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大学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备课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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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籍管理工作培训课件

学籍管理工作培训课件

案例分享与经验交
06

成功学籍管理经验分享
总结词:成功经验
详细描述:分享成功的管理经验,如高效的信息系统、合理的流程设计、有效的沟通机制等,以提升学籍管理工作的效率和 准确性。
典型学籍管理案例分析
总结词:案例分析
详细描述:对具有代表性的学籍管理案例进行深入剖析,找出问题所在,提出解决方案,并总结经验 教训,以提升应对复杂问题的能力。
保证数据准确性
促进信息共享
学籍信息可以在学校、教育部门等不 同机构之间实现共享,提高信息利用 价值。
信息化管理可以减少人为错误,确保 学籍信息的准确性。
学籍管理信息系统的功能与特点
数据录入与存储
系统能够方便地录入学生信息 ,并安全地存储在数据库中。
报表生成与分析
系统能够根据用户需求生成各 类报表,为决策提供数据支持 。
档案更新
根据学生在校期间的表现 和变化,及时更新学生档 案信息。
档案保管
妥善保管学生档案,确保 档案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学生学籍异动管理
转专业管理
根据学生申请和学校规定,办理 学生转专业相关手续。
学籍异动处理
对于因各种原因需要暂时停学或退 学的学生,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学籍预警与处理
对学业成绩不达标、违纪违规等学 生进行预警,并按照学校规定进行 处理。
要点二
详细描述
学籍管理必须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如《教 育法》、《高等教育法》等,确保学籍管理的合法性和规 范性。同时,学籍管理应遵循科学规范的原则,建立完善 的学籍管理制度和流程,确保学籍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此外,学籍管理应全面系统地记录学生的各项信息,及 时准确地更新和处理相关数据,为学校和学生提供高效的 服务。

湘潭大学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

湘潭大学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

湘潭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2005年8月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根据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入学与注册第二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到我校的新生,应持录取通知书和学校规定的有关证件,在规定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须向学校请假,假期不得超过二周。

未请假而不按期报到或请假逾期不报到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三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

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

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四条新生入学体检由湘潭大学医院(以下简称校医院)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进行。

对被发现患有疾病不适宜在校学习者,经学校指定医院诊断证明短期治疗可康复的,由本人申请,学校审批,准许保留入学资格一年。

保留入学资格学生,应在一周内办理手续离校,回家治疗。

保留入学资格学生不具有学籍,不享受在校学生待遇。

保留入学资格学生经治疗康复后,应在下一学年新生入学前一周内向学校提出入学申请(附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开具的康复证明),经校医院复查合格后,重新办理入学手续。

复查不合格或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条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即取消学籍。

第六条每学期,学生必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持有效证件到所在学院报到,并办理网上注册手续。

学生须在每学年第一学期第二周前(含第二周),按规定缴清本学年应缴费用后方能注册。

因故不能按期注册者须办理暂缓注册审批手续。

未经学校批准逾期两周未注册者,视为放弃学籍,按自动退学处理。

第三章学制与学习年限第七条普通全日制本科学制为四年,按照学分制管理机制,实行弹性学习年限。

学生可以提前毕业,但在校学习时间不能少于三年;也可以延期毕业,但最长年限自入学时起连续计算累计不超过六年,超过此年限者,不予注册。

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修订)

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修订)

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学院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保证学生合法权益,规范学籍管理行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21号,2005年9月1日起实施),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院的学籍管理实行学分制管理模式。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学院对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学生的管理。

第二章学制与学习年限第四条弹性学习年限为学制年限至学制年限延后两年。

三年制高职为五年。

不论学生修满教学计划规定学分的实际时间多长,毕业时学制不变。

第三章入学与注册第五条按国家招生规定,经我院正式录取的新生方能入学。

新生入学须持我院签发的《入学通知书》和规定的有关证件,按时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须事先向学校请假,假期一般不得超过两周。

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六条新生入学后,在三个月内按照招生规定进行复查,经复查合格者准予注册,即取得学籍。

复查不符合国家招生条件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凡经查实属徇私舞弊者,立即取消学籍。

第七条新生报到后,应由校医院组织进行健康复查,体检复查患有疾病者,经校医院证明,短期治疗可达健康标准的,由本人申请,教务处审核,主管院长批准,可准许保留入学资格一年,并应离校治疗。

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必须在下学年六月二十五日前向学校申请入学,经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学校复查合格,方可重新办理入学手续。

复查不合格或逾期不办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在重新办理入学手续之前,不享受在校生和休学生的待遇。

第八条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必须按学院规定缴纳有关费用,持缴费凭证、学生证在两周内到所在系办理注册手续。

学生因故不能如期报到注册,须履行暂缓注册手续。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申请学费缓缴、减免、贷款的,应持已经批准的完备手续到所在系注册。

未经请假,开学两周内未注册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学籍管理规定班会总结(3篇)

学籍管理规定班会总结(3篇)

第1篇一、班会背景为了进一步加强班级管理,提高同学们的自律意识,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营造积极向上的学习氛围,我班于近日召开了以“学籍管理规定”为主题的班会。

