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风机规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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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平均风速:1.2m/s
离地10m高50a一遇10min平均最大风速:24.0m/s
离地10m高30a一遇10min平均最大风速:21.9m/s
多年年平均雷暴日数:37.6d
多年年平均降水日数:159.9d
多年年平均日照时数:1245.7h
全年主导风向:NNE
3.2.2 环境条件
(1)主厂房海拔高度(黄海高程):206.3m
1.6本技术规范经买、卖双方共同确认和签字后作为订货合同的技术附件,与订货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7卖方对轴流式引风机的成套系统设备(含辅助系统与设备)负有全责,即包括分包(或采购)的产品。分包(或采购)的产品制造商应事先征得买方的认可。
1.8在合同签定后,买方有权因规范、标准、规程发生变化而提出一些补充要求,不发生商务变化。
(2)地震烈度:据《中国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区划图》(GB 18306—2001图A1),厂址区域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05g,相对应的地震基本烈度为6度(按7度设防)。
3.3 引风机
3.3.1 型式:静叶可调轴流式风机
3.3.2 数量:每台炉配置2台,共4台引风机。
3.3.3 运行方式:两台风机并联运行
4.2.5两台风机并联运行时,卖方应保证所提供每台风机的失速线均不影响两台风机的并联运行,并不产生喘振。
4.2.6每台风机的第一临界转速至少高于设计转速的30%。
4.2.7风机具有良好的调节性能。正常工况下用调节静叶控制流量时,调节叶片由最小开度到对应于满负荷的最大开度的动作时间不超过45~60秒,非正常工况时动作时间不超过15秒。相配套的执行机构符合上述要求。
4.4.1.5电动机的堵转电流具有完善的技术经济比较,使设计具有最低值。除特殊要求外,在额定电压时的堵转电流不超过额定电流的6倍。
4.4.1.6电动机防护等级为IP54,其绝缘等级为F级(温升按B级考核)。
4.4.1.7电动机配置差动保护,差动保护用CT的型号和准确级应与6kV开关柜中CT保持一致。CT的具体型号待6kV开关柜招标完成后,由设计院提供。
3.3.4 调节方式:静叶调节
3.3.5布置方式:水平纵向对称布置,垂直进风,水平出风
3.3.6 安装地点:室外露天
3.4买方可提供电动机电源电压;高压6kV;低压0.38kV,卖方在仪表及控制设备选型时应满足上述电源要求。
4 技术条件
4.1 引风机参数﹑容量/能力
4.1.1引风机各工况点参数(暂定):
4.3.4风机的进、出口部位、进气室与机壳,机壳与扩压段之间应采用挠性连接。
4.3.5如在运行中发生涡流诱导振动,卖方应负责采取合理的消振措施,避免风量、风压和功率的大幅度波动。
4.3.6风机轴穿过进气室的地方,应设置轴密封装置,以防止介质泄漏。
4.3.7联轴器处应设置钢制联轴器保护罩,该保护罩应是可拆卸的和封闭的。
4.2.15对买方所订购的4台具有相同特性的风机,卖方提供的部件及备件应是可以互换的。
4.2.16卖方应明确设计参数的允许变动范围,买方在设备正式制造前有权在这一范围内变更设计参数,卖方不应增加设备价格。
4.2.17本工程煤质为高硫煤,引风机内运行温度接近或低于酸露点温度,卖方设计应考虑烟气低温腐蚀,并承诺引风机在此条件下仍能长期安全稳定运行。
②B-MCR系锅炉最大连续出力工况,此工况点作为风机性能考核工况。
③上述参数均为初步计算数据,在设备正式制造前,买方有权在流量和全压升双因素在±10%变化范围内变更设计参数,卖方不应增加设备价格。
4.2 性能要求(对风机性能的基本要求)
4.2.1 引风机整机寿命不低于30年。
4.2.2卖方必须保证满足买方提出的风机性能设计参数,并在给定的运行条件下长期安全运行。
多年最低气压:960.5hPa
