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正文)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墙体、屋面、地面
• 如果分项工程的工程量较大,出现需要划分检验 如果分项工程的工程量较大, 批的情况时,可按照本条规定进行。 批的情况时,可按照本条规定进行。本条规定的 原则与现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国家标准《 原则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 收规范》保持一致。 收规范》保持一致。 • 应注意墙体节能工程检验批的划分并非是唯一 或绝对的。当遇到特殊情况时, 或绝对的。当遇到特殊情况时,检验批的划分也 可根据方便施工与验收的原则, 可根据方便施工与验收的原则,由施工单位与监 17 建设)单位共同商定另行划分。 理(建设)单位共同商定另行划分。
• 该条列出墙体节能工程通常应该进行隐蔽工程 验收的具体部位和内容,以规范隐蔽工程验收。 验收的具体部位和内容,以规范隐蔽工程验收。 当施工中出现本条未列出的内容时, 当施工中出现本条未列出的内容时,应在施工 组织设计、 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对隐蔽工程验收内容加 以补充。 以补充。 • 需要注意,本条要求隐蔽工程验收不仅应有详 需要注意, 细的文字记录,还应有必要的图像资料。 细的文字记录,还应有必要的图像资料。这是 为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更好地记录隐蔽工程的 真实情况。对于“必要”二字, 真实情况。对于“必要”二字,可理解为有隐 蔽工程全貌和有代表性的局部(部位)照片。 蔽工程全貌和有代表性的局部(部位)照片。 其分辨率以能够表达清楚受检部位的情况为准。 其分辨率以能够表达清楚受检部位的情况为准。 照片应作为隐蔽工程验收资料与文字资料一同 归档保存。储存介质可自定。 归档保存。储存介质可自定。 15
本条规定了建筑屋面节能工程验收适用范围包括采用松散现浇板材及块材等保温隔热材料施工的平屋面坡屋面倒臵式屋面架空屋面种植屋面蓄水屋面等xps板目前应用最为广泛经济适用效果最好其特点是抗压强度高吸水率低导热系数小施工方便712屋面保温隔热工程的施工应在基层质量验收合格后进行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77号--关于发布《民用建筑设计通则》等44项工程建设标准(英文版)的公告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77号--关于发布《民用建筑设计通则》等44项工程建设标准(英文版)的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布日期】2008.12.04
•【文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77号
•【施行日期】2008.12.04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部分失效
•【主题分类】标准定额
正文
*注:本篇法规中《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已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824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的公告(发布日期:2010年11月3日,实施日期:2011年10月1日)废止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177号)
根据《工程建设标准翻译出版工作管理办法》(建标[2008]123号),现将《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等44项工程建设标准(英文版)予以公布。
工程建设标准英文版与中文版出现异议时,以中文版为准。
44项工程建设标准(英文版)由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统一组织出版发行。
二○○八年十二月四日44项工程建设标准(英文版)目录。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系统功能性检测
功能性检测内容
对建筑节能工程中的通风 system、air conditioning system、lighting system等系统进行功能性检 测,确保各系统正常运行。
检测标准
按照相关标准和设计要求,对各系统的温度、湿度、风量、照度等参数进行检测,确保满足使用要求 。
验收合格判定标准
详细描述
在进行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过程中,需要使用各种材料,如保 温材料、窗户、密封材料等。如果这些材料不符合设计要求 或者质量不达标,就会导致施工质量问题。此外,如果材料 使用不当,也会影响施工质量。
施工工艺问题
总结词
施工工艺问题也是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 量中常见的问题之一,主要包括施工工 艺不符合规范要求、施工工艺粗糙以及 施工质量控制不严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过程验收
施工前准备
01
施工图纸审查
02
材料采购计划
03
施工组织设计
确保施工图纸符合节能设计要求, 明确节能材料的规格、性能参数 等。
根据施工图纸和节能设计要求, 制定详细的材料采购计划,确保 节能材料的质量和供应。
制定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明确 施工工艺、质量标准和验收要求 等。
VS
详细描述
在进行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过程中,需要采 用各种施工工艺,如保温板的粘贴、窗户 的安装等。如果这些施工工艺不符合规范 要求或者施工工艺粗糙,就会导致施工质 量问题。此外,如果施工质量控制不严格 ,也会影响施工质量。
系统运行问题
总结词
详细描述
系统运行问题是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中常 见的问题之一,主要包括系统运行不稳定、 系统运行效率低下以及系统运行安全等问题。
施工过程质量控制
节能材料质量控制
承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节能门窗质量与技术管理的通知
承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节能门窗质量与技术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承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日期】2020.06.08•【字号】承市建发〔2020〕34号•【施行日期】2020.06.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节能与科技正文承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节能门窗质量与技术管理的通知承市建发〔2020〕34号各县(市、区)、自治县住建局,高新区住建局、御道口牧场管理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建筑门窗质量管理,加大建筑节能与建材使用监管力度,根据国家《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411-2019)等标准、规范,并结合本市实际,提出如下具体要求:一、严格履行门窗质量监管职责(一)总体要求建筑工程门窗质量问题,关系建筑节能标准的贯彻落实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各级管理部门均须按照有关法规和标准要求,切实加强对建筑门窗设计、图审、制作、安装、监理、检测等的监管,对不符合要求的要责令整改,对违反法律法规及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行为,要依法实施行政处罚,确保建筑节能门窗产品符合标准及管理要求。
本通知执行过程中,国家及地方出台新标准,与本通知引用标准条款不一致的,按新标准相关条款执行。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新开工的民用建筑工程,必须严格按本通知执行;目前尚未进行门窗制作安装的在建民用建筑工程,视同新开工工程进行监管;本通知下发前已交付使用的民用建筑工程或目前已进行门窗安装的在建民用建筑工程,业主投诉门窗质量问题并查实的,由责任主体承担维修责任。
