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线装置使用登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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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44号令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44号令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号现发布《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总理李鹏一九八九年十月二十四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许可登记第三章放射防护管理第四章放射事故管理第五章放射防护监督第六章处罚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许可登记第三章放射防护管理第四章放射事故管理第五章放射防护监督第六章处罚第七章附则展开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的监督管理,保障从事放射工作的人员和公众的健康与安全,保护环境,促进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技术的应用与发展,制订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生产、使用、销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国务院卫生、环境保护和公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能和本条例的有关规定,对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生产、使用、销售中的放射防护(简称放射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有权检举和控告。

第二章许可登记第五条国家对放射工作实行许可登记制度,许可登记证由卫生、公安部门办理。

第六条新建、改建、扩建放射工作场所的放射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产。

放射防护设施的设计,必须经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公安等部门审查同意,竣工后须经卫生、公安、环境保护等有关部门验收同意,获得许可登记证后方可启用。

涉及放射性废水、废气、固体废物治理的工程项目,必须在申请审查的同时,提交经环境保护部门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竣工后必须经卫生、公安、环境保护等部门验收同意。

第七条任何单位在从事生产、使用、销售射线装置前,必须向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许可;在从事生产、使用、销售放射性同位素和含放射源的射线装置前,必须向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许可,并向同级公安部门登记。

涉及到放射性废水、废气、固体废物排放的,还必须先向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环境保护部门递交环境影响报告表(书),经批准后方可申请许可登记,领得许可登记证后方可从事许可登记范围内的放射工作。

Ⅲ类射线装置使用、销售(不储存)单位规章制度

Ⅲ类射线装置使用、销售(不储存)单位规章制度

Ⅲ类射线装置使⽤、销售(不储存)单位规章制度Ⅲ类射线装置销售、使⽤(不储存)管理规章制度XXXXXX有限公司20XX年XX⽉XX⽇辐射防护和安全保卫制度1. 严格遵守《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和《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等辐射相关法规的要求,接受环境保护⾏政主管部门及法规规定的其他相关部门的监管。

2. 对本单位辐射安全和防护⼯作负责,并依法对造成的放射性危害承担责任。

3. 依法办理环境影响备案、辐射安全许可证等环境保护相关⼿续。

4. 辐射⼯作场所必须符合主管部门的法规及标准的要求,获得许可并经监测合格后再正式投⼊使⽤。

5. 辐射⼯作场所按照有关规定设置明显的放射性警⽰标识、安全联锁、报警装置或者⼯作信号,防⽌⼈员受到意外照射。

6. 严格按照国家关于个⼈剂量监测和健康管理的规定,对辐射⼯作⼈员进⾏个⼈剂量监测和职业健康检查,建⽴个⼈剂量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7. 辐射⼯作⼈员上岗前必须进⾏健康体检,合格者⽅可上岗;⼯作期间由单位安排定期到指定医院进⾏健康体检。

8. 依法对本单位射线装置⼯作的安全和防护状况进⾏年度评估,编写年度评估报告,于每年1⽉31⽇前报市级和区级环保部门。

报告除总结本单位全年辐射⼯作外,还包含辐射⼯作⼈员个⼈剂量监测和辐射⼯作场所辐射⽔平监测结果。

9. 接受环境保护⾏政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作,落实各项整改意见。

10.配备辐射⼯作⼈员防护⽤品并指导其正确使⽤。

11.加强安全责任意识,排除各项安全隐患,做好防⽕、防盗等各项安全措施,加强安全保卫,防⽌⽆关⼈员随意出⼊。

12.制定辐射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学习和演练。

操作规程⼀、设备采购销售规程1.销售部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投标⽂件、顾客有特殊要求的销售合同(包括⼝头订单)和每年⼀次的与经销商(或代理商)的销售授权进⾏评价,并针对合同履⾏中出现的变更商洽修订情况,起草补充合同,再次进⾏评审。

2.对产品要求的评审2.1在与顾客签订购销合同或订单之前,销售部应对已识别的顾客要求和本公司确定的附加要求,组织相关部门对合同或订单实施评审。

射线装置使用登记和台帐管理制度

射线装置使用登记和台帐管理制度

射线装置使用登记和台帐管理制度一、目的和依据为了规范射线装置的使用管理,确保射线装置的安全和合法使用,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的制定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射线安全管理的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单位内所有射线装置的使用登记和台帐管理工作。

三、责任和义务1.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射线装置的使用登记和台帐管理工作,并明确其责任和权限。

