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产业政策限制
2024年水泥新规
2024年水泥新规生态环境部发布了关于征求《低效失效大气污染治理设施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的意见的函,对水泥等涉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行业全面排查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对于已经评为国家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A 级或绩效引领性企业,可纳入排查范围。
各省份可根据当地特色行业及空气质量改善需求,扩大排查整治的行业、企业范围。
一、不同省份的水泥新规差异不同省份的水泥新规在细节上可能存在差异,但总体上都旨在推动水泥行业的绿色可持续发展,加强环保治理,优化产业结构,降低污染物排放。
以下是一些不同省份的水泥新规的主要特点:1.江苏省:江苏省工信厅发布了《关于下达2023年江苏省水泥熟料企业错峰生产计划的通知》,要求全省水泥熟料企业实行错峰生产,总停窑时间不得少于30天。
其中,大气污染防治重点控制区域如南京、徐州、常州、无锡、苏州等地的水泥企业停窑时间不得少于40天。
2.浙江省: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和省经信厅联合发布了《关于开展低效工业治理设施排查整治的通知》,要求对水泥等涉气重点行业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存在低效工业治理设施、是否存在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或未经审批擅自停用等问题。
3.湖南省:湖南省工信厅发布了《关于开展水泥熟料企业生产自查的通知》,要求全省水泥熟料企业进行生产自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违规生产、超标排放、弄虚作假等问题。
对于发现的问题,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总体来说,各省份的水泥新规都强调了环保治理和错峰生产的重要性,并采取了相应的措施来推动水泥行业的绿色发展。
同时,各省份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了相应的政策和措施,以确保水泥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关于水泥行业环保治理的例子水泥行业采用“超低排放”技术:水泥行业是排放大户,但随着技术的进步,一些水泥企业开始采用“超低排放”技术,通过各种环保治理手段,使排放的污染物达到超低水平,从而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1.水泥企业投资建设环保设施:一些水泥企业为了提高环保治理水平,开始投资建设各种环保设施,如除尘器、脱硫脱硝设施、噪音治理设施等,以减少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的排放。
水泥熟料生产线超低排放改造项目产业政策
水泥熟料生产线超低排放改造项目产业
政策
近年来,环境保护成为全球关注的焦点,对于水泥行业而言,
实现超低排放已成为迫切的任务。
为此,政府制定了水泥熟料生
产线超低排放改造项目产业政策,旨在推动水泥行业向更加环保、可持续发展的方向转型。
该产业政策的主要目标是降低水泥熟料生产线的污染物排放,
同时促进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
政策的实施将提供资金支持、减
税优惠和技术指导等多种支持措施,以鼓励水泥企业积极进行超
低排放改造。
政策将为超低排放改造项目提供资金支持。
水泥企业可以通过
申请政府资金来补贴改造费用。
这将有助于降低企业改造成本,
增强其积极性和主动性。
同时,政府还鼓励引入社会资本参与改
造项目,以扩大资金来源。
政策将对超低排放改造项目给予减税优惠。
水泥企业在进行改
造项目后,可享受减免相关税费的优惠政策。
这将减轻企业负担,提高其投资回报率,推动更多水泥企业参与超低排放改造。
政府还将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
通过组织专家团队,政府将向
水泥企业提供改造技术、设备选型和实施方案等方面的指导。
同时,政府还鼓励水泥企业加强合作,共享技术和经验,促进产业
的整体提升。
水泥熟料生产线超低排放改造项目产业政策的实施将为水泥行
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通过资金支持、减税优惠和技术指导,
政策将促进水泥企业积极参与超低排放改造,推动整个行业向更
加环保、可持续的方向发展。
同时,该政策也将为水泥企业带来
新的机遇和挑战,鼓励其加强科技创新,提高技术水平,实现可
持续发展。
水泥行业规范条件
水泥行业规范条件(2015年本)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推进水泥工业转型升级,引导合理投资,强化节能减排,着力提质增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和《工业转型升级规划(2011-2015年)》等法律法规和规划标准,制定本规范条件。
一、建设要求与产业布局(一)水泥建设项目(包括水泥熟料和水泥粉磨),应符合主体功能区规划,国家产业规划和产业政策,当地水泥工业结构调整方案。
建设用地符合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使用标准。
(二)禁止在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大气污染防治敏感区域、非工业规划建设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新建水泥项目。
(三)建设水泥熟料项目,必须坚持等量或减量置换,遏制水泥熟料产能增长。
支持现有企业围绕发展特种水泥(含专用水泥)开展提质增效改造。
(四)新建水泥项目应当统筹构建循环经济产业链。
新建水泥熟料项目,须兼顾协同处置当地城市和产业固体废物。
新建水泥粉磨项目,要统筹消纳利用当地适合用作混合材的固体废物。
二、生产工艺与技术装备(一)水泥建设项目应按《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要求,采用先进可靠、能效等级高、本质安全的工艺、装备和信息化技术,提高自动化水平。
(二)水泥企业应按《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规定集约利用土地,厂区划分功能区域,按《水泥工厂设计规范》(GB50295)建设。
