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农村土地确权新政策-word范文 (4页)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细则word精品文档40页
山东省农村集体土地地籍调查及数据库建设技术细则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号)和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9〕60号)、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字〔2019〕103号)文件精神,为统一技术标准,规范工作程序,确保山东省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顺利进行,现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结合本省实际,制订本细则。
1 总则1.1 目的和任务1.1.1 按照土地总登记模式,全面完成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1.1.2 建立全省农村地籍管理信息系统。
依据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宅基地使用权调查成果,在完成土地登记工作的同时,同步建立起城乡一体的地籍管理信息系统。
1.2 依据1.2.1 法律法规l、《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主席令[2019]第62号)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主席令[2019]第28号)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主席令第72号)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256号)5、《土地登记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 40 号)6、《土地调查条例》(国务院令第518号)7、《土地调查条例实施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45号)8、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9、《山东省土地登记条例》(省人大常委会2002年11月22日)10、《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 17 号)11、《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国土籍字[1995]第26号)12、《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技术规定》(国土资发[2019]359号)1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号)1.2.2 技术规范1、《城镇地籍调查规程》(TD1001-93)2、《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TD/T 1014-2019)3、《城镇变更地籍调查实施细则(试行)》(国土籍字[2019]第36号)4、《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19)5、《城镇地籍数据库标准》(TD/T 1015-2019 )6、《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宗地代码编制规则(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9]57号)7、《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9〕60号)8.、《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切实维护农民权益的通知》(国土资发〔2019〕28号)9、《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使用权登记的发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9〕146号)10、《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国土资发〔2019〕234号)11、《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12、《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字〔2019〕103号)13、《山东省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14、《城市测量规范》(CJJ8-99)15、《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GB/T18314-2019)16、《国家三、四等水准测量规范》(GB12898-91)17、《全球导航卫星系统连续运行参考站网建设规范》(CH/T 2019—2019)1.3 工作范围和比例尺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是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等土地权利的确权登记发证,发证要覆盖到全部农村范围内的集体土地,包括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农用地和未利用地,不得遗漏。
【精编范文】农村宅基地确权超出面积新政策-推荐word版 (2页)
【精编范文】农村宅基地确权超出面积新政策-推荐word版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予以删除!
==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随意编辑修改! ==
农村宅基地确权超出面积新政策
继土地确权之后,农村宅基地确权也在广大农村如火如荼的开展。
下面是小编就针对农村宅基地确权超出面积这个问题进行有关政策解读。
农户需要明确的一点是:政策规定农村宅基地是一户一宅,并且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各地方政府规定的标准。
政策依据:
