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寿保险理论与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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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寿保险公司 《人寿保险理论与实务》ppt课件

人寿保险公司 《人寿保险理论与实务》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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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人寿保险合同客体 合同客体是指合同条款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所指向的对象 保险合同客体是保险合同中权利和义务所
指向的对象 保险合同客体即保险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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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人寿保险合同内容(一)
寿险合同的构成: 投保单、体检报告书、健康告知书、保险单、 保险条款、声明、批注、批单、复效申请 书等
寿险合同的内容主要是指寿险合同条款和 保险单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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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人寿保险合同常见条款(十二)
八、自杀条款 这一条款规定:
被保险人在两年内自杀,保险人不负保险 责任,只退还投保人所缴的保险费,但被 保险人两年后自杀,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 按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 “自杀”的含义 规定此条款的理由 《见保险法第四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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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人寿保险合同常见条款(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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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人寿保险合同常见条款(十) 七、年龄误告条款 这一条款规定:
投保人申报被保险人年龄不实时,应区别情 况采取不同方式予以处理 《见保险法第三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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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人寿保险合同常见条款(十一)
第三十二条 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
合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的,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并在扣 除手续费后,向投保人退还保险费。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 过2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但投保人故意不真实申 报被保险人年龄构成保险欺诈的除外。 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投保人支付的保 险费少于应付保险费的,保险人有权更正并要求投保人补 交保险费,或者在给付保险金时按照实付保险费与应付保 险费的比例支付。 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投保人实付保险 费多于应付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将多收的保险费退还投 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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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人寿保险合同主体(三)

《保险理论与实务》课程标准

《保险理论与实务》课程标准

《保险理论与实务》课程标准一、课程名称保险理论与实务二、适用专业本课程标准适用金融管理专业、投资理财专业三、课程性质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对保险的基本问题和基本观点有比较全面的认识,掌握保险的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论,对风险投资、风险意识、风险保障等有一个比较全面的了解,培养学生应用相关理论与方法分析、解决保险领域实际问题的能力,使学生具备从事保险行业相关职业的职业资格、职业能力与职业素养,使学生具备从事保险销售、简单承保与理赔、保险客户服务等的相关能力,并为后续工学交替、顶岗实习夯实基础。

四、教学目标专业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本专业培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理想信念坚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一定的科学文化水平,具有良好的人文素养、职业道德、创新精神和工匠精神,具有较强的职业能力、就业能力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掌握银行柜台业务、金融营销、证券投资等专业知识和技术技能,面向银行、证券、保险、基金等行业的职业群或岗位群,能够从事银行、证券、保险等工作的“厚德、励志、博学、创新”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本课程教学目标是通过该课程的学习,通过本课程教学,使学生具备从事保险业务工作所必需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即“入门”;帮助学生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为从事保险工作打下基础,并注重渗透思想教育,加强学生的保险职业道德观念。

(一)知识目标1.准确把握保险的基础理论知识,熟悉保险市场运作基本规则;2.掌握运用保险的基本原则分析和解决保险实务中碰到的问题;3.重点掌握保险合同的内容及保险合同的建立、变更与消灭;4.能够从事保险的经营管理工作。

(二)能力目标1.熟悉了解保险的基本原理,熟悉保险实务运作过程;2.重点保险各环节业务的实际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提高业务操作技能水平;3.能够从事保险的营销、内外勤、培训等相关工作。

4.掌握保险经营与管理的相关知识,具备一定的经营决策能力。

(三)素质目标(人文素质目标)1.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富强、民主、文明(待人接物)、和谐,自由、平等、公正(理赔核保程序等)、法治,爱国、敬业(热爱本职工作)、诚信(投保的告知义务等)、友善(待人接物等))2.遵法守纪(不偷不拿廉洁奉公、规章制度、操作流程和规范等)、诚实守信(告知、保证等)、尊重生命(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的联系与区别等)、热爱劳动,履行道德标准和行为规范,具有社会责任感和社会参与意识。