(三)水泥熟料项目应有设计开采年限不低于30年的石灰岩资源保障。
水泥粉磨项目要配套建设适度规模的散装设施。
(四)推进企业信息化建设,加快建立企业能源、资源管理系统,提升信息化水平,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产生,提高资源利用率和本质安全水平。
三、清洁生产和环境保护(一)水泥企业应按《水泥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发展改革委公告2014年第3号)要求,建立清洁生产推行机制,定期实施清洁生产审核。
(二)建立主要污染物在线监控系统。
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标准
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标准随着人们对大气污染治理要求的不断提高,水泥工业作为一种较为污染的产业,也受到了更为严格的监管和限制。
为了减少水泥工业对环境的污染,提高水泥工业的环保水平,国家相继颁布了一系列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标准。
本文将结合国家相关政策,对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标准进行详细介绍。
一、超低排放标准的背景近年来,我国大气污染治理成效显著,但水泥工业对大气污染的贡献却一直较为显著。
为了实现全面改善环境质量的目标,国家提出了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并对水泥行业的排放标准进行了严格要求,提出了更为严苛的超低排放标准。
超低排放标准的出台,对水泥行业产生了较大的影响和推动作用。
二、超低排放标准的内容1.酸雾排放标准酸雾是水泥工业排放的一种重要污染物,其对大气和水体的污染都有一定的危害。
对于酸雾的排放标准,超低排放标准主要针对硫酸雾和氟化物雾两种主要组分进行限制。
根据相关政策要求,水泥工业必须对硫酸雾和氟化物雾进行有效控制,达到国家规定的超低排放标准。
2.颗粒物排放标准颗粒物是水泥工业的主要排放污染物之一,对大气和人体都有一定的危害。
超低排放标准要求水泥行业对颗粒物进行有效控制,通过煤粉喷射、电除尘、湿式脱硫等技术手段,使颗粒物排放浓度降到最低,达到国家规定的超低排放标准。
3.二氧化硫排放标准二氧化硫是水泥工业燃烧过程中产生的一种重要气体污染物,对大气有一定的危害。
超低排放标准要求水泥工业对二氧化硫进行有效控制,通过炉内燃烧温度的控制、脱硫装置的使用等手段,将二氧化硫的排放浓度降到最低,达到国家规定的超低排放标准。
三、超低排放标准的意义1.减少环境污染水泥行业是我国排放大气污染物较多的行业之一,实施超低排放标准可以有效减少水泥工业对环境的污染,改善空气质量,保护生态环境。
2.促进产业升级实施超低排放标准需要水泥行业进行设备改造和技术升级,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提高水泥行业的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3.提高经济效益超低排放标准的实施,可以促使水泥企业进行节能减排,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中国水泥制品概述分析相关政策及行业发展方向
中国水泥制品概述分析相关政策及行业发展方向中国水泥制品是指以水泥为主要原料,通过加工、制造、成型等工艺生产的建筑材料。
水泥制品具有较高的强度、耐久性和耐蚀性,广泛应用于建筑、道路、桥梁等基础设施建设领域。
本文将就中国水泥制品的相关政策和行业发展方向进行概述分析。
其次,水泥制品行业的发展方向主要包括绿色环保和技术创新。
绿色环保是当前中国水泥制品行业的主要发展方向之一、政府提出了节能减排、降低能耗、优化企业布局等要求,督促企业加强环保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
同时,推动绿色建筑和可持续发展,加强水泥制品与新型环保材料的研究开发与应用。
技术创新是水泥制品行业实现绿色发展的重要手段。
企业要加大科技创新力度,加强产品研发,提高产品质量和性能,降低生产成本。
再次,水泥制品行业需要加强产业链的整合和优化。
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企业要加强产业链的整合和优化,提高整体竞争力。
加强与下游行业的协作,拓宽销售渠道,提高产品附加值。
同时,加强与砂石、矿石等原材料供应商的合作,降低原材料成本,提高供应稳定性。
加强与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的合作,共同开展技术研究和创新,推动行业的健康发展。
最后,水泥制品行业要加快转型升级,向高端制造和智能制造发展。
当前,中国水泥制品市场竞争激烈,产品同质化严重。
企业要加快转型升级,提高产品附加值,开发高端、差异化产品。
借助先进的信息技术和智能制造的手段,提高生产效率和质量,实现智能化生产管理。
综上所述,中国水泥制品行业在政策支持和行业发展方向的引导下,正朝着绿色环保、技术创新、产业链整合和高端智能制造的方向不断发展。
企业要加快转型升级,提高产品质量、节能减排和环保水平,推动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水泥产业将用信贷税收土地等政策调控
主 要 目标 是 大 力 推 动 新 型 干 法 窑 的 发 展 , 新 修 订 的 《 业 政 策 》 的 主 要 目标 则 是 控 制 新 型 干 法 窑 产
据 工 信 部 统 计 , 2 0 年 1 2 月 , 全 国 水 泥 出 01 ~ 厂 价 格 继 续 保 持 相 对 平 稳 的 态 势 , 2 1 年 2月 全 00 国 水 泥 出 厂 价 格 平 均 每 吨 为 2 1元 . 比 2 0年 1 8 01
上 ; 同 时 删 除 了 2 0 版 《产 业 政 策 》 中 “到 06
善 , 目前 正 按 程 序 办 理 , 有 望 即 将 公 布 。 工 信 部 产 业 政 策 司 副 司 长 表 示 , 水 泥 工 业 建 设 周 期 较 短 , 社 会 资 本 进 入 比 较 容 易 . 因 此 必 须
能 过 剩 , 按 照 等 量 淘 汰 的 原 则 , 适 度 发 展 大 型 新
种 规 格 的 干 法 中 空 窑 、 湿 法 窑 等 落 后 工 艺 技 术 装
月 下 降 07元 , 受 季 节 因 素 的 影 响 ,2 0年 2月 . 01
份 全 国 水 泥 价 格 略 有 下 降 , 下 降 地 区 主 要 集 中在
华 东 和 中 南 地 区
( 自中国建 材 网) 摘
适 度 发 展 , 防 止 出 现 严 重 的 产 能 过 剩 “ 审 稿 ” 中 指 出 , 将 严 格 控 制 总 量 , 抑 制 产 送
