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申请学位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 2014 0701
1251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基本要求
1251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基本要求第一部分概况工商管理(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MBA/EMBA)是培养务实型、复合型、综合性高层管理人才的专业硕士学位。
基于“强化理论,实践为先,学以致用,服务社会”的培养基石,工商管理(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MBA/EMBA)致力于培养具有较宽广的知识面、更趋合理的知识结构以及较高的企业管理、经营决策素质和能力,目光远大、有创新思维、勇于开拓、善于沟通与合作,能运用所学的理论和知识从事具体管理工作,最终成长为优秀企业家、实践工作人员和其他实务型高级专门人才的高素质经营管理人才。
与一般学科不同,工商管理硕士是能力培养重于知识传授的学位,它教授的是面对实战的“管理”,而不是注重研究的“管理学”。
因此,工商管理(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MBA/EMBA)培养内容特别强调在掌握现代管理理论和方法的基础上,通过商业案例分析、实战观摩、分析与决策技能训练等培养学生的实际操作技能,提升学员的应变能力、预测能力、综合能力、组织能力,帮助学员在风云变幻的世界市场和国际化竞争中不断发展,不断取胜。
在招生计划上,工商管理硕士(MBA)作为一种专业硕士学位,其招生对象上不同于一般学术型硕士,通常为具有三年以上工作实践经验的大学本科毕业、大专毕业生、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和工商企业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
EMBA招生对象为具有大学本科或者本科以上学历(一般应有学士学位),大学本科毕业后有8年或8年以上工作经历(其中应有4年或4年以上的管理工作经历)的高层管理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MBA)教育于20世纪初起源于美国,经过百余年的发展,成为国际通行的工商管理教育主流模式,工商管理硕士(MBA)学位也成为第一个被广泛接受的国际学位。
我国的MBA教育始于1991年,是我国最先开办的专业学位教育并成为我国培养高层次管理人才的重要渠道。
EMBA最早诞生于美国芝加哥大学管理学院,它设立的目的就是为高级管理人员服务的。
研究生学术道德规范实施细则(11月5日
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申请学位过程中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实施细则(讨论稿)第一条为维护和加强研究生在申请学位过程中良好的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监督并惩处研究生各类学术失范行为,确保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在学位授予工作中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的意见》、《武汉理工大学学术道德规范及管理暂行办法》、《武汉理工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及《武汉理工大学关于学位授予若干问题的处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在我校攻读学位的各类研究生和已经取得学位人员在读期间存在学术失范行为的已离校研究生,并作为学术失范行为的处理依据。
第三条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在申请学位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以下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维护科学诚信。
(二)充分尊重他人劳动成果和知识产权,引证他人研究成果须实事求是。
(三)严格遵守相关专业领域的基本写作、引文和注释规范。
(四)不捏造、篡改自己或他人的研究成果、实验数据。
(五)不故意夸大研究成果的学术价值、经济或社会效益。
(六)承担学位论文和其他学术著作发表的相应责任。
成果发表时,具实署名;合作成果发表时应征得合作者的同意,不在未参加实际研究的成果中署名,做到不一稿多投。
(七)研究生在学期间以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名义发表学术论文、申报专利、奖励等,须经指导教师审阅,指导教师指导修改论文的同时,有权利和义务对学生论文是否存在抄袭、剽窃、篡改、捏造实验或调查数据等违反学术道德行为把关。
(八)学位论文格式统一遵照《武汉理工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撰写、印制格式的统一要求》。
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如果不符合《武汉理工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撰写、印制格式的统一要求》,应及时改正。
对偏离规则较严重的,导师应该责令其修改,待修改合格后才能进入答辩程序。
(九)遵守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或学校有关保密的规定。
武汉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
武汉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为了促进我校博士研究生科研能力与学术水平的提高,保证博士学位论文的质量,现就我校博士研究生申请博士学位发表学术论文作如下规定。
理工科类本规定适用于在我校理学、工学门类所有学科申请学位的博士研究生。
