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开展文风会风专项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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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县第一实验小学
关于改进文风会风的实施办法
根据县教育局《关于开展文风会风专项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为践行“为民、务实、清廉”党的群众路线,切实改进文风会风,促进工作作风转变,提高行政效能,结合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控制公文数量和文件篇幅
1.控制公文数量。

可发可不发的文件不发;能合并发的文件合并发;对上级文件中相关政策已经明确、执行过程中未提出新措施的不重复行文;加强工作计划性和周密性,尽量避免同一件事情多次行文。

对征求意见类的函件,一律按程序呈批后由各科室通过电子邮箱发送电子版,不发纸质文件,不编文号;复函如无修改意见,可书面函复(加盖公章),但不正式行文;其他公文,能通过电子邮箱发送的,尽量通过电子邮箱发送。

要确保县教育局印发公文的数量逐年减少。

2.控制文件篇幅。

提倡发短文,力求言简意赅、精悍实用。

上行文要增强针对性,减少一般化认识性阐述;下行文要开门见山,减少“穿衣戴帽”。

二、进一步规范办文程序,提高文件质量
1.严格按规定程序办文。

要严格按照《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的有关要求,规范办文程序。

来文和发文均由校办
公室统一受理,再送分管领导个人;除急件遇分管领导出差在外等特殊情况外。

2.坚持文责自负,严格审核把关。

对报送县教育局的文件和以XX第一实验小学名义印发的文件,拟稿人要认真负责,力求内容准确、格式规范;各办公室要指定专人对草拟的公文进行认真审核、修改。

要严格按照《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的有关要求,规范文件格式。

3.严格执行办公室责任制。

各办公室要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

参照县教育局的做法,局机关各股室草拟的以“曹教发”名义印发的函件,除交给上级有关单位的函件之外,均由各办公室负责审核把关并呈批,校办公室不再核稿(各办公室按内文办文程序呈批后,不编文号的直接印文或发送电子版,需编文号的由办公室统一编文号印发)。

对拟发公文和来文办理,主办办公室要切实发挥牵头、组织和协调作用,凡涉及其他科室的,应先行征求相关科室意见,必要时召集相关科室一起协商。

拟稿科室要加强工作计划性,提高工作效率,避免将平件拖成急件,甚至将常规工作拖成急件。

4.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办文效率。

在来文办理或工作请示过程中,如拟办意见中有发文事项,则将科室请示件和核稿后的发文呈批件一起呈领导批示,避免同一件事情分办件和发文两次审批;办文前要了解清楚各方面的要求和意见,争取一次办结,避免重复报件;拟发文件在草拟文稿后,必要时可事先
请领导过目,领导认可后再正式呈批;上行文在正式上报之前,如有必要,可事先与上级有关部门进行沟通,得到确认后再正式上报。

三、减少会议数量,讲求会议实效
1.减少会议数量。

能不开的会坚决不开;能合并开的会尽量合并开;加强工作计划性和周密性,避免同一件事情反复开会。

2.提高会议实效。

严格控制会议时间,简化会议程序,减少讲话数量,力行开短会、讲短话、开实会。

工作日会议一般安排在晚上开;一般会议不安排两位以上领导作内容重复或相近的讲话;决策性会议会前要充分沟通协调,会上以决策为主,不作过多讨论;传达上级精神原则上下发书面材料,会上只强调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提倡即席讲话,避免照本宣科;提倡开门见山,力戒空话套话。

3.严格控制会议规模。

能级部主任或教研组长一人参加的不另行通知其他教师,能让分管人员参加的不让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不邀请与会议内容无关的单位和个人参加,严格控制会议的规模。

4.严格会议程序和审批要求。

各办公室需要召开的全校性会议,首先要校长申请。

一般提前2小时确定会议时间、参会人员、主持人、主席台领导、讲话内容等,确保会议准备工作时间。

5.严格会议纪律。

(1)严格会议请假制度。

凡通知召开的会议,参会单位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安排人员参会,特殊情况需要请假或安排其他人员代为参加的,应在会前报会议主持人批准,并通知办公室。

(2)严格会议签到制度。

参会人员必须按时到指定地点签到,不得无故迟到,不得替会替签;凡参会但未签到者、替会替签到者,一律视为缺会。

确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签到的,应主动向向值班领导请假、向办公室说明原因。

(3)严格遵守会场纪律。

参会人员要自觉维护会场秩序,集中精力开好会议。

会议期间,主动将手机关闭或调为振动状态,不得交头接耳、来回走动或长时间滞留会场外;不得从事其他与会议无关的事情;不得无故早退,确因特殊情况需提前离开会场的,需报经会议主持人同意。

本办法自2014年3月12日起执行。

2015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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