水 泥 产 业 将 用 信 贷 税 收 土 地 等 政 策 调 控 近 日 , 工 信 部 产 业 政 策 司 副 司 长 透 露 , 政 府 将 通 过 信 贷 、 税 收 、 土 地 等 政 策 工 具 , 引 导 水 泥 行 业 健 康 发 展 , 水 泥 工 业 产 业 政 策 已基 本 得 到 完
「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唐山市水泥产业结构调整实施方案的通知-地方规范性文件」
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唐山市水泥产业结构调整实施方案的通知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水泥产业结构调整方案》(冀政函〔2014〕7号)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工业转型升级与环境治理工作部署,努力调整水泥产业结构,加快水泥产业转型升级,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中央和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依据国家产业政策和《河北省水泥产业结构调整方案》,坚持政策引导、行政推动、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原则,以结构调整为主线,以技术创新为动力,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大力实施联合重组、优化产业布局、调整产品结构、化解过剩产能,进一步提高产业集中度,提升装备工艺水平,推动产业链条延伸,促进水泥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主要目标。
到2017年,水泥总量得到有效控制,产业集中度进一步提高,产业布局更加优化,产品结构更加合理,全面完成化解过剩产能任务,节能减排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1.规模总量:水泥熟料产能控制在2400万吨以内,水泥产能控制在7800万吨以内,水泥产能与市场需求相适应,产能利用率达到合理水平。
2.产业集中度:形成冀东集团、宇峰集团、耀东集团等大型企业集团,若干家区域性龙头企业,3家大型水泥企业集团熟料产能占全市的比重73%以上,水泥产能占全市的比重25%以上。
3.产业布局:水泥熟料生产企业向原料产地转移,水泥粉磨企业向使用地转移,产业布局更加合理。
4.产品结构:新型干法水泥比重达到98%以上,42.5级及以上水泥比重达到60%以上,水泥散装率达到70%以上,水泥产品工厂化的加工率达到40%以上。
5.化解过剩产能:到2017年底,化解水泥熟料过剩产能132万吨。
6.节能减排:可比水泥综合能耗降低到88千克标准煤/吨,可比熟料综合煤耗降低到103千克标准煤/吨,全部达到国家《水泥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先进值。
水泥产业氮氧化物和颗粒物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二、主要任务(一)推进联合重组。
水泥行业的政策与法律法规
水泥行业的政策与法律法规水泥作为建筑材料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的城市化进程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然而,为了保护环境和促进行业的可持续发展,水泥行业也面临着严格的政策与法律法规的限制与要求。
本文将探讨水泥行业在政策与法律法规方面的相关内容。
一、环境保护政策为了减少水泥行业对环境的影响,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环境保护政策。
其中最重要的是《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水污染防治法》。
这些法律法规明确了水泥企业应当采取的环保措施,包括减少尾气和废水排放、建立污染治理设备等。
此外,还对环境违法行为实行了严厉的处罚措施,以保证企业遵守环保法规。
二、能源消耗限制水泥生产是能源密集型产业,因此,我国相关政策也对水泥行业的能源消耗提出了限制。
《工业企业节能法》要求水泥企业要制定能源管理计划,并通过升级设备和技术手段来提高能源效率。
此外,政府还采取了减少水泥生产总量的措施,以降低对能源资源的需求。
三、安全生产要求水泥生产过程中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为了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我国制定了相关的安全生产法规。
《安全生产法》规定了水泥企业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包括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开展安全教育培训等。
企业必须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生产,确保安全生产。
四、劳动法规定水泥行业是劳动密集型产业,因此,我国相关的劳动法规也对水泥企业有着明确的规定。
《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工资支付、劳动时间、休假等问题。
企业必须依法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五、价格管理政策为了保证水泥市场的稳定和公平竞争,我国制定了一系列价格管理政策。
《价格法》规定了价格的形成、调整和监管机制,禁止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水泥企业必须按照市场价格体系进行生产经营,并不能随意操纵市场价格。
六、其他法律法规除了以上几个方面的政策和法律法规,水泥行业还需要遵守其他领域的法规。
比如《建筑法》规定了对建筑材料的质量要求,《税法》规定了企业应当履行的税收义务,《土地管理法》规定了土地使用权的管理等。
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水泥行业规范条件(2015年本)
组织 排 放 。采用 智 能装置 . 减 少含 尘 现场 操作 人 员 。水泥 熟料 项 目采 用抑 制氮 氧化 物 产生 的工 艺 和原 燃
料, 配套建 设脱 硝装 置 ( 效率 不低 于 6 0 %) 和除 尘装 置 。水 泥粉磨 项 目配 套建 设 除尘装 置 。气 体 排放 达到
《 水 泥工业 大气 污染 物排 放标 准} ( G B 4 9 1 5 ) 。
.
