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免试研究生综合考核计分方法

合集下载

管理学院推荐2017年免试研究生综合测评计算办法

管理学院推荐2017年免试研究生综合测评计算办法

管理学院推荐2017年免试研究生综合测评计算办法根据西建大〔2015〕136号:关于印发《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指南(2014)》,以及《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本科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特制定本办法:一、综合测评成绩的构成综合测评总分 = 专业素质分 + 附加分 - 扣除分。

二、专业素质计分办法学生专业素质以学生教务系统中“平均学分绩点”为准。

为便于计算综合测评分,将“平均学分绩点”转换为百分制的“平均绩点换算分”。

学分绩点的计算方法为60分绩点为1,往上每1分为0.1绩点,平均绩点换算分则逆向计算。

例如:平均学分绩点=3.58,则平均绩点换算分=85.8三、附加分计分办法本办法未涉及内容不加分。

所有作品及获奖截止时间为2016年9月1日。

(一)外语水平通过外语四级者加0.5分;通过外语六级者加1.0分。

(二)社会工作各级、各类学生干部,根据职务及工作表现,给予0.1~1.0的加分,具体细则参照附件1。

(三)参加创新创业竞赛获奖、发表论文、获得专利等1.创新创业竞赛获奖加分说明:(1)本办法所指创新创业竞赛包括:各类学科竞赛、创新创业大赛、大学生课外学术作品竞赛、大学生艺术展演等创新创业竞赛活动;(2)一类竞赛科目是指国际创新创业竞赛、国家政府部门主办的重要全国性创新创业大赛(如“挑战杯”、全国数学建模大赛、“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二类竞赛科目是指其他竞赛(如:全国大学生管理决策模拟大赛、企业竞争模拟大赛、全国高等院校“斯维尔杯”BIM软件建模大赛、“广联达杯”全国普通高等院校算量大赛、全国高校商业精英挑战赛国际贸易竞赛、全国大学生ERP沙盘模拟大赛)(3)校际间比赛、邀请赛按照校赛级别对待;(4)对于团体竞赛获奖的,排名第一者加最高分,第二、三名按照后一名为前一名的75%递减加分,第四名及以后的成员按照最高分的30%加分;(5)团体竞赛成员不分排名的,个人加分为最高分值的50%。

历史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综合评分细则 .doc

历史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综合评分细则 .doc

历史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综合评分细则一、综合评分综合评分实行百分制,由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两部分组成。

综合评分=学习成绩分+综合素质分二、学习成绩评分学习成绩分=(必修课平均成绩+规定专业选修课平均成绩)× 90%必修课平均成绩指必修课的加权平均成绩,其计算方式是:必修课平均成绩=∑(课程成绩×课程学分)/课程总学分;规定专业选修课成绩指每个专业自选10个学分的专业选修课的加权平均成绩,其计算方式是:规定专业选修课平均成绩={∑(课程成绩×课程学分)/课程总学分}*0.02;三、综合素质评分综合素质分=科研成果分+学习竞赛分+社会工作分(一)科研成果(上限5分)论文、科研成果和文章必须是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指导教师为第一作者),同时必须提供论文原件,刊物级别根据学校有关文件规定确定;同一成果获不同奖项只计最高分,不同成果可累计,同时必须提供证书原件。

A、论文发表加分1、推免研究生申报的所有论文成果,均应发表在公开、正式出版的刊物,各刊增刊上发表的论文不作申报依据。

2、推免研究生申报的所有论文成果,均应是第一作者。

有单位署名者,必须要有武汉大学,但排名不限。

3、推免研究生申报的所有论文成果,均需通过历史学院各教研室学生学术论文审核小组的审核、评分,并由审核小组给出书面确认材料后,方可作为计分依据。

4、学生学术论文审核小组由历史学院各教研室根据学生论文的内容,指定3-5位教师(包含班主任教师)组成。

审核小组应客观公正地对学生相关论文进行真伪、质量审核,并确定计分分值。

5、具体计分条件如下:①在CSSCI目录中的历史学专业杂志,考古学专业杂志(不适用于世界史专业),以及部属综合性高等院校人文社科类学报上发表史学论文一篇,最高计5分。