(二)加强现场管理1.项目所在地工程质量监管部门,要严格督促施工、监理等单位对进场门窗的外观、品种、规格及附件(含质量证明文件)等进行认真检查验收,履行记录、验收程序。
2.建筑节能门窗工程竣工验收检查的文件和记录,应包括《建筑节能门窗工程技术规范》(DB13(J)114-2013)第8.1.4条相关内容。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验收规范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验收规范版本号:1.0 发布时间:2021年10月1. 引言建筑节能工程是指通过采用先进的节能技术和措施,在建筑设计、施工和运行过程中,最大限度地降低能源消耗,实现建筑能耗的有效控制。
建筑节能工程的施工验收是保证建筑节能效果和质量的重要环节。
本文档旨在规范建筑节能工程施工验收流程,确保建筑节能工程的顺利验收和建设质量的达标。
2. 施工验收前准备2.1 施工验收组织施工单位应当成立建筑节能工程施工验收组织,由经验丰富的专业人员组成。
施工验收组织应当具备以下职责: - 制定建筑节能工程施工验收方案; - 协调各参与方的工作,组织施工验收工作的实施; - 对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 填写施工验收记录; - 汇总、整理施工验收资料。
2.2 施工验收资料准备施工单位应按照建筑节能工程施工验收要求,准备相应的施工验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 施工图纸; - 施工合同; - 施工质量检验报告; - 施工记录; - 技术文件。
2.3 施工验收准备施工单位应当确保建筑节能工程的施工质量达到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在施工验收之前,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设计要求完成建筑节能设施的安装和调试,并进行质量检查和试运行,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3.1 施工验收申请在建筑节能工程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应向建设单位提交施工验收申请。
施工验收申请应包括施工验收资料和相应的报告。
3.2 施工验收审查建设单位收到施工单位的施工验收申请后,应当组织专业人员对建筑节能工程的施工质量进行审查。
审查内容包括建筑节能设施的安装质量、工艺措施的落实情况等。
3.3 施工验收现场检查建设单位组织专业人员对建筑节能工程进行现场检查,核实建筑节能设施的运行情况和参数是否符合要求。
同时,对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查找和整改。
建设单位应组织专业人员对建筑节能设施进行测试,验证其在设计工况下的节能性能是否符合要求。
测试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建筑节能设施的能耗测试、温湿度测试等。
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民用建筑工程节能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民用建筑工程节能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09.04.15•【字号】宁建发[2009]24号•【施行日期】2009.04.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民用建筑工程节能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宁建发[2009]24号)各市、县(区)建设局、房管(住房保障)局、墙改节能办、质监站、建管站,各有关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民用建筑节能管理条例》,进一步强化建筑节能工程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民用建筑工程节能备案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九年四月十五日宁夏回族自治区民用建筑工程节能备案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建筑节能工程实施过程的质量控制和监督管理,建立建筑节能长效监管机制,确保建筑节能标准的执行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一条本办法所称建筑节能备案,是指新建民用建筑工程节能设计审查备案和民用建筑节能工程验收备案。
第二条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全区的建筑节能备案实施监督管理。
各市、县(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筑节能备案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委托其所属的建筑节能监管机构对建筑节能备案实施具体管理。
自治区直管工程,报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审查备案。
第三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建筑节能标准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工程设计。
在建筑节能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后,建设单位应持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证明材料,到工程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筑节能管理机构进行告知性备案,填写《宁夏居住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登记表》(附表1)或《宁夏公共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登记表》(附表2)(以下简称《宁夏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登记表》),并办理节能设计审查备案手续。
最新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最新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2012-11-27前言为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做好建筑“四节”工作,加强建筑节能工程的施工质量管理,提高建筑工程节能技术水平,根据建设部(建标函[2005]84 号)《关于印发〈2005 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定、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有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本规范。
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开展专题讨论和试验,以多种方式征求了国内外有关科研、设计、施工、质检、检测、监理、墙改等单位的意见,参考了国内外相关标准。
本规范依据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总结了近年来我国建筑工程中节能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行管理方面的实践经验和研究成果,借鉴了国际先进经验和做法,充分考虑了我国现阶段建筑节能工程的实际情况,突出了验收中的基本要求和重点,是一部涉及多专业,已达到建筑节能要求为目标的施工验收规范。
本规范共分为15 章及3 个附录。
内容包括:墙体、幕墙、门窗、屋面、地面、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空调与采暖系统冷热源及管网、配电与照明、监测与控制、建筑节能工程现场实体检验、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
