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明确二套房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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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明确二套房认定标准
导读:本文介绍在房屋买房,购房资格的一些知识事项,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海市房管局网站于昨日公布了上海市二套房认定标准——“认房认贷认调查”,上海市将从严执行十天前三部委联合下发的二套房认定标准,并细化了上海市核查借款人家庭住房情况的相关事宜。
财新记者了解到,目前上海市房管局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已实现全面联网,“认房认贷”已不存在技术上的障碍。
上海市房管局、人行上海分行、上海银监局联合下发《关于转发〈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的通知》(沪房管市〔2010〕243号,下称《转发通知》),内容与此前三部委制定的认定标准完全相符。
《转发通知》明确三种形式需执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一是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系统(包括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中其家庭有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二是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的,三是通过尽职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即“认房认贷认调查”。同时规定“具备查询条件的城市房地产主管部门应通过房屋登记信息系统进行借款人家庭住房登记记录查询,并出具书面查询结果”。
根据国务院4月颁布的新政,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对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应大幅度提高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
而在此之前,上海市大部分银行是只认贷不认房,这次“认房认贷认调查”的三道关卡一旦明确,对型购买力将产生显著影响。
除此之外,《转发通知》还将借款人家庭住房情况核查的申请、初审、查询、出具查询结果等程序予以细化。以文件的形式明确了认房又认贷的操作规范,且对于操作层面可能出现的漏洞予以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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