・ j 5 = 盔 — 2 0 1 5  ̄ —2
工 业 和信 息化 部 发 布 水 泥 行 业 规 范 条件 ( 2 0 1 5年本 )
二、 生产 工艺 与技 术装 备
( 一) 水 泥建 设 项 目应 按 《 产 业 结构 调 整 指 导 目录 》 要求 , 采 用 先 进 可靠 、 能 效 等级 高 、 本 质 安全 的工 艺、 装备 和信 息化 技术 . 提高 自动 化水平 。 ( 二) 水 泥 企业应 按 《 工业 项 目建 设用 地 控制 指标 》 规 定集 约利 用 土地 , 厂 区划分 功 能 区域 , 按《 水 泥工 厂设计 规范 》 ( G B 5 0 2 9 5 ) 建设 。 ( 三) 水 泥熟 料项 目应有 设计 开采 年 限不 低 于 3 0年 的石灰 岩 资源保 障 。水 泥粉 磨项 目要 配 套建 设适 度 规模 的散 装设 施
特种水 泥 ( 含 专用水 泥 ) 开展 提质 增效 改造 。
( 四) 新建 水 泥项 目应 当统筹 构 建循 环经 济 产业 链 。新 建水 泥 熟料 项 目, 须 兼 顾协 同处 置 当地城 市 和
产业 固体废 物 。新 建水 泥粉磨 项 目 。 要 统筹 消 纳利 用 当地适 合用 作混 合材 的 固体废 物 。
2020年水泥行业并购重组政策
2020年,水泥行业并购重组政策是我国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方面。
在这一年,我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以推动水泥行业的整合和升级,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
本文将从政策背景、政策内容和政策影响三个方面,对2020年水泥行业并购重组政策进行全面分析。
一、政策背景1. 水泥行业现状水泥行业是我国建筑材料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国民经济发展起着重要作用。
然而,由于行业内竞争激烈,产能过剩等问题,水泥行业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亟需政策引导和支持。
2. 国家发展战略作为建筑材料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水泥行业的发展与国家的经济发展战略密切相关。
政府对水泥行业的整合和升级给予了高度关注,提出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政策举措。
二、政策内容1. 政策导向2020年,政府明确提出了鼓励水泥行业进行并购重组、加强产能置换等措施,以推动行业的健康发展。
这为行业内企业提供了政策支持和指导方针。
2. 政策措施为了落实政策导向,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优惠税收政策、产能置换补贴政策、并购重组财税支持政策等,旨在为水泥企业提供政策支持和鼓励。
3. 政策引导为了引导水泥行业的健康发展,政府还提出了一系列的产业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产业布局调整、产业结构优化、绿色发展引导等,以促进行业的良性发展和升级。
三、政策影响1. 行业整合加速2020年水泥行业并购重组政策的出台,加速了行业内的整合进程。
越来越多的水泥企业开始积极响应政策,进行资产重组、企业合并等行动,以提高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2. 行业产能优化通过并购重组和产能置换等政策措施,水泥行业的产能得到了优化和调整,产能过剩的问题得到了有效缓解。
行业内企业的生产效率得到了提升,企业整体竞争力得到了提高。
3. 行业发展转型由于政府对绿色发展的鼓励和引导,水泥行业开始向绿色、环保、高效的产能方向转变,进一步推动了行业的发展转型和升级。
2020年水泥行业并购重组政策的出台,为行业的健康发展奠定了重要基础,推动了行业的整合和升级,加速了行业产能优化和发展转型。
水泥行业政策
水泥行业政策一、水泥行业的背景和现状1.1 水泥行业的定义和作用水泥行业是指生产水泥的相关企业和组织,水泥是建筑材料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广泛应用于房屋、道路、桥梁等基础设施建设中。
1.2 水泥行业的产能和消费情况中国是全球最大的水泥生产和消费国家,水泥行业在国民经济中具有重要地位。
然而,随着经济发展的放缓和环境问题的日益突出,水泥行业面临着一系列挑战。
二、水泥行业政府政策的背景和意义2.1 水泥行业政策的出台原因政府出台水泥行业政策的背景是为了加强对水泥行业的管理,推动行业转型升级,实现可持续发展。
水泥行业产能过剩、能耗高、排放污染等问题亟待解决,政策的出台有助于优化行业结构,提高产业竞争力。
2.2 水泥行业政策的目标和意义水泥行业政策的目标是促进水泥行业绿色低碳发展,降低产能过剩和环境污染程度,推动行业转型升级。
这对于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改善生态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三、水泥行业政策的主要内容和措施3.1 产能过剩问题的解决为了解决水泥行业产能过剩问题,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如限制新建水泥生产线、推动企业兼并重组、减少水泥进口等。
同时,政府还加大了对非法违法建设和违规扩产的打击力度。
3.2 能耗减排和污染治理水泥行业在生产过程中消耗大量的能源,并伴随着大量的二氧化碳和其他有害气体的排放。
政府鼓励水泥企业采用节能技术和清洁生产工艺,以减少能耗和污染物排放。
3.3 产业转型升级和创新驱动发展政府鼓励水泥企业加大技术创新投入,推动行业转型升级。
政府将支持研发和应用新型水泥材料和新工艺,促进水泥行业向高端、绿色、智能方向发展。
3.4 进一步推进绿色发展和资源循环利用政府鼓励水泥企业加强资源的综合利用和废弃物的循环利用。
通过技术创新和政策引导,推动水泥行业向绿色发展和循环经济转型迈进。
四、水泥行业政策的效果和展望4.1 政策效果评估水泥行业政策的出台对于解决行业面临的问题和推动行业转型升级起到了积极作用。
产能过剩得到了一定程度的缓解,能耗和污染物排放得到了有效控制,绿色和循环发展取得了一定进展。
水泥工业产业发展政策-发改委令第50号
附:水泥工业产业发展政策水泥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原材料。
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国水泥工业发展取得了很大成绩,产量已多年位居世界第一,保障了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
但是当前,我国水泥工业结构性矛盾仍十分突出,主要表现是经营粗放,生产集中度和劳动生产率均比较低,资源和能源消耗高,环境污染比较严重,特别是立窑、湿法窑、干法中空窑等落后技术装备还占相当比重,可持续发展面临严峻挑战。
按照科学发展观和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要求,为加快推进水泥工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引导水泥工业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实现水泥工业现代化,特制定水泥工业产业发展政策。