一、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前,博士研究生发表的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须达到以下要求:在国内外SCI、EI(核心)检索源期刊上发表(含被录用)或者在国内外学术期刊上或所属学科国际重要学术会议上发表并被SCI、EI(光盘版)收录的学术论文2篇。
博士研究生发表的满足上述要求的学术论文中,须至少有1篇学术论文用英文发表,须至少有1篇学术论文已公开发表。
SCI、EI(核心)检索源期刊以学术论文录用时公布的版本为准。
二、学校鼓励博士研究生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博士研究生以本人为第一作者在本学科国际重要学术期刊(见附表1)上发表1篇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视为达到申请学位发表学术论文的要求。
三、学校鼓励博士研究生申请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发明专利。
凡以第一发明人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相当于1篇SCI或EI(光盘版)收录的学术论文。
管理学、经济学、艺术学学科本规定适用于在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应用经济学、艺术学四个一级学科所属的管理科学与工程、信息管理及信息系统、金融工程与管理、创新工程与管理、工程与项目管理、企业管理、技术经济及管理、科技与教育管理、产业经济学、设计艺术学等十个二级学科申请学位的博士研究生。
一、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的符合本规定要求的学术论文为:在本学科重要学术期刊(见附表2)、《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国外科学技术核心期刊总览》和《国外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总览》所列期刊(以学术论文录用时公布的版本为准,且均不含以上期刊的增、特、专刊等)上发表的学术论文;被SSCI、SCI、A&HCI、EI和ISTP 收录的学术论文。
二、在本学科重要学术期刊(见附表2)被列为A类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视为A类期刊论文;被列为B类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视为B类期刊论文.。
【9A文】武汉理工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撰写-印制格式的统一要求
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撰写、印制格式的统一要求(20RR年7月修订)一、一般格式和顺序(一)封面:(封一:博士学位论文格式见附1,同等学力博士学位论文格式见附2,硕士学位论文见附3,同等学力硕士学位论文格式见附4,高校教师硕士学位论文格式见附5, 工程硕士学位论文见附6,MBA硕士学位论文见附7,MPA硕士学位论文见附8,MFA硕士学位论文见附9;封二:通用格式,见附10)1.题目:应能概括整个论文最重要的内容,具体、切题,不能太笼统,但要引人注目;题目力求简短,严格控制在25字以内。
2.学科专业: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专业目录中的学科专业为准,一般为二级学科;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填工程领域或MBA、MPA、MFA等,工程领域以国务院学位办批准的工程领域为准。
3.指导教师:工程硕士研究生必须填写两名导师,其他研究生一般只填一名导师。
4.密级:注明论文密级为公开、内部、秘密或机密。
(二)独创性声明和学位论文使用授权书(学位论文务必包含此页,博士、硕士研究生向学院提交纸质学位论文时一定在“签名”栏手写签名,否则须书面材料说明原因):单设一页,排在封面后(即扉页,详细内容见附11)。
(三)中文摘要:论文第一页为中文摘要,800~1 000字。
内容应包括工作目的、研究方法、成果和结论等。
要突出本论文的新见解,语言力求精炼。
为了便于文献检索,应在摘要下方另起一行注明论文的关键词(3~5个)(格式见附12)。
(四)英文摘要:中文摘要后为英文摘要。
内容应与中文摘要相同(格式见附10)。
(五)目次:应是论文的提纲,也是论文组成部分的大、小标题。
(六)主要符号表:如果论文中使用了大量的符号、标志、缩略词、专门计量单位、自定义名词和术语等,应编写成主要符号表。
若上述符号和缩略词使用数量不多,可以不设专门的符号表,而在论文中出现时加以说明。
(七)引言(第1章):在论文正文前,引言简要说明研究工作的目的、范围、相关领域前人工作的知识空白、理论基础和分析、研究设想、研究方法、预期结果和研究意义。
武汉理工大学申请博士、硕士学位发表学术论文期刊目录(经济学院10-30上报,学校尚未最后核准)
英文
50
SCI
荷兰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PRODUCTION ECONOMICS
国际生产经济学杂志
ISSN 1090-8471
半月刊
英文
51
SCI
荷兰
SCIENTOMETRICS
科学计量学
ISSN 1435-246X
月刊
英文
52
SCI
英国
FOOD POLICY
食品政策
生产与运作管理
ISSN 0399-0559
双月刊
英文
38
SCI
荷兰
SAFETY SCIENCE
安全科学
ISSN 0217-5959
月刊
英文
39
SCI
美国
TECHNOMETRICS
技术计量学
ISSN 0040-1706
季刊
英文
40
SCI
英国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PRODUCTION RESEARCH
国际质量与可靠性工程
ISSN 0748-8017
双月刊
英文
22
SCI
美国
NAVAL RESEARCH LOGISTICS
海军物流研究
ISSN 0894-069X
双月刊
英文
23
SCI
荷兰
synthese
综合