本规范中用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参编单位: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河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山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中国人民解放军工程与环境质量监督总站北京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江苏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深圳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建设部科技发展促进中心宁波市建设委员会上海市建设工程安装质量监督总站中国建筑业协会建筑节能专业委员会哈尔滨市墙体材料改革建筑节能办公室宁波荣山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哈尔滨天硕建材工业有限公司北京振利高新技术公司广东粤铝建筑装饰有限公司深圳金粤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北京住总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松下电工株式会社三井物产(中国)贸易有限公司广东省工业设备安装公司欧文斯科宁(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及时雨保温隔音技术有限公司西门子楼宇科技(天津)有限公司江苏仪征久久防水保温隔热工程公司大连实德集团有限公司主要起草人:宋波张元勃杨士超栾景阳于晓明金丽娜孙述璞冯金秋(以下按姓氏笔画)万树春王虹史新华阮华刘锋钢许锦峰佟贵森陈海岩李爱新肖绪文应柏平张广志张文库吴兆军杨西伟杨坤杨霁姚勇赵诚颢康玉范徐凯讯顾福林黄江黄振利涂逢祥韩红彭尚银潘延平目次1 总则……………………………………………………………2 术语……………………………………………………………3 基本规定………………………………………………………3.1 技术与管理………………………………………………3.2 材料与设备………………………………………………3.3 施工与控制………………………………………………3.4 验收的划分………………………………………………4 墙体节能工程…………………………………………………4.1 一般规定…………………………………………………4.2 主控项目…………………………………………………4.3 一般项目………………………………………………5 幕墙节能工程…………………………………………………5.1 一般规定………………………………………………5.2 主控项目…………………………………………………5.3 一般项目………………………………………………6 门窗节能工程…………………………………………………6.1 一般规定………………………………………………6.2 主控项目………………………………………………6.3 一般项目………………………………………………7 屋面节能工程…………………………………………………7.1 一般规定………………………………………………7.2 主控项目………………………………………………7.3 一般项目………………………………………………8 地面节能工程………………………………………………8.1 一般规定………………………………………………8.2 主控项目………………………………………………8.3 一般项目………………………………………………9 采暖节能工程………………………………………………9.1 一般规定………………………………………………9.2 主控项目………………………………………………9.3 一般项目………………………………………………10 通风与空调节能工程……………………………………10.1 一般规定………………………………………………10.2 主控项目………………………………………………10.3 一般项目………………………………………………11 空调与采暖系统冷热源及管网节能工程…………………11.1 一般规定………………………………………………11.2 主控项目………………………………………………11.3 一般项目………………………………………………12 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12.1 一般规定………………………………………………12.2 主控项目………………………………………………12.3 一般项目………………………………………………13 监测与控制节能工程………………………………………13.1 一般规定………………………………………………13.2 主控项目………………………………………………13.3 一般项目………………………………………………14 建筑节能工程现场检验……………………………………14.1 围护结构现场实体检验………………………………14.2 系统节能性能检测……………………………………15 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附录A 建筑节能工程进场材料和设备的复验项目……………附录B 建筑节能分部、分项工程和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表……附录C 外墙节能构造钻芯检验方法……………………………本规范用词说明…………………………………………………1 总则1.0.1 为了加强建筑节能工程的施工质量管理,统一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提高建筑工程节能效果,依据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和建筑节能的法律、法规、管理要求和相关技术标准,制订本规范。
GB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411-2007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编制依据《建筑产品优选集》( 2001YJ114)《胶粉聚苯颗粒外墙外保温系统》行业标准( JG158-2004) 《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采暖居住建筑部分)( JGJ26-95) 《外墙外保温建筑构造(一)》( 02J121-1)《胶粉聚苯颗粒保温材料外墙外保温工法》( YJGF41-2000)《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JGJ134—2001)《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 JGJ144—2004)《节能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411-2007)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验收规范GB50411-2007一般规定4.1.1本章适用于板材、浆料、块材及预制复合墙板等墙体保温材料或构件的建筑墙体节能工程质量验收。
4.1.2主体结构完成后进行施工的墙体节能工程,应在基层质量验收合格后施工,施工过程中应及时进行质量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和检验批验收,施工完成后应进行墙体节能分项工程验收。
与主体结构同时施工的墙体节能工程,应与主体结构一同验收。
4.1.3墙体节能工程当采用外保温定型产品或成套技术时,其型式检验报告中应包括安全性和耐候性检验。
4.1.4墙体节能工程应对下列部位或内容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并应有详细的文字记录和必要的图像资料:1保温层附着的基层及其表面处理;2保温层粘结或固定;4增强网铺设;5墙体热桥部位处理;6预制保温板或预制保温墙板的板缝及构造节点;7现场喷涂或浇筑有机类保温材料的界面;8被封闭的保温材料厚度;9保温隔热砌块填充墙体4.1.5墙体节能工程的保温材料在施工过程中应采取防潮、防水等保护措施。
4.1.6墙体节能工程验收的检验批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1采用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做法的墙面,每500〜1OOOm20积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0m2 也为一个检验批。
2检验批的划分也可根据与施工流程相一致且方便施工与验收的原则,设)由施工单位与监理(建单位共同商定。
建筑节能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观察建筑节能工程的外观是否平整、美观,无明 显缺陷。
仪器检测
使用相关仪器对建筑节能工程的保温性能、隔热 性能等进行检测。
资料审查
