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通三防”安全风险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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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昌营煤业有限责任

第一章概述

第一节煤矿生产系统现状概况

一、通风系统

矿井采用中央并列式通风方式,机械抽出式通风方法。主立井、副立井担负全矿井进风任务,回风立井担负矿井回风任务。

1. 主要通风机

矿井主要通风机型号选用FBCDZNo16型对旋轴流式通风机2台,1台工作、1台备用。风机配套电机功率2×75kW,风量范围26.6-62m3/s,风压范围702-2000Pa,矿井总进风量为2361?/min,总回风量为2390?/min,有效风量率87%,等积孔1.45㎡,负压1164.1Pa。实现近控、远控操作,同时装有在线监测系统,随时对矿井通风能力及设备运转状况进行监控,通风机采用双回路供电。

2017年4月15日,由内蒙古安科安全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2. 采、掘工作面通风

1) 采煤工作面通风

7煤层现布置1个回采工作面,即7102综采工作面。工作面采用全负压通风方式,工作面主、辅运顺槽进风,回风顺槽回风。

7102综采工作面通风系统:副井→井底车场→280主运大巷→160运输石门→6-0采区运输上山→7102运输顺槽→7102综采工作面→7102回风顺槽→7102采区回风上山→6-0总回→175总回→二水平总回风上山→风井底→地面。

2)掘进工作面通风

矿井布置2个综掘工作面,即7001回风巷掘进,7001运输巷掘进,为压入

式通风,采用双风机双电源,具备风电、瓦斯电闭锁功能。风筒采用Ф485mm抗静电、阻燃风筒。

掘进工作面采用FBD№5.6/2×11kW 型局部通风机供风,局部通风机实现了“三专两闭锁”。局部通风机安装在进风巷道中,距回风口距离大于10m,运行正常,综掘工作面风量满足需要。

3. 通风设施

井下有风门、调节风门、风墙、等通风构筑物。回风立井井口设有防爆门1道。

二、瓦斯综合防治系统

1. 瓦斯等级鉴定

2016年12月16日,内蒙古安科生产检测检验有限公司对矿井瓦斯等级进行了鉴定,根据鉴定结果,该矿井属瓦斯矿井。

2. 瓦斯管理

矿井采用以风排、监测监控及人工巡检相结合的综合瓦斯防治措施。矿井选用KJF-2000N型煤矿安全生产监测监控系统,主要监测井下各采掘工作面、机电设备硐室及其它地点的瓦斯浓度。

