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瓦斯抽放管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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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斯抽放日常管理制度

瓦斯抽放日常管理制度

瓦斯抽放日常管理制度
是指为保证瓦斯抽放工作的安全、高效进行管理,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措施。

下面是瓦斯抽放日常管理制度的一些主要内容:
1. 职责分工:明确瓦斯抽放工作的责任主体,包括相关部门、负责人和操作人员,每个部门和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2. 安全培训:对参与瓦斯抽放工作的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包括瓦斯安全知识、相关操作规程以及应急处理等内容,确保操作人员具备必要的技能和知识。

3. 操作规程:制定瓦斯抽放的操作规程,明确每个环节的操作步骤、工具设备的使用、安全防护要求等,确保操作过程规范、安全。

4. 设备维护:制定瓦斯抽放设备的维护保养计划,定期检查设备的运行状态、维修情况,保证设备正常工作。

5. 安全检查:定期进行瓦斯抽放工作的安全检查,包括现场环境、设备运行情况、操作人员的安全行为等方面,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6. 应急预案:制定瓦斯抽放工作的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机构、人员责任、应急措施和救援流程等,防范和应对可能发生的事故。

7. 安全记录:建立瓦斯抽放工作的安全记录和档案,包括操作记录、维护记录、事故记录等,便于事后回顾和复查。

8. 监督检查:建立瓦斯抽放工作的监督检查机制,包括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考核等,确保制度执行情况。

瓦斯抽放日常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能够有效地管理瓦斯抽放工作,保障人员安全和设备正常运行。

同时,还需要不断对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随着工作的发展和变化,确保制度的实施与实际相符。

瓦斯抽管理制度

瓦斯抽管理制度

瓦斯抽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瓦斯抽的管理,保障人员和设备的安全,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使用瓦斯抽装置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瓦斯抽管理制度是使用单位的管理工作制度之一。

第四条瓦斯抽管理制度应当遵守国家《矿山安全法》《矿山安全监察条例》等相关规定。

第五条在瓦斯抽操作中,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节制瓦斯抽时的标准工作程序以及各种操作技巧。

第六条在进行瓦斯抽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设施检查,并确保瓦斯抽的正常运行。

第七条在进行瓦斯抽作业时,应当穿着防护用品,如安全帽、防护鞋、防护眼镜等。

第八条在瓦斯抽作业中,必须保持工作现场的整洁和安全。

第九条瓦斯抽管理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持有相应的操作证书。

第十条领导机构应当加强对瓦斯抽管理制度的宣传和培训工作,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二章瓦斯抽作业流程第十一条进行瓦斯抽作业前,必须制定详细的作业计划,包括作业地点、作业时间、作业人员等。

第十二条确定瓦斯抽的工作区域,并进行相关的标示,提示工作人员注意安全。

第十三条对瓦斯抽装置进行检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四条确保工作人员穿着符合标准的防护用品,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

第十五条进行瓦斯抽操作时,必须按照标准程序进行,不能随意改动。

第十六条在瓦斯抽操作过程中,必须随时注意瓦斯的浓度和流速,确保操作安全。

第十七条瓦斯抽作业后,必须进行设备检查,清理工作现场,并做好相关记录。

第十八条对瓦斯抽作业过程中发现的任何问题,必须及时报告领导机构。

第三章瓦斯抽安全管理第十九条瓦斯抽管理单位必须建立瓦斯抽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检查、故障处理、应急预案等内容。

第二十条在瓦斯抽操作中,必须建立严格的岗位责任制度,明确工作人员的职责和权利。

第二十一条对瓦斯抽设备进行定期的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

第二十二条对瓦斯抽作业场所进行定期的瓦斯检查,并及时清理瓦斯。

第二十三条对瓦斯抽现场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瓦斯抽采管理规定

瓦斯抽采管理规定

瓦斯抽采管理规定一、一般规定1.矿井瓦斯抽采工作由各矿总工程师负全面技术责任。

定期检查,平衡瓦斯抽采工作,解决所需设备、器材和资金,负责组织编制、审批、实施、检查抽采瓦斯工作的长远规划、年度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保证瓦斯抽采工作的正常衔接,做到“掘、抽、采”平衡。

2.矿行政副职负责落实和检查分管范围内的瓦斯抽采工作,矿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对本职能范围内的抽采瓦斯工作负责,抽采瓦斯所需要的费用、材料和设备等,必须列入矿经营生产计划。

3.应进行瓦斯抽采的矿井必须把矿井瓦斯抽采纳入到水平、采区、采掘工作面设计中,瓦斯治理与采掘工程要做到“三超前”,即超前设计、超前施工、超前使用。

瓦斯治理工程未完成,采掘工作面不得投入生产。

4.矿要制定年度抽采计划,计划要逐月落实到具体地点,并上报公司。

5.为促进矿井瓦斯抽采和利用工作,矿要制定相应的奖励办法,对抽采瓦斯工作做出突出成绩的个人和单位给予必要的奖励。

二、瓦斯抽采管理规定1突出矿井必须建立地面永久瓦斯抽采系统;突出矿井的突出危险区和高瓦斯区域,其穿层、顺层抽采必须使用永久瓦斯抽采系统进行抽采,移动泵只能作为辅助抽采设备,否则视为抽采能力不足。

