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曲康唑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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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曲康唑胶囊说明书
【药品名称】通用名:伊曲康唑胶囊
英文名:Itraconazole Capsules
【成份】伊曲康唑。
【性状】本品为粉、蓝色胶囊,内容物为类白色小丸。
【药理毒理】药理作用
本品是一种合成的广谱抗真菌药,为三氮唑衍生物,对皮肤癣菌(毛癣菌属、小孢子菌属、
絮状表皮癣菌)、酵母菌[新生隐球菌、糠秕孢子菌属、念珠菌属(包括白色念珠菌、光滑
念珠菌和克柔念珠菌)]、曲霉菌属、组织胞浆菌属、巴西副球孢子菌、申克孢午丝菌、着
色真菌属、枝孢霉属、皮炎芽生菌以及各种其它的酵母菌和真菌感染有效。体外研究已证
实本品可抑制真菌细胞膜的主要成份之一麦角甾醇的合成,从而发挥抗真菌效应。
非临床毒理研究
用小鼠、大鼠、豚鼠和狗对伊曲康唑的急性毒性和慢性毒性进行了研究,结果显示伊曲康
唑的耐受性良好。
在妊娠的大鼠和小鼠中使用大剂量的伊曲康唑(分别为40mg/kg/日和80mg/kg/日,或更高)
时,发现伊曲康唑会增加动物胎儿畸形的发生率,并对动物胚胎产生不良影响。
在九项致突变试验中,伊曲康唑未显示有致突变性。
在致癌性研究中,对小鼠给药剂量升至最高80mg/kg时,未显示致癌性。对雄性大鼠剂量
升至20mg/kg和对雌性大鼠剂量升至40mg/kg时,未显示致癌性。对雌性大鼠剂量达
40mg/kg时,软组织肉瘤的发生率轻微增加,这可能是由于结缔组织的非肿瘤性、慢性炎
症反应增加而致。这些纤维黄瘤样变化被认为与脂类和胆固醇代谢的系统性紊乱有关。此
紊乱在大鼠长期毒性研究中的高毒性剂量中也有出现,这也可能与血清胆固醇水平升高有
关。
【药代动力学】餐后立即服用本品,生物利用度最高,口服后3-4小时血药浓度达峰值,血浆中清除呈双相性,半衰期为1-1.5天。长期给药时1-2周达稳定状态。在服药后3-4小时,伊曲康唑
稳态血药浓度分别是:0.4μg/ml(0.1g每日1次),1.1μg/ml(0.2g每日1次)和2.0μg/ml
(0.2g每日2次)。本品血浆蛋白结合率为99.8%。全血浓度为血浆浓度的60%。在富含角
蛋白的组织中,尤其是皮肤中的浓度比血浆浓度高4倍,而药物清除是与表皮再生过程有
关,连续用药4周后停药,7天后已不能测到药物的血药浓度。但皮肤中药物仍可保持治疗
浓度以上达2-4周。开始治疗1周后,在甲角质中就可以测到伊曲康唑,3个月疗程结束后,
其药物浓度仍至少存在6个月的时间。它同样也存在于皮肤中,在汗液中也少量存在。伊
曲康唑同时也集中地分布在易于受到真菌感染的部位。在肺、肾脏、肝脏、骨骼、胃、脾
脏和肌肉中的浓度比相应的血浆浓度高2-3倍。在阴道组织中治疗浓度持续的时间是:0.2g
每日1次治疗3天,可维持2天;0.2g每日2次治疗1天则维持3天。本品主要在肝中代
谢,产生大量代谢产物。其中之一是羟基化伊曲康唑,体外研究发现其抗真菌活性与本品
相似,生物分析法测得抗真菌药物水平约为高压液相色谱分析本品水平的3倍。经粪排泄
的原形药约为所用剂量的3-18%,经肾排泄的原形药则低于所用剂量的0.03%,大约35%
是作为代谢物在一周内经尿排泄。
【适应症】适于治疗以下疾病:
—妇科:外阴阴道念珠菌病。
—皮肤科/眼科:
—花斑癣、皮肤真菌病、真菌性角膜炎和口腔念珠菌病。
—由皮肤癣菌和/或酵母菌引起的甲真菌病。
—系统性真菌感染:系统性曲霉病及念珠菌病、隐球菌病(包括隐球菌性脑膜炎)、组织胞浆菌病、孢子丝菌病、巴西副球孢子菌病,芽生菌病和其它各种少见的系统性或热带真
菌病。
【用法用量】为达到最佳吸收,应餐后立即给药。
冲击疗法(见下表):冲击疗法为每日2次,每次2粒胶囊,连服1周。指甲感染需2个冲
或者
连续治疗
每日2粒胶囊,共服3个月。
本品从皮肤和甲组织中清除比血浆慢。因此,对皮肤感染来说,停药后2-4周达到最理想