2.负责射线装置使用登记和台帐管理工作的人员应接受相关培训,熟悉射线安全管理和登记和台帐管理的规定。

四、使用登记1.单位内所有射线装置的使用必须进行登记,包括射线装置的名称、型号、出厂编号、供应商、购买日期、安装位置等信息。

2.射线装置使用登记表应在购买射线装置时填写,并在装置投入使用时及时更新。

3.使用登记表由负责射线装置使用登记和台帐管理工作的人员保管。

五、台帐管理1.单位应建立射线装置的台帐,并按照射线装置的使用登记表的信息填写相关信息,包括装置名称、装置类型、购买日期、安装位置、启用日期、验收情况、维护保养情况等。

2.射线装置的台帐应按照装置的出厂编号顺序进行编号,并做好备份保存。

3.使用射线装置的单位应定期对台帐进行盘点,核对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六、备案管理1.单位购买射线装置后,应及时将有关信息备案到当地射线安全管理机构。

2.备案应包括射线装置的名称、型号、出厂编号、供应商、购买日期、安装位置等信息。

七、变更管理1.在射线装置维护保养、迁移、报废等情况下,应及时更新使用登记和台帐信息。

2.变更前的使用登记和台帐信息应进行备份保存。

八、报废处理1.当射线装置达到使用寿命或不再使用时,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报废处理。

2.报废处理包括与射线装置相关的登记和台帐信息的清除和射线装置的安全处置。

九、射线安全检查1.单位应定期进行射线安全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使用登记和台帐管理情况。

2.射线安全检查记录应进行备份保存。

十、违规处理1.对于违规使用射线装置或不按规定进行使用登记和台帐管理的行为,单位应及时进行处理,包括警告、停止使用、责令整改等。

放射源使用登记管理制度

放射源使用登记管理制度

2023-10-30contents •引言•放射源使用登记管理规定•放射源安全管理规定•放射源使用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应急预案和事故处理•监督和检查•附则和解释权目录01引言确保放射源的安全使用和管理,防止放射事故的发生,保护工作人员和公众的健康安全。

依据《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目的和背景•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使用放射源的部门、场所及活动,包括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使用、贮存和运输等。

适用范围定义和术语指携带放射性物质,能够产生辐射的装置或物品。

放射源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登记簿指具有相同质子数和不同中子数的同种元素的一种核素。

指利用放射性同位素或其他射线发生器发出辐射能的装置。

指记录放射源使用情况的簿册,包括使用放射源的部门、场所、时间、目的、剂量等。

02放射源使用登记管理规定登记程序和要求明确登记范围对所有使用放射源的单位或个人进行登记,包括医用、工业用、科研用等。

提交登记材料使用单位需提交放射源使用登记表,包括单位名称、地址、放射源种类、数量、用途等详细信息。

审核与批准管理部门对登记材料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予以批准,并发放放射源使用登记证。

单位名称数量使用放射源的单位名称。

每种放射源的数量。

地址用途使用放射源的地址,包括单位地址和放射源所在地址。

放射源的使用用途,如诊断、治疗、科研等。

放射源种类操作人员资质所使用的放射源种类,如X射线机、CT等。

持有相应资格证书的操作人员姓名和资格证书编号。

放射源使用登记表定期检查与更新年度检查每年对使用放射源的单位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包括登记表信息的核实、放射源安全状况等。

更新登记如登记信息发生变化,使用单位需及时向管理部门更新登记信息。

监督与抽查管理部门对使用放射源的单位进行不定期监督和抽查,确保登记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01030203放射源安全管理规定安全标准与规范放射源的制造、销售、使用等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放射源的安全使用。

放射物与射线设备台账管理制度

放射物与射线设备台账管理制度

放射物与射线设备台账管理制度1. 前言本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对放射物和射线设备的台账管理,确保安全使用和有效监管。

所有使用、储存和处置放射物及射线设备的单位和人员都应遵守本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2. 台账管理责任2.1 台账管理员放射物和射线设备的台账由指定的台账管理员负责管理。

台账管理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并熟悉相关法规和规定。

2.2 台账内容台账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信息:- 放射物和射线设备的名称、型号和数量- 供应商信息和购买日期- 使用地点和使用单位- 使用人员和联系方式- 安装和维护记录- 事故和故障记录- 处置和报废记录3. 台账管理流程3.1 台账登记放射物和射线设备的购买、配置或更新后,台账管理员应及时登记相关信息,并确认准确性。

3.2 台账更新台账管理员应定期更新台账信息,确保记录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有变动的放射物和射线设备应及时更新信息并标记。

3.3 台账备份台账管理员应定期进行台账备份,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可恢复性。

3.4 台账核查相关部门或监管机构有权对台账进行核查。

台账管理员应积极配合核查工作,并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4. 台账管理要求4.1 安全意识培训使用和管理放射物和射线设备的人员应接受相应的安全意识培训,了解相关安全规定和操作要求。