本次班会旨在让同学们充分了解学籍管理规定,增强对学籍管理重要性的认识,从而提高班级整体素质。

二、班会内容1. 班主任讲话首先,班主任就学籍管理规定进行了详细的讲解。

她指出,学籍管理是学校对学生进行教育管理的重要手段,关系到同学们的学业发展和个人成长。

她强调,同学们要严格遵守学籍管理规定,做到以下几点:(1)认真学习,努力提高学习成绩,争取在各类考试中取得优异成绩;(2)积极参加班级活动,增强班级凝聚力;(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树立良好的道德品质;(4)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保持良好的学习环境。

2. 同学们发言在班主任讲解完毕后,同学们纷纷发言,就学籍管理规定谈了自己的看法和体会。

(1)张同学表示,通过本次班会,他深刻认识到学籍管理的重要性,今后会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学习,争取取得更好的成绩。

(2)李同学认为,学籍管理规定对同学们的学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希望大家共同努力,共同进步。

(3)王同学表示,自己会从以下几个方面做起:一是认真学习,提高学习成绩;二是积极参加班级活动,为班级增光添彩;三是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共同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3. 互动环节在互动环节,同学们就学籍管理规定中的一些具体问题进行了讨论。

如:(1)请假手续如何办理?(2)旷课、迟到、早退等违纪行为如何处理?(3)成绩不达标怎么办?针对这些问题,班主任和同学们进行了深入交流,明确了相关要求和注意事项。

4. 总结最后,班主任对本次班会进行了总结。

她强调,学籍管理规定是同学们必须遵守的规则,希望大家认真学习,严格遵守,共同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三、班会效果通过本次班会,同学们对学籍管理规定有了更深入的了解,提高了对学籍管理重要性的认识。

以下为本次班会取得的主要效果:1. 增强了同学们的自律意识,提高了班级整体素质;2. 培养了同学们良好的学习习惯,为今后的学业发展奠定了基础;3. 增强了班级凝聚力,为班级的和谐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湘潭大学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

湘潭大学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

湘潭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2005年8月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根据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入学与注册第二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到我校的新生,应持录取通知书和学校规定的有关证件,在规定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须向学校请假,假期不得超过二周。

未请假而不按期报到或请假逾期不报到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三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

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

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四条新生入学体检由湘潭大学医院(以下简称校医院)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进行。

对被发现患有疾病不适宜在校学习者,经学校指定医院诊断证明短期治疗可康复的,由本人申请,学校审批,准许保留入学资格一年。

保留入学资格学生,应在一周内办理手续离校,回家治疗。

保留入学资格学生不具有学籍,不享受在校学生待遇。

保留入学资格学生经治疗康复后,应在下一学年新生入学前一周内向学校提出入学申请(附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开具的康复证明),经校医院复查合格后,重新办理入学手续。

复查不合格或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条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即取消学籍。

第六条每学期,学生必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持有效证件到所在学院报到,并办理网上注册手续。

学生须在每学年第一学期第二周前(含第二周),按规定缴清本学年应缴费用后方能注册。

因故不能按期注册者须办理暂缓注册审批手续。

未经学校批准逾期两周未注册者,视为放弃学籍,按自动退学处理。

第三章学制与学习年限第七条普通全日制本科学制为四年,按照学分制管理机制,实行弹性学习年限。

学生可以提前毕业,但在校学习时间不能少于三年;也可以延期毕业,但最长年限自入学时起连续计算累计不超过六年,超过此年限者,不予注册。

学籍管理工作培训课件pptx

学籍管理工作培训课件pptx

案例一:学生信息管理案例
总结词
学生信息管理案例
详细描述
介绍学生信息管理的基本流程, 包括信息采集、核对、更新和保 护等环节,以及如何确保信息的 准确性和完整性。
Hale Waihona Puke 案例二:学籍异动处理案例总结词
学籍异动处理案例
详细描述
介绍学籍异动的基本类型和流程,包 括转学、休学、复学、退学等,以及 如何根据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学籍异 动处理。
03
学籍管理流程
学生入学注册流程
总结词
入学注册是学籍管理的第一步,需要确保学生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详细描述
学生入学注册流程包括收集学生基本信息、核实学生身份、分配学号、建立学籍档案等步骤。在注册过程中,需 要仔细核对信息,确保学生身份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同时按照学校规定进行学籍档案管理,以便后续学籍异动和 毕业审核等工作顺利进行。
学籍管理工作培训课件
汇报人:可编辑 2023-12-24
目 录
• 学籍管理概述 • 学籍管理的基本内容 • 学籍管理流程 • 学籍管理规范与制度 • 学籍管理常见问题与解决方案 • 案例分析
01
学籍管理概述
学籍管理的定义与目标
总结词
学籍管理是指对学生从入学到毕业的整个阶段进行全面、系统的管理,旨在保障 学生权益、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
04
学籍管理规范与制度
学籍管理制度
学籍管理制度概述
介绍学籍管理制度的基本概念、 目的和意义,以及其在教育教学
管理中的重要地位。
学生入学与注册
详细说明学生入学流程、注册要求 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的提交。
学籍异动规定
阐述转学、退学、休学等学籍异动 流程及注意事项。