依据一:《土地管理法》中第六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依据二:《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切实维护农民权益的通知》要求严格宅基地面积标准。
要求各地要结合本地资源状况,按照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严格确定宅基地面积标准。
要充分发挥村自治组织依法管理宅基地的职能。
加强对农村宅基地申请利用的监管。
农民新申请的宅基地面积,必须控制在规定的标准内。
最后需要强调一点。
中国幅员辽阔,但各地数量和质量都不均衡,因此国家对于宅基地面积这块在之前并没有做统一标准。
农村土地确权具体细则范本
农村土地确权具体细则范本农村土地确权是指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农户的土地使用权确认为法律地位,明确土地的权属和使用权,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
为了帮助您了解农村土地确权的具体细则,以下是一份大致范本,供参考:一、土地确权的目的和基本原则1. 目的:土地确权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农民的土地权益,加强农村土地管理,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实现农村社会主义现代化。
2. 基本原则:土地确权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合理、依法依规、依靠群众、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二、土地确权的主体和范围1. 主体:土地确权的主体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
2. 范围:土地确权范围包括农田、林地、草地、水域等农村土地资源。
三、土地确权的程序和方法1. 确权程序a. 准备工作:组织相关调查研究,制定确权方案。
b. 权属确认:明确土地的权益归属,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
c. 使用权确认:确定土地的使用范围和使用期限,保障土地的稳定使用。
d. 公示和审核:组织公示,并进行审查、核实土地确权信息。
e. 签订确权协议:确权对象签订土地确权协议,明确双方的权益和义务。
f. 颁发确权证书:依法颁发土地确权证书,作为土地确权的法律凭证。
2. 确权方法a. 实地调查:通过对土地实地调查,确定土地的面积、位置、用途等信息。
b. 文书审查: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的相关证据和合同进行审查。
c. 群众参与: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听取相关农民的申诉和建议。
四、土地确权的权益保障和风险防范1. 权益保障a. 保障土地所有权:明确土地的所有权归属,保障土地权益。
b. 保障土地使用权:确定土地的使用范围和使用期限,确保农民的土地使用权。
c. 补偿安置:对于因土地确权导致的农民土地收缩或流转的,给予相应的补偿和安置。
d. 法律维权:建立健全农民土地权益保护的法律和监督机制。
2. 风险防范a. 防止滥用权力:严禁以任何形式滥用土地确权的权力,确保确权过程的公正、公平。
2019土地新政策
2019土地新政策引言:近年来,土地政策一直是我国的热门话题之一。
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管理已经成为发展的关键因素之一。
为了促进土地资源的高效利用和保护,中国政府近期出台了一系列的土地新政策。
本文将就2019年的土地新政策进行详细的解读和分析。
一、限制土地农用化政策为了保护农田资源,促进粮食安全,2019年土地新政策明确规定,在特定区域内禁止将农用地转为非农用途。
这一政策的出台主要是为了防止大量耕地流失,避免农业发展受到影响。
同时,土地农用化政策的实施也能够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的稳定。
二、推行城市土地增量控制政策为了控制城市土地供应的规模,促使各地合理规划土地利用,2019年土地新政策明确提出推行城市土地增量控制政策。
据此政策规定,各地要严格控制城市土地的供应,合理划定城市建设用地规模,并优先利用存量土地和闲置地进行城市建设。
这一政策的出台是为了避免城市土地过度开发和浪费,推动城市建设向高质量发展转变。
三、加大土地整治和复垦力度为了提高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益,促进生态环境的改善,2019年土地新政策明确提出加大土地整治和复垦力度。
根据此政策,各地应当加强土地整治工作,提高土地的综合利用水平,加强土壤污染的治理和修复工作,提高土地资源的质量和可持续利用性。
这一政策的出台将促进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保护生态环境,推动农业、工业和城市发展的协调性。
四、推进土地托管制度改革为了推动土地资源的流转和集约利用,2019年土地新政策明确规定推进土地托管制度改革。
此政策鼓励农民将土地托管给专业化农业经营主体,实现土地的集约化利用,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益。
通过改革土地托管制度,可以更好地发挥土地资源的潜力,推动农业现代化和农民收入的增加。
五、促进土地流转市场的发展为了进一步推动土地资源的有效流转,2019年土地新政策提出促进土地流转市场的发展。
据此政策规定,各地要建立健全土地流转市场,加强流转土地的登记和交易管理,提供更加便捷和透明的土地流转服务。
2019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规定
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明确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归属,保护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因进行土地登记和处理土地权属争议需要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应当按照尊重历史、注重现实、有利生产生活、维护社会稳定的原则依法进行。
第四条下列文书资料可以作为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依据:(一)当事人之间依法达成的协议;(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处理决定;(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调解书;(四)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五)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文件。
