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J004-跨境电商平台结算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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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B2B平台结算业务协议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协议签订地: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定义

本协议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1“**”指**股份有限公司,系乙方的母公司。

1.2“**”:指**有限公司,即乙方,一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的公司。

1.3“**卡”系指由**的成员机构或者乙方的会员发行的,带有**标识的、卡号以62开头的所有银行卡(包括借记卡、准贷记卡和信用卡)。

1.4“**标识”系指**拥有的商标、商号和**品牌,包括注册商标和注册商标申请、含有“**”或“**”或其它等同外文文字字样的标识。

1.5**跨境B2B综合支付平台:指向用户提供服务的互联网技术服务平台(网址:)及或其客户端,以下简称“B2B平台”。

1.6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是公司。

1.7++++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是注册于++自由贸易区全资子公司。

1.8进口零售跨境电商业务:是甲方依++乘客在机上通过**POS完成支付后

的订单,由甲方海外的供应商会将订购商品直邮到国内消费者。为此,++与**进行了**机上购物和海关报送业务合作。在由**完成B2C收单和报关的基础上,甲方通过**B2B平台的进口B2B结算业务完成与海外供应商的跨境结算。

第二条协议及合作时间

2.1协议期限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及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或本协议允许的提前解除之日终止。

2.2合作期间

本协议所指的合作期间是指本协议签署日起年(以下简称“合作期间”)。

第三条合作内容

在合作期间,乙方向甲方提供跨境结算服务,即进口零售跨境电商业务的订单付款资金在需要向海外供应商结算时,甲方通过乙方B2B平台发起交易指令,乙方按照甲方的指令将甲方的资金结算至乙方指定的供应商帐户。甲方发起的每笔交易,乙方按照每笔交易金额的人民币的手续费标准,收取交易手续费。

第四条奖励方案

4.1 奖励方案

在合作期间内,当甲方通过乙方B2B平台每季度完成结算的累计交易量达到万人民币,则按照新的手续费标准单笔交易金额的人民币,以此标准重新计算手续费,多收取的部分按季度向甲方返还。该补贴不包含甲方应缴纳的税、费。

第五条各方权利义务

5.1甲方权利义务

5.1.1甲方应根据合同约定,通过乙方B2B平台发起交易,并且完成与供应商之间货款的跨境支付和结汇。

5.1.2甲方作为乙方B2B 平台的注册用户,需要遵守乙方的B2B用户协议上的一切条款和准则,甲方申报并经核准的服务项目和交易类型,以乙方最新发

布的用户指引为准。

5.1.3 甲方需在乙方B2B平台进行注册并且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相关信息完成审核后方可使用乙方平台服务,甲方应向乙方提交企业资质材料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等有效证件, 乙方将视情况要求甲方适时提供、补充其他有助于证明企业进出口资质的文件。甲方应保证提供的注册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合法有效。

5.1.4甲方应谨慎合理地保存、使用其用户名和密码,一切在乙方B2B平台上实施的,基于正确的用户名和密码输入的行为均视为甲方的行为,该等行为应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由该等行为产生的电子信息记录均作为处理乙方平台业务的有效凭证。

5.1.5 甲方应保证订单信息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在受理订单时,须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信息:交易双方姓名及名称、国别、联系方式、订购产品的产品名称、数量、单价、交易币种、海关清关单证等可实现交易信息逐笔还原,该等信息应留存5年备查。

5.1.6 甲方不得将在乙方平台注册获得的账户转让、租借或者许可他人使用,否则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并与实际使用人承担连带责任。

5.1.7 甲方应当准确提供并及时更新资料,因甲方未及时更新资料导致的一切后果,均应由甲方自行承担,该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导致本服务无法提供或提供时发生任何错误、平台账户被他人盗用、发生资金损失等,且甲方不得将此作为取消交易、拒绝付款的理由。

5.1.8甲方负责在甲方自有渠道及外部媒体渠道向其客户推广宣传乙方B2B平台结汇业务,并承担相应成本。若在其宣传材料中涉及乙方的,在正式发布或投放前应征得乙方书面同意。

5.2乙方权利义务

5.2.1乙方有权随时要求甲方提供结汇贸易的真实性证明,并告知合作目标完成情况,在合作期间届满后对合作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检查;

5.2.2支持跨境支付结算服务的平台,甲方与其他主体之间的争议应由甲方自行解决,与乙方所提供的平台无关。

5.2.3乙方有权按本协议约定收取手续费。

5.2.4任何不符合国家进出口管理规定的货物、服务贸易;不具备市场普遍认可对价的商品交易,以及定价机制不清晰、存在风险隐患的无形商品交易;可能危害国家、社会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项目或经营活动;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机关明确禁止的项目不得使用乙方平台服务。若乙方发现上述违法违规行为,乙方有权立即暂停、中止或终止相关交易,在该等情形下,乙方保留终止/解除本协议的权利。

第六条费用支付

6.1付款安排

合作期内,乙方将根据本协议4.1款的约定计算应返还给甲方的资金数目,甲方书面确认无误后,将向乙方提供符合要求的包含乙方应付税费的发票。乙方在收到该发票后,向甲方支付上述支持资金。

6.2甲方的收款账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

账户号:

开户行:

第七条知识产权

7.1甲、乙各自拥有的一切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在商标上的知识产权)均保留为本方所有,除本协议明确约定以外,本协议并不赋予任何一方对对方的任何知识产权上的权利。

7.2甲方可以为本协议目的并且在满足本条下述条件的前提下,在营销活动中使用乙方的企业名称、商标、商号、品牌:

7.2.1甲方应严格按照乙方品牌(商标)使用标准、要求正确使用乙方的企业名称、商标、商号、品牌。

7.2.2甲方应事先以电子版或纸质的形式将上述含有**品牌的传播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报纸广告、电视广告、网络广告、活动展示材料、环境展示材料等)送交乙方审核,经乙方书面确认后方能对外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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