多年平均气温:18.3℃
多年极端最高气温:41.3℃
多年极端最低气温:-2.3℃
30年一遇最低气温:-1.9℃
多年平均相对湿度:82%
多年最小相对湿度:15%
多年平均水汽压:18.2hPa
多年年平均降雨量:1022.7mm
多年一日最大降雨量:160.5mm
多年年平均蒸发量:1098.6mm
4.3结构要求(对风机制造的基本要求)/系统配置要求
4.3.1风机机壳、进气室和进风口,应考虑到运输、安装及检修时的方便,并有利于检修时转子吊出。
4.3.2风机应带有必要的密封人孔门,以利于检查机内零部件情况。
4.3.3在机壳和进气室内部和外部均应采取有效的加强措施,以消除由于其刚性不足产生的振动。
序号
工况
ຫໍສະໝຸດ Baidu煤种
参数
TB工况
B-MCR工况
1
风机入口体积流量(m3/s)
331.5
282
2
风机入口阻力(Pa)
-3600
-3000
4
风机入口烟气温度(℃)
170
170
5
风机入口介质密度(kg/m3)
0.802
0.821
6
入口烟气含尘量(mg/Nm3)
≤60
≤60
7
系统计算总阻力(Pa)
4634
3862
说明:①TB(test block),此工况点的风量、风压为风机能力考核工况。
4.3.11风机在电机端无轴承座,而在叶轮端设一整体轴承座,该轴承座装在后导叶组件的中部,由专用工具拆装,主轴找正对中时由两端的膜片式联轴器实现。
4.3.12风机不采用水冷式,采用空冷。在进气箱最低点装设直径不小于DN50的放水管和阀门。
4.3.13为避免轴承箱由于温度和压力的升高而漏油,设有放气塞。
4.2.3在额定转速下,正常工作区域内,风机特性曲线的允许偏差,应限制在:
4.2.3.1在全压升所对应保证点的风量偏差:0~+2%
4.2.3.2在流量所对应的保证点的全压升偏差:0~+2%
4.2.3.3在保证点的全压升效率,不得有负偏差。
4.2.3.4轴功率偏差:≤+4%
4.2.4卖方应保证风机从满负荷至最小负荷(40%以下)的全部运行条件下,工作点均落在失速线的下方。工作点(B-MCR工况)对于失速线的偏离值为风机在该叶片角度下失速流量的10%以上。
4.4.1.3电动机的额定功率,不小于电动机所驱动设备长期连续运行所需的能力,其值至少大于最大的制动功率。
4.4.1.4电动机能在70~100%的额定电压和额定频率下启动,并加速所启动的设备。电动机保证在80%额定电压下平稳启动,且能在70%额定电压下自启动。电动机满载运行能承受电源快速切换过程而不损坏。
4.3.14风机的各个组件和部件,配备方便检修的吊耳或吊孔。
4.3.15风机主轴承箱、供油装置及其连接管道无油泄漏。
4.3.16风机有失速报警装置和振动监测装置。测振探头安装在机壳中分面上,反应轴承振动放大后的信号,后者同时实现轴承振动监测与喘振保护。
4.3.17风机机壳、进气室和扩压器等的所有焊缝检查合格,并满足风机焊接质量要求。
3.1.1.1锅炉型式:锅炉由法国STEIN公司制造,型式为W型火焰、亚临界参数、中间再热、强制循环、双拱炉膛、固态排渣、燃煤汽包炉。
3.1.1.2锅炉B-MCR蒸发量:1099.3t/h
3.1.1.3锅炉(B-MCR)燃煤量:152.87t/h
3.1.2制粉系统型式:每台炉配备两套中储式制粉系统、18台给粉机供36个煤粉燃烧器,每台给粉机供两个煤粉燃烧器。
国电官渡山电厂一期锅炉静电除尘器改造项目
引风机技术规范书
附件1 技术规范
1
1.1本规范书仅适用于国电官渡山电厂一期锅炉静电除尘器改造项目轴流式引风机设备,它提出了该设备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2本技术规范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要求作出详细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卖方应保证提供符合本技术规范和相关的国际、国内工业标准的优质产品。
4.3.21对于组装后整体发运的风机,保证做到使现场的安装工作量达到最小。安装时对风机转子、主轴承箱不再进行解体。
4.3.22膨胀节能承受烟道或连接设备运行时的振动,并能承受事故时发生的非正常角位移,接头和密封板不积灰。
4.3.23 风机机壳上设保温用的固定件。
4.3.24 引风机的材料和膨胀节充分考虑当锅炉尾部燃烧时,可能引起的超温(350℃)半小时。
