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章 人寿保险实务17页
2020年(金融保险)十五章人寿保险实务
(金融保险)十五章人寿保
险实务
第十五章人寿保险实务
人身保险是指以人的生命(或寿命)或身体为保险标的,当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发生死亡、伤残、疾病、年老等事故或生存至规定时点时保险人给付保险金的保险。从定义能够见出:第壹,人身保险的保险标的是人的生命或身体。
以生存和死亡俩种状态存在。当人的身体作为保险保障的对象时,是以人的健康状况、生理机能和劳动能力(即人赖以谋生的手段)等状态存在。第二,人身保险的保险事故包括生、老、
病、死、伤和残等多个方面,
人身保险包括人寿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健康保险。
第壹节人寿保险概述
壹、人寿保险的概念
人寿保险是人身保险主要的和基本的险种。
(壹)生命风险的客观性和可保性
1.风险是能够预测的。
2.损失幅度不能过于巨大,也不能过于微小。
3.有众多的同类暴露单位。
4.损失发生是不可预料的。
(二)损失均摊、均衡保费
保险学原理中的损失均摊是指将少数人的损失由多数人承担(均摊),这是保险运营的基本原
理,而人寿保险中的损失均摊有其特殊含义。
这种按照各年龄死亡率计算而得的逐年更新的保费称为自然保费。如果假设死亡支付发生在
期末,则其计算公式为:
某年龄自然保费X(1+利率)=保额X此年龄死亡率
某年龄自然保费=
均衡保费是指投保人在保险年度内的每壹年所缴保费相等。
(三)风险同质性
影响风险同质性的因素很多,主要包括:年龄;性别;职业;健康状况;体格;居住环境;
家族病史;生活习惯;以往病史;个人爱好等。
二、人寿保险的特点
(壹)生命风险的特殊性
死亡率是相对稳定的。所以在寿险运营中的巨灾风险较少,寿险运营的稳定性较好。因此,在寿险运营中对于再保险的运用是相对较少的,保险X公司壹般只对大额的或次标准体保险
人寿保险公司 《人寿保险理论与实务》ppt课件
第二节 人寿保险合同主体(三)
受益人 指由被保险人或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 人
——受益人的法律资格 ——受益人的产生方式 原始受益人 后继受益人 法定受益人 ——受益人的变更 ——受益人的受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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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人寿保险合同主体(四)
关于受益权的几点说明: 受益权的性质 受益权的范围 受益权实现的时间 三、人寿保险合同辅助人 保险代理人 保险经纪人 保险公估人
第一节 人寿保险合同及其特征
一、人寿保险合同概念 以人的生命(或寿命)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合同 二、人寿保险合同特征
给付性 双务性 诺成性 储蓄性 长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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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人寿保险合同主体(一)
一、人寿保险合同当事人 保险人
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 保险公司 投保人 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 保险费义务的人 投保人应当具备的条件包括: ——有完全行为能力 ——对被保险人具有合法的保险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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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人寿保险合同常见条款(十) 七、年龄误告条款 这一条款规定:
投保人申报被保险人年龄不实时,应区别情 况采取不同方式予以处理 《见保险法第三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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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人寿保险合同常见条款(十一)
第三十二条 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
合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的,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并在扣 除手续费后,向投保人退还保险费。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 过2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但投保人故意不真实申 报被保险人年龄构成保险欺诈的除外。 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投保人支付的保 险费少于应付保险费的,保险人有权更正并要求投保人补 交保险费,或者在给付保险金时按照实付保险费与应付保 险费的比例支付。 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投保人实付保险 费多于应付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将多收的保险费退还投 保人。
中级保险专业知识与实务_第十五章(2)_2010年版
1、一个完整的保险市场,其市场主体构成一般包括投保人、保险人和()。A:保险中介人
B:被保险人
C:政府
D:受益人的继承人
答案:A
解析:保险主体包括投保人、保险人和保险中介三方。
2、下面各项中不属于保险中介的是()。
A:兼业代理人
B:保险公估人
C:保险经纪人
D:与保险人订有劳动合同关系的销售人员
答案:D
解析:与保险人订有劳动合同关系的销售人员属于保险人,不属于保险中介。
3、基于投保人的利益,为投保人和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中介服务,并依法收取佣金的单位是()。
A:保险代理人
B:保险业务员
C:保险经纪人
D:保险公证人
答案:C
解析:基于投保人的利益的保险中介是保险经纪人。