具体杂志依照论文发表当年的CSSCI目录确定。

②在未进入CSSCI目录的历史学专业杂志,考古学专业杂志(不适用于世界史专业)上发表史学论文一篇,最高计3分。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综合考评成绩计算细则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综合考评成绩计算细则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综合考评成绩计算细则根据《XX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工作办法》制定本细则。

综合考评成绩包括学习成绩和优秀加分两项,具体计算细则如下:一、学习成绩学习成绩按学生课程考核平均学分绩计算,满分为100分,按以下方法计算:某课程的学分绩=该课程的学分×该课程的学期总成绩对于转专业(类)的学生,转专业之前的考试课程按原专业培养方案认定。

对于不及格未超过两门且第一次补考合格的课程,仍以期末考试成绩计算平均学分绩。

对于赴国内外交流学习的学生,交流期间的学习成绩不参与校内平均学分绩计算。

二、优秀加分优秀加分根据学校认定的学生受表彰及获奖情况确定,满分为5分,累积加分超过5分的按5分计算。

具体加分原则如下:(一)学生受表彰加分:1.全国三好学生、全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加3分;2.省三好学生、省优秀学生干部、省优秀团干部、省优秀团员加2分;3.以上加分中,同一学生在同一年度多次获奖,不累计加分,取最高荣誉加分;同一学生在不同年度且不同奖项中获奖,可以累积加分。

(二)学生在学校认定的国际或级学科竞赛中获奖的加分:1.国际或竞赛一等奖:个人项目获奖学生加5分;集体项目排名第一的学生加5分,其他学生加3分。

2.国际或竞赛二等奖:个人项目获奖学生加3分;集体项目排名第一的学生加3分,其他学生加1.8分。

3.国际或竞赛三等奖:个人项目获奖学生加1分;集体项目排名第一的学生加1分,其他学生加0.6分。

4.以上加分中,不累计加分,取最高奖项加分。

5.对于集体竞赛项目,若从奖励证书无法区分排名(如数学建模的全国竞赛),其排名顺序以竞赛组织部门发布的获奖文件为准。

当项目组总人数超过5人时,仅给予前5人加分。

三、有关说明(一)学习成绩和获奖情况的统计时间从学生入学起至学校规定的综合考评公示之日止。

加分资格审核以获奖证书或竞赛组织部门正式发布的获奖文件为依据。

xx年保送研究生综合考评规定

xx年保送研究生综合考评规定

xx学院保送研究生综合考评评分规则根据学校推荐免试研究生相关规定和学院保送研究生遴选和培养的基本要求,制定本规则。

本规则从科技、社工、服务、群团等方面设立考察标准。

对申报保送研究生资格的同学的政治态度、道德品质、学习能力、社会工作能力、对学院学生管理等其它工作的贡献等方面情况进行量化考核。

基本加分规则:以下共有两部分加分内容,每部分均设有最高分限制。

申报者可以根据加分项和获奖次数等情况累计加分(加分项规定不得累计加分的除外)。

累计加分不得超过每部分的最高分限制。

第一章科技竞赛与科研活动类(50分)一、创新创业类竞赛(同一项目重复参赛不累计加分)1、国家级创新创业类竞赛一等奖——16分;2、国家级创新创业类竞赛二等奖——14分;3、国家级创新创业类竞赛三等奖——10分;4、国家级创新创业类竞赛优胜奖——8分;5、省级创新创业类竞赛一等奖——8分;6、省级创新创业类竞赛二等奖——7分;7、省级创新创业类竞赛三等奖——6分;8、省级创新创业类竞赛优胜奖——5分;9、市级创新创业类竞赛一等奖——6分;10、市级创新创业类竞赛二等奖——5分;11、市级创新创业类竞赛三等奖——4分;12、市级创新创业类竞赛三等奖——3分;13、校级创新创业类竞赛一等奖——4分;14、校级创新创业类竞赛二等奖——3分;15、校级创新创业类竞赛三等奖——2分。

