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优秀监理企业和监理人员评选实施细则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总监信用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总监信用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公布日期】2015.10.22•【字号】浙交〔2015〕235号•【施行日期】2015.12.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社会信用正文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总监信用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浙交〔2015〕235号各市交通运输局(委)、义乌市交通运输局,嘉兴、舟山、台州市港航(务)局:为加强我省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市场管理,维护公平有序竞争的市场秩序,引导监理诚信履约意识,促进监理市场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关于全面深化交通运输改革的意见》、《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信用评价办法》等规定,制定了《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总监信用评价办法(试行)》。
现将本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省交通工程监管局联系,联系人:吕聪儒,电话:*************。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2015年10月22日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总监信用评价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省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市场管理,维护公平有序竞争的市场秩序,引导监理诚信履约意识,促进监理市场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关于全面深化交通运输改革的意见》、《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信用评价办法》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总监信用评价是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合同文件等,对总监从业承诺履行状况的评定。
总监在工程项目监理过程中的履行合同等行为,在岗位登记、诚信信息系统公开、业绩填报以及招投标等过程中的行为,均属于从业承诺履行行为。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总监是指具有交通运输部核准的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并在我省公路水运工程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职务的人员。
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考评实施办法
附件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考评实施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水平和文明施工水平,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考评(以下简称“考评”)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组织实施。
第三条考评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CJJ/T257),以及国家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规范。
第四条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考评工作每年组织一次,考评前制定具体考评细则等文件。
考评范围包括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及各类专业工程。
第五条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由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省级相关部门推荐,推荐工作按照“企业自愿、公平公正、优中选优”的原则进行。
第六条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应符合下列条件:(一)符合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市场行为规范;(二)施工现场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持证上岗;(三)申报项目相关信息已录入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平台信息系统;(四)施工现场使用工具式模板支撑体系、标准化安全防护设施等新技术、新材料,运用远程高清视频监控、起重机械安全监控、扬尘在线视频监控、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等智慧工地信息化管理手段;(五)施工现场扬尘防治工作做到施工现场围挡、渣土覆盖,出入车辆冲洗,施工路面硬化,安装外脚手架密目式安全网,暂不施工的场地绿化等措施,安装并使用降尘喷淋装置;(六)施工现场临时设施齐全、整洁、卫生,结构安全;(七)已办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或相同性质的其他保险;(八)已被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为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
DB33T1104-2014_浙江省建设工程监理工作标准
9.1 一般规定............................................................................................................................39 9.2 施工安全监理的工作程序............................................................................................... 40 9.3 施工安全监理的方法........................................................................................................42 9.4 施工准备阶段施工安全监理的主要内容....................................................................... 43 9.5 施工阶段安全监理的主要内容....................................................................................... 44
6 工程质量控制..........................................................................................................20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杭州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考评实施办法》的通知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杭州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考评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公布日期】2024.08.02•【字号】杭建工发〔2024〕156号•【施行日期】2024.09.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尚未生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杭州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考评实施办法》的通知杭建工发〔2024〕156号各区、县(市)建设局,委直属有关单位,各施工、监理企业: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水平,规范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考评工作,根据省住建厅《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考评实施办法》,我委制订了《杭州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考评实施办法》,现予以发布,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杭州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考评实施办法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2024年8月2日附件杭州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考评实施办法一、为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全市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管理水平,规范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考评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考评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杭州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考评工作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CJJ/T275),以及国家和我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开展。