第五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依法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具体承办。
第二章土地所有权第一节国家土地所有权第六条国家依法征收的土地,确定为国家所有。
国家已依法征收,但由于建设项目停建、缓建等原因交由农民集体耕种的土地,仍确定为国家所有。
第七条解放初期接收、没收、征购的土地,以及依据建国初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等国家颁布的政策和法令,当时没有将所有权分配给农民的土地,确定为国家所有。
(以下简称《六十条》)第八条中国共产党八届十中全会通过的《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公布以前,全民所有制、城市集体所有制等单位使用的农民集体土地(包括农业合作化之前的个人土地),迄今没有退给农民集体的,确定为国家所有。
第九条《六十条》公布时起至1982年《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公布时止,全民所有制单位、城市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农民集体土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确定为国家所有:(一)签订过土地转移等有关协议的;(二)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使用的;(三)进行过一定补偿或者劳动力安置的;(四)农民集体馈赠的;(五)已购买原农民集体所有的地上建筑物的;(六)农民集体所有企事业单位转为全民所有制或者城市集体所有制单位的;(七)通过其他合法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
2019年江苏省土地确权政策.doc
2019年江苏省土地确权政策篇一:什么是土地确权,土地确权给农民带来了什么什么是土地确权,土地确权给农民带来了什么当下农村问题很多,单单说农村土地问题就是一大难题,如今,房地产行业不可避免的要与农村土地问题打交道,究竟什么是确权,确权的意义何在,可能很多人都还不是很清楚,现在就带大家了解一下。
确权完成后,农民将具体获得哪些实惠?土地稳定下来了,财产权利稳定下来了,对农民而言其风险也就降低了。
土地作为农民最基本最重要的生产资料,其之前的权属是不完整的、不确定的。
通过登记发证的方式把权利确定下来,实质上是对农民的一种保护。
经营权的不确定会直接导致经营行为的不确定,农民就不愿意在他的土地上进行生产周期比较长的大的投入。
而确权就是让农民吃了定心丸,可以放心大胆地进行农业投入。
第二个就是收益增加。
直接体现在土地流转的难度降低,费用增加,交易费用会降低。
也有利于土地流转由以前的“熟人社会流转”向“契约社会流转”过渡,有利于市场化,让土地流转进入更大的交易平台。
让一部分农民更安心地投入农业生产,同时把另一部分农民从农村解放出来。
确权还能彻底解决农户间因为地界问题产生的大量扯皮、纠纷。
土地的确权颁证会促进土地的流转,土地逐步流入、聚集到种植大户、种植能手的手中就会培育出一批家庭农场,这是以农户为主体的,同时也会催生出一批农业龙头企业开展经营。
权属关系的稳定,财产权利保护的完善,土地流转中契约交易行为的规范,降低了流转各方的风险,减少了流转过程中的模糊环节,增强了流转的稳定性,流转的周期也会更长一些,规模会更大一些,参与流转的覆盖面也会更广一些。
实际上我们土地流转的步伐远远落后于发达地区,其中一个关键原因就是家庭农场等受到了规模的制约,土地不能够顺畅获得,经营行为也会受到很大限制,风险也会提升。
确权工作等于是为这些产业主体的发展奠定了一个非常重要的基础和起点。
这其实也是在解决土地的细碎化问题,家户经济、细碎化都决定了我们以往的农业是一种“兼业化”农业,农民对农业发展的积极性不高。
中央土地确权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土地确权行为,维护土地权益,保障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土地确权,是指对土地所有权、使用权、承包经营权、地役权等权利的确认、登记和发证。
第三条土地确权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尊重历史、尊重现实;(二)公平、公正、公开;(三)保护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四)维护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
第四条国家实行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制度。
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由国务院土地管理部门负责。
第二章土地所有权确权第五条土地所有权的确权,应当以土地权属来源清楚、土地权属关系明确、土地权属证书齐全为依据。
第六条土地所有权的确权,应当遵循以下程序:(一)调查核实土地权属来源;(二)确认土地权属关系;(三)进行土地登记;(四)颁发土地所有权证书。
第七条土地所有权确权应当注意以下事项:(一)对土地权属来源不明确、土地权属关系复杂的,应当依法进行调查处理;(二)对土地权属争议,应当依法调解或者裁决;(三)对土地权属证书遗失、毁损的,应当依法予以补发。
第三章土地使用权确权第八条土地使用权的确权,应当以土地使用合同、协议、批准文件等法律依据为依据。
第九条土地使用权的确权,应当遵循以下程序:(一)调查核实土地使用权的法律依据;(二)确认土地使用权的范围、期限;(三)进行土地登记;(四)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第十条土地使用权确权应当注意以下事项:(一)对土地使用权的法律依据不明确、土地使用权范围不明确的,应当依法进行调查处理;(二)对土地使用权争议,应当依法调解或者裁决;(三)对土地使用权证书遗失、毁损的,应当依法予以补发。
第四章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第十一条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权,应当以承包合同、批准文件等法律依据为依据。
