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大限度防止重点工程建设引发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几点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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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大限度防止重点工程建设引发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几点思考

筠连县政府副县长杨国庆

当前,如何在金融危机蔓延的逆境中帮助企业顺度难关是一个全球性的重要课题,也是我国各级党委政府积极探索研究、重点关注的重要课题,中央实施拉动内需的政策,全省服务“两个加快”战略目标的提出,全市“逆水行舟、加快发展、突破工作、确保增长”工作基调的确立和我县“攻坚奋进年”主题的定位,加快了我县重点工程建设步伐,今年以来,随着川南规模最大的水泥生产线巡司镇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项目工程、维新镇新维煤矿、乐义乡180万吨产量的船井煤矿等一系列重点工程落地开工建设,因征地拆迁、农转非、就业安置等问题不同程度诱发群体性事件和上访,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被摆在十分突出的位置,公安机关作为维护稳定的主力军,自然被推向矛盾的焦点上。笔者从切身体会和对稳定问题关注研究的角度,就如何提升保障和服务经济发展水平,最大限度保障和服务拉动内需重点工程建设,最大限度地防止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发生,谈几点想法。

一、务必强化“三个意识”

一是强化维护民权意识。温家宝总理指出:必须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群众是我们“头上天”,我们要从群众最关心的一点一滴的小事做起,特别要重视企业建设征地后群众的安置问题、社会保障问题和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强力矛盾排查化解的力度,对排查发现的各类矛盾纠纷和通过各种渠道反映的信访问题,落实责任、落实人员、落实措施,逐一化解;畅通诉求渠道,健全利益表达机制,对群众合理诉求,及时深入调查,对属于管辖权限的,及时研究解决,对不属于管辖权限范畴的,及时与主管部门沟通协调,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事为民所办,使群众真正从一件件小事的处理、一件件实事的办结、一件件好事的办理、

一件件难事的解决中切身感受到公安机关的温暖和关怀,在理解和信任的基础上停访息诉、支持企业发展,真正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二是强化保障企安意识。必须坚定不移地把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保障和服务企业良性发展工作置于公安工作首要位置,增强工作主动性,以积极的态度帮助企业排查不稳定因素,把化解企业内外部的矛盾作为自己的事认真办好办实,持续深入的开展为企业保平安活动,落实预约服务制度,开辟服务保障“绿色通道”,方便企业办事。要重点企业建立警企联系制度,定期不定期的到企业了解情况,帮助企业解决问题;加大对企业的保护力度,积极防范和及时打击涉及重点企业的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对打砸抢、敲诈勒索、暴力阻碍施工等犯罪行为,及时有效打击,坚决铲除非法插手工程建设的黑恶势力;加强与税务、工商、金融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的合力,最大限度地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三是强化服务大局意识。强化服务大局意识要认清发展形势。当前,我们筠连县委、县政府紧紧围绕“建设川南滇东北结合部经济强县”奋斗目标,按照“攻坚奋进年”的总体要求,充分利用资源优势,以扩大内需刺激经济增长,以发展规模型企业促进就业,最大限度减少金融危机对县域经济的不利影响,最大限度推动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升级,最大限度增加2.3万返乡民工就业空间,加快推进城镇化、工业化、城乡一体化建设,但是在改革力度不断加大、经济增长持续加速、资源开发稳步加深的发展环境下,必然面临不可避免的社会矛盾,许多潜藏的问题与建设滋生的问题相互交织,一些共性问题与个性问题相互渗透,诸多矛盾盘根错节、叠加聚集,特别是群众彼此仿效、利益捆绑特点十分突出,在“法不治众”的误解驱动下,“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的心理疯长蔓延,因此,一些细小问题经发酵放大可能演化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大问题,一些微小事情因误解扩大可能上升成为需要集中力量处理的大事情,这就给公安机关维护稳

