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建河山: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蒙草生态:独立董事关于放弃控股子公司增资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独立意见
内蒙古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放弃控股子公司增资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
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内蒙古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关于放弃控股子公司增资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我们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公司《关于放弃控股子公司增资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审阅和核查,本次公司放弃对控股子公司内蒙古蒙草生命共同体大数据有限公司增资优先认购权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本次交易遵循了市场、公允、合理的原则,符合公司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将《关于放弃控股子公司增资优先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此页无正文,为内蒙古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放弃控股子公司增资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张振华 _________________
颉茂华__________________
李锦霞 _________________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五日。
26337750_风险警示
2022年第02期博亚精工300971冰山冷热000530延安必康002411韩建河山603616风险警示行业·公司Industry ·Company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收到陕西证监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公司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形。
目前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部申请延期至2022年1月27日前回复关注函。
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正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偿还占用资金,解除上述违规担保事项。
如果上述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事项不能在2022年1月27日之前解决,公司股票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二级市场上,该股股价在去年第三季度连续上涨,目前已从高位逐步下跌,有加速迹象,后市注意风险。
近期,公司发布股票交易风险提示公告称,公司市盈率较高,股价波动较大。
公司股票静态市盈率显著高于上市公司同行业平均水平。
截至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北京韩建集团有限公司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59%,占公司总股本的20.68%。
公司主营业务为生产制造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PCCP ),PCCP 业务收入占总营业收入的49.37%,毛利率为16.13%,PC⁃CP 业务毛利率普遍低于公司同行业平均水平。
二级市场上,公司股票短期连续涨停。
鉴于公司股票短期内股票价格波动较大,可能存在二级市场炒作的风险。
近期,公司发布公告称,原告岑红诉李文喜离婚纠纷案,由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于2022年1月10日立案,原告请求判令离婚并进行财产分割。
李文喜、岑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文喜直接持有公司总股本的25.98%,无间接持股;岑红直接持有公司总股本的2.86%,无间接持股。
双方合计直接持有28.84%,无间接持股。
公司实际控制权是否发生变动存在不确定性。
二级市场上,该股近期一直维持横盘震荡整理状态,虽然涉及实际控制人的股东利益,与生产经营无关,但是未来实际控制权的不确定性也会影响股价走势,后市注意二级市场风险。
韩建河山:关于签订引江济淮工程重大合同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616 证券简称:韩建河山公告编号:2020-005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引江济淮工程重大合同的公告重要内容提示:1、合同类型与金额:PCCP管材销售合同,合同金额642,851,819元;2、合同生效条件:卖方向买方提交履约担保后,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合同生效;3、合同履行期限:自2020年5月1日起12个月内;4、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可能产生积极影响;5、特别风险提示:(1)PCCP订单的释放对引水、调水工程建设进度存在依赖,影响工程施工进度的因素较多,预定供货计划与实际供货进度可能存在差异,如果受新型冠病毒疫情或其它因素影响导致预定的水利工程建设进度放缓或推迟,则公司的生产供货及收入确认可能也将放缓或推迟;(2)影响PCCP毛利率水平最主要的因素是直接材料费,如果生产期间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严重超过投标报价时对成本的估算,将对订单利润水平产生不利影响。
一、审议程序情况合同性质属于国家大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完成评标、评标结果公示期满、发出中标通知书后,与中标人签订的PCCP管材采购合同,约定的产品与公司现有主营产品一致,属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范围,不需要经过董事会等决策机构审议,不需要独立董事或中介机构发表意见。
二、合同标的与对方当事人情况1、合同标的情况引江济淮工程沟通长江、淮河两大水系,是跨流域、跨省重大战略性水资源配置和综合利用工程。
工程任务以城乡供水和发展江淮航运为主,结合灌溉补水和改善巢湖及淮河水生态环境,是国务院确定的全国172项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之标志性工程,也是润泽安徽、惠及河南、造福淮河、辐射中原、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重大基础设施和重要民生工程。
工程供水范围涉及皖、豫两省15市55县(市、区),总面积7.06万平方公里,输水线路总长723公里。
引江济淮工程自南向北分为引江济巢、江淮沟通、江水北送三大部分,河南段工程为江水北送段的一部分,主要通过安徽省西淝河向河南省受水区供水,河南段输水线路总长度为195.14km,其中PCCP采购金额总计153,507万元,共分为四个标段公开招标。
603616韩建河山2023年三季度决策水平分析报告
韩建河山2023年三季度决策水平报告一、实现利润分析2023年三季度利润总额为负2,918.01万元,与2022年三季度负5,559.13万元相比亏损有较大幅度减少,下降47.51%。
企业亏损的主要原因是内部经营业务,应当加强经营业务的管理。
2023年三季度营业利润为负2,947.55万元,与2022年三季度负5,421.66万元相比亏损有较大幅度减少,下降45.63%。
营业收入增长不大,亏损下降,企业降低成本费用开支的政策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应当继续努力。
二、成本费用分析韩建河山2023年三季度成本费用总额为15,882.87万元,其中:营业成本为11,581.85万元,占成本总额的72.92%;销售费用为638.26万元,占成本总额的4.02%;管理费用为2,535.39万元,占成本总额的15.96%;财务费用为906.57万元,占成本总额的5.71%;营业税金及附加为66.62万元,占成本总额的0.42%;研发费用为154.16万元,占成本总额的0.97%。
