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12268标准
GB12268-2008品名表1
ICS 13.300A 80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12268—ⅩⅩⅩⅩ代替GB 12268—1990危险货物品名表List of dangerous goods(征求意见稿)前言本标准第4章(除4.2外)、第6章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本标准与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规章范本》(第十四修订版)(以下简称《规章范本》)的一致程度为非等效,其有关技术内容与上述《规章范本》完全一致,在标准文本格式上按GB/T1.1-2000进行了编辑性修改。
本标准及附录涉及到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试验和标准手册》,相关的技术内容与其一致。
本标准代替GB12268-2005《危险货物品名表》。
本标准与GB12268-2005的差异为:——采用GB6944-2008对危险货物进行分类;——对《危险货物品名表》结构进行了调整和补充,增加“特殊规定”和“有限数量”等栏目;——取消“备注”栏;——参照《规章范本》第3部分内容,对原标准中危险货物进行了适当调整;——增加“类属或未另作规定的危险货物”、“联合国包装类别”、“适用于某些物品或物质的特殊规定”和“有限数量包装的危险货物”等内容作为规范性附录列出。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和附录E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危险化学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51)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交通部水运科学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本标准于1990年3月首次发布。
引言——危险货物的编号和正式名称按其危险性类别和组成确定。
——《危险货物品名表》(以下简称《品名表》)列入了运输、储存、生产、经营、使用和处置等过程中最常见的危险货物,《品名表》力求在可行的范围内列入具有商业重要性的所有危险物质和物品。
——《品名表》没有列入那些特别危险非经批准禁止运输、储存、生产、经营、使用和处置的危险货物。
另外,随着新产品的不断出现,《品名表》也需要不断补充和完善,没有列入《品名表》的某些危险货物并不表明不受到特别限制即可运输、储存、生产、经营、使用和处置。
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
危险货物品名表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危险货物品名表的一般规定和结构,以及危险货物的编号、名称和说明、英文名称、类别和项别、次要危险性及包装类别等内容本标准适用于危险货物运输、储存、生产、经营、使用和处置。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6944 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3、术语和定义GB 6944 确立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4、一般规定4.1 危险期货物的危险性按照GB6944分为9类。
有些类别再分成项别,这些类别和项别分别如下,判据见GB 6944第1类:爆炸品第1.1项:有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第1.2项:有进射危险,但无整体爆炸的物质和物品;第1.3项:有燃烧危险并有局部爆炸危险或局部迸射危险或这两种危险都有,但无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第1.4项:不呈现重大危险的物质和物品第1.5项:有整体爆炸危险的非常不敏感物质;第1.6项:无整体爆炸危险的极端不敏感物品。
第2类:气体第2.1项:易燃气体;第2.2项:非易燃无毒气体;第2.3项:毒性气体。
第3类:易燃液体第4类:易燃固体、易于自燃的物质、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第4.1项:易燃固体;第4.2项:易于自燃的物质;第4.3项: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
第5类:氧化性物质和有机过氧化物第5.1氧化性物质第5.2项:有机过氧化物。
第6类:毒物质和感染性物质GB12268-2005第6.1项:毒性物质;第6.2项:感染性物质。
第7类:放射性物质第8类:腐蚀性物质第9类:杂项危险物质和物品4.2 除第1类、第2类、第7类、5.2项和6.2项物质以及4.1项自反应物质,需要包装的危险货物按其具有的危险程度划分为三个包装类别:——I类包装:具有高度危险性的物质:——II类包装:具有中等危险性的物质;——III类包装;具有轻度危险性的物质。