人寿保险学理论与实践探究

人寿保险学理论与实践探究

人寿保险学理论与实践探究导言:人寿保险作为一种重要的金融工具,旨在为个人提供风险保障和资金积累。

本文将探究人寿保险学的理论基础以及其在实践中的应用。

一、人寿保险学的理论基础1.1 风险与保险风险是人类生活中普遍存在的不确定因素,而保险作为一种交换机制,能够为个人提供风险保障和经济安全感。

保险理论探究了风险的本质、分类及保险的原理和功能。

1.2 人寿保险学的内容人寿保险学是保险学的一个重要分支,主要研究人寿保险合同的原理和实践应用。

其内容包括人寿保险的基本原理、保险公司的经营模式、保险产品设计、风险评估与管理等方面。

1.3 人寿保险学的理论框架人寿保险学的理论框架包括风险管理理论、保险市场理论、保费定价理论和保险公司经营理论等。

这些理论为人寿保险业的管理和发展提供了指导和支持。

二、人寿保险实践的探究2.1 人寿保险产品设计人寿保险产品设计是实践中的重要环节。

保险公司根据市场需求和风险评估结果设计具有吸引力的产品,如寿险、年金险、医疗险等。

产品设计需要充分考虑客户需求和利益,以及风险管理和产品可持续性。

2.2 风险评估与管理人寿保险公司需要对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寿命预期等进行风险评估。

通过科学的统计方法和精确的数据分析,保险公司能够更准确地估计风险,从而做出合理的保费定价和赔付策略。

2.3 保险公司的经营模式人寿保险公司的经营模式包括传统型、直销型和创新型等形式。

传统型模式主要依赖保险代理人和经纪人渠道,直销型模式通过电商和电话销售等方式直接面向客户,创新型模式则利用科技手段提供更为便捷的服务。

2.4 人寿保险市场的发展人寿保险市场的发展与经济、社会和政策环境密切相关。

随着人口老龄化和收入水平提高,人寿保险市场呈现增长趋势。

政府的政策支持和监管也对人寿保险业的发展起到重要作用。

结论:人寿保险学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究对于保险行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深入研究人寿保险的原理和应用,可以推动保险市场的健康发展,提高人们的保险意识和风险管理能力。

保险理论与实务名词解释(1)

保险理论与实务名词解释(1)

保险理论与实务名词解释(1)保险理论与实务名词解释1)可保风险:是指可被保险公司接受的风险,或可以向保险公司转嫁的风险。

2)纯粹风险:指那些只有损失机会而无获利可能的风险。

3)投机风险:指那些既有损失机会,又有获利可能的风险。

4)重复保险:是投保人对同一保险标的、同一保险利益、同一保险事故同时分别向两个以上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其保险金额之和超过保险价值的保险。

5)再保险:是一方保险人将原承保的部分或全部保险业务转让给另一方承担的保险,即对保险人的保险,又称分保。

6)保险深度:是保费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

保险深度=保费收入÷国内生产总值7)保险密度:是指按全国人口计算的平均保费额。

保险密度=保费收入÷人口总数8)共同海损:指载货的船舶在海上遭遇灾害事故,危害船货等各方的共同安全,为解除威胁,维护船货安全,使航程得以继续完成,由船方有意识地、合理地采取措施,造成某些特殊损失和支付特殊额外费用的行为。

9)单独海损:指除共同海损以外的部分损失,这种损失只与单独利益方有关,不涉及其他货主或船方,损失仅由受损者单独负担。

10)可保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投保标的所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

11)近因:指引起保险标的损失的最直接、最有效、起决定性作用的原因。

12)代位追偿:又称代位求偿或代位请求,是指在财产保险中,当保险标的发生了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造成损失时,根据法律或合同,第三者需要对保险事故引起的保险标的的损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向被保险人履行了损失赔偿责任之后,在其已赔偿的金额限度内,有权站在被保险人的地位向第三者索赔,即代位被保险人向第三者进行追偿。

13)保险委付:是指保险标的发生推定全损时,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将保险标的的一切权益转移给保险人,而请求保险人按保险金额全数赔付的行为。

14)定额给付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在保险合同中约定,只要保险事故发生,保险人就按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而不必考虑被保险人有无经济损失以及损失金额。

团队人身保险 《人寿保险理论与实务》ppt课件

团队人身保险 《人寿保险理论与实务》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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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团体人身保险理赔(二)
二、团体健康保险理赔
团体健康保险理赔的基本流程
——确认索赔资格和损失证明
——确定合理费用金额
——计算总体给付水平
——核定净赔付水平
团体健康保险理赔的注意事项
——历史理赔数据
——管理医疗
——实验性程序
——组合和分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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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团体人身保险理赔(三)
——索赔处理系统 ——编码和分拆 三、团体意外伤害保险理赔
第五节 团体人身保险核保(二)
团体人身保险核保目标
——共性目标 ——特性目标 ✓ 实现对团体保险的合理定价 ✓ 增强保险公司的竞争力 ✓ 扩大保险公司的业务数量和规模 ✓ 提高保险公司的获利能力 团体人身保险核保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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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团体人身保险核保(三)
团体人身保险核保分类
——按照业务性质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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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团体健康保险(一)
团体健康保险是指以团体或其雇主作为投保人, 同保险人签订保险合同,以其所属员工作为被保 险人(包含团体中的退休员工),约定由团体雇 主独自交付保险费,或由雇主与团体员工分担保 险费,当被保险人因疾病或分娩住院时,由保险 人负责给付其住院期间的治疗费用、住院费用、 看护费用,以及在被保险人由于疾病或分娩致残 疾时,由保险人负责给付残疾保险金的团体保险。
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是指以团体方式投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 险,即一个团体内的全部或大部分成员集体向保险公司办 理投保手续,以一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保单承保的意外伤害保险
其保险责任、给付方式均与个人投保的意外伤害保险相同 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具有团体保险的全部特征,属于1年期
的定期保险 团体意外伤害保险还可以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与人寿保险、健康保险相比,意外伤害保险最有条件、最

