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贮存处置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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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贮存处置管理规定

危险废物贮存处置管理规定

危险废物贮存处置管理规定1. 引言危险废物是指对人的健康或环境造成潜在危害的废物,其贮存与处置需要得到严格管理。

为了保护环境和公众健康,本文档规定了危险废物的贮存与处置管理的相关规定。

2. 定义2.1. 危险废物:根据《危险废物名录》中的分类,危险废物包括毒性废物、易燃废物、腐蚀性废物、爆炸性废物等各类有害废物。

2.2. 贮存:将危险废物暂时存放在指定场所,并采取适当的措施避免其对环境和人的健康造成危害。

2.3. 处置:通过有效的方法,将危险废物转移、处理或清除,并确保其不对环境和人的健康造成危害。

3. 贮存管理规定3.1. 贮存设施要求 3.1.1. 贮存场所应设有安全防护设施,包括消防设备、泄漏物收集装置等。

3.1.2. 贮存场所应根据危险废物属性划分区域,确保不同类型的废物相互隔离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3.1.3. 贮存容器应符合相关标准,具备负压功能或其他可靠的密封措施,以防止废物泄漏。

3.2. 贮存操作规范 3.2.1. 贮存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进行定期培训。

3.2.2. 贮存废物时,应按照废物特性分类,采取适当的包装和标识,并确保包装完好,标识清晰可见。

3.2.3. 贮存过程中,应定期检查废物容器的完整性和密封性,如有损坏或泄漏应立即进行修复或更换。

4. 处置管理规定4.1. 处置设施要求 4.1.1. 处置场所应具备相应的处置设施,包括废物处理设备、废气治理设备等。

4.1.2. 处置场所应通过环境影响评估和相关许可程序,确保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环境保护要求。

4.1.3. 处置场所应有专门的人员负责设施的操作和维护,并设有应急预案。

4.2. 处置操作规范 4.2.1. 处置操作应有相应的技术规程和操作指南,并进行培训和考核。

4.2.2. 处置过程中,应按照废物的特性选择合适的处理方法,并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

4.2.3. 处置后产生的废物残余物应安全储存或交由合法的废物处置单位处理,不得随意排放或倾倒。

危险废物贮存处置管理规定范文(二篇)

危险废物贮存处置管理规定范文(二篇)

危险废物贮存处置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危险废物的贮存和处置行为,保护人民群众和生态环境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类单位和个人从事危险废物贮存和处置活动的行为。

第三条危险废物是指因其毒性、腐蚀性、爆炸性、易燃性、感染性等特性,对人体健康和环境造成危害的废物。

第四条危险废物贮存处置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源头减量,优先由废物产生单位负责处理和处置;(二)分级管理,根据危险废物的危害程度制定不同的管理措施;(三)全过程管理,包括危险废物的贮存、运输、处置等环节;(四)安全优先,确保危险废物贮存和处置过程的安全性;(五)资源化利用,促进危险废物的资源化回收利用。

第五条国家鼓励和支持危险废物贮存处置技术的研发和推广应用,提高危险废物贮存和处置行业的科技含量和环境友好性。

第二章危险废物贮存管理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贮存危险废物,应当依法取得危险废物贮存经营许可证,并按照许可证的约定进行贮存活动。

第七条危险废物贮存应当满足以下要求:(一)选址符合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贮存要求;(二)贮存设施符合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的要求;(三)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止危险废物泄漏、扩散和污染环境;(四)贮存设施应当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确保贮存设施的正常运行。

第八条危险废物贮存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危险废物贮存管理制度,包括:(一)贮存计划,明确危险废物贮存的时间、数量和方式;(二)贮存记录,记录危险废物的存入、转移和处理情况;(三)安全培训,培训贮存人员关于危险废物贮存的安全操作和事故处理的知识和技能;(四)应急预案,制定危险废物贮存发生事故时的应急处理措施。

第九条危险废物贮存经营单位应当定期向环境保护部门报送危险废物贮存情况和处理情况的报告。

第十条危险废物贮存经营单位违反本规定的,由环境保护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停产整顿等行政处罚。

危险废物贮存处置管理规定范本(二篇)

危险废物贮存处置管理规定范本(二篇)

危险废物贮存处置管理规定范本危险废物是指因化学性质、物理性质、生物性质等原因,对人体健康和环境具有潜在危害的废弃物。

危险废物的储存和处理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确保安全环保。

以下是一份危险废物贮存处置管理规定的范本,供参考。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危险废物的贮存和处置行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良好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国内所有生产、经营、使用危险废物的单位和个人。

危险废物贮存和处置的相关行为,必须按照本规定的要求进行。

第三条危险废物贮存和处置应当实行“谁产生、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危险废物的源头减量和减害。

第四条危险废物贮存和处置应当坚持先预防、再治理的原则,优先采取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管理措施,最大程度地避免和减少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危害。

第五条危险废物贮存和处置应当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保证人身和财产安全,防止事故的发生。

第六条危险废物贮存和处置应当遵循科学化、规范化的管理要求,确保贮存和处置环节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第七条危险废物贮存应当具备的条件和要求:(一)设施设备:贮存设施应当根据具体危险废物的特性和数量合理设置,设施设备应当满足贮存要求,确保危险废物不泄露、不外溢。

