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生普法讲座演示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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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生法制教育讲座PPT

中学生法制教育讲座PPT
• 犯罪——指严重危害社会,触犯刑法, 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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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谈
•问题1. • 哪些行为属于不良行 为?自己有没有不良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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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度不良行为
•轻度不良行为是泛指与中学生守则、中学 生日常行为规范、公众道德规范相背的一些 行为以及心理障碍的总和。 •轻度不良行为的危害性主要体现在对其相 关群体及其个人的危害上。 •如迟到、早退、讲粗话脏话、穿奇装异服、 染发、带首饰、男生留过耳长发、光头、教 学区打球、不按时就寝等各种违反学校规章 制度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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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用麻醉药品
所谓的『麻醉药品』就是指『毒品』, 因为错误的使用麻醉药品,会影响身体的 健康,因此,除了在医院由医生合法使用
外,私下吸用麻醉药品都是违法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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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例: 12月22日下午,西山公安分局马街派出所民
警在东陆桥附近某私人旅社中,发现了4名吸食毒 品的人员。经过审查,4人(两男两女)均系昆明 市人,其中,两名还是在校小学生,4人年龄均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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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害罪
因为打架造成别人身体上、健康上的 伤害,依据受伤程度可细分为:『普通伤 害罪』、 『普通伤害罪之加重结果』。 『重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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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被告人郑某准,1992年12月15日出生,因对
同班同学李某堂心怀不满而发生过打架,为此对
李某堂怀恨在心。2008年4月29日上午7时30分,
被告人郑某准在上早读时,将李某堂从教室里叫
到学校门外50米处的公路旁,并质问李某堂在前
一日是否叫人打他。李否认,郑便趁李不备,用
随身携带匕首刺伤李的左大腿后,将李踢倒在地,
随后又刺伤李的肩部。法院判决被告人郑某准犯

中学生法制讲座.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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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小刘同学11岁,父母已离婚,小刘随母亲生活。一天,父亲给他十块钱零用 钱,小刘用其中两块钱买了一张彩票,结果中了一万元奖。要求分得部分, 母亲不同意。父亲又要求对小刘行使监护权,也不同意。小刘见父母因奖金 起争执,便不声不响跑到商场买了一台价值8000元的数码相机。本故事中 就涉及到婚姻法、抚养、监护权、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撤销合同等一些 法律知识和问题。
法律体系: 宪法、 行政法、民法和婚姻家庭法、商法、经济法、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军事
法、环境法、刑法、诉讼程序法
(三)法在社会生活中的重要意义
从宏观和整体来说,法与我们息息相关。如物权法的制定和实行;如义务教 育法的不断完善和落实;如中央一系例涉及到“三农”问题的规范性文件。
从微观上来讲,法更与我们的日常生活密不可分。
(二)学习安全
不能冒险攀爬窗台,楼梯护栏等高处危险设施,不能在室内追赶打闹,做危 险游戏。不能触摸电源插头,插座电扇开关等带电物体。对可疑导线不可盲目牵扯。
实验室安全操作。学生要在任课教师或实验教师带领下有秩序地进入室内, 并在指定座位就坐。室内要保持肃静,严禁喧闹。实验仪器、试剂和设备,未经教师 允许不得随意动用。认真聆听教师讲解实验目的、步骤、仪器性能,实验操作方法和 注意事项。严格遵守实验操作规程,切实注意安全;发生意外事故要及时报告领导。 节约用水用电和药品,爱护仪器设备。废渣、废液要倒入指定容器内,不得将含酸、 含碱等有害溶液倒入下水道。实验完毕后必须切断电源,关闭水源、熄灭火源,将仪 器摆放整齐,经教师检查验收后方可离开。室内一切物品,未经教师允许,一律不得 私自带出。保持室内整洁卫生,实验课后,值日人员要负责清洁。
案例二:小李同学在放学回家的路上,看见前面有三条狗在戏耍,小李见是都是邻居家 的狗,就不以为意。当经过时,三条狗突然对小李发动攻击,把小李多处咬伤。 小李的交亲要求狗主进行经济赔偿,可狗主都不承认自己的狗咬了小李。本故 事中就主要涉及到证据和举证责任的问题。

中学生普法教育ppt(共43张PPT)