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记录、检验报告等进行审查 ,确保施工过程可控。
不合格处理
返工
对于不符合要求的部分,需要进行返工处理,重新进 行质量验收。
整改
对于存在一定问题的部分,需要进行整改,以达到预 期效果。
建筑节能工程
为了实现建筑节能目标而进行的建筑工程,包括墙体、门 窗、屋面、地面、采暖、通风、空调、照明等系统的节能 改造和新建。
施工质量验收
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对建筑节能工程的施工质量和性 能进行检测、检验和评估,确保工程符合设计要求和使用 安全的活动。
02
CATALOGUE
建筑节能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建筑节能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是为了确保建筑节能工程的施工 质量,规范节能工程的验收程序和标准而制定的。该规范适 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居住和公共建筑节能工程的施工质 量和验收活动。
定义与概念
建筑节能
在建筑物的规划、设计、建造和使用过程中,按照节能标 准和技术要求,采取一系列措施和技术手段,降低建筑能 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的活动。
引入新技术
关注行业新技术动态,适时引 入适合的新技术、新工艺,提 高施工效率和质量。
质量评估与反馈
定期对施工质量进行评估,及 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确保
质量持续改进。
质量信息反馈
信息收集
通过多种渠道收集质量信息,包括业主反馈 、内部检查、第三方评估等。
信息分析
对收集到的质量信息进行分析,找出问题根 源,为质量改进提供依据。
信息传递与处理
将分析结果及时传递给相关部门和人员,制 定整改措施并跟踪落实情况。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411-2007
1 总 则 3 基本规定
1 总 则
1.0.1 为了加强建筑节能工程的施工质量管
理,统一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提高
建筑工程节能效果,依据现行国家有关工程
质量和建筑节能的法律、法规、管理要求和 相关技术标准,制订本规范。
工资质,则应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对施工现场的要求,与统一标准及各专业验收 规范一致,要求施工现场做到 “3个有”,即 有标准、有体系、有制度。
3 基本规定
3.1 技术与管理
“有标准”是指施工现场必须具备相应的标准, 这是抓好工程质量的最基本条件。施工技术标
准,包括工艺标准、验收标准以及工程有关的
3 基本规定
3.1 技术与管理
避免影响节能效果,对涉及节能的设计变更严格 加以限制。 任何有关节能的设计变更,均须事前办理手续。 设计变更不应降低节能效果。 涉及节能效果的设计变更,除应由原设计单位认 可外,还应报原负责节能设计审查机构审查方可 确定。 确定变更后,并应获得监理或建设单位的确认。
3 基本规定
3.1 技术与管理
3.1.5 建筑节能工程的质量检测,除本规范
14.1.5条规定的情况外,应由具备资质的检测 机构承担。
3 基本规定
3.1 技术与管理
建筑节能效果只能通过检测数据来评价,因此检 测结论的正确与否十分重要。目前建设部关于检 测机构资质管理办法(第141号建设部令)中尚未 包括节能专项检测资质,故目前承担建筑节能工 程检测试验的检测机构应具备见证检测资质和节 能试验项目的计量认证。待国家颁发节能专项检 测资质后应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建筑节能分部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推荐五篇)正文
建筑节能分部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推荐五篇)正文第一篇:建筑节能分部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建筑节能分部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根据GB50411-2022《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要求,对符合建筑节能分部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条件的工程项目,需向市或区建筑节能办公室申请备案,同时提供下列资料:1、建设单位建筑节能分部工程竣工验收报告;2、施工单位(总包方)建筑节能分部工程竣工验收自评报告;3、监理单位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评估报告;4、武汉市建筑节能分部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原件一份);5、武汉市墙体验收单(施工单位联原件);6、建筑节能分部工程竣工验收会议纪要及签到表;7、武汉市低能耗居住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登记表、武汉市公共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登记表(如有设计变更,需要提供设计变更通知单);8、外墙保温隔热材料,其导热系数、密度、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燃烧性能,粘接材料的粘接强度,增强网力学性能、抗腐蚀性能,进场复验报告。
外墙节能构造现场实体检验、保温层与基层的粘接强度现场拉拔实验。
9、屋面及架空楼板保温隔热材料,其导热系数、密度、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燃烧性能进场复验报告;10、外门、外窗的保温性能、抗风压性能、气密性能、水密性能、中空玻璃露点、玻璃遮阳系数及可见光透射比进场复验报告;11、电线、电缆截面和每芯导体电阻值进场复验报告;12、给排水管材进场复验报告;13、墙体材料密度、抗压强度等进场复验报告;14、外墙、屋面、架空楼板保温隔热材料备案证,门窗型材、组装企业备案证,墙体材料备案证,给排水管材备案证;第二篇:建筑节能分部工程验收备案建筑节能分部工程验收备案建设单位须提交下列资料1、西安市建筑节能分部工程验收备案申请表2份;2、施工许可证、城建费用缴纳明细表、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款收据;建筑节能热工计算书、施工图审查节能专项审查意见、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表复印件;如有节能部分变更,则须提供节能部分设计变更通知单和变更后的建筑节能热工计算书、施工图审查节能专项审查意见和变更后的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表复印件;3、建筑节能分部工程验收记录(每页均加盖相关单位印章):(1)建设单位出具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报告之建筑节能分部工程验收合格报告》(含《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表》);(2)施工单位出具的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报告;(3)设计单位出具的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检查报告;(4)监理单位出具的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评估报告;4、建筑节能工程现场检验:(1)现场拉拔试验报告:《保温板材与基层的粘结强度现场拉拔试验报告》;《后置锚固件锚固力现场拉拔试验报告》(当墙体节能工程的保温层采用后置锚固件固定时提供);《饰面砖粘结强度现场拉拔试验报告》(当外墙外保温工程采用粘贴饰面砖做饰面层时提供);(2)围护结构现场实体检测报告:《外墙节能构造钻芯检验报告》;《外窗气密性现场实体检测报告》;(3)系统节能性能检测报告:采暖、通风与空调、配电与照明工程的《系统节能性能检测报告》;(受季节影响未进行的节能性能检测项目,应在保修期内补做;)5、建筑节能分部工程施工方案;建筑节能隐蔽工程验收记录;6、工程项目使用的材料或产品的质量证明文件及进场复验报告:(1)墙体节能工程、屋面节能工程、地面节能工程(保温材料的导热系数、密度、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燃烧性能;)(2)门窗节