(二)标识标识:危险废物贮存区域应当按照相关标准进行标识,在明显位置设置危险废物的贮存标识,标识内容包括废物种类、数量、贮存时间和贮存人等信息。

(三)防火防爆:危险废物贮存区域应当设置防火防爆设施,配置灭火器材,保证贮存区域的安全。

(四)检查检验: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应当定期进行检查检验,保证其安全可靠。

第八条危险废物贮存应当遵循的原则和规定:(一)分类贮存:危险废物应当按照性质、种类进行分类贮存,不同种类的危险废物应当分开贮存,防止相互作用。

(二)定期清理:贮存区域应当定期进行清理,清除废物堆积和杂乱物品,保持贮存区域的整洁。

(三)法规合规:危险废物贮存行为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得违法违规。

危险废物贮存处置管理规定

危险废物贮存处置管理规定

危险废物贮存处置管理规定《危险废物贮存处置管理规定》是我国对危险废物管理的法规文件,于2002年颁布实施,近年来也有一系列的修订。

该规定的目的是为了保护环境和人民健康,规范危险废物的储存和处置行为,预防和减少危险废物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危害。

该规定主要包括危险废物的分类与标识、储存和运输的标准、处置方式、责任和监督等内容。

下面将从这些方面对该规定进行详细论述。

首先,危险废物被严格分类和标识。

根据《危险废物名录》,危险废物被分为20个类别,每一类别都有相应的标识和编号。

这对于正确识别和管理危险废物非常重要,有助于避免混淆和错误处理。

其次,规定了危险废物的储存和运输的标准。

根据规定,危险废物的储存场所应具备防渗漏、防火、通风等安全设施,废物应储存在专用容器中,避免泄漏和溢出。

对于危险废物的运输也有一系列的规定,例如运输车辆应具备防漏、防爆等安全设备,司机需要经过专门培训和持有相应的驾驶证。

再次,规定了危险废物的处置方式。

根据规定,危险废物的处置应采取可行的最佳方法,包括物理、化学、生物等多种处理方式。

同时,强调了危险废物的减量化和资源化利用,鼓励推广先进的废物处理技术,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最后,明确了相关责任和监督机构。

根据规定,危险废物的产生单位应负有废物的安全储存和合理处置责任,同时需要建立相应的台账和档案。

相关国家部门和地方政府负责监督和管理危险废物的储存和处置活动,对违反规定的行为予以处罚。

《危险废物贮存处置管理规定》对危险废物的管理进行了全面规定,起到了重要的保护生态环境和人民健康的作用。

然而,在实践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例如监督力度不够、处罚力度较轻等。

为更好地保护环境和健康,我们需要进一步加强对危险废物管理的监督和执法力度,加大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同时培养公众的环保意识,推动废物减量化和资源化利用工作。

危险废物贮存运输及处置流程规定

危险废物贮存运输及处置流程规定

危险废物贮存运输及处置流程规定危险废物主要指对人体健康和环境造成危害的废弃物,包括化学废物、医疗废物、放射性废物等。

为了保护人类健康和环境安全,国家对危险废物的贮存、运输和处置制定了一系列的流程规定。

1.贮存场所选择:选择专门的危险废物贮存场所,确保其具备防火、防爆、防溢漏和防淋溶等功能。

贮存场所应符合相关环保标准,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2.废物分类管理:将危险废物按照性质、危害程度进行分类管理,避免不同类别废物混存导致交叉污染和危险事故的发生。

3.安全贮存措施:将危险废物存放在专用的贮存容器或贮存区域内,确保容器密闭,防止废物泄漏。

同时设置警示标志和警示牌,提醒人员注意安全。

4.废物登记记录:对危险废物的贮存情况进行详细登记记录,包括废物种类、数量、贮存时间等信息。

并及时向环保部门报备。

危险废物运输的流程规定如下:1.运输工具选择:选择符合相关标准的运输工具,如特种运输车辆或运输容器,确保运输过程中不会发生泄漏和事故。

2.包装和标识:将危险废物进行良好的包装,防止废物泄漏和破损。

在包装上进行明确的标识,包括危险品标志、类别和编号等,以便快速判断处理。

3.运输许可和备案:按照规定,对危险废物的运输进行许可和备案手续,确保运输过程合法合规。

4.路线选择和通知:选择安全的运输路线,避免经过人口密集区和环境敏感区域。

并提前通知相关部门和运输单位,确保运输过程中的监管。

危险废物处置的流程规定如下:1.处理方式选择:根据危险废物的性质和特点,选择适当的处置方式,如物理处理、化学处理、综合利用或安全填埋等。

2.处置设施选择:选择具备相应处理能力和设施的处置单位,确保废物的安全处理。

处置设施应符合国家的环保标准和技术要求。

3.处置过程监控:对处置过程进行监控和记录,确保废物得到有效处理。

监控包括废物的接收、处置过程和处置效果等多个环节。

4.处置后续管理:对处置产生的废渣、废水和废气进行合理的后续处理和管理,防止排放对环境造成进一步的污染。

危险废物贮存处置管理规定

危险废物贮存处置管理规定

危险废物贮存处置管理规定中国危险废物贮存处置管理规定是以防范和控制危险废物对环境和人类健康的危害为出发点的管理法规,主要包括危险废物的定义、分类、贮存处置的基本原则、贮存处置的许可证、安全审查等内容。

