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经济释义
第六周徐明德:《政治经济学》关键词释义(1)
徐明德:幽默的考研政治辅导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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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经济学?要害词释义政治经济学:马克思主义的三个组成局部之一,研究在一定生产力状况根底上的社会生产关系及其开展规律的科学。
其逻辑要点能够用“五个一〞来概括。
一个根底、一个关系、一个中心、一个矛盾、一个结论。
一个根底确实是根基以劳动价值论为根底。
一个关系确实是根基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的关系。
一个中心确实是根基指着重阐述剩余价值。
一个矛盾是指生产的社会化和生产资料资本主义私人占有的对抗性矛盾。
一个结论确实是根基资本主义制度必定走向灭亡。
庸俗政治经济学:为资本主义制度狡辩的经济理论,代表人物萨伊〔法国〕、马尔萨斯〔英国〕。
该学派宣扬阶级调和,掩盖利润的真正来源,否认经济开展的客瞧规律。
政治经济学研究动身点——物质资料生产〔人类社会生存和开展的根底,最全然的实践活动〕政治经济学研究的对象——生产关系〔经济制度;经济体制〕政治经济学研究的任务——揭示经济规律政治经济学研究生产关系必须联系该社会的——生产力、上层建筑〔注重:不联系经济根底〕劳动对象:是人们把自己的劳动加在其上的一切物质资料。
分为两类:一是没有通过人们加工的自然界物质,如矿躲;另一类是通过人们加工的原材料,如棉花、钢铁等。
劳动价值论:〔1〕、价值是商品的社会属性,反映了商品生产者之间的社会关系;〔2〕、制造价值的唯一要素是劳动,其他任何生产要素都不是价值的源泉;〔3〕、形成价值的劳动是抽象劳动,即无差异的人类劳动。
具体劳动制造商品的使用价值,但具体劳动不是价值的源泉;〔4〕、制造价值的劳动是活劳动,即正在进行的生产过程中消耗的抽象劳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释义:第十四条
第⼗四条经营者不得有下列不正当价格⾏为: (⼀)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在依法降价处理鲜活商品、季节性商品、积压商品等商品外,为了排挤竞争对⼿或者独占市场,以低⼲成本的价格倾销,扰乱正常的⽣产经营秩序,损害国家利益或者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三)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上涨的; (四)利⽤虚假的或者使⼈误解的价格⼿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交易; (五)提供相同商品或者服务,对同等交易条件的其他经营者实⾏价格歧视; (六)采取抬⾼等级或者压低等级等⼿段收购、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变相提⾼或者压低价格; (七)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牟取暴利; (⼋)法律、⾏政法规禁⽌的其他不正当价格⾏为。
【释义】本条是对经营者的不正当价格⾏为作出规定。
什么是经营者的不正当价格⾏为,根据本条所规定的内容,应当说是,经营者违反了价格活动的基本规范,采⽤了不正当竞争的⼿段,侵害了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破坏了正常的价格秩序的⾏为。
这种⾏为对正常的社会经济⽣活,对公平的市场竞争,保持国家经济的稳定,深⼈地进⾏价格改⾰,合理地配置资源,提⾼经济效率等,都是有害的,不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因此在价格法中确定,必须禁⽌不正当的价格⾏为。
经营者的不正当价格⾏为会有多种多样的表现,在本条中列举了⼋种,可以说是主要的典型的,前七项是针对某⼀种或者某⼀类具体⾏为的,第⼋项则是⼀个⾮常概括⽽包含⼴泛内容的规定,也是对前七项中可能有的遗漏之处的⼀个补充。
下⾯逐项解释: ⼀、经营者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 这种⾏为是指发⽣在经营者之间的,基于他们有共同的利益关系,相互勾结,彼此配合,联⼿操作,垄断市场,控制市场价格,打击他⼈,牟取不正当利益的⾏为。
由于这种⾏为是采⽤了价格的形式,通过价格活动来实施的,所以将其归⼊不正当价格⾏为。
在这种不正当价格⾏为中,特点之⼀是相互串通,因此参与的经营者⾄少是两⼈以上,或许是更多的,单独⼀个⼈的⾏为是不能作相互串通解释的。
01第一章 市场经济与政府职能
第二,管理的经济对象,是整个国民经济,着眼于全 局性的宏观管理,不同于部门经济管理和企业经济管理。
第三,管理的目的,既有阶级性意义即实现统治阶级 的利益,也有公共性意义,即通过一系列管理活动,以较 少的代价去获得较大的经济效果,促进社会的经济发展。
思考题:
1、什么是市场经济? 2、试析市场经济的特征和功能。 3、分析一下市场失灵的原因及表现。 4、政府经济职能的内容有哪些?