6.矿井抽采系统能力必须满足抽采需要。

抽采泵站必须配备同等能力的备用抽采泵,抽采系统的管路应与抽采泵相匹配。

设计能力要有15~2.5的富余系数。

7.矿井要选择适应各开采煤层的有效抽采工艺和方法,坚持高低浓度相结合,临近层抽采与本煤层抽采相结合,采前抽采与边采边抽、采空区抽采相结合,利用一切可能的空间和条件充分抽采煤层的瓦斯;要准确掌握开采水平和回采区域煤层的瓦斯压力、瓦斯含量、煤层透气性等参数,科学确定抽采方式,并根据采掘工作面瓦斯涌出情况,合理选择抽采系统、抽采方法和抽采工艺。

8.规范抽采设计,煤矿必须编制年度瓦斯抽采工程和抽采量计划。

高瓦斯及突出煤层的采区设计应编制专门的瓦斯抽采设计。

泵站、管路、计量装置等安设必须符合规定,备用泵能力不小于运行泵。

矿井瓦斯抽放管理细则

矿井瓦斯抽放管理细则

矿井瓦斯抽放管理细则矿井瓦斯抽放是矿山开采中的重要环节,煤矿瓦斯的排放不仅浪费了资源、污染了环境,更重要的是对煤矿生产安全构成了极大威胁。

为此,国家出台了《矿井瓦斯抽放管理细则》,以规范矿井瓦斯抽放的运行管理,加强煤矿安全生产。

一、矿井瓦斯抽放管理细则的适用范围该细则适用于煤矿的瓦斯抽放工作,包括开采期、停采期和重点区域瓦斯抽放。

二、矿井瓦斯抽放的基本原则矿井瓦斯抽放的基本原则是“预防第一、统筹兼顾、注重科技、确保安全、合理利用瓦斯资源”。

三、矿井瓦斯抽放的管理职责(一)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对煤矿瓦斯抽放工作起到领导作用,明确瓦斯抽放工作的重要性和职责,确保煤矿瓦斯抽放工作的开展。

(二)矿井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应按照工作职责,对瓦斯抽放工作进行管理与监督。

(三)矿井瓦斯抽放班组或者岗位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开展工作。

四、矿井瓦斯抽放设备与安装煤矿瓦斯抽放设备,应配套优质工艺设备,设备运行稳定、性能卓越,抽放效果显著。

(一)矿井瓦斯抽放设备应定期保养和维护,设备管理工作应进行归档备案;(二)矿井瓦斯抽放设备技术状况和运行情况必须保持清晰可见,运行记录与维护记录应保留不少于六个月。

五、矿井瓦斯抽放的操作要求(一)矿井瓦斯抽放工作应进行换风、禁火、测量、排放和测试,以确保安全生产。

(二)矿井瓦斯抽放班组应按照抽放情况进行装车或者燃放处理。

(三)矿井瓦斯抽放过程中,若发现设备异常应及时处理和报修。

六、矿井瓦斯抽放的安全措施(一)严禁在瓦斯抽放区域使用明火,要使用安全防爆电气设备,防止火花引发事故。

(二)矿井瓦斯抽放工作中,必须配备监测仪器,并按照规定频率对排放的瓦斯进行监测,确保排放瓦斯浓度达标。

(三)瓦斯抽放过程中,应当对瓦斯浓度、温度、压力等数据进行采集和记录,供矿长室、安全管理部门参考使用。

七、矿井瓦斯抽放的考核评价煤矿瓦斯抽放的考核评价是矿井安全生产的重要内容。

可以从瓦斯抽放量、设备运行状况、瓦斯浓度排放等方面对瓦斯抽放工作进行考核评价,并根据考核评价结果进行奖励和惩罚。

瓦斯抽采管理制度(五篇)

瓦斯抽采管理制度(五篇)

瓦斯抽采管理制度____广贤工贸有限公司新丰煤矿斯抽采封孔考新丰煤矿防突科____年____月核制度瓦新丰煤矿瓦斯抽采封孔考核制度为了认真落实防突工作十六字方针“多措并举、可保必保、应抽尽抽、效果达标”,加大瓦斯抽采和封孔的管理力度,实现“不采突出面,不掘突出头”的原则,特制定《新丰煤矿瓦斯抽采封孔考核制度》。

一、瓦斯抽采考核制度1、根据年度下达瓦斯抽采利用量计划,防突科根据计划制定瓦斯抽采利用月度计划。

完不成月度计划的根据考核办法进行处罚,并在质量标准化考核中扣分。

2、积极开展瓦斯区域治理措施,做到“不采突出面,不掘突出头”,严格按照《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第五十一条-五十六条进行区域措施效果检验和验证,凡是效果检验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抽采不达标。

3、工作面进行采掘活动前必须由抽采效果评价体系进行抽采效果评价,评价报告和试验报告(瓦斯含量或瓦斯压力)报公司通防部,经公司批准后,方可生产。

抽采指标达不到要求的一律不准投产或施工,私自____生产的对相关人员罚款____元。

4、抽放系统不完善,各种计量装置____不到位,传感器校检不及时的不予考核。

5、严格抽采计量考核,瓦斯抽采系统浓度低于____%的抽采量不计入抽采完成指标。

6、瓦斯抽采工要依据施工设计及施工措施要求施工,钻孔的角度、方位、深度必须符合要求,否则发现一次罚款____元。

7、钻机要安设牢固,钻孔、卡制器、动力头必须在一条直线上,否则发现一次罚款____元。

8、对有假钻孔、假抽采、假计量的,经查出后取消考核,并对责任人进行____-____元。

9、每季度对矿井抽采计划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对超额完成抽采计划的要进行重奖,对完不成抽采计划的要进行对等罚款。