第一章产业政策目标第一条推动企业跨部门、跨区域的重组联合,向集团化方向发展,逐步实现集约化经营和资源的合理配置,提高水泥企业的生产集中度和竞争能力。
到2010年,新型干法水泥比重达到70%以上。
日产4000吨以上大型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技术经济指标达到吨水泥综合电耗小于95KWH,熟料热耗小于740千卡/千克。
到2020年,企业数量由目前5000家减少到2000家,生产规模3000万吨以上的达到10家,500万吨以上的达到40家。
基本实现水泥工业现代化,技术经济指标和环保达到同期国际先进水平。
第二条2008年底前,各地要淘汰各种规格的干法中空窑、湿法窑等落后工艺技术装备,进一步消减机立窑生产能力,有条件的地区要淘汰全部机立窑。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依法关停并转规模小于20万吨环保或水泥质量不达标的企业。
第三条加快技术进步,鼓励采用先进的工艺和装备提升技术水平,缩小与世界先进水平的差距。
污染物排放要符合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满足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
第二章产业发展重点第四条国家鼓励地方和企业以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方式发展新型干法水泥,重点支持在有资源的地区建设日产4000吨及以上规模新型干法水泥项目,建设大型熟料基地;在靠近市场的地区建设大型水泥粉磨站。
第三章产业技术政策第五条发展大型新型干法水泥工艺,推动水泥工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厉行资源节约,保护生态环境,坚持循环经济和可持续发展,走新型工业化发展道路。
水泥行业准入条件
水泥行业准入条件(全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工原〔2010〕第127号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水泥行业节能减排、淘汰落后和结构调整,引导行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水泥行业准入条件》,现予以公告。
有关部门在对水泥(熟料)建设项目核准、备案管理、土地审批、环境影响评价、信贷融资、生产许可、产品质量认证、工商注册登记等工作中要以本准入条件为依据。
附件:水泥行业准入条件.doc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六日水泥行业准入条件一、总则(一)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抑制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加快结构调整,引导水泥行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特制定水泥行业准入条件。
二、项目建设条件与生产线布局(二)投资新建或改扩建水泥(熟料)生产线、水泥粉磨站,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产业规划,符合省级水泥行业发展规划及区域、产业规划环评要求,和项目当地资源、能源、环境、经济发展、市场需求等情况相适应,其用地必须符合土地供应政策和土地使用标准。
(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根据水泥产能总量控制、有序发展原则,严格控制新建水泥(熟料)生产线项目。
对新型干法水泥熟料年产能超过人均900公斤的省份,原则上应停止核准新建扩大水泥(熟料)产能生产线项目,新建水泥熟料生产线项目必须严格按照“等量或减量淘汰”的原则执行。
(四)鼓励现有水泥(熟料)企业兼并重组,支持不以新增产能为目的技术改造项目。
(五)投资新建水泥(熟料)生产线项目的企业应是在国内大陆地区现有从事生产经营的水泥(熟料)企业。
(六)严禁在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饮用水保护区和其它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新建水泥(熟料)项目。
禁止在无大气环境容量的区域内新建水泥(熟料)生产项目,对该区域已有水泥(熟料)生产企业的改造项目要做到“以新代老、减排治污”。
(七)新建项目要取得土地预审、矿山开采许可、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后方可立项核准,必须依法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方可开工。
2023年水泥行业法规政策汇总
2023年水泥行业法规政策汇总随着全球环境保护意识的增强,2023年水泥行业法规政策也将迎来新的变化。
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从多个角度全面评估和讨论2023年水泥行业的法规政策,为您提供深度和广度兼具的信息。
1. 新能源利用2023年,水泥行业将受到更严格的节能与减排要求。
政府将进一步鼓励水泥企业利用新能源,如风能、太阳能等替代传统燃料,以降低能源消耗和排放。
对于采用新能源的企业将会有相应的政府补贴和扶持政策。
2. 环境保护在2023年,环境保护将成为水泥行业的重中之重。
政府将加大对于水泥企业的环保设施建设力度,并加大对于环境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
对于符合环保标准的企业将会给予相应的奖励和优惠政策。
3. 绿色生产绿色生产将成为水泥行业的主要发展方向。
政府将出台相关政策引导水泥企业推动绿色生产,优化产品结构,提升产品质量,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4. 产业升级政府将鼓励水泥行业进行产业升级和技术改造,推动行业向着高端、智能化和绿色化方向发展。
也将对于新技术的研发和应用给予一定的政府补贴和支持。
总结回顾:2023年水泥行业的法规政策将会督促行业向着节能减排、环保、绿色生产和产业升级的方向发展。
水泥企业需要积极应对政策的变化,加大环保设施建设和新能源利用力度,推动绿色生产,并加速产业升级步伐。
个人观点:水泥行业的发展与环境保护息息相关。
政府对于水泥行业的法规政策的调整将有力地推动行业朝着绿色、可持续发展方向迈进,促使水泥企业转型升级,推动整个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通过对2023年水泥行业法规政策的全面评估,我们对未来水泥行业的发展趋势有了更深入的了解。
了解这些政策对我们理解行业发展趋势、引导企业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希望本文能为您对水泥行业法规政策的理解提供帮助。
5. 企业责任除了政府的法规政策外,企业自身也需要承担更多的责任。
2023年水泥行业将被鼓励积极参与社会责任,包括公益活动、环保倡导以及社区发展。
