炭疽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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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控中心对肺炭疽报卡处理流程和注意事项

疾控中心对肺炭疽报卡处理流程和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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炭疽患者应急处置预案

炭疽患者应急处置预案

一、预案背景炭疽是一种严重的传染病,具有高度传染性。

为有效预防和控制炭疽疫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特制定本预案。

二、预案目标1. 快速发现和报告炭疽疫情;2. 采取有效措施隔离、治疗患者,防止疫情扩散;3. 加强疫情监测和防控,确保疫情得到有效控制。

三、预案组织架构1. 成立炭疽疫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全面协调、指挥炭疽疫情应急处置工作;2. 设立炭疽疫情应急处置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3.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四、应急处置流程1. 发现疑似病例(1)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发现疑似病例时,应立即向炭疽疫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告;(2)疑似病例应立即隔离,并按照规定进行采样、检测,确诊后立即转至指定医疗机构治疗。

2. 报告疫情(1)疑似病例确诊后,医疗机构应立即向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报告;(2)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在2小时内向上一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报告。

3. 隔离、治疗患者(1)对确诊的炭疽患者,医疗机构应立即进行隔离治疗,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疫情扩散;(2)密切接触者应进行医学观察,必要时进行隔离治疗。

4. 疫情调查与处置(1)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织开展疫情调查,查明疫情来源、传播途径等;(2)根据疫情调查结果,采取针对性措施,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扩散。

5. 信息发布与宣传(1)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及时向公众发布炭疽疫情信息,提高公众防范意识;(2)开展炭疽防控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公众自我防护能力。

6. 预防与控制(1)加强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的炭疽防控培训;(2)加强炭疽疫苗接种工作,提高易感人群免疫力;(3)加强动物源炭疽防控,防止动物炭疽传播给人。

五、应急处置保障措施1. 人员保障:加强炭疽疫情应急处置队伍的建设,提高应急处置能力;2. 资金保障:确保炭疽疫情应急处置工作所需资金;3. 物资保障:储备炭疽疫情应急处置所需物资,如防护用品、消毒剂等;4. 技术保障:加强炭疽疫情监测、诊断、治疗等技术研究,提高防控水平。

炭疽防治方案

炭疽防治方案

炭疽防治方案炭疽就是由炭疽杆菌引起得人兽共患得急性传染病、人类炭疽主要由患病或死亡得草食动物感染发病。

根据感染得部位不同,临床上可分为皮肤炭疽、肺炭疽、肠炭疽,表现为皮肤坏死及特殊焦痂,周围组织水肿,纵膈及肺、脑膜、肠道得急性感染。

三型均可伴发败血症,病死率较高、一、病原学炭疽杆菌为致病菌中最大得革兰氏阳性杆菌,两端齐平,状如竹节,在动物体内常单个存在,或呈短链,无鞭毛,不能运动,有荚膜,人工培养或在外界环境中易产生芽胞,活体内则不能,因此死于炭疽病得尸体,不准解剖,应尽快焚烧或深埋。

本菌为需氧或兼性厌氧,最适生长温度为35℃,在普通培养基上易生长,菌落呈狮头状。

本菌有三种抗原成分,分别为保护性抗原、荚膜抗原与菌体抗原。

病原菌生长繁殖时分泌得炭疽毒素(外毒素)就是致病得主要因素。

本菌对外界得抵抗力、繁殖体与一般细菌相同,易被物理化学因素所杀灭,芽胞则抵抗力较强,室温干燥下能存活20余年,皮革内亦可活数年, 120℃高压蒸气10分钟, 干热140℃3小时可杀灭芽胞、但芽胞对氧化作用消毒剂较敏感, 1∶2 500碘液10分钟可杀灭、二、流行病学(一)传染源人类炭疽得传染源主要就是患病得食草动物如牛、马、羊、猪等。

患病动物血液、痰、分泌物、排泄物可使人直接或间接感染。

人与人得直接传染极少见、(二)传播途径1、经皮肤黏膜感染:常引起皮肤炭疽。

主要就是由于接触病畜得皮、毛、肉、土壤及未经消毒得毛制品而感染、2、经呼吸道传播,由吸入带炭疽杆菌芽胞得尘埃飞沫,可导致肺炭疽。

3、经消化道传播:由食用炭疽病死牲畜肉与被病原菌污染得食物与饮水,而导致肠炭疽、(三)流行特征本病在欧、亚、美、非及大洋洲都有发生。

凡有草食动物得地方,都有本病发生得可能,因此多见于农牧区。

炭疽全年均可发生,农牧区7~9月为发病高峰,工业型炭疽常无季节性、人群对炭疽普遍易感,无年龄、性别差异,但由于职业性接触得关系,青壮年男性发病率较高。

病后可获得较持久得免疫力。

疾控中心炭疽处置预案

疾控中心炭疽处置预案

一、预案背景炭疽是一种由炭疽芽孢杆菌引起的人畜共患病,具有高度的传染性和致病性。

为了有效预防和控制炭疽疫情,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疾病预防控制要求,特制定本预案。