4.2 台账记录保存所有台账记录应妥善保存,防止丢失、损毁或篡改。

对于重要信息,应按规定进行备份和存档。

4.3 台账查询和报告相关人员可在需要时查询台账信息,台账管理员应提供及时准确的查询结果。

对于重大事故或异常情况,台账管理员应及时向上级机构报告。

5. 违规处理违反台账管理制度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故意删除、篡改或伪造台账记录,未经授权擅自调拨或处置放射物和射线设备等。

6. 结论本管理制度的实施有助于规范放射物和射线设备的台账管理,保证安全使用和有效监管。

各单位和人员应严格遵守并落实本制度的要求,共同维护放射物和射线设备的安全和可靠性。

辐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辐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辐射安全管理规定为确保放射工作人员身体健康,保护环境,做好职业防护工作,落实辐射工作安全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规定,现对辐射安全管理规定如下:(一)法定代表人为辐射安全第一责任人,同时设置专管人员负责射线装置的保管、使用、安全及防护工作。

(二)在许可规定的范围内从事放射工作,保证放射工作场所安全。

保护和污染防治设施符合国家有关要求,保证设施正常运行。

(三)健全安全、保卫和防护管理规章制度,制定辐射事故应急方案,采取措施防治辐射事故的发生,一旦出现事故立即上报环保、卫生、公安部门。

(四)放射工作专职人员为第二责任人,要保证射线装置单独存放,不与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混存,确保存放场所能防火、防电、防水、防盗。

(五)对相关人员进行有关法律、法规、专业技术和应急措施知识的培训教育,持证上岗。

建立放射工作人员的健康和个人剂量档案,每年对放射工作人员进行一次安全评估,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方案,安全评估报告上报环保局备案。

(六)自觉接受环保部门、卫生监督部门监督,认真履行上述责任,如有违反,造成不良后果的,我公司将依法承担有关法律责任。

广西桂海高速公路有限公司2022年12月12日操作规程一、射线装置的使用场所应设置明显的电离辐射警示标志。

二、使用前必须做好射线装置的例行检查工作,检查电源线安装是否正确,地线是否正确接地,射线装置的供电与防护门限位器的联锁是否正常。

三、熟悉含射线装置性能特点、操作方法,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要求操作。

四、操作人员穿戴好防护用品,工作人员操作时必须佩带个人剂量计。

五、在设备待机及正在检测状态下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绿通车道检测区域。

六、进行设备辐射安全检查时应首先进行设备外壳漏射安全检查,检查射线装置内部屏蔽装置安装是否正常。

七、设备应严格按照厂商规定的电流和电压下工作,严禁超过标识电压和标识电流运行,严禁没有接地线就强行开机。

八、在每次开机前,都必须按照射线装置原生产厂商提供的说明文件指导开机,开机后按照厂商提供的操作规程,操作功能键执行运行指令。

γ放射线放射源保管、贮存、领取、使用归还登记、检查管理制度

γ放射线放射源保管、贮存、领取、使用归还登记、检查管理制度

γ放射线放射源保管、贮存、领取、使用归还登记、检查管理制度 γ放射线放射源保管、贮存、领取、使用归还登记、检查管理制度 制定部门:某某单位时间:202X 年X 月X 日封面γ放射线放射源保管、贮存、领取、使用归还登记、检查管理制度为规范本单位生产生活及工作次序,确保本单位相关工作有序正常运转,根据单位发展需要,结合单位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γ放射线放射源保管、贮存、领取、使用归还登记、检查管理制度》,望本单位职工严格执行!为加强我矿放射源的保管、贮存、领取、使用、归还登记、检查等工作,特制订本管理制度,望严格落实。

一、放射源现状我矿现有放射源11个,其中6个137Cs放射源已报废,5台HHCⅡ型核子秤放射源用于井下各采煤工作面。

报废的6个137Cs放射源以前用于立井提升系统,现在已被密封库存,不再使用,由物资供应部承担保管。

5台用于微机核子秤的HHCⅡ型放射源,由生产技术部派专人承担监管,如需使用,由生产技术部在物资供应部登记、领取,并到现场安装调试,安装完毕后,以书面形式移交使用单位。

在用放射源的日常看护管理由使用单位承担,并认真仔细做好日常使用相关的记录,做到班班交清,责任到人。

放射仪器使用完毕后,由生产技术部安排人员进行拆除、回收及入库,放射源的维修由生产技术部承担。

二、管理制度1、严格落实《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保护条例》中的有关规定。

2、物资供应部承担报废放射源与使用放射源的密封及库存管理工作,要采取安全可靠的保管措施,拟定严密细致的登记制度,由主管领导负总责并将责任落实到人,严防放射源的失窃。

