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洗钱典型案例评析——贷款诈骗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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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洗钱典型案例评析——贷款诈骗案
发布时间:2011.07.14 点击数:8289 选择字号:大 中 小案情摘要
2005年某市多家商业银行向公安机关报案,称L氏兄弟利用辖内H公司骗取银行贷款,至今尚未归还,涉嫌贷款诈骗。2006年6月初,公安机关请求人民银行协助核查L氏兄弟在该市各金融机构开立账户及相关交易、贷款交易、贷款情况等相关信息收集后移送给公安机关。公安机关根据当地人民银行提供的证据,进一步发现犯罪嫌疑人L某在当地成立了H公司等多家关联公司,上述公司在辖内4家金融机构开立了30多个银行结算账户。另外,犯罪嫌疑人还利用亲戚朋友的名义在各金融机构开立了多个银行存款账户,将银行贷款在上述账户之间毫无交易背景地相互划转或存取现金,企图非法占有。公安机关果断抓捕L氏兄弟,经侦查审讯,该案所涉及贷款总额高达3000多万元。
案例评析
该案当事人在贷款到账后,精心策划进行了一系列的清洗,妄图把水搅浑,将白钱洗黑,达到非法占有的目的。
一、利用关联公司签订虚假的购销合同,骗取银行开出银行承兑汇票
L氏兄弟利用所控制的部分关联公司,操纵这些公司签订没有真实贸易背景的虚假购销合同,通过其他公司借款或银行贷款作保证金,骗取银行开出银行承兑汇票(部分承兑汇票的保证金仅占汇票面值的20%左右)。经查实,H公司签订虚假购销合同的银行承兑汇票有30份,金额合计4400多万元。由于没有真实贸易背景,承兑汇票又被L氏兄弟在其他商业银行贴现后用于归还借款、发放工资、支付差旅费、购置房产等用途。
二、以某钢铁集团的产品集资款重复抵押,骗取金融机构贷款
1997年3月,H公司交给某钢铁集团产品集资款300万元。1997年12月,该公司利用某钢铁集团产品的集资款证明和收据作抵押,向一家商业银行成功申请开出银行承兑汇票两行合计300万元,又向另一家商业银行成功贷款330万元。L氏兄弟控制的H公司以重复抵押的方式,骗取银行信用或贷款合计630万元。
三、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洗钱
第一种方式是利用公司贷款资金为个人够买住房和写字楼进行洗钱。进查实,1998年3月,犯罪嫌疑人以H公司的名义成功贷款150万元,次日即将30万元划转至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用于购买住房;2000年1月,犯罪嫌疑人以H公司的名义成功贷款200万元,次日即将贷款划转至其控制的一家关联公司账户,其中100万元通过该关联公司划至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用于购买写字楼。上述房屋产权人均是L氏兄弟。L氏兄弟用公司贷款资金为个人购买住房和写字楼,非法占有银行贷款。
第二
种方式是利用公司回笼资金为个人购买商铺和住房进行洗钱。经查实,2000年4月,L氏兄弟以银行汇票方式从外地带回公司销售钢材款170万元,在银行兑付后通过关联公司账户过渡,将其中115万元用于购买住房和商铺。2000年1月,H公司收到销售钢材款36万元,将其中35万元现划至关联公司,然后用于购买写字楼。上述房屋产权均是L氏兄弟,L氏兄弟利用公司销售回笼的货款资金为个人购买商铺和写字楼,非法占有公司资金。
第三种方式是利用复杂的交易手段,制造资金周转的假象,清洗不法所得。犯罪分子利用一些关联公司和亲戚朋友的账户(事后证实关联公司均由犯罪分子完全控制与操控),从银行骗取贷款后,通过频繁转账交易,使贷款资金进入复杂的交易当中,有时一笔资金在一天时间就转了4个银行账户;有些银行承兑汇票短期内经过多个单位倍数转让,明显没有交易背景,加大了公安部门的追查难度;还有部分资金以归还个人借款的名义被犯罪分子据为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