中学生普法教育ppt(共43张PPT)
经过:被害者阿红,17岁,就读于萧山某高中。因一点小矛盾,阿红与 同学阿洁发生吵架。怀恨在心的阿洁,纠集其他4人,将阿红骗至阿华 家中,用围巾将阿红勒死,并支解,随后弃尸野外。
青少年怎么犯罪
3. 团伙犯罪居多。 2012年 3月1日、2日晚上,周亮相继抢劫了两名女市民。
监狱服刑的小羽回忆当时,我真的好想试一试,想知道那究竟是怎么回事情……我顾不上是自家表妹,按捺不住内心的冲动,走出了危险的 第一步……
盗窃罪
抢劫罪
侵财类犯罪
故意杀人罪
故意伤害罪
寻讯滋事罪
暴力犯罪
强奸罪 性犯罪
青少年怎么犯罪
1. 突发性和随意性。 一般地说,较少有预谋,没
有经过事前的周密考虑和精心策 划,常常是受到某种因素诱发和 刺激,或一时的感情冲动而突然 犯罪。这种突发性行为反映了未 成年人情感易冲动,不善于控制 自己。
18岁学生王某上课时不遵守纪律,嘻嘻哈哈,又说又闹,扰乱课堂 秩序。班长上前制止,他不仅不听,反而拿起凳子向班长头部砸去, 致使班长受重伤在被送往医院的路上死亡。
自今年2月中旬以来,9名无业青少年结伙作案,专抢劫单身路人,疯 狂实施抢劫作案40余起。日前,兰州城关警方成功打掉这一特大抢劫犯罪团伙。
青少年怎么犯罪
7. 向成人化、智能化、暴力化和低龄化发展。
在犯罪手段上,青少年犯罪越来越趋向成人化、智能化、 暴力化,犯罪手段残忍,情节较为严重,而且不计后果。 在很大程度上,这是青少年模仿的结果,也是社会不良文 化影响的结果。
安徽省涡阳县一特大犯罪团伙的成员中有41人是青少年,犯罪时年龄最大的20岁、最 小的13岁,有的是在校学生。法院一审审理查明,2004年夏至2006年,郭洪振、孙靖康等
人纠集社会闲散人员、“两劳”回归人员,在涡阳县的洗浴中心、歌舞厅、网吧等娱乐场所作案

中学生民法典主题班会课件(17张PPT)

中学生民法典主题班会课件(17张PPT)

活交往的范畴。
权利意识,民法典是一部体
02
现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人 格尊严,生活幸福等各方面
权力平等保护的法典。
规则意识,民法典为市场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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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提供了完备的,精确的法 律规则,是一部市场经济的
基本法。
第三章
民法典未成年人解读
民法典未成年人解读
01
胎儿享有继承权
从事与人体基因,人体胚胎等有关的医学和科研活动的,应当遵 守法律,行政法则和国家的有关规定,不得危害人体健康,不得 违背伦理道德,不得损害公共利益。
谢谢你的观看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 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 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
第二章
为什么要学习民法典
为什么要学习民法典
民法典:从胎儿时期一直到成年,民法典将一 路随行,呵护每一个人的成长!
这不仅仅是为这些年基因编辑划出一道红线,也为一个生命的最 开始提高了基本保障。
民法典未成年人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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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周岁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或经法定代理人同意, 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取经济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行为。
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责任人,尤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民法典未成年人解读
03
十六周岁
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 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民法典第十八条:完全民事责任行为能力人,未成年人为其完全民事责任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 法律行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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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课件
(三)未成年人法律保护
• 未成年人保护法 • 第十条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创造良好、
和睦的家庭环境,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 职责和抚养义务。 • 第六十二条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依法履行 监护职责,或者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由 其所在单位或者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予以 劝诫、制止;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 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的义务) • 9.不以格式合同方式损害消费者利益的义务 • 10.尊重消费者人格权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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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未成年人感情领域
• 案例1: • 合肥市高一学生钱峰(化名)与芜湖市女生赵晶(化
名)在网上“一见钟情”,且感情发展迅速。不久, 赵晶背着父母独自来到合肥,钱峰将她带回家中,并 请求父母收留她。开始时父母坚决反对,无奈儿子以 不再上学相威胁,父母只好妥协,暂时收留了赵晶。 半个月后,赵晶怕父母担心,就在夜里打电话告诉父 母她“一切都好”。得知女儿在合肥,赵晶的父母连 夜赶到钱家,怒斥钱家的不道德行为,接着又马不停 蹄地来到派出所要求处理钱家。在民警面前,赵晶的 母亲哭诉道“钱家父母不教育、不制止,为了自己的 儿子能安心上学,留宿我女儿,我强烈要求按拐卖人 口定他们的罪!”钱峰的父母反驳说。“我们又没有 亏待你女儿,她在合肥没有住处,我们管她吃、管她 住,又没有强迫她与钱峰在精一选课起件 ,我们犯了啥法?”

