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培训教育工作职责和管理制度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安全培训工作职责及制度
1、目的
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防范技能,制定本制度。
术语
“四全”原则:是指按全员、全面、全过程、全天候的原则进行安全教育。
三级安全教育:是指新入厂职工(包括学徒工、外单位调入职工、合同工、代培人员和院校实习生),必须经过厂、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过考试合格方可进入生产岗位工作和学习。
2、职责
2.1负责全街道的培训计划的实施。
2.2负责组织实施各企事业单位面向安全生产的培训班,确定培训时间、地点。
2.3培训考试的考务工作。
2.4安全生产培训合格证书的发放。
2.5负责全街道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台账的管理及各类电子数据库的建立与更新。
2.6负责宣传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有关事宜。
2.7办理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3、三级安全教育要求
3 .1 厂级安全教育由安全部门负责,时间不少于24小时,教育内容分为:
3.1.1 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令、法规和规定;
3.1.2 工厂的性质、生产特点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1.3 安全生产基本知识,一般消防知识和气体防护常识。
3.1.4 典型事故教训
3.2 经厂级安全教育合格方可分配到车间,进行二级安全教育,由车间安全员负责二级教育,时间不少于16课时。教育内容:
3.2.1本单位概况,生产或工作特点
3.2.2本单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2.3安全设施、工具、个人防护用品、急救器材、器具的性能和使用方法等。
3.2.4以往的事故教训
3 .3 经二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方可分配到生产班组/储运班组,并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由生产班长/储运班长或班组兼职安全员负责教育,可采取讲解和实际操作相结合的方式,时间不得少于32课时。主要内容有:
3.3.1本岗位的生产流程及工作特点和注意事项
3.3.2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3.3.3本岗位设备、工具的性能和安全装置、安全设施、安全监测、监控仪器的作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保管方法。
3.3.4本岗位事故教训及危险因素的预防措施。
3.4三级安全教育和考核情况由各级人员负责填写在安全教育卡片上,建立安全教育档案,三级教育完毕,经安全科审核后,方可进入工作岗位。
3.5未经三级安全教育或考核不合格者,不得分配工作,否则由此而发生的事故,由分配及接受其工作的单位负责。
3.6新入厂职工要按规定时间接受培训学习,经过一段时期实际工作后,再经有关部门对其操作技能和安全技术进行全面考核,合格后方可独立顶岗。
4、外来人员的安全教育
4.1 凡属临时工、民工、外包工和参观人员,进厂必须接受入厂安全教育。
4.2 对临时工、民工的安全教育,由招收和使用部门负责,时间不少于2小时,教育内容为:本企业生产特点,入厂须知,从事工作的性质、注意事项和事故教训,有关安全制度,并在工作中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和检查。
4.3 对外包工和外借人员的安全教育,分别由基建部门和外包、外借人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由用人单位进行安全教育,经生产单位同意后,方能允许进入现场施工。
4.4对进入厂区办事和参观人员的安全教育,由接待部
门负责。教育内容为:
本厂的有关安全规定及安全注意事项,参观人员要有专人陪同。
5、日常安全教育
5.1班组在班前会要进行安全讲话,预想当班危险因素,布置对策,班后会上要总结分析当班安全情况。
5.2各单位必须开展以班组、或部门为单位的安全活动,每月不得少于3次,每次不得不于1小时,不得挪作他用。
5.2.1安全活动日要做到有领导、有计划、有内容、有记录。部门领导或安全员要检查签字并写出评语,安全部门要定期抽查。
5.2.2各班长、生产班长、储运班长、工人必须定期参加安全日活动,领导及有关人员必须定期参加基层班组安全日活动。
5.2.3安全活动日内容:
A学习安全文件、通报和安全规程及安全技术知识;
C开展事故预想和岗位练兵,组织各种安全技术表演。
B结合典型事故汇编,讨论分析典型事故,总结吸取事故教训。
D检查安全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和消除事故隐患。
E开展安全技术座谈、攻关和其它安全科研活动。
5.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规定接受专业性安全技术教育和培训,经考试合格取证后,方可从事作业。
5.4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产品投产前各主管部门要制定操作规程,对岗位和有关人员进行专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独立操作。
5.5职工在厂内调动工作岗位时,接受单位应对其进行二、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从事新岗位工作。
对脱离操作岗位(如产假、病假、学习、外借等)12个月以上重返岗位操作者,应由所在单位进行岗位复工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