二、由学校及以上部门组织的环境类、生物类、数学类、物理类、英语类竞赛(同一项目重复参赛不累计加分)1、国家级一等奖——14分;2、国家级二等奖——12分;3、国家级三等奖——10分;4、省级一等奖——7分;5、省级二等奖——6分;6、省级三等奖——5分;7、市级一等奖——5分;8、市级二等奖——4分;9、市级三等奖——3分;10、校级一等奖——3分;11、校级二等奖——2分;12、校级三等奖——1分。

三、其它科技类竞赛(该项指除去前面两节所规定内容以外的其它科技类竞赛活动)1、国家级一等奖——14分;2、国家级二等奖——12分;3、国家级三等奖——10分;4、国家级优胜奖——6分;5、省级一等奖——8分;6、省级二等奖——6分;7、省级三等奖——5分;8、省级优胜奖——4分;9、市级一等奖——5分;10、市级二等奖——4分;11、市级三等奖——3分;12、校级一等奖——3分;13、校级二等奖——2分;14、校级三等奖——1分。

推免生综合成绩计算方法及奖励加分说明

推免生综合成绩计算方法及奖励加分说明

附件5推免生综合成绩计算方法及奖励加分说明综合成绩由学生的学业成绩、奖励分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组成,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学业成绩×85%+奖励分成绩×8% +综合测评成绩×7%。

1. 学业成绩为学生培养方案有学分要求的所有已修课程的平均成绩,换算公式为:学业成绩=50+平均学分绩点(GPA)×10。

2. 奖励分成绩总分为100分,换算公式为:奖励分成绩=奖励分之和÷15×100。

奖励分为学生获得各级表彰、学科竞赛奖项以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各类发明等,学校按照一定的标准给予奖励积分。

竞赛类奖励加分项目只统计与所属学科相关的项目。

各项奖励分累计不超过15分。

3.奖励分具体计分办法为:1)获全国、全省优秀共青团员(团干)以及全国、全省五四青年奖章荣誉称号的优秀学生每次分别奖励5分、3分。

2)国家级竞赛个人特、一、二、三等奖获得者,分别奖励9分、7分、6分、5分,团体特、一、二、三等奖前三名成员分别奖励7分、5分、4分、3分;省级竞赛个人特、一、二、三等奖获得者,分别奖励5分、4分、3分、2分,团体特、一、二、三等奖前三名成员分别奖励4分、3分、2分、1分。

竞赛类奖励加分项目只统计与学生所属学科相关的项目,具体细则可由各学院制定,但各类相应等级加分不得超过以上相应分值。

3)省级大学生科研成果个人特、一、二、三等奖获得者,分别奖励6分、5分、4分、3分,集体申报获特、一、二、三等奖的前三名成员,分别奖励5分、4分、3分、2分。

4)学生公开发表与本学科相关的学术论文,对于独撰者及合著的第一作者的奖励分值如下:C类及以上每篇分别奖励15分、13分;D类分别奖励7分、5分;E类分别奖励6分、4分;F类分别奖励5分、3分;G类分别奖励4分、2分。

以上刊物等级以本校科学技术处、社会科学处认定的刊物等级为准。

5)在校期间,获国家发明专利第一专利权者,奖励10分。

武汉理工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条例及加分办法

武汉理工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条例及加分办法

武汉理工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条例及加分办法 Last updated on the afternoon of January 3, 20212013年武汉理工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条例【推荐范围】(一)必须是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我校2013年应届毕业生。

(二)定向培养的学生申请推荐免试研究生时,必须经定向培养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同意函。

(三)国防生申请推荐免试研究生时,必须经中国人民解放军驻武汉理工大学后备军军官选拔培训工作办公室同意并出具书面同意函。

【推荐免试研究生类别】(一)2013年推免生分为“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两个类型,分别按学院计划和学校单列计划两种方式进行推荐,具体类别如下:A类:学术型推免生(学院计划)C类:学术型推免生(学校单列计划)D类:专业学位推免生(学院计划)E类;专业学位推免生(学校单列计划)(二)2013年继续推荐“中国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研究生支教团”(简称“研究生支教团”)硕士学位研究生,具体推荐对象和条件、推荐办法和工作程序等见校团委文件。