10、奖罚⑴对完成月度抽采量计划的,对瓦斯抽采人员进行奖励。

每抽出____m____瓦斯奖励____元,超出计划部分每____m3奖励____元,奖励计算公式:奖金额____计划抽采量(m3)____0.05(元)+超过计划量(m3)____0.1(元)⑵对完成瓦斯利用量的,每利用____m____瓦斯奖励____元,超出计划部分每____m3奖励____元,奖励计算公式:奖金额____计划利用量(m3)____0.05(元)+超过计划量(m3)____0.1(元)⑶没完成抽采量计划的对等罚款。

井下瓦斯抽放管路管理规定

井下瓦斯抽放管路管理规定

井下瓦斯抽放管路管理规定第一条:井下敷设的所有瓦斯抽放管路必须抗静电。

第二条:管材的选择1、以下地点必须使用螺旋焊接的钢管:(1)回风井内敷设的瓦斯抽放管路、地面通往井下的专用抽放孔内敷设的抽放管路。

(2)矿井、水平、一翼巷道内敷设的抽放管路。

(3)服务年限在10年以上的采区回风巷内敷设的抽放管路。

(4)井口到瓦斯抽放泵站的地面抽放管路。

(5)螺旋焊接钢管长度要求:¢800mm≥1.5m,¢700mm≥2m,¢600mm≥3m.2、以下地点可以使用钢板卷管:(1)服务年限在10年以下的采区回风巷内敷设的抽放管路。

(2)专用瓦斯排放巷内敷设的抽放管路。

(3)走向高抽巷口到采区回风巷内敷设的抽放管路,2、以下地点可以使用阻燃抗静电高分子管。

(1)采掘工作面本煤层预抽管路。

(2)本煤层封孔管(3)邻近层钻孔的套管4、以上管路的壁厚、管径等由设计部门设计后,按程序和管理职责审查。

第三条:管路敷设1、回风立井和地面专用抽放钻孔必须采用焊接连接,立井井筒加设管卡与井壁固定,地面专用抽放钻孔必须用混凝土浇灌。

2、采区及以上管路在沿巷道底板敷设管路时,应采用每3米一个,高度0.3米以上的支撑墩。

3、在敷设倾斜管路时,应采用管卡将管路固定在巷道支架上。

在巷道倾角小于或等于30°时,管卡间距宜采用15-20m,在巷道倾角大于30°时,管卡间距宜采用10-15m。

当沿立井敷设管路时,应将管道固定在罐道梁上或专用管架上。

4、井下抽放管路宜沿回风巷或矿车不经常通过的巷道布置,若设于主要运输巷内,在人行道侧其架设高度不应小于1.8 m,并固定在巷道壁上,与巷道壁的间距应满足检修要求,瓦斯抽放管件的外缘距巷道壁不宜小于0.1m,抽放管路管径要统一,变径时必须设过度节。

5、在进入专用尾巷口前必须加设其断面不小于抽放管路断面80%的绝缘软管,绝缘软管长度不小于5米。

6、瓦斯抽放管路要每隔1000米和专用尾巷口设置接地极。

煤矿瓦斯抽放管理规定

煤矿瓦斯抽放管理规定

煤矿瓦斯抽放管理规定煤矿瓦斯抽放管理规定为切实做好瓦斯抽放工作,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严格各项管理制度第一条矿长、总工程师亲自抓抽放工作,建立专职抽放队伍,全面负责指导矿井瓦斯抽放工作。

第二条实行计划管理,每月由矿总工程师组织有关单位制定瓦斯抽放计划,包括抽放系统的建立、管路铺设、钻孔施工数量和抽放量。

第三条抽放瓦斯专职人员对抽放钻孔、瓦斯管路进行循回检查,每班及时排放积水,对管路出现的跑漏气现象必须及时处理,并及时汇报。

第四条瓦斯抽放泵站必须由司机值班,实行现场交接班,司机经业务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做到每小时测定记录一次抽放瓦斯浓度、抽放负压和孔板压差等抽放参数,保证数据齐全,准确可靠。

第五条井下抽放泵站应设在进风区域,通风区安人正常设点检查瓦斯,泵站内空气中瓦斯浓度不得大于0.5%,排气未端附近20m 范围内空气中的瓦斯浓度不得大于0.75%。

第六条抽放泵站内流量计、负压表、压力表、高浓度瓦斯传感器等各种计量装置必须安设齐全,并经常维修调校,保证正常使用。

第七条泵站司机要按时测定泵站内的各项抽放参数,并将测定情况向矿调度所、通风调度中心、抽排区值班人员汇报清楚,同时要认真填写记录牌板和记录手册。

第八条抽排区及有关钻孔施工单位根据现场情况,及时联系安装工区对井下抽放管路进行安装或拆除回收。

第九条有关单位要爱护抽放管路及抽放设施,对损坏管路及设施的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二章规范技术管理第十条凡采煤工作面瓦斯涌出量每分钟大于5m3或掘进工作面每分钟大于3m3,采用通风方法解决瓦斯问题不合理时,应采取瓦斯抽放措施。

