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鼓励高级人才入区的规定
入驻企业优惠政策(金融街、CBD、中关村、亦庄、中关村科技园)

税收优惠金融街:由于在城中心,公共资源设施紧缺,故政府多出台偏向于公共资源分配如住房问题、停车问题以及注册资本等优惠政策,以此来吸引企业。
中央商务区(CBD国贸):由于进驻CBD企业较多,管委会将企业大致分为金融企业、外企、中小企业以及普通企业,不同企业享受待遇不同。
由于CBD位于城市中心区,公共资源紧缺,所以政府多出台侧重于公共资源、教育、财政资源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中关村:中关村多集中创意产业、高科技孵化产业以及中小企业,它们对资金以及人才要求比较高,所以该商务区的政策多侧重税收资源、政府财政扶持以及人事安排等优惠方面。
1、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企业出口产品的产值达到当年总产值40%以上的,经税务部门核定,减按10%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新创办的高新技术企业,自获利年度起两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免税期满后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按照现行规定享受新办高新技术企业自投产年度起两年免征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内资企业,应继续执行原优惠政策至期满,不再享有自获利年度起两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2、对单位和个人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中关村科技园区电子城科技园:电子城科技园区属高新技术商务区,对人才和技术的依赖性较大,政策多偏向于对吸引人才和减免企业赋税。
1、研发机构进口的自用设备、物品等,符合国家现行优惠政策的,免征关税和进出口环节增值税。
2、研发机构实行独立核算的,其从事技术开发、技术转让以及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活动,经技术合同登记机构认定,可向地方税务管理部门申请免征营业税;研究开发的软件,经国家版权局注册登记,在销售时将著作权、所有权一并转让所取得的业务收入,免征营业税。
上述技术性年净收入在30万元以下部分,可向地方税务管理部门申请免征亦庄:亦庄为新成立开发区,吸引企业进驻是其重点,故政府多出台侧重于税收、注册资本、财政补助等优惠政策。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校企合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校企合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20.12.30•【字号】京技管〔2020〕110号•【施行日期】2020.12.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经济技术开发区其他规定正文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校企合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京技管〔2020〕110号经开区各用人单位:《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校企合作管理办法(试行)》已经管委会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实施。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0年12月30日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校企合作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经开区)人力资源建设,通过鼓励企业开展校企合作,产学结合、工学交替,缓解产业需求与人才教育供给结构性矛盾,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校企合作,指在经开区依法注册、纳税、入统的企业与国内“双一流”大学、拥有国家重点实验室或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的大学、科研院所和省部级以上重点高职院校及社会事业局审核认可的国外院校(以下简称大专院校)开展产学研合作。
第三条开展校企合作的企业可申请设立经开区人才联合培养基地(以下简称人才基地)。
经认定的人才基地开展符合该办法规定的校企合作项目,可享受经费支持。
第四条社会事业局负责人才基地的认定和日常管理以及资助经费的申请、受理审核和绩效评价等工作。
财政审计局负责资助经费的预算管理、资金拨付和监督检查等工作。
第二章人才基地的申请和认定第五条申请人才基地的认定应符合以下条件:(一)申报企业应为与大专院校有良好合作基础的经开区主导产业企业。
(二)申报企业应具有完备的用工管理体系,在劳动关系、职业安全、人员培训、社会保障等方面无不良信息记录。
(三)申报企业应与大专院校签订校企合作协议,并开展下列一项或多项合作:1.开展科研项目合作。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外贸高质量发展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外贸高质量发展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23.08.30•【字号】京技管发〔2023〕21号•【施行日期】2023.08.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规定正文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外贸高质量发展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京技管发〔2023〕21号工委、管委会各机构,各街道:现将《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外贸高质量发展奖励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8月30日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外贸高质量发展奖励办法(试行)为促进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称“经开区”)高水平对外开放、支持企业拓展海外业务,特制定本奖励办法,以推动经开区外贸高质量发展。