政府将对此类行为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和其他政策支持,以促进企业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
中国及部分省市水泥制品行业相关政策持续推进水泥行业绿色发展
中国及部分省市水泥制品行业相关政策持续推进水泥行业绿色发展
水泥制品就是以水泥为主要胶结材料制作的产品。
水泥制品可以由水泥混凝土制成,也可以由水泥砂浆制成。
国家层面水泥制品行业相关政策
显示,近些年来,为了促进水泥制品行业发展,中国颁布了多项关于支持、鼓励、规范水泥制品行业的相关政策,如2022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关于印发“十四五”建筑业发展规划的通知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推动智能建造与新型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为动力,加快建筑业转型升级,实现绿色低碳发展,切实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为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奠定坚实基础。
国家层面水泥制品行业相关政策
部分省市水泥制品行业相关政策
为了响应国家号召,各省市积极推动水泥制品行业发展,发布了一系列政策推进水泥制品产业发展,如关于印发四川省“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等。
部分省市水泥制品行业相关政策。
水泥行业政策
水泥行业政策
水泥是建筑材料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产业。
为了规范水泥行业的发展,保障市场公平竞争,促进行业可持续发展,政府出台了多项水泥行业政策。
一、环保政策
随着环保意识的日益提高,水泥行业的环保要求也越来越高。
政府对水泥企业的环保标准进行了严格的规定,对不符合标准的企业进行了关闭和整顿,同时,鼓励采用新型环保设备和技术,推广可再生能源的使用,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二、技术创新政策
政府也鼓励水泥企业进行技术创新,加大研发力度,提高产品质量和竞争力。
同时,政府还出台了多项技术创新扶持政策,如加大对科技创新企业的支持力度,鼓励企业开展技术合作、技术转移等。
三、市场准入政策
为了保障市场公平竞争,政府制定了一系列市场准入政策。
例如,要求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一定数额,对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企业进行处罚,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产品进行取缔等。
四、产业升级政策
政府鼓励水泥企业进行产业升级,通过技术改造、产品升级等方式提高产业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
同时,政府还鼓励企业加强国际合作,提高国际市场竞争力。
总之,水泥行业政策的出台,不仅有助于规范市场秩序,保障生
态环境,也有助于促进水泥行业的健康发展。
电石渣水泥项目产业政策
电石渣水泥项目产业政策1.简介 |电石渣水泥项目是一种新型的水泥生产工艺,通过利用废弃的电石渣资源来生产高质量的水泥产品。
这种工艺不仅能够有效地处理电石渣,减少环境污染,还能够提供新的产业发展机会。
为了推动电石渣水泥项目的发展,政府制定了一系列的产业政策,以鼓励企业投资和创新。
本文将从深度和广度的角度来评估电石渣水泥项目产业政策,并探讨其影响和前景。
2.深度评估 |2.1 政府支持:政府出台了一系列产业政策,包括财政补贴、税收优惠和资金支持等,以促进电石渣水泥项目的发展。
这些政策不仅降低了企业的运营成本,还提供了创新和研发的资金支持。
这种深度的政府支持为电石渣水泥项目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2.2 技术创新:电石渣水泥项目依赖于先进的生产工艺和技术。
政府鼓励企业加大研发和创新投入,推动技术进步。
通过技术创新,电石渣水泥项目可以实现更高的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提升竞争力。
2.3 市场拓展:政府通过扶持电石渣水泥产品的市场推广和销售,帮助企业拓展内外市场。
市场拓展的深度评估包括对市场需求、市场竞争和市场前景等的分析。
企业可以根据市场需求的变化灵活调整生产计划和销售策略。
3.广度评估 |3.1 环境效益:电石渣水泥项目的广度评估主要从环境效益的角度来考量。
电石渣是一种废弃物,如果不进行处理,会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
而通过电石渣水泥项目,这种废弃物可以得到有效利用,减少了废弃物的排放,降低了环境污染。
3.2 经济效益:电石渣水泥项目的广度评估还包括经济效益的考量。
这种项目可以提供就业机会,促进当地经济发展。
通过产业政策的支持,电石渣水泥项目的企业可以获得财政补贴和税收优惠等优惠政策,降低了企业的运营成本。
3.3 社会效益:电石渣水泥项目的广度评估还需考虑社会效益。
该项目不仅能够提供产品,还能够增加当地经济收入和税收。
在社会责任方面,企业可以通过与当地社区合作开展公益活动,提高企业形象和社会认可度。
4.总结与回顾 |电石渣水泥项目产业政策为电石渣资源的有效利用和环境保护提供了机会。
水泥行业的政策环境与发展动态
水泥行业的政策环境与发展动态一、引言水泥作为建筑工程中必不可缺的材料之一,对于社会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本文将探讨水泥行业的政策环境与发展动态,旨在增进对该行业的了解,并为相关从业人士提供参考。
二、政策环境1. 产业政策水泥行业受到国家产业政策的影响。
政府通过发布相关政策,引导和规范水泥行业的发展方向和模式。
政策包括对企业准入门槛的要求、环境保护和资源利用的规定等。
2. 环境保护政策近年来,环境保护意识的增强使得政府加强了对水泥行业的环保监管。
政策要求水泥企业控制和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并鼓励绿色生产和可持续发展。
此外,政府还出台了相应的环保激励政策,鼓励水泥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和环保投入。
3. 资源利用与可持续发展政策水泥行业是一个资源密集型行业,政府通过制定资源节约和可持续发展政策,鼓励水泥企业加强对原材料和能源的有效利用,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三、发展动态1. 产能扩张与结构调整随着国家不断推进城市化进程和基础设施建设,水泥需求量逐渐增加。
为满足市场需求,水泥企业纷纷进行产能扩张,加大投资力度,提高生产效率。
同时,为了适应市场变化,行业呈现出一系列的结构调整,包括合并重组、转型升级等。
2. 技术创新与升级为应对环保政策和市场竞争压力,水泥企业加大技术创新和升级力度。
通过引进国外先进技术、自主研发新型设备,提高生产工艺和产品质量,降低能耗和排放,实现可持续发展。