能工程(气密性、传热系数、中空玻璃露点;)(3)幕墙节能工程(保温材料的导热系数、密度、燃烧性能;幕墙玻璃:可见光透射比、传热系数、遮阳系数、中空玻璃露点;隔热型材:抗拉强度、抗剪强度;)(4)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电缆、电线截面和每芯导体电阻值;)(5)非粘土烧结多孔砖、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等新型墙体材料;7、工程项目使用的建筑节能产品、节水产品、新型墙体材料的确认登记证书(备案登记证书);8、商品混凝土、预拌砂浆使用购销合同证明;供热系统调控装置、用热计量装置、室内温度监测与控制设施、用电分项计量装置购销合同及购置发票证明;9、建筑节能公示牌公示图像;建筑节能工程质量保修书和使用说明书;10、建筑主体完工阶段建筑节能专项检查意见单及整改报告;以上装订A4纸1册第三篇:建筑节能分部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建筑节能分部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根据GB50411-2022《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要求,对符合建筑节能分部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条件的工程项目,需向市或区建筑节能办公室申请备案,同时提供下列资料:1、建设单位建筑节能分部工程竣工验收报告;2、施工单位(总包方)建筑节能分部工程竣工验收自评报告;3、监理单位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评估报告;4、武汉市墙体验收单(施工单位联原件);5、市、区质量监督单位出具的建筑节能分部工程验收监督意见单;6、武汉市低能耗居住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登记表、武汉市公共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登记表(如有设计变更,需要提供设计变更通知单);7、外墙保温隔热材料,其导热系数、密度、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粘接材料的粘接强度,增强网力学性能、抗腐蚀性能,进场复验报告。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是我国为了加强建筑节能工程的施工质量管理,统一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保证建筑工程节能效果而制定的重要标准。
该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于2019年5月24
日联合发布,并于2019年12月1日起实施。
该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民用建筑工程中的围护结构、供暖空调、配电照明、监测控制及可再生能源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
这意味着,在进行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本规范进行质量验收,以确保建筑工程的节能效果。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共分为18章和8个附录,涵盖了建筑节能工
程的基本规定、墙体节能工程、幕墙节能工程、门窗节能工程、屋面节能工程、地面节能工程、供暖节能工程、通风与空调节能工程、空调与供暖系统冷热源及管网节能工程、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监测与控制节能工程、地源热泵换热系统节能工程、太阳能光热系统节能工程等方面的内容。
本规范的制定依据了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和建筑节能的法律、法规、管理要求和相关技术标准。
在编制过程中,充分考虑了建筑节能工程的实际需求和技术发展,力求使标准具有科学性、可操作性和前瞻性。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实施,对于提高我国建筑节能工程的质量,促进建筑行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它将为建筑节能工程的施工、验收和管理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有助于推动我国建筑节能事业的健康发展。
总之,《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是我国建筑节能工程领域的重要标准,对于加强建筑节能工程的施工质量管理,保证建筑工程的节能效果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我们应当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以实际行动推动我国建筑节能事业的发展。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是一种旨在确保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的规范,它充分考虑了安全、新能源、储能系统、节能建材、太阳能建筑和智能楼宇这几个领域的质量要求。
一、要求
1.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和完善质量标准化的管理体系,以确保施工质量的合理性和可控性;
2.施工单位应当重视技术水平和质量管理,依据国家和行业节能标准的要求,仔细检查所有的节能工程,同时记录施工情况;
3.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注重施工安全,强调安全生产,加强设备使用时的安全管理;
4.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该重视质量检查,严格按照节能系统的要求进行检查,以确保设备安装后能够正常的运行;
5.施工单位应当进行工程维修保养,及时发现设备的故障现象,及时采取措施保证工程的正常运行;
6.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工程进行质量验收,通过完善的验收标准,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节能要求。
二、结论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是一种为确保施工质量而出台的规范,应当遵循上述要求,全力保证节能工程施工质量,为推动社会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2007年10月1日实施1.为什么要搞建筑节能施工验收?1.1 可持续发展,推行“四节”,落实科学发展观;1.2 能源问题是制约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1.3 建筑节能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1.4 各方迫切需要一部专门的标准。
2. 指导思想:2.1 原则: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和可操作性;2.2 一推:推广装配化、工业化的产品限制落后技术;2.3 两少:复验数量和现场实体检验要少;2.4 三合:由设计、施工、验收三个环节闭合控制节能质量;2.5 四抓:抓设计文件执行力、抓进场材料设备质量、抓施工过程质量控制、抓系统调试与运行检测。
3 .特点:五个明显的特征3.1 20个强制性条文3.2 规定核查进场材料和设备质量证明文件,并对专业主要节能材料和设备进行见证取样;3.3 验收前对外墙节能构造现场实体检验;3.4 把节能作为一个完整分部纳入建筑工程验收体系;3.5 突出以实现功能和性能要求为基础以过程控制为主导以现场检验为辅助的原则。
4.主要内容15章⑴总则;⑵术语;⑶基本规定;⑷墙体节能工程;⑸幕墙节能工程;⑹门窗节能工程;⑺屋面节能工程;⑻地面节能工程;⑼采暖节能工程;⑽通风与空调节能工程;⑾空调与采暖冷热源及管网节能工程;⑿配电与照明;⒀监测与控制节能工程;⒁建筑节能工程现场实体检验;⒂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
附录A、B、C。
5、《节能规范》对各质量责任主体的要求5.1建设单位:5.1.1 不得擅自更改已审查合格的节能设计文件。
5.1.2 承担建筑节能的施工企业应具备相应的资质。
5.1.3 建筑节能工程的质量检测应由具备资质的检测机构承担。