3、由党工部主管保卫的主管领导承担微机核子秤放射源的日常使用监管工作,党工部保卫部门承担放射源的防盗、防丢失工作。

4、由党工部主管保卫的主管领导牵头、机运部、生产技术部、物资供应部派人参加,每月至少安排一次放射源保管情况的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放射源防盗措施是否完善与落实,各放射源存放、使用是否符合有关规定与标准。

2024年放射源使用登记管理制度(二篇)

2024年放射源使用登记管理制度(二篇)

2024年放射源使用登记管理制度为了加强本单位放射源使用、转让和送贮等活动的管理工作,确保放射源从“摇篮到坟墓”期间的安全,制定放射源使用登记管理制度如下:一、放射源的使用1.凡从事放射源操作的人员及管理人员必须参加环保部门组织的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并取得证书。

操作人员必须熟悉放射源操作方法、要求。

2.放射源操作人员应严格按照规章制度进行操作。

涉及放射源取用的,由专人负责建立领取、使用、归还记录档案。

3.每周对放射源进行巡查巡测,巡查巡测情况记录存档。

二、放射源转让建立放射源管理和放射源登记台账。

做到进出本单位的放射源数量相符,放射源购买、更新、处置(转让、送贮)时,要按规定办理放射源转让批准、备案登记、许可证变更等手续。

三、放射源送贮在放射源闲置或者废弃后三个月内,按照废旧放射源返回协议规定,将废旧放射源交回生产单位或者返回原出口方。

若生产单位不能回收的,及时将废旧或闲置放射源送省放射性废物库安全贮存。

单位名称(加盖公章)日期2024年放射源使用登记管理制度(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放射源使用的监管,确保公众和环境的安全,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放射源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使用放射源的单位和个人,包括但不限于医疗机构、研究机构、工业企业等。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放射源,是指能够发射出辐射的物质或装置,包括放射性物质、天然和人工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等。

第四条放射源使用登记是指将放射源的相关信息登记在放射源使用管理系统中,并按法律法规要求定期更新和报送的过程。

第五条放射源使用管理系统是由国家核安全监管部门负责建设和管理的信息系统,用于记录和管理放射源的使用信息。

各级核安全监管机构可通过该系统实时监测、审批和管理放射源的使用情况。

第二章放射源使用登记管理程序第六条放射源使用单位在使用放射源前,应当向所在地的核安全监管机构提出放射源使用登记申请。

第七条核安全监管机构对放射源使用登记申请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放射源的种类、用途、数量、存放方式、防护措施等。

射线装置使用登记管理制度范文

射线装置使用登记管理制度范文

射线装置使用登记管理制度范文射线装置使用登记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引言:为了加强对射线装置使用情况的管理,确保射线装置的合法、规范使用,保证工作人员和公众的安全健康,制定本登记管理制度。

第二条目的:本制度旨在规范射线装置的使用登记管理工作,实现射线装置的全程管理和安全使用。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含有射线装置的单位、企业和个人,以及射线装置使用登记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四条登记原则:1. 公开透明原则:射线装置使用登记管理工作应公开、透明,接受监督,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2. 安全优先原则:射线装置使用登记管理工作应将安全放在首位,确保人员和公众的安全健康。

3. 制度规范原则:射线装置使用登记管理工作应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规范进行,不得违反法律法规。

第二章登记要求第五条登记管理主体:射线装置使用登记管理主体为射线装置的所有者。

第六条登记内容:射线装置使用登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要求:1. 射线装置的基本信息,包括射线装置的名称、型号、品牌、产地、购置时间、购置渠道等。

2. 射线装置使用单位、企业或个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3. 射线装置使用的具体场所,包括地址、平面布置图等。

4. 射线装置使用的具体用途,包括医疗、工业、科研等。

5. 射线装置的辐射安全防护措施,包括辐射防护设施、防护措施等。

6. 射线装置操作人员的资质要求,包括技术培训、证书等。

7. 射线装置使用的具体时间周期,包括每天、每周、每月等。

8. 射线装置异常情况的处理措施,包括故障处理、应急预案等。

第七条登记要求:射线装置使用登记应符合以下要求:1. 射线装置所有者应在装置投入使用前,书面向当地辐射防护管理部门提出使用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