学籍管理制度宣讲

学籍管理制度宣讲

学籍管理制度宣讲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大家好!今天我很荣幸能够在这里向大家宣讲学籍管理制度。

学籍管理制度是学校教育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学生综合素质培养、社会责任和对未来的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我们每一位学生都应该深刻理解学籍管理制度,并且严格遵守。

一、学籍管理制度的意义学籍管理制度是学校管理的基础,是保证教育质量和维护校风校纪的重要手段。

它涉及到学生的入学、注册、学业成绩、考勤、奖惩管理等方方面面,是学生在学校期间的身份认定和管理规范。

学籍管理制度的建立和规范执行,有利于提高学校管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促进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

同时,学籍管理制度也是学生规范行为、培养美好品质、提高综合素质的有力支持。

它规定了学生必须遵守的各项规章制度,明确了学校对学生行为的要求和对违纪行为的惩处措施,是对学生自律和品行的重要约束和规范。

通过学籍管理制度的执行,可以加强学生自律意识,培养学生遵纪守法的品质,加强学生的法制观念和责任意识。

二、学籍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学籍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入学管理、学籍变动、注册管理、学生考核、学生奖励与处分等内容。

下面我们就来详细了解一下这些内容。

1. 入学管理学校学籍管理制度规定了学生的招生条件、招生程序、招生对象等要求,要求学生必须按照学校规定的流程和要求报名参加招生考试,并按照规定的条件进行录取。

入学管理的目的是通过严格选拔,选拔出品学兼优、品德端正的学生,保证学生的质量和学校的声誉。

2. 学籍变动学籍变动是指学生在学习期间由于各种原因发生了学籍信息上的变化。

学校规定了学生学籍信息变动的种类和具体办理程序,包括休学、退学、转学、复学等情况。

学生必须根据学校规定的流程和要求,办理好相应手续,避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3. 注册管理学生在每学期开始时,都需要进行注册手续,确认自己的学籍信息。

学校规定了注册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学生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注册,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必须提前向学校报备。

湘潭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湘潭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湘潭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湘潭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湘大教发〔2017〕21号关于印发《湘潭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的通知校属各有关单位:《湘潭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已经学校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湘潭大学2017年9月14日湘潭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管理,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保障学生合法权益,培养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入学与注册第二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的要求及时间到校办理入学手续;院(系)根据相关信息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院(系)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报经学校审查批准后,取消入学资格。

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假期不得超过两周。

未请假或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三条新生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

保留入学资格期间不具有学籍。

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的条件及年限如下:(一)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诊断为身心健康状况暂时不宜在校学习的,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二)创新创业的,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三)参加海外游学等其他原因的,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四)应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可保留入学资格至退役后2年。

因身心健康状况、创新创业或海外游学等原因不能按期入学的,由新生在学校规定的报到入学时间,向所在院(系)提出保留入学资格的书面申请,院(系)审核同意后,报教务处审批。

应征入伍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的, 新生应至入伍地县(市、区)征兵办领取并填写《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由征兵办统一盖章后,于每年9月20日前将《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及入伍通知书复印件等材料统一送至教务处。

第四条新生应当于保留入学资格期满前向学校提出入学申请,并按本规定第二条重新办理入学手续。

学籍管理制度宣讲会

学籍管理制度宣讲会

学籍管理制度宣讲会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大家好!欢迎各位参加今天的学籍管理制度宣讲会。

首先,我代表学校向大家介绍学籍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并希望通过此次宣讲会,增强大家对学籍管理制度的了解和认识,共同维护好学校的学籍管理秩序。

一、学籍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学籍管理制度是学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学校的运行和学生的发展都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学籍管理制度的落实不仅能够规范学生的行为,提高学生的认识和素质,还能够维护学校的正常运行和良好的教育环境。

学籍管理制度的健全与否,直接关系到学校的教学质量和学生成长发展,因此,我们每个人都要高度重视学籍管理制度的落实和执行。

二、学籍管理制度的内容1.学生基本信息管理学籍管理制度对学生的基本信息管理非常重要,包括学生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件信息等。

学校要求学生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遵守学校的相关规定,并及时更新个人信息。

学校将以此为基础,对学生进行全面的管理和服务。

2.学生学籍注册管理学籍管理制度要求学生在每个学期初按规定时间到学校进行学籍注册,且需提交有效身份证明材料。

未按时进行学籍注册的学生,学校将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其学籍。

3.学生学籍变更管理学籍管理制度规定了学生学籍变更的政策和程序,学生要及时申报变更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未经学校批准私自变更学籍信息的学生,学校将依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4.学生学籍档案管理学籍管理制度要求学校对学生的学籍档案进行全面详细地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真实和准确。