【推荐条件】(一)基本条件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4、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二)具体条件1、申请A类学术型推免生者,除符合基本条件外,同时应符合以下条件:①综合测评为班级前5名或者专业前20%,德育为优秀;②本专业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在80分以上,智育为班级前5名或者专业前20%,无不及格课程;③CET-4成绩在425分及以上(小语种参照上述标准执行),英语专业的学生要求TEM4成绩在60分及以上。

对外语成绩有特殊要求的专业,由所在专业提出外语水平要求。

保研加分项目

保研加分项目
1.科研项目类计分表:
项目等级
获奖人
省级及以上
省级及以上奖励
校级
校级奖励
负责人
20分
15分
15分
10分
参加人
10分
15分
5分
10分
科研项目开题后,通过中期检查者按满分的一半计分,通过结题审查者按满分计分。
2.学术论文类计分表:
期刊类别
分值
三大检索收录
40
中文核心期刊
20
公开专业刊物(专业)
10
公开非专业刊物(专业)
3. 一般新闻报道不计分,院报院刊不计分;
4. 学术论文加分认定工作由学院指定专家组负责审查、评定。
3.学科竞赛类计分表:
获奖等级
竞赛级别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国家级
25
20
15
省级
20
15
10
校级
15
10
5
院级
8
5
3
注:学科竞赛类包括全国大学生“挑战杯”比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创业大赛、学习竞赛、结构设计大赛、周培源力学竞赛、华中数模大赛等。
3.本方法自2012年9月起施行。
武汉大学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二零一二年九月
三、社会活动(占3%)
综合考查大学生综合素质,在校期间积极主动参加社会活动,提高自身思想道德品质和社会活动能力,以适应未来社会发展的需要。(此项计分不超过百分)
文体竞赛获奖以及获得荣誉称号的必须提供获奖证书及其复印件;担任社会职务的,须填写有关表格;
具体计分办法为:
1.文体竞赛及暑期社会实践计分表(此项累计不超过40分)
计算办法为:总分=学习成绩×88%+科研和论文×9%+社会活动×3%。

2020届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综合测评办法(执行稿

2020届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综合测评办法(执行稿

土木工程学院2020届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综合测评成绩计算办法(执行稿)一、2019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免综合测评按照学生三学年平均学分绩及奖励分值进行定量测评,按照推免综合测评成绩排名。

计算公式为:推免综合测评成绩=平均学分绩×90%+奖励附加分×10%二、奖励分值计分办法1.国家资格证书附加分(按最高级别计分,不累计加分)2.奖学金及获得荣誉称号附加分:(按获奖次数累计加分)3.学生在国际级、国家级、省级、校级举办的科技活动中取得名次或积极参与,加分如下表:(各项校内外比赛获奖在教务处备案方为有效,按最高得分计入5项,多余奖项不计入得分;同一个比赛项目,按最高分计入,不累计加分。

多人参加的比赛,计入前5名,计分按排名顺序折减。

)4.学术方面加分:(按最高分计入,最多计入3篇论文)凡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第一作者加15分,第二作者以第一作者为标准降低一个等级分(每个等级分级差为5分),第三作者以第一作者为标准降低两个等级分。

学生参加学术会议,并获得一等奖加8分,其他以此递减3分。

注:所有文章必须署原名并刊出,论文应提供收录期刊的原件或有效证明,经核准后可加分。

5.科技创新项目:(最多计入3个项目,按项目数可累计加分,同一项目按最高分计,不累计加分)注:项目立项要有正式文件,结题有主办单位的证明;多人参加的科技创新项目计入前5名主要负责人和参与人,计分按排名顺序折减。

6.专利技术:(获得专利必须与本专业相关;国家发明专利成果最多可计入2项,可以累计加分;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只计入1项,不累计加分);注:获国家发明专利成果署名单位为兰州理工大学,且为授权专利证书(提交原件和复印件),若该专利获得其他科研奖励者,以最高分计,不累加,专利只计入排名前3名人员,按作者排序计分相应折减。