2、购物不懂开发票 3、购物易受 5、缺少法律知识、社会经验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 • 消费者(包括未成年消费者)权利 • 1、保障安全权 • 2、消费者的知悉真情权 • 3、消费者的选择权 • 4、公平交易权 • 5、消费者的索赔权 • 6、消费者的结社权 • 7、消费者的受教育权 • 8、消费者的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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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3: • 不久前,林女士才8岁的女儿从父母的口袋中翻出几百元钱,约上同学
直奔某自助餐厅,三个孩子连带吃喝花了近200元,吃饱了喝足了, 还花了100元每人拎回几大包炸鸡腿炸薯条。林女士知道后,严厉责 骂,孩子边哭边说,是老板让她买这买那的,还让她吃完了再买一些带 回家。
• 案例4: • 最低消费666元”一店堂告示的效力如何? • 一日陆某邀请6位同学来到一家名叫“鸿运来”的餐馆就餐。结账时,服
中学生普法讲座
江苏合展兆丰律师事务所 肖翔、杨新登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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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未成年人保护
(一)消费领域 • 案例1: • 6年级学生黄莉在“文轩连锁”购书中心
文具超市购物时,由于手持过去购买的 “笔袋”文具和商场的相同,遭到服务 员的盘查,并称超市进口处贴有“偷一 罚十”的告示,要求赔十倍的“笔袋” 款,虽然后来讲清楚了,但在同学中造 成了“拿商场商品不付钱”,是“小偷 ”的负面影响。 精选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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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
• 经营者的具体义务 • 1.依法定或约定履行义务 • 2. 听取意见和接受监督的义务 • 3.提供安全保障的义务 • 4.提供真实情况的义务 • 5.标明真实名称和标记的义务 • 6.出具购货凭证和服务单据的义务 • 7.保证商品或服务符合要求的义务 • 8.依法或依约履行“三包”或其他责任的义务(售后服务
• 案例2: • 黄先生刚上小学5年级的儿子在期末考中取得了好成绩,
做父母的便履行“承诺”,奖励了儿子200元钱,让他 购买学习用品。谁知道,当天晚上,才10岁的儿子竟自 己拿着钱,到学校附近的一家文具店买下了一台售价23 0元的电子游戏机,且没有向店家索要任何票据。第二天 ,黄先生带着儿子到这家文具店,质问老板为何将价格不 菲的游戏机随意卖给未成年人,并且不开发票?该店老板 开始矢口否认游戏机是从她店里售出的,后来又理直气壮 地说,她只管卖东西,顾客的年龄她管不着。黄先生愤而 向市“12315”投诉,但工作人员却表示:没有保留 购物凭证的消费纠纷无法受理,而且非商品质量问题一般 不能退货。黄先生感到不解:刚满10岁的孩子买200 多元的东西,店家能说卖就卖吗?孩子购物又如何能懂得 索要发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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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 第十四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 下列不良行为:
• (一)旷课、夜不归宿; • (二)携带管制刀具; • (三)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 (四)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 (五)偷窃、故意毁坏财物; • (六)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 • (七)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 • (八)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 • 第十六条 中小学生旷课的,学校应当及时与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取得联
务员告知餐费共430元,离该餐馆最低消费标准666元尚差236元,必须补 足方能结账。陆某遂找餐馆经理协商,经理说餐馆店堂告示牌(在餐厅角 落)上写得清清楚楚,餐馆最低消费是666元。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陆 某只好予以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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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成年人消费特点: • 1、购物易冲动,不理性
引诱 • 4、购物前不问清楚
• 公安机关在查清事实情况后,认为,未成年人 擅自外出夜不归宿,其父母应当及时查找,或 者向公安机关请求帮助。收留夜不归宿的未成 年人,应当征得其父母的同意,或者在24小时 内及时通知其父母或者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钱峰和赵晶的不良行为远远超出了“夜不归宿 ”的范围,双方家长都违反了“预防未成年人 犯罪法”的规定,都应受到处罚。遂作出下列 处理决定:对赵晶的父母和钱峰的母亲给予训 诫,并责令他们严加管教儿女;对钱峰的父亲 给予罚款500元的治安处罚。建议学校给予钱 峰和赵晶相应的处分。精选课件
• 案例2: • 14岁的王强与同班女生15岁的杨某谈恋爱。杨某的母亲李
某发现后及时劝阻了自己的女儿,李还多次劝王强:“你 年纪还小,应以读书为重,不是谈恋爱的时候。”王强听 不进去,认为是李有意阻碍他与杨某相好,便怀恨在心, 并产生将李杀掉后继续与杨某恋爱的想法。随后,王强将 此想法告诉了同学大伟(男,14岁)。两人预谋后将李杀死 ,他们还抢走李身上的钱。3天后,公安机关在学校内将 犯罪嫌疑人王强、大伟抓获。两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 案例3: • 某中学一名品学兼优的班长,因为出言制止了一起两个女 同学间的争执,竟然被其中一名女同学叫来社会闲散人员 伤害致死。案情水落石出之后,人们很震惊地发现,这起 命案的背后,隐约有早恋的影子,两名女同学争执的缘由 ,是她们都“爱”上同一名男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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