ISSN 0039-7857
半月刊
英文
24
SCI
英国
oxford bulletin of economics and statistics
ISSN 0167-6377
研究生申请学位前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
研究生申请学位前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
为了提高研究生培养水平,保证学位论文学术质量,研究生在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环节、实践环节和学位论文研究时,还需将与其学位论文有关的内容公开发表,才能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研究生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应提交发表的学术论文,其内容与研究课题有直接关系。
二、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应在国内重要学术刊物(参照《中国核心期刊要览》)上至少发表论文三篇。
三、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应在包括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学术会议论文集(含省级以上学会学术会议宣读)、国家报刊和学术性地方报刊上公开发表论文1篇。
四、研究生发表的学术论文应是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的成果,一般以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作者署名单位为武汉科技大学。
五、提交学术论文可采取以下三种形式之一:
1. 盖有刊物编辑部公章的录用通知书;
2. 已发表的论文复印件,必须带有杂志刊物名称、论文题目、作者姓名;
3. 盖有省级以上学会公章的论文宣读证书。
六、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学位的要求参照本规定执行。
七、对工程硕士申请专业学位的要求:既可以发表论文形式,也可以论文课题获奖代替发表论文。
八、本规定开始执行时间:申请博士学位从99级博士生开始执行;申请硕士学位从2000级硕士生开始执行;申请工程专业硕士学位从2002级工程硕士生开始执行;同等学历申请硕士学位从2003年1月1日开始执行
九、凡与本规定不符的规定或办法,均按本规定执行。
武汉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
武汉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为了促进我校博士研究生科研能力与学术水平的提高,保证博士学位论文的质量,现就我校博士研究生申请博士学位发表学术论文作如下规定。
理工科类本规定适用于在我校理学、工学门类所有学科申请学位的博士研究生。
一、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前,博士研究生发表的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须达到以下要求:在国内外SCI、EI(核心)检索源期刊上发表(含被录用)或者在国内外学术期刊上或所属学科国际重要学术会议上发表并被SCI、EI(光盘版)收录的学术论文2篇。
博士研究生发表的满足上述要求的学术论文中,须至少有1篇学术论文用英文发表,须至少有1篇学术论文已公开发表。
SCI、EI(核心)检索源期刊以学术论文录用时公布的版本为准。
二、学校鼓励博士研究生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博士研究生以本人为第一作者在本学科国际重要学术期刊(见附表1)上发表1篇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视为达到申请学位发表学术论文的要求。
三、学校鼓励博士研究生申请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发明专利。
凡以第一发明人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相当于1篇SCI或EI(光盘版)收录的学术论文。
管理学、经济学、艺术学学科本规定适用于在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应用经济学、艺术学四个一级学科所属的管理科学与工程、信息管理及信息系统、金融工程与管理、创新工程与管理、工程与项目管理、企业管理、技术经济及管理、科技与教育管理、产业经济学、设计艺术学等十个二级学科申请学位的博士研究生。
一、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的符合本规定要求的学术论文为:在本学科重要学术期刊(见附表2)、《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国外科学技术核心期刊总览》和《国外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总览》所列期刊(以学术论文录用时公布的版本为准,且均不含以上期刊的增、特、专刊等)上发表的学术论文;被SSCI、SCI、A&HCI、EI和ISTP 收录的学术论文。
二、在本学科重要学术期刊(见附表2)被列为A类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视为A类期刊论文;被列为B类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视为B类期刊论文.。
关于统计并奖励2011-2012年度研究生科研成果的通知
关于统计和奖励2011-2012年度研究生科研成果的通知各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及全体在读研究生:根据《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科研成果奖励基金实施管理办法》之规定,现将2011-2012年度研究生科研成果统计和奖励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科研成果统计范围在读研究生于2011年6月1日-2012年5月31日期间在我校认定的重要期刊(见《博士生申请学位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校研字[2009]17号,2009年7月修订)中所列重要期刊目录)发表的学术论文和获授权的专利(本人署名第一或导师署名第一、本人署名第二)。
