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政务服务平台互联互通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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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政务服务平台互联互通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省政府关于2016年实现省与市、县(市、区)政务服务平台互联互通的工作部署,按照统一标准、分级建设、开放共享、联动实施的原则,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中央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完善省级政务服务平台,加快建设和完善市、县(市、区)政务服务平台,推动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实施各级政务服务互联互通,大力拓展“互联网+政务服务”覆盖面,逐步实现政务服务的网络化、移动化、智慧化,努力形成全省主要行政权力“一张网”运行和企业、群众办事“一网通”,向社会提供便捷高效规范的网上政务服务。

2016年,要进一步完善省级政务服务平台,上半年基本完成市、县(市、区)政务服务平台建设任务,将行政许可事项(涉密的除外)和主要公共服务事项纳入平台管理,同步推进政务服务中心规范管理工作;7月份选取部分具备条件的市开展互联互通试点,10月底前完成省与市、县(市、区)互联互通任务并组织试运行,12月底前正式运行。

二、重点任务

(一)加强政务服务平台建设。

1.完善省级政务服务平台。继续完善省级政务服务平台功能,满足承载跨层级政务服务应用的需要。建设和完善全省政务服务数据交换体系,推进跨部门、跨层级信息共享;进一步推进自建系统整合,提高政务服务信息资源利用水平和平台服务能力,为部门决策、数据分析、业务监管等个性化功能需求提供支持。建立和完善全省统一的公众身份认证系统,实现全省政务服务“一号通”。梳理全省办事所需的前置证照和办事结果证照目录,建立全省统一的电子证照库、办件库。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推进电子证照、电子档案应用,建立部门间互通互认机制。建设和规范全省统一的网上政务服务缴费和物流体系,提高全流程网上办理率,减少办事人到现场次数,提高网上办事便捷度。(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法制办,完成时限:2016年6月底前)

2.整合建设市级政务服务平台。按照《山东省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指南》(鲁政办字〔2015〕109号)要求和有关规范、标准,整合建设各市政务服务平台。已建有政务服务平台的市,应按照全省统一规范、标准对市级现有平台进行改造完善,实现与省级平台的互联互通和业务协同;尚未建设政务服务平台或现有平台改造难度较大的市,要按照全省统一规范、标准加快建设平台,也可利用全省统一的

政务服务基础设施和业务系统开展本地政务服务应用。推动各市所属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务服务应用向统一平台整合迁移。(责任单位:各市、县(市、区)政府办公室(厅),完成时限:2016年7月底前)

3.实现省和市、县(市、区)政务服务互联互通。在规范各级政务服务平台的基础上,推进省市县政务服务三级互联互通,2016年重点完成行政许可(含部分重点并联审批涉及事项)互联互通,实现省市县三级业务联动和协同。省级行政权力事项中,涉及跨层级联合协同办理的事项,统一使用省级平台相关系统办理,并与市级平台做好业务对接。逐步推行政务服务数据全省集中,实现全省政务服务统一受理、统一办理、统一查询、统一监管。进一步完善电子政务外网行政服务域(电子政务专网)和公共服务域,实现省内政务服务应用网络全覆盖。(责任单位:各级政府办公室(厅),完成时限:2016年10月底前)

(二)规范梳理行政权力事项。

1.规范行政权力清单管理。进一步规范全省各级行政许可事项管理,优化业务流程,明确各级办理环节、内容、时限等要素。推进全省统一的行政权力事项动态管理系统应用,形成统一的行政许可事项库。(责任单位:各级编办、法制办和有关部门,完成时限:2016年6月底前)

2.梳理行政权力事项。按照统一标准规范要求,梳理投资项目、企业设立等重点并联审批涉及的其他行政权力、中央垂直管理部门行政权力事项要素,满足事项网上公开、受理、并联办理及监察的需要。(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商局、省编办、省法制办,完成时限:2016年4月底前)。各市、县(市、区)按照省统一规范要求,利用全省统一的行政权力事项动态管理系统,对本级行政许可和并联审批涉及事项进行梳理,满足市、县(市、区)行政许可事项网上受理、办理和监管的需要。(责任单位:各市、县(市、区)编办、法制办、发展改革委(局)、工商局,完成时限:2016年6月底前)

(三)完善行政权力网上运行机制。

1.推进行政权力事项上网运行。继续推进省级行政许可事项上网运行,做到应上尽上,强化网上运行监管,防止系统外循环。(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省编办、省法制办、省发展改革委,完成时限:2016年6月底前)。各市、县(市、区)根据全省统一规范,将行政许可事项、重点并联审批涉及事项纳入网上运行。加强行政权力网络运行系统建设,推进部门自建系统限时向统一系统迁移。(责任单位:各市、县(市、区)政府办公室(厅)、发展改革委,完成时限:2016年7月底前)。按照有关要求,做好本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办理结果公开工作。(责任单位:各级发展改革委(局)、有关部门,完成时限:2016年7月底前)

2.推进网上并联审批。依托政务服务平台,梳理需要跨部门联动审批的事项清单,明确牵头办理单位,优化办理流程,推动网上协同办理,实现统一收件、联合办理、一次审结。2016年重点推进投资项目、企业设立等重点并联审批工作,并将涉及的其他行政权力、中央垂直管理部门行政权力事项纳入平台管理。(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商局、省编办、省法制办,完成时限:2016年11月底前)

3.加强电子监察和法制监督。各市、县(市、区)根据全省统一要求,加强政务服务电子监察和法制监督系统建设。利用电子监察手段,对上网事项办理情况进行全程动态监察。提高视频监督能力,加强对实体大厅服务窗口的监督。建设和完善法制监督系统,对上网事项进行合法性审查和监督。(责任单位:各市、县(市、区)政府办公室(厅)、法制办,完成时限:2016年10月底前)

(四)建设全省统一的政务服务门户。

1.加强山东政务服务网建设。继续完善山东政务服务网功能,建立与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系统互动机制。开发山东政务服务网通用框架,指导各市做好市级政务服务网站的整合对接工作,规范政务服务移动客户端、微信公众号应用,实现全省政务服务“一网通”。(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完成时限:2016年9月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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