2023年三季度销售费用为638.26万元,与2022年三季度的337.8万元相比有较大增长,增长88.95%。
从销售费用占销售收入比例变化情况来看,2023年三季度尽管销售费用大幅度增长,但营业收入却呈下降趋势,表明企业市场销售形势不太理想。
2023年三季度管理费用为2,535.39万元,与2022年三季度的2,887.6万元相比有较大幅度下降,下降12.2%。
2023年三季度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18.56%,与2022年三季度的20.02%相比有所降低,降低1.46个百分点。
三、资产结构分析韩建河山2023年三季度资产总额为195,347.0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为138,266.03万元,主要以应收账款、存货、合同资产为主,分别占流动资产的38.19%、27.36%和18.88%。
非流动资产为57,081.02万元,主要以商誉、递延所得税资产、无形资产为主,分别占非流动资产的29.93%、19.72%和7.9%。
603616韩建河山2023年三季度现金流量报告
韩建河山2023年三季度现金流量报告一、现金流入结构分析2023年三季度现金流入为47,754.38万元,与2022年三季度的33,725.87万元相比有较大增长,增长41.60%。
企业通过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所收到的现金为18,690.04万元,它是企业当期现金流入的最主要来源,约占企业当期现金流入总额的39.14%。
企业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所产生的现金能够满足经营活动的现金支出需求,经营活动现金净增加987.21万元。
在当期的现金流入中,企业通过收回投资、变卖资产等大的结构性调整活动所取得的现金也占不小比重,占企业当期现金流入总额的9.67%。
但企业收回投资和变卖资产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偿还到期债务。
二、现金流出结构分析2023年三季度现金流出为50,470.16万元,与2022年三季度的33,804.05万元相比有较大增长,增长49.30%。
最大的现金流出项目为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占现金流出总额的32.26%。
三、现金流动的稳定性分析2023年三季度,营业收到的现金有较大幅度增加,企业经营活动现金流入的稳定性提高。
2023年三季度,工资性支出有较大幅度增加,现金流出的刚性明显增强。
2023年三季度,现金流入项目从大到小依次是: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现金流出项目从大到小依次是: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四、现金流动的协调性评价2023年三季度韩建河山投资活动收回资金3,795.68万元;经营活动创造资金987.21万元。
2023年三季度韩建河山筹资活动需要净支付资金7,498.68万元,但经营活动和投资活动所提供的资金不能满足投融资活动对资金的需要。
总体来看,当期经营、投资、融资活动使企业的现金净流量减少。
五、现金流量的变化2023年三季度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负2,631.65万元,与2022年三季度负60.82万元相比现金净亏空成倍增加,增加4227.18%。
韩建河山: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616 证券简称:韩建河山公告编号:2020-027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28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与会职工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高凌霞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附后)。
高凌霞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中关于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本次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特此公告。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 月28日
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高凌霞,女,197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
1994 年至1995 年,为岳各庄果脯厂职工。
1995 年至1996 年,为北京绅士衬衫厂职工。
1997 年至2003 年,为韩村河构件公司职员。
2004 年至今,担任韩建河山及其前身办公室主管。
现任公司监事、综合办公室主管。
2016 年10 月26 日至今任本公司监事。
603616韩建河山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616 证券简称:韩建河山公告编号:2021-027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1年8月6日送达,会议于2021年8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并表决。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威主持。
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表决的监事3人。
会议的召开程序及出席监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经与会监事一致同意,会议形成决议如下: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监事会同意公司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若国家法律、法规对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对本次调整进行修正。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对募投项目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相应的调整,本次调整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若国家法律、法规对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对本次事项进行调整。
监事会认为,公司审议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监事会同意本次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事项。
若国家法律、法规对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对本次事项进行调整。
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尊敬的股东、董事会成员: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的要求,公司将以此公告的形式,向全体股东和社会公众披露公司的对外投资及关联交易情况,以保障股东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
一、公司对外投资情况截至目前,公司在国内外共进行了多项对外投资,涉及行业包括但不限于金融、房地产、科技等。
公司在投资过程中,坚持依法合规、风险可控、效益优先的原则,加强投资风险管理和内控监督,确保公司资金安全和合法权益。
同时,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持续关注各类投资机会,积极推进对外投资布局,为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保驾护航。
二、公司关联交易情况公司在日常经营管理中,存在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关联方提供产品或服务、关联方共同参与项目合作等。
公司在进行关联交易时,严格遵守市场化、自愿性、公平交易原则,充分披露交易相关信息,确保不损害公司和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
同时,公司设立了专门的关联交易管理机构,加强对关联交易的监督和管理,保障关联交易的合规性和透明度。
三、公司对外投资及关联交易的风险控制公司将结合自身的经营实际和市场环境,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体系,加强对对外投资和关联交易风险的监测和预警,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加以化解。