学校将定期对学生学籍档案进行检查和整理,严禁虚假和误导性的信息出现在学生的学籍档案中。

5.学籍异动管理学生学籍的异动包括休学、退学、转学等情况,学籍管理制度对这些变动都有明确的规定和程序。

学生在遇到学籍变动情况时,要按规定及时进行申报和办理手续,做好相关的思想工作,以确保学籍的正常和顺利变动。

6.学籍奖励和处分管理学籍管理制度对学生的奖励和处分有明确的规定和程序,以奖励和处分为手段,促进学生的学习和行为的规范。

学籍管理工作培训课件x

学籍管理工作培训课件x
详细阐述学籍信息维护的程序,包括信息的采集 、录入、更新、修改和删除等环节,以确保学籍 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学籍信息的管理与监督
介绍学籍信息的管理方法和监督机制,以确保学 籍信息的合理性和合法性,防止信息泄露和滥用 。
学籍管理系统介绍
04
学籍管理系统概述
学籍管理系统是用于管理学生学 籍信息的计算机系统,包括学生 基本信息、课程信息、成绩信息
学籍管理规定
详细阐述学籍管理规定的内容,包括入学与注册、成绩与记载、升 级与留级、结业与毕业等方面的规定。
学籍管理制度的实施与监督
介绍学籍管理制度的具体实施方法和监督机制,以确保制度的执行 和落实。
学籍异动规定
学籍异动概述
学籍异动的管理与监督
介绍学籍异动的基本概念、类型和原 因,以及学籍异动规定的目的和意义 。
04
定期对学生档案进行整 理、归档,保证档案的 长期保存。
学生异动管理
01
02
03
04
总结词:转学、休学、复学、 退学处理
根据学生异动申请,及时处理 相关手续,并更新学生学籍信
息。
对学生异动情况进行登记、统 计,为学校管理层提供决策依
据。
关注学生异动后的学习情况, 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学生毕业管理
详细描述
早期的学籍管理采用手工方式进行,效率低下,容易出错。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学籍 管理逐渐实现了信息化,通过数据库等技术手段提高了管理效率和准确性。未来,随着 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应用,学籍管理将进一步向智能化、个性化方向发展,为学生提供
更加精准、个性化的服务。
学籍管理流程
02
学生入学管理
总结词:入学注册、学籍信息采 集、学号分配

学籍管理工作培训课件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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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籍管理规定
学籍管理的目的和原则
学籍管理制度的定义和重要 性
学籍管理的基本流程和内容 学籍管理制度的执行和监督
学籍管理规章制度
学籍管理制度的 定义和重要性
学籍管理的规定 和流程
学籍异动的处理 方式和程序
学籍档案的建立 和管理要求
学籍管理信息化与系统建 设
章节副标题
学籍管理信息化概述
学籍管理信息化的定义和意义
学籍管理流程不畅问题及解决方案
学籍管理流程不畅的表现 学籍管理流程不畅的原因 解决方案:优化学籍管理流程 解决方案:加强部门间沟通协作 解决方案:提高管理人员素质 解决方案: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
学籍管理工作案例分享与 经验交流
章节副标题
学籍管理工作案例分享
学生信息管理案 例
学籍异动管理案 例
学籍档案建设案 例
学籍管理系统应用案例:介绍一些成功的应用案例,说明系统的实际应用效果和价值。
学籍管理系统未来发展趋势:展望学籍管理系统的未来发展趋势,包括智能化、大数据化、云端化等方面。
学籍管理信息化应用与优势分析
学籍管理信息化应用:利用信息 技术手段,实现学籍信息的数字 化、网络化、自动化管理,提高 管理效率。
学籍管理常见问题及解决 方案
章节副标题
学籍异动问题及解决方案
学籍异动原因:学生因家庭原因、 身体原因等需要转学、休学、复 学等
学籍异动注意事项:确保学生学 籍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避免 出现学籍纠纷
添加标题
添加标题
添加标题
添加标题
学籍异动流程:学生提出申请, 学校审核并办理相关手续
学籍异动解决方案:针对不同原 因,制定相应的解决方案,如提 供特殊教育支持、协助办理相关 手续等

学籍管理制度宣讲会范文

学籍管理制度宣讲会范文

学籍管理制度宣讲会范文学籍管理制度宣讲会范文尊敬的各位老师、同学们:大家上午好!今天的宣讲会是为了向大家介绍学校的学籍管理制度。

学籍管理制度是学校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关系到每一位同学的权益和发展。

通过此次宣讲会,我们希望能够让大家更加深入地了解学籍管理制度,严肃对待学籍管理工作,共同维护学校的良好学风和学术环境。

学籍管理制度是学校根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学生的招生、注册、学习、考试等方面进行规范管理的一套制度。

它的建立和实施旨在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课程进度,确保学生能够按照合理的路径和学制完成学业,保障学生的权益,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学籍管理制度在以下几个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一、保证学生合法权益。

学籍管理制度规定了学生的招生条件和程序,保证了学生在平等、公正、公开的基础上进入学校。

同时,学籍管理制度也明确了学生的学习权、利益保护权,有力地防止了违规行为对学生合法权益的侵害。

二、维护学校教学秩序。

学籍管理制度规定了学生的学习与考试规范,确保学生按照规定的学制完成学业,不拖延在校时间,不影响其他同学的学习进度。

对于擅自退学、休学、挂科等行为,学校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维护学校的教学秩序。

三、提高学习效果。

学籍管理制度要求学生按照规定的学制、学分要求修满课程,对学生的学习过程进行有效的跟踪和管理。

学校将根据学生的学业发展,为其提供相应的辅导和资源支持,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四、促进个人发展。

学籍管理制度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各种课程和项目的学习和实践活动,提供了丰富多样的学习机会。