4.3.25 风机主轴承采用原产德国FAG产品。4.4 配供的辅助设备要求
4.4.1 对电动机的基本要求
4.4.1.1电动机的设计与构造,必须与它所驱动设备的运行条件和维护要求一致,配套电机制造厂家为湘潭电机厂或上海电机厂产品。。
4.4.1.2当频率为额定,且电源电压与额定值的偏差不超过10%时,电动机能输出额定功率;当电压为额定,且电源频率与额定值的偏差不超过1%时,电动机能输出额定功率。当电压和频率同时变化,两者变化分别不超过5%和1%时,电动机能输出额定功率。
4.2.11风机及其辅助设备,应有良好的可控性能以及合理的运行操作方式、就地启停、调试和正常运行及事故情况下所必须的测量、控制、调节及保护等措施,以确保设备的安全经济运行。
4.2.12风机及其辅助设备(包括基础和支座在内),应能经受所在地区地震力的作用。在设计地震烈度级的地震作用下,设备均能承受并保持结构上的完整性。
4.3.18风机转子(包括叶片和叶轮)的焊接,均采用磁粉探伤及超声波探伤等无损探伤检查合格。
4.3.19 风机叶片采用锻造工艺,风机叶片采用模具热轧后机械加工成型,采用16MnR制作或等强度叶片。叶轮及后导叶易磨损区域喷涂镍基碳化钨等耐磨材料。
4.3.20设备和支撑的焊接,按DL5007—92<<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火力发电厂焊接篇)>>的要求进行。
4.3.8为便于主轴对中和拆装方便,风机主轴承箱应设计成整体结构,直接用螺栓与机壳结合。
4.3.9主轴承应设计成在风机壳体内一旦出现紊流工况时,应能承受全部附加推力而不发生故障,并要求当油系统事故而使风机机组转速惰走到零时的过程中,轴承不会损坏。
4.3.10风机主轴承采用滚动轴承,其正常工作温度不大于70℃,最高温度不超过90℃(90℃报警,100℃跳闸),每个轴承处设测温装置三点。每套轴承设双支铂热电阻3只,输出9个温度信号至就地仪表箱,买方可自行实现就地或远传显示及控制。
3.1.3冷却水
3.1.3.1 冷却水系统型式:闭式冷却水(水质为除盐水)
3.1.3.2冷却水设计温度:38℃(最高41℃)。
3.1.3.3冷却水设计压力: 0.4~0.7MPa(g)
3.2工程主要原始资料
3.2.1气象资料
由江津气象站多年实测资料分析统计。
多年平均气压:988.7hPa
多年最高气压:1017.9hPa
1.9卖方配套电动机应满足下列总的要求:
项目
功率等级
电压等级
绝缘等级
温升等级
型式
AC
200kW及以上
6kV
Class F
Class B
全封闭,外壳防护等级:IP44(室内);IP54(户外型)
200kW以下
0.38kV
DC
各类容量
0.22kV
3 设计和运行条件
3.1 系统概况和相关设备
3.1.1锅炉规范
1.3卖方如对本技术规范有偏差(无论多少或微小)都必须清楚地表示在本技术规范的“差异表”中。否则买方将认为卖方完全接受和同意本技术规范的要求。
1.4如买方有除本技术规范以外的其他要求,应以书面形式提出,经买卖双方讨论、确认后,载于本技术规范。
1.5本技术规范所引用的标准若与卖方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按较严格的标准执行。
4.4.1.8电动机有固定买方接地导线的合适装置。若采用螺栓连接,在金属垫片或是电动机的底座上,有足够数量的螺栓保证连接牢固,直径不小于12mm。
4.4.1.9电动机出线盒的方位,面对电动机的轴伸端,出线盒在左、右侧各设一个。接差动保护中性点CT箱采用落地式,与主接线盒同侧。
4.2.13风机的设计,应考虑到稳定工况和不稳定工况下的离心力、压力、热应力、地震力以及风机自重和隔声层重量的同时作用。
4.2.14卖方应对所提供设备进行消音和隔声处理,使其符合现行《工业企业噪声卫生标准》、《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及其它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距风机外壳1米处的噪声值不得大于85dB(A)。
4.2.8考虑到引风机叶轮可能被尘粒磨损,应采用可靠的防磨措施。在烟气含尘量≤200mg/Nm3的条件下,叶片寿命应不低于25000小时以上,锅炉启停时,允许含尘量大于200mg/Nm3。