2. 当地辐射防护管理部门应根据登记要求,对射线装置使用登记进行审核和登记。

3. 射线装置所有者应按照要求提交真实、准确、完整的射线装置使用登记信息。

4. 射线装置使用登记信息应及时更新,确保信息的有效性。

医院放射科规章制度大全

医院放射科规章制度大全

目录1.辐射防护与安全保卫制度2.射线装置检修维护制度3.射线装置从业人员培训计划4.射线装置从业人员岗位职责5.射线装置使用操作规程6.射线装置使用登记制度7.放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状况评估报告辐射防护与安全保卫制度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对射线装置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医院的安全和防护管理制度。

2、主动、积极配合相关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对提出的问题及时处理、解决。

3、本医院成立射线装置事故应急领导小组,设立专、兼职管理人员。

每年由相关部门对使用的射线装置进行一次检测。

4、对直接从事使用活动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和防护知识教育培训,并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

5、严格按照国家关于个人剂量监测和健康管理的规定,对直接从事使用活动的工作人员进行个人剂量监测和职业健康检查,建立个人剂量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6、对本院的射线装置的安全和防护状况进行年度评估,发现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进行整改。

7、射线装置的生产调试和使用场所,具有防止误操作、防止工作人员和公众受到意外照射的安全措施。

8、设置明显的射线装置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张贴电离辐射警示标志。

9、加强对射线装置的维护、管理,使用场所采取有效的防火、防盗等安全防护措施。

10、使用射线装置进行诊疗时,避免一切不必要的照射,并事先告知患者和受检者辐射对健康的潜在影响。

11、当发生丢失等事故时,及时向相关部门汇报,并采取措施控制事故。

射线装置检修维护制度一、使用射线装置进行诊疗时,应当依据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和国家标准,制定与本医院从事的诊疗项目相适应的质量保证方案,遵守质量保证监测规范,按照医疗照射正当化和辐射防护最优化的原则,避免一切不必要的照射。

二、检修从业人员认真执行检修技术规程,提高检修技术水平,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检修任务,同时确保自身安全。

三、严格执行设备检修计划,及时报告检修间隔期及设备检查时发现的问题。

四、从事辐射工作的从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射线装置使用登记和台帐管理制度

射线装置使用登记和台帐管理制度

日期
任务名称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材料牌号
厚度
管电压
曝光时间
操作者
备注
级别:III
签发:
试验技术中心材料试验部 射线装置使用登记和台帐管理规章制度
目录
一.目的 二.定义 三.适用范围 四.职责与权限 五.内容 六.其他
出自
材料试验部
编号
生效日期 2010 年 09 月 15 日 版 次
CTTC-ZD-E-009 第1版
1.目的 为了掌握辐射操作人员的工作量和设备的使用状况,及便于查找事故原
容不得模糊不清。 5.4由金属试验科/探伤室主任负责对《X射线探伤机使用登记台帐》进行 监督、检查执行。 6.其他 无
编制 校对 审核 批准
附表 1 序号
XXH-2505 X 射线探伤机使用登记台帐
日期
任务名称
材料牌号
厚度
管电压
曝光时间
操作者
备注
附表 2 序号
XXQ-1005 X 射线探伤机使用登记台帐
因、改进防护工作和日后鉴定工作人员健康状况。特制定此制度。
2.定义 射线装置:能产生预定水平 χ、γ 电子束、中子射线等的电器设备或内
含放射源的装置(高能加速器除外)。
3.适用范围 材料试验部金属试验科探伤室
4.职责与权限 金属试验科探伤室:负责射线装置使用登记和台帐管理规章制度的实施
和控制。
5.内容 5.1操作人员在使用射线装置前必须填写《X射线探伤机使用登记台帐》(见 附表1/2)。 5.2 操作过程中如遇到故障或其他非正常问题,必须详细填写在《X射线 探伤机使用登记台帐》备注栏中。 5.3《X射线探伤机使用登记台帐》所有填写项目务必如实填写,且填写内

05-射线装置使用登记制度

05-射线装置使用登记制度

射线装置使用登记制度
一、使用射线装置的人员必须经过环保部门认可的培训考核方式,持证上岗;
二、需进行射线装置展示使用,需有相关负责人批准方可进行操作,做好防护措施,确保参观人员得到充分的安全防护,避免意外照射;
三、从事射线装置使用的人员需熟知操作流程,严格按照操作规范进行操作;
四、每次使用射线装置时,需在射线装置使用登记本上进行登记,登记使用相关信息,同时使用射线装置的人员需签字确认;
五、使用后需及时将防护用品、射线装置等恢复原位,同时确认设备运行的情况,避免影响下次使用。