二、科研成果奖励条件及奖励标准研究生科研成果奖励须符合下列条件:1、科研论文成果必须是研究生在读期间以武汉理工大学的名义发表且本人署名第一;专利成果必须是研究生在读期间主持且专利权人为武汉理工大学。
2、科研成果发表(获授权)的时间必须在2011年6月1日-2012年5月31日期间。
符合上述条件的科研成果经认定后按以下标准给予奖励:1.在《科学》(Science)、《自然》(Nature)上发表,奖励人民币10万元;2.被SCI(A区、B区、C区)光盘版收录,分别奖励人民币5000元、2000元和1000元;3.被SSCI、A&HCI收录,奖励人民币2000元;4.在《中国社会科学》发表、被《新华文摘》全文转载,在《人民日报》理论版、《光明日报》理论周刊发表(3000字左右),奖励人民币1000元;5. 被EI光盘版收录,奖励人民币500元;6.被《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奖励人民币500元。
同一成果按其最高标准奖励,不累计。
三、具体要求1. 本次统计范围之内的科研成果是研究生院对学院年度目标考核的主要指标之一;考核数据将以本次统计数据为准,请各学院务必统计完整。
2.符合统计范围的论文作者需填写《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论文发表收录奖申请表》(附件一),将论文检索证明原件及论文复印件(包括刊物封面、目录、论文原文等)一并交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武汉理工大学学位标准
武汉理工大学学位标准一级学科0801名称(中文):力学名称(英文):Mechanics编制单位:理学院第一部分学科概况力学是关于力、运动及其关系的科学。
它研究介质运动、变形、流动的宏观、细观乃至微观行为,揭示力学过程与物理、化学、生物学等过程的相互作用规律。
力学为人类认识自然和生命现象、开拓工程设计提供理论和方法,对科学技术的发展具有重要的引领、支撑和推动作用。
力学在其发展过程中,形成了“实验观测、理论分析、力学建模、数值计算”相结合的研究方法和学术风格,十分有利于对实际问题中基本规律的认识。
20世纪以来,力学学科在固体力学、流体力学、动力学与控制、工程力学的主体架构上,又与生物、环境、化学、物理等其他领域交叉结合形成了生物力学、物理力学、环境力学等分支。
力学的发展趋势体现为:在非线性研究领域内不断有所突破,更加重视高性能计算、更加重视先进的实验技术、与其他学科的进一步交叉与融合、力学与工程技术的结合等。
我校本学科特色鲜明,主要表现在力学与材料科学、力学与土木工程、力学与船舶海洋工程、力学与飞行器结构的交叉融合方面,有材料复合新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道路桥梁与结构工程湖北省重点实验室、高性能舰船技术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等作为科学研究基地支撑。
形成了先进功能材料力学、复合材料力学与结构、流固耦合动力学和冲击动力学四个具有鲜明特色的学术研究方向。
本学科研究领域以材料的力学行为,特别是新型功能和复合材料的力学行为研究为主,兼顾大型工程结构的应用与分析研究,致力于新型功能材料跨尺度力学行为、基础力学理论和应用研究;智能复合材料与结构的一体化力学行为研究、复合材料的结构分析与设计研究和复合材料的成型工艺力学研究;流体与工程结构的相互作用研究及大型结构的设计理论研究;材料在冲击和高温高压等极端条件下的力学、物理行为的研究。
在理论研究、技术开发及工程应用三个层次上,围绕本学科的核心问题展开了深入系统的研究,解决了新型功能材料的设计和制备、复合结构的设计和制备、大型结构与流体耦合理论、仿真和应用、材料极端条件下的力学行为和理论研究中的一些重大理论和技术问题,产生了明显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
关于硕士研究生在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
关于硕士研究生在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要求:硕士学位论文对所研究的课题应当有新的见解,表明作者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研究生论文工作期间发表论文的数量和水平是研究生培养质量和授予质量的重要标志之一,为了保证和提高我校在国内外的学术地位,特对硕士研究生在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规定如下:
1. 对推荐免试入学硕士研究生
(1)每名推荐免试硕士生在学位论文答辩前应在核心及以上期刊或属ISTP、EI或SCI刊源的国际、国内学术会议论文集上发表(含被正式录用的论文,凭有卷、期号的录用通知和版面费收据确定)1篇与所研究课题有关的学术论文。
(2)硕士研究生如因时间关系不能在答辩前公开发表论文,则应撰写出与学位论文有关且达到国内核心刊物投稿水平的学术论文,交学位分委员会认定后方可进行学位论文答辩。
2. 对其他硕士研究生
学校鼓励硕士生在核心及以上期刊发表学术论文。
如未能发表,则应撰写出与学位论文有关且达到国内核心刊物投稿水平的学术论文,由导师审阅、修改并签字认可论文水平。
该论文需随硕士学位论文提交至答辩委员会及分委员会。
3. 相关要求
硕士研究生撰写的学术论文,投稿前应经导师审阅同意。
论文的署名由研究生与导师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研究生应为所发表学术论文的第一或第二作者;在研究生为第二作者时,第一作者应为导师。
关于研究生申请学位发表论文的规定毕业论文