矿井建立有瓦斯巡回检查制度,配备有专职瓦斯检查工,分三班专人对井下工作地点瓦斯进行定点巡回检测,各采、掘工作面每班配备有瓦斯检查工检查瓦斯。

3. 隔爆设施

井下在主运大巷、辅运大巷、回风大巷设置有主要隔爆水棚;在采煤工作面主运顺槽、回风顺槽等地点设置有辅助隔爆水棚。风井安装有防爆门。

三、粉尘灾害防治系统

7-1煤层煤尘具有爆炸性。

(1) 矿井建有完善的粉尘防治系统。地面建有高位消防洒水水池,容水量2×300m3,供水方式采用静压供水,水池通过管路输送井下,并送达各喷雾洒水地

点。

(2) 各运输巷、回风巷、采掘工作面按规定设有灭尘管路、三通阀门;皮带机巷和工作面所有转载点均设有喷雾洒水装置。

(3) 对接触粉尘地点的从业人员配备防尘口罩。

(4) 建立粉尘检测制度,配备CCGZ-1000型测尘仪,定期对井下作业地点粉尘进行测检、分析。

四、防灭火系统

该矿煤层属Ⅱ类易自燃煤层,采取以黄泥灌浆为主,喷洒凝胶、注氮为辅的综合防灭火措施。矿井制定有专门防灭火设计和防灭火措施。

(1) 井下各皮带机运输巷装设消防管路,每隔50m设有支管和阀门,各运输机头配备砂箱和2个灭火器。

(2) 各机电硐室设有砂箱,配备有干粉灭火器及消防桶、尖锹等。

(3)在一号井底车场设有井下消防材料库,地面设有消防材料库;配足防灭火器材。

(4) 井下硐室和巷道,大多采用砌碹和锚网喷支护。煤巷掘进采用锚网支护,采煤工作面超前支护使用单体液压支柱。

(5) 采空区封闭均采用防火墙并留有观测孔,每周对密闭设施进行检查并有相应记录。

第二章安全风险辩识与评估

第一节危险、有害因素辨识方法

在矿山生产过程中,由于地质情况和生产工艺的限制,危险、有害因素存在于生产活动的各个方面。因此要对整个矿山生产系统和辅助系统的各方面进行分析辨识。

常用的危险、有害因素辨识方法有直观经验分析法和系统安全分析法。经验分析法有对照分析法、类比推断法、专家评议法等;常用的系统安全分析方法有

危险性分析等。评估主要采用了专家评议法、类比分析法。

1. 专家评议法

组织技术专家,依据《煤矿安全规程》和有关规定,对生产过程中及各个生产系统和环节,以及生产设备、设施、装置的安全性进行分析,同时搜集与该矿地质条件和开采方式类似企业的安全事故统计,进行类比推断,从而提出本矿危险有害因素及其危险程度,按轻重缓急排序。

2. 类比分析法

通过相同或类似生产矿井或建设项目的实际自然条件、灾害治理措施、技术参数及其有效性、事故发生情况、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等的全面调查分析,结合本项目的具体情况,进行系统的比对分析,以分析、判断、评估项目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其导致事故的可能性、危害性。

第二节危险、有害因素辨识与分析过程

一、危险、有害因素辨识过程

按照科学、系统、全面和预测性原则,评估项目组采用对照分析、类比分析和系统安全评估方法,深入现场收集资料,依靠掌握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规定及行业标准等知识,对矿井采、掘、机、运、通等各系统和环节进行分析,选择地质条件及其他开采技术条件相同和相似的矿井进行调查研究,对其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及其存在场所进行分析,从而尽可能客观准确地辨识项目可能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为重大危险源评估和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对策措施奠定可靠基础。

二、危险、有害因素的分类

评估组参考了《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6441-1986)的事故类别,并根据项目实际全面分析,突出重点,认为该煤矿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有16类:

1) 瓦斯爆炸;

2) 冒顶片帮;

3) 其它爆炸(煤尘);

4) 透水;

5) 车辆伤害;

6)物体打击;

7)火灾;

8) 机械伤害;

9) 触电;

10) 高处坠落:指在高处作业中发生坠落造成的伤亡事故,不包括触电坠落事故;

11) 起重伤害:指各种起重作业(包括起重机安装、检修、试验)中发生的挤压、坠落(吊具、吊重)物体打击和触电;

12) 中毒和窒息:包括中毒、缺氧(窒息、中毒性窒息);

13) 放炮伤害;

14) 火药爆炸;

15) 容器爆炸;

16) 职业危害:噪声、振动、粉尘等。

第三节生产过程中危险、有害因素辨识与分析

一、通风系统危害辨识与分析

该矿为瓦斯矿井,煤尘有爆炸危险性。根据井田开拓布置、矿井瓦斯及煤层赋存条件等因素,矿井采用中央并列式通风方式,机械抽出式通风方法。主斜井、副斜井为矿井的进风井,回风斜井为矿井的回风井。

1. 通风系统不合理造成的危险、有害因素分析

(1) 风量过大或过小:过小造成环境风量不足,温度过高,影响健康,增加安全隐患,长期处在这种环境中将形成职业病;过大恶化作业环境,引起粉尘飞

扬,不利于安全生产,造成浪费。

(2) 配风方式不合理:大量采用增阻方法调风,将使矿井通风阻力增加,成本加大。

(3) 采用局部扇风机通风的地方,由于供风量不足,产生循环风,使巷道有害气体不能完全排除,含量不断增加,造成有害气体超限危险,并诱发其它事故。

(4) 采掘工作面风量不足,容易造成瓦斯超限,低瓦斯矿井的回采工作面上隅角和煤巷掘进工作面高度重视。

(5) 通风阻力大,通风压差随之加大,使漏风量加大。对于有自然发火倾向的煤层,容易引起自然发火。不易自燃煤层也可能引起自燃。

(6) 造成瓦斯爆炸。长期、经常性的瓦斯积聚,给瓦斯爆炸提供了条件,一旦产生火源,将引起爆炸。

(7) 对采煤工作面产量,掘进工作面进尺和其它工作产生限制作用。

2. 通风设备故障引起的危险、有害因素分析

(1) 通风设备一旦发生故障,风流短路,通风巷道风阻增大、风量降低或无风、微风、循环风,都可造成瓦斯积聚,一旦有火源存在,将引起瓦斯爆炸或燃烧。

(2) 矿井一旦发生灾变(瓦斯爆炸、燃烧、内外因火灾等),反风设施不全,质量不好,不能按要求实施全矿井或区域性反风,将扩大灾害范围,且不利于救灾。

(3) 掘进工作面采用局部通风机。局扇风量不足,风筒接设质量不好,局扇电机故障,不能及时切换启动,都将因工作面微风或无风导致瓦斯积聚,造成人员窒息或瓦斯燃烧爆炸事故。