一、危险废物的定义与分类危险废物一般指含有危险化学品的废弃物,包括工业废弃物、医疗废弃物、生活垃圾等。

按照其危险性,危险废物可分为1类至4类。

1类危险废物:有毒的、感染性的、易爆的、易燃的、易腐蚀的,如有毒、易燃、腐蚀性的化学废液等。

2类危险废物:有污染性的、对环境和生态造成危害的,如含重金属、臭氧等的废弃物。

3类危险废物:常见的工业废料,如钢渣、酸洗废液等。

4类危险废物:不能归类到其他3类的其他危险废物,如农药、磨料等。

二、贮存处置基本原则贮存处置危险废物的基本原则是安全、减量、减害、资源化。

安全原则:危险废物贮存处置的场所必须具备相应的防火、防爆、防毒、防伤害、防泄漏等安全设备和措施。

减量减害原则:危险废物的贮存处置过程中必须采用“将危险废物尽量减量,尽量减害人和环境”的方式。

资源化原则:危险废物应通过资源化利用方式化废为宝,尽量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三、贮存处置许可证、安全审查危险废物贮存处置单位必须取得贮存处置许可证,而该许可证的核发条件需要经过安全审查,包括场所设施是否符合标准要求、环境风险分析与评估、有无应急措施和应急响应预案等。

四、进出口危险废物的规定进口或出口危险废物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除此之外,还需要遵守国际条约。

此外,出口危险废物的前提是该废物在出口国内得到必要的贮存、运输和处置。

五、危险废物贮存处置的监督与检查监督与检查主要包括4个方面:危险废物的贮存、运送、转移处理和出入库管理。

监督与检查部门的主要职责是对危险废物的贮存、运送、转移处理和出入库管理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检查,确保各项活动的合法、安全和环保。

六、危险废物的处置方式危险废物的处置方式主要包括4种:物理、化学、生物和综合处理。

危险废物贮运管理制度(五篇)

危险废物贮运管理制度(五篇)

危险废物贮运管理制度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生产排放以及接收的危险废物,必须送至危险废物专用储存点。

并由专人管理危险废物的入、出库登记台账。

2、危险废物储存点不得放置其它物品,应配备相关的消防器材及危险废物标识。

3、应保持储存点场地的清洁,危险废物堆放整洁。

4、产生危险废物的部门,应及时联系危险废物暂存库做好厂内储运工作。

5、危险废物暂存库相关责任人按相关管理制度对危险废物暂存场进行规范管理,做好危险废物产生、暂存、堆场库存台帐,台帐每月报危废管理小组备案。

6、危险废物暂存库专管人员每天必须对贮存的危险废物进行检查,贮存场所必须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撤危险废物。

发现问题,按照技术要求及时处置。

7、当危险废物贮存一定量时,专管员要及时上报行政部,由行政部通知安环技术组核实是否能够综合利用,不能综合利用的,及时办理危险废物转移相关手续。

8、严格按照国家对危险废物的相关要求和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工作。

9、危险废物的运输必须委托有危废运输资质、符合要求的运输工具、具有资质的司机和押运员的运输单位进行。

10、在由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装车之前,必须对车辆所运输的危废类别及其数量与转移联单进行核对确保无误。

11、危险废物贮存库必须符合《____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相关规定,同时符合消防安全的相关要求。

12、.在贮存库显眼位置必须设置危险废物标识,同时设置危险废物危险告知牌和相关管理制度。

13、按照安全消防巡查制度进行每日巡查,发现隐患问题,应及时处理,不能及时处理的要立即报告相关领导。

14、按照规定定期对安全消防设施和器材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查工作,保证安全消防设施在位有效,确保安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危险废物贮运管理制度(二)是为了保护环境和人民健康,有效管理危险废物的贮存和运输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

1. 法律法规规定:危险废物贮运管理制度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如《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条例》等。

危险废物贮存处置管理规定

危险废物贮存处置管理规定

不安全废物贮存处置管理规定随着人类工业化进程的不断进展,废物问题也渐渐变得严重起来。

其中,不安全废物是尤为紧要的一部分。

不安全废物的贮存和处置是一项具有高度多而杂性和专业性的工作。

假如不严格管理和监管,将给社会和环境带来无法预估的严重后果。

因此,为了保障人身安全和环境健康,订立不安全废物贮存处置管理规定显得非常必要。

一、基本概念1、不安全废物不安全废物是指在生产、科研、医疗等活动中产生的,因含有有毒、有害、易燃、易爆、腐蚀性等特性,具有危害性,对人类和环境带来威逼的固体、液体、气体等物质。

2、贮存贮存是指将不安全废物集中存放于指定的场所,使其对环境和人不造成危害,同时保证便利运输和处理。

3、处置处置是指对不安全废物进行终端处理,使其在对环境和人无害的前提下,达到无害化和资源化的使用目的。

二、不安全废物存放场所1、场地选择不安全废物贮存场所应选在环境要求苛刻、周边人口密度低的地方,须在开发、建设前通过环境评估、污染源推测、水土保持等评估机构的评估,评估结果通过审批后方可开展工作。

2、场地管理不安全废物贮存场地应有明确的区域划分,贮存区域必需依照不同类别、性质、不安全级别等等指标进行区分,每个区域都应有明显的标志牌,以免混淆。

贮存场地应有必要的围栏和门禁,安装监测设备,防止非法进入和窃盗。

3、防火措施不安全废物简单引起火灾,因此贮存场所应有必要的防火措施,防止因电器故障、静电火花、烟草、明火等人为因素引起的火灾。

贮存场所应配备灭火器具,严禁在场内吸烟、燃放不安全物品。

4、防漏措施不安全废物可能会由于不当贮存、运输等环节导致泄漏,造成严重污染和危害。

为了防止这种情况发生,贮存场所应具备良好的防漏措施,如铺设防渗垫、设立漏桶等,适时排放压力表高的容器,保证场内无任何泄漏情况。

三、不安全废物处理1、分类处理不安全废物应依据其物理、化学、生物学及污染程度进行分类,确立相应的处理方法和处置效果,不同种类不安全废物之间必需严格隔离,禁止交叉污染。