第八章 人寿保险营销《人身保险理论与实务》PPT课件

第八章  人寿保险营销《人身保险理论与实务》PPT课件

8、告辞的技巧 无论是成交还是不成交,都必须做好告辞的准
备。只有分手分得好,才能为下一次接近客户
或可能的买主打好基础。因此,不能小看了告 辞的技巧,它也是达成良好沟通的重要一步。
对于成交后的告辞,要做到:(1)表示感谢。 (2)表明售后服务刚刚开始。(3)找准时机 离去。
对于未成交后的告辞,要做到:(1)请求指 点。(2)请求转介绍。
6、促成的技巧 营销的最终目标就是要促成交易,但促成交易和签 约并不是保险商品营销的终点,充其量也只是营销 的中点。因此,保险营销员应把促成看成是售后服 务的开始、是销售构成的延伸。要想达到促成交易, 营销员必须要有一定的心理准备,与客户达成良好 的沟通。 7、倾听的技巧 作为一名保险营销员,不仅要善于推销商品,而且 还要善于倾听,当个好的听众。有效的聆听可以带 来许多的业绩,因为你可以从聆听中学到很多,也 能了解很多你希望得到的信息。在倾听中要做到: 全神贯注、适时反应、不做争辩、要有耐心。
人身保险商品的特点也决定了保险商品营销 是以人为出发点并以人为中心的营销活动。
提高服务质量做到人性化营销必须做到以员 工为本,以顾客为本
三、人身保险营销的意义
(一)保险营销的作用。 1、以卓有成效的运行机制,有效地形成保 险供给与需求的平衡,解决保险商品生产与 消费的各种分离、差异和矛盾,使得保险商 品生产者方面各种不同的供给与投保人各种 不同的需求与欲望相适应,具体地实现保险 生产与消费的同意。
帮助及鼓励准客户做出购买决定,并协助完成
相关的投报手续,是推销的目的。例如,业务员在 解释完建议书后,问客户“这样的保费还可以吧” 或“这是为您而设计的,来请您在这里签字。您是 交现金还是支票?”等。 (7)售后服务
好的售后服务,能加强客户对人身保险的认同, 加深对业务员的信任,并会给你带来更多的客户。

人寿保险理论与实务教学全套课件1

人寿保险理论与实务教学全套课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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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死亡保险(二)
(二)定期死亡保险的特点 保险期限较长 保险费率低廉 纯保障性,无储蓄利益 具有财产保险的共担性 保障他人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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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死亡保险(三)
(三)定期死亡保险的性质 可续保性 可转换权 重新投保 保费豁免与转换权的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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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死亡保险(四)
(四)定期死亡保险的种类 普通定期寿险 可转换及自动续期定期寿险 家庭收入保障保险 保额递减定期寿险 保额递增定期寿险 其他模式定期寿险(如以被保险人平均余命为保
(标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 非寿险业务
信用保险 信用与保证 保 险业 务 保证保险
(标的:信用风险)
保险业务
健康保险业务 人身保险业务
意外伤害保险业务
(标的:人的身体) (标的:人的身体)
人寿保险 业务
死亡保险 生存保险 两全保险 年金保险
(标的:人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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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额投保
超额投保,是不定值保险的一种情形,即保 险金额超过保险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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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损失 保险业务
普通财产保险(企财、家财、利润损失险)(标的:
货物运输保险(国内、海洋)
财产及
运输工具保险(车、船、飞机)
有关
工程保险(建、安、机器损环险)
利益)
农业保险(种植业、养殖业)
特种财产保险(航天、核电站、海上石油开发等)
财产保险业务
责任保险 业务
公众责任保险 雇主责任保险 产品责任保险 职业责任保险
若受抚养者将这笔保险金存入银行或作其他投资,且 年度投资收益率为5%,则这笔保险金每年的投资收 益额为230 000元(460 000×5%=230 000元)。
再考虑460 000元投资本金的使用,受抚养者所获得 的年度净收入不会低于预期净收入(30 000元)。