所谓“帕累托最优”是指资源配置的一种状态,是达 到社会福利最大化时社会资源的配置必须达到的状态,在 这时,社会资源的配置已经到了在不损害别人的前提下已 经无法改善的境地。所以,当社会资源的配置不能做进一 步的变化以便使一部分人处境变好而同时不会引起另一部 分人处境变坏时,我们称这种资源配置的状况为帕累托最 优。
二、市场失灵
(一)市场失灵的含义
市场失灵是自由放任的单一市场调节的内在规定和必 然产物。广义的市场失灵,主要是由市场机制的自发性、 盲目性和滞后性引起的。这些特点会造成社会经济运行的 紊乱,使市场发生总供给超过总需求或者总需求超过总供 给的市场总量失衡,从而引起严重的通货膨胀、失业和经 济衰退。
狭义的市场失灵,主要是由市场的外在性和市场的不 完全性或不充分性造成的,即市场机制发挥最佳功能所要 求的若干市场条件在现实的经济运动中往往不具备或不完 全,由此引起市场失灵。
第一章 市场经济与政府职能
第一节 市场经济释义 第二节 市场失灵的原因及表现 第三节 政府的经济职能
本章学习目标和要求
识记市场经济的性质、特征和功能;熟悉 市场失灵及其表现;理解市场失灵下政府对 市场经济进行必要的干预,其所履行的经济 职能。
商品与货币
第一章商品与货币一、内容结构简介本章重点阐述了商品的二因素、劳动二重性、货币的价值形式及货币的本质和职能,这些内容论述了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一般原理,这是研究资本主义经济和社会主义经济的前提。
本章共两节。
第一节“商品”,主要论述了四个问题:第一,商品的二因素:使用价值与价值。
第二,生产商品的劳动二重性: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
第三,商品的价值量由生产商品所需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
第四,商品生产包含着使用价值和价值的矛盾、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的矛盾,这些矛盾的根源,在于私人劳动和社会劳动的矛盾,私人劳动和社会劳动的矛盾是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商品经济的基本矛盾。
第二节“货币”,主要论述了四个问题:第一,商品的价值形式经历了四个阶段,即从简单价值形式开始,经过扩大的价值形式、一般价值形式,逐渐发展为货币形式。
第二,货币的本质是固定地充当一般等价物的商品,体现着商品生产者之间的社会生产关系。
货币具有五种职能。
第三,货币最初采取贵金属的形式,后来发展为铸币、纸币,最终转化为信用货币。
第四,流通中所需要的货币量取决于待实现的商品价格总额和货币的流通速度,纸币流通规律以金属货币流通规律为基础。
二、重点和难点释义(一)本章的知识重点1.商品的二因素及其相互关系商品是为交换而生产的劳动产品,具有使用价值和价值两个因素,它体现了一定的社会关系。
使用价值就是物品的有用性或效用,即物品能够满足人们某种需要的属性。
并非一切具有使用价值的物品都是商品,有用物品要成为商品,还必须是用来交换的物品,具有交换价值。
交换价值表现为一种使用价值与另一种使用价值相交换的量的关系或比例。
交换价值由价值决定,价值是交换价值的基础,而交换价值则是价值的表现形式。
价值指凝结在商品中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
价值在质上是相同的,只有量上的差别。
使用价值反映人和自然的关系,是商品的自然属性。
价值反映人和人之间的关系,是商品的社会属性。
商品就是使用价值和价值这两个因素的对立统一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释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释义【释义】在部门法中,价格法是指价格立法体系,即国家用来调整经济活动中产生的价格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按照法律效力的不同,价格法律规范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次是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颁发的价格法律;第二层次是由国务院颁发或转发的价格法以及有立法权的地方人大颁发的地方性价格法规;第三层次是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和国务院有关部门颁发的部门价格规章以及有立法权的地方人民政府颁发的地方性价格规章。
本法所称的价格法取狭义之意,即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和颁布的价格法律。
《价格法》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中最重要的法律之一,是整个价格法律体系的基本法,其他有关价格的法规、规章都必须以《价格法》为依据。
《价格法》共分七章四十八条。
第一章为总则,它规定《价格法》最基本的原则和精神;第二章至第六章为分则,是总则内容的展开化,分别规定了经营者的价格行为、政府的定价行为、国家对价格实行必要的调控以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价格监督检查、对各类价格违法行为的处罚等;第七章为附则,规定了本法的例外适用内容及生效日期。