对于在亦庄新城范围内注册、纳税且进出口额纳入经开区的企业:第一条支持企业拓展外贸业务,对提升经开区对外开放水平有积极贡献并能有效推动产品走出海外的企业给予支持。
第二条鼓励企业出海获取订单,为区内有意向参加各类境外展会的外贸企业提供境外展会信息(清单)、协助对接展会组织方等境外机构、协调境外资源保障企业参展。
对于境外重点综合性展会,由经开区组织区内企业共同参展。
对通过上述两类渠道赴境外参展企业所发生的相关费用,按照实际发生金额的30%给予补贴(相关费用包括:展位费、展品运输费、人员机票费、展位搭建费),每家企业每年度补贴总金额不超过50万元。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
本办法由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解释。
北京经开区 招商手册

北京经开区招商手册引言概述: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北京经开区”)是中国首批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之一,位于北京市丰台区和大兴区,是中国改革开放的重要窗口和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
为了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和企业来北京经开区投资兴业,特编写此招商手册,详细介绍了该区的优势、投资环境、产业发展、政策支持和服务保障等方面的内容。
正文内容:1. 北京经开区的优势1.1 地理位置优越:北京经开区位于中国首都北京,交通便利,地理位置优越,可直接连接国内外重要城市和港口,便于与全球市场接轨。
1.2 产业基础雄厚:北京经开区拥有丰富的科技资源和人才储备,聚集了众多高新技术企业和研发机构,形成了一定的产业集群效应。
1.3 政策优惠:北京经开区享受国家和地方政府的一系列优惠政策,包括税收优惠、土地优惠、人才引进等,为企业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环境和政策支持。
1.4 服务保障完善:北京经开区设立了专门的招商引资服务机构,为投资者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和支持,包括项目咨询、审批办理、人才培训等。
2. 投资环境2.1 法治环境稳定:北京经开区注重法治建设,建立了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和知识产权保护机制,保障了企业的合法权益。
2.2 人才资源丰富:北京经开区拥有众多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培养了大量的高素质人才,为企业提供了充足的人才支持。
2.3 交通网络完善:北京经开区交通便利,有着发达的公路、铁路和航空网络,方便企业与全国各地进行物流和人员往来。
2.4 基础设施完备:北京经开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完备,包括通讯、电力、水利等方面,为企业的生产经营提供了良好的条件。
3. 产业发展3.1 信息技术产业:北京经开区重点发展信息技术产业,聚集了众多的互联网、软件、通信等企业,形成了较为完整的产业链。
3.2 生物医药产业:北京经开区在生物医药领域具有一定的优势,拥有多家知名的医药企业和研发机构,为企业提供了良好的合作机会。
3.3 先进制造业:北京经开区致力于发展先进制造业,包括航空航天、装备制造等领域,为企业提供了高端制造和技术创新的平台。
北京亦庄开发区整体介绍

▪ Hi-tech enterprises: 597
高新技术企业597家 ▪ F500: 66 companies, 84 projects; Multinationals: over 100 66家世界500强企业投资了84个项目;国际跨国公司100多家4
1992年4月开始建设, 北京市唯一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 ▪ Total area: 46.8 km²
总面积46.8平方公里 ▪ Jan.2005 Beijing Master Plan: BDA is the core area of e-Tow
n new city with a total area of 105 km². 2005年1月北京城市总体规划将开发区规划为北京重点发
同比增长30.53%。
(亿元) 160
158.1
140 121.13
120
100
90.25
80
60
47.07
40
20.48 26.15 28.57 30.4
20 9.81
0
2000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2006 2007 2008
税收收入(亿元)
8
E-town new city planning 亦庄新城规划
GDP(亿元)
5
Gross industry output(2008): RMB 209 bln 2008年工业总产值: 2019.5亿元人民币
(亿元) 2500
2000
2019.59 2091.7
1660.3
1500
1150.4
1000 500
451.2 535.2 423 406.3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政策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政策1、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扶持专项为促进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高端产业的快速发展,根据《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的规定设立产业扶持和鼓励专项资金,依照引进为主、择优助强、突出重点的原则,扶持和鼓励对区域产业发展具有带动作用和作出贡献的企业。
支持方式:新引进的外资企业合同外资1500万美元以上,内资企业注册资本金1亿人民币以上的,可按实际到位资本金3%的比例申请一次性资金扶持;新引进的世界500强或国内百强企业,行业排名前10位或享有国家名牌产品企业,可申请不高于企业支付年租金额度的资金扶持。