危险废物贮存处置管理规定模版

危险废物贮存处置管理规定模版

危险废物贮存处置管理规定模版危险废物是指对人体、动物、植物及环境造成危害的废物,因其具有较高的毒性、腐蚀性、感染性、致突变作用或其他危害性而被列为危险废物。

为了保护环境和人民的健康安全,危险废物的贮存和处置管理十分重要。

下面,本文将就危险废物贮存处置管理规定进行详细的阐述。

一、危险废物贮存管理规定1. 危险废物贮存条件:危险废物贮存环境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的要求,包括贮存场所建筑结构的安全性、通风设施的完善性、防火防爆措施的有效性等方面。

2. 危险废物贮存容器:危险废物的贮存容器应具备防漏、防腐蚀、防爆等特性,以确保废物不会对贮存环境造成污染或引发安全事故。

3. 危险废物贮存分类管理:危险废物应根据其特性和危害度进行分类贮存,并根据贮存期限和贮存数量等因素确定相应的管理措施。

4. 危险废物贮存记录:贮存单位应建立完善的危险废物贮存记录,包括废物的种类、数量、贮存时间、贮存位置等信息,以备监管部门和相关部门进行监督和查验。

5. 危险废物贮存检查与评估:贮存单位应定期对危险废物的贮存场所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贮存环境的安全性和合规性。

二、危险废物处置管理规定1. 危险废物处置方式选择:根据危险废物的特性和危害度,选用相应的处置方式,包括物理方法、化学方法、生物方法等,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2. 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危险废物的处置设施应符合相关的环保要求和安全标准,包括设施建设规划、废物收集设备、污水处理设备等方面。

3. 危险废物处置许可要求:负责危险废物处置的单位应按照相关法规和标准获得相应的处置许可,确保处置活动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4. 危险废物处置记录和报告:负责危险废物处置的单位应记录和报告处置过程中的相关信息,包括处置数量、时限、处置结果等,以备监管部门进行查验和评估。

5. 危险废物处置监督与整治:监管部门应加强对危险废物处置单位的监督,定期检查和评估处置过程的合规性,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进行整治。

危险废物贮存处置管理规定(2篇)

危险废物贮存处置管理规定(2篇)

危险废物贮存处置管理规定危险废物是指因其化学性质、毒性或其他特性,对人类健康、生态环境或者其他财产造成直接或者间接的危害的废物。

由于其具有较高的危险性和有害性,正确的贮存和处置管理是非常重要的。

为了有效管理危险废物的贮存和处置,各国都制定了相应的管理规定。

下面将介绍中国的危险废物贮存处置管理规定。

一、危险废物分类根据《危险废物名录》,危险废物主要分为有机溶剂、含重金属废物、酸碱废物、农药废物、过期药品、有机聚合物、罐底油、废油、毒性无机物等多个类别。

二、贮存管理要求1. 贮存条件危险废物应根据其特性和化学性质进行分类贮存,贮存区域应具备防漏、防火、防爆等安全设施。

不同类别的危险废物要分别贮存在相应的贮存场所。

2. 贮存容器危险废物的贮存容器要选择合适的材料,具备良好的耐腐蚀性能,容器上要标识出贮存物质的性质、数量、日期等重要信息。

贮存容器要放置在防滴漏托盘中,防止泄漏对环境造成污染。

3. 贮存时间危险废物的贮存时间要合理控制,不同类型的危险废物对应不同的贮存时间限制。

超过贮存期限的危险废物要及时处置,确保对环境和人体健康没有危害。

4. 贮存记录贮存过程中要进行详细的记录,包括危险废物的进出货记录、存储位置、存储时间等信息。

贮存记录是对危险废物的有效管理和监控的重要依据。

三、处置管理要求1. 处置方式根据危险废物的性质和特点,选择合适的处置方式。

常见的处置方式包括固化、焚烧、安全填埋、化学处理等。

处置方式要符合环境保护要求,并通过监测和检测确保处置过程和结果的安全和合规。

2. 处置单位危险废物的处置应委托给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的单位进行。

处置单位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具备完善的设施和技术条件,能够对危险废物进行有效处置。

3. 处置记录处置过程中要进行完整的记录,包括处置单位的选择、处置方式的确定、处置过程的监测与检测结果等信息。

处置记录有助于监督和评估处置过程的合规性和效果。

四、监督管理危险废物的贮存和处置活动应受到相应的监督和管理。

危险废物贮存处置管理规定

危险废物贮存处置管理规定

危险废物贮存处置管理规定1. 引言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方式的改变,危险废物产生量不断增加,对环境和人类的健康造成了重大威胁。

对于危险废物的贮存、运输和处置,必须采取一系列科学合理的管理措施,以确保废物不会对环境和人类健康造成损害,并促进可持续发展。

本文就危险废物的贮存处置管理规定进行阐述。

2. 危险废物的定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危险废物是指具有毒性、腐蚀性、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等特性,如果没有特别的管理措施会对人体、动植物或环境造成威胁或危害的废弃物。

3. 危险废物的管理3.1 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的义务危险废物的产生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将危险废物稳妥地贮存、运输、处置,并且应当制定危险废物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3.2 危险废物的分类贮存危险废物的分类贮存是指按照危险废物的性质、种类进行分类贮存,以便于后续的处理和处置。