第十二条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应当遵循以下程序:(一)调查核实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依据;(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范围、期限;(三)进行土地登记;(四)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
2019年土地确权信访范文-范文模板 (10页)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土地确权信访范文篇一: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经验交流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经验交流我镇于201X年5月启动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争取于201X年年底全面结束。
此次确权工作的技术路线对我们来说既无经验可循,又缺乏专业技术人员。
但是我镇坚持边干边学,在干中学、在学中干,探索利用现代技术手段专业测绘的科学方法,积累工作经验,为确权工作打下基础。
5月至6月已有一个多月的时间,在这一个多月的确权工作中,我们总结了以下几点操作中的经验:一、组织领导是保障。
1、我镇成立了农村土地确权登记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府二楼办公室,具体负责确权登记工作的信息录入、上传下达、信息发布、数据汇总、录入建档、总结上报等工作。
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承担具体的工作任务,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合力推进。
2、各村也成立了专门的组织和工作机构,各村小组还组织了由3-4名懂政策、懂法律、对土地承包比较清楚的人成立了理事会,负责农户信息登记,承包地块指认等工作。
3、确定了分管领导和相关负责人为成员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依托镇村干部、农民代表和有关技术人员,构建起纵向贯彻落实、横向协调配合的组织领导工作体系,严格落实了干部责任,加大对确权登记先期试点工作的推进力度。
二、是群众参与是核心。
1、农民是确权登记的主体,充分调动农民积极性,让农民广泛参与确权登记工作,认真倾听农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公示确权登记程序和结果,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把群众认可和满意作为检验工作的最终标准。
2、从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开展以来,先后在村片村、村、村召开了试点工作动员和培训会议,会上对试点工作作了全面安排部署,并对参与试点工作的村干部、村民代表、村理事会成员等进行了多次业务集中培训,并由村干部组织每个村名小组召开组里的土地确权动员部署大会,使参与试点的工作人员扎实掌握了相关政策、法规、业务知识以及工作操作规程和技能,保证了工作按计划、按步骤顺利推进。
新一次土地确权法律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土地确权行为,维护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土地确权,是指对土地权属、使用权等进行认定和确认的活动。
第三条土地确权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 合法、公平、公正;2. 保护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3. 维护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4. 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第四条土地确权工作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章土地确权范围和条件第五条土地确权范围包括:1. 土地所有权确权;2. 土地使用权确权;3. 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4. 其他依法应当确权的土地权利。
第六条申请土地确权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 土地权属清晰;2. 土地权属主体合法;3. 土地用途符合国家规定;4. 土地权属证书齐全;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三章土地确权程序第七条土地确权程序分为申请、审核、公告、登记四个阶段。
第八条申请土地确权,应当提交以下材料:1. 土地确权申请书;2. 土地权属证明材料;3. 土地权属主体身份证明;4. 土地用途证明;5.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第九条土地管理部门收到申请后,应当进行审核,并在法定期限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第十条土地管理部门对申请材料审核无误的,应当公告拟确权结果,公告期不得少于三十日。
第十一条公告期满后,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土地管理部门应当登记发证。
第十二条土地确权过程中,当事人有权要求查阅、复制相关材料,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四章土地确权争议处理第十三条土地确权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或者诉讼。
第十四条土地管理部门应当设立土地确权争议调解机构,负责调解土地确权争议。
第十五条土地确权争议调解机构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第十六条仲裁机构应当依法公正仲裁,并作出仲裁裁决。
第十七条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18-2019-农村土地确权新政策-实用word文档 (4页)
2018-2019-农村土地确权新政策-实用word文档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予以删除!
==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随意编辑修改! ==
农村土地确权新政策
农村土地确权新政策,201X年的农村土地确权新政策有哪些内容发生了改变呢?下面是小编带来的关于农村土地确权新政策的最新消息,欢迎阅读!