附表:使用台账登记表。

放射科辐射安全相关管理制度

放射科辐射安全相关管理制度

放射科操作规程一、开机前巡查机房、控制室、电源等,做好准备工作;开启通风设备,保持机房内良好的通风。

二、正确佩带个人剂量计。

三、认真核对患者姓名,明确检查目的和要求,做好登记。

四、选择适宜工作条件实施投照。

在摄影时,根据不同的管电压更换附加铝过滤板,将照射野限制在实际需要的范围内,放射工作人员必须在屏蔽室内进行曝光。

五、对患者进行检查时,非投照部位进行屏蔽防护,其他人员不应留在机房内,如确需陪伴,均应提供必要的防护用品。

六、根据放射影像专业知识及有关标准,做出临床诊断,出具诊断结果报告单。

七、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放射诊断设备异常情况或故障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在查明原因,设备恢复正常后方可从新工作,并将故障和维修情况登记备查。

放射医、技师岗位职责一、放射医、技师应熟悉并遵守国家有关放射诊疗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做好自身及有关人群的放射卫生防护工作。

二、爱护放射诊疗设备,进行经常性保养,及时调整机房温、湿度,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各种仪器设备及附属用品使用完毕后必须归还原位。

三、放射医、技师应熟悉放射诊疗设备的性能及各部件的使用方法,业务技能熟练。

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擅自更改设备的性能参数,避免工作的随意性。

四、进行放射诊疗操作前应事先告知受检者辐射对齐健康的影响。

扫描前仔细阅读申请单,了解病情及检查要求,合理选择胶片大小及投照条件,查对号码姓名,检查完后详细填写各有关项目,特检需记载造影剂名称,用量、反应及处理过程。

五、增强防护意识,开展放射诊疗工作时,尽量使用小照射野,对换者敏感部位进行必要的防护。

六、对病人热情耐心,检查中随时注意病人情况,发现问题立即停止检查并及时处理;对陪护人员应事先告知辐射对健康的影响和提供必要的防护措施。

七、爱护设备及室内设施,及时整理机房,清洁设备,保持室内整洁,下班前切断电源关好门窗。

辐射防护和安全保卫制度一、加强放射防护安全管理,成立放射防护领导小组或配备专(职)放射防护管理人员,明确职责,制定放射事件应急处理措施。

学校实验室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管理办法

学校实验室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管理办法

学校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我校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安全与防护管理,保障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保护环境,依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国家相关法规和《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放射性同位素包括放射源和非密封放射性物质。

本办法所称射线装置,是指 X 线机、加速器、中子发生器以及含放射源的装置。

第三条凡在学校范围内涉及辐射安全的单位和个人,均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学校辐射安全与防护管理工作实行学校、二级单位、实验室三级管理责任体制。

设备处是学校辐射安全与防护工作的监管部门,主要职责是:(一)负责制定学校辐射安全与防护管理制度、辐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指导校内相关单位制定本单位的辐射安全与防护管理制度、防护措施以及事故应急预案等。

(二)负责向环保部门联系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的申领、变更、延续和注销等,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对辐射工作场所进行环评和监测,办理年审等相关业务。

(三)负责受理和审批学校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购置、调拨、报废和处置等事项;负责申办放射性同位素的豁免以及废弃放射源和放射性废物的送贮。

(四)负责对辐射工作场所进行安全检查,督促存在安全隐患的单位及时整改;建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台账。

(五)负责学校辐射工作人员的管理,包括组织辐射工作人员参加辐射安全和防护专业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与考核、个人剂量监测和职业健康体检。

(六)协调学校发生辐射安全事故处理,负责上报政府有关部门理。

第五条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二级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的辐射安全和防护工作负责,并依法对其造成的放射性危害承担责任。

各单位应指定本单位的辐射安全与防护工作负责人,其主要职责是:(一)负责制定本单位的辐射安全与防护管理制度、辐射安全防护措施、放射性废物处理方案、辐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并报设备处备案。

X射线装置管理制度

X射线装置管理制度

X射线装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X射线装置放射防护管理过程实施有效控制,保障从事放射工作的人员与公众的健康与安全,保护环境,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X射线装置的使用部门。

本制度配套文件有:不锈热轧厂X射线装置封存管理办法(附件一)第二章职责与分工第三条职责与分工:(一)设备能源科负责X射线装置的总归口管理和专业归口管理;负责制订X射线装置管理制度,对X射线装置的使用单位及管理进行监督和考核,并提供技术支持;(二)生产技术科安全组负责X射线装置的的安全监督监查。

