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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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规范我店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加大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促进食品质量安全水平的提高,保障学生群体的人身健康和安全,构建和谐社会,根据省市局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的发展观,按照建设“和谐保定”的总体要求,全面履行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质量安全、卫生监管职责,有效预防、及时缓解、控制和消除食品质量安全风险,维护全县社会安定和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全县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范围
国家质检总局、省、市局已经发布预警的食品质量安全事件;市委、市政府领导做出批示或交办的重大食品质量安全事件;全店辖区内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因严重质量问题,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超过县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处置能力的食品质量安全事件;全县辖区内发生的重大食品质量安全事件等,其产生危害范围跨越县级行政辖区,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食品质量安全事件;县辖区外已经发生的,有可能波及或已经波及县内的食品质量安全事件。
三、组织体系
(一)县局食品安全突发事件领导小组统一全县食品质量安全发事件快速反应工作的总体部署和全面指挥,掌握全县食品质量安全形势,做出重大决定,制定有效对策,适时发布通告,对所需的资源进行总体协调和保障。
(二)县局食品安全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
县局食品安全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局食品股,在县局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食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快速反应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三)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切实履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能,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减少食品安全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
2、统一领导,各负其责。食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在市局和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负责辖区内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3、快速反应,长效监管。针对突发性的食品安全事件,迅速组织,及时应对,切实减少危害。同时,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产生的原因进行科学分析,举一反三,有针对性地制定长效监管措施,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五、分析预警
1、信息收集
指定专门人员负责收集在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执法检查、巡查、抽查、产品质量检验等工作中发现的,以及相关部门通报的媒体报道的、社会舆论及消费者举报、投诉的、有关国家、省已经采取措施的食品质量安全信息。
2、检验监测
组织质检机构对食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和突发性食品质量安全事件涉及的产品进行监督抽样,对相关项目进行检验,快速出具检验报告,为风险信息和突发性食品质量安全事件判定、处理提供科学依据。
3、分析评估
收到食品安全突发事件信息后,食品安全突发事件领导小组结合检验监测结论,对突发事件的危害、影响范围、发展趋势等进行分析论证,形成评估结论,并根据其性质、严重程
度、可控制性和影响范围的因素,把食品安全风险预警警报分为三级:红色、橙色、黄色警报,向全县发布食品安全风险预警并启动快速反应。
六、快速反应
(一)调查评估
在市局发布食品安全风险预警后,要针对预警中提到的食品质量安全问题,尽快组织对本辖区的相关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调查摸底,全面掌握辖区内有关生产加工企业数量、分布、生产规模、企业生产条件、原材料来源、产品市场流向等信息,根据掌握的信息、科学评估预警中涉及的食品质量安全生产问题在本辖区范围内的危害程度,并尽快上报调查评估结果。
(二)现场控制
发生突发性的食品质量安全事件,食品安全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应立即启动应急程序,迅速做出决定,提出要求,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并及时向县政府和市局报告,迅速组织质检机构对风险产品的相关项目进行监测、检验,快速准确出具检验报告,为食品质量安全事件的判定、处理提供科学依据。执法人员迅速开展质量技术监督执法工作,对有关企业进行有效控制,查封相关物品,追查已销售的问题食品,对生产加工企业依法采取责令停止生产、停止销售、责令召回等措施,对事件发生原因进行深入调查。(三)执法检查
发生突发性的食品质量安全事件,要积极组织对辖区内可能存在问题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拉网式执法检查,尽快进行调查摸底,查清底数,掌握辖区内有关生产加工企业数量、分布、生产规模、生产条件等信息,并详细调查问题食品的生产情况、销售情况,查清风险产品的市场流向及主要原材料来源,对检查中出现的问题食品,要立即查封,对有关生产企
业依法采取责令停止生产、停止销售、责令召回等措施,及时有效地遏制危害进一步发生,并将收集情况及时上报市局和县政府。
(四)分析检验
市局发布食品安全风险预警后,在组织做好本辖区各项快速反应工作的同时,要及时组织相关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对预警涉及食品的相关项目进行检验,对危害程度进行进一步分析,对事件风险程度做出进一步的评估,并及时上报市局,为市局对事件的进一步判定、处理提供科学依据。
(五)信息发布
及时准确的发布相关信息,提醒消费者、企业采取有效措施规避风险,预防危害,消除社会恐慌心理,维护社会稳定。
(六)预警解除
在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或预警的食品安全问题得到缓解、控制,食品质量安全问题对人民群众安全和健康的威胁已经消除,及时向社会发布风险预警解除通报。风险预警解除和突发事件处理结束生,要做好应对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分析和总结工作,以便为今后对类似事件的防范和处置提供借鉴。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以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加强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快速反应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对于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局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周密部署,必要时要亲临现场指挥协调。
(二)信息收集,常备不懈。在工作中应当注意收集执法检查,巡查、抽查中发现的,以及相关部门通报的、媒体报道的、有关上级已经采取措施的食品质量安全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