GB 12268-2005 《危险货物品名表》修改单 20070910
附件:
GB 12268--2005《危险货物品名表》
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
本修改单经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07年8月2 日批准,自2007年9月10日起实施。
1 GB12268--2005《危险货物品名表》的表1中编号2800“蓄电池,湿的,不泄漏的蓄电”,附加如下说明:蓄电池在符合下面两条免除条款时,可按照普通货物运输:(1)电池如果能够经受一定条件下的振动试验和压差试验而没有电解液漏出,可以认为电池是不漏的(试验方法参见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规章范本》);(2)在温度55℃条件下,密封蓄电池的电解液不会从有裂缝的外壳中流出,而且在包装供运输时对电极作了防短路的保护。
2 GB12268--2005《危险货物品名表》的表1中编号1350“硫”,附加如下说明:硫磺如做成某种形状(如小球、颗粒、丸状、锭状或薄片),可按照普通货物运输。
3 删除GB12268--2005《危险货物品名表》的表1中编号2662的条文。
《危险品物品名称表》(GB12268)
《危险品物品名称表》(GB12268)危险品物品名称表 (GB)简介《危险品物品名称表》 (GB) 是中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标准,用于规范和归类危险品的物品名称。
该标准的主要目的是为了确保危险品的准确标识和分类,以便于进行安全运输和处理。
标准内容《危险品物品名称表》 (GB) 包含了各种危险品的物品名称,每个物品名称都通过一系列的编码和描述进行了详细说明。
这些物品名称的分类是基于国际上通用的危险品分类系统,并根据其危险性程度进行了分级。
该标准的物品名称表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 物品名称:对危险品的名称进行准确描述,以确保各方对危险品的认识一致。
2. 编码:为每个物品名称分配唯一的编码,以便在标识和记录危险品时使用。
3. 描述:对每个物品名称进行详细的描述,包括其危险性质、危险特性、危险类别等信息。
4. 分级:根据危险性程度对物品名称进行分级,以便于根据不同危险级别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应用范围《危险品物品名称表》 (GB) 适用于所有从事危险品运输、储存、使用等相关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具体应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危险品运输企业:危险品运输企业应根据该标准中的物品名称进行危险品的标识和包装,确保危险品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
2. 仓储单位:仓储单位应根据该标准中的物品名称进行危险品的分类和储存,以确保危险品的安全管理。
3. 使用单位:使用单位应了解和掌握该标准中的物品名称,以便在使用危险品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和预防措施。
结论《危险品物品名称表》 (GB12268) 是对危险品进行准确标识和分类的重要标准,适用于危险品运输、储存和使用等相关活动。
该标准的实施有助于保障危险品的安全性,减少事故和环境污染的发生。
各相关单位和个人应在实际工作中积极应用该标准,并加强危险品的安全管理和控制。
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2005
第3 类:易燃液体第4 类:易燃固体、易于自燃的物质、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第4.1 项:易燃固体;第4.2 项:易于自燃的物质;第4.3 项: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
第5 类:氧化性物质和有机过氧化物第5.1 氧化性物质第5.2 项:有机过氧化物。
第6 类:毒物质和感染性物质GB12268-2005 第6.1 项:毒性物质;第6.2 项:感染性物质。
第7 类:放射性物质第8 类:腐蚀性物质第9 类:杂项危险物质和物品4.2 除第1 类、第2 类、第7 类、5.2 项和6.2 项物质以及4.1 项自反应物质,需要包装的危险货物按其具有的危险程度划分为三个包装类别:——I 类包装:具有高度危险性的物质:——II 类包装:具有中等危险性的物质;——III 类包装;具有轻度危险性的物质。
2第1 类危险物质按其危险性类型划分为6 个项目和13 个配装组。
可以相容的爆炸性物质或物品列为一个配装组。
配装组划分方法、爆炸品危险性项别与配装组的组合见附录A. 3凡具有一种以上危险性的危险货物的主要危险性按附录B 确定4危险货物应按照品名表中适合该物质或物品的名称标识。
5未列出具体名称的危险货物,使用“类属”“或未别列明的”的条目标识,应在其危险性质确定后方可运输、储存、生产、经营、使用、和处置4.7 危险货物物品名表的每个条目都对应一个编号。