第一章总则总则共计五条,规定了本法的立法目的、适用范围、基本价格制度、价格工作的基本原则及价格工作机构等。
第一条为了规范价格行为,发挥价格合理配置资源的作用,稳定市场价格总水平,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释义】本条规定了价格法的立法目的制定价格法的根本目的是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使市场在政府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在国家宏观调控下的规范有序的竞争性经济,其实质是“政府调控市场,市场形成价格,价格引导资源配置”的一种经济运行机制。
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律是价值规律,价格是价值的货币表现。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价值规律对社会生产、流通、分配和消费的调节作用是通过市场机制来实现的,而价格机制是市场机制的核心,市场优化资源配置的作用是通过价格机制实现的;价格是价值规律作用的主要表现形式,人们主要是通过市场价格来认识和遵循价值规律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释义价格总水平调控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释义- 价格总水平调控第二十六条稳定市场价格总水平是国家重要的宏观经济政策目标。
国家根据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和社会承受能力,确定市场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综合运用货币、财政、投资、进出口等方面的政策和措施予以实现。
【释义】本条是对国家的市场价格总水平政策目标和调控手段的规定。
一、首先,我们要弄清楚什么是市场价格总水平。
市场价格总水平也叫一般价格水平。
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在一定的时期内,在全社会范围内各种商品和服务价格变动的平均或综合。
它是一个总括的概念,不具体指某一种或某几种商品服务价格的变动水平;它是一个大范围的地域的概念,不具体指某一集市或某一摊位商品服务价格水平,而是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范围内价格的变动状态;它是一个时间段的价格变动状态,而不是一个静止的某一时某一分的价格,它是一个比较的概念,指出此时与彼时价格变动的情况。
价格总水平是对一个国家、一个地域范围内商品服务价格水平进行观测、计算和比较的结果,体现其宏观经济发展基本状态的一个侧面。
价格总水平的变动有三种方式:波动不大、上升和下降。
通常,价格总水平上升就是指单位货币购买力下降,也就是通货膨胀。
价格总水平的下降,就是通货紧缩。
稳定市场价格总水平也就是使市场价格总水平波动不大。
二、我们要弄清楚稳定市场价格总水平在我国现阶段的重要意义。
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中提出:“要努力做到物价上涨率低于经济增长率”,党中央和国务院确定九五期间经济增长率为8%,所以这期间市场价格总水平的上升幅度不能超过8%。
这就是我国现阶段稳定市场价格总水平的政策目标。
过分高于这个目标或低于这个目标,国家就根据需要进行宏观调控。
所谓价格总水平的稳定,有两层意思,一是指价格总水平不是绝对值不变,而是指变动不大,变动的幅度是各方面能够承受,对居民和社会生活影响不大,另外一个方面是,并不排除某个商品或某几类商品有较大幅度的变动,只是这种变动仍然符合价值规律,并没有推动价格总水平的剧烈波动。
价格法 第六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
价格法第六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一、条文内容:商品价格和服务价格,除依照本法第十八条规定适用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外,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依照本法自主制定。
二、主旨:本条是对市场调节价的主导地位和定价主体的规定。
三、条文释义:我国正处在由传统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变的重要时期,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我国经济改革的目标。
在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下,我国在价格管理上实行以国家定价为主的计划价格管理体制,即政府是定价主体;在价格形成的途径上是行政决定;在价格形成机理上,是“计划第一,价格第二”;在价格控制方式上,是以行政手段为主进行直接管理。
比如,改革开放以前,绝大多数价格都是由各级政府特别是中央政府统一制定。
