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和易碎塑料制品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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玻璃和易碎塑料制品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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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章序号修订说明修订人批准人修订日期节号
文件内容目录 1、目的和范围
2、职责
3、管制政策、程序及措施
4、相关记录
1. 目的和范围
1.1目的:破碎的玻璃和易碎塑料边缘的棱角很锋利,如果混入食品会对消费者的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一定危险,同时也会影响公司的声誉。然而由于玻璃以及部分易碎塑料的无色透明性,很难通过肉眼或设备检测出来。为了避免玻璃和易碎塑料污染带来的严重问题,保证产品质量和让消费者远离危险,要求对各种玻璃和易碎塑料制品进行有效管理和监控。
1.2 范围:各种玻璃制品(包括生活区镜子、照明灯具、玻璃窗、灭蝇灯、紫外灯、紧急指示灯、叉车灯、电脑屏幕、带玻璃面钟表灯)及易碎塑料(丙烯酸、透明合成树脂、Optix、
。树脂玻璃、聚乙烯制品)
2. 职责
2.1 品管部负责按照客户的要求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玻璃和易碎塑料制品的管制政策、程序和方法,并对日常管理进行监督。
2.2 屠宰加工厂、食品加工厂、食品二厂、仓储部、负责日常管理和记录,工程部负责及时处理和更换。
3. 管制政策、程序及措施
3.1除非必需,厂房内不得使用玻璃或易碎塑料制品;
3.2员工不得将个人玻璃制品和易碎塑料制品带入厂房内; 3.3工厂戴玻璃眼镜的员工在进出车间时要在车间入口处进行登记,记录所戴眼镜是否完好无破损;在工作时必须非常小心,不允许随意摘下眼镜或将眼镜摘下后置于生产线上;戴隐形眼镜的员工在工作时不能随意揉眼睛,避免将隐形镜片揉下来掉落到产品中;如果眼镜破碎和隐形眼镜丢失必须立即向上级主管报告,并且找到所有碎片和所丢失的隐形眼镜片;
3.4在生产线上不得使用带有玻璃的设备或用具。如果必须使用如温度计、压力表、量器等,设备课必须用透明软塑料产品替代玻璃部分或使用耐用透明塑料布包装,防止玻璃碎片的扩散;
3.5生产一部、生产二部、仓储部必须记录所属区域所有带玻璃的设备及设备的位置,每周检查一次玻璃的质量,如有损坏必须立即向工程部报告,工程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对所
报告问题进行处理并认真填写《生产车间玻璃破损处理记录》; 3.6由于生产线、库区和周边区域使用灯管和灯泡照明,工程部应该对这些照明设备进行屏蔽以防止爆裂后碎片落入产品中;
3.7车间内非生产区或临近生产区域房屋结构或设备上的玻璃必须贴防暴膜防止玻璃破损碎片扩散;
3.8在原料发送、接收区域等相关区域不得使用玻璃设备; 3.9车间内使用的计算机、滚揉机上的触摸式屏幕等均加编号进行管理,定期检查有无破损情况;
3.10公司禁止使用玻璃、易碎塑料制品来包装产品;
3.11车间内由于化验室要进行空气微生物采样带入的玻璃器皿,需在出入车间时在车间入口处进行登记清点,在车间操作时要注意防护,以防止由于破损给产品造成玻璃污染,确保无意外发生;
3.12对于车间出入口、库房出入口设置的灭蝇灯,不在屏蔽范围(屏蔽会导致无法灭蝇),要求生产一部、生产二部、仓储部根据所属区域定期派专人检查有无破损,一旦发现有破损要及时找工程部来更换,检查频率为每月两次;
3.13为了彻底解决玻璃碎片、易碎塑料碎片混入产品这个问题,生产、仓储和相关部门的人员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a、如果发生非生产区域玻璃或易碎塑料制品破碎,则应立即向上级主管报告,直到事情解决;
b、如果生产区域有玻璃制品或者是易碎塑料制品破损,该区域及相临区域必须立即停
止生产活动;
c、严格、仔细地清扫玻璃或易碎塑料破损区域并尽可能把清扫范围扩大;
d、把有可能被玻璃或易碎塑料污染的产品分开;
e、现场清理结束,必须由QC助理或相关主管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开工生产;
f、提供盛放玻璃或易碎塑料碎片的专用容器,在扔到垃圾箱之前确保容器密封。
4.记录
《进入车间携带物品点检记录》《车间玻璃和易碎塑料制品点检记录》《生产车间玻璃破损处理记录》
食品加工厂玻璃和易碎塑料品分布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