三、杭州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以下简称“市标化优良工地”)考评范围为本市行政区域内完成竣工验收的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含城市轨道交通工程)。
四、市标化优良工地考评由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委”)负责组织实施。
浙江省优秀监理企业和监理人员评选实施细则
浙江省优秀监理企业和监理人员评选实施细则一、依据《浙江省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协会章程》、《浙江省优秀监理企业和监理人员评选办法》.二、评选类别1、浙江省优秀监理企业2、浙江省优秀总监理工程师3、浙江省优秀监理工程师三、评价方式1、监理企业实行量化分数评价,总分为 100 分,附加分15分。
其中:评价指标由企业基本情况、优秀业绩、市场行为、现场管理、安全管理及其他等六部分内容组成,分别为企业基本情况占30%;优秀业绩占30%;市场行为15%;安全管理占12%;其他13%。
具体指标及打分方式见表1。
表1中附加分(15分)打分规则:(1)附加项一中超过10分加1分,超过15分加2分。
(2)附加项二中超过30分的加3分,超过50分的加5分,超过70分的加8分.(3)附加项三中超过5分的加2分,超10分的加5分。
现场管理作为扣分条件,内容条款中每发生一次扣一分,具体指标及扣分方式见表2;申报企业应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查实有隐瞒不报,或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其评优资格。
监理企业评价总分为表1、表2得分之代数和。
2、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实行量化评价,其中:评价指标由基本情况、优秀业绩、综合素质、职业道德等四部分内容组成。
人员自查、企业评价、评审委员会定性评价分四种情况:(1)完全达到或符合二级指标要求得10分(优);(2)稍有欠缺得8分(良);(3)基本符合得6分(合格);(4)不符合得0分(不合格)。
参评者存在表5、表8所列情况的,本表总分为0分。
总监理工程师评价总分为表3、表4、表5得分之和。
监理工程师评价总分为表6、表7、表8得分之和。
表1——表8中只要有一项否决条件的情况即失去评优资格.3、评优原则上不按地区和专业分配名额,不考虑地域均衡问题,但同等分数下则优先考虑不发达地区及地域均衡因素;优秀监理企业、优秀总监理工程师、优秀监理工程师名额依据《浙江省优秀监理企业和监理人员评选办法》确定.四、评选程序1、优秀监理企业的评选程序为:(1)由企业填报申请表并根据评价指标及分值进行自评并打分;(2)由代表工程委托人相应地进行评价和打分;(3)各企业将自评资料及委托人评价结果资料上报浙江省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协会;(4)省建设监理协会组织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和打分,并根据分值高低将参评单位和人员进行排序;(5)将评审委员会的评审结果上报浙江省建筑业管理局;(6)由省建设监理协会发文表彰优秀监理企业。
《杭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评选管理办法》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杭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评选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区、县(市)建设局,委直属有关单位,各施工、监理企业: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提升施工现场管理水平,依据省住建厅《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考评实施办法》,我委对原《杭州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样板工地管理办法》进行了相应的修订,现予以发布,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杭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评选管理办法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2020年6月16日附件杭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评选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提升全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规范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评选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建筑业发展和改革的若干意见》、《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考评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结合杭州市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
第三条杭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以下简称:市标化优良工地)的评选管理工作由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委)负责组织实施。
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各区、县(市)建设局(或其委托的监督管理机构)(以下统称:监督机构)负责监督项目的过程评价和选报工作。
第四条市标化优良工地评选采用过程评价、专家审查和评委会评审相结合方式进行。
过程评价由监督机构具体负责,形成过程评价意见;专家审查由专家组对申报资料、企业日常管理和评价资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评价意见;评委会评审由评委会根据过程评价意见、专家组审查意见进行评审,投票确定获奖工程候选名单。
第五条市标化优良工地评审数实行总量控制,择优评选。
申报指标分配按工程所在地属地原则分配,依据以下因素进行分配和调整:(一)工程建设规模和当年项目竣工情况;(二)根据安全生产管理总体水平,尤其是各区年度安全生产形势进行调整;(三)适当考虑区域及专业平衡。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10.23•【字号】浙政办发[2009]154号•【施行日期】2009.10.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浙政办发〔2009〕154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省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九年十月二十三日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9〕28号),设立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是主管全省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工作的省政府组成部门。
一、职责调整(一)划入原省建设厅的职责。
(二)取消已由国务院、省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和扩权强县改革中省政府规定应当交由县(市)政府主管部门具体实施的事项。
(三)将指导城市客运职责划给省交通运输厅。
(四)加强城乡住房保障,加快建立我省住房保障体系,完善廉租住房制度,加快推进农村住房改造建设,着力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
(五)加快实施新型城市化战略,加强城乡规划管理,推进建筑节能,改善人居生态环境,促进城乡统筹发展。
二、主要职责(一)负责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
拟订全省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全省廉租住房规划及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国家、省有关廉租住房资金安排,监督各地组织实施;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推进住房制度改革。
拟订适合省情的住房政策;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拟订全省住房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研究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
浙江省交通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人员执业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浙江省交通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人员执业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公布日期】2009.01.16•【字号】浙交[2009]8号•【施行日期】2009.01.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浙江省交通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人员执业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浙交〔2009〕8号)各市交通局(委)、义乌市交通局,温州市、嘉兴市、舟山市、台州市港航(务)局: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人员执业行为,促进监理人员自觉履行监理职责,提高监理工作水平,厅制定了《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人员执业管理规定(试行)》。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实施过程中若有问题,请与厅质监局联系。
