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贫困生帮扶计划及措施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小学贫困生帮扶计划及措施

一、指导思想

为弘扬中华民族扶危济困的美德,为学困生提供物质上、精神上援助,使他们不因家庭困难而失去求学机会,而成为未来孤立无援的社会弱势者。通过全体教师和学生的大力支持和学困生自己的努力,促进学困生健康成长,从而全面提高我校的教育教学质量,从而提高我校的教育教学质量。

二、扶助对象

、遵纪守法,品行优良

、诚实谦逊,好学上进

、经济困难,并迫切需要资助的

三、扶助方式

、由全体学校干部与学困生结对帮扶,每人扶助一名学困生;

、具体活动由校团队组织进行,学校干部自愿扶助,扶助名单由年级组统一安排;

、扶助包括思想上解惑、生活上资助、学习上帮助提高。

四、扶助内容

、思想上解惑

鉴于学困生的家庭特殊,有的是父母长年患病,无经济来源;有的是单亲家庭,有的甚至是孤儿。他们往往缺少完

整家庭的关爱,因而资助方要从情感上贴近他们,学习上关心他们,生活上帮助他们,经常与他们交流,掌握他们的思想状况,有的放矢地化解他们心中的困惑,给予他们精神上的动力,使他们保持积极向上的健康心理。

许多学困生在与同学的相处之中,往往有自卑心理,要帮助他们克服自卑心理,树立自信心,自立自强;要让他们认识到每个人都是平等的,贫困是暂时的,是可以改变的,进而激发他们的进取心,真正体会到多一份努力,就会多一份收获的道理;帮扶者平时要把学生当成是自己的孩子或弟妹一样看待,平时多与班主任、任课老师联系,经常找帮扶对象谈心。

、生活上资助

学困生平时的生活费用都很低,往往不能满足他们最低的生活需要,因而扶助方要适当的资助,帮助他们渡过难关,使他们安心地投入学习。

、学习上帮助提高

一部分贫困生由于客观条件的影响,往往成绩不如人意。而贫困生要在真正改变现状,提高成绩,为未来人生打好底色,就必须培养他们自己刻苦努力、持之以恒的学习态度,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这样才能在未来社会立足,有所建树,为社会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因此扶助方要从学习上

去帮助,帮助他们学好功课,帮助他们掌握学习方法,使他们学会学习。

五、扶助要求

、扶助工作自愿进行。热情欢迎并提倡广大教职工积极参与此项活动,并落实到具体行动上;

、扶助工作应保持持续性、稳定性;

、由年级各班联合推荐学困生名单,对照帮扶条件认真审核无误后,上报团队;

、扶助工作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帮扶与被帮扶者要互相自愿,共同做好帮扶解困工作。

金乡县中心小学

中心小学贫困学生资助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贫困学生资助精神,切实做好对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保证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成立三级认定小组

、校资助管理领导小组。

第一小组:王汉东集团校长

戴远征中心小学校长

主要职能:

全面领导承办困难生认定工作。

第二小组:宋海强中心小学副校长

王海燕中心小学副校长

主要职能:

具体负责对学校提供的困难生进行认定、审查

1、学校评审小组

组长:张鹰

成员:办公室主任

主要职能:主要职能:

负责对本校困难学生的初步评审及上报,管理,档案组建工作,负责资金的管理和发放。

二级认定小组成立后,由协会资助管理小组负责统筹安排,并具体负责实施,学校评审小组配合,确保工作顺利完成。

二、认定标准与条件

、家庭人均收入达到我县农村最低生活标准,以当年政府公布标准为依据

、学生基本生活费低于我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父母务农,家庭经济负担较重。

、父母务农或父母一方暂时失业,家庭成员有残疾或疾病且医疗费用负担较重的。

、因当年遭受自然灾害或突发事故家庭财产损失严重的。

、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

、直系亲属中有长期患重病,无医疗保险且费用数额巨大,造成严重家庭经济负担的。

、烈士、优抚家庭子女。

、因其他原因造成家庭经济一般困难的学生。

三、申请困难生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中心小学校在读学生。

、品行端正、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团结友爱。

、学习勤奋努力,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家庭经济困难,符合认定标准中相应条款。

四、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不能认定为困难生。

、拥有手机等通讯工具的。

、穿奇装异服,注重化妆、佩戴首饰的。

、有吃零食、抽烟、不良嗜好的。

、经常出入营业性网吧的。

、严重违纪现象的。

、不热爱学习,上课睡觉、不按时完成作业的。

、不孝敬父母或不尊重老师的。

、隐瞒家庭经济实际情况者。

五、认定程序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年核定两次,一般每学期开学初,布置认定工作。

、班主任发放《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表》,学校评议小组根据学生提交的《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表》,按照认定条件并结合学生日常消费行为,以及影响其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情况,认真进行评议,确定本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并将相关资料转送协会资助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资助管理小组认真审核各学校申报的初步评议结果进行复审。如有异议,告之全体成员、学校,由双方进行磋商。如无异议,向学校报送被确认名单。

、按公开、公正的原则,确保资助资金用于最急需的困难生。

年月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