学校会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为其提供适宜的发展路径和培养方案,帮助学生全面发展,逐步实现自己的理想与目标。

学籍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招生和注册。

这是学籍管理制度的起点,也是最基础的环节。

学校将根据招生计划和录取条件择优录取学生,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间完成注册手续。

二、学籍变动。

学籍管理制度要求学生在学校期间,如需退学、休学、转专业、转学等,需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取得学校的同意和书面证明。

学籍管理制度宣讲稿范文

学籍管理制度宣讲稿范文

学籍管理制度宣讲稿范文学籍管理制度宣讲稿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大家好!我是XX学校的一名学生,今天我非常荣幸能够在这里向大家宣讲我校的学籍管理制度。

学籍管理制度是学校教育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对于规范学生行为、提高学业水平、推动学校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我将就学籍管理制度的背景、内容和实施情况做一番简要介绍,希望能够使大家更好地理解和支持学籍管理制度的实施。

一、学籍管理制度的背景学籍管理制度是由教育部门制定和实施的教育管理制度,旨在加强对学生的管理,提高学生的学业水平和综合素质。

学籍是学生的身份证明和学习记录,管理学生学籍可以更好地推动学校的发展,公司的学籍管理能力,提升学生的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

我校学籍管理制度的建立正是出于对学生教育的需要。

学校把提高学生素质、培养创新人才作为学校的根本任务,制定了健全学籍管理制度,以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

二、学籍管理制度的内容我校的学籍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1. 学籍注册与变更学籍注册是入学的第一步,学生需要按照学校的要求按时办理学籍注册手续,包括提供相关材料和填写相关表格。

在学籍注册之后,如果学生有任何个人信息变更,如户籍迁移、姓名变更等,需要及时向学校报备并办理相应的学籍变更手续。

2. 学籍信息管理学校要求学生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学生个人信息的变更需要及时向学校报备。

学生在校期间,学校将对学生的学籍信息进行集中管理,包括学生的学习记录、评价记录和奖惩记录等。

学生可以通过学校的系统查询学籍信息,及时了解自己的学籍状况。

3. 学籍转学和休学复学学生如果需要转学,需要按照学校的要求办理学籍转学手续。

休学复学是指学生因特殊原因需要休学,待条件成熟后再回校继续学习。

学生申请休学需要提前向学校报备并办理相关手续,复学需要提前向学校报备并获得学校的同意。

4. 学籍奖惩管理学校对学生的学习表现和行为进行奖惩管理,奖励可以是荣誉称号、奖学金等,惩罚可以是警告、记过、留校察看等。

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范文(二篇)

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范文(二篇)

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范文学籍管理是高校管理工作的重要方面,对于保障学生权益、维护学校正常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建立健全的学籍管理规定,可以规范学生行为,提升学校整体管理水平。

本文将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一套适用于大学本科生的学籍管理规定。

一、学籍管理目标学籍管理的目标是为了全面、准确地掌握学生信息,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

同时,要加强对学生学业、行为等方面的监督,提高学生的自律能力和责任感,培养良好的学风和纪律意识。

二、学籍管理的基本原则1. 公平公正原则:学籍管理要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学生一视同仁,不歧视任何学生群体。

2. 预防为主原则:学籍管理要通过预防措施,减少学生不良行为的发生,提前发现问题,及时加以引导和解决。

3. 个性发展原则:学籍管理要尊重学生个性差异,鼓励学生自主选择学业和兴趣活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4. 教育为主原则:学籍管理要以教育为主导,通过引导、教育、激励等手段,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习惯。

三、入学管理1. 录取原则:按照国家招生政策和学校的招生计划,进行公平、公正的录取工作。

2. 入学条件:学生必须具备国家规定的高考录取资格,并符合学校规定的专业要求。

3. 入学手续:学生必须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和程序完成入学手续,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和相关材料。

四、学籍管理1. 注册管理:学生每学年必须按时完成注册手续,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包括身份证、户口本、学生证等相关证件。

2. 课程学习管理:学生必须按照学校规定的学年课程表参加课程学习,每学期必须完成规定的学分要求。

学生须经过课程考核,成绩达到及格标准方可获得相应学分。

3. 学业指导管理:学校建立学业指导制度,对学生进行学业指导和辅导,帮助学生解决学习中的问题和困难。

4. 学籍异动管理:学生如需转专业、休学、退学等,必须按照学校规定的程序办理相关手续,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生效。

5. 学籍查询和维护:学生对自己的学籍信息有权进行查询和维护,学校及时更新学生信息,保证信息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学分制学籍管理实施细则

学分制学籍管理实施细则

学分制学籍管理实施细则学分制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是高等教育各学校在学分制教育模式下管理学生学籍的具体实施细则。

学分制学籍管理的目的是规范学生学籍管理,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成果获得公正、客观的评价和认可,同时也促进学生自主学习和发展能力。