关于研究生申请学位发表论文的规定毕业论文一、申请博士学位对发表论文的基本要求1. 数学与系统科学学科申请者在国外重要的学术期刊或学术会议上发表论文不少于3篇,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在SCI检索的本学科领域重要国际学术刊物上发表1篇学术论文(SCI 分区表中Q1区、Q2区和Q3区,或SCI影响因子0.5以上);(2)在SCIE收录源刊物发表2篇论文;(3)在SCIE收录源刊物发表1篇论文,并且另外在EI、MEDLINE收录源刊物或在《中国科学》(中文版)、《数学学报》、《应用数学学报》、《计算数学》和《系统科学与数学》发表2篇论文。
2. 物理学科申请者在国外重要的学术期刊或学术会议上发表论文不少于3篇,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在SCI(E)收录源刊物发表论文影响因子达到5.0以上,或累计达到5.0及以上;(2)在SCI(E)收录源刊物发表3篇论文,其中至少有1篇是在国外期刊上公开发表;(3)在SCI(E)收录源刊物发表2篇论文,且在EI收录源刊物发表2篇论文,其中至少有1篇是用外文公开发表。
已授权国家(国防)发明专利1项(排名位于学生发明者的第一名有效)视同1篇SCIE收录论文;已受理国家(国防)发明专利1项(排名位于学生发明者的第一名有效)视同1篇EI收录论文。
除满足上述基本条件外,学生论文发表篇数和影响因子尊重导师意见。
对承担重大工程项目等特殊情况,开题与答辩前由导师提出书面申请,经分学位委员会委员总人数三分之二及以上同意通过,其发表论文要求可执行工学学科相关规定。
3.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科(含化学学科)申请者在国外重要的学术期刊或学术会议上发表论文不少于3篇,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在SCIE 的Q1区收录刊物上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1篇,或者发表SCIE 论文影响因子累计达到5.0;(2)发表SCIE收录论文3篇;或发表2篇SCIE收录论文,另外在EI收录源刊物发表2篇论文。
其中,至少有1篇是在国外期刊上公开发表。
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申请学位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
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申请学位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经2014年第5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校研字〔2014〕29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校研究生申请博士、硕士学位发表学术论文的要求,提高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和学位授予质量,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申请我校博士、硕士学位发表学术论文的要求适用本规定。
第二章申请博士学位发表学术论文规定第三条博士研究生申请博士学位论文送审前,在学期间发表与博士学位论文研究内容相关的学术论文须达到以下要求:(一)工科学科。
至少发表2篇高水平学术论文。
可结合各学科综合实力和特点,选择满足以下要求之一:1.在本学科或相关学科国际学术期刊上至少发表2篇SCI 收录的高水平学术论文;2.在本学科或相关学科国际学术期刊上发表1篇SCI收录的高水平学术论文,且在本学科或相关学科EI收录期刊、中文B类及以上学术期刊或国际顶尖学术会议论文集上(每个一级学科仅限1个)发表2篇高水平学术论文;3.在本学科或相关学科国际学术期刊上发表1篇SCI收录的高水平学术论文,且获得国内或国外授权发明专利1项。
(二)管理学、经济学、艺术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
至少发表2篇高水平学术论文。
可结合各学科综合实力和特点,选择满足以下要求之一:1.在本学科或相关学科SCI收录、EI收录、SSCI收录的学术期刊或A类学术期刊上至少发表2篇高水平学术论文;2.在本学科或相关学科SCI收录、EI收录、SSCI收录的学术期刊或A类学术期刊上发表1篇高水平学术论文,且在B类及以上学术期刊上发表2篇高水平学术论文。
第四条学校鼓励博士研究生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博士研究生以本人为第一作者在本学科或相关学科国际重要学术期刊上发表1篇与学位论文相关的高水平学术论文,视为达到申请学位发表学术论文的要求。
第五条提前攻读、申请审核制直接录取、学校博士卓越奖学金资助、学校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基金资助、攻读博士期间国家或学校公派出国学习6个月及以上的各类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前须至少多发表1篇SCI收录学术期刊论文(适用于所有学科)或A类学术期刊论文(适用于管理、经济、艺术和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
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评选
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实施办法(经2013年第2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为鼓励我校研究生刻苦钻研,努力创新,提高学位论文质量,促进研究生导师加强对研究生科研能力、创新能力的培养,大力提高研究生的培养质量,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的评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标准,确保质量,体现水平,宁缺勿滥。
第二条上年度下半年及当年上半年已授予全日制博士、硕士学位人员的学位论文均可参加评选。
学位论文答辩前已获得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作者所撰写的博士、硕士学位论文不能参评。
涉密的博士、硕士学位论文不能参评。