二、瓦斯危害辨识与分析

1. 在下列情况下,可能造成瓦斯爆炸及有害气体中毒和窒息事故

(1) 主要通风机风机性能与矿井通风网络不相匹配,通风机运行工况点不能满足矿井通风对风量和风压的要求,造成矿井供风量不足。

(2) 局部通风机选型不合理或安装和使用不当、风筒损坏漏风,导致掘进工

作面风量不足或无风。

(3) 主要通风机、局部通风机因设备故障、供电故障或人为操作等因素引起停电、停风,导致矿井或采、掘工作面风量不足或无风。

(4) 矿井通风设施设置不当、质量差或损坏,造成漏风和风流短路,导致作业地点风量不足或无风。

(5) 由于矿井或作业地点风量不足或无风,造成瓦斯积聚超限,其浓度达到爆炸界限,遇到引爆火源即可引起瓦斯爆炸。

(6) 由于缺氧或有毒、有害气体浓度超限,可能造成人员中毒或窒息死亡。

(7) 已采区和盲巷未及时进行封闭,有毒有害气体积聚,浓度大,引起缺氧,人员误入可能造成中毒或窒息死亡。

(8) 与老空区贯通,造成老空区积聚的有毒有害气体侵入本矿井造成危害。

(9) 矿井安全监控系统不完善,传感器设置不当或失效,矿井瓦斯检查制度不严,空班漏检,未能检测出瓦斯浓度超限情况,未及时采取应对措施,造成事故发生。

2. 矿井瓦斯危害主要有瓦斯窒息、瓦斯爆炸、瓦斯燃烧等

1) 瓦斯爆炸危险

瓦斯与空气混合成适当的浓度时(即空气中的瓦斯浓度在5~16%之间,氧气大于12%时),一旦遇到明火便会引起燃烧爆炸。瓦斯爆炸后将会产生大量的有毒气体、高温和强大冲击波,摧毁巷道设备,造成人员伤亡,引发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引起煤尘爆炸事故,给生产矿井带来人员伤亡和巨大的经济损失。

2) 瓦斯窒息危险

由于矿井瓦斯涌出量较大,如果通风管理不善,出现盲巷而不及时封闭,或由于停风导致瓦斯积聚而不采取相应的撤出人员、防止人员进入的措施,可能导致瓦斯窒息发生而造成人员伤害。

3) 瓦斯燃烧危险

当瓦斯浓度小于5%或大于16%时,瓦斯可发生燃烧。往往由于燃烧而引发瓦斯爆炸,瓦斯燃烧能造成人员的严重烧伤和井下火灾事故。

三、煤尘爆炸危害辨识与分析

1. 矿井煤尘具有爆炸性

7-1煤层测试的火焰长度300mm,岩粉用量85%,属有爆炸性危险的煤层。本

区煤的挥发分45.76%(V

daf )产率与固定碳(FC

daf

)之比(爆炸性指数)远远大

于10%的界线,表明本区煤尘有爆炸性危险。

2. 引起煤尘爆炸的风险

煤尘爆炸必须同时具备3个条件:

(1) 煤尘本身具有爆炸性,煤尘达到一定的浓度且富有在空气中。

(2) 有引起爆炸的热源存在,一般为610℃~1050℃。

(3) 氧气浓度不低于18%。

生产过程中,若防尘、降尘措施、设施不完善,使上述地点煤尘超限,将可能发生煤尘爆炸,导致重大伤亡事故。

(1) 防尘供水管路系统不完善。

(2) 矿井的防尘设施不完善。

(3) 矿井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的措施不完善。

(4) 职工个体防护意识不强,工作当中不配戴个人防尘或防毒劳动保护用品。

(5) 未及时清理积尘、风速不合理。

3. 煤尘爆炸的破坏与伤害

高温灼烧效应。煤尘爆炸时,主要是碳的剧烈氧化反应放出大量热,可产生高达2500℃的高温,能灼烧、烧死人员,烧毁巷道、设备,引起火灾,资源受损,甚至矿毁人亡;煤尘爆炸时产生的爆炸冲击波以极高速度传播,并产生较大爆炸压力,会造成井下人员伤亡与设施破坏;煤尘爆炸产生的CO