的临床和真菌学疗效,对甲真菌病来说在停药后6-9个月达到最理想的临床和真菌疗效。
系统性真菌病:(根据不同的感染选择不同的剂量用法)
【不良反应】使用本品最常见的不良反应出现在胃肠道,如消化不良、恶心、呕吐、腹泻、腹痛和便秘。
其它不良反应有头痛、可逆性肝酶升高、肝炎、月经紊乱、头晕和过敏反应(如瘙痒、红
斑、风团和血管性水肿)、外周神经病变、Stevens-Johnson综合征、脱发、低血钾、水肿、
充血性心衰和肺水肿。
极罕见:包括致命性的急性肝脏衰竭在内的严重肝脏毒性的病例。
【禁忌】禁用于已知对本品过敏者。
孕妇禁用。除非患有危及生命的疾病,而且使用时应权衡对胎儿有无潜在的伤害作用。在
接受本品治疗时,有生育能力的妇女应采取适当的避孕措施,直至停止伊曲康唑胶囊治疗
后的下一个月经周期。
禁与下列药物同时服用:特非那丁,阿司咪唑,咪唑斯汀,西沙必利,多非利特,奎尼丁,
匹莫齐特,经CYP3A4酶代谢的羟甲基戊二酰辅酶A(HMG-CoA)还原酶抑制剂如辛伐他
汀和洛伐他汀,三唑仑和口服咪达唑仑。
【注意事项】1.在服用伊曲康唑的患者中罕有发生充血性心力衰竭的报告,未发现二者具有确定的因果关系。即使如此,伊曲康唑在用于患有充血性心力衰竭或有充血性心力衰竭病史的患者时;
应权衡利弊使用。对个体的利弊评估应考虑到的因素有适应症的严重程度、给药方式和充
血性心力衰竭的个体危险因素。这些危险因素包括心脏疾病,如缺血性或瓣膜性心脏病;
严重的肺部疾病,如慢性阻塞性肺病;肾功能衰竭和其它水肿性疾病。医生对有充血性心
力衰竭危险因素的患者,应谨慎用药,并在治疗中监测其充血性心力衰竭的体征和症状。
如果在治疗中出现这些体征和症状,则应停止伊曲康唑的治疗。
2.钙通道阻滞剂具有负性肌力作用,从而会加强伊曲康唑的这一作用。伊曲康唑可抑制钙
通道阻滞剂的代谢,所以合并使用伊曲康唑和钙通道阻滞剂时需加注意。
3.本品有发生药物相互作用的可能性(参见药物相互作用项),这些相互作用具有重要的
临床意义。
4.胃酸降低:胃酸降低时会影响本品的吸收。接受酸中和药物(如氢氧化铝)治疗的病人
应在服用本品至少2小时后再服用这些药物。胃酸缺乏的病人,如某些艾滋病患者及服用
酸分泌抑制剂(如H2受体拮抗剂,质子泵抑制剂)的病人,服用本品时最好与可乐饮料同
服。
5.在使用本品时,极罕见包括可致命性的急性肝脏衰竭在内的严重肝脏毒性的病例。这些
患者大多数以前曾患有肝脏疾病,在使用本品治疗系统性疾病的同时还患有一些其它疾病
和/或合用了其它具有肝脏毒性的药品。也有少数患者没有明显的肝病危险因素。其中少许
病例出现于开始治疗的一个月内,个别病例出现于开始治疗的一周内。接受本品治疗的患
者可酌情考虑进行肝功能监测。应指导患者及时向医生报告包括食欲减退、恶心、呕吐、
疲劳、腹痛或尿色加深在内的有关肝炎的体征和症状。对于出现这些症状的患者,应立即
停药,并进行肝功能检查。
6.对于肝酶升高、患有活动性肝病或受到过其它药物肝毒性损伤的患者不应使用本品,除
非利益超过对肝脏损害的风险。对这些病例应进行肝酶监测。
7.伊曲康唑绝大部分在肝脏代谢。肝硬化患者服药后的生物利用度降低,且药物的终半衰
期延长。此类患者用药可考虑调整剂量。
8.对肾功能不全的病人,本品的口服生物利用度可能降低,此类患者用药可考虑调整剂量。
9.当发生可能由本品导致的神经系统症状时应终止治疗。
10.尚无有关伊曲康唑和其它唑类抗真菌药之间交叉过敏的资料,因此对其它唑类过敏的
患者在使用伊曲康唑时应慎重。
11.本品不影响驾驶及使用机器的能力。
12.请置于儿童不易拿到处。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无妊娠妇女应用伊曲康唑的研究。因此,应当仅在因深部真菌感染危及生命时,经权衡利弊,潜在的益处大于用药可能产生的危险时,妊娠妇女才可使用伊曲康唑。
仅有很少量的伊曲康唑分泌列入乳中。因此哺乳期妇女使用本品时应权衡利弊,除非其潜
在的益处大于用药可能产生对哺乳的危害时才可使用伊曲康唑。有疑惑时,患者应停止哺
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