第十一条在编制需抽放的采区和工作面设计时,必须考虑抽放工作,使抽放设计与采区和工作面设计同步,以保证有3个月以上的预抽时间。

第十二条凡是进行局部瓦斯抽放的采掘工作面,必须编制瓦斯抽放设计,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设计内容应包括:①工作面概况;②工作面瓦斯赋存情况、预抽量和预抽时间;③抽放方法与抽放工艺;④安全技术措施等。

矿井瓦斯抽采管理制度

矿井瓦斯抽采管理制度

矿井瓦斯抽采管理制度一、一般规定:1、一个采煤工作面的瓦斯涌出量大于5m3/min时或一个掘进工作面瓦斯涌出量大于3m3/min时,用通风方法解决瓦斯问题不合理的必须进行瓦斯抽采。

抽采系统不健全的工作面不准投入生产。

2、矿井建立专门的瓦斯抽采队伍,配备专业技术人员,每半年必须对抽采人员进行核定,建立抽采各工种人员岗位责任制。

抽采岗位工人必须接受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3、矿总工程师对矿井瓦斯抽采工作负全面技术责任,将抽采工作纳入通风例会内容,每月制定瓦斯抽采计划,定期落实进度、平衡抽采工作。

根据抽采计划完成情况制定相关人员的工资分配标准。

4、凡进行瓦斯抽采的工作面或地点,必须编制瓦斯抽采专门设计。

设计主要内容应包括:(l)工作面(或抽采地点)概况:包括工作面(或抽采地点)煤层赋存条件、抽采区域划定,抽采区域煤炭储量、巷道布置、采煤方法及通风状况等内容;(2)瓦斯基础数据:包括邻近区域瓦斯涌出量,抽采区域煤层瓦斯压力、瓦斯含量、瓦斯储量及可抽量、煤层透气性系数、钻孔瓦斯流量衰减系数等内容;(3)抽采方法:包括抽采原理,钻孔(巷道)布置数量、位置、角度、长度及到达层位,封、联孔方法、材料及长度等内容;(4)抽采设备:包括抽采管路核定及连接、控制装置,抽采系统监测及安全装置,抽采工艺参数等内容;(5)抽采效果预计:包括抽采时间、抽采量、抽采率等内容。

5、认真执行“多打孔、严封闭、综合抽”的提高抽采效果原则。

6、抽采系统支、干、主管路的选择,应根据瓦斯抽采混合量确定,做到管路内流速经济合理(一般取5~12m/s),矿井各采掘面抽采管路尽可能保持通用性。

7、工作面瓦斯抽采设计的审批程序:抽采瓦斯方法应根据矿井的具体情况由矿通防副总、通风矿长、总工程师确定。

凡进行抽采瓦斯的工作面,必须编制专门设计,经通防副总、通风矿长、总工程师审批,并按规定上报。

8、瓦斯抽采工程施工,必须严格按设计进行,不得随意改变设计参数,如确需修改时必须经矿总工程师审批同意。

矿井瓦斯抽放管理办法

矿井瓦斯抽放管理办法

矿井瓦斯抽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矿井瓦斯的防治工作,防止和减少矿井瓦斯事故,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和矿井的正常生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煤矿的瓦斯抽放管理工作。

第三条矿井瓦斯抽放工作应当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科学规范、安全高效”的原则,建立健全瓦斯抽放管理制度,提高瓦斯抽放技术水平,确保矿井瓦斯抽放工作安全、高效进行。

第四条矿井瓦斯抽放工作应当纳入矿山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实行企业负责、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的机制。

第五条矿山企业是矿井瓦斯抽放工作的责任主体,应当设立瓦斯抽放管理机构,配备专业人员,保证瓦斯抽放设施正常运行,确保瓦斯抽放工作达到规定的要求。

第二章瓦斯抽放组织与管理第六条矿山企业应当根据矿井的瓦斯状况、生产规模、工作面布置等因素,制定矿井瓦斯抽放计划,并报上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备案。

第七条矿井瓦斯抽放工作应当建立健全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职责,确保瓦斯抽放工作有序进行。

第八条矿山企业应当定期组织瓦斯抽放培训,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确保瓦斯抽放作业的安全性。

第九条矿山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瓦斯抽放设施的检查、维护和更新制度,保证瓦斯抽放设施的正常运行。

第十条矿山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瓦斯抽放监测系统,实时监测瓦斯浓度、流量等参数,确保瓦斯抽放效果的可靠性。

第三章瓦斯抽放技术与管理第十一条矿山企业应当根据矿井的瓦斯特性、地质条件等因素,选择适宜的瓦斯抽放方法,并制定具体的瓦斯抽放技术方案。

第十二条瓦斯抽放工作应当严格按照技术方案进行,确保瓦斯抽放过程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第十三条矿山企业应当定期对瓦斯抽放效果进行评价,对不适宜的瓦斯抽放方法进行调整,确保瓦斯抽放效果达到规定的要求。

第十四条矿山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瓦斯抽放设施的验收制度,对新建、改建和扩建的瓦斯抽放设施进行验收,确保设施的合规性和安全性。

瓦斯抽放工作管理制度

瓦斯抽放工作管理制度

瓦斯抽放工作管理制度瓦斯抽放工作管理制度是为了确保煤矿瓦斯抽放工作的安全和高效进行而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本文档将详细介绍瓦斯抽放工作管理制度的内容和要求,以确保瓦斯抽放工作的顺利进行。