4、影响保险市场供给的因素有_______。
A:政府的监管
B:保险资本量
C:保险技术
D:保险费率
E: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
答案:A,B,C,D
解析:影响保险市场供给的因素有宏观经济政策、保险费率、技术水平、保险资本量等。
5、公估公司的组织形式_______。
A:合伙企业
B:个体经营
C:有限责任公司
D:股份有限公司
E:合作企业
答案:A,C,D
解析:公估公司的组织形式包括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保险营销学课件第十五章
市场调研
通过市场调研了解同业产品特点和竞争态势 ,以便更好地满足客户需求和差异化营销。
产品演示技巧
产品知识掌握
深入了解保险产品的特点、优势和适用场景,以便能够准 确地向客户展示产品的价值。
01
演示准备
根据客户需求和市场调研结果,准备有 针对性的产品演示内容和资料,突出产 品的差异化优势。
保险营销学课件第十五章
目录
CONTENTS
• 保险营销概述 • 保险营销策略 • 保险营销技巧 • 保险营销案例分析 • 保险营销未来展望
01 保险营销概述
CHAPTER
保险营销的定义
保险营销是指保险公司为了满足客户 需求、实现企业目标,通过各种营销 策略和手段,向潜在客户推广保险产 品和服务的过程。
价格策略
成本导向定价
根据保险产品的成本和预期利润制定价格,确保产品 盈利性和市场竞争力。
竞争导向定价
根据市场竞争对手的价格水平制定价格,保持竞争优 势或差异化定价。
需求导向定价
根据市场需求和消费者对保险产品的价值认知制定价 格,实现价值最大化。
渠道策略
直销渠道
利用公司自有销售团队直接面向消费者销售 保险产品。
成功案例分享
平安保险的数字化转型
平安保险通过数字化转型,实现了线上线下的深度融合,提高了客 户体验和服务效率。
保险学 第十五章 人寿保险(同济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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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保险学课件第十五章财产损失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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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海上保险
一、海上保险中的几个重要概念
(一)海上保险
也称水险,是承保各种财产在海上运输过 程中由于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所引起的财产 损失、费用损失及有关责任的财产保险。
海上保险的历史最为悠久,其保险标的随 着保险经营技术的发展而不断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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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从赔偿范围来看
保险标的的损失 保险标的的损失+施救费用
(四)从保单形式来看
标准保单形式
二、火灾保险的承保风险
(一)基本风险
1.火灾
是指在时间上和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行为对于保 险标的所造成的破坏。
构成保险责任的火灾需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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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燃烧现象的存在 即有热量的散发、光的形成和火焰的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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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船舶保险
以船舶为保险标的,当保险责任范围内的 灾害事故导致船舶本身发生损失,与船舶有 关的利益发生损失,以及出现了应由船主承 担的经济赔偿责任时,由保险人进行赔付的 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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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运费保险
是以运费为保险标的而进行保险。运费是 指承运人为他人运送货物所得到的报酬。运 费支付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预付运费,一 是到付运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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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费率厘定较为复杂
寿险精算实务精华版
寿险精算实务讲义
第一章 人寿保险的主要类型
1.1传统的人寿保险
1.1.1 定期寿险
定期寿险是指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且保险期限为固定年限的人寿保险。 1.1.2 终身寿险
终身寿险是指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且保险期限为终身的人寿保险。 1.1.3 终身寿险
两全保险是指在保险期限内以死亡或生存为支付保险金条件的人寿保险。 1.1.4 年金保险
年金保险指以生存为支付保险金条件,按约定分期支付生存保险金,且分期支付生存保险金的间隔不超过一年(含一年)的人寿保险。
1.2 新型人寿保险
1.2.1分红保险 1.2.2投资连结保险
第二章 保单现金价值与红利
2.1 保单现金价值
2.1.1 保单现金价值的含义
现金价值又称解约金、退保金、不丧失保单利益、不丧失价值或不丧失现金价值。现金价值是指投保人或保险公司解除保险合同时,由保险公司向投保人退还的那部分金额。现金价值往往特指以现金方式支付的不丧失保单利益。
,0k
k k k CV V SC CV =-≥
一般情况下,现金价值不大于责任准备金,主要原因是费用在毛保费中重新调整造成的。其他原因:①财务风险;②死亡率风险;③效益风险;④退保成本。
2.1.2 保单现金价值的计算
⑴ 调整保费法 ..