7.学生干部加分:(按最高分计入1次,不按年份累计加分)注:主要干部是指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班长、团支书,一般是指学生会部长、党支部委员,学业辅导员,班级其他委员;学生干部加分要求在任累计时间不少于2个学期(党支部委员,学业辅导员至少任期半学年)。

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综合排名记分办法

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综合排名记分办法

附件二武汉大学动力与机械学院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综合排名计分办法(2011年9月修订)一、综合排名计分的公式综合排名分(T)=平均学分绩(T1)×85%+实践创新能力总评分(T2)×15%。

二、各因子的计分办法(一)平均学分绩(T1)平均学分绩是指在校期间前三年必修课(除体育外)的平均学分成绩。

具体计算公式为:T1=(每门必修课成绩×该课程学分的总和)÷必修课总学分。

(二)实践创新能力(T2)实践创新能力是指学生在学习、科研、社会工作及实践活动中所表现出的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及创新素养,主要考查学生在学术科研、社会工作、社会实践活动等方面的成果。

主要包括:发表学术论文评分(C1)、科研成果与科技发明评分(C2)、社会工作评分(C3)、实践活动评分(C4)、计算机应用能力(C5)五项指标。

其计算公式为:T2= C1 + C2 +C3 + C4 + C5。

具体评分标准如下:1、发表学术论文评分(C1)。

发表与所申请推荐学科相关的科技学术论文,按表一加分(论文所申请推荐学科没有关联的不加分)。

刊物级别按国家有关规定认定。

所有论文加分应已出版(本专业领域内的核心期刊的正刊采用的凭录用通知证明也可),不同论文按篇数累计加分。

被转载的论文按转载最高级刊物计分。

学生单独发表论文,加满分;学生集体或与教师合作论文,第一作者按满分减半计算,其余作者加分为前一作者加分的50%。

表一:发表学术论文评分(C1)2、科研成果与科技发明评分(C2)。

参加科学研究和科技学术活动,科研项目获奖,或通过鉴定,或取得发明专利的,按表二、表三加分。

不同成果可累计加分,同一成果获不同级别奖励,只计其中最高分,不累加。

表二:科研成果与科技发明评分(C2)表三:科研立项评分(C2)3、社会工作评分(C3)。

大学期间,担任主要学生干部职务,取得突出成绩受到校级及以上组织表彰的(主要指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社会活动积极分子等三项),按表四加分。

北师大教育学部保研-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保研推荐免试研究生细则

北师大教育学部保研-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保研推荐免试研究生细则

北师大教育学部保研-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保研推荐免试研究生细则根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及北京师范大学教务处《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京教文[2007]131号(2010年7月修订)]要求,结合往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实际情况,本着全面考核、择优选择、阳光操作的原则,经部务会和学部推荐免试工作小组研究决定,制定本年度教育学部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北师大教育学部保研。

一、组织机构成立教育学部推荐免试工作小组,负责制定学部推荐工作实施方案、审核申请材料、进行综合考核并提出推荐名单等工作。

学部教学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

二、申报条件1.成绩优秀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免费师范生);2.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六级或学校学士学位外语考试;3.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北师大教育学部保研;4.品行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处分记录。

三、推荐流程1.公布各专业课程成绩排名(各专业入选课程见附件)。

2.组织学生填报《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包括:外语考级证书、科研立项通知与结题报告、学术成果、获奖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3.计算各学生的综合分。

综合分由专业课程成绩(占89%)、外语分(占1%)、科研创新分(占7%)、社会服务分(占3%)组成。

专业课程成绩及外语分由教务秘书核算,科研创新分由各专业老师核算,社会服务分由学生口老师核算北师大教育学部保研。

4.公布各专业综合分排名。

5.学部推荐免试工作小组审核申请材料。

按分配名额120%的比例初步确定推荐名单。

6.学部推荐免试工作小组讨论通过并公布推荐名单。

四、其他有关规定1.在教育科学研究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同学可申请破格推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两位副教授以上职称教师的书面推荐意见。