1. 背景1.1 瓦斯抽放工作的重要性瓦斯是煤矿中常见的有害气体,它具有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性质。

因此,为了确保矿井的安全运营,瓦斯抽放工作就显得尤为关键。

通过瓦斯抽放,可以有效地降低矿井中的瓦斯浓度,减少瓦斯事故的风险。

1.2 编制目的为了规范煤矿瓦斯抽放工作的管理,提高瓦斯抽放工作的效率和安全性,制定本管理制度。

2. 抽放对象和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煤矿瓦斯抽放的相关人员,包括瓦斯抽放工人、瓦斯监测人员、管理人员等。

3. 瓦斯抽放工作流程3.1 目标和要求在瓦斯抽放工作过程中,应始终遵循以下目标和要求:•保证工作人员的安全:提供必要的防护装备和培训,确保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规范。

•提高抽放效率:通过合理的抽放方案、优质的设备和技术手段,提高瓦斯抽放的效率。

•控制瓦斯浓度:根据矿井实际情况,控制瓦斯浓度在安全范围内,防止瓦斯超限事故的发生。

•环境保护:抽放瓦斯要求进行合理处理,以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3.2 工作责任瓦斯抽放工作需要明确各个岗位的责任和职责,以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具体责任划分如下:•抽放工人:负责具体的抽放作业,按照抽放方案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抽放作业。

•瓦斯监测人员:负责瓦斯浓度的实时监测和数据记录,及时报告异常情况。

•管理人员:负责瓦斯抽放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确保工作的安全和高效进行。

3.3 抽放方案和技术措施•制定抽放方案:根据矿井的具体情况,制定合理的抽放方案,包括抽放位置、抽放时间、抽放量等。

•选用合适的设备:选择适合矿井特点的抽放设备,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严格操作规程:抽放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确保安全。

4. 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4.1 安全培训和教育•瓦斯抽放工作人员应接受相关的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矿井瓦斯抽放管理规范

矿井瓦斯抽放管理规范

矿井瓦斯抽放管理规范一、引言矿井瓦斯抽放是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环节,对矿井瓦斯的抽放要根据煤层赋存条件、矿井工作面开采方式等因素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划和管理,以确保矿井内瓦斯浓度在安全范围内,减少矿井瓦斯事故的发生。

本文档旨在制定矿井瓦斯抽放管理规范,明确瓦斯抽放的各项要求,保障矿井安全生产。

二、瓦斯抽放设备瓦斯抽放设备是矿井瓦斯抽放的重要工具,包括瓦斯抽放管道、瓦斯抽放泵、瓦斯抽放井等设备。

以下是对各项设备的要求:瓦斯抽放管道应符合以下要求: - 材质坚固,抗压能力强; - 耐腐蚀,能适应矿井内多变的环境条件; - 管道直径和布局应根据瓦斯分布情况和抽放量进行合理设计。

2.2 瓦斯抽放泵瓦斯抽放泵是矿井瓦斯抽放的核心设备,应具备以下特点: - 抽放能力强,能快速有效地抽取瓦斯; - 运行稳定,故障率低; - 电气安全性能良好,能适应矿井内的爆炸危险环境; - 方便维修和保养。

2.3 瓦斯抽放井瓦斯抽放井是瓦斯抽放的重要手段,应具备以下要求: - 井筒直径和深度应根据瓦斯赋存条件和抽放量进行合理设计; - 井筒结构牢固,能承受瓦斯抽放泵的工作负荷; - 底部应设置瓦斯抽放孔,保证抽放效果; - 井口设置密封装置,以防止瓦斯泄漏。

3.1 瓦斯抽放计划矿井应制定详细的瓦斯抽放计划,包括瓦斯抽放设备的布置、使用方案、维护保养计划等。

计划要求: - 根据矿井覆岩条件和瓦斯赋存情况,确定瓦斯抽放井的位置和数量; - 根据矿井工作面开采进度和瓦斯产量,确定瓦斯抽放泵的安装位置和数量; - 确定瓦斯抽放管道的布置方案和截面尺寸。

3.2 瓦斯抽放监测矿井应建立完善的瓦斯抽放监测系统,对矿井内的瓦斯浓度进行实时监测和记录,确保瓦斯浓度在安全范围内。

监测要求: - 监测系统应包括瓦斯抽放井的监测、瓦斯抽放管道的监测和矿井内的瓦斯浓度监测; - 监测数据应及时传输和反馈,方便对瓦斯抽放进行调整和优化。

3.3 瓦斯抽放调整和优化根据瓦斯抽放监测数据,对瓦斯抽放设备和管理方案进行调整和优化,以提高瓦斯抽放效果。

矿井瓦斯抽放管理细则

矿井瓦斯抽放管理细则

矿井瓦斯抽放管理细则1. 引言矿井瓦斯抽放是煤矿安全生产中非常重要的一项工作。

瓦斯是煤矿中最主要的危险气体之一,如果不及时抽放瓦斯,会导致矿井瓦斯积聚,增加煤矿事故发生的风险。

为了确保矿井的安全生产,制定矿井瓦斯抽放管理细则具有重要意义。

2. 抽放设备的选型与配置2.1 抽放设备的选型根据矿井的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瓦斯抽放设备。