中央政府直接管理的农产品收购价格有113种,轻纺产品销售价格有138种,重工产品价格有1086种,政府定价的比重在商品零售总额、农产品收购总额和生产资料销售总额中,分别为97%、94.4%和99.7%;由中央政府直接定价的比重在商品零售总额中就占70%,价格形成主要是单一的行政定价机制。
由于价格的形成基本上不受市场供求变化的影响,管理过多过死,致使多数价格长期不做调整,形成僵化的价格机制,这种价格机制在提供市场信息、调节市场需求、优化资源配置以及协调经济活动主体利益方面有其明显的弊端,成为束缚我国经济发展的最突出矛盾之一。
因此,建立健全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新的价格机制和价格管理体制就成为我国价格改革的一项长期任务。
正是由于价格所具有的联结经济活动、传递经济信息、调节经济利益的职能,决定了它在市场经济的运行过程中起着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首先是要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所以可以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实质上是政府调控市场,市场形成价格,价格引导资源配置的一种经济运行机制。
这种经济运行机制就要求国家实行并逐步完善宏观经济调控下主要由市场形成价格的机制,也就是对大多数商品和服务价格,由从事生产、经营商品或者提供有偿服务的经营者自主制定,通过市场竞争形成价格,这就意味着经营者能够根据市场供求和价格的变化灵活决定生产经营活动,其自主定价在价格形成中占主体地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释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释义第二十六条稳固市场价格总水平是国家重要的宏观经济政策目标。
国家按照国民经济进展的需要和社会承担能力,确定市场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进展打算,并综合运用货币、财政、投资、进出口等方面的政策和措施,予以实现。
【释义】本条是对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以及实现该目标的政策和措施的规定。
一、价格总水平与价格总水平调控的含义价格总水平是指在一定时期内全社会所有商品和服务价格的加权平均水平。
价格总水平通过价格总指数来表现。
价格指数是反映不同时期商品和服务价格水平变动程度和变动趋势的动态相对数。
它通常用百分数来表示,指数大于100% ,讲明运算期价格比基期价格上升了;如小于1 00% ,则表示运算期价格比基期价格下降了。
世界各国采纳的反映价格总水平的综合价格指数是不同的。
绝大部分国家采纳消费价格指数。
我国目前采纳社会商品零售价格总指数和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
价格总水平调控是指国家通过经济、法律和行政手段,对价格总水平的变动进行直截了当或者间接的干预和约束,以保证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的实现。
二、稳固市场价格总水平是国家重要的宏观经济政策目标价格总水平是国民经济的综合反映。
它一方面是综合反映经济运行状况的一个重要经济参数,其高低直截了当阻碍利率、收入率、汇率、货币发行量等的合理确定;另一方面又能主动地作用于经济运行,调剂企业和居民的经济行为。
可见,价格总水平是国民经济总量是否平稳、经济进展是否健康有序的一个重要标志。
对价格总水平实施调控,保持价格总水平的差不多稳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对价格总水平进行调控,稳固市场价格总水平,是保持经济健康进展和社会稳固的需要。
在市场经济下,宏观经济是否稳固,价格总水平是否稳固是一个重要标志。
价格总水平不稳固甚至显现较大幅度的波动,专门是发生连续大幅度上涨时,将会对国民经济造成严峻的恶果。
一是会导致经济核算的纷乱,使生产者无法准确地运算其生产成本和生产效益,使消费者无法正确打算自己的消费,阻碍政府收支的科学安排。
读书笔记:经邦济世之学——“经济学”
读书笔记:经邦济世之学——“经济学”经济“经济”一词在中国最早出现于公元4世纪初东晋时代,葛洪《抱朴子.内篇》中的“经世济俗”,意为治理天下,救济百姓。
隋朝王通在《文中子.礼乐篇》则将提出了“经济”一词:“皆有经济之道,谓经世济民”。
《文中子》卷六“皆有经济之道而位不逢”。
《晋书纪瞻》:“识局经济”。
“济世经邦”一词,出于明·屠隆《彩毫记·知几引退》:“此行指望济世经邦”。
明·洪应明《菜根谭》:“进德修行,要个木石的念头,若一有欣羡便趋欲境;济世经邦,要段云水的趣味,若一有贪著便堕危机。
”可知“经济”原为动词,意指“经邦济世”、“经世济民”等,也即是儒家文化“修、齐、治、平”中“治国、平天下”之意,后人以“经济”作为“经世济民”的省略语,作为“政治统治”和“社会管理”的同义词。
(如此大气,可见中国古圣先贤是从宏观经济学角度研究经济社会的,呵呵)。
清末戊戌政变后,改革科举制度,开“经济特科”,就是沿用了“经济”的本义。
明清之际,政治秩序的巨大变动使得以以王夫之、陆象山、黄梨洲等为代表的一部分儒家学者开始理论反思,批判程朱理学和心学末流,提出学术要“经世致用”的口号。
这种学术思想传播到了日本,深刻影响了日本江户时代的学术,“经世论”开始在一部分学者中流行。