危险废物的分类应当遵循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

3.3 危险废物的贮存设施危险废物的贮存设施需要满足以下条件:•根据危险废物的性质,选择合适的贮存设施;•设施应当具有防漏、防渗、防火等功能;•设施应当具有贮存容器的保护措施;•设施应当确保工作人员的安全。

3.4 危险废物的安全运输危险废物的安全运输需要满足以下条件:•具有保护运输容器不被损坏的措施;•遵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采取适当的贮运措施;•具备应急处理能力。

3.5 危险废物的处置危险废物的处置需要根据其性质和种类,选择适当的处理方式。

常见的处理方式有焚烧、填埋、化学处理等。

处置单位需要满足以下条件:•满足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具备相应的技术、设施、人员等条件;•定期进行环境监测和评估。

4. 危险废物的监管危险废物的监管主要由环保部门和其他有关监管部门共同负责,具体的职责如下:•制定危险废物管理的相关标准和规定;•监督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的管理情况;•监管危险废物处置单位的运行情况;•处理危险废物的事故和应急情况。

危险废物贮存场所管理规定精选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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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贮存场所管理规定
1、危废存贮场所必须上锁管理。

2、危废存贮场所必须由专人管理,且其他人未经许可不得入内。

3、危废存贮场所外必须设置危险识别标志。

4、所产生的危险废物,必须及时送到危废存贮场所,不得放置在场所外存放。

并由专人管理危险废物的入库、出库登记台账且各容器上必须要有相应的危险识别标志。

5、由指定人员负责存放管理,并建立台账,明确废弃物名称、来源、进出量,管理者签名等。

6、不同类别的废物应分别放置在各指定区域,严禁混放。

且各容器上必须要有相应的名称,重量及产生日期等标识。

7、必须定期对危险废物包装及贮存设施进行检查,发现破损,应及时采取措施清理更换。

8、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擅自转移,处置危险废物
9、处置单位应具备废物回收、处置相应的资质,并有相关证明文件。

本公司与之签订废物委托处理合同并将废物委托其处理。

10、危废存贮场所外应配备消防器材。

11、存贮场所内应定期进行清扫,清洁。

火灾事故调查,总结事故教训,改善消防安全管理的工作程序及要求。

危险废物贮运管理制度(5篇)

危险废物贮运管理制度(5篇)

危险废物贮运管理制度危险废物是指在生产、经营、使用等过程中产生的具有毒性、腐蚀性、感染性、爆炸性等性质,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潜在危害的废弃物。

由于其特殊性质,危险废物的储存和运输管理至关重要。

为了保障人员安全和环境保护,各国都建立了危险废物储存和运输管理制度。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阐述危险废物储运管理制度:法律法规基础、储存管理、运输管理、处置管理及监督管理。

一、法律法规基础1.1 《危险废物储存和处置管理办法》该办法是我国危险废物管理的核心法规,规定了危险废物的分类、储存、运输、处置等方面的管理要求。

1.2 《危险废物运输管理办法》该办法规定了危险废物运输的车辆、设施、人员、装卸操作等方面的管理要求,以确保危险废物的安全运输。

1.3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该条例规定了危险化学品的储存、使用、运输等方面的管理要求,对危险废物管理也具有指导性意义。

二、储存管理2.1 储存场所选择危险废物储存场所应远离居民区、水源地、重要设施等敏感区域,选择固定储存场所时需考虑周边环境因素。

2.2 储存设施建设储存设施应根据危险废物特性,选择适当的储存容器和保护措施,如防火、防爆、防渗漏等。

2.3 标识和分类危险废物储存区域应设置明显的标识标志,标明储存物质的名称、性质、危害特性等信息。

同时,应根据危险废物的属性和特性,采取分类储存措施。

三、运输管理3.1 运输车辆选择运输车辆应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要求,具备保护危险废物不泄漏、不外洒的能力,并有专门负责人员进行监督。

3.2 包装和装卸操作危险废物的包装和装卸操作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确保在运输过程中不发生泄漏和溢出,保护人员和环境安全。

3.3 运输路线和时间运输危险废物时应选择安全、快捷的运输路线,并避免与其他危险货物或易燃易爆物品进行交叉运输。

运输时间应尽量缩短,减少安全风险。

四、处置管理4.1 危险废物分类处置按照危险废物的性质和特性,采取相应的处置方式,如焚烧、填埋、固化等,确保危险废物不对环境和人体造成危害。

危险废物登记贮存运输及处置流程规定

危险废物登记贮存运输及处置流程规定

危险废物登记贮存运输及处置流程规定危险废物登记、贮存、运输和处置是非常重要的环境保护工作,它直接关系到人类的安全和健康,同时也关系到环境的保护和可持续发展。

为了规范和管理危险废物的处理,各国纷纷颁布了相关法规和规定。

本文将以中国的危险废物管理为例,详细介绍危险废物的登记、贮存、运输和处置流程规定。

一、危险废物登记危险废物登记是指对产生的危险废物进行登记和统计,以便对其进行管理和监控。

按照中国的法律法规,危险废物产生者应当向所在地(项目)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申请危险废物产生名录,登记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产生原因、处理方式等信息,并提交相应的相关材料。

二、危险废物贮存危险废物贮存是指在特定场所暂时存放危险废物,以便进行后续的处置处理。

按照相关规定,危险废物贮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选址: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应远离人口密集地和重要的生态环境功能区,选择地质条件稳定、水土保持条件较好的区域。