(三)厂综合科对放射源和射线装置的安全保卫工作进行检查;(四)使用单位即电气自动化作业区负责X射线装置全面管理。

第三章定义与分类第四条X射线装置的相关定义:(一)放射性污染:由于人类活动造成物料、人体、场所、环境介质表面或内部出现超过国家标准的放射性物质或射线。

(二)放射性同位素:某种发生放射性衰变的元素中具有相同原子序数但质量不同的核素。

(三)放射源:永久密封在容器中或者有严密包层并呈固态的放射性材料。

通常所指不包括作为核工业燃料、核原料、核材料的其它放射性物质。

(四)非密封放射性物质:非永久密封在包壳里或者紧密固结在覆盖层里的放射性物质。

(五)射线装置:X光机、加速器、核子秤、测厚仪和中子发生器以及其它产生射线的装置。

含放射性同位素的射线装置也为放射源。

(六)辐射事故: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或者放射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人员受到意外的异常照射。

第四章放射防护管理第五条凡采购、运输、存贮、使用、报废放射源与射线装置的单位或个人,对放射性源与射线装置的管理必须遵循下列要求:(一)组织建立、健全本单位管理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组织机构,制定安全、保卫、管理的规章制度,明确逐级责任和管理要求,并严格落实;(二)组织放射源与射线装置的从业人员接受安全防护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作业;(三)组织制定健全的操作规程,设备检修维护制度,使用登记制度,配备相应的放射源与射线装置防护用品、现场标识;(四)从事放射工作的人员必须按规定进行就业前的体检,就业后的定期体检和个人剂量检测。

射线装置各项管理制度(X光机)

射线装置各项管理制度(X光机)

射线装置辐射各项管理制度目录1、射线装置操作规程—-----———-—-—---——-----———-----—-----—-—-—32、辐射防护和安全保卫制度--——----——---——-————-—--—---—--——43、设备检修维护制度---—-----—--——--——---—-—---—-——-——-——---——54、放射工作人员培训、体检及保健制度-———---—----—--—--65、放射事故报告制度及处理预案-----—------————---——-—-———86、辐射工作场所监测制度—--—--—-———---————-——--—-——----—-——107、辐射环境管理——----—-—-————-----—-——-—-———--—-——————---—————118、辐射人员岗位职责—-—--—----—-—-——--—---—---—-——-————--————129、辐射事故应急预案———----—--——-—--—-—--——-———--—-——-——-—--—13射线装置操作规程1、操作X射线机的工作人员必须通过相关培训,并取得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相关技术证书方可上机操作。

2、操作人员首先应熟读各型号X射线机操作说明及注意事项,熟悉设备的各项技术指标及操作规则,正确使用每个功能键。

3、熟悉和正确掌握机器安全操作步骤及紧急事件的处理:(1)开机顺序检查电源线及输出电缆线连接是否正确、是否连接紧密—-—闭合电源总闸-——开启控制台开关---检查控制台及射线发生器待机状态是否正常—--待电源稳定后转动钥匙至开启状态--—根据透照物件确定透照参数---确认工作现场周围有无闲杂人员-—-同时按下控制台上“开高压和确认”两键开始透照。

(2)紧急事件处理如遇机器运行不正常或闲杂人员闯入危险区域,立即同时按下控制台上的“关高压和确认”两键,停止透照作业,并确认是否造成辐射事故,如造成辐射事故应当按有关规定报告.4、射线机应定期进行训机维护,每次作业前应根据透照参数进行合理的训机(或选择自动训机),避免因电压过高造成机器损坏。

口腔ct使用登记制度

口腔ct使用登记制度

口腔ct使用登记制度口腔 ct 使用登记制度,口腔 ct 机使用登记制度,你知道吗?口腔 ct 机使用登记制度:一、使用单位负责建立、保存、管理与使用有关的医学文书档案。

二、建立使用登记本。

三、对每次医学影像诊断的完整过程进行详细登录并妥善保存,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检查日期、报告时间及片号等。

四、凡使用放射线装置从事诊断、治疗及实验的专业人员都应该在每个工作日结束后进行登记,交给接班人员处理。

五、如遇特殊情况暂停服务,亦需进行登记。

六、定期组织对影像设备的清洁消毒工作。

七、专业工作人员发生变动,需办理变更手续,填写变更登记表,注明新旧工作人员的姓名、职称、照片、执业地点等内容,以示区分。

八、本登记表由使用单位统一保存十年。

九、本登记表经所在单位审核签字盖章之日起方可启封,使用单位指定两名兼职或临时聘请人员作为专职联络员,承担联系维修、维护等具体事宜。

口腔 ct 机使用登记制度:一、使用单位负责建立、保存、管理与使用有关的医学文书档案。

二、建立使用登记本。

三、对每次医学影像诊断的完整过程进行详细登录并妥善保存,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检查日期、报告时间及片号等。