一、学分制学籍管理的基本原则1.公正、公平原则:学分制学籍管理要求根据学生的学习成果进行评价,评价结果应该客观、公正,不偏袒或歧视任何学生。

2.自主、自律原则:学生应根据自身情况和学习计划,自主选择课程、参加考试,同时要遵守学校的相关规定和纪律要求。

3.灵活、多样原则:学校应提供多样化的学术课程和实践机会,以满足不同学生的学术兴趣和发展需求。

二、学分的获得与管理1.学分的认定:学校根据课程设置和学生的学习成果,制定学分认定规则,包括学分的分配、考核方式等。

同时学校应加强对教师的培训,保证他们能够正确评价学生的学习成果。

2.学分的获得:学生根据课程的具体要求和学习计划,通过参加课程学习、完成课程作业、参与实践活动等方式获得学分。

学校应建立完善的学分制度和管理流程,确保学生学分的获得正确、公正。

3.学分的转移与认可:学校应加强与其他高校之间的学分转移和学分认可工作,鼓励学生在不同高校之间进行跨校学习和交流,促进学术资源的共享和学生的全面发展。

三、学生学籍管理1.学籍登记:学校应建立学生学籍档案,包括学生个人信息、入学时间、专业、学分获得情况等。

学校需对学籍档案进行及时更新和维护,确保学生学籍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学籍变动:学生学籍变动包括休学、退学、转专业、留级等。

学校应建立学生学籍变动的申请和审批机制,确保学生学籍变动的合理性和规范性。

3.学籍警示:对学业表现不佳的学生,学校应及时开展学籍警示工作,通过辅导和指导等方式帮助学生认识问题,制定改进学习计划,并设立相应措施以促进学生的学业进步。

四、学分制学籍管理的监督与评估1.监督机制:学校应建立学分制学籍管理的监督机制,对学生学分的获得与管理进行监督,确保学分制学籍管理的公正性和规范性。

课程设计学籍管理

课程设计学籍管理

课程设计学籍管理一、教学目标本课程的教学目标是使学生掌握学籍管理的基本知识、流程和技能,能够独立完成学籍管理的各项工作。

具体分为以下三个维度:1.知识目标:学生需要了解学籍管理的定义、目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掌握学籍管理的流程和规范,理解学籍管理在教育管理中的重要性。

2.技能目标:学生能够熟练使用学籍管理系统,独立完成学生信息的录入、查询、修改和删除等操作,掌握学籍报表的生成和分析方法。

3.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培养学生对学籍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使其认识到学籍管理对个人和社会的重要性,树立正确的学生管理观念。

二、教学内容本课程的教学内容主要包括学籍管理的概念、目的、原则、流程、规范以及学籍管理系统的使用。

具体包括以下几个部分:1.学籍管理的定义与意义2.学籍管理的目的与原则3.学籍管理的主要内容与流程4.学籍管理的规范与要求5.学籍管理系统的功能与操作三、教学方法为了提高教学效果,本课程将采用多种教学方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教学。

包括:1.讲授法:通过讲解学籍管理的基本概念、原则、流程等理论知识,使学生掌握相关知识。

2.案例分析法:通过分析实际案例,使学生了解学籍管理在实际工作中的应用,提高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实验法:让学生亲自动手操作学籍管理系统,巩固所学知识,提高实际操作能力。

4.讨论法:学生就学籍管理的相关问题进行讨论,培养学生的思辨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四、教学资源为了支持教学内容的传授和教学方法的应用,我们将准备以下教学资源:1.教材:选用权威、实用的学籍管理教材,为学生提供系统的理论知识。

2.参考书:提供相关的参考书籍,丰富学生的知识视野。

3.多媒体资料:制作课件、教案等多媒体资料,提高课堂教学的趣味性和互动性。

4.实验设备:配置学籍管理系统软件和相应的硬件设备,让学生能够进行实际操作练习。

五、教学评估为了全面、客观地评估学生的学习成果,本课程将采用多种评估方式相结合的方法。

某校学籍管理制度规定(二篇)

某校学籍管理制度规定(二篇)

某校学籍管理制度规定以下是某校学籍管理制度规定的内容:一、学籍管理的目的和原则1. 目的:学籍管理的目的是为了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保证学生的学习效果和个人成长,促进学校的整体发展。

2. 原则:学籍管理应该公正、公平、严格执行,依法进行,注重学生个人差异,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创造能力。

二、学籍管理的具体内容1. 入学管理:(1) 学生入学前需进行身体体检,提供健康证明,确保身体健康。

(2) 学生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身份证件、户口本等,以便学校进行学籍登记。

(3) 学生需参加新生入学报到,了解学校的规章制度并签署相关承诺书。

2. 学业管理:(1) 学生需按时参加课堂学习,不能旷课、迟到、早退或逃课,否则将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2) 学生需按照学校规定的课程表和学习计划进行学习,完成学校布置的作业和考试。

(3) 学生需认真听从教师的教学安排和管理要求,不得违反教师的指导和要求。

(4) 学生需积极参加学科竞赛和各类学术活动,提高学习水平和综合素质。

3. 行为管理:(1) 学生需遵守学校的行为规范,不得有违纪行为,如打架斗殴、欺凌他人、偷盗等违法行为,否则将会受到相应的处理。

(2) 学生需尊敬师长和团结同学,保持良好的人际关系,不得进行恶意中伤、排斥和歧视他人的行为。

(3) 学生需爱护学校财产和公物,不得损坏、破坏学校设施和环境。

4. 处分和奖励:(1) 对于违反学校规定的学生,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分,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课程警告、留校察看、退学等措施。