危险货物名表的条目包括以下四类:(a)“单一”条目适用于意义明确的物质或物品;示例1114 苯1160 二甲胺水溶液(b)“类属”条目适用于意义明确的一组物质或物品示例1133 粘合剂,含易燃液体1266 香料制品,含油易燃溶剂2761 固态有机氯农药,毒性3109 液态F 型有机过氧化物(c)“未另列的”特定条目适用于一组具有某一特定化学性质或特定技术性质的物质或物品;示例1481 无机高氯酸盐,未另列明的3272 酯类,未另列明的(d)“未另列明的”一般条目适用于一组符合一个或多个类别的标准的物质或物品。
《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
4.5 第5项 非常不敏感的爆炸物质
5# 第2类 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
5.1 第1项 易燃气体
5.2 第2项 不燃气体
5.3 第3项 有毒气体
6# 第3类 易燃液体
6.1 第1项 低闪点液体
6.2 第2项 中闪点液体
6.3 第3项 高闪点液体
7# 第4类 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
涂层 coating
指物品表面经处理后,包覆一层油、蜡或其他材料,可防止物品与水或其他物质发生化学反应。
4# 第1类 爆炸品
4.1 第1项 具有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
4.2 第2项 具有抛射危险但无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
4.3 第3项 具有燃烧危险和较小爆炸或较小抛射危险,或两者兼有、但无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
危险货物品名表GB 12268-90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危险货物的品名和编号。
本标准适用于危险货物运输、生产、贮存和销售。
2# 引用标准
GB 6944 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
GB 769Biblioteka 危险货物命名原则3# 术语
稀释 dilution
指在物品中加入水、醇或其他溶剂,以降低溶液的浓度或涂料的粘度。
本标准参照联合国危险货物运输专家委员会推荐的《危险货物运输建议案》
(Recommendation on the Transport of Dangerous Goods,1988年,第五版)。
7.1 第1项 易燃固体
7.2 第2项 自燃物品
7.3 第3项 遇湿易燃物品
8 第5类 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
8.1 第1项 氧化剂
《危险品物品名称表》(GB12268)
《危险品物品名称表》(GB12268)危险品物品名称表 (GB)
1. 引言
危险品是指具有一定的物理、化学或生物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等造成直接或潜在危害的物质。
危险品的正确识别对于保障人
身安全和环境保护至关重要。
根据国家标准《危险品物品名称表》(GB),我们提供一个权威的危险品物品名称表,以帮助广大公众准
确识别危险品。
2. 表格内容
危险品物品名称表 (GB)共包括以下列字段:
- 序号:按照序号排列危险品物品。
- 物质及危险特性描述:对危险品的物质及危险特性进行描述,帮助识别危险品的危害。
- 危险特性代码:用于标识危险品特性的代码。
- 图标:以符号的形式展示危险品的特性,帮助直观识别。
3. 数据来源
危险品物品名称表 (GB)的数据来源包括国家标准、国际标准和行业标准等权威来源,通过专业团队的整理和验证确保信息的准确性。
4. 使用说明
广大公众可通过查询危险品物品名称表 (GB)来识别潜在的危险品,并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
在查询时,请根据需要的字段进行检索,并注意按照标准正确理解危险特性代码和图标的含义。
5. 示例
以下是危险品物品名称表 (GB)中的部分示例:
6. 结束语
危险品物品名称表 (GB)是一个重要的工具,能够帮助公众准确识别危险品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我们将持续更新和完善该表,并欢迎大家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共同为人身安全和环境保护作出贡献。
以上是《危险品物品名称表》(GB)的简要说明。
注:本表仅供参考,请以官方权威发布的最新标准为准。
危险货物品名表
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2005(GB12268-2005代替GB12268-1990 自2005-11-1起执行)前言本标准的第4章(除外)、第6章表1中第1~6栏为强制性的,其余力推荐性的。
本标准对应于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规章范本第3部分:危险货物一览表和有限数量例外》(第13修订版)(以下简称《规章范本》),其有关技术内容与《规章范本》完全一致,在标准文本格式上按GB/T 进行了编辑性修改。
本标准代替GB12268-1990《危险货物品名表》。