2

和CO,可造成井下空气中的氧气浓度降低,可使人员中毒或窒息死亡。

四、火灾危害辨识与分析

经过多年的开采生产,井下未曾发生过大的火区,但煤层均属易自燃煤层,

需引起高度重视。

预防地面火灾,必须遵守消防条例的有关规定,各建筑物之间的通道宽度应能保证消防车的通行。在生产过程中加强防火检查、消除火灾事故隐患,做好防火的准备工作。

井下由于环境条件恶劣,一旦发生火灾,会产生大量的CO气体,导致严重的中毒窒息事故。

火灾经常发生在机电设备、人员作业地点、运输巷道及照明线路等处。

由于安全管理不到位,井下电气线路吊挂不规范,井下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差,井上、井下没有配备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这些都易于导致火灾事故。

本矿井主要运输设备为刮板输送机、胶带输送机、无轨胶轮车,井下机电设备较多,电缆较多,可能引发外因火灾因素多。外因火灾一旦发生,由于其发生突然,发展速度快,不但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还可能引起井下瓦斯与煤尘爆炸,对矿井安全生产造成严重威胁。

1. 矿井在下列情况下可能发生火灾事故

(1) 如果采空区丢煤多,且存在漏风;煤柱尺寸小受到压力破坏产生裂隙,时间较长时可能引起煤炭氧化生热,导致煤炭自燃。

(2) 通风系统不合理,矿井漏风严重。

(3) 矿井主要运输大巷、辅助轨道大巷、回风大巷和回采工作面顺槽巷道等布置在容易自燃的煤层中,支护型式不妥造成煤炭氧化而自燃。

(4) 矿井未采取综合预防煤炭自燃的措施或措施未落实。

(5) 矿井开采的煤炭属易燃物质,如果控制发火源的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不当,可能发生矿井火灾事故。

(6) 液力偶合器使用可燃性传动介质,同时易熔塞和防爆片又不符合要求,在过负荷或充液量不当的情况下,可使充填液喷出,造成人员的灼伤和引燃易燃物着火。

(7) 井下使用非阻燃电缆,在其过负荷、短路或损坏时可能引起火灾。

(8) 井下防爆电气设备失爆,其隔爆腔内的电气火花,可能引起火灾或点燃

瓦斯、煤尘,造成瓦斯、煤尘爆炸事故。

(9) 电气设备的选择、安装和使用未遵守有关安全规定,各种安全保护装置不全或使用不当,可能引起电气火灾事故。

(10) 进风井口的空气加热设施不符合防火要求,防止烟火进入矿井的安全措施不完善。

(11) 矿井地面建筑和井下巷道支护使用易燃材料,油脂的贮存、使用不当,这些都是火灾隐患。

(12) 违章使用电(氧)焊或不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未采取安全措施,可能引起火灾事故。

(13) 矿井消防供水管路系统和防灭火设施不完善,未按《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备有灭火器材,地面的消防水池不能经常保持不少于200m3的水量,是着火事故形成灾害的重要原因。

2. 矿井火灾危害

(1) 矿井火灾产生大量有毒和有害气体,易造成风流逆转,严重威胁井下人员的生命安全和健康。

(2) 矿井火灾不仅能烧毁大量设备、器材和煤炭资源,而且造成火区下煤炭大面积呆滞,使矿井服务年限缩短,正常生产秩序遭到破坏,采掘接替紧张。

(3) 扑灭火灾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人身安全时刻受到威胁,且灾后生产恢复仍需付出很大代价。

(4) 地面火灾若发生在进风口上风侧,有毒有害气体会灌入井下,危及井下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五、中毒窒息危害辨识与分析

《煤矿安全规程》明确的指出煤矿井下主要有害气体有:①一氧化碳CO;

②氧化氮(换算成二氧化氮NO

2);③二氧化硫SO

2

;④硫化氢H

2

S;⑤氨NH

3

。五

种有害气体中除一氧化碳多由煤炭自燃和火灾生成,氧化氮多由爆破作业产生的炮烟生成外,其他均为矿井煤岩体放出。少数矿井井下还有氡气,氡气是一种放射性物质,对人体危害很大。防止有害气体危害的主要方法是加强通风,把浓度降低到《煤矿安全规程》限度以下。