寿险公司经营(二)《人寿保险理论与实务》ppt课件

寿险公司经营(二)《人寿保险理论与实务》ppt课件
第一节 人寿保险分保(一)
一、人寿保险分保作用 分散风险,减少损失 降低成本,提高竞争力 扩大承保范围,提高资本积累速度 提高保险公司经营管理水平 二、人寿保险分保运用 分保安排方法 ——风险保费分保 ——共同保险 ——修正共同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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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人寿保险分保(二)
分保条件
——自留额 ——分保金额 ——分保佣金 三、人寿保险分保业务处理 分保步骤 ——计算风险保额 ——确定自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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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人寿保险核赔(五)
调查 理算 ——给付理算 ——拒付理算 ——豁免保费理算 ——理算注意事项 复核、审批 结案、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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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寿险公司客户服务(一)
一、客户与客户服务 客户 客户服务 客户服务重要性 ——培育长期的忠诚客户 ——吸引新客户 ——使保险公司和产品在竞争中独树一帜 ——提高管理效率 ——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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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寿险公司客户服务(二)
二、客户服务特点 无形性 差异性 不可控性 复杂性 可分割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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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寿险公司客户服务(三)
三、客户服务提供者 客户服务代表 保险代理人 核保人 理赔代表 行政辅助员 四、客户服务类型 全过程服务 全方位服务 个性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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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寿险公司主要财务活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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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人寿保险核赔(二)
寿险核赔的特点 ——保险金给付的确定性 ——寿险核赔不适用损失补偿原则 ——寿险核赔不适用比例分摊原则 ——寿险核赔不适用代位追偿原则 ——寿险核赔时,保险人不承担被保险人或受益人防
止或减少损失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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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人寿保险核赔(三)
影响寿险核赔的主要因素 ——保险事故 ——保险合同 ——保险法规、法院、社会大众、被保险人或受益人
一、寿险公司财务管理概述

人寿保险的理论与实践,从公式总结探讨保费计算方法

人寿保险的理论与实践,从公式总结探讨保费计算方法

人寿保险的理论与实践,从公式总结探讨保费计算方法。

一、人寿保险的理论人寿保险的理论包括基本概念、基本原理、保险责任、保险合同等。

其中,保险责任是人寿保险理论的核心,通常指在约定的限制条件下,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承担一定的保险金责任。