附件: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人员执业管理规定(试行)浙江省交通厅二○○九年一月十六日附件: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人员执业管理暂行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人员执业行为,加强监理人员执业信息管理,促进监理人员自觉履行监理职责,提高监理工作水平,根据交通运输部监理工程师资质管理办法、工程施工监理规范及有关法规和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我省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办公室(以下简称监理办)从事施工监理工作的监理人员。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监理人员是指持有监理上岗从业证书,受聘于工程监理企业的有关专业技术人员。
第四条监理人员执业管理包括监理岗位管理、执业行为管理、执业信息管理和业绩管理。
第五条监理人员执业信息在浙江交通网站的“浙江交通监理市场诚信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上发布,向社会公开,并与施工监理招标评标挂钩。
监理人员执业信息应当真实、完整、及时。
第六条监理人员执业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制。
(一)省交通厅负责全省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人员执业管理工作。
厅质监局为其办事机构,主要职责为:1.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订、修订我省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人员执业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2.负责全省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人员执业管理及信息系统的建设、维护;3.具体负责省交通厅主管监督项目监理人员的执业管理。
浙江省建设工程监理工作标准DB33T1104-2014
浙江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D BDB33/ T1104-2014 建设工程监理工作标准Standards of Management for Construction Project2014-07-08 发布2014-11-01 实施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前言根据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2年省建筑节能及相关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制订计划》(建设发[2012]192号)的要求,标准编制组在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内外先进标准,并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制定了本标准。
主编单位为:浙江省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协会、浙江工程建设监理公司、浙江江南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内容包括:1总则;2 术语;3 基本规定;4组织机构和职责;5 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6 工程质量控制;7 工程造价控制;8 工程进度控制;9 施工安全监理;10合同管理;11设备采购与设备监造;12 监理文件资料管理;13 相关服务;附录:建设工程监理基本表式;本标准用词说明。
本标准与《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相比增加了7个术语,分别是浙江省监理工程师、工程变更、工程进度控制、工程质量控制、工程造价控制、施工安全监理、合同管理。
本标准严格规定了监理人员的执业资格,规定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和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或浙江省监理工程师资格;同时规定浙江省监理工程师可担任一项三级建设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
本标准增设了监理工作程序图,将监理工作总流程、质量控制、造价控制、进度控制、安全监理、合同管理等几个方面,分别制定了程序图,具体指导监理工作,这些程序图直观简洁,有着较强的指导性。
本标准单设一章,共五节计29条款,细化了安全监理的工作内容。
本标准扩充和细化了质量、造价和进度控制要求,细化了监理资料的分类管理要求,细化和增加了监理工作用表。
本标准由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归口管理,具体解释工作由浙江省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协会负责。
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考评实施办法
附件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考评实施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水平和文明施工水平,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考评(以下简称“考评”)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组织实施。
第三条考评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CJJ/T257),以及国家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规范。
第四条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考评工作每年组织一次,考评前制定具体考评细则等文件。
考评范围包括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及各类专业工程。
第五条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由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省级相关部门推荐,推荐工作按照“企业自愿、公平公正、优中选优”的原则进行。
第六条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应符合下列条件:(一)符合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市场行为规范;(二)施工现场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持证上岗;(三)申报项目相关信息已录入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平台信息系统;(四)施工现场使用工具式模板支撑体系、标准化安全防护设施等新技术、新材料,运用远程高清视频监控、起重机械安全监控、扬尘在线视频监控、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等智慧工地信息化管理手段;(五)施工现场扬尘防治工作做到施工现场围挡、渣土覆盖,出入车辆冲洗,施工路面硬化,安装外脚手架密目式安全网,暂不施工的场地绿化等措施,安装并使用降尘喷淋装置;(六)施工现场临时设施齐全、整洁、卫生,结构安全;(七)已办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或相同性质的其他保险;(八)已被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为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0.07.03•【字号】浙政办发[2000]101号•【施行日期】2000.07.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质量管理和监督正文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浙政办发[2000]101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省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000年七月三日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浙江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中委[2000]38号),设置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是省政府管理质量、标准化、计量工作并行使执法监督职能的直属机构。
一、职能调整(一)划出的职能。
1.西药、中药、医疗器械的质量监督管理职能交给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产(商)品质量纠纷的仲裁,交给人民法院或社会中介组织。
(二)划入的职能。
1.由原省计划与经济委员会承担的质量管理职能。
2.由原省劳动厅承担的锅炉、压力容器、电梯、防爆电器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监督管理职能。
3.原由省电力局和邮电管理局承担的用于贸易结算的电能表、电话计费器等计量器具强制检定的行政监督管理职能。
4.农药质量工作的宏观指导和农药质量的监督职能。
5.原由省环境保护局承担的浙江省环境保护地方标准的审批职能。
6.原由省卫生厅承担的浙江省食品卫生地方标准的审批职能。
7.由原省石油化学工业厅承担的化学危险品质量监督管理职能。
8.省以下质量技术监督系统实行垂直管理的职能。
(三)转移或下放的职能。
1.地方标准的技术性审查及咨询服务,交由社会中介组织或事业单位承担。