2.鼓励跨学校、跨学科、跨院系申请。

若选择外推而未被录取者,不再参加内推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保研推荐免试。

经济学院推荐免试生科研成果评分办法

经济学院推荐免试生科研成果评分办法

经济学院推荐2019年免试生科研成果评分办法为公开、公平、公正地做好经济学院2019年免试研究生推荐工作,科学合理地评价学生的学术悟性、科研潜质与研究和创新能力,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计算方法推荐免试研究生科研成果分数=以下各项评分总和×20%(若以下各项评分总和超过100分,则按100分计)科研成果分数按项目计分,同一项目以最高级别计分,一般不累加。

多人合作完成的项目(除有特别说明的外)按以下标准计分:二、具体评分项目1. 正式发表学术论文(1)在浙江大学人事处规定的权威期刊或经济学院规定的B类及以上SSCI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含网络在线发表):每篇100分;(2)在经济学院规定的C类SSCI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含网络在线发表):每篇80分;(3) 在普通SSCI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含网络在线发表):每篇60分;(4) 在SCI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含网络在线发表):每篇50分;(5)在浙江大学人事处规定的一级期刊发表学术论文:每篇60分;(6)在浙江大学人事处规定的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每篇20分;2. 国家与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1)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只考虑第一立项人):每项6分;(2)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项目立项(只考虑第一立项人):每项4分;(3)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考核:优秀8分,良好3分,合格的不予加分;(4)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项目结题考核:优秀6分,良好2分,合格的不予加分。

3. “挑战杯”竞赛:(1)获浙江大学奖:特等奖50分;一等奖30分;二等奖15分;三等奖5分;(2)获浙江省级奖:特等奖80分;一等奖50分;二等奖30分;三等奖15分;金奖50分、银奖30分、铜奖15分。

(3)获国家级奖:特等奖、一等奖100分;二等奖60分;三等奖40分。

4. 创青春竞赛、“互联网+”大赛:(1)获浙江大学奖:特等奖30分;一等奖20分;二等奖10分;三等奖3分;(2)获浙江省级奖:特等奖50分;一等奖30分;二等奖20分;三等奖10分;金奖30分、银奖20分、铜奖10分。

武汉理工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奖励分值计算办法

武汉理工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奖励分值计算办法

武汉理工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奖励分值计算办法一、各类竞赛(一)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大学生广告设计大赛、大学生结构设计大赛、大学生“飞思卡尔”杯智能汽车竞赛、大学生工程训练综合能力竞赛、大学生物流设计大赛等(只计前5名)1、获全国一等奖者,按排名先后分别奖励10分、9.5分、9分、8.5分、8分;2、获全国二等奖者,8分、7.5分、7分、6.5分、6分;3、获全国三等奖者,6分、5.5分、5分、4.5分、4分;4、获省一等奖者,5分、4.5分、4分、3.5分、3分;5、获省二等奖者,3分、2.5分、2.5分、2分、2分;6、获省三等奖者,2分、1.5分、1.5分、1分、1分。

(二)“挑战杯”全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竞赛(只计前8名)、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只计前7名)等1、获全国特等奖者,15分、14分、13分、12分、11分、10分、9分、8分;2、获全国一等奖者,10分、9.5分、9分、8.5分、8分、7.5分、7分、6.5分;3、获全国二等奖者,8分、7.5分、7分、6.5分、6分、5..5分、5分、4.5分;4、获全国三等奖、省特等奖者,6分、5.5分、5分、4.5分、4分、3.5分、3分、2.5分;5、获省一等奖者,5分、4.5分、4分、3.5分、3分、2.5分、2分、1. 5分;6、获省二等奖者,3分、2.5分、2.5分、2分、2分、1分、1分、0.5分;7、获省三等奖者,2分、1.5分、1.5分、1分、1分、0.5分、0.5分、0.25分;(三)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获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特等奖、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奖励8分、5分、2分、1分。

(备注: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特等奖、一等奖,按国家级奖计获奖等级,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二等奖按“省级二等奖”计获奖等级,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三等奖按“省级三等奖”计获奖等级)(四)大学生化学实验技能竞赛获湖北省大学生化学实验技能竞赛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者,分别奖励5分、3分、2分。

