机械安全作业指导书范例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作业指导书系列

机械安全作业指导书(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80698机械安全作业指导书

Machinery safety work instruction

说明:为明确工作目的、范围及操作秩序,减少不确定度,使人员队伍与目标管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特此制定。

1、机械使用的一般规定

1.1、械设备作为生产力的要素之一,是企业生产的重要手段,是企业完成铁路建设和各项施工生产任务的重要物质基础。各企业必须加强法制观念,认真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面的政策、法令及上级有关规章制度。做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1.2、各级领导要切实加强对机械设备安全工作的领导,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的思想教育和安全知识的教育,要把安全生产列入各级领导的目标管理中去。经常组织有关人员深入现场,督促检查机械设备安全工作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消除隐患,使机械设备达到安全、优质、高效、低耗地运行。严禁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和无知蛮干等不安全行为。对长期坚持安全生产,采取措施消除

隐患,避免事故发生的人员要予以表彰或奖励。

1.3、机械设备管理部门要督促各种机械设备操作人员认真学习本规程。凡违反规程的,机械设备管理部门有权制止,待改进后,方可继续操作。新机型到达后没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机械设备管理部门必须根据说明书的要求,先制订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注意事项后,方可投入使用。

1.4、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熟悉本机械的构造、原理、性能及安全技术要求,做到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经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操作合格证;一切轮式机械操作人员必须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驾驶执照后,方可单独作业。

1.5、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机械设备的有关保养规定,认真及时地做好各级保养。正确操作,合理使用,严禁违章作业。经常保持机械处于完好状态。

1.6、操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应注意观察或巡视机械工况,精力要集中,不得吸烟、吃食物、或与他人谈笑打闹、看书报以及做其它无关的工作,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1.7、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做好

例保、“十字作业”。交接清楚后,接班的人应检查移交的运转、维修、油耗等记录及设备情况,并开空车试运转,确认妥善无误后方能进行工作。

1.8、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凡酒后,患病和精神受到严重刺激不能正常工作的机上人员,不允许驾驶和操作机械,非机械操作人员不得操作机械。驾驶人员只能驾驶本人驾驶证上准驾范围的机动车辆。

1.9、学员必须了解、掌握操作方法和保养规程,并经技术部门同意、领导批准后,在师傅的指导下驾驶或操作机械设备。

1.10、高空作业人员每年必须检查一次身体。经医生证明患有心脏病、高血压、贫血以及其它不适于高空作业人员,不得安排进行高空作业。

1.11、机械操作人员和配合人员必须穿戴工作帽,长发应束紧不得外露。

1.12、机械设备不得带病运转,运转中严禁进行维修、保养、润滑、坚固等作业;运转中发现不正常时,应先停机后检查。

1.13、机械设备在使用中不得超载作业或随意扩大使用范围,应严格按照机械使用说明书的规定承载,按规定的使用条件使用。

1.14、认真作好机械设备的防火、防盗、防冻、防滑为中心内容的四防工作。存放机械设备的地点应有灭火装置。汽车、轨道车、内燃机组及移动式动力设备应配备灭火器。车间、场地、操作室及设备四周禁止堆放易燃易爆品。

1.15、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及腐蚀性等危险物品应明确分类,妥善存放,并设专人管理。

1.15、易发生危险场所,如发、变电站、配电室、锅炉房、空压机站等,应在危险区域界限外,设置围栅警告标志,非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严禁入内。挖掘机、打桩机、铺轨机、架桥机等施工场所,应设立警告标志及建立场所安全制度。

1.17、各种安全防护装置,照明、信号、监测仪表、警戒标记等不准随意拆除或移作它用。

1.18、严格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凡产生有害人体的气体、液体、尘埃、渣滓、放射性射线、噪音等场所、生产线或设备,必须配置相应的安全保护

设备和三废处理装置,在隧道、沉井基础施工中,必须采取措施,使有害物限制在规定的限度内。

1.19、机械设备应有专人负责使用和管理,停用一个月以上或长期封存的机械设备,在封存或停用前要认真做好保养工作。封存机械要防止雨淋、水泡、锈蚀。封存机械每月必须全面检查一次,并按期进行防腐、润滑保养,有动力的机械每月应运转一次,每次运转约30min。无动力的机械应设法摇转。

1.20、新购入、调入、大修竣工出厂经过折装、转移的机械设备,在投入使用前,必须按照机械设备技术试验规程和有关规定进行检查、鉴定和试运转,以防机械设备早期磨损。

1.21、自制的机械和电气设备,使用前必须进行技术鉴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1.22、所有电器设备都应按《电力设备接地设计技术规程》的规定,做好良好的接地或接零,或加装漏电保安器。

1.23、机械设备凡设有安全保护装置(如安全阀、力矩限制器、熔断器、限位器、警报器)及安全指示装置(如锅炉水

位表、压力表、电流表、水温表、油温表等)的都必须定期按有关规定,检查、调整,如发现有动作不准等异常情况,严禁继续使用。应停机修理。

1.24、精密机械设备应装防尘、防潮、防震、保温等防护设施。

1.25、机械集中停放场所,要有防火设施(如灭火机等消防工具)及防盗措施,并要有专人看守。

1.26、暴露于机体外部的运动机构、部件或高温、高压带电等有可能伤人的部分,应装设防护罩等安全设施。

1.27、机械设备使用的润滑油、脂,应符合说明书中所规定的种类和牌号。

1.28、夜间作业时,应保证照明完好,且有现场指挥人员。

1.29、发动机起动后应进行预热运转,待机油压力、水温、机油温度、液压系统压力、制动系统压力正常后方能带负荷运转。

2、机械运输和安装

2.1、机械设备在运输前,负责指挥的人员要了解被搬运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