四、凡使用放射线装置从事诊断、治疗及实验的专业人员都应该在每个工作日结束后进行登记,交给接班人员处理。

五、如遇特殊情况暂停服务,亦需进行登记。

六、定期组织对影像设备的清洁消毒工作。

七、专业工作人员发生变动,需办理变更手续,填写变更登记表,注明新旧工作人员的姓名、职称、照片、执业地点等内容,以示区分。

八、本登记表由使用单位统一保存十年。

九、本登记表经所在单位审核签字盖章之日起方可启封,使用单位指定两名兼职或临时聘请人员作为专职联络员,承担联系维修、维护等具体事宜。

我来补充!注:此条已废止,已于2011年9月1日开始施行《河南省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采供血机构违反本办法相关规定的”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一)血站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的规定,擅自采集血液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血站执业许可证》。

放射源与射线装置台账管理制度

放射源与射线装置台账管理制度
• 接受监督部门的安全检查 • 认真汇报本单位的辐射防护情况 • 提供有关资料
THANKS 感谢观看
05
放射源巡视与记录
放射源巡视与记录
• 班组每天巡视 • 车间每周巡视 • 公司(厂)每月巡视一次 • 填写巡视记录 • 确保放射性作业人员每年接受的照射剂量低于国家标准限值 • 相关作业人员每年在放射源附近工作不超过280天,每天不超过8小时
06
接受监督部门检查与汇报
接受监督部门检查与汇报
02
放射性防护人员职责
放射性防护人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职责
• 建立、健全辐射防护规章制度 • 检查执行情况 • 完成交办的工作任务
03
定期培训与消除隐患
定期培训与消除隐患
• 组织辐射工作人员学习辐射防护知识和有关法规标准 • 加强管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04
放射源存放安全防护
放射源存放安全防护
• 采取有效的放火、防盗、防泄露的安全防护措施 • 实行双人双锁,严格登记 • 发现放射源丢失、被盗立即向环保、公安部门报告
6.放射源与射线装置台账管理制度
contents
目录
• 人员学习与防护措施 • 放射性防护人员职责 • 定期培训与消除隐患 • 放射源存放安全防护 • 放射源巡视与记录 • 接受监督部门检查与汇报
01
人员学习与防护措施
人员学习与防护措施
• 人员学习法律法规和标准 • 采取有效措施使本单位的放射防护工作符合有关规定和标准

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安全管理制度

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安全管理制度

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安全管理制度
一、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保管库房保管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二、物品入库严格按验收要求,核对进库物品规格、质量、危险标识和数量后方可入库。


无检验合格证和无危险标识的物品不得入库。

三、所有存放物品都应有明显的名称及标识,按垛分别存放。

四、在仓库的主要位置设置警示标志,配置消防器材。

五、保管人员应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器具。

六、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应当单独存放固定区域,不得与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等一
起存放,并指定专人负责保管、贮存、领取、使用、归还放射性同位素及射线装置时,应当进行登记、检查。

七、辐射工作单位直接从事使用活动的工作人员和负责辐射安全防护的相关管理人员必须
经辐射安全和防护专业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和考核。

八、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使用场所有防止误操作、防止工作人员和公众受到意外照射的
安全措施。

九、配备与辐射类型和辐射水平相适应的防护用品和监测仪器,包括个人剂量报警仪、辐射
监测仪等。

十、有健全的操作规程、岗位职责、辐射防护和安全保卫制度、设备检修维护制度、放射性
同位素使用登记制度、人员培训计划、监测方案等。

十一、有完善的辐射事故应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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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线装置使用登记制度
一、从事放射操作的人员必须持有环保局颁发的放射工作上岗资格证。

无证人员一律不得入内。

二、进行放射性同位素检查诊断,必须提前预约并填写放射性同位素使用登记表,经科主任批准后方可进行检查。

三、从事放射性同位素操作的人员要熟悉放射性同位素操作基本知识,认真阅读放射性同位素操作规程、安全管理制度等规定,服从同位素管理人员的安排、指导。

四、使用放射性同位素过程中,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要严格落实双人领取、双人使用等规定。

五、检查过程中放射源取出和放回时,应对放射源的名称、编号、数量等认真仔细核对,确认无误后,由放射源管理人员和使用人员共同签字认可后,才能放入专用保险柜储存,并实行保险柜的双人保管、双把锁制度。

六、检查结束后,由科室管理人员测试使用工作台面污染情况并签字。

造成污染的,应立即进行清洁处理。

造成严重放射性事故的要立即上报医务科、主管领导和医院放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启动事故应急预案予以处置。

七、工作人员必须将使用放射性同位素等情况要如实填写,检查期间对实验室水电、门窗、安全、卫生等情况负责监督,检查结束后负责进行清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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