..
()()()()k k C V A k P a k V P P a k α
α
=-=--, 1
..
A E P a
α+=
根据NAIC1941年规则:10.4m in(,0.04)0.25m in(,,0.04)0.02x E P P P ααα=++; 1980年规则:1 1.25m in(,0.04)0.01E P =+
保险学PPT课件第十五章 保险市场结构与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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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上述数据可以看出,我国保险行业具有极高的 集中度。根据上述理论关于各种市场的特点,我 国保险市场的CR4>60%即可视为高市场集中度 行业,处于寡头垄断阶段。
• 同时,鉴于中国人寿和人保财险在各年所占的绝 对比例,所以也有人说我国的保险市场属于“主 导厂商”型。
保险学
第十五章 保险市场结构与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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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教学目的
让学生了解保险市场的概念、构成要素、 特征、保险市场的模式、保险市场机制和 保险市场的组织形式,明确保险市场供给 和需求的含义、弹性及各自影响因素,以 及保险市场的供求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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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保险市场概述
一、保险市场的概念
一般认为完全竞争是一种理想的保险市场模式,它 能最充分、最适度、最有效地利用保险资源。因而,保险 业发展较早的西方发达国家多为这一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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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保险市场概述
四、保险市场的模式
(二)完全垄断模式
完全垄断型保险市场,是指保险市场完全由一家保 险公司所操纵,这家公司的性质既可是国营的,也可是私 营的。在完全垄断的保险市场上,价值规律、供求规律和 竞争规律受到极大的限制,市场上没有竞争,没有可替代 产品,没有可供选择的保险人。因而,这家保险公司可凭 借其垄断地位获得超额利润。
人大保险学课件第十五章财产损失保险
风险管理水平的提升
科技手段的运用将推动财产损失 保险的风险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减少保险欺诈行为,优化理赔流 程。
政策支持力度加大
政府将出台更多支持保险业发展 的政策,鼓励财产损失保险的创 新和发展,为保险业创造更加良 好的发展环境。
THANKS
感谢观看
定损与核价
保险公司应根据事故情况和被保 险财产的实际损失情况,确定赔 偿金额,并对受损财产进行核价
。
审核与赔付
保险公司应对赔偿金额进行审核 ,确认无误后,将赔偿款项支付
给被保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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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损失保险的再保险
再保险的定义与种类
定义
再保险也称为分保,是指保险人将其承担的保险业务部分转移给其他保险人的经 营行为。
财产损失保险的意义
保障被保险人的财产安全
通过购买财产损失保险,被保险人可 以将自身的财产安全风险转移给保险 公司,从而获得一定的保障。
促进经济发展
维护社会稳定
通过提供财产损失保险,可以减少社 会矛盾和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财产损失保险可以为企业和个人提供 风险保障,促进经济的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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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损失保险的合同要 素
修复赔偿方式
根据被保险财产的实际损失情况进 行修复,并按照修复费用进行赔偿 。
人寿保险理论与实务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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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人寿保险的特征(二)
