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空白合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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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全案策划及销售代理合同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以独家代理商的身份为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提供营销策划及销售代理服务事宜,达成以下合同内容,双方愿自觉遵守。

第一条:项目概况

1、名称:

2、位置:

3、建筑指标:

4、销售范围:

第二条:委托事项

一、营销策划

本项目营销策划工作,主要是从市场及销售可行性的角度出发,

实施本项目的全面营销及策划工作,内容包括:

●市场分析及客户定位;

●产品修改文字建议;

●增加项目附加值及包装推广执行;

●制定行销竞争对策、各销售阶段销售价格体系;

●提供现场包装策略

二、销售代理

乙方以独家代理销售商的身份在开盘前建立本项目销售体,由该

销售体专门进行本项目的全面销售工作。

第三条:委托事项的期限

本项目全案策划及销售代理期为本合同签署之日起至本项目全部

入住后三个月止。

第四条: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⑴提出营销、策划、销售等方面具体要求。

⑵及时向乙方提供本项目各方面具体资料。

⑶保证本项目按既定施工计划准时开工,并按正常工程进度施

工,及按现行房屋建造质量标准交付使用。

⑷提供现场包装、样板间、接待中心。在正式开盘前完成销售

所需模型、看板等销售展示工具的制作。

⑸在正式销售前,保证本项目具备办理买家个人购房贷款的条

件。

⑹派出专职人员在现场负责销售收款、办理预售登记、办理客

户个人购房贷款、办理客户服务(处理客户意见及投诉等)、

等方面的工作。

⑺承担本项目接待中心、样板间、现场围墙之土建、装修、装

饰布置、宣传及推广费用,包括软、硬性广告、宣传品(包

括楼书、三折页、户型单页图、客户通讯等)、路牌、现场包

装、展会、促销及客户联谊活动等各项费用。以上费用总额

为总销售额之1.8%-2.0%。

⑻根据本合同第六条有关内容,按时、足额地向乙方支付销售

代理费用及差价分成费。

2、乙方责任

⑴认真、准确并及时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内容。

⑵保证策划及销售工作的专业性、真实性及有效性。保证销售过

程真实,对客户不作未经甲方允许之承诺。

⑶在合作期间,负责印刷品(楼书、户型图)、杂志广告、直邮

广告、客户通讯的设计,并承担相关设计费用。

⑷负责推广、销售策略的制定和调整及具体实施。

⑸派出专职项目经理及销售员若干名组成本项目销售体进行销

售。

⑹负责本项目销售现场管理。

⑺负责办理客户契约签署、催缴房款等工作。建立客户档案并

备份其资料(包括备份客户签约合同)。

⑻负责派出销售人员的工资、佣金及相应的福利待遇。

⑼在客户签署购房契约及办理按揭贷款时,销售人员应协助签

约律师、按揭律师(均在现场办公)完成该等工作。

第五条:销售管理

1、乙方在全面负责销售过程中,需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供销售策略

(含销控策略)、广告策略及实施计划,媒体广告发布、展示会、

促销及客户联谊活动等方面费用的预算,经甲方确认后执行。所

发生的费用可由甲方直接支付有关承包商。

2、为保证销售的顺利进行,乙方遇下列事项时,甲方须及时给予书

面形式的关于对接程序及处理时间(根据进展情况甲方可随时调

整)的答复:

⑴合同条款变更;

⑵工程设计及装修标准变更;

⑶付款方式及折扣率变更;

⑷退房申请受理;

⑸物业管理公司等相关单位的变更。

3、本项目具体开盘时间由双方根据本项目销售法律手续取得的实际

情况而定。在正式销售前适当时间(视接待大厅及销售工具的准

备工作完成时间而定)进行内部认购。

第六条:销售价格、服务费用标准及销售条件

1、销售价格

经甲、乙双方确定,本项目开盘销售均价为元/平方米。

在既定价格执行期间,如市场发生变化,销售价格需要调整时,

调整方案需甲方确认后方可执行。

2、服务费用标准

(1)代理费

乙方依本合同所提供产品修改建议、营销、推广、全案策划服务

及销售代理服务费用,均折合在销售代理费中,此费用为销售额

之2.0%,在本项目销售时开始收取。

(2)差额分成

以元/平方米为底价,乙方努力提高销售价格,乙方实际销

售价格如超过元/平方米,超出部分甲:乙双方按5:5比例

分成。

同时底价部分甲方按2.0%的比例向乙方支付代理费。

3、原则上甲方不得进行销售,如遇甲方特殊关系而成交的散户,需甲

方总经理批准,方可以不低于元/平方米的价格出售,差价部

分甲方可不与乙方分成,但底价部分仍须向乙方支付2.0%的代理费,此类成交面积累计不得超过总可售面积的1%。

4、正式开盘应具备下述条件:

⑴工程已正式开工,具有一定工程形象,并保持正常的工程进度。

⑵取得《商品房销售许可证》。

5、销售代理费及差价分成的结算及支付方式:

每月月末之日为销售代理费的结算日。乙方按已支付首期房款的客

户所购房屋的总房款,计算出当月应结代理费用及差价分成费用

表报甲方。甲方须在下月5日前以汇票或电汇的形式、一次性地

向乙方支付当月代理费用及差价分成费。乙方收到此费用同时给

甲方开具正式有效发票。

6、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已购客户退房,由甲方退还购房客户已交的一切

款项并承担违约责任,乙方依旧取得代理费用及差价分成费。

7、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已购客户退房,则乙方退还甲方该户的销售代理

费和差价分成费,并承担违约责任。

8、由于客户原因退房,所没收的客户定金及其他费用,甲、乙双方按

7:3分配。

第七条:保密

双方据此项目所确立的所有合同及相应技术文件均属保密范围,

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允许不应将其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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