5.1.4 建设单位应选用经国家和省推广认定的建筑节能技术、产品、材料和设备。
对没有国家和地方标准的产品与材料,应经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进行技术论证后方可选用。
5.2监理单位:5.2.1 在编制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时,应编写节能工程专项监理方案,5.2.2 监理单位应按规定对施工单位提交的建筑节能施工方案进行审批。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2019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2019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是指在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过程中,对施工质量进行检验和验收的规范。
以下是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主要内容:
1. 施工质量验收的范围:包括建筑节能工程的各个施工阶段,如基础施工、主体结构施工、外墙保温施工、屋面施工、门窗安装等。
2. 施工质量验收的基本要求:包括施工材料的合格性、施工工艺的合理性、施工质量的可靠性等。
3. 施工质量验收的程序:包括施工前的资料准备、施工中的监督检查、施工后的综合验收等。
4. 施工质量验收的具体内容:包括建筑节能材料的检验、施工工艺的检查、施工质量的抽检等。
5. 施工质量验收的评定标准:根据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对施工质量进行评定,包括合格、不合格、优良等级等。
6. 施工质量验收的记录和报告:对施工质量验收结果进行记录和报告,包括验收报告、不合格处理报告等。
7. 施工质量验收的监督和管理:建立施工质量验收的监督和管理机制,确保施工质量的合格性。
需要注意的是,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可能因地
区和具体工程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具体的规范应根据当地的相关法规和标准进行制定和执行。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方案》GB50411-200[正文]
1总则1.0.1为了加强建筑节能工程的施工质量管理,统一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提高建筑工程节能效果,依据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和建筑节能的法律、法规、管理要求和相关技术标准,制订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民用建筑工程中墙体、建筑幕墙、门窗、屋面、地面、采暖、通风与空调、采暖与空调系统的冷热源和附属设备及其管网、配电与照明、监测与控制等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同时,适用于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程的验收。
1.0.3建筑节能工程中采用的工程技术文件、承包合同文件对工程质量的要求不得低于本规范的规定。
1.0.4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控制和竣工质量验收除应遵守本规范外,尚应遵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和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1.0.5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应在建筑节能工程分部工程验收合格后进行。
2术语2.0.1建筑节能工程为节约建筑使用能耗所进行的建筑施工及安装工程。
2.0.2围护结构建筑物各面的围挡物,如墙体、屋面、地面和门窗等。
2.0.3导热系数稳态条件下,1m厚物体,两侧表面温差为1K,1h内通过1m2面积传递的热量。
2.0.4传热系数稳态条件下,围护结构两侧空气温差为1K,1h内通过1m2面积传递的热量。
2.0.5热桥围护结构两侧在温差作用下,形成热流密集的传热部位。
2.0.6保温浆料由胶粉料与聚苯颗粒或其他保温轻骨料组配,使用时按比例加水搅拌混合而成的浆料。
2.0.7凸窗位置凸出外墙外侧的窗。
2.0.8 倾斜窗窗平面与水平面不垂直的窗。
2.0.9外门窗建筑围护结构上有一个面与室外空气接触的门或窗。
2.0.10玻璃遮阳系数透过窗玻璃的太阳辐射得热与透过标准3mm透明窗玻璃的太阳辐射得热的比值。
2.0.11透明幕墙可见光可直接透射入室内的幕墙。
2.0.12非透明幕墙不能将可见光透射入室内的幕墙。
2.0.13 制冷性能系数(COP)制冷机在规定工况下的制冷量(W)与相应输入功率(W)之比。
7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第七讲: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设计变更不得降低建筑节能效果。当设计变更涉及建筑节能效 果时,该项变更应经原施工图设计审查机构审查,在实施前应
办理设计变更手续,并获得监理或建设单位的确认。
关于节能设计变更的 要求:
(1)原设计单位认可; (2)原设计审查机构
审查; (3)获得监理或建设
运转与调试,确认建筑节能工程质量达到设计要求
通过外墙构造实体检验、 外窗气密性现场检测、 系统节能性能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验和系 统联合试运转与调试, 确认节能分部工程质量 达到设计要求和本规范
规定的合格水平。
单位的认可。
强条,是对节能工程施工的基本要求。设计文件和施工 技术方案,是节能工程施工也是所有工程施工均应遵循 的基本要求。对于设计文件应当经过设计审查机构的审
查;施工技术方案则应通过建设或监理单位的审查。
建筑节能工程 施工应当按照 经审查合格的 设计文件和经 审批的建筑节 能工程施工技 术方案的要求
基层; 被封闭的保 温材料厚度; 保温
材料粘结; 隔断热桥部位。
地面节能分项工程检验批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检验 批可按施工段或变形缝划分; 每一楼层或按照每层的施
工段或变形缝可划分为一个检验批,高层建筑的标准 层每三层作为一个检验批;(与地面验收规范一致)
当面积超过200m 2 时,每200m2 可 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不足200m2 也为一 个检验批; 3 不同做 法的地面节能工程应 单独划分检验批。
3 增强网的力学性能、抗腐蚀性能
同一厂家同一品种 的产品,当单位工 程建筑面积小于2万 平方米时各抽查不 少于3次。当单位工 程建筑面积大于2万 平方米时各抽查不
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建筑外墙外保温工程防火安全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建筑外墙外保温工程防火安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09.04.30•【字号】宁建办发[2009]67号•【施行日期】2009.04.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消防管理正文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建筑外墙外保温工程防火安全的通知(宁建办发[2009]67号)各市、县建设局,建管站,各房地产开发、监理、质监等单位:随着我区建筑节能工作的全面推进,外墙外保温技术在建筑工程中得到广泛应用,成为近几年全区建筑节能工程外墙保温主导技术之一,对促进建筑节能工作发展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但同时在对部分建筑节能工程进行抽查时发现,有的工程项目使用的保温材料、构造做法未达到规定的技术标准要求,设计、施工或存放时未采取有效防火措施,尤其是一些大型公建透明或透明幕墙工程的外墙保温构造做法不符合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标准的规定,保温层未做保护层,无法满足防火、防水、防潮、密封等要求,为火灾事故的发生埋下了隐患。