本标准与GB12268-1990的差异为:——采用GB6944-2005对危险货物进行分类;——对《危险货物品名表》结构进行了调整和补充,增加了“英文名”、“类别或项别”、“次要危险性”和“包装类别”等栏目;——修改了原标准中危险货物品名的编号方法,采用联合国编号。
将原标准中的危险货物品名编号作为过渡列在“备注”栏;——危险货物名称采用《规章范本》第3部分中的正式运输名称;——参照《规章范本》第3部分内容,对原标准中危险货物进行了适当调整;——增加“爆炸品配装组划分方法和爆炸品危险性项别与配装组的组合”、“危险货物危险性的先后顺序”等内容作为规范性附录列出。
为方便使用和管理,做好与原标准(GB12268-1990)的衔接,原标准中危险货物编号(CN号)允许存在两年,即:从标准实施之日起两年内,需要使用CN号的产品或场合在标注联合国编号(UN 号)的同时可标注CN号;本标准实施前已印制的有关危险货物的包装、标志和安全数据单等应视为有效,但必须加注或粘贴UN 号。
本标准的附录A和附录B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危险化学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51)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交通部水运科学研究所。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安全工程研究院、中化化工标准化研究所、湖南湘铝有限责任公司。
GB 12268(2012)
类别 或项
别
次要 危险
性
包装 特殊规 类别 定
1.1D 1.1F 1.1E 1.2F
1.2G
1.3G
1.4S
1.4S
1.2G
204
1.3G
204
1.2G 6.1、8
1.3G 6.1、8
1.2K 6.1
274
1.3K 6.1
274
1.1D
1.1D 1.1B 1.1B 1.1F 1.1D 1.2D 1.1F 1.1D 1.2G 1.1D 1.1D 1.4S 1.1D 1.1G 1.3G
165
290 导爆索(信管),包金属的
1.1D
166
291 炸弹,带有爆炸装药
1.2F
手榴弹或枪榴弹,带有爆炸装
167
292 药
1.1F
手榴弹或枪榴弹,带有爆炸装
168
293 药
1.2F
169
294 地雷或水雷,带有爆炸装药
1.2F
170
295 火箭,带有爆炸装药
1.2F
171
296 爆炸式声测装置
1.1D
158
283 助爆管,不带雷管
1.2D
手榴弹或枪榴弹,带有爆炸装
159
284 药
1.1D
手榴弹或枪榴弹,带有爆炸装
160
285 药
1.2D
161
286 火箭弹头,带有爆炸装药
1.1D
162
287 火箭弹头,带有爆炸装药
1.2D
163
288 柔软线状聚能炸药
1.1D
164
289 导爆索,软的
1.4D
1.4S
104
危险货品品名目录GB12268
危险货品品名目录GB12268
简介
该文档是关于危险货品品名目录GB的说明。
危险货品品名目
录GB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的一部分,用于规定危险货品的
命名标准。
目录结构
该目录分为以下几个部分:
1. 序言:介绍了该目录的编制目的和应用范围。
2. 危险货品品名目录:按照危险货品的种类,对各种危险货品
进行了分类,并列出了相应的品名。
3. 精细化分类:对某些危险货品进行了更加细致的分类和品名
列举。
4. 品名顺序表:按照品名的汉语拼音排序,列出了所有的品名。
使用方法
根据危险货品的种类,可以通过该目录查找到相应的品名。
用户可以根据自身需求,在品名顺序表中查找到所需的品名,并根据需要对其进行细化分类。
注意事项
在使用该目录时,用户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 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精细分类:有些危险货品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需要进行更加精细的分类,用户可以根据需要自行进行适当的细化分类。
2. 按照标准命名:在使用该目录进行命名时,用户需要按照标准中列出的品名进行命名,以确保与标准的一致性。
3. 及时更新:随着科技和社会的发展,危险货品的种类和命名可能会发生变化,用户需要及时关注相关法规和标准的更新,确保使用的品名是最新的。
以上是关于危险货品品名目录GB12268的简要说明,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2012
危险货物品名表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危险货物品名表的一般规定和结构,以及危险货物的编号、名称和说明、英文名称、类别和项别、次要危险性及包装类别等内容本标准适用于危险货物运输、储存、生产、经营、使用和处置。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6944 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3、术语和定义GB 6944 确立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4、一般规定4.1 危险期货物的危险性按照GB6944分为9类。