人寿保险的保险责任主要有死亡保险责任和生存保险责任。

死亡保险责任是指在被保险人死亡的情况下,由保险人向受益人支付保险金的责任。

生存保险责任是指在被保险人健在时,由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支付给付金的责任。

人寿保险的保险责任是以合同形式确定的,通常由保单来具体确认。

在人寿保险理论中,人寿保险的基本原则主要有互助、共济和相互利益。

互助是人寿保险基本原则的核心,是指在被保险人和保险人之间互相合作、相互支持,实现共同利益的原则。

共济是指保险人根据团体互助的原则,组织团体险,实现共同,共赢的原则。

相互利益是指被保险人和保险人之间的利益是相互依存和相互促进的关系,实现共同利益的原则。

二、保费计算方法人寿保险的保费计算方法主要有目标保费计算方法、保费平均年龄计算方法、保费准备金计算方法、预交保费计算方法等。

1.目标保费计算方法目标保费计算方法是指在估计被保险人生命的期望价值和提供保险覆盖的支出之间进行比较,以确定保险费率的方法。

其中,期望价值是指对于每个被保险人,根据相关信息和统计模型计算出预期的保单价值。

当每个被保险人生命终止时,假设保险人必须赔付的保险金额和现在价值大于被保险人生命的期望价值时,保险人应该收取目标保费。

2.保费平均年龄计算方法保费平均年龄计算方法是指将被保险人的年龄与支付的保费相乘,并将结果平均分配到保险期间的每一年。

它是一种常用的保费计算方法,主要适用于单项人寿保险计算。

3.保费准备金计算方法保费准备金计算方法是指在保单有效期内,以保险金额、保额和分红为基础,结合被保险人的风险因素、风险类别等制定的计算方法。

准备金是指一定时期内从保险进入的保费中,保留用于支付纠纷或未来保险赔付的一部分资金。

第四章 人寿保险 《人身保险理论与实务》PPT课件

第四章  人寿保险  《人身保险理论与实务》PPT课件
(2)年金保险按年金给付是否有保证可分为有保证年金保险 和无保证年金保险 (3)年金保险按年金给付开始期的不同可分为即期年金保险 和延期年金保险 (4)年金保险按被保险人的人数可分为个人年金保险、联合 生存者年金保险、联合和最后生存者这年金保险 (5)年金保险按年金金 人寿保险
4.1
人寿保险的概念
一、定义
人寿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的生命或寿命为保险标的,以被保险 人死亡或生存为保险金给付条件的人身保险业务。
1、人寿保险的保险金给付条件:生存和死亡 2、人寿保险的保险责任:合同约定事件
约定事件: 包括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疾病、衰老等引起的被保险人死亡 和残废,被保险人生存而发生的教育、养老、生育、投资等事 件。
4.3 现代人寿保险 现代人寿保险是在传统寿险产品基础上的创新,又称 为创新型人寿保险,是保险公司为了适应新的保险需 求,增加保险产品的竞争力结合电子信息技术的进步, 开发出一系列新型的寿险品种,以克服通货膨胀和利 差损的影响。较为常见的有分红保险、变额寿险、万 能寿险等。
4.3.1分红保险 1)分红保险 分红保险又称利益分配保险,是指签订保险合同的双方事先 在合同中约定当投保人所购险种的经营出现盈利时,保单所 有人享有红利的分配权。这是一种保险人约定将每期盈利的 一部分分配给被保险人的人身保险产品。 2)分红保险的特点 (1)具有风险保障和投资理财双重功能
4.1.2人寿保险的分类 1)按保险事故分类为死亡保险、生存保险、两全 保险 2)按保险金给付方式分类为一次性给付的人寿保 险和分期给付的人寿保险 3)按缴费方式不同分类为趸缴保费的人寿保险和 分期缴费的人寿保险 4)按被保险人的数量分类为个人人寿保险、团体 人寿保险和联合人寿保险 5)按保险单是否分红分类为分红保险和不分红保 险

人寿保险理论与实务课程设计

人寿保险理论与实务课程设计

人寿保险理论与实务课程设计一、前言人寿保险作为保险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民生命财产保障的重要方式之一。

本课程旨在通过掌握人寿保险的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经验,让学生对人寿保险产品和服务有更深入的了解,具备较为全面的人寿保险业务能力。

二、课程目标1.掌握人寿保险的基本概念和理论知识;2.学习人寿保险产品的设计、销售和服务;3.熟悉人寿保险市场的现状和未来发展趋势;4.了解人寿保险行业的监管政策和法律法规;5.具备一定的保险业务操作能力。

三、课程大纲1. 人寿保险基础知识•人寿保险的定义、分类和特征;•人寿保险的历史演变和现状;•人寿保险的基本原理和基本功能。

2. 人寿保险产品设计•人寿保险产品的种类和特点;•人寿保险产品的设计原则和方法;•人寿保险产品的风险评估和定价。

3. 人寿保险销售与服务•人寿保险销售的渠道和方式;•人寿保险销售的技巧和方法;•人寿保险服务的管理和提升。

4. 人寿保险市场与竞争•人寿保险市场的规模和结构;•人寿保险市场的发展趋势和机遇;•人寿保险业的主要竞争对手和竞争策略。

5. 人寿保险法律法规与监管•人寿保险法律法规的概述;•人寿保险业的监管机构和监管政策;•人寿保险业的风险管理和合规经营。

6. 保险业务操作与风险控制•保险业务操作的流程和规范;•保险业务中的风险控制和风险管理;•保险业务的理赔处理和风险防范。

四、教学方法该课程主要采用讲授与案例教学相结合的方式。

由专业教师讲解人寿保险的基本理论和知识,并结合实际案例进行分析和讨论,在实践中培养学生的业务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

五、课程评估该课程的考核方式包括学习小组的讨论和汇报、个人课堂演讲、课程作业和期末考试等环节。

学生需要在各个考核环节中表现出较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才能获得比较好的成绩。

六、总结人寿保险是一门重要的保险学科,对于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

本课程旨在培养学生对人寿保险业务的理论和实践能力,并为其将来从事保险业务或相关行业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人寿保险理论与实务

