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使用强度等级MU5的以下的轻集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在建设工程中禁止使用强度等级MU5.0以下轻集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的公告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第75号
作者:上传时间:2010-9-10 11:18:47 点击率:
为加快推进我省建设领域科技进步,培育和引导建设技术市场的发展,推动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产品和禁止使用落后产品工作的落实,加快建设科技发展,依据《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09号)和《吉林省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实施细则》,经深入调研和论证,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自本公告下发之日起,禁止设计用于建筑工程的、强度等级低于MU5.0的轻集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不含加气混凝土砌块和烧结空心砖);2011年1月1日起,禁止在建筑工程使用强度等级低于MU5.0的轻集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在设计、生产和施工中应控制轻集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的密度不大于
1000kg/m3、抗冻指标满足F50的要求。
2.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根据本公告的要求抓紧组织贯彻并制定具体实施措施,加强监督管理。
3.按照本公告要求,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及施工图审查、工程监理等单位应加强管理、严格把关,将其列为审查内容,对违反本公告继续使用禁用产品的建筑工程,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不得验收备案,不得交付使用。
4.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做好相关的宣传和技术配套工作,及时组织技术培训等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生产与市场检查和供需协调等工作。
5.凡我厅以前发文与本公告有不一致的,按本公告精神执行。
6.本公告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