井下窒息事故主要指缺氧窒息。当井下空气中的氧气含量降低到12%以下时,就有可能发生窒息事故。造成缺氧窒息的主要原因,一是瓦斯涌出,浓度增加,相对使氧气含量降低;二是井下煤、岩体放出纯氮气或其他气体,相对使氧气含量降低。产生缺氧情况,发生窒息事故地点主要有:①临时停电、停工、停风的采掘工作面;②采空区;③微风巷道;④盲巷等。防止缺氧窒息事故的措施是加强对这些地点的检查、警戒和封闭。

发生这类事故的原因主要有:

(1) 矿井通风条件不好,致使一氧化碳等有害气体积聚。

(2) 矿井无反风措施,在处理火灾事故时,随意改变风流方向。

(3) 对一氧化碳、瓦斯涌出地段未设“禁止入内”的栅栏,或对栅栏缺乏保护,受损后无法辨认,导致人员误入禁区。

(4) 职工缺乏相关安全知识教育,对自救器的作用认识不足,不愿佩带,使用不熟练。

(5) 执行规程不严肃、不认真,对串联通风存在习惯意识和侥幸心理,导致中毒事故扩大。

(6) 自救器及检测仪器配备不足,安全检测不严格。

(7) 采掘技术管理不力,尤其是支护、密闭施工质量低劣,导致冒顶事故引发自然发火隐患或一氧化碳从采空区外溢。

(8) 爆破后没等炮烟散尽,而在炮烟浓度较大或长时间在含有炮烟的空气中作业。

(9) 炸药爆炸产生一氧化碳、二氧化氮。

(10) 矿井发生火灾时产生大量的一氧化碳。

(11) 井下电缆及胶皮类燃烧产生二氧化硫。

(12) 废弃巷道封闭不严、缺少警示标志,误入其中。

(13) 局部通风机风量不足或风筒距离掘进工作面太远。

(14) 未对井下各点通风情况进行定期监测,风质、风量不能满足安全要求。

六、职业危害及其它危害辨识与分析

1. 热害

影响该矿井的热环境因素,主要有以下2个方面:

1) 矿井地面大气环境

矿井风流是由地面流入井下的,地面大气环境对井下风流气温条件的影响较大。该矿属高原地带干旱大陆性气候。夏季气候炎热多雨,最高气温可达40℃。由于夏季地面大气温度较高,温、湿度变化较大,因此导致夏季矿井入风流温度较高,温、湿度变化也较大。

2) 矿井生产环境

矿井开采所形成的生产环境对井下热环境具有直接的影响。井下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热量,如机电设备运转时的散热、运输中的煤矸放热、通风风流的压缩热以及采掘裸露煤岩的氧化散热等,都将与矿井风流发生热交换,使井下风流温度升高。

2. 噪声

噪声是指人们不需要的、使人感觉到讨厌和烦躁的声音。噪声可以使人耳聋、头晕;还有可能引起高血压、心脏病、神经官能症等疾病。噪声还污染环境,影响人们的正常生活和生产活动。噪声给职工的身心健康带来严重的危害。

煤矿井下噪声主要来自各种设备在运转过程中由震动、摩擦、碰撞而产生的机械动力噪声,由风管、气管中介质的扩容、节流、排气、漏气而产生的气体动力噪声。

井下的主要噪声源是局部扇风机和采掘工作面的设备(采煤机、综掘机、喷浆机、破碎机、风钻、掘锚机等)机械动力噪声为主。由于受巷道条件的制约,噪声扩散较困难,对职工的健康造成较大危害,而且污染环境,人受噪声的影响,会导致工伤事故增多。

噪声值超过国家规定的声级标准,会对作业人员造成如下危害:

(1) 损害听觉:短时间暴露在噪声下,引起听觉疲劳,产生暂时性的听力减退;暴露时间长,引起永久性耳聋。

(2) 引起多种疾病:当暴露在噪声性耳聋的声级以下时,往往引起消化不良、食欲不振、恶心呕吐、心跳加快、血压升高等。

(3) 影响语言交谈与思考:在噪声的环境下,语言清晰度低,交谈与思考受影响。

(4) 对人体的功能影响:由于神经系统相作用的结果,能引起视网膜轴体细胞光受性降低,视力清晰稳定性缩小。

(5) 降低工作效率影响安全生产:噪声易使人烦燥与疲乏,注意力分散,导致工作效率降低。当噪声级别超过生产中的音响警报信号的声级时,遮蔽了音响警报信号,易造成不安全事故。