第三条评选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由各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组织完成。
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比例为各学院(部)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生总数的5%。
评选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由各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组织推荐(推荐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学科博士毕业生总数的30%),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
全校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总数不超过博士毕业生总数的15%。
第四条校级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每学年度评选一次,评选工作于每年10-12月份进行。
第二章评选标准第五条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标准(一)基本条件1.选题立足本学科前沿,具有开创性,有较大的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原则上依托国家级纵向科研项目或省部级自然科学基金和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在理论或方法上有创新,取得突破性(重要)成果,达到国际(国内)同类学科先进水平,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或应用前景;3.材料详实,推理严密,文字表达准确。
(二)具体要求1.申请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应满足下列二个条件之一:(1)论文“盲审”成绩至少2篇评阅结果为“优秀”,且至少有1位专家同意推荐为优秀学位论文;或者3份盲审成绩均为85分以上。
(2)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投票表决结果应是全优或仅一票为良、其余为优。
2.评阅专家或者学位论文答辩委员对论文“选题与综述”、“论文成果的创新性”、“论文体现的理论基础和专门知识及科学研究能力”三方面均给予很高的评价或者指出论文有2个及以上创新点。
武汉理工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撰写、印刷格式的统一要求
(3)正文中引用的文献标注方法可以采用顺序编码制(顺序编
码是正文中引用的文献出现的先后顺序连续编码,并将序号臵于方
括号中)。举例见附件(《参考文献示例》)示例 6-3。
(六)量和单位
要严格执行(GB3100~3102—1993)有关量和单位的规定(具
体要求请参阅《常用量和单位》. 计量出版社,1996);
分用罗马数字单独编排。页码位于页面底端,居中书写。 (四)图、表等 1. 图: (1)要精选,要具有自明性,切忌与表及文字表达重复; (2)要清楚,但坐标比例不要过分放大,同一图上不同曲线的
点要分别用不同形状标出; (3)图中的术语、符号、单位等应同正文表达所用一致; (4)图序及图题居中臵于图的下方。 2. 表: (1)表中参数应标明量和单位的符号; (2)表序及表题臵于表的上方。 (3)表序一律用阿拉伯数字分别依序连续编排序号。 3. 公式:公式的编号用括号括起写在右边行末(当有续行时,
准备的文献阅读量应不少于 40 篇,其中国外文献至少占 1/3。同等 学力博士为开题准备的文献阅读量一般学科应不少于 80 篇、管理学 科应不少于 100 篇,其中国外文献至少占 1/3。参考文献应按照《文 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GB7714—2005)书写。参考文献一律放在 致谢后,不得放在各章之后。
士学位论文的封面为米黄色。博士封面样式见附件 1、附件 2,硕士
封面样式见附件 3—附件 6。
1.中文题目:黑体一号,题目一行排不下时可排两行,行间距
为 1.2 行;
2.英文题目:‚Times new roman‛ 二号,字体加粗;
3.‚申请××学硕士学位论文‛、‚申请××硕士学位论文‛、
‚申请××学博士学位论文‛:宋体四号;
关于重申研究生毕业发表学术论文有关规定的通知
关于重申研究生毕业发表学术论文有关规定的通知为了提高我校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的质量、鼓励科研合作及增强团结协作精神,进一步规范毕业前的有关要求,根据我校研究生培养的实际情况,学校决定对研究生毕业前发表学术论文要求重申如下:一、博士生1、从05级开始博士生毕业前必须发表SCI收录文章(不含扩展版),影响因子≥3.0前两位作者有效,影响因子≥5.0前三位作者有效,影响因子≥10.0允许前五位作者有效,指导教师应为通讯作者或责任作者,作者署名单位必须为哈尔滨医科大学。
2、与国外联合培养的博士生,要求必须发表第一作者、且作者单位体现哈尔滨医科大学的学术论文;若注释中标有前几位作者贡献等同(其刊物影响因子必须≥2.0),则涉及的几位作者均视为有效。
3、被确定为提前攻博、硕博连读和签订创新基金合同的博士生,除发表一篇SCI收录文章外,还要在国内核心期刊或哈医大学报至少发表一篇学术论文。
4、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专业博士生暂不要求发表SCI收录文章,但必须在国家级杂志(本专业排名第一或第二位)至少发表两篇学术论文。
5、所有发表的文章类型应为论著、实验研究、基础研究、临床研究中的一种。
6、未达到上述要求者,不准进行学位论文答辩,也不进行与毕业相关的任何工作。
二、硕士生1、从2008年开始,科学学位硕士毕业生不再要求在省级刊物上发表论文,学校鼓励在国家级杂志(必须为本专业公认第一或第二位杂志)上发表高水平文章,并以此作为评选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和提前毕业的依据。