人寿保险理论与实务

保单红利的主要来源: 死差益 利差益 费差益
红利分配的主要方式: 百分比分红法 三元素分红法 经验保费分红法 资产份额分红法 责任准备金比例分红法 增额保险金分红法
分红保险种类: 两全型分红保险 终身型分红保险 年金型分红保险
投资连结保险的特点:
一、运作过程透明 二、投资管理模式独特 三、死亡保险金额构成特殊 四、保费缴付特殊 五、费用收取的多样性
人寿保险理论与实务
课程大纲
保险数理基础知识
保险费率厘定的基本原则
人寿保险费计算原理
人寿保险责任准备金计算原理保险数理基础知识新型人寿保险分类:
一、分红保险 二、投资连结保险 三、万能保险
分红保险的特点:
一、投保人享受经营成果 二、投保人分担投资风险 三、投保人享有保险保障 四、精算假设比较保守 五、保险给付、退保金中含有红利 六、红利领取方式多样性 七、保险经营公开透明
投资连结保险的种类:
投资连结保险的投资单位定价原 理:
万能保险的主要特点: 一、经营的透明性 二、缴费的灵活性 三、死亡给付模式的特殊性 四、结算利率的特殊性 五、费用收取的特殊性
万能保险的种类:
万能保险的定价原理:
万能保险与分红保险、投资连结保险的比较
年金保险
人寿保险合同
人寿保险合同与财产险合同比较主要特点: 一、给付型合同 二、双务性合同 三、诺成性合同 四、储蓄性合同 五、长期性合同
人寿保险合同主体: 一、人寿保险合同当事人 二、人寿保险合同关系人 三、人寿保险合同辅助人

第四章 人寿保险《人身保险理论与实务》PPT课件

第四章  人寿保险《人身保险理论与实务》PPT课件
(1)定期年金。
定期年金是指保险人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被保险人生存的话, 按期给付约定的年金额。若期限届满或被保险人在约定的期限 内死亡,则保险人停止给付(以两者先发生的日期为准)。
(2)终身年金。
终身年金的给付没有期限的规定,保险人给付年金额至被保险 人死亡时为止。
2.根据年金给付是否有保证可分为有保证年金和无保证年金
•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及由此引起的疾病。
上述各款情形发生时,本合同终止。投保人已缴足二年以 上保险费的,本公司退还本合同现金价值;投保人未缴足 二年保险费的,本公司在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
三、保险期间
保险期间分5年、10年、15年、20年四种,投保人可选择其 中一种作为本险种保险期间,但保险期满时被保险人的年 龄不得超过70周岁。
第四章 人寿保险
第一节 人寿保险的概述
一、人寿保险的概念
人寿保险是以被保险人的身体和寿命为保险标 的,以被保险人死亡或生存为保险事故的人身保 险业务。人寿保险的基本内容是:投保人向保险 人缴纳一定量的保险费,当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 内死亡或生存到一定年龄时,保险人向被保险人 或其受益人给付约定的保险金。
简易人寿保险是两全性质的人寿保险,具有保障性和 储蓄性双重作用。简易人寿保险有下列特点:
1.不要求被保险人体检。
这是为了充分体现投保此险种的方便性,但并不是说对 所有的被保险人都不加选择地予以承保。它往往要求被 保险人如实告知健康状况,对不符合健康标准的被保险 人将拒绝承保。
2.低保额。
简易人寿保险是为了满足只能负担少量保费的低收人 者设计的,所以保险金额比较低。
分红保险
分红保险是保险人约定将Leabharlann 期盈利的一部分分配 给被保险人的保险。

保险理论与实务(江西财经大学) 中国大学MOOC答案2023版

保险理论与实务(江西财经大学) 中国大学MOOC答案2023版

保险理论与实务(江西财经大学) 中国大学MOOC答案2023版第一章风险管理与保险第一章单元测试1、由于电线老化未及时维修,以至发生断路进而引起火灾,造成人员伤亡。

导致该起人员伤亡的风险事故是答案:火灾2、在风险管理的各种方法中,人们之所以选择保险,其目的是答案:通过提供基金对无法控制的风险作财务安排3、通常,如果风险所致损失频率和幅度低,损失在短期内可以预测以及最大损失不影响企业或单位财务稳定,适宜采用的风险管理方法是答案:自留风险4、某寿险公司专门为劳务输出人群设计了一种意外伤害保单,这种特殊人群所面临的意外伤害之所以能够为甲公司承保,是因为其符合保险风险集合与分散的前提条件之一答案:同质风险5、国家对保险业监督管理的核心内容是答案:偿付能力监管6、保险在一定条件下分担了个别单位和个人所不能承担的风险,从而形成的保险特征是答案:互助性7、保险业发展到一定程度并深入到社会生活的诸多层面之后产生的一项重要功能是答案:社会管理8、下列商业保险的构成要素中,决定着保险公司承保能力的要素是答案:保险基金9、风险必须是大量标的均有遭受损失的可能性是可保风险的条件之一,这一条件所要满足的是答案:保险经营的大数法则的要求10、就风险产生的原因而言,下列风险中属于社会风险的是答案:盗窃、抢劫11、王键因购房向银行申请贷款,银行担心王键到期不能还款而受损,于是将王键的信用向保险公司投保一种保险。