井下作业人员必须佩戴相关防护用品,加强个体防护。

3. 粉尘

粉尘是在矿山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细粒状矿物。粒径大于40μm的尘粒在重力作用下会很快从气流中分离出来,沉落于地面,此类矿尘称为积尘。粒径小于0.25μm的尘粒,能长时间悬浮于空气中,此类矿尘叫做浮尘。

粉尘的主要危害是引起尘肺病,该病是矿山的一种主要职业病,是因为长期大量吸入细微粉尘引起的,特别是粒径为0.2~5μm的微尘(也称呼吸性粉尘),容易吸入肺内并储存,危害性最大,是矿山防尘的重点对象。

煤矿粉尘有煤尘、岩尘和水泥尘。

4. 振动

凿岩作业时操作人员在操作凿岩机、掘进机、喷浆机或探水钻时容易受到振动危害,振动危害可导致操作人员中枢神经、植物神经功能紊乱、血压升高,也会导致设备、部件的损坏。国家已将振动病列为职业病。

5. 地震危害

地震属于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地震突然发生时可能造成供电线路断线、变压器跳闸等危险;井下则有可能造成采掘工作面冒顶、片帮,采空区塌落,甚至井筒位移,对工人生命和财产造成伤害和损失。

6. 高处坠落

高处坠落主要指从架空线杆、带式输送机头高架平台、煤楼、栈桥等处的坠落。由于没有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和警示标志、巷道照明不足等原因,有发生高处坠落事故的危险。

造成高处坠落的主要因素:

(1) 高处作业没有按要求使用安全带。

(2) 高处作业时安全防护设施损坏。

(3) 安全管理不到位,作业人员疏忽大意,疲劳过度。工作责任心不强,主观判断失误。

(4) 使用安全保护装置不完善或缺乏的设备、设施进行作业。

(5) 提升系统安全装置不完善。

(6) 安全管理不到位。

7. 锅炉或容器爆炸伤害

锅炉爆炸是十分严重的灾害性事故,它不仅会造成财产损失,还会导致人员伤亡。

矿山压力容器的使用,如氧气和乙炔气瓶、锅炉等设备的安全保护装置缺乏或失效,安全管理及操作失误等都可能造成容器发生爆炸,造成人员伤亡和设备损坏等严重危害事故。

8. 其它危害

在生产过程中还存在生产性危险、有害因素,如物体打击、坍塌等,应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等有关规定,通过正确的安全设计、合理的设备、材料选择、完善安全防护设施、严格安全管理、严格按章操作,予以控制和防范。

七、危险、有害因素分布

根据相关事故统计和分析,结合本矿实际状况,采用对照分析法辨识危险有害因素。该煤矿主要存在以下危险、有害因素:

瓦斯爆炸、煤尘爆炸、水灾、冒顶片帮、火灾、爆破伤害和炸药爆炸、车辆伤害、触电、物体打击、中毒窒息、高处坠落、机械伤害、粉尘、噪声和振动等。

危险有害因素导事故及发生部位分布状况见表2-3-1。

表2-3-1 危险、有害因素导致事故及发生部位分布表

第四节重大危险源辨识

一、煤矿重大危险源辩识依据

煤矿重大危险源在内涵及外延上与其它工业领域的重大危险源存在很大不

同,很难由某种危险物质或能量的一个临界量来判定。煤矿生产环节多、条件复杂多变,影响安全的因素很多,有化学危险性(如瓦斯、一氧化碳、爆破物品、油脂等)、机械危险性(各种机械设备及存在场所)、电器危险性(电器设备及存在场所)、地质危险性(各种危险地质情况)。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管理总局《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文件精神,所有煤矿(井工开采)属重大危险源申报登记范围。针对影响煤矿安全生产诸多因素,重点对自然因素下影响煤矿安全的重大危险源(以下煤矿重大危险源提法专指此类)进行检测、辩识评估、建档备案并实施重点监控。

重大危险源主要指以下几类井工开采煤矿:

