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牌、标示牌制作协议书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宣传牌、标示牌制作协议书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细则规定,结合广告产品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本着自愿、平等、互利为原则,签订如下条款,共同遵信执守。
一、项目名称:
厂区宣传牌、提示牌等标示标牌的加工制作。
二、制作内容:
1、依据甲乙双方确认的标示牌样式、颜色及规格加工制作,制作材料为,牌面文字内容为,具体详见样板。
2、乙方负责标示牌的加工制作及运输。
三、承包方式和造价:
1、所有标识牌由甲方以包工包料方式委托乙方加工制作。
2、标示牌造价:详细费用清单附后
四、项目价款支付、结算方式:
五、制作期限:
六、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设计图样及尺寸。
2、甲方应按本合同及时拔付制作款项。如制作款不能及时到位,工期相应顺延。
(二)乙方责任
1、乙方负责按质按量完成合同所约定的项目内容,并确保制作和购置的产品质量。制作的标示牌质保期为年,保修期为年。
2、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代工制作,否则,甲方有权拒付产生费用。
3、保修期内,乙方不能按照标准进行维修维护或保修质量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扣除保证金,直至保修质量合格。
七、违约责任:如果甲乙双方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该当地人民法院裁决。
八、其它:
(一)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补充协议,作为合同附件共同遵守。
(二)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守效力,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盖章签字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