农村土地确权新政策【1】
这8种情况宅基地将被回收
1:长期荒废、没有建筑物的宅基地
由于现在粮食作物价格不理想,种地已经不赚钱了,所以,很多农民选择了进城务工,有些已经在城里安家落户,家里破旧的房子坍塌了也没有休整,导致宅基地长期荒废,对于这种宅基地,国家会给予一定补偿进行回收。
2:一户多宅
“一户一宅”是农村土地确权的基本政策,所以对于一户多宅的农民,多余的宅基地会强制性进行回收。
回收的宅基地待重新规划时,经村集体讨论,会选择重新分配。
3:违章占据耕地的住房
近几年农村的“路路通”使得各个村庄都修了水泥路,导致很多住户不愿意再在胡同里居住,有条件的都在田间地头靠近水泥路的地方盖上了新房,对于这些占据耕地的建筑物,原则上不予确权。
4:取得城市户口的居民继承的宅基地。
2019年4月国土局对全国基本农田政策要点
准确把握永久基本农田划定的新要求
基本要求: 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按
照城市规模由大到小、空间布局从由近及 远、耕地质量由高到低的步骤顺序时序, 将优质耕地优先划入永久基本农田,将核 定的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及时落地到户、 上图入库。
一.准确把握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和划定工作的内涵 二.准确把握新时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的新特点 三.准确把握永久基本农田划定的新要求 四.准确把握与规划调整完善等工作的关系 五.准确把握永久基本农田划定的工作步骤和要求 六.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准确把握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和划定工作的内涵
(一)永久基本农田的概念
准确把握永久基本农田划定的工作步骤和要求
(二)明确工作步骤 3.论证核实 上级部门对各城市核实举证的情况进行论
证、审查,核定并下达城市周边、交通沿 线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任务
准确把握永久基本农田划定的工作步骤和要求
(二)明确工作步骤 4.制定方案 根据上级下达的划定任务,有关城市人民
政府组织国土资源、农业部门编制城市周 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方案,经同级人民政 府同意后,报上级国土资源、农业部门审 核
4.《基本农田保护条例》规定其他应当划 为和优先划为永久基本农田但尚未划入的 耕地。
准确把握永久基本农田划定的新要求
(一)规模上从大到小
从大城市到小城镇,由大到小、自上而下, 逐级推动。
从106个重点城市开始,其他城市由各省 (区、市)组织同步开展相关工作。
准确把握永久基本农田划定的新要求
(二)空间上由近及远
准确把握永久基本农田划定的工作步骤和要求
(三)时间要求 重点城市时间要求: 2019年底前,全面完成106个重点城市周 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 106个重点城市初步任务下达后,于2019 年5月底前将核实举证结果的报告和数据报 两部;下达后3个月内,城市周边永久基本 农田划定方案上报两部。
农村土地确权具体细则范文(二篇)
农村土地确权具体细则范文一、土地确权的目的和意义:农村土地确权是为了保障农民权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加强农村土地管理和利用,实现农村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
二、土地确权的对象:1. 农村居民的宅基地2. 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3. 农村承包经营权4. 农村其他集体土地三、土地确权的程序:1. 开展调研:农村土地确权工作在开展之前,需要组织专业人员对农村土地资源进行调查,了解土地利用情况和农民的权益情况。
2. 公示告知:在调研结束后,需要向农民公示土地确权方案,告知他们的权益和义务,并进行听取意见或异议的环节。
3. 登记核实:根据公示结果,对农民提出的异议进行核实,确保公平、公正的土地确权结果。
4. 发放证书:对确权结果无异议的农民发放土地确权证书,明确农民的土地权益。
5. 信息录入:将土地确权结果录入农村土地确权信息管理系统,做到信息互通、共享。
四、土地确权的原则:1. 公平公正:确保土地确权过程公开、公平、公正,不偏袒任何一方利益。
2. 依法行政:在土地确权过程中,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操作,确保合法权益的保护。
3. 尊重农民意愿:土地确权过程中,要尊重农民的意愿和知情权,听取农民的意见和建议。
4. 保护农民权益:土地确权的目的就是为了保障农民的权益,确保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
五、土地确权的保障措施:1. 制定专门的土地确权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和任务分工。
2. 加大对土地确权工作的宣传力度,让农民了解土地确权的意义和目标。
3. 建立健全土地确权的监督机制,对土地确权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4. 加强对土地确权人员的培训和专业素质提升,提高工作效率和水平。
以上所述即为农村土地确权的具体细则范文,供参考。
具体操作过程还需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进行具体规定和调整。
农村土地确权具体细则范文(二)农村土地确权是指为农村土地的权属问题进行明确,确保农民的土地权益得到保护和尊重的行为。
以下是农村土地确权的具体细则:1. 确认土地权属:通过调查和核实,确认农村土地的权属。
2019年201X年农村土地确权政策-推荐word版 (4页)
2019年201X年农村土地确权政策-推荐word版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予以删除!