(1) 高瓦斯矿井。

(2) 煤与瓦斯突出矿井。

(3) 有煤尘爆炸危险的矿井。

(4) 水文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的矿井。

(5) 煤层自然发火期小于或等于6个月的矿井。

(6) 煤层冲击地压倾向为中等及以上的矿井。

(7) 其它自然因素下影响煤矿安全的重大危险源。

二、煤矿重大危险源辨识

专家组深入煤矿进行辨识评估,认定是否存在重大危险源和存在重大危险源的等级、种类。

矿井重大事故后果一般局限于矿井内部。在矿山重大事故中,导致人员和财产重大损失的根源,有系统内危险物质,如瓦斯、自燃的煤、爆炸性的煤尘,也有系统外的自然界失控的能量和物质,如顶板事故中具有很大势能的岩石、突水事故中有很大压力的地下水或地表水、瓦斯突出事故中在地应力与瓦斯压力作用下突出的煤、瓦斯及岩石等。相比之下,系统外的自然界失控的能量和物质对矿山重大事故的影响比系统内的危险物质更加重要一些。

由于矿山重大事故以上的特点,矿山重大危险源的概念在其内涵及外延上和

其它工业领域的重大危险源有着很大的不同。首先,矿山重大危险源不能从物质上找出一个明确的限量,例如对于矿井瓦斯爆炸事故,我们无法根据矿井中瓦斯的某一量值指标来确定瓦斯爆炸的后果;对于矿井火灾事故,我们不能找出某一可燃物的量来确定火灾事故的后果;等等。其次,矿山重大危险源不像上述一般重大危险源那样在物质种类上繁多,它导致矿井重大事故的物质是明确,种类是有限的,例如有爆炸危险的瓦斯、自然发火的煤等。

1. 瓦斯矿井

根据2016年12月16日矿井瓦斯等级鉴定报告,建昌营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为0.71m3/min,相对瓦斯涌出量为0.78m3/t;矿井绝对二氧化碳涌出量为2.55m3/min,相对二氧化碳涌出量为2.79m3/t;采面最大瓦斯涌出量0.43m3/min,属低瓦斯矿井。

瓦斯构不成建昌营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的重大危险源。

2. 煤与瓦斯突出

该矿属于瓦斯矿井,此项构不成建昌营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重大危险源。

3. 煤层爆炸危险性

煤层测试的火焰长度300mm,岩粉用量85%,属有爆炸性危险的煤层。本区

煤的挥发分45.76%(V

daf )产率与固定碳(FC

daf

)之比(爆炸性指数)远远大于

10%的界线,表明本区煤尘有爆炸性危险。

煤尘具有爆炸危险性构成建昌营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重大危险源。

4. 煤层自然发火期小于或等于6个月

根据赤峰矿安检验检测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4月7日对该矿所采7-1煤层煤样,采用吸氧法进行测试,结果:7-1煤层的吸氧量V

d

=0.63cm3/g,属Ⅱ类容易自燃煤层。

煤层容易自燃构成该矿重大危险源。

5. 煤层冲击倾向为中等及以上

建昌营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地质报告中井田内构造属中等类型,没有煤层冲击地压倾向。

煤层无冲击地压倾向构不成建昌营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的重大危险源。

三、矿井重大危险源辨识结果

通过对建昌营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的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该矿的重大危险源确定为煤尘具有爆炸性和煤层容易自燃。

第五节主要安全风险的危险性分析

矿井存在的主要安全风险为:煤尘飞扬、水害、火灾、瓦斯爆炸、冒顶、片帮、放炮、火药爆炸、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灼烫、高处坠落、坍塌、车辆伤害、容器爆炸、其他爆炸、中毒和窒息、其他伤害。

一、煤尘飞扬

产生煤尘地点及工序有:采掘工作面、各运输机械(或巷道)转载点、溜煤眼等环节。

飞扬的煤尘污染作业场所的环境,潜在危害着矿工身体健康。

产生煤尘飞扬的原因:

(1) 综合防尘措施、预防和隔绝煤尘措施及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

(2) 采掘工作面生产中防尘管路无水或水量不足,采煤机、掘进机内外喷雾装置水压小,喷不出水雾。

(3) 胶带运输巷、回风巷、采煤工作面运输巷与回风巷、掘进巷道、煤仓放煤口、溜煤眼放煤口、卸载点等地点敷设的防尘供水管路缺水或防尘用水没有过滤。

(4) 放空煤仓和溜煤眼存煤。溜煤眼兼作风眼使用。

(5) 掘进工作面、采煤工作面回风巷没有安设风流净化水幕或未正常使用。

(6) 煤仓放煤口、溜煤眼放煤口、输送机转载点和卸载点等安设的喷雾装置或除尘器故障,或作业时没有进行喷雾降尘或用除尘器除尘。

二、火灾

建昌营煤业有限责任公司7-1煤层容易自燃,故该矿需考虑内因火灾和外因火灾。外因火灾发生一般较为突然、发展比较迅猛,如果不及时发现往往造成恶性事故。内因火灾因其火源的隐蔽性,扑灭困难,长期威胁矿井安全,冻结大量煤炭资源。因此,在煤炭生产过程中,必须加强防灭火工作,严防矿井火灾发生和扩大。

1. 内因火灾

(1) 回采工作面,如老塘丢、洒煤多,采面推进速度慢、老塘漏风大、采面风压差大等。

(2) 回采工作面容易发生自然发火的地点:一是开切眼,主要是备用工作面时间较长、风量不足时,容易引发煤层自燃;二是在回采过程中,工作面上隅角,上、下顺槽冒顶处以及上下顺槽与老巷交叉点附近也容易发生自然发火事故。

(3) 老巷道、煤巷防火密闭等地点,往往因矿压影响,煤体被压酥,造成漏风,引起火灾。

2. 外因火灾

煤矿井下失控的高温热源较多,如:电气设备过负荷、短路而产生的电弧、电火花或电气焊明火,不正确的爆破作业产生的爆破火焰,机械设备运转不良造成的磨擦火花,违章吸烟、使用电炉、灯泡取暖、烧焊以及瓦斯煤尘爆炸等出现的明火。总之,一切高温的火花和明火,都可能成为井下外因火灾的引火源。

同时若采区内发生火情而未检测出来或未采取措施讯速扑灭、井底车场和采区主要进风巷发生火灾,不进行反风致使火势(灾害)蔓延等。

3. 矿井火灾产生的危害

(1) 矿井火灾发生在井下有限空间内,往往因供氧不足产生大量有毒和窒息性气体,还可形成火风压造成风流逆转,严重威胁井下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2) 火灾发生时,如果处理不及时或处理不当,会导致瓦斯、煤尘爆炸。

(3) 矿井火灾不仅能烧毁大量设备、器材和煤炭资源,而且造成火区下煤炭大面积呆滞,使矿井服务年限缩短,正常生产秩序遭到破坏,采掘接替紧张。

(4) 扑灭火灾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人身安全时刻受到威胁,

且灾后生产恢复仍需付出很大代价。

(5) 地面火灾若发生在进风口上风侧,火灾产生大量有毒有害气体将进入井下,直接危及井下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三、瓦斯爆炸

建昌营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属于低瓦斯矿井。低瓦斯矿井发生瓦斯爆炸事故早已屡见不鲜。所以在以后的生产过程中,该矿要把瓦斯防治工作作为矿井安全生产管理的重点,防止瓦斯积聚引发瓦斯爆炸事故。

瓦斯爆炸的诱发因素:

(1) 作业环境不良造成瓦斯积聚。

(2) 引爆火源。

(3) 监测监控不到位。

统计资料表明,90%以上的瓦斯爆炸事故发生在采掘工作面,一是采掘工作面为瓦斯涌出源,在涌出量比较大或作业环境不良(通风量不足)的情况下,导致瓦斯积聚;二是采掘工作面机电设备多,工具多;三是工作地点中氧气充足;四是采掘工作面人多,“三违”多。

1. 瓦斯积聚的诱发因素

(1) 掘进工作面微风或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继续作业)、设备检修、无计划停电、停风,机电故障临时停风,局部通风机管理混乱,任意开停,引起瓦斯积聚。

(2) 风筒脱节或严重漏风,掘进工作面供风不足引起瓦斯积聚:作业人员不爱护通风设施,将风筒掐断、刮破,工作时不注意将风筒撞脱节(也不及时接上)等,而通风人员不能及时发现和进行维护、修补,造成工作面风量不足而导致瓦斯积聚。

(3) 采掘工作面风量不足引起瓦斯积聚:采掘工作面未按设计供风量配风,通风巷道堵塞,风流短路,单台局部通风机供多头,风筒出口距采掘工作面太远等,造成采掘工作面供风量小、风速低,不能稀释、带走涌出的瓦斯而导致积聚。

(4) 风流短路引起瓦斯积聚:打开风门不关闭;风门质量差,漏风严重;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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