为认真做好防范工作,坚决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现就加强建筑外墙外保温工程防火安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强外墙外保温材料进场质量控制严格实施产品进场复验制度。
各地要严格按照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条文》及《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JGJ144-2004)、《外墙外保温施工技术规程》(聚苯板玻纤网格布聚合物胶浆薄抹面法)(DB64/048-2004)及《外墙外保温系统及专用材料检验标》(GB64/265-2006)的要求,对保温材料进行质量控制。
建筑节能材料进场时,必须严格核查材料供应方提供的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凡不提供合格的有效质量证明文件的不准进场。
材料进场后应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相关规定要求进行见证取样检测,其性能指标应符合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标准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3.4 验收的划分
3 当建筑节能工程验收难以按照上述要求进行划分 时,可由建设、监理、设计、施工等各方协商进 行划分。但验收项目、验收内容、验收标准和验 收记录均应遵守本规范的规定。
4 建筑节能分项工程和检验批的验收应单独填写验 收记录,节能验收资料应单独组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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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墙体
4.1 一般规定 4.2 主控项目 4.3 一般项目
3 基本规定
3.1 技术与管理 3.2 材料与设备 3.3 施工与控制 3.4 验收的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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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技术与管理
3.1.1 承担建筑节能工程的施工企业应具备相应 的资质,施工现场应建立相应的质量管理体系、 施工质量控制和检验制度,具有相应的施工技 术标准。
3.1.2 参与工程建设各方不得任意变更建筑节能 施工图设计。当确实需要变更时,该项设计变 更不应降低节能效果,并应在实施前办理设计 变更手续。改变节能设计的洽商或设计变更应 获得原审查机构的审查同意;并应获得监理或 建设单位的确认。
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等进行外观质 量检查和规格、型号、技术参数及质量证明文 件核查并形成相应验收记录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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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术 语
2.0.10 进场复验 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等在进场验收合
格的基础上,依据相关规定在施工现场抽样送 至试验室进行部分或全部性能参数的检验活动。 2.0.11 见证取样送检
14
• 我国已经有了基本的建筑节能法律、 规章:
《节约能源法》 《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
• 我国已经有了主要的建筑节能设计规范, 部分设计规范正在制订中。
• 但是,目前我国尚且没有建筑节能施工质 量验收的国家标准。
• 由此可见,国家颁布强制性标准《建筑节 能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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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正文)————————————————————————————————作者:————————————————————————————————日期:21总则1.0.1为了加强建筑节能工程的施工质量管理,统一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提高建筑工程节能效果,依据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和建筑节能的法律、法规、管理要求和相关技术标准,制订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民用建筑工程中墙体、建筑幕墙、门窗、屋面、地面、采暖、通风与空调、采暖与空调系统的冷热源和附属设备及其管网、配电与照明、监测与控制等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同时,适用于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程的验收。
1.0.3建筑节能工程中采用的工程技术文件、承包合同文件对工程质量的要求不得低于本规范的规定。
1.0.4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控制和竣工质量验收除应遵守本规范外,尚应遵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和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1.0.5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应在建筑节能工程分部工程验收合格后进行。
2术语2.0.1建筑节能工程为节约建筑使用能耗所进行的建筑施工及安装工程。
2.0.2围护结构建筑物各面的围挡物,如墙体、屋面、地面和门窗等。
2.0.3导热系数稳态条件下,1m厚物体,两侧表面温差为1K,1h内通过1m2面积传递的热量。
2.0.4传热系数稳态条件下,围护结构两侧空气温差为1K,1h内通过1m2面积传递的热量。
2.0.5热桥围护结构两侧在温差作用下,形成热流密集的传热部位。
2.0.6保温浆料由胶粉料与聚苯颗粒或其他保温轻骨料组配,使用时按比例加水搅拌混合而成的浆料。
2.0.7凸窗位置凸出外墙外侧的窗。
2.0.8 倾斜窗窗平面与水平面不垂直的窗。
2.0.9外门窗建筑围护结构上有一个面与室外空气接触的门或窗。
2.0.10玻璃遮阳系数透过窗玻璃的太阳辐射得热与透过标准3mm透明窗玻璃的太阳辐射得热的比值。
2.0.11透明幕墙可见光可直接透射入室内的幕墙。
2.0.12非透明幕墙不能将可见光透射入室内的幕墙。
2.0.13 制冷性能系数(COP)制冷机在规定工况下的制冷量(W)与相应输入功率(W)之比。
2.0.14 室外管网水力平衡度(HB)建筑物热力入口处的循环水量的测量值(kg/s)与设计值(kg/s)之比。
2.0.15 热水采暖系统耗电输热比(EHR)在采暖室内外计算温度条件下,集中热水采暖系统热水循环泵在设计工况点的轴功率(kW)跟建筑物的供热负荷(kW)与水泵在设计工况点的效率乘积的比值。
2.0.16 室外管网热输送效率(ηm,t)供热系统在正常运行条件下,检测持续时间内的各热力入口处的总热量(MJ)(管网输入总热量减去管网各段热损失)与在锅炉房或热力站总管处测得的总热量(MJ)之比。
2.0.17 供热系统补水率(R mu)供热系统在正常运行条件下,检测持续时间内系统的总补水量(kg)与设计循环水量累计值(kg)之比。
2.0.18 进场验收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构件或部品进行外观质量检查和规格、型号、技术参数及质量证明文件核查并形成相应验收记录的活动。
2.0.19 进场复验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构件或部品等在进场验收合格的基础上,依据相关规定在施工现场抽样送至试验室进行部分或全部性能参数的检验活动。
2.0.20 见证取样送检施工单位在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代表见证下,按照有关规定从施工现场抽取试样,送至有见证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试验检测的活动。