2.质量技术监督工作中的技术性评价,交由社会中介组织或事业单位承担。
浙江省优秀监理企业优秀监理工程师
附件:优秀监理企业名单(共36家,排名不分前后)1、浙江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2、浙江江南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3、浙江天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4、杭州天恒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5、浙江电力建设监理有限公司6、浙江明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7、浙江求是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8、杭州市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9、浙江华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10、浙江泛华工程监理有限公司11、浙江五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12、浙江联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13、浙江中环建设监理有限公司14、宁波高专建设监理有限公司15、杭州信达投资咨询估价监理有限公司16、浙江正和监理有限公司17、浙江东南建设管理有限公司18、杭州信安建设监理有限公司19、浙江德邻联合工程有限公司20、浙江致远建设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21、浙江嘉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22、浙江建业监理有限公司23、绍兴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24、浙江万事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25、浙江东城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26、大学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27、浙江中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28、浙江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9、浙江新世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30、浙江东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31、宁波市斯正建设监理有限公司32、浙江文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33、浙江处州建设管理有限公司34、浙江华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35、浙江工正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36、温州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优秀总监理工程师名单(共109人,排名不分前后)1、叶身炉浙江工程建设监理公司2、陈慧明浙江建业监理有限公司3、郑永清浙江正和监理有限公司4、夏厚先浙江工程建设监理公司5、赵国恩杭州天恒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6、衡富春浙江文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7、黄增加浙江明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8、王泳涛浙江嘉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9、罗维杭州天恒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10、余建军浙江广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11、吕艳斌杭州信达投资咨询估价监理有限公司12、王勤轰宁波高专建设监理有限公司13、周国宏浙江中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14、张展忠浙江东南建设管理有限公司15、董秀英浙江嘉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16、范建华浙江子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17、严晓东宁波宁大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18、胡绍明杭州信达投资咨询估价监理有限公司19、吕国亮浙江华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王伟浙江华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1、刘广雁浙江德邻联合工程有限公司22、邢邦宝浙江江南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3、吴惠群浙江江南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4、肖建林浙江江南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5、庞品法浙江江南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6、王翠平浙江江南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7、丁宏强浙江华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28、谢国璋浙江华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29、陆仁庆杭州同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30、方浩旭浙江万事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31、唐宏业浙江万事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32、彭建平浙江天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33、胡祥根浙江宏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34、王胜文杭州天恒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35、夏启志浙江工程建设监理公司36、赵剑平宁波科信华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37、赵军浙江泛华工程监理有限公司38、刘永君浙江长城工程监理有限公司39、周勤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40、马永琳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41、谢学文浙江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42、童岳正浙江求是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43、徐谷云浙江新世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44、钮永祥绍兴市城建监理有限公司45、林柏杨浙江明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46、章孜明浙江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47、张逸人浙江万事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48、易飞浙江天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49、张文彪浙江智杰建设管理有限公司50、傅志军浙江求是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51、翁小龙浙江求是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52、邱建国浙江正和监理有限公司53、郑大为浙江江南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54、陈俭诸暨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55、张剑锋宁波宁大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56、袁大龙诸暨市金业建设有限公司57、张宝玉浙江致远建设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58、杨松浙江江南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59、陈东桥浙江江南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60、程远军浙江江南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61、耿忠平浙江江南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62、孙宏良杭州市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63、廖建平杭州市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64、刘国清浙江天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65、黄芳浙江天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66、节连斌浙江五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67、董永贤浙江五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