==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随意编辑修改! ==
201X年农村土地确权政策
农村宅基地确权,意在给农民的利益上一层保障,201X年农村土地确权
政策具体是怎样,下面小编带来201X年农村土地确权政策相关文章,一起来
阅读了解下吧。
201X年农村土地确权政策【1】
农村宅基地确权和土地确权一样,关系到广大农民朋友的切身利益,确权
的意思就是归谁,也就是说这块土地归谁所有的意思。
农村宅基地确权,意在
给农民的利益上一层保障,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家庭成员户口变动以及成员
减少等因素的干扰,将导致一部分人在宅基地确权的时候可能会失去原本的房
屋所有权。
一、农民在农田上建房,而未经城建规划局的许可的属于违章建筑。
二、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
三、家庭成员又组建了新的家庭,另申请了别的宅基地。
四、除继承和分居立户外,农户一户宅基地超过一处以上的。
五、申请宅基地建房的时候没有登记的家庭成员。
六、将户口迁走的人,已经不是本村的成员。
七、因拆迁或原住宅依法被征收,已依法进行统一安置或补偿的。
八、村集体以外的人员(如城镇居民)购买的本村宅基地或建房,在确权时,合同当属无效。
2019年农村宅基地确权证-实用word文档 (5页)
2019年农村宅基地确权证-实用word文档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予以删除!
==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随意编辑修改! ==
农村宅基地确权证
办理农村宅基地确权证手续【1】
农村房屋确权颁证想必广大农民都耳熟能详了,很多人都知道如果没有宅
基地使用权证,那农民就麻烦了,就意味着你的房子是违法建筑,将来有可能
被拆除。
所以房屋确权是一件不容忽视的大事。
那么房屋确权的时候农民要做些什么呢?确权的流程是什么呢?农村宅基地
确权的步骤如下:
第一、由宅基地的使用权人,也就是现在在使用宅基地的人,领取由当地
的土地管理部门印发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申报登记表》,这个是一家的一个
宅基地只能填写一份,这就意味着,如果有两个以上宅基地的农民只能确权一
处宅基地。
第二、村民使用的宅基地还要当地村委会或者镇政府出具土地来源的证明,比如宅基地的审批手续,房屋的规划许可证等手续。
第三、当地的国土部门根据农民的申请,对农民自有的宅基地范围、界线、权属性质、用途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记录并经相邻各方认定,填写宅基地地
籍调查表,绘制宗地草图,为地籍测量作准备。
村里最近常见的测量队,他们主要负责对农民的宅基地界定位置。
第四、测量过程中,还要组织这块地的相邻地块的农民一起去现场指认各
自界限,并且在双方都认可的界限、界址点共同签名盖章。
2019年最新土地管理法全文(201X最新版本)-精选word文档 (19页)
2019年最新土地管理法全文(201X最新版本)-精选word文档 (19页)2019年最新土地管理法全文(最新版本)第一章总则为了加强土地管理,维护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本章节规定了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明确了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的土地使用权,以及国家对土地的征收、征用和有偿使用制度。
第二章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本章节规定了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明确了国家对土地的所有权代表和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以及国家对土地的用途管制制度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第三章土地的保护和开发利用本章节规定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明确了各级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全面规划,严格管理,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制止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
第四章土地的征收和补偿本章节规定了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明确了征收和补偿的程序和标准。
第五章土地的监督管理本章节规定了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负责全国土地的管理和监督工作,明确了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设置及其职责。
第六章法律责任本章节规定了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遵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义务,并有权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提出检举和控告,明确了违法行为的处罚和责任。
第七章附则本章节规定了在保护和开发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土地以及进行有关的科学研究等方面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政府给予奖励。
第八条规定城市市区土地属于国家所有,而农村和城市郊区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包括宅基地、自留地和自留山。
第九条规定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个人使用,但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履行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第十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经营和管理。
农村土地确权具体细则范文(4篇)
农村土地确权具体细则范文农村土地确权的具体细则范本可以参考以下内容:一、土地确权的目的和原则1.1 目的:确保土地权属清晰,加强土地管理,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
1.2 原则:公开、公正、公平、公认的原则;依法依规、科学合理的原则;人民利益、农民利益至上的原则。