武汉理工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条例及加分办法

武汉理工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条例及加分办法

2013年武汉理工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条例【推荐范围】(一)必须就是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得我校2013年应届毕业生。

(二)定向培养得学生申请推荐免试研究生时,必须经定向培养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同意函。

(三)国防生申请推荐免试研究生时,必须经中国人民解放军驻武汉理工大学后备军军官选拔培训工作办公室同意并出具书面同意函。

【推荐免试研究生类别】(一)2013年推免生分为“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与“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两个类型,分别按学院计划与学校单列计划两种方式进行推荐,具体类别如下:A类:学术型推免生(学院计划)C类:学术型推免生(学校单列计划)D类:专业学位推免生(学院计划)E类;专业学位推免生(学校单列计划)(二)2013年继续推荐“中国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研究生支教团”(简称“研究生支教团”)硕士学位研究生,具体推荐对象与条件、推荐办法与工作程序等见校团委文件。

【推荐条件】(一)基本条件1、具有高尚得爱国主义情操与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得创新意识、创新能力与专业能力倾向。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与剽窃她人学术成果记录。

4、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二)具体条件1、申请A类学术型推免生者,除符合基本条件外,同时应符合以下条件:①综合测评为班级前5名或者专业前20%,德育为优秀;②本专业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在80分以上,智育为班级前5名或者专业前20%,无不及格课程;③CET-4成绩在425分及以上(小语种参照上述标准执行),英语专业得学生要求TEM4成绩在60分及以上。

对外语成绩有特殊要求得专业,由所在专业提出外语水平要求。

2、申请C类学术型推免生者,除符合基本条件外,同时应符合以下条件:①具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具有特殊学术专长一般指:a.有较强得创新意识,在科研或科研实践中有突出表现,并在学校认定得国家重要期刊上以第一作者(或独撰)身份发表过两篇及以上学术论文(或在学校认定得A类或B类期刊上发表一篇论文);b.在全国、省部级学术科技竞赛、发明创造竞赛中荣获国家三等奖(含三等奖)以上或省部级一等奖(含一等奖)以上奖励。

医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综合素质成绩计分办法

医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综合素质成绩计分办法

医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综合素质成绩计分办法
(2016年版)
医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综合素质成绩主要考查学生科研能力、创新意识与能力、社会工作能力与特长等,包括本科学生发表科技学术论文情况、参加科技创业比赛及文体比赛获奖情况、参与社会实践获奖情况、担任干部及考核情况、英语、计算机能力等。

综合素质成绩按以下各表计分:
1、科技、学术类计分办法:
其它排序不变;
(2)发表综述、病理报告、meta分析、摘要等,分值减半;
(3)同一次会议发言和论文集收录只记一次;
(4)科研项目需结题,因时间未到而未结题者,分值按结题减半处理。

(5)最高限加40分。

2、科技创新、文体比赛类计分办法:
(2)文体类团体项目,系数为0.8;
(3)科技创新类比赛计前三,排名系数为1、0.6、0.4;(4)最高限加20分。

3、社会实践计分办法:
4、优秀青年志愿者计分办法:
5、社会工作类计分办法:
6、特殊表彰类计分办法:
秀共青团员、无偿献血(有无偿献血记录的,以2分只计一次)、优秀学长、优秀学生组、十佳社团干部等,团队荣誉校级以上方可申报并按0.8比例计算。

,以及学院认可的其他特殊表彰。

同一年度同一项表彰按最高分只计一次。

7、外语能力类计分办法:
7、计算机能力类计分办法:
以上所有加分项需提供书面证明材料,所有分值相加后,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本计分办法由医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医学院
2016年2月1日。

推免生综合成绩计算方法及奖励加分说明[001]

推免生综合成绩计算方法及奖励加分说明[001]

附件5推免生综合成绩计算方法及奖励加分说明综合成绩由学生的学业成绩、奖励分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组成,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学业成绩×85%+奖励分成绩×8% +面试(综合测评)成绩×7%。