三、保险金额确定的特殊性 (一)生命价值法 • 生命价值理论 • 按照“生命价值”确定的保险金额 (二)人寿保险设计法 人寿保险设计法是依据被保险人对人寿保险的具体经济需
积蓄从而导致退休期间个人或家庭生活困难的风 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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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人身风险、人身保险与人寿保险(二)
• 疾病风险 ——疾病风险是一种危害严重、涉及面广、复杂
多样,且直接关系到每一社会成员的特殊风险 ——疾病风险具有普遍性、复杂性、严重性和社
会性 • 残疾风险 ——残疾风险是指由于疾病、伤害事故等导致人
体机体损伤、组织器官缺损或功能障碍等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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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死亡保险(二)
(二)定期死亡保险的特点 • 保险期限较长 • 保险费率低廉 • 纯保障性,无储蓄利益 • 具有财产保险的共担性 • 保障他人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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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死亡保险(三)
(三)定期死亡保险的性质 • 可续保性 • 可转换权 • 重新投保 • 保费豁免与转换权的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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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死亡保险(四)
(荐)保险实务章节习题:第十五章人寿保险实务(财经类)保险事务)
第十五章人寿保险实务练习题(单项选择题)
1.人寿保险的保险标的是( )。
A.人的生命2.人寿保险以被保险人的( )为保险标的。
B.生命(或寿命)
3.人寿保险是以被保险人的( )作为保险事故的一种人身保险业务。
D.生存或死亡
4.人身保险中最主要的险种是( )。
C.人寿保险
‘5.人身保险中最基本的险种是( )。’
B.人寿保险“
6.对于人寿保险来讲,厘定人寿保险的保险费之前必须测定的是
( )。
A.死亡率7.对生命风险的正确理解为( )。
D.是客观存在,是可保风险
8.保险经营的基本原理是( )。
B.损失均摊
9.在人寿保险中按照各年龄死亡率计算而得的逐年更新的保费称为
( )。
D.自然保费
10.按照自然费率计算的原理,以死亡为保险责任的人寿保险的费率是
( )。
A.逐年递增的 1 1.人寿保险中如果假设死亡支付发生在期末,则其自然保费计算公式为( )。
C.某年龄自然保费×(1+利率)=保额×此年龄死亡率
12.均衡保费同自然保费相比,( )。
D.将死亡风险造成的损失均匀地分摊于整个保险期间
13.随着年龄的增长,死亡率不断提高,均衡保费的变化情况是( )。
C.不变的14.人寿保险中女性和男性保费是不同的,这是运用( )原理的结果。
D.风险同质性
15.人寿保险在保险风险方面的特殊性在于( )。
A.整体的死亡率是相对稳定的
16.从理论上讲,人寿保险和财产保险在保险利益方面的不同之处在
于( )o
B.人寿保险的保险利益一般是无限的
17.当债权人以债务人为被保险人投保死亡保险时,保险利益的限定情况
是( )。
C.以债权金额为限18.在人寿保险中,保险利益是( )O
保险理论与实务第十五章再保险
再保险业务风险管理
要求再保险公司建立完善的风险 管理体系,包括风险评估、风险 预警、风险处置等方面的内容。
再保险市场监管与处罚
明确保险监管机构对再保险市场 的监管职责和权力,包括对违法 违规行为的查处和处罚措施。
05 再保险的风险管理与控制
CHAPTER
再保险公司的风险管理
风险识别
再保险公司需对各类风险进行准确识别, 包括承保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等。
再保险经纪人
为再保险分出人和接受人 提供中介服务的专业机构 或个人,协助双方达成再 保险合同。
再保险合同的基本要素
合同当事人
包括再保险分出人和再保险接受人。
保险标的
即原保险合同中的保险标的,可以是财产、人 身、责任等。
保险金额
再保险合同约定的最高赔偿限额,通常与原保险 合同保持一致。
保险费
再保险接受人为承担风险而收取的费用,通常根据 分出业务的比例和风险程度计算。
合同终止与结算
在合同期满或提前终止时,分出公司和分入公司应进行合 同结算,包括未了责任的处理、费用的清算等。
04 再保险市场的监管与法规
CHAPTER
国际再保险市场的监管体系
国际保险监督官协会(IAIS)
01
制定国际保险监管标准,推动各国保险监管机构之间
的合作和信息交流。
巴塞尔协议
十五单元课件
2、人寿保险的种类
Βιβλιοθήκη Baidu
3、分红寿险的基本原理