3. 市场竞争与国际合作水泥行业市场竞争激烈,国内水泥企业争相提高产品质量、降低价格、拓展市场份额。
同时,通过与国际企业的合作,不断学习借鉴先进的管理经验和技术,提高自身竞争力,拓展海外市场。
4. 绿色发展与社会责任随着社会对环保意识的提升,水泥行业积极响应国家政策要求,加强对环境的保护和治理。
一些水泥企业积极推动绿色发展,通过采用先进的环保设备和技术,控制污染物排放,并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
四、未来展望水泥行业在国家政策的引导下,不断适应市场需求,加大技术创新和环保投入力度,实现绿色发展。
××市促进散装水泥发展规定
××市促进散装水泥发展规定第一条为了促进散装水泥的应用和发展,节约资源和能源,促进节能减排,保护和改善环境,提高经济、环境和社会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规定》、《※※市促进散装水泥发展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水泥(含粉磨站,下同)、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等生产、经营、运输、使用和管理的单位和个人,均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散装水泥,是指不用包装,直接通过专用设备出厂、运输、储存和使用的水泥。
本规定所称预拌混凝土,是指由水泥、集料、水以及所需的外加剂和掺合料等,在搅拌站按一定比例计量、拌制后,通过专用设备运输、使用的拌合物。
本规定所称预拌砂浆,是指由水泥、砂以及所需的外加剂和掺合料等,在搅拌站按一定比例计量、拌制后,通过专用设备运输、使用的拌合物。
预拌砂浆包括干混砂浆和湿拌砂浆。
第四条水泥生产和使用,应坚持“限制袋装,鼓励散装”的方针,进一步提高水泥散装率,推广应用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
第五条发展散装水泥、推广使用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是节能减排的重要技术措施,应把发展散装水泥的散装量、散装率列入节能减排考核内容。
第六条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全市散装水泥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散装水泥办公室承担散装水泥管理的具体工作,其工作经费列入市财政预算。
市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财政、交通运输、公安、质量技术监督、环境保护、统计、审计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配合做好发展散装水泥的相关工作。
第七条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根据全市“十二五”发展规划,会同市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财政、环境保护等部门,编制全市散装水泥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由市散装水泥办公室组织实施。
第八条鼓励发展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
引导企业利用工业废渣生产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符合条件的享受资源综合利用的税收优惠政策。
第九条新建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应符合规划,项目审批前应征求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的意见,并报市散装水泥办公室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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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水泥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执行国家产业政策的有关规定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
二00七年六月八日
关于水泥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
执行国家产业政策的有关规定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水泥工业产业政策,进一步做好水泥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作,根据《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国发[2005]40号)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2005年国家发改委第40号令)、《水泥工业产业发展政策》(2006年国家发改委第50号令)、《关于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工作中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质检监联[2006]632号)等文件的精神,对水泥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受理和审查工作作出以下规定:
一、新办理生产许可证企业
新申请许可证的企业为:
1、未及时申办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包括:企业在相关产业政策发布实施前建设的生产项目,在相关产业政策发布实施后提出办证申请的企业和原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后因各种原因未按时申领新生产许可证的企业;
2、投资建设的企业。
(一)未及时申办生产许可证约企业申请许可证,应提交下列材料:
1、建于1999年9月1日以前的机立窑生产水泥企业应提交
1999年9月1日以前的营业执照(需经省级许可证办公室确认盖章)、省级经贸委核准文件(依据国经贸厅运行〔2003〕23号);
2、建于2004年12月2日以前的日产5000吨及以上新型干法水
泥熟料生产项目的企业应提交:2004年12月2日以前的营业执照〔需
经省级许可证办公室确认盖章);
3、建于2005年12月2日以前的日产1500吨及以下熟料新型干
法水泥生产线的企业应提交:2005年12月2日以前的管业执照(需
经省级许可证办公室确认盖章);
4、建于2006年10月17日以前的年生产能力小于60万吨的粉磨
站企业,需提交2006年10月17日以前的营业执照(需经省级许可证
办公室确认盖章);
5、企业所在地省级发展改革委、经委(经贸委)审核企业符
合产业政策的证明原件;
6、企业未及时取证的原因说明,企业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7、无证生产查处证明,包括行政处罚决定书及交款发票;