2.设施设备: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应建有符合相关标准的贮存设施,包括储罐、仓库、包装箱等。

并应配备防渗底板、防漏系统、泄漏收集设施等。

3.管理和监控: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应有专门的负责人,负责日常管理和监控工作,对危险废物进行分类、包装、标识、分区贮存等。

在危险废物贮存过程中,应注意定期检查设施设备的完好性和安全性,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

同时,应建立相应的档案记录,包括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贮存期限等信息。

三、危险废物运输危险废物运输是指从产生地到处置地,或从一处贮存场所到另一处贮存场所,进行危险废物的搬运和运输。

按照相关规定,危险废物运输应具备以下条件:1.驾驶员资质:危险废物运输车辆的驾驶员应持有相应驾驶证和危险品道路运输证。

驾驶员应经过专门培训,具备危险废物运输知识和技能。

2.车辆条件:危险废物运输车辆应符合相关标准,装载、包装和运输危险废物的设施设备应当完好,保证安全运输。

3.运输标识和包装:危险废物运输车辆应进行相关标识,包装废物应符合相关标准,以保证废物在运输过程中不会泄漏。

危废贮存管理规定(精选)

危废贮存管理规定(精选)

危废贮存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1.1目的为规范危险废物贮存场所的管理,确保生产经营单位对危险废物的妥善处理,最大程度地保护环境和人身安全,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1.2依据本管理规定的制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危险废物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生产、储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单位,以及涉及危险废物贮存场所的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

第二章危险废物贮存场所的选择和建设第三条场所选择3.1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应选择远离居民区、水源保护区等敏感区域,符合国家规划和环保要求的区域。

3.2场所应具备足够的土地面积,确保危险废物分类储存和安全运输通道畅通。

第四条建设要求4.1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应按照相关环保要求进行建设,保证围墙、防火设施、防漏设施等符合国家标准。

4.2应设置符合要求的消防设备,确保在发生火灾等紧急情况时,能够迅速有效处置。

第三章危险废物贮存场所的设施设备第五条储存设备5.1危险废物应分区存放,不同种类的危险废物应有明确的标识和储存位置。

5.2应当设置专门的危险废物储存设备,确保储存容器完好无损,防止泄漏。

第六条防护设备6.1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应设置完善的防护设备,包括但不限于防爆设备、防毒设备等。

6.2贮存场所应当配备足够数量的个体防护用品,供从业人员使用。

第四章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和处置第七条危险废物的收集7.1生产经营单位应制定危险废物产生计划,合理安排生产过程,减少危险废物的产生。

7.2危险废物应当经过分类、包装,并标明明显的标识,以便进行有效的收集和处置。

第八条危险废物的运输8.1危险废物的运输应符合国家相关法规,使用合格的运输工具,并按照规定的路线运输。

8.2运输过程中,应设置专人负责危险废物的监管,确保运输过程中不发生泄漏和事故。

第九条危险废物的处置9.1危险废物的处置应选择合法的处置单位,确保处置过程符合国家标准和法规。

危险废物贮存处置管理规定(3篇)

危险废物贮存处置管理规定(3篇)

危险废物贮存处置管理规定危险废物是指因其毒性、腐蚀性、感染性、爆炸性、放射性等特性,对人体健康和环境造成潜在危害的废弃物。

危险废物的存储和处置需要遵循严格的管理规定,以确保废物的安全处理和环境的保护。

下面将对危险废物的贮存和处置管理规定进行详细介绍。

一、危险废物贮存管理规定1.贮存场所要求危险废物的贮存必须在专门的场所进行,该场所应具备以下要求:(1)具备足够的面积,以便安全存放危险废物,并有足够的通风设施。

(2)设有防火措施,包括灭火设施和自动报警系统。

(3)设有相应的防护设备和安全设施,以保护工作人员的安全,如安全带、防护面具等。

(4)设有紧急处理设施,包括应急电话和事故处理方案。

(5)设有贮存记录,记录危险废物的类型、数量、贮存时间等信息。

2.贮存方式要求危险废物的贮存必须按照特定的方式进行,以确保废物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1)危险废物应区分贮存,不同类型的废物应分开放置,以避免交叉污染和反应。

(2)危险废物应妥善包装,包括使用特殊的容器或包装材料,并加强密封,以防止泄漏。

(3)危险废物应定期检查,检查贮存容器和包装材料是否完好,是否有泄漏和损坏情况。

3.贮存时间要求危险废物的贮存时间应根据废物的特性和危害程度进行合理安排。

(1)危险废物应尽快进行处置,不得长时间滞留在贮存场所。

(2)如果无法立即进行处置,应定期检查废物的贮存条件,确保符合安全要求。

(3)特定类型的危险废物,如放射性废物和感染性废物,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不能长时间存储。

二、危险废物处置管理规定1.处置方式要求危险废物的处置必须采取合适的方式进行,以最大限度地降低人体和环境的风险。

(1)危险废物应按照特定的处理方法进行,如物理处理、化学处理、生物处理等。

(2)危险废物的处置必须在具备相应设施和技术条件的场所进行,以确保处理过程的安全和有效。

(3)在进行处置前,必须对危险废物进行分类和量化,以确定最适合的处理方式。

2.处置记录要求危险废物的处置必须建立相应的记录,记录废物的处理情况和过程,以方便后续追溯。

危险废物贮存处置管理规定

危险废物贮存处置管理规定

不安全废物贮存处理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护环境、防备和减少不安全废物对人体健康和环境的危害,加强企业内不安全废物的贮存和处理管理,订立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企业内涉及不安全废物的贮存和处理工作。