• • • • • 以投保险种为限核算 若该险种有利润,分红 利润来源: 费差益:节约开支 死差益:死亡率低于精 算测定的概率 • 利差益:投资收益率超 过保单预定利率 • 分红方式:现金、冲抵 保费、存放保险人处生 息、增加保额 • 被保人权益:生存金、 终身红利、身故金、百 岁贺金
八、保证保险P167
• • 投 保 人 通 常 是 主 合 同 债 务 人 保 险 人 通 常 要 求 提 供 反 担 保 追特 偿殊 之资 能质 力: 具 有 核 查 、 监 督 、 • • • 提 供 基 础 条 款 , 协 议 订 立 从 代承 扮 合 位担 演 同 权连 保 , 带证 但 责人 具 任角 有 ,色 独 赔, 立 付提 性 后供 取人 得保 ,
信用保险的具体险种
• 出口信用险:标的是外 汇价金 • 当货款因社会、政治风 险、爽约、汇率风险等 难以收回时,保险人承 担责任 • 不承担货物保险责任
十、人身意外伤害险p186
• 致害源来自体外,为物理性、化学性 • 致害源作用于身体,导致身体发生物理性、化 学性伤害,进而引起生理伤害 • 发生具有突发、剧烈、无法躲避之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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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人寿保险实务
人身保险是指以人的生命(或寿命)或身体为保险标的,当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发生死亡、伤残、疾病、年老等事故或生存至规定时点时保险人给付保险金的保险。从定义可以看出:第一,人身保险的保险标的是人的生
命或身体。
以生存和死亡两种状态存在。当人的身体作为保险保障的对象时,是以人的健康状况、生理机能和劳动能力(即人赖以谋生的手段)等状态存在。第二,人身保险的保险事故包括生、老、病、死、伤和残等多个方面,人身保险包括人寿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健康保险。
第一节人寿保险概述
一、人寿保险的概念
人寿保险是人身保险主要的和基本的险种。
(一)生命风险的客观性与可保性
1.风险是可以预测的。
2.损失幅度不能过于巨大,也不能过于微小。
3.有众多的同类暴露单位。
4.损失发生是不可预料的。
(二)损失均摊、均衡保费
保险学原理中的损失均摊是指将少数人的损失由多数人承担(均摊),这是保险经营的基本原理,而人寿保险中的损失均摊有其特殊含义。
这种按照各年龄死亡率计算而得的逐年更新的保费称为自然保费。如果假设死亡支付发生在期末,则其计算公式为:
某年龄自然保费X(1+利率)=保额X此年龄死亡率
某年龄自然保费=
均衡保费是指投保人在保险年度内的每一年所缴保费相等。
(三)风险同质性
影响风险同质性的因素很多,主要包括:年龄;性别;职业;健康状况;
体格;居住环境;家族病史;生活习惯;以往病史;个人爱好等。
二、人寿保险的特点
(一)生命风险的特殊性
死亡率是相对稳定的。所以在寿险经营中的巨灾风险较少,寿险经营的稳定性较好。因此,在寿险经营中对于再保险的运用是相对较少的,保险公司一般只对大额的或次标准体保险进行再保险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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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人寿保险实务
人身保险是指以人的生命(或寿命)或身体为保险标的,当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发生死亡、伤残、疾病、年老等事故或生存至规定时点时保险人给付保险金的保险。从定义可以看出:第一,人身保险的保险标的是人的生
命或身体。
以生存和死亡两种状态存在。当人的身体作为保险保障的对象时,是以人的健康状况、生理机能和劳动能力(即人赖以谋生的手段)等状态存在。第二,人身保险的保险事故包括生、老、病、死、伤和残等多个方面,人身保险包括人寿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健康保险。
第一节人寿保险概述
一、人寿保险的概念
人寿保险是人身保险主要的和基本的险种。
(一)生命风险的客观性与可保性
1.风险是可以预测的。
2.损失幅度不能过于巨大,也不能过于微小。
3.有众多的同类暴露单位。
4.损失发生是不可预料的。
(二)损失均摊、均衡保费
保险学原理中的损失均摊是指将少数人的损失由多数人承担(均摊),这是保险经营的基本原理,而人寿保险中的损失均摊有其特殊含义。
这种按照各年龄死亡率计算而得的逐年更新的保费称为自然保费。如果假设死亡支付发生在期末,则其计算公式为:
某年龄自然保费X(1+利率)=保额X此年龄死亡率
某年龄自然保费=
均衡保费是指投保人在保险年度内的每一年所缴保费相等。
(三)风险同质性
影响风险同质性的因素很多,主要包括:年龄;性别;职业;健康状况;
体格;居住环境;家族病史;生活习惯;以往病史;个人爱好等。
二、人寿保险的特点
(一)生命风险的特殊性
死亡率是相对稳定的。所以在寿险经营中的巨灾风险较少,寿险经营的稳定性较好。因此,在寿险经营中对于再保险的运用是相对较少的,保险公司一般只对大额的或次标准体保险进行再保险安排。
(二)保险标的的特殊性