定工作提出了严峻的考验和挑战。面对上述形势,作为基层战斗实体,只有清楚党政思维构想,以党委、政府的理论和思维为重要指导,认清发展形势,发现新情况,研究新问题,选准突破口,找到切入点,做到超前谋划、未雨绸缪,把维护社会稳定、搞好投资环境置于首位,才能提升公安机关在党委政府心中的地位,更加重视和支持公安工作,在资金、人员、装备上得到足额保障,推动公安事业不断开创新局面。

二、务必突出“三个重点”

一是突出宣传,重在“送政策、送服务”。但凡企业、公司、矿厂建设,在选址、规划等一系列程序完成后进场之前,摆在第一位的工作是做好政策、法律法规的广泛宣传,采取群众喜闻乐见、容易接受的多种形式,由党委、政府组织国土、公安、农业、林业等相关部门进驻规划区被征地村组农户,广泛宣传国家有关方针政策,特别是相关批文正式或复印件、征地补偿、农作物补偿、安置补偿标准以及农民失地后相应社会保障问题,收集民意、听取民心、保障民权,对征求意见和建议,认真对待,高度重视,纳入政策法律框架认真研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把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利益为一切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做到事前“送政策、送服务”,争取理解、赢得支持。

二是突出疏导,重在“送教育、送法律”。企业、公司、矿厂建设,在招标、进场后,摆在第一位的工作是做好疏导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有效减少社会冲突、避免社会对抗。实践中,一些看似细微的小事往往因处置不力、措施不当急剧演化,稍有不慎可能酿成大的群体性事件,一些群众诉求可能因得不到及时解决,群众彼此串联、相互沟通,集结成利益共同体,不同诉求、不同利益凝结成共同的目的,通常会出现群体阻工和较长时间的对抗,影响施工进度。这一阶段的疏导工作十分重要,必须针对不同问题,由党委、政府牵头,公安、法院、国土、规建、农业、林业等相关部门配合,分组、

分批次进驻被征地村组农户,不厌其烦、耐心细致就政策、法律、法规和相关行为后果向群众作讲解,特别对重点人员进行疏导,同时由公安收集证据,做好“打击处理极少数”工作准备,坚持两手抓、两不误,教育挽救、软硬兼施,让煽动群众闹事人员清楚底线、明白后果,对经教育仍顽强抵抗、拒绝交地、煽动群众阻工闹事并造成严重损失的骨干人员,坚决予以打击处理。做到事中“送教育、送法律”,宽严相济、教惩并重。

三是突出回访,重在“送温暖、送关心”。厂社矛盾纠纷具有复杂性、长期性、反复性特点,常理认为,在企业建设顺利进行后,厂社矛盾纠纷应当终止或消除,实践证明,如果不注重回访,可能再次引发不稳定因素,甚至会演变成为规模较大的群体性事件。因此事后,摆在第一位的工作是做好回访,对象应包括对原带头闹事的骨干人员、困难户、钉子户及有遗留问题因各种原因未及时解决的被征地户,回访骨干人员、钉子户,目的是深入教育,巩固成效,避免反复;回访困难户,着力解决生产、生活、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带去党委、政府的温暖和关心,赢得尊重;回访问题户,进一步梳理协定事项,按照职能权限尽快落实。做到事后“送温暖、送关心”,关心民苦、获得民心。

三、务必遵守“三通原则”

一是群众的思想要做通。在厂社纠纷调处工作中,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进民家,听民意,交民友,知民困,解民难,稳民心,注意“以情以理感民”,坚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不说过头话、不做过头事,把征地群众思想做深、做细、做透,政策要讲明,法律要宣传,感情要投入,以情谊感化群众,以公正暖化群众,确保在不可避免要动用警力进行现场处置时,大部分群众思想工作已做通。

二是处置的障碍要疏通。从历年来处置的群体性事件上看,一起大的群体性事件背后都有组织、策划、串联、鼓动、操纵和挑头扛旗者和积极参与者,是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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