江户后期,日本学者开始用经济一词指代货币经济发展带来的种种活动,并有了“经济指维系社会生活所必须的生产、消费、交易等的活动”的提法。
这种与金钱、财物等实际问题相关的定义逐渐在日本流行,同明清时期中文语境中的“经济”的用法有了日渐明显的区别。
明治时期,欧美思潮涌入日本。
神田孝平在《经济小学》中用“经济”一词翻译英文的“political economy”。
日本人首先用汉字“经济学”翻译“economics”,这种译法后来被孙中山先生引入中国,为汉语所接纳,进而逐渐在整个汉字文化圈内取代了“经济”一词的原本含义。
economy英文economy源自古希腊语οικονομία(家政术)。
张五常 经济解释第三章 缺乏与竞争
第三章:缺乏与竞争要以理论解释行为,行为就一定要受理论的约束——这是很基本的道理。
经济解释的法门,与任何其它的实证科学一样,那就是:一方面我们以一些有一般性的行为假设、公理或定律,来约束行为;另一方面,我们又指出一些限制行为的局限条件或情况。
这两方面的「双管齐下」,使我们能推断在怎样的情况下,人的行为必然会怎样;而情况若有所变,行为也就一定随之而变。
要有被事实推翻的可能性,这推断要说得肯定。
(若不肯定,所推断的怎可能会「错」或被推翻呢?)对这约束理论融会贯通的人,运用之妙,存乎一心,其作出对行为的推断的精确,是足以令人叹服的。
这本书的主旨,就是要在这套理论的重点及其概念上作些颇为详尽的阐释,多用一些例子,作为这理论的推断能力的示范。
我们在第二章谈及两个基础假设:(一)每个人的任何行为,是个人的选择,而这选择是可以被推测的;(二)在任何局限条件下,每个人都会一贯地争取最大的私利。
除此之外,我们还有其它的约束行为的基础假设。
这些我们将于第四章及第五章分析。
在本章内我们得打断话题,先解释缺乏(scarcity)与竞争(competition)这两个在经济学上不可或缺的概念。
第一节:物品的定义「物品」是从英语「goods」这个字翻译过来的。
因此,「物品」这一词有很广泛的含义。
它不仅可释义为产品(product)或商品(commodity),也包括服务(service)、友情、声望、空气、清洁、幽静、爱人、爱,等等。
凡是有胜于无的东西,不管是有形或无形,都是「物品」——「有胜于无」是经济学上的「物品」定义。
从个人的角度看,亲生的孩子、江上的清风、山间的明月,都是有胜于无;美丽的相貌、可信的声誉、动听的声音、温馨的回忆、思考的能力,等等,都是物品。
物品可分为两大类:其一是经济物品(economic goods);其二是免费物品(free goods)。
物品的定义是有胜于无,而在有胜于无之中,有一大部分是多胜于少的。
经济问题
经济问题甘肃甘南合作市藏族小学徐忠一、概念释义:和买卖东西有关的数学问题统称为经济问题。
1.成本:商品的进价叫成本,也称为买入价,进价或成本价。
(一般成本就是进价,当然当除进价外还有其它支费时,进价就和成本不相等,成本就大于进价。
)2.售价:商品被卖出时的标价叫售价,也称为卖出价,标价,零售价或定价。
(定价和售价一般是相等的,但当按一定折扣销售时,定价和售价就不相等了。
)3.利润:商品卖出后商家赚到的钱叫利润。
(利润又分为毛利润和纯利润)毛利是指主营业务收入只减主营业务成本。
看主要经营项目的盈利水平。
纯利润是毛收入减去各项支出后剩下的收入,也叫净利润,即除去全部损益的税后利润,是真正赚到钱数。
毛利润=收入-成本净利润=收入-成本-其它费用4.利润率:就是利润占成本的百分之几。
二、成本、售价、利润、利润率的计算方法:1.成本=售价-利润=售价÷(1+利润率)2.售价=成本+利润=成本×(1+利润率)3.利润=售价-成本=成本×利润率4.利润率=成本利润×100%=(成本售价-1)×100%1”,售价一般大于成本价。
) 5.用图示法表示成本(进价)、售价、利润的关系:三、例题解析:(解决经济问题时,一般设定价为1份或100份的量,只要求出1份的量,问题就好解决了。
)例1.某商场展销期间,将一批商品降价出售,如果减去定价的10%出售,可盈利215元,如果减去定价的20%出售,就亏损125元,此商品的定价是多少?解法一、(215+125)÷(20%-10%)=3400(元)(抓住分率差额对应的量计算单位“1”的量,即定价。
)解法二、设此商品的定价是x 元。
(抓住进价不变列出方程) (x-10%x )-215=(x-20%x )+125进价 进价10%x=340x=3400答:该商品的定价是3400元。
例2.一件商品随季节变化而降价出售,如果按现价降价10%,仍可获利180元,如果降价20%,就要亏损240元,这件商品的进价是多少元?解法一、(1)(180+240)÷(20%-10%)(抓住分率差额对应的量计算单位“1”的量)=420÷10%=4200(元)(现价)(2)4200×(1-10%)-180=3600(元)(进价)解法二、(1)设现价(原定售价)为x。
读书笔记:经邦济世之学——“经济学”
读书笔记:经邦济世之学——“经济学”经济“经济”一词在中国最早出现于公元4世纪初东晋时代,葛洪《抱朴子.内篇》中的“经世济俗”,意为治理天下,救济百姓。
隋朝王通在《文中子.礼乐篇》则将提出了“经济”一词:“皆有经济之道,谓经世济民”。
《文中子》卷六“皆有经济之道而位不逢”。
《晋书纪瞻》:“识局经济”。
“济世经邦”一词,出于明·屠隆《彩毫记·知几引退》:“此行指望济世经邦”。
明·洪应明《菜根谭》:“进德修行,要个木石的念头,若一有欣羡便趋欲境;济世经邦,要段云水的趣味,若一有贪著便堕危机。