68、许文庆浙江泛华工程监理有限公司69、陈祖全浙江嘉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70、郑卫红浙江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71、陈文波浙江天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72、朱志刚浙江五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73、李山雨浙江五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74、郝福疆浙江五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75、徐国其浙江电力建设监理有限公司76、刘建光杭州信安建设监理有限公司77、许焱新杭州信安建设监理有限公司78、袁相忠浙江文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79、王俊松浙江工正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80、付文垓浙江工正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81、杨凤启浙江景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82、兰新红浙江景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83、安林浙江禾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84、冯掌根浙江禾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85、王小荣湖州中设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86、徐雷讯湖州中设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87、方兴日浙江中环建设监理有限公司88、赵海勇浙江处州建设管理有限公司89、田立国浙江省省直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90、郑国平温州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91、胡一政温州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92、冯子泉宁波市宏宝工程监理有限公司93、周建新浙江东南建设管理有限公司94、孙新文浙江经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95、王明奎浙江嘉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96、史国强宁波宁大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97、管小军宁波宁大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98、谭强胜绍兴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99、王卫科浙江致远建设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100、李晓光浙江江南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101、易勇浙江江南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102、江帆浙江宏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103、孙奇良浙江东南建设管理有限公司104、宋海湘浙江华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105、陈海涛浙江华建工程监理有限公司106、王良荣浙江双圆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107、袁和平浙江南方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108、张晓阳绍兴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109、安金泉大学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优秀监理工程师名单(共155人,排名不分前后)1、张根升浙江工程建设监理公司2、李英军浙江工程建设监理公司3、刘相玉杭州天恒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4、董文浙江工程建设监理公司5、孔庆河浙江工程建设监理公司6、王春华杭州天恒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7、吴金元杭州天恒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8、苏晓东浙江正和监理有限公司9、寿峰浙江中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10、华萌浙江东城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11、余晓峰浙江求是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12、周雄刚浙江电力建设监理有限公司13、姜坤荣浙江东南建设管理有限公司14、郑巧仙浙江新世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15、马民浙江明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16、邵金华浙江中环建设监理有限公司17、宋建龙浙江求是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18、李伟浙江万事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19、沈荣业浙江建业监理公司20、洪浩鑫浙江工正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21、王海燕浙江东城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22、俞夏庭浙江求是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23、金峰浙江求是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24、邢猛浙江求是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25、胡东全浙江求是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26、徐雄文浙江联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7、王军宁波高专建设监理有限公司28、汤海平宁波高专建设监理有限公司29、沈增军宁波高专建设监理有限公司30、冯嘉敏浙江华建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31、李毅超浙江华建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32、葛瑞明杭州中研工程监理有限公司33、常联先温州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34、王铮浙江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35、赵义义浙江东南建设管理有限公司36、高峰浙江新世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37、傅永才浙江华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38、周强浙江东城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39、郭爱霞浙江江南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40、吴金虎浙江天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41、贝建益浙江中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42、徐元平浙江广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43、庞维军浙江东南建设管理有限公司44、单玉明浙江求是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45、孔唐浙江泛华工程监理有限公司46、诸葛政桦浙江江南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47、代亚明浙江嘉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48、刘周平杭州信安建设监理有限公司49、郑晓浙江五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50、章建良宁波高专建设监理有限公司51、吴兴明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52、李新刚温州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53、尹辉军浙江建业监理公司54、寿明伟浙江东城建设监理公司55、陈铁云杭州天恒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56、翁志敏浙江嘉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57、蒋国斌浙江正和监理有限公司58、刘永杰浙江明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59、王大丰浙江经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舒建刚浙江正和监理有限公司60、61、徐震浙江建业监理公司62、刘洪波浙江南方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63、杨帆浙江东南建设管理有限公司64、许立平浙江联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65、祝川浙江泛华工程监理有限公司66、吕锌浙江江南