4.2.9在全部运行条件下风机轴承的振动速度均方根值Vrms小于4.6mm/s。
4.2.10风机主轴承应能承受机壳内的紊流工况所引起的附加推力,并在长期运行时不发生事故。
离地10m高50a一遇10min平均最大风速:24.0m/s
离地10m高30a一遇10min平均最大风速:21.9m/s
多年年平均雷暴日数:37.6d
多年年平均降水日数:159.9d
多年年平均日照时数:1245.7h
全年主导风向:NNE
3.2.2 环境条件
(1)主厂房海拔高度(黄海高程):206.3m
1.6本技术规范经买、卖双方共同确认和签字后作为订货合同的技术附件,与订货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7卖方对轴流式引风机的成套系统设备(含辅助系统与设备)负有全责,即包括分包(或采购)的产品。分包(或采购)的产品制造商应事先征得买方的认可。
1.8在合同签定后,买方有权因规范、标准、规程发生变化而提出一些补充要求,不发生商务变化。
(2)地震烈度:据《中国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区划图》(GB 18306—2001图A1),厂址区域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05g,相对应的地震基本烈度为6度(按7度设防)。
3.3 引风机
3.3.1 型式:静叶可调轴流式风机
3.3.2 数量:每台炉配置2台,共4台引风机。
3.3.3 运行方式:两台风机并联运行
4.2.5两台风机并联运行时,卖方应保证所提供每台风机的失速线均不影响两台风机的并联运行,并不产生喘振。
4.2.6每台风机的第一临界转速至少高于设计转速的30%。
4.2.7风机具有良好的调节性能。正常工况下用调节静叶控制流量时,调节叶片由最小开度到对应于满负荷的最大开度的动作时间不超过45~60秒,非正常工况时动作时间不超过15秒。相配套的执行机构符合上述要求。
4.4.1.5电动机的堵转电流具有完善的技术经济比较,使设计具有最低值。除特殊要求外,在额定电压时的堵转电流不超过额定电流的6倍。
4.4.1.6电动机防护等级为IP54,其绝缘等级为F级(温升按B级考核)。
4.4.1.7电动机配置差动保护,差动保护用CT的型号和准确级应与6kV开关柜中CT保持一致。CT的具体型号待6kV开关柜招标完成后,由设计院提供。
3.3.4 调节方式:静叶调节
3.3.5布置方式:水平纵向对称布置,垂直进风,水平出风
3.3.6 安装地点:室外露天
3.4买方可提供电动机电源电压;高压6kV;低压0.38kV,卖方在仪表及控制设备选型时应满足上述电源要求。
4 技术条件
4.1 引风机参数﹑容量/能力
4.1.1引风机各工况点参数(暂定):
4.3.4风机的进、出口部位、进气室与机壳,机壳与扩压段之间应采用挠性连接。
4.3.5如在运行中发生涡流诱导振动,卖方应负责采取合理的消振措施,避免风量、风压和功率的大幅度波动。
4.3.6风机轴穿过进气室的地方,应设置轴密封装置,以防止介质泄漏。
4.3.7联轴器处应设置钢制联轴器保护罩,该保护罩应是可拆卸的和封闭的。
4.2.15对买方所订购的4台具有相同特性的风机,卖方提供的部件及备件应是可以互换的。
4.2.16卖方应明确设计参数的允许变动范围,买方在设备正式制造前有权在这一范围内变更设计参数,卖方不应增加设备价格。
4.2.17本工程煤质为高硫煤,引风机内运行温度接近或低于酸露点温度,卖方设计应考虑烟气低温腐蚀,并承诺引风机在此条件下仍能长期安全稳定运行。
②B-MCR系锅炉最大连续出力工况,此工况点作为风机性能考核工况。
③上述参数均为初步计算数据,在设备正式制造前,买方有权在流量和全压升双因素在±10%变化范围内变更设计参数,卖方不应增加设备价格。
4.2 性能要求(对风机性能的基本要求)
4.2.1 引风机整机寿命不低于30年。
4.2.2卖方必须保证满足买方提出的风机性能设计参数,并在给定的运行条件下长期安全运行。
多年最低气压:960.5hPa
多年平均气温:18.3℃
多年极端最高气温:41.3℃
多年极端最低气温:-2.3℃
30年一遇最低气温:-1.9℃
多年平均相对湿度:82%
多年最小相对湿度:15%
多年平均水汽压:18.2hPa
多年年平均降雨量:1022.7mm
多年一日最大降雨量:160.5mm