人寿保险的保险金额是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双方协商确定的。通常考虑两个方面的因素:一是被保险人对人寿保险的需要程度;二是投保人缴纳保费
的能力。
(三)保险利益的特殊性
1.保俭利益一般是无限的。在实际中,人寿保险的保险金额要受投保人的缴费能力的限制。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人寿保险的保险利益有量的规定性。例如债权人以债务人为被保险人投保死亡保险,保险利益
以债权金额为限。
2.只要投保人在投保时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此后即使投保人与被保险人的关系发生了变化,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已丧失保险利益,并不影响
保险合同的效力,发生了保险事故,保险人仍给付保险金。
(四)保险金额确定与给付的特殊性
人寿保险是定额给付性保险。
人寿保险不适用补偿原则,所以也不存在比例分摊和代位追偿的问题。同时,在人寿保险中一般没有重复投保、超额投保和不足额投保问题。
(五)保险期限的特殊性
人寿保险合同往往是长期合同,保险期限短则数年,长则数十年或一个人的一生。这种长期性的特点使寿险具有特殊性。
1.利率因素。
2.通货膨胀因素。通货膨胀是经济发展很难避免的一种经济现象,传统寿险的最主要特征是固定利率和固定给付,
3.预测因素的偏差。
第二节普通型人寿保险
一、定期寿险
定期寿险指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且保险期限为固定年限的人寿保
险。
二、终身寿险
终身寿险指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且保险期限为终身的人寿保险。终身寿险是一种不定期的死亡保险,即保险合同中并不规定期限,自合同有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死亡为止。也就是保险人对被保险人要终身负责,无论被保险人何时死亡,保险人都有给付保险金义务。终身保险的最大优点是可以得到永久性保障,而且有退费的权利,若投保人中途退保,可以
得到一定数额的退保金。按照缴费方式分类,终身保险的种类包括:普通终身保险,即保险费终身分期交付;限期缴费终身保险,其保险费在规定期限内分期缴付(缴纳期限可以是年限,也可以规定缴费到某一特定年龄),期满后不再缴付保险费,但仍享有保险保障;趸缴终身保险,在投保时一次全部缴清保险费,也可以认为是限期缴费保险的一种特殊形态。
三、两全保险
两全保险指在保险期间内以死亡或生存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寿保险。两全保险也称为生死合险,是指将定期死亡保险和生存保险(生存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满时仍生存未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寿保险)结合起来
的保险形式。
两全保险是储蓄性极强的一种保险,两全保险的纯保费由危险保险费和储
蓄保险费组成,
四、年金保险
年金保险指以生存与否为给付保险金条件,按约定分期给付保险金,且分期给付保险金的间隔不超过一年(含一年)的人寿保险。年金保险的主要自合同有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死亡为止。也就是保险人对被保险人要终身负责,无论被保险人何时死亡,保险人都有给付保险金义务。终身保险的最大优点是可以得到永久性保障,而且有退费的权利,若投保人中途退保,可以得到一定数额的退保金。按照缴费方式分类,终身保险的种类包括:普通终身保险,即保险费终身分期交付;限期缴费终身保险,其保险费在规定期限内分期缴付(缴纳期限可以是年限,也可以规定缴费到某一特定年龄),期满后不再缴付保险费,但仍享有保险保障;趸缴终身保险,在
投保时一次全部缴清保险费,也可以认为是限期缴费保险的一种特殊形
态。
三、两全保险
两全保险指在保险期间内以死亡或生存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寿保险。两全保险也称为生死合险,是指将定期死亡保险和生存保险(生存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满时仍生存未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寿保险)结合起来
的保险形式。
两全保险是储蓄性极强的一种保险,两全保险的纯保费由危险保险费和储
蓄保险费组成,
四、年金保险
年金保险指以生存与否为给付保险金条件,按约定分期给付保险金,且分期给付保险金的间隔不超过一年(含一年)的人寿保险。年金保险的主要形
态有下面几种。
(一)趸缴年金和期缴年金
按缴费方式划分,年金保险可以分为:
(二)个人年金、联合年金、最后生存者年金、联合及生存者年金
按被保险人数划分,年金保险可以分为:
1.个人年金。
2.联合年金。
以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被保险人均生存作为年金给付条件的称为联合年金,即是说,这种年金的给付,是在数个被保险人中头一个死亡时即停止其给
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