”可知“经济”原为动词,意指“经邦济世”、“经世济民”等,也即是儒家文化“修、齐、治、平”中“治国、平天下”之意,后人以“经济”作为“经世济民”的省略语,作为“政治统治”和“社会管理”的同义词。
(如此大气,可见中国古圣先贤是从宏观经济学角度研究经济社会的,呵呵)。
清末戊戌政变后,改革科举制度,开“经济特科”,就是沿用了“经济”的本义。
明清之际,政治秩序的巨大变动使得以以王夫之、陆象山、黄梨洲等为代表的一部分儒家学者开始理论反思,批判程朱理学和心学末流,提出学术要“经世致用”的口号。
这种学术思想传播到了日本,深刻影响了日本江户时代的学术,“经世论”开始在一部分学者中流行。
江户后期,日本学者开始用经济一词指代货币经济发展带来的种种活动,并有了“经济指维系社会生活所必须的生产、消费、交易等的活动”的提法。
这种与金钱、财物等实际问题相关的定义逐渐在日本流行,同明清时期中文语境中的“经济”的用法有了日渐明显的区别。
明治时期,欧美思潮涌入日本。
神田孝平在《经济小学》中用“经济”一词翻译英文的“political economy”。
日本人首先用汉字“经济学”翻译“economics”,这种译法后来被孙中山先生引入中国,为汉语所接纳,进而逐渐在整个汉字文化圈内取代了“经济”一词的原本含义。
economy英文economy源自古希腊语οικονομία(家政术)。
政治经济学名词解释
政治经济学——重要名词释义物质资料生产方式:劳动者按照预定的目的,运用劳动资料,作用于劳动对象,以获取物质资料,满足人类需要的实践活动。
进行物质资料生产活动的三要素:有目的的活动或劳动,劳动对象和劳动资料。
劳动:即具有一定劳动能力和生产经验的人,通过其脑力和体力,有意识有目地运用劳动资料,通过改造劳动对象,以获得物质资料,满足自己和他人需要的实践活动。
劳动对象亦称劳动材料:劳动者运用劳动资料将劳动置于其上的一切物质条件。
劳动资料亦称劳动手段:人们用来影响影响和改造劳动对象的一切物质条件。
社会生产方式:包括社会生产力和社会生产关系。
社会生产力:人们征服自然,改造自然,进行物质资料生产的能力。
生产关系:人们在社会生产过程中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等四个环节中发生的相互关系的总和。
经济基础:实质上就是生产关系。
上层建筑:建立在一定经济基础上并与之相适应的政治、法律制度和社会意识形态。
经济规律:社会生产力和社会生产关系发展变化的规律,是经济现象和经济过程内在的、本质的和必然的联系。
商品:用来交换的劳动产品。
使用价值:商品能满足人们某种需要的属性。
价值:凝结在商品中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
交换价值:一种使用价值同另一种使用价值想交换量的关系或比例。
商品的价值量:商品价值的大小。
具体劳动:具有各种特殊的具体形态的劳动。
抽象劳动:撇开劳动具体形态的无差别的一般人类劳动。
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生产某种商品所需要的平均劳动时间。
劳动生产率:也称劳动生产力,是指劳动者从事生产活动的效率或能力简单劳动:指人的简单劳动力的耗费,即劳动者不必经过专门学习、训练、和培养就可以从事的劳动。
复杂劳动:直至劳动者需要经过专门的学习、训练和培养,从而具备一定的技术和知识才能从事的劳动。
货币:本质上是一般等价物,是固定的充当一般等价物的特殊商品。
价格:商品价值的货币表现形式。
价值尺度:衡量其他一切商品价值大小的尺度。
价格标准:包含有一定贵重金属重量的货币单位及其等分。
价格法 第一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
价格法第一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一、条文内容:为了规范价格行为,发挥价格合理配置资源的作用,稳定市场价格总水平,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二、主旨:本条是对价格法立法目的、立法指导原则作出规定。
三、条文释义:制定价格法所要达到的目的,也就是以法律形式确立价格活动的基本规则和所要发挥的作用,以及在确立这些法律规范时所要遵循的指导原则,在价格法的第一条中对此作出了明确的叙述,主要有以下五点:一、制定价格法是为了规范价格行为什么是价格,价格就是商品价值的货币表现,产生于生产力发展之后,因为只有生产力的发展才有富余的产品拿出来进行交换,在交换中产品变成了商品,但是,商品不能自己来表现自己的价值,只有在与其他商品进行交换时,它的价值才能通过另一种商品表现出来,这当然很不方便,因为商品种类繁多,各种人交换的目的也不一样,商品相互比较起来很不容易。
后来,人们找到了一般等价物,这是一种特殊商品,它可以用来同一切其他商品相交换,这种充当一般等价物的特殊商品就是货币,古希腊人称货币为“钱”,我们现在也将货币俗称为钱。
货币的基本职能之一是作为价值尺度和流通手段,所以,进入交换领域的商品首先与货币交换,用货币来表现商品的价值,即商品价值同货币价值的相对比值,这就是价格。
可以说,所有进入交换领域的商品,都是有价格的,每一个在社会经济活动中的单位或个人都是与价格相联系的,价格反映着各种商品交换的经济关系,表示着参与市场活动的当事人的利益趋向。
价格关系错综复杂,矛盾重重,因此,对价格行为必须是有规则、有秩序的进行,而不能是无秩序的、混乱的,所以,确立有关价格行为的基本规则,规范价格行为,便成为价格法立法的首要目的。