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67、郭哲睿杭州信安建设监理有限公司68、杨猛刚浙江致远建设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69、张佑良浙江致远建设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70、陈岗浙江嘉元工程监理有限公司71、姚院生浙江经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72、吴海荣浙江恒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73、王宏海浙江工正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74、迟江浙江一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75、党锋浙江一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76、王振荣宁波广天建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77、孙建清浙江一舟工程监理有限公司78、董建利嘉兴市天立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79、李鹏嘉兴市天立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80、毛宏明浙江联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81、张友浙江中环建设监理有限公司82、万清春浙江中环建设监理有限公司83、朱勇浙江中环建设监理有限公司84、王晓亮浙江江南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85、李长海浙江江南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86、史国均浙江江南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87、马玉安浙江江南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88、林谋成浙江嘉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89、过伟浙江嘉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90、刘伟泽浙江嘉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91、李文华浙江五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92、徐华炳浙江五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93、罗小兵浙江嘉元工程监理有限公司94、张皓绍兴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95、杨慰浙江工业大学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96、张钢锋慈溪市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97、王国贤慈溪市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98、蒋才江浙江华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99、叶双清浙江正和监理有限公司100、赖后春浙江正和监理有限公司101、唐兴海浙江东南建设管理有限公司102、袁支农浙江联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103、金杰浙江智杰建设管理有限公司104、高杉杭州市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105、金绿波浙江东城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106、郑建斌浙江正和监理有限公司107、舒静浙江正和监理有限公司108、汪宏浙江正和监理有限公司109、朱国祥浙江新世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110、刘建平浙江泛华工程监理有限公司111、唐伟华浙江泛华工程监理有限公司112、徐水祥浙江正和监理有限公司113、王军浙江正和监理有限公司114、戴亮浙江南方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115、李斌浙江东南建设管理有限公司116、谭清浙江耀华工程咨询代理有限公司117、洪松平宁波广天建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118、陈永芳宁波广天建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119、陈冬贵浙江新世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120、张国昌浙江新世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121、邹伟浙江鹏大工程管理有限公司122、方华嘉兴市天立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123、卑淑君浙江禾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124、王海民浙江禾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125、余本需浙江联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126、毛法生浙江江南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127、钱林甫浙江嘉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128、熊鸣浙江正和监理有限公司129、陈志华浙江致远建设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130、袁加龙浙江万事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131、谢光明浙江中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132、陆国华浙江嘉元工程监理有限公司133、姜桂军浙江双圆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134、贾伟跃浙江南方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135、葛建平浙江宏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136、任剑浙江华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137、夏建华浙江天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138、王东明浙江天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139、李东海浙江天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140、胡宏磊浙江华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141、楼汉荣浙江中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142、董卫民杭州市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143、孟德康杭州恒力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144、沈志伟浙江文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145、王永江浙江东城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146、郭一名浙江一舟工程监理有限公司147、徐义峰浙江联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148、郑卫红浙江联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149、徐光红浙江联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150、金维强浙江双圆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151、叶兰芳浙江双圆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152、应维军慈溪市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153、金文明浙江经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154、姜小云绍兴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155、王建军浙江泛华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浙江省建设工程监理工作标准
【最新资料,Word版,可自由编辑!】目次施工合同解除………………………………………………………………………....Catalogue (51)为规范建设工程监理工作,提高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水平,促进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程序化、标准化、科学化,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活动。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活动除遵循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现行相关建设工程标准的规定。
工程监理单位Constructionprojectmanagemententerprise依法成立并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从事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活动的服务机构。