公司将采用多种手段,包括但不限于风险控制、审计监督、财务信息披露等,加强对对外投资及关联交易的监管和管理,最大限度地保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四、公司对外投资及关联交易的未来规划公司将继续优化对外投资布局,加强与合作伙伴的合作,探索更多的合作机会,努力实现风险和收益的平衡。
同时,公司将不断提升对关联交易的管理水平,完善关联交易制度和规范,规范和规范关联交易行为,促进公司与关联方的健康互动和经济合作。
未来,公司将继续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持续稳健发展。
五、其他事项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在公司网站及指定媒体上发布。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对国巨收购君耀股权未依法申报案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反些断之窗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对国巨收购君耀股权莉衣去申濮的行哋罚瓏书2019年6月25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国巨股份有限公司收购君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未依法申报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现将行政处罚决定书予以公告。
附件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国市监处〔2019〕19号当事人:国巨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台湾地区新北市新店区宝桥路233-1号3楼根据《反垄断法》《未依法申报经营者集中调查处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本机关于2018年9月26日对国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巨)收购君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君耀)股权涉嫌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进行立案调查。
经查,该案构成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的经营者集中,但不具有排除、限制竞争的效果。
本机关按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向国巨送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告知其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证据、处罚内容,以及其依法享有的陈述权、申辩权和要求听证权。
国巨在规定期限内没有提出陈述、申辩意见或要求举行听证。
本案现已调查、审理终结。
一、基本情况(—)交易方。
收购方:国巨。
1987年在中国台湾注册成立, 1993年10月在台湾证券交易所上市,无最终控制人。
国巨主要从事电阻、电容等电子元件的生产和销售,其生产及销售据点涵盖亚洲、欧洲及美洲。
国巨在中国从事业务,(略)。
2017年国巨全球和中国营业额分别为(略)o被收购方:君耀。
1999年在英属开曼群岛注册成立,2014年在台湾证券交易所上市,(略),为电路保护元器件供应商,主要业务为过电压、过电流电子保护元器件的研发、设计、生产及销售。
《中国价格监管与反垄断》2019年第8期反垄断之窗2017年全球和中国营业额分别为(略)。
(二)交易概况。
2018年5月4日至2018年6月21日期间,国巨以每股新台币73元为对价,公开收购君耀的股权。
2018年8月底,国巨对君耀的持股比例(含取得可转换公司债后转换之股权)达87.12%。
韩建河山: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证券代码:603616 证券简称:韩建河山公告编号2020-019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房山区韩村河镇韩村河村大自然新城雅苑商业楼C座3号)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〇二〇年五月声明1、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预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3、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4、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5、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核准,本预案所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取得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或核准。
特别提示1、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及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2、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对象为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机构投资者。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后,按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规定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协商确定。
发行对象以现金并以相同的价格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新大洲A:关于与第一大股东海南新元投资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2011-06-09
证券代码:000571 证券简称:新大洲A 公告编号:临2011-018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第一大股东海南新元投资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一、关联交易概述1.本公司为实现受让内蒙古牙克石五九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五九集团”)33.33%股权之目的,经本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嘉定支行协商,该银行同意在以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海南新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元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进行质押的条件下,向本公司提供五年期并购贷款人民币2亿元。
经与新元公司协商及征求新元公司股东意见,新元公司股东会批准以持有的本公司6000万股股份附条件为本公司贷款提供质押担保。
即新元公司同意以持有的本公司6000万股股份为本公司取得上述贷款提供质押担保,本公司为其提供信用反担保;在新元公司提供股份质押担保期间,每年按贷款金额的1.5%向新元公司支付担保费。
2.新元公司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申请并购贷款用于收购五九集团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赵序宏先生、黄运宁先生、许新跃先生回避表决,其他董事以6票同意,无反对票和弃权票审议通过了该项关联交易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冯大安先生、周福康先生、谭劲松先生对本次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未达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标准,但申请并购贷款事项达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标准。