2、高校教师和MPH研究生继续实行在省级或省级以上学术刊物、发表一篇与硕士学位论文研究内容有关的学术论文,其类型应为论著、实验研究、基础研究、临床研究中的一种。
3、SCI收录文章作者有效性同博士生第一条,同样可作为评选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和提前毕业的依据。
三、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发表论文按《哈尔滨医科大学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实施细则》中的有关标准要求,其类型必须为论著、实验研究、基础研究、临床研究中的一种。
武汉理工大学学位标准
武汉理工大学学位标准一级学科0701名称(中文):数学名称(英文):Mathematics编制单位:理学院第一部分学科概况数学是研究数量关系、空间形式和演绎系统等的科学体系,是一门集严密性、逻辑性、抽象性、精确性、创造力与想象力于一体的学问,是自然科学、工程技术、人文社会科学等领域的巨大的智力资源宝库。
数学科学对于人类认识自然现象,描述自然规律,发挥着独特的、不可替代的作用,是一切自然科学的基础,它为其他科学提供语言、观念、理论和方法,许多重大发现都依赖于数学的发展与进步。
数学又是经济建设、国防建设和技术进步的重要工具,对加快我国现代化建设和增强综合国力至关重要。
数学教育对提高全民科学文化素质、培养现代化建设所需要的各级人才有着举足轻重的意义。
数学发展呈现出以下趋势:数学的各个学科分支之间交叉融合;数学与其他学科互相影响,互相惨透;数学在复杂系统研究和相关学科的交叉融合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现代数学的发展呈现一些新的特征,数学的研究对象、内容在深度和广度上都有了很大的发展。
数学几乎渗透到所有的科学领域,已成为其他学科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起着越来越大的作用。
现代科学发展的一个显著特点是,自然科学、技术科学以及社会科学都普遍地处于数学化的过程之中,它们都在朝着愈来愈严密化的方向发展。
计算机的发展和应用又进一步加速了各门科学数学化的趋势。
本数学学科的主要研究方向包括基础数学、计算数学、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应用数学、运筹学与控制论,主要特色:(1)突出计算。
随着计算机技术与计算技术的发展,“计算”已成为与“实验方法”“理论分析方法”同样重要的第三种科学研究方法,数学计算与计算机的结合,使得“计算”已成为一种可直接产生经济效益的技术。
许多学科中的分支以计算命名,如“计算物理”“计算力学”,“计算化学”“生物信息计算”“统计计算”等说明“计算”在现代这样一个信息数字化时代的重要性。
(2)不确定性建模与优化、最优化理论与应用和复杂系统分析与评价;(3)充分依托我校材料、交通、机械和汽车三大行业优势,面向学科发展前沿和国家经济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创新数学思想和数学方法,为学校三大优势行业服务,同时利用取得的研究成果培养学生针对实际工程应用问题建立数学模型及其求解方法的能力。
武汉理工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单次最大...
独创性声明本人声明,所呈交的论文是本人在导师指导下进行的研究工作及取得的研究成果。
尽我所知,除了文中特别加以标注和致谢的地方外,论文中不包含其他人已经发表或撰写过的研究成果,也不包含为获得武汉理工大学或其他教育机构的学位或证书而使用过的材料。
与我一同工作的同志对本研究所做的任何贡献均己在论文中作了明确的说明并表示了谢意。
签名:要丝日期:丝丕:查:至学位论文使用授权书本人完全了解武汉理工大学有关保留、使用学位论文的规定,即学校有权保留并向国家有关部门或机构送交论文的复印件和电子版,允许论文被查阅和借阅。
本人授权武汉理工大学可以将本学位论文的全部内容编入有关数据库进行检索,可以采用影印、缩印或其他复制手段保存或汇编本学位论文。
同时授权经武汉理工大学认可的国家有关机构或论文数据库使用或收录本学位论文,并向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保密的论文在解密后应遵守此规定)研究生(签名):妒导师(签名):拗日期冯.6多4.2.3其它影响因素除了要考虑打滑的因素外,单次成形半径过小可能会超过板材的伸长率而出现板材破损,小的成形半径靠较大的下压量来实现,同时需要的压力也会更大,对设备要求就更高。
在给定工件参数的条件下,能否一次进给完成弯制加工,除看精度外,还需要检验钢板是否变形量过大,防止造成材料损伤,同时还需验证上辊施加弯曲力是否大于设备的最大承受力,设备的最大承受力一般取弯板机标称压力的O.8倍;此外还需要判断所需电机功率是否小于弯板机电机额定功率【251。
对于弯板机单次最大下压量的考虑,下文中给出几个关键因素的计算说明,‘分别是板材外侧破裂、上辊下压能力和驱动功率的校核【281。
根据企业提供的弯板机总体相关资料,确定计算技术参数如下所示:表4.4设计技术参数表符单符单项目数值项目数值号位口位可最大弯板厚度tnlm32支承辊轴径d3mm200最大板宽Bnlm12000两下辊中心距Lmm750滚动轴承摩擦系数y0.04弯板驱动电机Plkw250上辊直径Dlnlm460液压泵1P2kw37下辊直径D2nlm420液压泵2P3kw7.5支承辊直径D3n】m340液压泵3P4kw2.2上辊轴径dlnlm200压力T吨1500下辊轴径d2mm200(1)是否会出现板外侧弯裂下图所示为弯裂缺陷,弯裂多发生在弯曲半径较小、坯料较厚时,因此是否出现弯裂取决于相对弯曲半径R/f的大小,当尺/f过小时,弯裂即会出删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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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申请学位发表学术论文
的规定
(经2014年第5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校研究生申请博士、硕士学位发表学术论文的要求,提高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和学位授予质量,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申请我校博士、硕士学位发表学术论文的要求适用本规定。