2、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创新专项为鼓励和支持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进行科技创新活动,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促进创新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促使各种生产要素向科技创新和高端产业集聚,依据《北京市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若干规定》,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设立“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对开发区范围内的企业进行的技术研发、自主知识产权和成果转化等科技创新活动进行支持。
支持方式:对获得国家、北京市或中关村科技园区重点支持的技术研发项目,按1:1的比例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资金支持;通过开发区专家评审的技术研发项目,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资金支持;对于被认定为北京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科技研究开发机构的企业,一次性给予50万元资金支持。
3、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创业资助专项为了优化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发展环境,落实人才强区战略,提高区域自主创新能力,建设面向国际市场的高端产业园区,根据中央和北京市的有关政策,结合开发区的实际,提出鼓励和吸引海外高层次人才来开发区创业和工作相关政策,支持方式:来开发区创办企业的海外高层次人才,给予10万元的创业资助;海外高层次人才创办的企业可获贷款贴息支持,贴息额度为以基准利率计算的贷款年利率的50%,每年最高贴息额度不超过200万元,贴息期限最长为3年;进入开发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开展博士后研究的海外高层次人才,给予5万元的课题经费资助。
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北京市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若干规定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北京市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若干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1.11.09•【字号】京政发[2001]38号•【施行日期】2002.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科技奖励正文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北京市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若干规定的通知(京政发〔2001〕38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北京市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若干规定》已经第115次市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人民政府二00一年十一月九日北京市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若干规定为大力推动并支持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加速本市科技发明、技术专利等科技成果的商品化,鼓励科技成果的拥有者将高新技术快速转移到产业应用,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推动传统产业的优化升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及《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科技部等部门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若干规定的通知》(国办发〔1999〕29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一、本市对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实行认定制度。
市政府指定专门机构,对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进行认定,并为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提供“一站式”服务。
凡在本市登记注册并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和经认定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均可享受本规定的有关政策。
二、市政府设立专项资金,用于鼓励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
(一)市政府设立技术创新资金,用于支持高新技术成果转化。
由市财政局、市科委、市计委、中关村科技园区管委会等部门以及政府出资引导设立的投资机构,多渠道筹资,以市场调研投入、项目开发、风险投资、贷款贴息、贷款担保等方式,促进高新技术成果转化。
(二)市政府设立知识产权发展和保护资金,用于鼓励本市组织和个人取得自主知识产权。
北京经济开发区人才优培政策一类

北京经济开发区人才优培政策一类《北京经济开发区人才优培政策探析》一、引言北京经济开发区(以下简称“开发区”)作为我国首批经济技术开发区之一,自1988年建立以来,一直致力于引进和培养人才,推动区域经济的快速发展。
人才是推动经济增长和创新发展的重要动力,而人才优培政策则是吸引和留住人才的关键。
本文将对开发区的人才优培政策进行全面评估和探讨,旨在深入了解这一政策的深度和广度,并为进一步研究和实践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二、政策背景1. 人才是国家和地区发展的重要资源,而开发区作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其经济发展对人才的需求更为迫切。
2. 开发区面临着全球范围内的人才争夺战,如何吸引和留住人才成为了当前亟需解决的难题。
3. 人才优培政策的制定,是为了更好地发挥人才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加快推动区域经济升级和转型发展。