常见的抽放设备包括液压泵、鼓风机、压缩机等。

选择设备时需要考虑设备的性能、抽放能力以及能耗等因素。

2.2 抽放设备的配置根据矿井的具体结构和瓦斯积聚的情况,对抽放设备进行合理配置。

配置抽放设备时需要考虑设备的位置、数量、通风方式等因素,确保能够及时有效地抽放瓦斯。

3. 抽放方案的制定与实施3.1 制定抽放方案根据矿井的具体情况和瓦斯积聚的位置,制定抽放方案。

抽放方案应包括抽放设备的配置、工作任务的分工、抽放周期的安排等内容。

3.2 实施抽放方案按照抽放方案的要求,进行瓦斯抽放工作。

在实施过程中,需要注意抽放设备的操作规范,确保操作安全可靠。

同时,需要定期检查抽放设备的运行状况,及时进行维护和修理。

4. 矿井巡检与监测4.1 矿井巡检定期进行矿井巡检,检查瓦斯抽放设备的运行情况。

巡检时需要重点检查设备的电气系统、润滑系统以及安全保护装置,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4.2 矿井监测安装矿井监测系统,实施瓦斯浓度的实时监测。

监测系统应具备灵敏度高、稳定性好等特点,能够及时报警并采取措施,避免瓦斯积聚导致的事故发生。

5. 抽放管理的记录与分析5.1 记录管理建立抽放管理的记录系统,记录抽放设备的运行情况、抽放效果以及维护保养情况等。

记录应及时、准确地进行,为后续的分析和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

5.2 分析管理定期对抽放管理的记录进行分析,总结抽放工作的经验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

分析结果应及时反馈给相关人员,以便调整和优化抽放管理细则。

6. 抽放管理的协调与配合6.1 部门协调矿井瓦斯抽放涉及多个部门的协调配合,需要确保各个部门之间的沟通顺畅。

抽放瓦斯管理制度[1]

抽放瓦斯管理制度[1]

抽放瓦斯管理制度一、引言抽放瓦斯是一项重要的安全管理措施,对于煤矿等具有瓦斯危险的工作场所来说尤为重要。

本文档旨在制定一套完善的抽放瓦斯管理制度,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和员工的健康。

二、背景瓦斯是煤矿等工作场所的一种常见危险气体,如果不及时抽放和处理,会导致瓦斯积聚,增加爆炸和窒息的风险。

因此,建立一套严格的抽放瓦斯管理制度是十分必要的。

三、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抽放瓦斯的操作流程,保证安全,减少事故风险,促进工作场所的可持续发展。

四、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具有瓦斯危险的工作场所,包括但不限于煤矿、采石场、地下建设等。

五、责任和义务1.工作场所负责人应制定并贯彻抽放瓦斯管理制度,并保证其有效实施。

2.瓦斯监测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熟悉瓦斯检测仪器的使用,并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瓦斯监测。

3.抽放瓦斯人员应接受相关的安全培训,并持证上岗,确保抽放瓦斯操作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六、抽放瓦斯过程1.瓦斯抽放设备的购买和安装–工作场所负责人根据实际需要和相关规定,选购符合安全标准的瓦斯抽放设备。

–负责人应确保瓦斯抽放设备在符合安全要求的地方进行安装,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

2.瓦斯监测和数据记录–瓦斯监测人员按照操作规程使用瓦斯检测仪器,定期对工作场所的瓦斯浓度进行检测。

–检测结果应及时记录,并保存至相关档案中,以备查阅和分析。

3.瓦斯抽放操作–抽放瓦斯人员应按照操作规程,穿戴符合安全要求的防护装备,使用瓦斯抽放设备进行瓦斯抽放作业。

–抽放过程中应保持通风良好,确保室内空气中的瓦斯浓度不超过安全范围。

–如果发现瓦斯浓度超过安全范围,应及时停止作业,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

4.瓦斯处理–瓦斯处理包括瓦斯燃烧、冷凝和吸附等方式。

–瓦斯处理设备应按照相关要求进行购买、安装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处理效果。

七、紧急情况处理1.瓦斯超限报警–当瓦斯浓度超过安全范围时,瓦斯检测仪器应及时报警,并通知抽放瓦斯人员停止作业,采取相应的措施。

抽放瓦斯管理制度

抽放瓦斯管理制度

抽放瓦斯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矿井抽放瓦斯工作的管理,提高瓦斯抽放效果,保障矿井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和《矿井瓦斯抽放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煤矿矿井的抽放瓦斯管理工作。

第三条抽放瓦斯工作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四条矿井抽放瓦斯工作应当坚持科学管理、技术创新、规范操作的原则,不断提高抽放瓦斯工作的水平。

第五条矿井抽放瓦斯工作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确保抽放瓦斯工作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六条矿井应当成立抽放瓦斯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矿井抽放瓦斯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管理。

第七条抽放瓦斯工作领导小组由矿长任组长,安全副矿长、生产副矿长、机电副矿长、通风区区长、抽放区区长等有关领导成员组成。

第八条抽放瓦斯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一)制定矿井抽放瓦斯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工作计划;(二)审查矿井抽放瓦斯工作的重大技术方案;(三)监督矿井抽放瓦斯工作的实施情况;(四)协调矿井抽放瓦斯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五)负责矿井抽放瓦斯工作的考核和奖惩。