公司董事会决定将《关于申请并购贷款用于收购五九集团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因此,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新元公司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名称:海南新元投资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桂林洋经济开发区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赵序宏注册资本:85,000,000元成立日期:1998年5月27日税务登记证号码:46000470386033X经营范围:股权及实业投资。
减持计划公告
减持计划公告尊敬的投资者:您好!为了让您及时、准确地了解相关重要信息,我们在此发布一项减持计划公告。
本次涉及减持计划的主体是_____(以下简称“减持股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减持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_____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_____%。
减持股东基于自身的资金需求和投资规划,经过审慎的考虑,决定实施本次减持计划。
此次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如下:一、减持目的减持股东此次减持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获取资金以满足其自身的资金需求,包括但不限于个人或家庭的财务规划、投资项目的资金筹备等。
二、减持股份来源减持股东拟减持的股份来源为_____。
三、减持数量和比例减持股东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_____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_____%。
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四、减持方式1、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_____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2、大宗交易方式: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_____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五、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市场价格确定,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股票的发行价(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将进行相应调整)。
六、减持时间区间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期间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_____个月内。
七、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减持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或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时所作出的相关承诺如下:1、关于股份限售的承诺:_____。
2、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_____。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减持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
八、其他相关说明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减持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以及如何实施本次减持计划。
关于乌审旗蒙大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暨增资的关联交易公告
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远兴能源 公告编号:临2009—096 关于乌审旗蒙大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暨增资的关联交易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释义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方案中的含义如下:1、本公司/远兴能源/甲方: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上海证大/乙方:上海证大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3、中煤能源/丙方: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4、蒙大矿业公司:乌审旗蒙大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5、原股东: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大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6、新公司:指蒙大矿业公司经股权转让、增资扩股之后的有限责任公司。
7、《股权转让暨增资扩股协议》/协议/本协议:指本公司与上海证大、中煤能源签订的《乌审旗蒙大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暨增资扩股协议》。
8、协议各方:指甲、乙、丙三方。
9、标的企业:蒙大矿业公司。
10、基准日:指《审计报告》和《资产评估报告》确定的基准日,具体日期为2009年6月30日。
11、过渡期间:指自基准日至新公司成立日的期间。
12、单位:人民币元。
二、交易概述1、本公司拟与上海证大、中煤能源签订乌审旗蒙大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暨增资扩股协议》。
(1)蒙大矿业注册资本15,860万元,本公司持有蒙大矿业公司85%的股权,上海证大持有蒙大矿业公司15%的股权。
(2)本公司以评估值为定价依据将所持蒙大矿业公司51%股权转让给中煤能源,转让价款为149,536.19万元。
股权转让后,中煤能源持蒙大矿业公司51%的股份,本公司持蒙大矿业公司34%的股份;上海证大持蒙大矿业15%的股份。
(3)股权转让后,本公司、上海证大及中煤能源对蒙大矿业同比例增资,蒙大矿业公司股本由1.586亿元增加至5亿元,其中本公司以货币方式认缴新增出资11,607.60万元;上海证大以货币方式认缴新增出资5,121.00万元;中煤能源以货币方式认缴新增出资17,411.40万元。
603616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616 证券简称:韩建河山公告编号:2021-020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重要内容提示: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7月29日(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镇卓秀路北街智汇雅苑6号院6号楼8层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田玉波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6人,公司独立董事马元驹、张敏、林岩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3、公司董事会秘书孙雪出席了会议并负责会议记录,公司高管张海峰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一)非累积投票议案1、议案名称: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2、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1、议案1、2作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了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议案1、2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周书瑶、朱璐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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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616 证券简称:韩建河山公告编号:2020-022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暨
