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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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甲方:上海宝山工业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金石路1688号

负责人:张君

乙方:宝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宝山区友谊支路225号

法定代表人:李鉴戎

鉴于:

甲方是宝山区政府批准设立的,以战略性新兴产业为龙头,智慧型的现代化产城融合新公司。乙方是注册在园区内的,有着多年建筑建造及施工管理经验的大型集团企业。现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秉着共同发展、诚信合作的宗旨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内容

1、甲方向乙方推荐符合需求的园区内项目工程建设业务,乙方拟通过与甲方合作,以园区为平台承揽园区内工程建设业务。双方同意:乙方应将其在甲方园区内承接项目的税金落地宝山工业园区。

2、甲方可根据园区内项目的实际情况,委托乙方对园区内正在开发或将开发的项目进行技术指导、技术支撑、程序检查、质量监控、工程节点把控等,保证园区内的项目顺利进行。

3、本协议为框架协议,应是双方今后长期合作的指导性文件,也是双方签订相关合同的基础。

二、合作机制

双方同意,以本框架协议为依据,建立由双方人员共同参加的合作小组,由双方指定人员对口联络,开展定期交流,形成协调制度,共同推动业务合作。

三、其他

1、鉴于合作项目性质,双方应遵行保密规定。任何一方对获悉的对方任何非公开信息和资料以及其他与合作项目相关的情况和内容均负有保密义务。双方的保密义务亦不因本框架协议未能履行、违约等任何原因得以免除。

2、本框架协议所涉内容由双方共同遵守,若有任何修改、补充,均应由双方协商同意并以书面形式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甲方授权代表:乙方授权代表:

签约时间:二〇一六年五月十七日

签约地点:上海宝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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