二、土地确权的程序与方法2.1 确权区划:按照行政区划和自然边界划定确权区域,确保确权工作的连续性和完整性。
2.2 调查登记:对农村土地实施全面调查登记,包括土地面积、权属关系、土地用途等。
2.3 核实确认:通过现地核实和多方确认,对调查登记结果进行核实和确认。
2.4 数据录入:将调查登记和核实确认的数据录入土地确权信息系统,建立土地确权的数据库。
2.5 审批签发:由专门机构负责审核确权数据,对符合条件的土地确权申请进行审批签发确权证书。
2.6 公示公告:对已经审批签发的确权证书进行公示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2.7 产权调换:根据农民意愿和实际情况,对确权证书持有人和农村土地使用权人进行产权调换。
三、土地确权的依据和权利保障3.1 依据:土地法律法规、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有关文件和政策等。
3.2 权利保障:确权证书作为土地权属的有力证明,受到法律保护;确权证书持有人享有相应的权益和利益。
四、土地确权的管理与监督4.1 管理:成立专门的土地确权管理机构,负责土地确权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4.2 监督:建立监督机制,通过公示公告、投诉举报、随机抽查等方式对土地确权工作进行监督。
4.3 处罚: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保障土地确权工作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以上仅为农村土地确权的一般细则范本,具体实施还需根据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和政策要求进行调整。
对于农村土地确权工作,关键是要依法依规、公正公平地进行,确保土地权属清晰,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
农村土地确权具体细则范文(2)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农村土地确权政策的要求,制定农村土地确权具体细则如下:一、土地确权的范围1. 农村各类土地所有权的确权,包括耕地、林地、草地、水面等各类土地使用权的确权。
2019年土地确权协议-实用word文档 (14页)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土地确权协议篇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合同合同书项目名称:***市201X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建设项目甲方:乙方:签订日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项目工作量、工作内容和提交成果1、工作量***市**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约 23.67万亩。
2、工作内容①、查清承包地块面积和空间位置全面组织清理土地承包档案,对土地承包情况进行摸底调查。
以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为基础,以已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发放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和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为依据,因地制宜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权属调查勘测,查清承包地块面积、四至和空间位置。
②、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依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和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原则,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
在现有土地承包合同、证书的基础上,根据依法确认的承包地块、面积和空间位置等登记信息,抓紧建立。
③、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在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的基础上,适时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的换发工作,测绘单位应按照要求及时套打规范的经营权证和经营权证登记簿,市农委对原已颁发证书的地方,统一收回,以旧换新。
承包方无正当理由拒绝交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由原发证机关依法注销该证,并予以公告。
④、建立土地承包合同登记本在建立健全土地承包合同登记簿的基础上,适时开展土地承包合同书的换发工作,测绘单位应按照要求及时套打规范的合同本和合同副本,市农委对原已颁发土地承包合同本的地方,统一收回,以旧换新。
承包方无正当理由拒绝交回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本的,由发包方召开村民会议,宣布作废。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所得,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予以删除!
==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修改文字! ==
农村土地确权新政策
农村土地确权新政策,201X年的农村土地确权新政策有哪些内容发生了改变呢?下面是小编带来的关于农村土地确权新政策的最新消息,欢迎阅读!
农村土地确权新政策【1】
这8种情况宅基地将被回收
1:长期荒废、没有建筑物的宅基地
由于现在粮食作物价格不理想,种地已经不赚钱了,所以,很多农民选择了进城务工,有些已经在城里安家落户,家里破旧的房子坍塌了也没有休整,导致宅基地长期荒废,对于这种宅基地,国家会给予一定补偿进行回收。
2:一户多宅
“一户一宅”是农村土地确权的基本政策,所以对于一户多宅的农民,多余的宅基地会强制性进行回收。
回收的宅基地待重新规划时,经村集体讨论,会选择重新分配。
3:违章占据耕地的住房
近几年农村的“路路通”使得各个村庄都修了水泥路,导致很多住户不愿意再在胡同里居住,有条件的都在田间地头靠近水泥路的地方盖上了新房,对于这些占据耕地的建筑物,原则上不予确权。
4:取得城市户口的居民继承的宅基地
宅基地原则上属于村集体所有,并不是个人财产,个人只有使用权,对于已经取得城市户口的居民,无权继承农村的宅基地,只能继承宅基地上面的建筑物。
5:政府征用土地