有些类别再分成项别,这些类别和项别分别如下,判据见GB 6944第1类:爆炸品第1.1项:有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第1.2项:有进射危险,但无整体爆炸的物质和物品;第1.3项:有燃烧危险并有局部爆炸危险或局部迸射危险或这两种危险都有,但无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第1.4项:不呈现重大危险的物质和物品第1.5项:有整体爆炸危险的非常不敏感物质;第1.6项:无整体爆炸危险的极端不敏感物品。
第2类:气体第2.1项:易燃气体;第2.2项:非易燃无毒气体;第2.3项:毒性气体。
第3类:易燃液体第4类:易燃固体、易于自燃的物质、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第4.1项:易燃固体;第4.2项:易于自燃的物质;第4.3项: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
第5类:氧化性物质和有机过氧化物第5.1氧化性物质第5.2项:有机过氧化物。
第6类:毒物质和感染性物质GB12268-2005第6.1项:毒性物质;第6.2项:感染性物质。
第7类:放射性物质第8类:腐蚀性物质第9类:杂项危险物质和物品4.2 除第1类、第2类、第7类、5.2项和6.2项物质以及4.1项自反应物质,需要包装的危险货物按其具有的危险程度划分为三个包装类别:——I类包装:具有高度危险性的物质:——II类包装:具有中等危险性的物质;——III类包装;具有轻度危险性的物质。
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
0154
11058
2,4,6-三硝基苯酚钠
苦味酸钠
11059
2,4,6-三硝基苯酚铵[干的或含水<10%]
苦味酸铵
0004
11060
三硝基间甲酚
0216
11061
2,4,6-三硝基间苯二酚
收敛酸
0129,0394
11062
三硝基苯甲醚
三硝基茴香醚
0213
11063
三硝基苯乙醚
0218
11064
船舶呼救信号器[非水活化装置]
0194
11132
铁路轨道信号器
0192
11133
烟雾信号器[带有爆炸音响装置的]
0196
11134
烟火制品[为技术目的用的]
0428
11135
烟火制品
0333
11136
爆炸物质[未列名的]
0357,0461, 0473,0474, 0475,0476
11137
爆炸物品[未列名的]
12042
抛射空降伞兵靶
12043
水活化装置[带有爆炸管、抛射药或发射药]
0248
12044
动力装置用药包
安全弹药
0381
12045
民用炸药装药[不带雷管的]
0443
12046
锥孔装药[不带雷管的]
空心装药
0439
12047
民用火箭
土火箭
12048
抛绳火箭
0238
12049
烟雾信号器[带有爆炸音响装置的]
11027
硝基胍[干的或含水<20%]
橄苦岩
0282
11028
硝基脲
GB+12268-2005《危险货物品名表》
GB 12268-2005《危险货物品名表》GB 12268-2005 (2005-07-26发布,2005-11-01实施)代替GB 12268-1990前言本标准的第4章(除4.7外)、第6章表1中第1~6栏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本标准对应于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规章范本第3部分:危险货物一览表和有限数量例外》(第13修订版)(以下简称《规章范本》),其有关技术内容与《规章范本》完全一致,在标准文本格式上按GB/T 1.1-2000进行了编辑性修改。
本标准代替GB l2268-1990《危险货物品名表》。
本标准与GB l2268-1990的差异为:——采用GB 6944-2005对危险货物进行分类;——对《危险货物品名表》结构进行了调整和补充,增加了“英文名”、“类别或项别”、“次要危险性”和“包装类别”等栏目;——修改了原标准中危险货物品名的编号方法,采用联合国编号。
将原标准中的危险货物品名编号作为过渡列在“备注”栏;——危险货物名称采用《规章范本》第3部分中的正式运输名称;——参照《规章范本》第3部分内容,对原标准中危险货物进行了适当调整;——增加“爆炸品配装组划分方法和爆炸品危险性项别与配装组的组合”、“危险货物危险性的先后顺序”等内容作为规范性附录列出。
为方便使用和管理,做好与原标准(GB l2268-1990)的衔接,原标准中危险货物编号(CN号)允许存在两年,即:从标准实施之日起两年内,需要使用CN号的产品或场合在标注联合国编号(UN号)的同时可标注CN号;本标准实施前已印制的有关危险货物的包装、标志和安全数据单等应视为有效,但必须加注或粘贴UN号。
本标准的附录A和附录B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危险化学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51)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交通部水运科学研究所。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安全工程研究院、中化化工标准化研究所、湖南湘铝有限责任公司。