(2) 对于表现良好、积极向上的学生,学校将给予相应的奖励,如表扬、奖学金、学分加分等。

三、学籍管理的监督和评估1. 监督:学生的学籍管理由学校的教务部门进行监督,对于违反学校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理。

2. 评估:学校将定期对学生的学籍进行评估和审核,对学生的学习成绩、行为表现、奖惩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四、学籍管理的申诉和复议对于学生对学籍管理决定不满意的,可以向学校提出申诉,学校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复议,并确保申诉过程公正、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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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2005年8月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根据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入学与注册第二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到我校的新生,应持录取通知书和学校规定的有关证件,在规定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须向学校请假,假期不得超过二周。

未请假而不按期报到或请假逾期不报到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三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

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

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四条新生入学体检由湘潭大学医院(以下简称校医院)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进行。

对被发现患有疾病不适宜在校学习者,经学校指定医院诊断证明短期治疗可康复的,由本人申请,学校审批,准许保留入学资格一年。

保留入学资格学生,应在一周内办理手续离校,回家治疗。

保留入学资格学生不具有学籍,不享受在校学生待遇。

保留入学资格学生经治疗康复后,应在下一学年新生入学前一周内向学校提出入学申请(附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开具的康复证明),经校医院复查合格后,重新办理入学手续。

复查不合格或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条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即取消学籍。

第六条每学期,学生必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持有效证件到所在学院报到,并办理网上注册手续。

学生须在每学年第一学期第二周前(含第二周),按规定缴清本学年应缴费用后方能注册。

因故不能按期注册者须办理暂缓注册审批手续。

未经学校批准逾期两周未注册者,视为放弃学籍,按自动退学处理。

第三章学制与学习年限第七条普通全日制本科学制为四年,按照学分制管理机制,实行弹性学习年限。

学生可以提前毕业,但在校学习时间不能少于三年;也可以延期毕业,但最长年限自入学时起连续计算累计不超过六年,超过此年限者,不予注册。

第八条提前达到毕业要求者,可申请提前毕业或提前报考硕士研究生。

不能在正常学制内达到毕业要求者,可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延长学习时间。

提前毕业、提前报考硕士研究生或延长学习时间者,须按学校有关规定提出申请、办理审批手续。

第四章考核、成绩评定与学分第九条学生每学期应根据专业教学计划的要求和《湘潭大学本科学生选课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选定所修课程并参加所选课程的学习和考核。

选课后不参加课程学习者(获准免听者除外),该课程成绩记为零分或不及格。

第十条课程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课程考核的组织和管理按《湘潭大学考试管理规定》执行,成绩合格者方可取得该课程学分。

第十一条学生每学期修读课程的学分数原则上不得少于20个学分,各专业学生毕业应取得的学分详见各专业教学计划。

第十二条学校采用学分绩点和平均学分绩点的方法来综合评价学生的学习质量。

考核成绩与绩点的关系:成绩成绩等级绩点 90-100 优 A 4.085-89 A- 3.7 82-84 良 B+ 3.378-81 B 3.075-77 B- 2.7 72-74 中 C+ 2.368-71 C 2.064-67 C- 1.5 60-63 及格 D 1.060 以下不及格 F 0学分绩点的计算方法:1.一门课程的学分绩点=绩点×学分数2.一学期或学年平均学分绩点=所修课程学分绩点之和/所修课程学分之和第五章多修、辅修、重修、补修、免听与缓考第十三条学校按专业教学计划确定各专业学生每学期修读的标准学分数。

学生如需超标准多修学分,应按《湘潭大学本科学生选课管理办法》办理审批手续。

第十四条学校实行辅修专业修读制度,鼓励学生在学好主修专业的基础上,辅修另一个专业。

辅修专业的管理按《湘潭大学辅修专业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五条必修课程考试不合格者,均应重修。

选修课程考试不合格者,可以重修,也可以按照专业教学计划规定改修其他课程,重修或改修按《湘潭大学本科学生选课管理办法》办理手续。

学生不得重修已合格的课程。

第十六条学生转学或转专业后,应补修转入专业已经开设但本人尚未修读的课程。

第十七条学生多修、辅修、重修、改修或补修,均应按规定缴纳修读费。

第十八条学生经学校同意,可在与学校有协议的其他高等院校及科学研究机构修读课程,学校根据学生修读的课程成绩认定学分。

第十九条学生对已选定修读的课程,可按程序申请免听。

获准免听课程的学生,必须参加该课程的实践教学环节的学习和课程考核。

第二十条思想政治理论课、公共体育课、实验课和实践性教学环节不准申请免听。

对身患疾病或因生理原因不能正常修读体育课程的学生,体育教学部可依据校医院的证明,为其另行安排适当的体育教学和考核。

经考核合格,可取得体育课学分。

第二十一条学生因故无法参加已修读课程的考核,可按《湘潭大学考试管理规定》申请缓考,缓考课程按重修课程对待。

学生无故不参加已修读课程的考核,作旷考论,旷考按《湘潭大学考试管理规定》处理。

第二十二条重修或缓考课程不单独安排教学,学生可参加以后学期该课程的学习。

学生应主动向所在学院教务部门咨询或上网查询重修、缓考的有关事项,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