建设工程监理Constructionprojectmanagement工程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根据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进度、造价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
相关服务Relatedservices工程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按照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约定,在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保修等阶段提供的服务活动。
项目监理机构Projectmanagementdepartment工程监理单位派驻工程项目负责履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组织机构。
注册监理工程师Registeredprojectmanagementengineer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和执业印章,从事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等活动的人员。
浙江省监理工程师ProjectManagementengineerofZhejiang取得《浙江省监理工程师证书》,从事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等活动的人员。
总监理工程师Chiefprojectmanagementengineer由工程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书面任命,负责履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或浙江省监理工程师。
浙江省优秀监理企业和监理人员评选办法
浙江省优秀监理企业和监理人员评选办法(修订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营造建设监理行业“争创先进”的良好氛围,引导及激励企业创建“品牌监理企业”,树立建设监理行业优秀形象,推动建设监理行业的繁荣与发展,规范评优工作,制定本评优办法。
第二条评优类别包括:浙江省优秀监理企业、浙江省优秀总监理工程师、浙江省优秀监理工程师。
第三条浙江省优秀监理企业、浙江省优秀总监理工程师、浙江省优秀监理工程师是浙江省建设监理行业的最高荣誉。
第四条浙江省优秀监理企业、浙江省优秀总监理工程师、浙江省优秀监理工程师的评选,按综合评分法和省外监理业务量排序法分别评选。
企业可按自身情况选择其中一种方式申报(不能两种方式都申报)。
第五条浙江省优秀监理企业、浙江省优秀总监理工程师、浙江省优秀监理工程师原则上每年评选一次,由监理企业自愿申报,行业协会择优评选。
其中浙江省优秀监理企业每次不超过浙江省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协会团体会员总数的10%,按综合评分法和省外监理业务量排序法名额原则上按各50%比例分配;按综合评分法评选的浙江省优秀总监理工程师不超过浙江省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协会团体会员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总数的0.75%、浙江省优秀监理工程师不超过浙江省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协会团体会员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总数的1%。
第六条评优工作由浙江省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协会组织实施,评审结果报浙江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荣誉证书。
第二章评选范围和条件第七条优秀监理企业评选范围为已取得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注册地在浙江省内,并已是浙江省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协会团体会员的监理企业;优秀总监理工程师和优秀监理工程师评选范围为浙江省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协会团体会员的注册监理工程师。
第八条按综合评分法申报的浙江省优秀监理企业应具备下列条件:1、模范遵守和执行国家及浙江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市场行为规范,重视企业精神文明建设和企业发展及科技进步,在本地区企业中实力强、发展快、质量优、效益好;2、有健全的组织机构,通过ISO9000系列认证。
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人员考核细则
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监督人员考核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全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监督人员的管理,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部《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人员考核管理办法》和《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浙江省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工程质量监督人员的考核管理。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以下简称“监督机构”)是指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经省建设厅考核认定,符合开展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要求,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过程中各方参建责任主体和相关单位的质量行为以及工程实体质量进行监督管理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第四条本细则所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人员(以下简称“监督人员”)是指经省建设厅考核认定,在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中,依法从事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知识的行政执法人员。
第五条省建设厅负责全省监督机构和监督人员的考核管理和业务指导。
委托各设区市(包括义乌市,下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市、县(市、区)级监督机构考核的具体工作。
第六条未经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认定的监督机构和监督人员不得从事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不得出具的质量监督报告;出具的工程质量监督报告不得作为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依据。
第二章监督机构和监督人员基本条件第七条监督机构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一)主体资格1.具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编办批准的正式批文;2.具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展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委托文书;3.监督机构应独立设置,不得与其他可能存在利害关系的机构或单位合署。
同一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只能委托一家监督机构。
(二)监督人员配备1.设区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监督机构(以下简称地市级监督机构)不少于12人;县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监督机构(以下简称县级监督机构,含县级市、区)不少于5人;年新开工监督面积达到300万平方米以上的监督机构不少于20人。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考评实施办法》的通知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考评实施办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浙江省建设厅
•【公布日期】2020.02.19
•【字号】浙建〔2020〕1号
•【施行日期】2020.02.1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工程质量安全监管
正文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考评实施办法》的通知
浙建〔2020〕1号
各市建委(建设局):
现将《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考评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原《浙江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管理办法》(浙建建〔2005〕41号)已于2019年3月31日失效。
附件: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考评实施办法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2月19日。
杭州市建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管理试行办法