第九条矿井应当设立抽放瓦斯管理部门,负责矿井抽放瓦斯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第十条抽放瓦斯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是:(一)制定矿井抽放瓦斯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二)组织实施矿井抽放瓦斯工作;(三)监督检查矿井抽放瓦斯工作的实施情况;(四)负责矿井抽放瓦斯工作的资料收集和整理;(五)负责矿井抽放瓦斯工作的考核和奖惩。

第三章技术管理第十一条矿井抽放瓦斯工作应当坚持科学管理、技术创新的原则,不断提高抽放瓦斯工作的技术水平。

第十二条矿井应当根据矿井地质条件和瓦斯赋存情况,选择合适的抽放方法和技术,确保抽放瓦斯工作的效果。

第十三条矿井应当建立健全抽放瓦斯工作的技术管理制度,包括抽放方法、抽放参数、抽放设备等方面的技术规范。

第十四条矿井应当加强对抽放瓦斯工作人员的技术培训和考核,确保工作人员具备相应的技术水平和操作能力。

山西集煤集团矿井瓦斯抽放管理规定

山西集煤集团矿井瓦斯抽放管理规定

(七)对以上技术资料整理后要用微机进行存档。 第十三条 抽放瓦斯的矿井应设工程技术人员负责瓦 斯抽放的技术管理工作,总结分析抽放效果,研究和改进抽 放技术方案,组织新技术推广及瓦斯参数测定等。 第十四条 定期进行瓦斯抽放参数(瓦斯浓度、CO 浓度、 负压、正压、温度)的测定,井上泵站内每半小时测定 1 次, 井下移动瓦斯抽放泵站内每 1 小时测定 1 次。井下干管、支 管、钻场 7 天测定 1 次瓦斯浓度、负压、温度、流量等抽放 参数。井下移动瓦斯抽放泵站 7 天至少测定 1 次大气压力、 负压等参数。抽放泵站内设记录和观测牌板(见附件 12), 按测定数据随时填写。预抽钻孔单孔流量、浓度每 10 天必 须测定一次,边采边抽钻孔 3 天测定一次。做到数据准确可 靠,记录及时。 第十五条 所有抽采钻场必须设多参数测点,采掘工作 面治理瓦斯抽采钻孔要上 50%多参数测点。预抽钻孔要上 30%多参数测点。各主干、分支抽放管路要分别设多参数测 点。对测点进行编号,并且同一矿内不准出现同一号码,防 止造成测点数据混乱。各矿要根据年度抽采钻孔计划,安排 瓦斯抽采钻孔多参数测点导流管购置资金。 第十六条 瓦斯抽放泵站必须设有孔板流量计、压差 计、气压计、温度计及量程为 0—100%的光学瓦斯检定器, 对相关数据进行测定并有专人对仪器进行检查维护,保证仪 器灵敏、准确、可靠,以便准确计算瓦斯流量。 抽放瓦斯量计算要求如下:
4、抽放瓦斯钻孔剖面台账(见附件 8)。 5、抽放管路台账。详细记录管路安设巷道地点、管径、 长度等(见附件 9)。 (五)报表 1、抽放瓦斯情况月报表(见附件 10)。 2、矿井地面瓦斯抽放日报表(见附件 11)。每日报矿长、 总工程师、通风副矿长、通风副总审阅。 (六)瓦斯抽放总结与分析报告。每月进行全面工作总 结,总结经验,找出差距,做出下步工作安排,对抽放的工 作面进行分析,分析其浓度、流量、压差、负压等变化(增 大或减少)的原因。

瓦斯抽放管理制度

瓦斯抽放管理制度

瓦斯抽放管理制度
瓦斯是地下煤矿开采过程中经常出现的一种有害气体,可能会导致爆炸事故和人员伤亡。

为了保障矿工的安全,各国煤矿管理部门都会制定瓦斯抽放管理制度,规范和管理煤矿瓦斯的释放和利用。

瓦斯抽放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瓦斯抽放的时间安排:矿山必须根据瓦斯产生的规律和矿区的煤层特点,制定不同的抽放方案,确保矿井内的瓦斯浓度达到规定的安全标准。

2. 瓦斯抽放的设备和技术:瓦斯抽放采用特殊的设备和技术,包括瓦斯抽放井、牵引装置、瓦斯压缩机等。

这些设备必须经过专业的维护和检修,确保在矿井操作中能够正常使用。

3. 瓦斯抽放的安全措施:瓦斯抽放过程中,必须采取多项安全措施,包括瓦斯检测和监测、通风回旋、抽放井的井口、管道和值守。

同时,必须对可能发生的瓦斯爆炸事故作出及时的应急处理措施。

4. 瓦斯的利用与回收:瓦斯抽放后,可用于发电、加热、热处理和作为化学原料等用途。

这些应用不仅可以降低生产成本,还能减少对环境的影响,促进可持续发展。

5. 瓦斯抽放的资质要求:瓦斯抽放必须由具有合法资质的企业进行,他们需要取得相关的瓦斯抽放证书,履行相关监测记录
和报告制度。

总之,瓦斯抽放管理制度对于保障煤矿安全具有重要的作用。

仅有制度的建立是不够的,必须建立完善培训制度,确保工作人员熟悉规程,并掌握利用瓦斯的技术和方法,确保对瓦斯的抽放、利用、监测等工作的安全稳定进行。

同时,进行瓦斯抽放管理制度的完善和推行,也有助于提高能源利用率,实现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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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工业部关于发布
《矿井瓦斯抽放管理规范》的通知
(1997年4月17日煤安字(1997)第189号)
各煤管局、省(区)煤炭厅(局、公司),各直管矿务局(公司),北京矿务局,神华集团公司、华晋焦煤公司、伊敏煤电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局,各直属矿务局(公司):ﻭ为认真贯彻《煤矿安全规程》中有关防治瓦斯的各项规定,原中国统配煤矿总公司在1989
年制定和发布了《矿井瓦斯抽放管理规范》。