银行购买的这种保险属于答案:信用保险12、反映一个国家的保险业在其国民经济中的地位的一个重要指标是答案:保险深度13、反映一个国家的保险在社会生活中的普及程度的一个重要指标是答案:保险密度14、现代保险的功能包括答案:经济补偿;资金融通;社会管理15、死亡之所以能够作为寿险公司的可保风险是因为其具备什么条件答案:不同性别、不同年龄的人的死亡率是可以测算出来的;每一个人可能会英年早逝,也可能长命百岁;所有人都面临死亡风险16、在保险实务中,间接损失通常包括答案:额外费用损失;收入损失;责任损失17、保险集合与分散风险的前提条件是答案:大量风险;同质风险18、保险人可以承担的风险必须具备的条件有答案:风险不是投机的;风险必须具有导致重大损失的可能;风险必须是偶然的;风险必须是意外的19、根据保险的实施形式,可以将保险分为答案:强制保险;自愿保险20、风险可以部分地受到有效控制,但是从总体上说,风险是不可能完全排除的。

寿险公司经营(一) 《人寿保险理论与实务》ppt课件

寿险公司经营(一) 《人寿保险理论与实务》ppt课件
——非营利性保险组织 ——产品为分红保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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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节 寿险公司组织形式(五)
相互保险公司决策机构 ——成员大会是最高决策机构 相互保险公司优势 ——经营成本较低 ——被保险人群体稳定 ——利益冲突较少 相互保险公司劣势 ——创立的难度相对较大 ——经营缺乏财务灵活性 ——经营技术要求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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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寿险公司组织形式(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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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寿险公司内部结构(二)
职能型组织结构 职能型组织结构是以各项专业职能作为划分部门
的基础,是根据人们共同的专业知识、经验或 使用共同的资源而将其组织在一起的一种组织 结构 ——职能型组织结构的特点 ——职能型组织结构的优点 ——职能型组织结构的缺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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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寿险公司内部结构(三)
直线职能型组织结构 直线职能型组织结构是由直线型组织结构与职能型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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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人寿保险营销(二)
推销与寿险推销 ——推销是指将产品或劳务出售给顾客的过程 ——寿险推销是寿险公司从业人员及保险营销员
通过业务活动将寿险保单销售给投保人的过程
寿险营销与寿险推销关系
——内涵不同 ——目标不同 ——方法不同 ——职能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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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人寿保险营销(三)
二、寿险营销内容与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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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人寿保险核保(二)
寿险核保注意事项 ——要注意辨别可保风险的主要特点 ——要注意可选择的风险类型 —— 核保过程中要注意自我选择和逆向选择 二、寿险核保程序 ——第一阶段——直接接触 ——第二阶段——体格检查 ——第三阶段——查定 ——第四阶段——生存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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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人寿保险核保(三)
一、寿险公司内部组织结构类型 直线型组织结构 ——特点:没有正式组织配置存在;水平分化程

人寿保险理论与实务课件

人寿保险理论与实务课件
能按照正常费率承保而必须附加特别条件来承保 的保险 弱体保险的承保方式 : • 保额削减法 • 年龄增加法 • 附加保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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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其他普通人寿保险(四)
四、老年人寿保险 • 一种专供老年人购买的人寿保险 • 老年人寿保险的投保年龄通常要求在56岁至75岁
之间,投保时不需要体检,有最高投保金额限制, 属于终身分红人寿保险性质的 五、指数保险 • 是为了抵卸通货膨胀而设计的险种 • 特点是保险金额和未缴保费都是不固定的,将随 物价指数的变动而不断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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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死亡保险(六)
(三)终身死亡保险的性质 • 具有两全保险和定期寿险的特性 • 产生现金价值,具有储蓄的特性 • 具有参与分红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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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死亡保险(七)
(四)终身死亡保险的种类 • 普通终身寿险 • 限期缴费终身寿险 • 趸缴保费终身寿险 • 保费不确定的终身寿险 • 指数化终身寿险,即保险金额与特定指数相关联,
总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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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人身风险、人身保险与人寿保险(一)
一、人身风险 人身风险是指导致人的身体遭受损害或生命延续
突然中断的各种不确定事件 人身风险包括生命风险、疾病风险和残疾风险 • 生命风险包括早逝风险和老年风险 ——早逝风险是指依赖他人提供经济收入的人因
其死亡而导致收入丧失的风险 ——老年风险是指因退休时没有积蓄或没有足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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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死亡保险(二)
(二)定期死亡保险的特点 • 保险期限较长 • 保险费率低廉 • 纯保障性,无储蓄利益 • 具有财产保险的共担性 • 保障他人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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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死亡保险(三)
(三)定期死亡保险的性质 • 可续保性 • 可转换权 • 重新投保 • 保费豁免与转换权的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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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章 人寿保险实务17页word文档