8、原营业执照与现营业执照的企业住所、企业名称发生变更的,企业搬迁的(指证书期满未换证企业),除提交上述证明外,还应按本规定“获证企业名称变更”、“获证企业生产场地搬迁”等条款提交有关材料。
(二)新投资建设(包括新增熟料生产线)的企业申请许可
证,应提交下列材料:
1、2004年7月16日以后新建的水泥厂、熟料厂的企业应提交:省级项目审批主管部门出具的核准文件(依据国发[2004]20号);
2, 2004年12月2日以后新建日产5000吨及以上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项目的企业应提交: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依据环发[2004]164号);
3, 2006年4月13日以后新建的粉磨站的企业应提交:省级项目审批主管部门出具的核准文件(依据发改运行[2006]609号);
4, 2006年10月17日以后新建日产2000吨以下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的企业应提交:国家主管投资部门核准文件〔依据2006年国家发改委第50号令);
5.原营业执照与现营业执照的企业住所、企业名称发生变更的,除提交上述证明外,还应按本规定‘获证企业名称变更”条款提交有关材料。
二、获证企业名称交更
(一)企业因更名,原营业执照收回或作废,换发新营业执照,办理企业名称变更的,应提交以下材料:
1、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变更核准”或“变更登记”证明并加盖工商部门公章、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更名证明原件〔或复印件由省级许可证办公室确认盖章),证明应明确企业
名称变更前后的关系及原企业执照收回换发的情况;
2、变更前、后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各一份,企业加盖公章;
3、企业更名情况说明及有关证明文件,证明企业生产条件未
发生变化,企业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获证企业因改制、重组、兼并等原因,重新设立企业,提出办理企业名称变更的,应提交以下材料:
1、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变更核准”或“变更登记”证明并加盖工商部门公章、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更名证明原件(或复印件由省级许可证办公室确认盖章),证明应明确企业名称变更前后的关系及有关注销的说明(如原企业注销);
2、变更前、后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各一份,企业加盖公章;
3、企业所在地省级发展改革委、经委(经贸委)审核企业符合产业政策的证明原件;
4、企业合并、分立协议等文件及企业情况说明,如原有证一方不再生产该产品的证明文件,企业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5、《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中“申请类别”一栏填写“其他”,“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一栏中写明企业新设立的原因。
符合申请受理条件的,由省级许可证办公室组织对企业进行实地核实。
应重点核实企业的生产场地、生产线、主要生产设备和
检验设备等与上次发证的一致性,由省级许可证办公室出具核实报告。
符合条件的换发证书,证书有效期不变。
三、收纳获证企业
企业收购因破产、倒闭等原因被注销的获证企业,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的,应提交以下材料:
1、企业所在地省级发展改革委、经委(经贸委)审核企业符合产业政策的证明原件;
2、企业应提供收购等协议和有关法律文件;
3、收购企业、被收购企业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各一份,企业加盖公章;
4、《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中“申请类别”一栏填写“发证”,“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一栏中写明收购、获证企业注销等情况并附相关证明。
获证企业注销应按照规定的注销程序办理。
符合申请受理条件的,由省级许可证办公室组织按产品《实施细则》对企业进行实地核查和产品检验。
应重点核实企业的发证产品、生产场地、生产线、主要生产设备和检验设备等与土次发证的一致性,并出具核实报告。
符合条件的换发证书,有效期为5年。
四、获证企业生产场地搬迁
因生产场地搬迁提出办理企业迁址的,应提交以下材料:
1、企业所在(或迁入)地省级发展改革委、经委(经贸委)审核企业符合产业政策的证明原件;
2、企业所在(或迁入)地县、区级及以上有关政府出具的批准文件;
3、迁址前、后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各一份,企业加盖公章;
4、跨省搬迁的企业应向迁出地省级许可证办公室提交备案材料,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迁出地省级许可证办公室出具搬迁前生产状况和原址生产线拆除的证明并盖幸;
5、迁入地县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出具的环保达标证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脸收监测报告或排放污染物许可证(加盖企业公章);
6,搬迁同时企业名称变更的,还应按本规定‘获证企业名称变更”的条款提交有关申请材料
符合申请受理条件的,由省级许可证办公室组织按产品《实施细则》对企业进行实地核查和产品检验。
应重点核实企业的发证产品、生产场地、生产线、主要生产设备和检验设备等与土次发证的一致性,并出具核实报告。
符合条件的换发证书,有效期为5年
五、获证企业升级改造
已获证企业对原有生产能力改造、升级,如:立窑企业技术改造;水泥厂改为粉磨站,提出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的,应提交以
下材料:
1、企业所在地省级发展改革委、经委(经贸委)审核企业符合产业政策的证明原件;
2、省级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核准文件;
3、水泥厂改建为粉磨站应提交省级许可证办公室原熟料生产设备已拆除的证明原件。
六、获证企业到期换证
对已经到期换证的企业,其工艺设备属于已到《水泥工业产业发展政策》规定的淘汰期限,省级许可证办公室不得受理企业换证的申请。
本规定应与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工作的有关要求一并执行.
附表:水泥产品国家产业政策主要文件汇总表
水泥产品国家产业政策主要文件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