该规范在生产实践中对瓦斯抽放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指导作用,使瓦斯抽放管理水平有了很大提高。

但随着煤矿安全生产技术的发展,原《矿井瓦斯抽放管理规范》已不适应需要。

为此,部组织有关专家,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原《矿井瓦斯抽放管理规范》进行了修改。

现将修改后的《矿井瓦斯抽放管理规范》发给你们。

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严格贯彻执行。

ﻭ本《矿井瓦斯抽放管理规范》从1997年7月1日起施行。

原《矿井瓦斯抽放管理规范》同时废止。


矿井瓦斯抽放管理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切实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中有关瓦斯抽放的各项规定,加强瓦斯抽放技术管理,提高抽放瓦斯效果,防止瓦斯事故,保证煤矿安全生产,提高生产力、保护环境和开发资源,特制定《矿井瓦斯抽放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

第2条本《规范》适用于全国煤矿企业、管理部门及有关事业单位。

第3条矿井瓦斯抽放工作由各级总工程师负全面技术责任。

应定期检查、平衡抽放瓦斯工作、解决所需设备、器材和资金;负责组织编制、审批、实施、检查抽放瓦斯工作长远规划、年度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保证抽放瓦斯工作面的衔接,做到“掘、抽、采”平衡;局、矿行政正、副职负责落实和检查所分管的有关抽放瓦斯工作;局、矿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对本职范围内的抽放瓦斯工作负责;抽放瓦斯所需要的费用、材料和设备等,必须列入局、矿财务、供应计划和生产环节计划。

第4条应进行瓦斯抽放的矿井必须把矿井瓦斯抽放纳入到采掘工作面、采区、矿井设计中,投产验收时必须同时对瓦斯抽放工程验收,不合格不得投产。

第5条抽放瓦斯的局、矿必须将上级管理部门下达的抽放瓦斯指标列入经济承包指标进行考核。

第6条为促进矿井瓦斯抽放和利用工作,各局、矿要制定相应的奖励办法,对抽放瓦斯工作做出成绩的个人和单位进行必要的表彰奖励。

第7条各级安全监察部门对本《规范》的贯彻实施负责监督、检查。

第8条要加强瓦斯抽放技术的研究工作,并大力推广应用新技术、新装备。

第二章建立抽放瓦斯系统的标准及抽放瓦斯工程设计
1.符合《煤矿第9条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建立瓦斯抽放系统开展瓦斯抽放工作:ﻭ
安全规程》第150条的(即回采面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5立方米/min,掘进工作面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3立方米/min的,采用通风方式解决不合理的);
2.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15立方米/min,年产量等于或小于40万t;ﻭ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20立方米/min,年产量等于或小于60万t;
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25立方米/min,年产量等于或小于100万t;ﻭ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30立方米/min,年产量等于或小于150万t;
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40立方米/min。

ﻭ 3.开采具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煤层。

第10条凡符合第9条条件,应建立永久瓦斯抽放系统的矿井,且同时具备下列两个条件: 1.瓦斯抽放系统的抽放量可稳定在2立方米/min以上。

ﻭ2.瓦斯资源可靠、储量丰富,预计瓦斯抽放服务年限在10年以上。

第11条新建瓦斯抽放系统的矿井,必须经煤炭部授权的专业科研机构进行可行性论证,由局、矿总工程师组织瓦斯抽放工程设计,经省厅(局、公司)批准报煤炭部备案。

经审批的设计如有重大修改,必须重新履行审批手续。

第12条新建或改扩建矿井,根据地质报告提供的瓦斯资源或参照邻近矿井参数而达到第9条条件时,必须将抽放瓦斯工程纳入矿井设计中,但设计所依据的瓦斯参数必须经煤炭部授权的专业科研机构进行可行性论证而定。

第13条矿井抽放瓦斯工程设计内容应包括:ﻭ1.矿井概况:煤层赋存条件、矿井煤炭储量、生产能力、巷道布置、采煤方法及通风状况;ﻭ2.瓦斯基础数据:瓦斯鉴定参数,矿井瓦斯涌出量,煤层瓦斯压力、含量,矿井瓦斯储量及可抽量,煤层透气性系数与钻孔瓦斯流量及其衰减系数;
3.抽放方法:钻孔(巷道)布置与抽放工艺参数;
4.抽放设备:抽放泵、管路系统、监测及安全装置;
5.泵站建筑:泵房、供水、供电、采暖、避雷及其它;
6.瓦斯利用:利用方式和利用量、利用方案、资金概算;
7.技术经济指标:投资概算及工期;ﻭ8.设计文件包括:设计说明书、设备与器材清册、资金概算、图纸。

第三章移动泵站抽放瓦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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