对于政府因为修建公用设施而需要占用个人宅基地,经双方友好协商,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政府有权收回农户的宅基地使用权。
6:五保户留下的宅基地
这种宅基地由于没有合法的继承人,五保户去世后,由村集体收回,待重新规划时,重新分配使用权。
7:宅基地面积超出标准
每个地方对每户的宅基地使用面积都有着一定的标准,对于超出当地规定的使用面积,即使有建筑物,在对建筑物进行合理赔偿的基础上,国家有权对超出的面积进行回收。
8:违法购买的宅基地
宅基地不是私有财产,不得进行买卖,即使拥有合法的手续,也不得出售宅基地。
对于违反规定,私自交易的宅基地,有权进行回收。
农村土地确权新政策【2】
土地确权“总体上要确地到户”
对土地等资源性资产,要重点抓紧抓实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对非经营性资产,重点探索有利于提高公共服务能力的集体统一运营管理有效机制;对经营性资产,重点是明晰产权归属,将资产折股量化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发展多种形式的股份合作。
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监督和收益分配制度。
至于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一直备受瞩目。
文件再次强调三个前提: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
利益不受损。
分类实施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
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
落实集体所有权,就是落实“农民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属于本集体
成员集体所有”的法律规定,明确界定农民的集体成员权,明晰集体土地产权归属,实现集体产权主体清晰。
稳定农户承包权,就是要依法公正地将集体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落实到本集
体组织的每个农户。
放活土地经营权,就是允许承包农户将土地经营权依法自愿配置给有经营
意愿和经营能力的主体,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
农村土地确权新政策【3】
①土地确权到2018年底基本完成国家提出,确保到2018年底,除一些
少数民族及边疆地区外,基本完成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②农村“两权”抵押贷款试点进入正式实施阶段在北京市大兴区等232个试点县(市、区)行政区域,允许以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在天津市蓟
县等59个试点县(市、区)行政区域,允许以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均在
201X年12月31日前试行。
③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能抵押贷款具备处分权的两类农村集体
经营性建设用地可开展使用权抵押融资,落实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与国有
建设用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
适用范围是此前国家确定的15个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县(市、区)地区。
④进城农民“三权”将自愿有偿退出201X年年初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放宽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条件,探索进城落户农民对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
和集体收益分配权的依法自愿有偿退出机制。
现在,有的地区已经在试点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偿退出机制。
⑤“土十条”出台,让农村土地更好国务院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土十条”),提出十个具体举措,以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为重点,为土壤
污染防治工作任务划定了时间表。
⑥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直接申报承建高标准农田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
室发布《关于土地治理项目计划编报事宜的通知》,公布了201X年及以后年
度的土地治理项目计划编报事宜。
文件明确提出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直接申报承建高标准农田;亩均财政资金投入不超过1500元。
201X年新政策将带来怎样的变化?①土地确权完成后,再申请土地的难度上升众所周知,土地确权的目的是为了三权分置,明确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
和经营权,部分地区的农民已经拿到了土地承包经营许可证。
然而,现在全国大部分的农村地区土地资源都比较紧张,很少预留机动地,而且没有一定的流转机制,所以土地确权后,农民在未来一段时间内,申请到
土地的机会,因为②土地价值有望大幅提升依据最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农村
集体建设性用地将会与国有土地一样同等入市了,届时农村的集体土地的价值
将会有很大程度的提升,农民因此可能会获得更多的福利。
③退出宅基地补偿可能会有所提高现如今,随着越来越多的农民进城买房
落户,农村形成大量的空余或闲置宅基地,如果这些宅基地得不到合理利用,
就将会造成资源的浪费。
所以,随着201X年宅基地制度的改革,多个地方将会把鼓励农民自愿有
偿退出宅基地的政策落实到实处,同时提升退出农民的补偿金额。
以下文字仅用于测试排版效果, 请使用时删除!
当撩开窗的刹那,当推开门楣的倥偬,当抬头仰望天空时刻,秋阳光芒,总是令你防不胜防,把它光和热,幻化成清晰影子,将你打得,招架难熬,只有默默承受,从早到晚,变为它之囚徒,渴望于之脱逃。
但它还是温情脉脉,一早一晚,总会搅起微凉,让一丝丝风儿,轻轻吹拂,漫过肌肤,沁入骨髓,透进心灵,将凉之感觉和寓趣,成为相伴你欣慰舒朗。
在艳阳的秋高气爽,正以闲情逸致放飞畅想,思绪飘零,以平生芳华,一颦一笑,走出蜗居,到大自然里,旅游行走,穿街过巷,沟过河,感受秋的五彩缤纷,树木,植被,丛林,蒿草,河流,山川,田园,……一切只要人能寻觅处所,均可潇洒而去,而非徒走过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