第六章转专业与转学第二十三条学生原则上应在被录取的专业完成学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读一年级或二年级学生,可允许提出一次转专业申请:1、学生确有特长,转专业更能发挥其特长的;2、学生入学后发现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不含隐瞒既往病史入学者),经学校指定医院诊断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的;3、学生确有特殊困难,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的。

第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考虑转专业:1、入学未满一学期的学生;2、本科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的学生;3、艺术类等学科专业通过面试考核接收的学生;4、正在休学、保留学籍的学生;5、应予以退学的学生。

第二十五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经学生同意,学校在必要时可以适当调整学生所学专业。

第二十六条考虑到人才培养的计划性,各学院同意转出或接收的转专业人数累计不得超过该专业该年级入学注册人数的15%,外语类专业应控制在10%以内。

第二十七条学生转专业按以下办法办理:1、申请转专业的学生需填写转专业申请表,于每学期第一周前交至相关学院审批,学生所在学院及接收学院应在申请表上签署明确的意见;2、接收学院应于每学期第一周将拟接收学生的申请表汇总并交教务处,逾期教务处不予受理;3、学校在每学期第二周对申请转专业学生进行审批,被批准者,必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到相关部门办理办理有关手续;4、学生转专业前所修课程成绩将如实记录在其成绩总表中,转专业学生原已获得的学分符合转入专业教学计划要求的,学校予以认定。

第二十八条学生转学(转出和转入)应在每学期开学前,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办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转学:1.入学未满一学期的;2.由招生时所在地的下一批次录取院校转入湘潭大学的;3. 招生时确定为委培、定向生的;4. 应予退学的;5. 无正当理由的。

第二十九条申请转专业或转学的学生,未经批准及未办理相关手续前,必须参加原专业的学习,否则按违反学习纪律处理。

第七章休学、保留学籍与复学第三十条学生可以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分阶段完成学业。

因各种原因需暂停学习或不能正常学习者,可以申请休学或保留学籍。

第三十一条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应予休学:1、经学校指定医院诊断,因伤、因病须停课治疗和休养六周以上的;2、一学期请病假、事假缺课累计超过该学期上课总学时三分之一的;3、因某种特殊原因,本人强烈要求休学或学校认为必须休学的。

第三十二条学生休学一般以一学年为期。

经学校批准可以续休,累计休学不得超过二年。

第三十三条学生休学须办理休学手续离校。

学生休学期间,学校保留其学籍,但不享受在校学习学生待遇。

休学学生患病,其医疗费按我校相关医疗管理规定处理。

第三十四条学生休学期间应遵纪守法,注意人身安全,学生休学期间的一切行为,均由学生本人负责。

第三十五条学生通过学校应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可保留学籍至退役后一年。

第三十六条休学或保留学籍的学生应于期满前两周内办理复学手续。

期满未办理复学手续的学生,学校不再保留其学籍。

对在休学或保留学籍期间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不准复学。

第三十七条因病休学学生办理复学手续时,须附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开具的康复证明,经校医院复查合格后,方可办理复学手续。

伪造诊断证明或复查不合格者不得复学。

因其他原因休学者,须提供必要的证明,方可办理复学手续。

第八章试读、退学与取消学籍第三十八条学生一学年内取得的学分未达到30个学分,由学生所在学院给予学生书面警示。

第三十九条学生一学年内取得的学分(包括重修取得的学分)未达到15个学分者,由学校编入下一年级试读,试读期一学年。

在试读期内取得的学分(包括重修取得的学分)达到或超过20个学分者,自动解除试读,可在试读班级继续学习。

第四十条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应予以退学:1、试读期内取得的学分(包括重修取得的学分)未达到20个学分者;2、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含休学)未达到结业条件者;3、休学或保留学籍期满,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或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者;4、经学校指定医院确诊,患有疾病或意外伤残无法继续在校学习者;5、未请假离校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者;6、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无正当事由者;7、本人申请退学,经劝说教育无效者;8、因其他原因,学校认为应作退学处理者。

第四十一条按第四十条规定作退学处理不是纪律处分。

第四十二条对作退学处理的学生,学校出具退学文件并送达本人,同时报湖南省教育厅备案。

因特殊情况无法送达本人的,则在校内发布公告,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7天,即视为送达。

第四十三条学生如对退学处理有异议,可于退学文件送达后5个工作日内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申诉程序按《湘潭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办理。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取消或注销学籍:1、因违法、违规、违纪被学校开除学籍的;2、按第四十条规定作退学处理的;3、学生死亡;4、其他原因,按规定应予取消或注销学籍的。

第四十五条学生被取消学籍后,有关事项按以下规定处理:1、两周内办理离校手续离校,档案、户口退回其家庭户籍所在地;2、退学前学满一年者,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离校手续后,可于两周内向学校申请办理肄业证书,否则,学校不再出具任何证明或证书;3、取消学籍学生不得复学。

第九章毕业、结业与肄业第四十六条具有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籍的学生,在学校规定的修读年限内,修满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并予以毕业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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