多年年平均蒸发量:1098.6mm
4.3结构要求(对风机制造的基本要求)/系统配置要求
4.3.1风机机壳、进气室和进风口,应考虑到运输、安装及检修时的方便,并有利于检修时转子吊出。
4.3.2风机应带有必要的密封人孔门,以利于检查机内零部件情况。
4.3.3在机壳和进气室内部和外部均应采取有效的加强措施,以消除由于其刚性不足产生的振动。
序号
工况
ຫໍສະໝຸດ Baidu煤种
参数
TB工况
B-MCR工况
1
风机入口体积流量(m3/s)
331.5
282
2
风机入口阻力(Pa)
-3600
-3000
4
风机入口烟气温度(℃)
170
170
5
风机入口介质密度(kg/m3)
0.802
0.821
6
入口烟气含尘量(mg/Nm3)
≤60
≤60
7
系统计算总阻力(Pa)
4634
3862
说明:①TB(test block),此工况点的风量、风压为风机能力考核工况。
4.3.11风机在电机端无轴承座,而在叶轮端设一整体轴承座,该轴承座装在后导叶组件的中部,由专用工具拆装,主轴找正对中时由两端的膜片式联轴器实现。
4.3.12风机不采用水冷式,采用空冷。在进气箱最低点装设直径不小于DN50的放水管和阀门。
4.3.13为避免轴承箱由于温度和压力的升高而漏油,设有放气塞。
4.2.3在额定转速下,正常工作区域内,风机特性曲线的允许偏差,应限制在:
4.2.3.1在全压升所对应保证点的风量偏差:0~+2%
4.2.3.2在流量所对应的保证点的全压升偏差:0~+2%
4.2.3.3在保证点的全压升效率,不得有负偏差。
4.2.3.4轴功率偏差:≤+4%
4.2.4卖方应保证风机从满负荷至最小负荷(40%以下)的全部运行条件下,工作点均落在失速线的下方。工作点(B-MCR工况)对于失速线的偏离值为风机在该叶片角度下失速流量的10%以上。
4.4.1.3电动机的额定功率,不小于电动机所驱动设备长期连续运行所需的能力,其值至少大于最大的制动功率。
4.4.1.4电动机能在70~100%的额定电压和额定频率下启动,并加速所启动的设备。电动机保证在80%额定电压下平稳启动,且能在70%额定电压下自启动。电动机满载运行能承受电源快速切换过程而不损坏。
4.3.14风机的各个组件和部件,配备方便检修的吊耳或吊孔。
4.3.15风机主轴承箱、供油装置及其连接管道无油泄漏。
4.3.16风机有失速报警装置和振动监测装置。测振探头安装在机壳中分面上,反应轴承振动放大后的信号,后者同时实现轴承振动监测与喘振保护。
4.3.17风机机壳、进气室和扩压器等的所有焊缝检查合格,并满足风机焊接质量要求。
3.1.1.1锅炉型式:锅炉由法国STEIN公司制造,型式为W型火焰、亚临界参数、中间再热、强制循环、双拱炉膛、固态排渣、燃煤汽包炉。
3.1.1.2锅炉B-MCR蒸发量:1099.3t/h
3.1.1.3锅炉(B-MCR)燃煤量:152.87t/h
3.1.2制粉系统型式:每台炉配备两套中储式制粉系统、18台给粉机供36个煤粉燃烧器,每台给粉机供两个煤粉燃烧器。
国电官渡山电厂一期锅炉静电除尘器改造项目
引风机技术规范书
附件1 技术规范
1
1.1本规范书仅适用于国电官渡山电厂一期锅炉静电除尘器改造项目轴流式引风机设备,它提出了该设备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2本技术规范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要求作出详细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卖方应保证提供符合本技术规范和相关的国际、国内工业标准的优质产品。
4.3.21对于组装后整体发运的风机,保证做到使现场的安装工作量达到最小。安装时对风机转子、主轴承箱不再进行解体。
4.3.22膨胀节能承受烟道或连接设备运行时的振动,并能承受事故时发生的非正常角位移,接头和密封板不积灰。
4.3.23 风机机壳上设保温用的固定件。
4.3.24 引风机的材料和膨胀节充分考虑当锅炉尾部燃烧时,可能引起的超温(350℃)半小时。
4.3.25 风机主轴承采用原产德国FAG产品。4.4 配供的辅助设备要求
4.4.1 对电动机的基本要求
4.4.1.1电动机的设计与构造,必须与它所驱动设备的运行条件和维护要求一致,配套电机制造厂家为湘潭电机厂或上海电机厂产品。。