用法律形式规范价格行为,这是由于法律具有普遍性、权威性、强制性的特点,具有价格行为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法律,受法律的约束,违法的要受到惩处,这样,就可以有效地规范价格行为,从而使微观价格、宏观价格都能处于有规则、有秩序的状态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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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经济
commodity economy
以社会分工为基础、以市场交换为直接目的、生产者之间互相交换劳动产品实现各自的多方面需要的经济形式。
产生商品经济是社会生产力发展的产物。
在原始社会末期,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出现了偶然的交换;当发生了畜牧业和农业的分工时,商品交换逐渐扩大;后来发生了手工业和农业的分工,从而出现了直接以交换为目的的商品生产;商品生产的产生使商品交换经常化,进而产生了货币,出现了商品经济。
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商品经济是在自然经济的缝隙中生长的;而在资本主义社会,商品经济才取代自然经济,成为普遍的经济形式;社会主义社会仍然存在商品经济。
商品经济的产生和发展是以一定的经济条件为前提的。
这些经济条件主要有:①社会分工。
人们为了获取不同的物质资料,就要从事各种不同质的有用的具体劳动。
这种不同质的有用的具体劳动,一旦各自独立,发展成为一个由属、种、亚种、变种分类的多支体系,就表现为社会分工。
在社会分工体系中,每个生产者固定地从事某一具体劳动,劳动具有单一性和独立性;各自不同的具体劳动,创造出各自不同的产品。
同时,每个生产者的需求又是多样化的。
为了满足生产者各自的需要,彼此之间用自己的产品交换对方的产品,由此就产生了生产者之间相互交换各自劳动产品的必要性。
②生产资料和劳动产品归于不同的所有者。
不同的生产资料和劳动产品的所有者,不能无偿地占有对方的产品,彼此要取得对方的产品,必须通过等价交换,即把各自的产品作为商品来交换。
在生产资料私有制经济中,生产产品的劳动是私人劳动,生产的产品是私人劳动的产品。
这种独立的互不依赖的私人劳动的产品,是作为商品互相对立的。
在生产资料公有制经济中,生产资料和劳动产品归于不同的所有者,是由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主体,各种经济成分并存的所有制结构的性质决定的。
各种不同的所有制形式是各种具有独立经济利益的不同经济实体,它们之间也必须按照等价交换的原则发生商品交换关系,实现各自的经济利益。
商品经济产生和发展的主要经济条件,决定了劳动产品必然成为不同生产者之间相互交换其劳动的物质承担者,决定了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必然成为不同生产者之间经济交往关系的实现形式。
一般特性①市场性。
市场是商品经济产生和发展的基础。
商品生产者个人或经济单位之间的经济联系,只能通过把它们的产品拿到市场上去交换才能得到实现;并且商品生产者个人或经济单位只有使自己的产品在市场上交换成功,才能取得相应的经济利益。
②自发性。
自发性是商品生产者个人或经济单位的相对独立性在市场关系中的必然表现。
每个商品生产者或经济单位根据市场需要和各自的利益,自动地独立地进行生产和经营活动,从而使商品经济的运行过程表现为一个由内在利益机制推动的自行运行的经济过程。
③竞争性。
商品生产者个人或经济单位,为获取更大的利益、争取有利的产销条件,必然进行市场竞争。
商品价值的确定和实现过程,也就是商品生产者个人或经济单位之间相互竞争的过程。
商品经济的市场性、自发性、竞争性,反映了商品经济运动的方向、运动的内在动力和运动的内在机制,它们共同促进商品经济的发展。
历史进步作用商品经济的产生和发展,不仅由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所决定,而且具有推动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历史进步作用。
在历史上,它打破了自然经济和地区封锁,发展了社会分工,建立了国内市场,促进了生产社会化的发展和社会生产力的进步。
在现代经济条件下,商品价值的确定过程,不断促使商品生产者
或经济单位改进生产技术、更新机器设备、改善经营管理,提高劳动生产率;商品价值的实现过程,以等价交换为原则,不断调节交换双方的利益关系,调动生产者的积极性,合理分配和利用生产资料,促进生产的发展。
商品经济的发展是人类历史进程的普遍规律。
只有充分发展商品经济,才能实现生产的社会化和现代化。
但是,商品经济是一个历史的范畴,它将会随着社会生产力的高度发展和共产主义生产关系的成熟而逐步消亡。
商品经济是商品的生产、交换、出售的总和,即为商品经济,商品经济最早产生于第二次社会分工即手工业从农业中分离并进一步扩大,在第三次社会大分工时出现了商品经济的重要媒介——商人。
当商品经济不断发展,商品之间的交换主要由市场调配时,这种社会化,由市场进行资源调配的商品经济就是市场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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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主义社会前的商品经济