第三条不安全废物的贮存和处理工作必需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

第二章不安全废物贮存管理第四条不安全废物贮存必需设立特地的贮存区域,确保废物分区存放,杜绝混合贮存。

第五条贮存区域必需设有明显的指示标识,标示清楚该区域为不安全废物贮存区域,并标明废物的不安全性级别和贮存容器的特殊要求。

第六条贮存容器必需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能够有效避开废物泄漏和扩散,保障工作人员和环境的安全。

第七条贮存区域必需设有密闭式容器,防止废物中的有毒气体挥发,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第八条不安全废物贮存区域应定期检查,确保容器密封有效,防止废物泄漏或外界因素的干扰。

不安全废物贮存区域的温度、湿度、通风等环境要求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不得显现火灾、爆炸等安全隐患。

第十条进入不安全废物贮存区域的工作人员必需经过培训合格才略上岗,并配备必需的个人防护装备。

第十一条不安全废物贮存区域的进出记录应当做好,确保有关数据及时准确可靠。

第十二条不安全废物贮存区域的密闭容器必需定期转运至处理场合,防止贮存时间过长造成二次污染。

第三章不安全废物处理管理第十三条不安全废物处理必需依法委托符合条件的不安全废物处理单位进行。

第十四条企业应与不安全废物处理单位签订明确的处理合同,确保不安全废物得到妥当处理,不得私自倾倒或以其他方式处理。

第十五条企业必需依照相关规定,将不安全废物的种类、数量、性质、储存时间等信息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做好相关记录。

第十六条不安全废物处理单位必需具备合法经营资格,负责不安全废物的接收、储存、处理、运输等工作,确保合规操作并负责做好相关记录。

第十七条委托不安全废物处理单位的不安全废物必需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分类、包装、标识,确保运输过程中不会对人体健康和环境造成危害。

危险废物贮运管理制度

危险废物贮运管理制度

危险废物贮运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危险废物的管理,预防和控制环境污染,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贮存、利用、处置等活动。

第三条危险废物贮运管理应遵循安全、环保、经济、合理的原则,实行分类管理,确保危险废物得到有效控制。

第四条各级环保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危险废物贮运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危险废物分类与标识第五条危险废物分为以下类别:(一)有害废物:含有毒有害物质的废物,如废药品、废农药、废油漆等;(二)感染性废物:含有病原体的废物,如废医学仪器、废药品容器等;(三)腐蚀性废物:具有腐蚀性的废物,如废酸、废碱等;(四)爆炸性废物:具有爆炸性的废物,如废火药、废炸药等;(五)其他危险废物:除上述类别外的危险废物。

第六条危险废物应按照类别进行标识,标识应清晰、明显,易于识别。

第三章危险废物收集与运输第七条危险废物的收集应按照类别进行,采取措施防止危险废物混合、泄漏、破损等现象发生。

第八条危险废物运输应遵守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的规定,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配备必要的防护设施和应急处理设备。

第九条危险废物运输过程中应采取措施防止废物泄漏、破损,确保运输安全。

第四章危险废物贮存与利用第十条危险废物贮存应选择合适的地点,避开居民区、水源地、生态敏感区等环境敏感区域。

第十一条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应符合以下要求:(一)地面防渗、防泄漏;(二)设置有效的隔离设施,防止废物与其他物质混合;(三)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四)定期检查、维护贮存场所,确保安全。

第十二条危险废物利用应采取环保、经济、合理的方式,实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

第五章危险废物处置第十三条危险废物处置应遵守国家有关危险废物处置的规定,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处置单位进行处理。

第十四条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有合法的营业执照;(二)有符合危险废物处置要求的设施和设备;(三)有具备相关专业知识的处置人员;(四)有完善的危险废物处置制度和应急处理措施。

2023年危险废物贮存处置管理规定

2023年危险废物贮存处置管理规定

2023年危险废物贮存处置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危险废物的贮存和处置行为,保护环境和人民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危险废物的贮存和处置活动。

第三条危险废物是指因化学成分、物理性质或其他特性,具有一定危害性,可能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废弃物。

第四条危险废物的贮存和处置应当符合环境保护和资源利用的原则,减少对环境和人类健康的危害。

第五条贮存和处置单位应当依法取得危险废物贮存和处置的许可证,严格按照许可范围和条件从事相应活动。

第二章危险废物贮存管理第六条危险废物贮存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选择符合环保要求的场所进行贮存,确保危险废物不会泄漏、渗漏或扩散。

(二)设立专门的危险废物贮存区域,并标明警示标识和安全警示牌。

(三)采取必要的防火、防爆、防腐蚀、防渗漏等措施,保证贮存过程中的安全性。

(四)定期对贮存区域进行巡视、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理废物泄漏、渗漏或变质情况。

(五)建立健全贮存记录和档案,定期向环境保护部门报告贮存情况。

第七条危险废物贮存期限应当根据废物的特性和贮存条件来确定,一般不得超过三年。

贮存期限届满后,应当及时安全处置。

第八条危险废物贮存过程中,严禁进行违法操作和非法转移、倾倒废物。

第三章危险废物处置管理第九条危险废物处置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选择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确保处置过程安全、规范。