杭州市建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管理试行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04.04.15•【字号】杭建市发[2004]315号•【施行日期】2004.06.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其他规定正文杭州市建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管理试行办法(杭建市发[2004]315号)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工程建设监理行业从业人员的管理,规范建设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监理行为,培育一支高素质的总监理工程师队伍,促使我市建设监理市场健康有序地发展,根据《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浙江省建设工程监理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试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试行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简称项目总监)是指由监理企业法定代表人任命对建设项目监理全面负责的管理者,是监理企业法定代表人在该建设项目上的代表人。
第三条项目总监必须由取得《国家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经注册)的监理人员承担,并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规定的任职条件。
第四条凡在本市从事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活动的监理企业的项目总监人员应遵守本试行办法。
第五条杭州市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委)是管理本市建设工程项目总监的行政主管部门;杭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以下简称市质安监总站)受市建委委托负责本市建设工程实施过程中项目总监的监督检查,并实施扣分;杭州市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招标办)受市建委委托负责在监理工程中标(取得工程)后,核查建设工程项目总监的岗位证书,换发《杭州市建设工程项目总监上岗牌》,并在工程实施期间,保管项目总监的岗位证书。
第六条建设工程项目监理实行总监负责制。
项目总监全面负责委托监理合同的履行,主持项目监理部的工作。
项目总监对监理部其他监理人员的监理行为承担管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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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优秀监理企业和监理人员评选实施细则
一、依据
《浙江省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协会章程》、《浙江省优秀监理企业和监理人员评选办法》。
二、评选类别
1、浙江省优秀监理企业
2、浙江省优秀总监理工程师
3、浙江省优秀监理工程师
三、评价方式
1、优秀监理企业实行量化分数评价,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总分为 100 分,附加分15分。
其中:
评价指标由企业基本情况、优秀业绩、市场行为、现场管理、安全管理及其他等六部分内容组成,分别为企业基本情况占30%;优秀业绩占30%;市场行为15%;安全管理占12%;其他13%。
具体指标及打分方式见表1。
表1中附加分(15分)打分规则:
(1)附加项一中超过10分加1分,超过15分加2分。
(2)附加项二中超过30分的加3分,超过50分的加5分,超过70分的加8分。
(3)附加项三中超过5分的加2分,超10分的加5分。
现场管理作为扣分条件,内容条款中每发生一次扣一分,具体指标及扣分方式见表2;申报企业应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查实有隐瞒不报,或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其评优资格。
监理企业评价总分为表1、表2得分之代数和。
2、优秀监理企业,采用省外监理业务量排序评分法的,按以下要求计分:
(1)上年度在省外签订的监理合同额500万元的得10分,每增加100万元加1分(不足100万元的不计分);
(2)上年度在省外获得国家级优质工程或标准化工地的每项加10分、获得省(部)级优质工程或标准化工地的每项加5分、获得设区市级优质工程或标准化工地的每项加2分;
(3)在省外签订的监理合同额不足500万元的不得分。
同一工程按最高得奖计分,不重复计分。
以最后合计得分排序。
3、按综合评分法的,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实行量化评价,其中:
评价指标由基本情况、优秀业绩、综合素质、职业道德等四部分内容组成。
人员自查、企业评价、评审委员会定性评价分四种情况:
(1)完全达到或符合二级指标要求得10分(优);
(2)稍有欠缺得8分(良);
(3)基本符合得6分(合格);
(4)不符合得0分(不合格)。
参评者存在表5、表8所列情况的,本表总分为0分。
总监理工程师评价总分为表3、表4、表5得分之和。
监理工程师评价总分为表6、表7、表8得分之和。
表1——表8中只要有一项否决条件的情况即失去评优资格。
4、评优原则上不按地区和专业分配名额,不考虑地域均衡问题,但同等分数下则优先考虑不发达地区及地域均衡因素;优秀监理企业、优秀总监理工程师、优秀监理工程师名额依据《浙江省优秀监理企业和监理人员评选办法》确定。
四、评选程序
1、优秀监理企业的评选程序为:
(1)由企业填报申请表并根据评价指标及分值进行自评并打分;
(2)由代表工程委托人相应地进行评价和打分;
(3)各企业将自评资料及委托人评价结果资料上报浙江省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协会;
(4)省建设监理协会组织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和打分,并
根据分值高低将参评单位和人员进行排序;
(5)将评审委员会的评审结果上报浙江省建筑业管理局;
(6)由省建设监理协会发文表彰优秀监理企业。
2、优秀监理人员的评选程序为:
(1)以会员企业为单位汇总,由申请人填报申请表并根据评价指标及分值进行自评并打分;
(2)由企业对监理人员进行评价和打分;
(3)各企业将评价资料上报浙江省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协会;
(4)省建设监理协会组织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和打分,并根据分值高低将参评单位和人员进行排序;
(5)将评审委员会的评审结果上报浙江省建筑业管理局;
(6)由省建设监理协会发文表彰优秀监理人员。
五、资料要求
1、采用综合评分法申请优秀监理企业应上报的资料要求:
(1)表格包括:优秀监理企业申请表和优秀监理企业评价指标及分值自查表
(2)附件资料包括:
A、获得科技进步奖的提供进步奖奖状原件及复印件;
B、获得专利的提供专利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C、企业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论文的提供刊物原件及论文目录复印件;
D、参加行业专业教材编写的提供教材原件及教材封面复印件及有作者名字页复印件;
E、通过ISO9000系列认证的、有等级企业、重合同守信用单位的提供相关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F、提供本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和复印件。
G、提供资质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H、提供本年度统计报表复印件。
I、有捐赠的提供捐赠证明或者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J、提供本年度的各类奖项证书或发文原件及复印件。
K、提供代表工程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GB50300-2013)表H.0.1-1原件及复印件。
L、提供各级重点工程、高精尖项目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M、提供各级表扬及处罚证明材料(需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盖章确认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采用外省监理业务量排序评分法申请优秀监理企业上报的资料按《浙江省优秀监理企业和监理人员评选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内容上报。
3、申请优秀监理人员应上报的资料要求:
(1)表格包括:优秀总监理工程师(或者优秀监理工程师)申请表和优秀总监理工程师(优秀监理工程师)评价指标表(2)附件资料包括:
A、加盖执业印章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B、获得科技进步奖的提供进步奖奖状原件及复印件;
C、获得专利的提供专利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D、个人在国家级刊物、专业期刊、论文集或者《浙江建设监理》上发表论文的提供刊物原件及论文目录复印件;
E、参加行业专业教材编写的提供教材原件及教材封面复印件及有作者名字页复印件;
F、提供本年度的各类奖项证书或发文原件及复印件。
G、提供代表工程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GB50300-2013)表H.0.1-1原件及复印件。
H、提供各级重点工程、高精尖项目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L、提供各级表扬及处罚证明材料(需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盖章确认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表1:综合评分法优秀监理企业评价指标及分值
表2:监理企业评价扣分条件(每发生一次扣一分)
表3:总监理工程师评价指标
表4:总监理工程师评价加分条件
表5:总监理工程师评价否决条件
表6:监理工程师评价指标
表7:监理工程师评价加分条件
表8:监理工程师评价否决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