1.学业成绩为学生培养方案有学分要求的所有已修课程的平均成绩,换算公式为:学业成绩=50+平均学分绩点(GPA)×10。

2.奖励分成绩总分为100分,换算公式为:奖励分成绩=奖励分之和÷15×100,奖励分为学生获得各级表彰、学科竞赛奖项以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各类发明等,学校按照一定的标准给予奖励积分。

竞赛类奖励加分项目只统计与所属学科相关的项目。

各项奖励分累计不超过15分。

奖励分具体计分办法为:(1)获全国、全省优秀共青团员(团干)以及全国、全省五四青年奖章荣誉称号的优秀学生每次分别奖励5分、3分。

(2)国家级竞赛个人特、一、二、三等奖获得者,分别奖励9分、7分、6分、5分,团体特、一、二、三等奖前三名成员分别奖励7分、5分、4分、3分;省级竞赛个人特、一、二、三等奖获得者,分别奖励5分、4分、3分、2分,团体特、一、二、三等奖前三名成员分别奖励4分、3分、2分、1分。

竞赛类奖励加分项目只统计与学生所属学科相关的项目,具体细则可由各学院制定,但各类相应等级加分不得超过以上相应分值。

(3)省级大学生科研成果个人特、一、二、三等奖获得者,分别奖励6分、5分、4分、3分,集体申报获特、一、二、三等奖的前三名成员,分别奖励5分、4分、3分、2分。

(4)学生公开发表与本学科相关的学术论文,第一作者的奖励分值如下:C类及以上每篇奖励15分;D类奖励7分;E类奖励5分;F类奖励3分;G类奖励1分。

导师第一作者,学生第二作者奖励分值按50%计算。

以上刊物等级以本校认定的刊物等级为准。

(5)在校期间,获国家发明专利第一发明者,或导师为第一发明者学生为第二发明者,奖励10分。

河南科技大学推免生综合测评记分标准

河南科技大学推免生综合测评记分标准

河南科技⼤学推免⽣综合测评记分标准
河南科技⼤学推免⽣综合测评记分标准
(课程平均学分绩点5分,附加分1分,总计6分)
说明:1.历年平均学分绩点计算⽅法:
河南科技⼤学数字化校园信息平台(教务员⽤户)——成绩管理——统计分析——
成绩绩点统计查询——多学期统计、学年、学期、学院、专业、年级。

2.国家奖学⾦不含国家励志奖学⾦。

3. 本⼈应是学术论⽂的第⼀作者,论⽂第⼀署名单位为河南科技⼤学,字数不少于
3000字/篇;
4.专利应是已批准的专利,本⼈为专利的第⼀申请⼈;
5. 同⼀系列的学科竞赛只计算最⾼级别分值;
6. 国家级集体项⽬的学科竞赛,项⽬组前2名按实际等级记分,3—5名降1个等级记
分,6名(含第6名)以后降2个等级记分。

省级学科竞赛相对于国家级学科竞赛降⼀个等级计分。

国家及省级学科竞赛项⽬表。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附件8
中国政法大学推免生综合测评登记表
填表说明:
1.本表作为参加推免生资格选拔的申请表,学生应如实填写表中相关信息,包括课程成绩和实践创新成果中各项
具体内容。

学院审核栏由学院负责推免工作老师对所填内容进行审核后签字确认。

如所填内容有弄虚作假情况,将取消该生参加选拔资格。

2.“课程成绩”以该生在校三年内所修必修课(公共外语、体育课成绩除外)成绩计算。

3.表中“成果性质”主要指科研论文的发表刊物性质及目录年份,如发表期刊为《学术交流》,应填“核心,08-09
年CSSCI来源期刊”。

4.表中“承担角色”主要指:论文作者位次(第几作者)、科研项目中成员位次(负责人或第几完成人)、获奖项
目中成员位次(主力队员等)。

5.表中“其他文化、体育及社会工作优异条件”填写工作内容及成就,“证明人”由学校项目负责人(教师)签
名确认。

6.表中“综合测评”一栏及“学校审核”项由教务处填写。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