(二)危险废物的处置方法应当经过科学评估和审批,依法进行。

(三)处置单位应当设立专门的无害化处理设施,保证废物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四)处置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环境监测体系,监测处置过程中的环境和社会影响。

(五)处置单位应当定期向环境保护部门报告处置情况,不得擅自转移、倾倒废物。

第十条危险废物处置过程中,应当采取科学、规范和安全的方法和工艺,确保废物能够得到有效的处理和无害化。

第四章监督管理与处罚第十一条环境保护部门应当加强对危险废物贮存和处置活动的监督和管理,组织检查和评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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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危险废物贮存处置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加强公司危险废物的处置管理,防止污染环境,实现危险废物处置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一)危险废物定义
公司在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废弃物及其污染物。

主要包括废油漆桶、油漆渣、废矿物油、废带油棉纱、废活性炭、带油(漆)过滤棉、废原子灰固化剂及其包装八类。

(二)适用范围
本管理规定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和处置等活动。

三、管理规定
(一)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暂存、转移、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二)禁止车间随意使用(如做垃圾桶等)、倾倒、堆置危险废物,必须放入指定的危废库。

空酒精桶、空树脂桶、空矿物油桶等
由原生产厂家回收的包装物与其他危废分库存放,也不得用作他用。

(三)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收集、暂存、转移、处置,收集、贮存、转移危险废物时,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特性分类进行,防止混合收集、贮存、运输、转移性质不相容且未经安全性处置的危险废物。

(四)除空酒精桶、树脂桶、矿物油桶等厂家回收的危废外,其他危废需要转移时,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未经批准,不得进行转移。

(五)根据生产实际情况,安全、有效地处理好停电和处理紧急事故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六)各车间负责本车间所产生的危险废物的收集、分类、标示和数量登记工作,在收集、分类、标示工作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对操作人员进行必要的危害告知培训,督促操作人员佩戴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

(七)各车间对本车间产生的危险废物进行严格管理,对本车间所产生的危险废物进行详细的登记,填写《危险废物产生贮存台账》,并对危险废物的贮存量及时上报安环部。

(八)各车间对危险废物暂时贮存场所要加强管理,定期巡检,确保危险废物不扩散、不渗漏、不丢失等。

(九)危险废物产生时,所在车间要做好职工的劳动防护工作,禁止出现职业危害事故的发生,危险废物产生后,要及时运至贮存
场所进行贮存。

(十)安环部制定危险废物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进行事故演练。

发生危险废物污染事故或者其他突发性事件,应当按照应急预案消除或者减轻对环境的污染危害,及时通知可能受到危害的部门和个人。

(十一)标识管理
(1)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2)收集、贮存、运输、利用、综合利用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十二)申报登记制度
(1)车间产生的危险废物种类、性质、数量、转移(或综合利用)去向、危险废物的贮存、利用场所,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内容和程序,如实向安环部进行申报登记。

(2)危险废物的产生数量、去向必须有严格的台账记录,记录危险废物产生和流向情况,确保危险废物不非法流失,合法利用或处置。

四、附则
本管理规定由安环部制定并负责解释。

五、附件
1、危险废物产生记录表
2、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记录表
3、危险废物月度汇总报表
4、危险废弃物移转交接记录
5、危废贮存、处置流程
附加一:表危险废物产生环节记录表
记录表编号:产生工序编号及名称:废物编号及名称:
注:1、本单由危险废物产生部门填写,适用于危险废物日产日清的情形;其他情形可做适当调整。

2、产生工序编号及名称与表中的产生工序编号及名称相一致。

3、废物编号及名称与表中的废物编号及名称相一致。

4、转移日期、时间:为废物转移出产生环节的日期和时间,如11月1
日,16:55。

5、废物去向:此危险废物转移的去向(如废物贮存部门名称)。

如果直接委托外单位利用处置的,则还应当填写转移联单编号。

6、本表宜按月装订成册;不同编号废物可分别填写记录表,以利于汇总统计。

附件2 表危险废物贮存环节记录表
记录表编号:废物代码及名称:
注:1、本单由废物贮存部门填写。

2、废物来源:此危险废物的来源(如废物产生工序编号及名称)。

3、废物存放位置:此危险废物在贮存库的具体位置。

4、废物去向:此危险废物转移的去向。

内部自行利用或处置的,填写内部利用或处置部门的名称。

委托外单位利用或处置的,填写外单位的名称、许可证编号,转移联单编号以及利用处置方式代码。

5、本单宜按月装订成册;不同编号废物可分别填写记录表,以利于汇总统计。

附件3年月危险废物企业内部报表
填报单位:
单位负责人:填报人:联系电话:填报日期:年月日注:1、本报表使用A4纸,可按需要加页。

原则上每月10日之前完成上月的报表,并按月装订成册。

本报表也可拆分为四份报表,即危险废物产生量报表、自行利用处置情况报表、委托给外单位利用处置情况报表和库存情况报表。

2、同一废物如果存在多种利用处置方式,则应分别填写所对应的利用处置量和记录表的号段。

3、产生量:由产生环节记录表统计汇总。

4、单位自行利用处置情况:根据单位自行利用处置记录表统计汇总。

5、委托外单位利用处置情况:根据危险废物产生和贮存环节记录表信息统计分析。

同一废物委托给多个外单位利用处置的,要分别填写各外单位相关信息。

6、临时贮存量情况:根据危险废物库存环节记录表进行统计分析。

上月底贮存量+入库量-出库量=本月底贮存量。

附件4危险废物处置交接记录
附件4 危险废物贮存、处置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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