4.4.1.2当频率为额定,且电源电压与额定值的偏差不超过10%时,电动机能输出额定功率;当电压为额定,且电源频率与额定值的偏差不超过1%时,电动机能输出额定功率。当电压和频率同时变化,两者变化分别不超过5%和1%时,电动机能输出额定功率。
4.2.11风机及其辅助设备,应有良好的可控性能以及合理的运行操作方式、就地启停、调试和正常运行及事故情况下所必须的测量、控制、调节及保护等措施,以确保设备的安全经济运行。
4.2.12风机及其辅助设备(包括基础和支座在内),应能经受所在地区地震力的作用。在设计地震烈度级的地震作用下,设备均能承受并保持结构上的完整性。
4.3.18风机转子(包括叶片和叶轮)的焊接,均采用磁粉探伤及超声波探伤等无损探伤检查合格。
4.3.19 风机叶片采用锻造工艺,风机叶片采用模具热轧后机械加工成型,采用16MnR制作或等强度叶片。叶轮及后导叶易磨损区域喷涂镍基碳化钨等耐磨材料。
4.3.20设备和支撑的焊接,按DL5007—92<<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火力发电厂焊接篇)>>的要求进行。
4.3.8为便于主轴对中和拆装方便,风机主轴承箱应设计成整体结构,直接用螺栓与机壳结合。
4.3.9主轴承应设计成在风机壳体内一旦出现紊流工况时,应能承受全部附加推力而不发生故障,并要求当油系统事故而使风机机组转速惰走到零时的过程中,轴承不会损坏。
4.3.10风机主轴承采用滚动轴承,其正常工作温度不大于70℃,最高温度不超过90℃(90℃报警,100℃跳闸),每个轴承处设测温装置三点。每套轴承设双支铂热电阻3只,输出9个温度信号至就地仪表箱,买方可自行实现就地或远传显示及控制。
3.1.3冷却水
3.1.3.1 冷却水系统型式:闭式冷却水(水质为除盐水)
3.1.3.2冷却水设计温度:38℃(最高41℃)。
3.1.3.3冷却水设计压力: 0.4~0.7MPa(g)
3.2工程主要原始资料
3.2.1气象资料
由江津气象站多年实测资料分析统计。
多年平均气压:988.7hPa
多年最高气压:1017.9hPa
1.9卖方配套电动机应满足下列总的要求:
项目
功率等级
电压等级
绝缘等级
温升等级
型式
AC
200kW及以上
6kV
Class F
Class B
全封闭,外壳防护等级:IP44(室内);IP54(户外型)
200kW以下
0.38kV
DC
各类容量
0.22kV
3 设计和运行条件
3.1 系统概况和相关设备
3.1.1锅炉规范
1.3卖方如对本技术规范有偏差(无论多少或微小)都必须清楚地表示在本技术规范的“差异表”中。否则买方将认为卖方完全接受和同意本技术规范的要求。
1.4如买方有除本技术规范以外的其他要求,应以书面形式提出,经买卖双方讨论、确认后,载于本技术规范。
1.5本技术规范所引用的标准若与卖方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按较严格的标准执行。
4.4.1.8电动机有固定买方接地导线的合适装置。若采用螺栓连接,在金属垫片或是电动机的底座上,有足够数量的螺栓保证连接牢固,直径不小于12mm。
4.4.1.9电动机出线盒的方位,面对电动机的轴伸端,出线盒在左、右侧各设一个。接差动保护中性点CT箱采用落地式,与主接线盒同侧。
4.2.13风机的设计,应考虑到稳定工况和不稳定工况下的离心力、压力、热应力、地震力以及风机自重和隔声层重量的同时作用。
4.2.14卖方应对所提供设备进行消音和隔声处理,使其符合现行《工业企业噪声卫生标准》、《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及其它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距风机外壳1米处的噪声值不得大于85dB(A)。
4.2.8考虑到引风机叶轮可能被尘粒磨损,应采用可靠的防磨措施。在烟气含尘量≤200mg/Nm3的条件下,叶片寿命应不低于25000小时以上,锅炉启停时,允许含尘量大于200mg/Nm3。
4.2.9在全部运行条件下风机轴承的振动速度均方根值Vrms小于4.6mm/s。
4.2.10风机主轴承应能承受机壳内的紊流工况所引起的附加推力,并在长期运行时不发生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