【国标】《危险货物品名表》GB 12268
【国标】《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4.2危险货物品名表的每个条目都对应一个编号,该编号采用联合国编号(以下简称UN号)。
危险货物品名表的条目包括以下四类:a)“单一”条目适用于意义明确的物质或物品示例:UN1090 丙酮UN1194 亚硝酸乙酯溶液b)“类属”条目适用于意义明确的一组物质或物品示例:UN1133 黏合剂,含易燃液体UN1266 香料制品,含有易燃溶剂UN2757 固态氨基甲酸酯农药,毒性UN3101 液态B型有机过氧化物c)“"未另作规定的”特定条目适用于一组具有某一特定化学性质或特定技术性质的物质或物品示例:UN1477 无机硝酸盐,未另作期定的UIN1987 醇类,未另作规定的d)“未另作规定的”一般条目适用于一组符合一个或多个类别或项别标准的物质或物品示例:UN1325 有机易燃固体,未另作规定的UN1993 易燃液体,未另作规定的4.3 危险货物应按照品名表中适合该物质或物品的名称标示。
4.3.1 构成危险货物的物质或物品可能含有杂质(例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杂质),或为了稳定或其他目的使用了不影响其分类的添加剂。
当这些杂质或添加剂影响到其分类时,该危险货物应视为混合物或溶液。
4.3.2 混合物或溶液,其单一主要成分是危险货物品名表中列出名称的一种物质,另有一种或多种物质未列人危险货物品名表,或含有微量的一种或多种在危险货物品名表中列出名称的物质,该混合物或溶液应按照其主要成分在危险货物品名表中所列的名称进行标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除外:a)该混合物或溶液在危险货物品名表中已具体列出名称;b)危险货物品名表中所列物质的名称和说明专门指出该条目仅适用于纯物质;c)该混合物或溶液的危险性类别或项别、次要危险性、包装类別或物理状态等与危险货物品名表中所列物质不同;d)该混合物或溶液的特性和属性要求釆取的应急措施,与危险货物品名表中所列物质的要求不同。
在上述其他情况下,a)中所述者除外,应把混合物或溶液当作危险货物品名表中未具体列出名称的危险物质处理。
GB-12268(2012)
1.1F
照明弹药,带有或不带有起爆
172
297 装置、发射剂或推进剂
1.4G
173
299 摄影闪光弹
1.3G
燃烧弹药,带有起爆装置、发
174
300 射剂或推进剂
1.4G
催泪弹药,带有起爆装置、发
175
301 射剂或推进剂
1.4G 6.1、8
发烟弹药,带有起爆装置、发
176
303 射剂或推进剂
1.4G
165
290 导爆索(信管),包金属的
1.1D
166
291 炸弹,带有爆炸装药
1.2F
手榴弹或枪榴弹,带有爆炸装
167
292 药
1.1F
手榴弹或枪榴弹,带有爆炸装
168
293 药
1.2F
169
294 地雷或水雷,带有爆炸装药
1.2F
170
295 火箭,带有爆炸装药
1.2F
171
296 爆炸式声测装置
138
247 起爆装置、发射剂或推进剂
1.3J
水激活装置,带有起爆装置、
139,带有起爆装置、
140
249 发射剂或推进剂
1.3L
274
火箭发动机,装有双组分液体
141
250 燃料,带有或不带发射剂
1.3L
照明弹药,带有或不带有起爆
142
254 装置、发射剂或推进剂
1.1F
96
181 火箭,带有爆炸装药
1.1E
97
182 火箭,带有爆炸装药
1.2E
98
183 火箭,带有爆炸装药
1.3C
99
186 火箭发动机
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
危险货物品名表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危险货物品名表的一般规定和结构,以及危险货物的编号、名称和说明、英文名称、类别和项别、次要危险性及包装类别等内容本标准适用于危险货物运输、储存、生产、经营、使用和处置。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6944 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3、术语和定义GB 6944 确立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4、一般规定4.1 危险期货物的危险性按照GB6944分为9类。
有些类别再分成项别,这些类别和项别分别如下,判据见GB 6944第1类:爆炸品第1.1项:有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第1.2项:有进射危险,但无整体爆炸的物质和物品;第1.3项:有燃烧危险并有局部爆炸危险或局部迸射危险或这两种危险都有,但无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第1.4项:不呈现重大危险的物质和物品第1.5项:有整体爆炸危险的非常不敏感物质;第1.6项:无整体爆炸危险的极端不敏感物品。
第2类:气体第2.1项:易燃气体;第2.2项:非易燃无毒气体;第2.3项:毒性气体。
第3类:易燃液体第4类:易燃固体、易于自燃的物质、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第4.1项:易燃固体;第4.2项:易于自燃的物质;第4.3项: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