关联交易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韩建河山”、“公司”)拟分别受让张春林、邱汉持有的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河北合众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众建材”或“目标公司”)19.8%、10.2%的股权。
本次交易完成后,合众建材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本次交易对方张春林、邱汉为对公司具有重要影响的控股子公司的重要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规定,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公司与交易对方张春林、邱汉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独立董事就该等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就该等事项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最近十二个月不存在与关联方张春林、邱汉进行关联交易的情形。
●本次交易系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项目用途之一,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本次非公开发行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交易以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为先决条件。
上述事项能否获得相关批准或核准,以及获得批准或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审批风险。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于2020年5月11日与下属控股子公司合众建材股东张春林、邱汉签署了《关于河北合众建材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意向协议》(以下简称“《意向协议》”)。
张春林、邱汉拟分别转让其所持有的合众建材19.8%、10.2%股权,公司拟受让前述股权,股权的转让价格(即股权转让款总价)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大写:人民币玖仟万元整),实际交易价格以各方认可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为基准,待各方约定的先决条件全部获得满足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签署正式的附生效条件的《股权转让协议》,并办理股权转让相关的工商登记。
股权转让完成后,合众建材成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规定,“持有上市公司具有重要影响的控股子公司10%以上股份的自然人”系上市公司关联人。
合众建材为公司的重要控股子公司。
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张春林、邱汉为公司的关联方,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因此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规定,“持有上市公司具有重要影响的控股子公司10%以上股份的自然人”系上市公司关联人。
合众建材为公司的重要控股子公司,张春林、邱汉分别持有合众建材19.8%、10.2%股权。
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张春林、邱汉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方。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关联方一
姓名:张春林、国籍:中国、性别:男、住所:北京市大兴区
张春林除合众建材以外无其他控制的企业。
2、关联方二
姓名:邱汉、国籍:中国、性别:男、住所:天津市武清区
邱汉除合众建材以外无其他控制的企业。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河北合众建材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1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张春林
注册地点:河北省廊坊市安次区龙河经济开发区富饶道152号
成立时间:2010年2月2日
经营范围:混凝土外加剂制造、销售、技术咨询服务;建材产品销售;货物进出口。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合众建材在本次交易前后股权结构为:
9300.03万元;2019年营业收入16676.33万元,净利润1870.34万元。
2、关联交易价格的确定
经各方协商本次交易标的股权的转让价格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大写:人民币玖仟万元整),实际交易价格以各方认可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为基准,各方协商确定。
四、关联交易的履约安排
1、合同主体:
卖方:张春林、邱汉
买方:韩建河山
2、标的资产:张春林、邱汉合计持有的合众建材30%的股权
3、转让价格:不超过9,000万元人民币
4、先决条件:各方于《意向协议》约定先决条件全部获得满足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各方应正式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有关股权转让价格、支付方式、未分配利润、股权交割、工商变更登记,由各方另行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及
其他法律文件进行约定。
五、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的各方按照各项协议约定享有相应的权利及义务,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稀释上市公司权益的情况,本公司对关联方不存在依赖,且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影响本公司独立性,未损害本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六、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第二十二次会议以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本次关联交易。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事前确认意见及独立审核意见,认为公司收购下属控股子公司合众建材股东张春林、邱汉持有的合众建材19.8%、10.2%股权,股权转让价款以各方认可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为基准,经三方协商同意后确定,关联交易的定价合理公允,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审核意见:公司收购合众建材少数股权的关联交易,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方案合理可行,程序合规,遵循了公正、公平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张春林、邱汉签署的《关于河北合众建材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意向协议》的内容和签订的程序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协议所约定的认购价格公允,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 5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