第二章申请博士学位发表学术论文规定
第三条博士研究生申请博士学位论文送审前,在学期间发表与博士学位论文研究内容相关的学术论文须达到以下要求:
(一)工科学科。
至少发表2篇高水平学术论文。
可结合各学科综合实力和特点,选择满足以下要求之一:
1.在本学科或相关学科国际学术期刊上至少发表2篇SCI 收录的高水平学术论文;
2.在本学科或相关学科国际学术期刊上发表1篇SCI收录的高水平学术论文,且在本学科或相关学科EI收录期刊、中文B类及以上学术期刊或国际顶尖学术会议论文集上(每个一级学科仅限1个)发表2篇高水平学术论文;
3.在本学科或相关学科国际学术期刊上发表1篇SCI收录的高水平学术论文,且获得国内或国外授权发明专利1项。
(二)管理学、经济学、艺术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
至少发表2篇高水平学术论文。
可结合各学科综合实力和特点,选择满足以下要求之一:
1.在本学科或相关学科SCI收录、EI收录、SSCI收录的学术期刊或A类学术期刊上至少发表2篇高水平学术论文;
2.在本学科或相关学科SCI收录、EI收录、SSCI收录的学术期刊或A类学术期刊上发表1篇高水平学术论文,且在B类及以上学术期刊上发表2篇高水平学术论文。
第四条学校鼓励博士研究生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博士研究生以本人为第一作者在本学科或相关学科国际重要学术期刊上发表1篇与学位论文相关的高水平学术论文,视为达到申请学位发表学术论文的要求。
第五条提前攻读、申请审核制直接录取、学校博士卓越奖学金资助、学校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基金资助、攻读博士期间国家或学校公派出国学习6个月及以上的各类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前须至少多发表1篇SCI收录学术期刊论文(适用于所有学科;若同时享受上述多种政策,多发表论文篇数为所享受政策种类数量的累加数)或A类学术期刊论文(适用于管理、经济、艺术和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
第六条博士研究生申请答辩时,若其发表的学术论文存在正式录用但未见刊的,须满足:取得学籍至少4年,且仅差1篇学术论文尚未公开发表但已录用的(其它学术论文均已见刊),允许其按答辩程序申请答辩毕业,待其毕业后2年内所提交审核的学术论文全部公开发表且达到相应标准,再由本人提出申请审议其学位。
第三章申请硕士学位发表学术论文规定
第七条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在硕士学位论文送审前,需在C类及以上学术期刊上发表与学位论文研究内容相关的高水平学术论文1篇(含录用通知)或授权专利1项。
第八条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在答辩前需申请相应的专利、软件著作权等应用成果、或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或取得其它相关的学术成果。
第四章其它规定
第九条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工作成果获得省部级三等及以上科研成果奖1项(国家级奖前5名、省部级一等奖前3名、省部级二等奖前2名、省部级三等奖第1名,署名武汉理工大学),可视为在被EI收录的国际学术期刊上发表1篇学术论文并被收录。
凡被《新华文摘》全文转载的学术期刊论文(3000字以上),均视为A类期刊学术论文;
凡被A&HCI、ISTP收录的学术期刊论文,或被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全文转载的学术期刊论文,或在《人民日报》和《光明日报》的理论版发表的学术期刊论文(3000字以上),均视为B类期刊学术论文。
第十条论文作者署名要求为研究生本人署名第一,或者导师署名第一、本人署名第二;专利第一发明人是指研究生本人署名第一,或者导师署名第一、本人署名第二;论文的第一署名单位或专利权人必须是武汉理工大学。
若为各类公派联合培养或签有合作培养协议的研究生,其发表的科研成果(含学术论文、专利等)主要在合作单位完成的,对研究生本人署名第一,或者合作单位导师署名第一、本人署名第二,成果的第一署名是武汉理工大学,或者第一署名单位是合作单位、第二署名单位是武汉理工大学的,在其申请博士、硕士学位时予以认可。
第十一条被录用的学术论文应有编辑部的正式录用函和导师签名同意、学科分委员会认可的论文投稿原件。
第十二条各学科所在学院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可根据本学科的实际情况,制定不低于学校基本要求的申请博士、硕士学位的发表学术论文的具体规定及要求,并将各学科认定的符合申请本学科博士、硕士发表学术论文要求的相应学术期刊具体名录(包括:国际重要学术期刊名录,SCI收录期刊名录,EI
收录期刊名录,SSCI收录期刊名录,国际顶尖学术会议论文集名录,A类、B类和C类学术期刊名录)以及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成果要求、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成果要求等,报送到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经批准后公布执行。
第十三条对于2014年9月1日前入学(即2013级及以前)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其发表学术论文的要求可按原规定执行,若其申请答辩时论文尚未发表,其审核要求按本规定第六条执行。
第十四条本规定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规定从2014年9月1日入学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开始执行,原《武汉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校研字﹝2009﹞17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