第5类:氧化性物质和有机过氧化物第5.1氧化性物质第5.2项:有机过氧化物。
第6类:毒物质和感染性物质GB12268-2005第6.1项:毒性物质;第6.2项:感染性物质。
第7类:放射性物质第8类:腐蚀性物质第9类:杂项危险物质和物品4.2 除第1类、第2类、第7类、5.2项和6.2项物质以及4.1项自反应物质,需要包装的危险货物按其具有的危险程度划分为三个包装类别:——I类包装:具有高度危险性的物质:——II类包装:具有中等危险性的物质;——III类包装;具有轻度危险性的物质。
GB6944和GB12268 及相关标准最新修订版解读
UN 1987 醇类,未另作 规定的
“未另作规定的”特定条目适用于一组具有某一特定化学性质或特定技术性质的物质或物品
UN 1325 有机易燃固 体,未另作 规定的
“未另作规定的” 一般条目
UN 3286 易燃液体,毒性 ,腐蚀性,未另 作规定的
“未另作规定的”一般条目适用于一组符合一个或多个类别或项别标准的物质或物品
GB12268 《危险货物品名表》对应《规章范本》(第16修订版)的 第3部分:危险货物一览表、特殊规定和例外。
两项标准具有非常密切的关系: GB6944是GB12268的基础和指南,
而GB12268则是 GB6944的具体体现。
两项标准对我国危险货物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建立具有重
要贡献。标准的制订,是我国首次将国际标准转化为我国 国家标准。至此,我国危险货物运输法规和标准借助国际 规则逐步完善并不断发展。
II 类包装;具有中等危险性的物质 III 类包装:具有轻度危险性的物质
5 危险货物危险特性的先后次序
多数危险货物具有多种危险性。
当某种危险货物具有二种以上危险特性时,其危险性归类 应以其中的主要特性作为该危险货物的类属,其他危险性 则作为该危险货物的次要危险性。
危险货物危险性先后顺序表
①删除下列联合国编号的条目:1014、1015、1979、1980、
1981和2600。
②增加下列联合国编号的条目: 3412、3463、3469、3470、3471、3472、3473; 0505、0506、0507、0508、2031、3474、3475、3476、
3477、3478、3479、3480、34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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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0.75
40
丙烯腈
40
100
41
乙腈
40
100
42
丙酮氰醇
40
100
43
2-丙烯-1-醇
40
100
44
丙烯醛
40
100
45
3-氨基丙烯
40
100
46
苯
20
50
47
甲基苯
40
100
48
二甲苯
40
100
49
甲醛
20
50
50
烷基铅类
20
50
51
羰基镍
0.4
1
52
乙硼烷
0.4
1
53
戊硼烷
0.4
9
氟化氢
2
5
10
氯化氢
20
50
11
砷化氢
0.4
1
12
锑化氢
0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4
1
13
磷化氢
0.4
1
14
硒化氢
0.4
1
15
六氟化硒
0.4
1
16
六氟化碲
0.4
1
17
氰化氢
8
20
18
氯化氰
8
20
19
乙撑亚胺
8
20
20
二硫化碳
40
100
21
氮氧化物
20
50
22
氟
8
20
23
二氟化氧
0.4
1
24
三氟化氯
8
20
25
三氟化硼
8
20
GB12268-1990《危险货物品名表》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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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ajj发布时间:2006-6-1阅读:278次
d) 有毒物质名称及临界量表4
序号
物质名称
临界量,t
生产场所
贮存区
1
氨
40
100
2
氯
10
25
3
碳酰氯
0.3
0.75
4
一氧化碳
2
5
5
二氧化硫
40
100
6
三氧化硫
30
75
7
硫化氢
2
5
8
羰基硫
2
5
1
54
3-氯-1,2-环氧丙烷
20
50
55
四氯化碳
20
50
56
氯甲烷
20
50
57
溴甲烷
20
50
58
氯甲基甲醚
20
50
59
一甲胺
20
50
60
二甲胺
20
50
61
N,N-二甲基甲酰胺
20
50
26
三氯化磷
8
20
27
氧氯化磷
8
20
28
二氯化硫
0.4
1
29
溴
40
100
30
硫酸(二)甲酯
20
50
31
氯甲酸甲酯
8
20
32
八氟异丁烯
0.3
0.75
33
氯乙烯
20
50
34
2-氯-1,3-丁二烯
20
50
35
三氯乙烯
20
50
36
六氟丙烯
20
50
37
3-氯丙烯
20
50
38
甲苯-2,4-二异氰酸酯
40
100
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