三、政策内容1. 人才引进政策- 对于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创新创业人才等分类别制定不同的引进政策,以满足不同层次人才的需求。
- 提供人才引进的一揽子服务,包括住房保障、子女入学等便利措施,为引进人才提供更多的福利保障。
2. 人才培养政策- 建立多层次、多领域的人才培养体系,包括本科生、研究生、博士生等不同层次的培养计划。
- 支持各类高校和科研机构,开展人才培养和科技创新项目,为培养更多高素质人才提供保障。
3. 人才激励政策- 为优秀人才提供更加激励的薪酬待遇和事业发展空间,以激励其在开发区持续发展和创新。
- 提供更多的科研经费和项目支持,鼓励人才在科技创新领域取得突破性成果。
四、政策实施效果分析1. 人才引进效果通过人才引进政策,开发区成功引进了一大批高层次、急需紧缺和创新创业人才,为区域经济的快速增长提供了强大动力。
引进的人才也为开发区注入了新的活力和创新力,推动了区域经济的转型升级。
2. 人才培养效果开发区建立的多层次、多领域人才培养体系,有效地培养和输送了大量的高素质人才。
这些人才不仅在科技创新领域取得了显著成果,也为地方产业的发展和升级提供了有力支持,成为开发区经济发展的重要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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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鼓励高级人才入区的规定
第一条为了促进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制造业的发展,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面向国际市场的高端产业园区,吸引和鼓励国内外高级人才来开发区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开发区注册并在区内从事生产经营、研究开发的企事业单位引进的高级人才。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高级人才是指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一)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获得国务院、省(直辖市、自治区)授予的有突出贡献专家称号或入选省(直辖市、自治区)部级以上各类人才培养计划的人员;
(二)拥有发明专利、专有技术或其他重大科技研究成果,符合开发区主导产业或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要求的学术、技术领域带头人;
(三)进入开发区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符合开发区主导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所需的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
(四)具备同行业领先技术技能水平或在推动技术创新和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技能型人才;
(五)具有现代企业管理知识和管理经验,其管理实践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高级管理人才。
第四条开发区管委会设立人才开发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各类高级人才在开发区发展。
第五条对入区工作的高级人才(含随迁的配偶、子女),开发区人事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本市有关规定,优先为其办理户口进京手续,人才交流服务部门优先协助推荐其配偶就业。
如本人居住地在开发区,其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可由开发区教育管理部门协助联系到开发区有关学校就读;接受其他教育的,按照本市有关规定办理。
第六条鼓励海外留学人员携带科技成果来开发区从事产品研发和生产,开发区留学人员服务机构优先协助其申请国家及北京市的留学人员科技项目择优资助资金和创业专项资助资金的支持,协助办理《北京市(留学人员)工作居住证》。
对进入开发区留学人员创业园创办企业的留学归国人员,可按相关规定享受一定的创业资助经费和留学人员创业园的房租优惠。
第七条鼓励具有创新能力的博士到开发区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开发区人事行政主管部门优先协助其申请国家和北京市博士后择优资助资金支持,并可为其提供博士后公寓。
第八条鼓励高级人才到开发区从事科技创新活动,开发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优先协助其申请国家和北京市各项鼓励科技创新的资金支持。
第九条支持高级人才进行知识产权的保护、创造和产业化,开发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优先协助其申请国家和北京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支持,并协助其办理减免专利的申请和维护费用。
第十条符合《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补充医疗保险暂行办法》中规定的高级人才,可按相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区域补充医疗保险待遇。
第十一条开发区工委、管委会设立“博大贡献奖”,对符合《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博大贡献奖”实施办法》规定,为开发区经济发展和自主创新做出突出贡献的人才,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二条对在开发区经济社会发展中取得显著成绩和作出突出贡献的高级人才,开发区工委、管委会优先向国家和北京市推荐授予相关荣誉称号和享受政府特殊津贴。
第十三条本规定由开发区工委、管委会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规定自2006年7月1日起施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鼓励高级人才入区的暂行规定》(京技管字[2001]216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