2.0.21 现场实体检验在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代表的见证下,对已经完成施工作业的检验批或分项、分部工程,按照有关规定在工程实体上抽取试样,在现场或送至有见证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试验检测的活动。
简称实体检验或现场检验。
2.0.22 质量证明文件随同进场材料、设备、构件或部品一同提供的能够证明其质量状况的文件。
主要包括出厂合格证、中文说明书、型式检验报告及相关性能检测报告等。
进口产品应包括出入境商品检验合格证明。
适用时,也可包括进场验收、进场复验、见证取样检验和现场实体检验等资料。
2.0.23 核查通常指对技术资料的检查及资料与实物的核对。
包括对技术资料的完整性、技术内容的正确性、与其他相关资料的一致性及整理归档情况的检查,以及将技术资料与相应的材料、构件、设备或产品实物进行核对,确认。
2.0.24 型式检验由生产厂家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对产品或成套技术的全部性能及其适用性所作的检验。
其报告称型式检验报告。
通常在工艺参数改变、达到预定生产周期或产品生产数量时进行。
3 基本规定3.1 技术与管理3.1.1承担建筑节能工程的施工企业应具备相应的资质,施工现场应建立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控制和检验制度,具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
3.1.2参与工程建设各方不得任意变更建筑节能施工图设计。
当确实需要变更时,该项设计变更不应降低节能效果,并应在实施前办理设计变更手续。
当设计变更可能降低节能效果时,该项设计变更应获得原审查机构的审查同意;并应获得监理或建设单位的确认。
3.1.3建筑节能工程采用的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评审、鉴定及备案。
施工前应对新的或首次采用的施工工艺进行评价,并制订专门的施工技术方案。
3.1.4 单位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内容。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前,施工企业应编制建筑节能工程施工技术方案并经监理(建设)单位审查批准。
施工单位应对从事建筑节能工程施工作业的专业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和必要的实际操作培训。
3.1.5 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程必须确保建筑物的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
当涉及主体和承重结构改动或增加荷载时,必须由原设计单位或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对既有建筑结构的安全性进行核验、确认。
3.1.6承担建筑节能工程检测试验的检测机构应具备相应的资质。
3.2 材料与设备3.2.1建筑节能工程使用的材料、设备、构件和部品必须符合施工图设计要求及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与淘汰的材料和设备。
3.2.2材料和设备的进场验收应遵守下列规定:1应对材料和设备的品种、规格、包装、外观和尺寸等进行检查验收,并应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代表)核准,形成相应的验收记录。
2应对材料和设备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进行核查,并应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代表)确认,纳入工程技术档案。
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用于节能工程的材料和设备均应具有出厂合格证、中文说明书及相关性能检测报告;进口材料和设备应按规定进行出入境商品检验。
3应对部分材料和设备按照本规范附录A及各章的规定进行抽样复验。
复验项目中应有30%的试验次数为见证取样送检。
3.2.3 建筑节能工程所使用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和阻燃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标准《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的规定。
3.2.4 建筑节能工程使用的材料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对材料有害物质限量标准的规定,不得对室内外环境造成污染。
3.2.5 现场配制的材料如保温浆料、聚合物砂浆等,应按设计要求或试验室给出的配合比配制。
当无上述要求时,应按照施工方案和产品说明书配制。
3.2.6 节能保温材料在施工使用时的含水率应符合设计要求、工艺要求及施工技术方案要求。
当无上述要求时,节能保温材料在施工使用时的含水率不应大于正常施工环境湿度下的自然含水率,否则应采取降低含水率的措施。
3.2.7 当建筑节能工程采用本规范和现行国家、行业标准未列出的其他材料、设备、工艺或做法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所采用的节能保温材料,应符合本规范第3.2.1条至第3.2.4条的规定;2、施工工艺或做法,应符合施工图设计要求和施工技术方案的要求;3、建筑节能工程的施工质量,应符合本规范相关章节的规定。
3.3 施工与验收的划分3.3.1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应当按照经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和经审批的建筑节能工程施工技术方案的要求施工。
3.3.2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前,对于重复采用建筑节能设计的房间和构造做法,应在现场采用相同材料和工艺制作样板间或样板件,经有关各方确认后方可进行施工。
3.3.3 建筑节能工程的施工作业环境和条件,应满足相关标准和施工工艺的要求。
节能保温材料不宜在雨雪天气中露天施工。
3.3.4 建筑节能工程使用的节能产品或成套技术,其型式检验应包括安全性和耐久性检验。
3.3.5建筑节能工程为单位建筑工程的一个分部工程,见表3.3.5《建筑节能分部工程子分部、分项工程表》。
其子分部、分项工程应按照下列规定划分和验收:1 建筑节能分部工程的子分部、分项工程划分,应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和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系列规范的规定一致。
上述规范未包括的项目可根据实际情况按本规范相关章节确定。
2 当建筑节能验收内容包含在系列规范划分的相关分部(子分部)、分项工程和检验批内时,可与系列规范划分的(分部)子分部、分项工程和检验批同时进行验收,验收时应按本规范对有关节能的项目进行检查,单独做出节能项目验收记录并单独组卷。
3 当建筑节能验收内容未包含在系列规范相关分部(子分部)、分项工程和检验批内时,应按照本规范各章的规定划分检验批进行验收。
4 当建筑节能验收难以按照上述要求进行划分时,可由建设、监理、设计、施工等各方协商进行划分。
但验收项目、验收内容、验收标准和验收记录均应遵守本规范的规定。
表3.3.5 建筑节能分部工程子分部、分项工程表序号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1 墙体主体结构基层;保温材料;饰面层。
2 建筑幕墙主体结构基层;隔热材料;保温材料;隔汽层;幕墙玻璃;单元式幕墙板块;通风换气系统;遮阳设施;冷凝水收集排放系统。
3 门窗门;窗;玻璃;遮阳设施。
4 屋面基层;保温隔热层;保护层;防水层;面层。
5 地面基层;保温隔热层;隔离层;保护层;防水层;面层。
6 采暖系统制式、散热器;阀门与仪表;热力入口装置;保温材料;调试。
7 通风与空气调节系统制式、风机、空气调节设备;空调末端设备;阀门与仪表;绝热材料;调试。
8 空调与采暖系统的冷热源和附属设备及其管网系统制式、冷、热源设备;辅助设备;管网;阀门与仪表;绝热、保温材料;调试。
9 配电与照明低压配电电源;照明光源、灯具;附属装置;控制功能;调试。
10 监测与控制冷、热源系统的监测控制系统;空调水系统的监测控制系统;通风与空调系统的监测控制系统;监测与计量装置;供配电的监测控制系统;照明自动控制系统;综合控制系统。
4 墙体4.1 一般规定4.1.1 本章适用于采用板材、浆料、块材及预制复合墙板等墙体保温材料或构件的建筑墙体节能工程质量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