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户一表改造与节约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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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户一表改造与节约用水——绵阳市物价局运用价格手段助推

自来水户表改造

·王虎

绵阳市地处四川西北部,是四川省第二大城市,是国务院批准建设的中国唯一的科技城,是国家水利部授予的‚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示范市‛,目前正在争创全国节水型城市。绵阳市物价局立足本职工作,以建设节水型社会和节水型城市为契机,大力倡导节约用水,积极运用价格手段助推城市自来水户表改造。

一、绵阳市城市公共供水现状

绵阳市中心城市建成区面积60平方公里,人口60多万人。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现有城市公共供水企业5家,设计日综合生产能力31万m3,实际日综合生产能力28.1万m3,2007年产水总量4900余万m3,售水总量4610万m3。截止2007年底,5家城市公共供水企业有终端居民用户22万余户,已实行‚一户一表、计量出户、收费到户‛(以下简称‚一户一表‛)的68700余户。一个适应中等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现状的供水体系初步形成。

二、总表供水模式带来的问题

由于历史原因,绵阳市城区2002年以前开发的绝大多数居民生活小区以安装贸易结算总表的方式与供水企业结算水费,真正意义上的‚一户一表‛的居民用户并不多。截止2006年底,绵阳市城区城

市公共供水有贸易结算用户56363户,其中总表供水模式单位(小区)5455户,总表供水模式需进行‚一户一表‛改造的终端居民用户近17万户,占终端居民用户总数的77.7%。多数开发较早的小区无供水管网图纸和资料,供水企业对小区内部管线分布更不清楚。随着城市供水管网使用时间的推移,许多小区供水管道损坏严重,自来水跑、冒、滴、漏现象十分普遍,爆管现象时有发生,水损不断增加,不仅造成了水资源的大量流失,而且还给居民带来安全隐患和较重的经济负担。

为了摸清水损情况,2006年4月,绵阳市物价局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对绵阳市城区总表供水模式情况下总表与分表之间的水量差进行了调查,共调查238个社会化物业服务小区、395只贸易结算总表,历时近两个月。有效数据显示,2005年有74个小区共计爆管370余次,129个小区维修630余次,供水计量总表与分表之间的平均水损率为28.3%。按现行自来水价格(2.15元/m3,含污水处理费)计算,吨水均摊近0.61元。

由于水损较大,加之个别小区不如实分摊水损,用户负担过重,引发用户不满,拒缴水费。绵阳市城区所有供水企业均遭受不同程度的拖欠水费的尴尬。2006年7、8月间,仅绵阳市城区供水规模最大的绵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用户累计拖欠水费就高达800多万元;供水规模最小的绵阳市昊池供水有限公司,用户累计拖欠水费也不低于30万元。2007年,绵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供区用户累计拖欠水费又高达300多万元。供水企业因此停水,从而造成用户多

次上访,既不利于节水型社会和节水型城市建设,又增加了社会的不稳定因素。

三、绵阳市的做法

绵阳市物价局在认真分析本市城市公共供水情况后认为,要从根本上解决总表供水模式出现的问题,必须逐步对旧房实施‚一户一表‛改造,全面建设节水型社会。

(一)用户对户表改造认识的调查

对城市公共供水进行‚一户一表‛改造,群众了解吗,接受程度怎么样?这是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和城市公共供水企业首先关心的问题。

2005年10月,绵阳市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就绵阳市城市供水服务情况进行了专题调查,分层、等距、随机抽样调查居民400户,其中‚一户一表‛家庭100户、非‚一户一表‛家庭300户。调查结果是:对‚一户一表‛的含义和正在进行的户表改造工程知道的占50%,知道一点的占29%,不知道的占21%;在100户已是‚一户一表‛的家庭中,69%的家庭认为改造后的效果明显(不再承担漏损,降低了水费,更公平合理等),22%的家庭认为改造后的效果不明显,11%

的家庭不知道;在300户非‚一户一表‛家庭中,没有进行户表改造的原因:因为一次性改造费用较高的家庭占47.3%,因为不知道在进行户表改造的家庭占24.3%,12.3%的家庭知道在进行户表改造但还在观望,16%的家庭因为其它原因;当300户非‚一户一表‛家庭全面了解户表改造的好处后,在现行改造价格下,19.7%的家庭愿意参

加改造,27%的家庭勉强能够接受,38.3%的家庭不愿意参加改造,15%的家庭表示‚说不清楚‛。

以上调查说明,有关方面对‚一户一表‛改造工作及其好处的宣传力度不够,覆盖面太小,不深不透;改造费用偏高,群众承受难度偏大是阻碍户表改造工程的主要原因。

(二)确定户表改造目标

针对绵阳市城区城市公共供水实际,该市计划从2007年1月1日起,按照统筹安排、成片推进的原则,利用5年时间,对绵阳市城区近17万用户进行改造,全面实现‚一户一表‛,为实行阶梯式计量水价打好基础,使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城市公共供水初具节水型经济结构和节水型社会形态,促进城市经济社会和谐健康发展。

(三)制定安装价格

2006年7月,绵阳市物价局随机抽取了绵阳市城区整幢楼为7层及其以下的小区3个、813户,委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公司进行工程结算审核,审核结果为户平造价965.32元。之后,该局对改造工程安装价格与有关部门和企业进行了反复磋商,确定城市公共供水企业供水主管道起水处起,经支管道、庭院、居民住宅外计量水表至居民住宅内各用水点所有的建安费用为一户一卫住宅920元/户、一户两卫及其以上住宅980元/户,经市政府常务会议批准,由城市公共供水企业和用户各承担50%,实行定额包干。

(四)对总表供水模式实行差别水价政策

对无人管理的总表供水模式的单位和小区,自来水费谁去收?用户普遍要求抄表计量和收费到终端,总表和分表之间的水损怎样合理分摊?绵阳市物价局觉得,在户表改造工程完成前,城市公共供水企业有责任和义务做好这一工作,确保用户生活和生产经营正常用水,但用户产权部分的水损和发生的相关费用应由用户承担。

按照这一原则,该局制定了总表供水模式的差别水价政策,即:自来水总表供水模式差别水价=现行自来水价格+庭院内管网自来水漏损+管网维护费+抄表人工费。

自来水总表供水模式差别水价测算表

所以,除原自来水价格外,用户应承担的差别水价为0.7029元/ m3。

为充分调动用户参与户表工程改造的积极性,本着城市公共供水企业承担一部分、用户承担一部分的原则,该局针对不同的情况制定了不同的差别水价政策:对已提出户表改造申请、尚未支付改造工程费用的用户,在现行自来水价格基础上加收0.40元/ m3;对既不申请改造又不愿意支付改造工程费用的用户,由城市公共供水企业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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