十五章 人寿保险实务17页word文档

第十五章人寿保险实务人身保险是指以人的生命(或寿命)或身体为保险标的,当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发生死亡、伤残、疾病、年老等事故或生存至规定时点时保险人给付保险金的保险。

从定义可以看出:第一,人身保险的保险标的是人的生命或身体。

以生存和死亡两种状态存在。

当人的身体作为保险保障的对象时,是以人的健康状况、生理机能和劳动能力(即人赖以谋生的手段)等状态存在。

第二,人身保险的保险事故包括生、老、病、死、伤和残等多个方面,人身保险包括人寿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健康保险。

第一节人寿保险概述一、人寿保险的概念人寿保险是人身保险主要的和基本的险种。

(一)生命风险的客观性与可保性1.风险是可以预测的。

2.损失幅度不能过于巨大,也不能过于微小。

3.有众多的同类暴露单位。

4.损失发生是不可预料的。

(二)损失均摊、均衡保费保险学原理中的损失均摊是指将少数人的损失由多数人承担(均摊),这是保险经营的基本原理,而人寿保险中的损失均摊有其特殊含义。

这种按照各年龄死亡率计算而得的逐年更新的保费称为自然保费。

如果假设死亡支付发生在期末,则其计算公式为:某年龄自然保费X(1+利率)=保额X此年龄死亡率某年龄自然保费=均衡保费是指投保人在保险年度内的每一年所缴保费相等。

(三)风险同质性影响风险同质性的因素很多,主要包括:年龄;性别;职业;健康状况;体格;居住环境;家族病史;生活习惯;以往病史;个人爱好等。

二、人寿保险的特点(一)生命风险的特殊性死亡率是相对稳定的。

所以在寿险经营中的巨灾风险较少,寿险经营的稳定性较好。

因此,在寿险经营中对于再保险的运用是相对较少的,保险公司一般只对大额的或次标准体保险进行再保险安排。

(二)保险标的的特殊性人寿保险的保险金额是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双方协商确定的。

通常考虑两个方面的因素:一是被保险人对人寿保险的需要程度;二是投保人缴纳保费的能力。

(三)保险利益的特殊性1.保俭利益一般是无限的。

在实际中,人寿保险的保险金额要受投保人的缴费能力的限制。

人寿与健康保险理论与实务(2015-4)

人寿与健康保险理论与实务(2015-4)

年龄
30
保费费率 40 50 60
保费
年龄
费率
30 40 50 60
1. 被保险人在30岁时签订的一份为期30年的固定保额均衡保费定期寿险,在30年的保险期限内具有固定、 水平的保险费率; 2. 被保险人在30岁时签订的一份每10年可续保一次的定期寿险,其保险费率会随着每次续保而增加。
图:均衡保费定期寿险与可续保定期寿险的保费比较
• 性质:定期寿险同其他寿险相 比较,在性质上更接近财产保 险,其费率也低于其他寿险。
思考:作为消费 者,购买定期寿 险产品时,主要 会考虑哪些因素? 这会对保险公司 经营产生什么影 响?保险公司可 以采取哪些应对 策略?
产品示例
定期寿险:特征
可续保性
可续保权的有关规定 保护被保险人可保性
展期保险选择权
20 000美元保额
20 000美元保额
现金价值
19年余定期寿险
年龄 35
55 ( 保 费 停 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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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述图示为例,假定被保险人于35岁购买了一份保额为20000美元的终 身寿险,在55岁时选择不续缴保费并使用保单累积的现金价值作为趸缴保费来 购买一份保额仍为20000美元,但只能保障19年余的定期寿险,即被保险人执 行了不丧失现金价值选择权——改为展期保险。
保险责任 1、满期生存保险金:被保险人生存至本合同期满,本公司
按基本保险金额和累积红利保险金额之和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 本合同效力即行终止。
2、疾病身故保险金:(1)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 年内因疾病导致身故,本公司按所缴保险费(不包括利息)给付 疾病身故保险金,本合同效力即行终止。
(2)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后至缴费期满前因疾 病导致身故,本公司按以下方式给付疾病身故保险金,本合同效 力即行终止。疾病身故保险金=身故时基本保险金额和累积红利 保险金额之和×身故时保单年度数/缴费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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