随着手工业和商人的发展,原始社会末期产生了初具规模的商品经济,他们以交换需要的商品或货币而充实生产经营活动,这种商品经济以及几千年后直至机器化大生产普及之前的商品经济被归为“小商品经济”,以区别于现代的商品经济。
这段时间的商品经济有如下特点:
∙生产商品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满足自身需求,而不是现代商品经济那样以不断进行商品交换来获取经济利益而从事商品交换。
∙商品生产的规模受到风俗文化、自然经济的抵制而难以扩大。
从而沦为自然经济的附庸。
∙大多数商人通过商品交换获得利益很少用于扩大再生产,而是购田置地,阻碍了商品经济进一步扩大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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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主义诞生后的商品经济
在资本主义以追求剩余价值的利益驱动下,使用机器进行生产。
使得商品的生产与交换开始不断扩大,商品经济不断发展。
通过商品交换取得的利润大多用于扩大再生产,这一行为成为商品经济在资本主义下迅速发展的主要动力,在这一时期(包括以后的社会主义下的商品经济)以后的商品经济,被称为“现代化商品经济” 与小商品经济有如下区别:
∙商品生产与交换的目的是为了获得利润,从而不断进行生产扩展,极大推动了商品经济的发展。
∙以现代化机器为生产工具,提高了商品的生产率,为扩大的商品交换提供可能。
∙由于商品的生产与交换需要调动社会大量的资源与部门,出现生产社会化的要求。
在这一情况下,商品经济的发展开始提高市场在商品经济中的重要地位,逐步形成市场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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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
相对于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而以交换为目的的一种经济形式,是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总和。
商品经济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
它的产生,必须具备两个条件:第一是社会分工。
它是商品经济产生的基础。
因为社会分工,才提出了进行交换的要求,也才有了进行交换的可能。
社会分工的特征,表现为每一个劳动者只从事某种局部的、单方面的劳动,只生产某些甚至某种单一的产品。
而人们的需要或需求则是多方面的。
为了满足多方面的需求,生产者便必然要相互用自己生产的产品去交换自己不生产而又需要的产品。
这种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就是商品经济。
第二是所有权不同。
它是商品经济产生的前提。
因为生产资料和劳动产品属于不同的所有者,才发生了交换行为。
可见,商品经济既是社会分工的产物,又是私有制的产物。
在私有制的条件下,产品交换的双方成为独立的利益主体,成为经济利益的对立面。
这就决定了双方的交换不能是不等式的,而只能是等式的,即商品经济中的等价交换原则。
劳动产品的交换既然是等价的商品交换,那么,生产者的生产过程就成为以直接交换为目的商品生产过程。
商品经济作为社会经济运动的一种形式,由于是以社会分工为基础的,所以,从人类社会发生第一次社会大分工开始,就出现了早期的商品经济,然后随着第二次、第三次社会大分工的发展,社会生产的不断提高,商品经济的规模和范围也就逐步扩大,经历了不同的发展阶段。
大致说来,从原始社会末期,到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在小生产的条件下,自然经济一直处于主导地位。
而以生产资料的个体私有制和个体劳动为基础的简单商品经济始终处于从属地位。
只有到了资本主义社会,在社会化大生产的条件下,商品经济得到充分的发展,成为主要的经济形式,从而处于主导地位。
高度发达的商品经济,就是市场经济。
从特定意义上讲,资本主义社会,就是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商品经济社会。
实践证明,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商品经济仍然是社会经济生活的基本形式,但是,由于公有制的建立,它的性质发生了根本变化。
计划和市场都不属于社会基本制度范畴,二者均只是经济手段,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都可以利用。
社会主义条件下,也必须实行市场经济,以达合理配置资源,促进经济快速发展的目的。
“自然经济”的对称。
为交换而生产的经济形式。
在奴隶社会、封建社会中是自然经济的补充形式,不占主导地位。
在资本主义社会中,是绝对的、占统治地位的形式。
社会主义仍然实行商品经济形式。
参见“市场经济”(21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