二、预案目标1. 提高对炭疽疫情的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

2. 确保及时发现、报告、调查、处理炭疽疫情。

3. 最大限度地减少炭疽疫情对人民群众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的危害。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1. 领导小组- 组长:疾控中心主任- 副组长:疾控中心副主任及相关科室负责人- 成员:疾控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领导小组负责炭疽疫情的统一指挥、协调和决策。

2. 应急处置小组- 成员:疾控中心各科室负责人及专业技术人员- 职责:负责炭疽疫情的应急处置工作,包括疫情调查、样本采集、实验室检测、病例救治、健康教育等。

3. 宣传培训小组- 成员:疾控中心健康教育科及相关科室人员- 职责:负责炭疽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

四、疫情监测与报告1. 疫情监测- 疾控中心定期开展炭疽疫情监测,包括病例报告、血清学检测、环境采样等。

- 各医疗机构、兽医站等相关部门及时报告炭疽病例。

2. 疫情报告- 发现炭疽病例后,立即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和疾控中心报告。

- 疾控中心接到报告后,及时进行核实、调查和评估。

五、应急处置1. 病例调查- 对炭疽病例进行详细调查,包括病例的流行病学史、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测结果等。

- 对病例的密切接触者进行追踪和调查。

2. 样本采集与检测- 采集病例的血液、组织等样本,进行炭疽芽孢杆菌的实验室检测。

- 对环境样本进行采样和检测,查找污染源。

3. 病例救治- 对炭疽病例进行及时救治,严格按照诊疗规范进行治疗。

- 加强病例的隔离和防护,防止疫情扩散。

4. 健康教育- 开展炭疽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

- 对重点人群进行炭疽防控知识培训。

六、后期处置1. 疫情评估- 对炭疽疫情进行评估,包括疫情原因、传播途径、防控效果等。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炭疽病应急预案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炭疽病应急预案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炭疽病应急预案炭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是由炭疽芽孢杆菌引起的一种人与动物共患传染病,主要存在于食草动物和牲畜群落之中,并能造成环境的广泛污染。

由于炭疽芽孢具有对外界环境极强的抵抗力,造成这种污染常持续存在。

人类主要通过接触患病的牲畜、进食感染本病的牲畜肉类、吸入含有该菌的气溶胶或尘埃,及接触污染的毛皮等畜产品而罹患本病。

包括皮肤炭疽、肠炭疽和肺炭疽,其中肺炭疽比照甲类传染病管理。

为保证在炭疽疫情发生和流行时高效、有序地进行应急处理,最大限度地减轻肺炭疽疫情造成的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结合我县具体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一般预防措施1、加强卫生防病的宣传教育,提高人们自我保护意识。

健全疫情报告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对死因不明的牲畜,兽医未诊断前不剥食。

2、与畜牧部分及时相同,做好牲畜检疫。

掌握本地发病情形,疫区规模和感染程度。

3、对有关从业人员,作好个人防范。

皮毛工厂作业车间要加强通风。

4、对皮毛等动物原料强调在收购站就地检疫。

可疑牲畜或从外地运来的牲畜要隔离、检疫五天。

5、预防接种:可对牲畜、人进行预防接种,一般半月后可产生抗体。

二、疫情报告1、责任报告单位和报告人: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为责任报告单位;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检疫人员、疾病控制人员、个体开业医生及疾病管理系统计算机网络管理人员为责任报告人。

2、报告时限:发现病人或疑似病人时,应于两小时内以电话或计算机网络向当地县疾控中心报告疫情。

三、发生疫情时的处理1、核实疫情,确定诊断,封闭疫区。

2、炭疽病人处理原则1)隔离炭疽病人由做出疑似诊断时起,即应断绝治疗。

原则上应就地断绝,避免长距离运送病人。

2)治疗治疗开始前,首先采取标本以备确定诊断。

以抗生素治疗为基础,同时采取以抗休克、抗DIC为主的疗法,并根据情形辅以适当的对症治疗。

3)病人污染情况消毒病人的废弃物品必需焚毁,所有遭到污染的物品也尽量焚毁。

炭疽

炭疽
▪ 根据在印度、瑞士及美国的流行病学观察,得出 了如下看法 当牲畜生活在pH6.0以上,微小气 温在15.5℃以上的环境内才有炭疽病的发生 流 行病学资料也指出,动物暴露于某种土壤,这种 土壤中的炭疽芽胞经过生物竞争而活存下来,当 气温和pH条件有利于炭疽杆菌繁殖后再形成芽胞, 就更有效地感染动物
2020/3/5
炭疽杆菌在外环境的最适合生存条件
水洼地、干枯的水道、山傍渗水区,而 这些地区的土质多是碱性、沉积、潮湿 的有机长期物质,或在相对海拔高一些 的微小环境区,该区土壤快速增热,这 些环境都有利炭疽杆菌完成其生长周期
2020/3/5
2020/3/5
红原
2020/3/5
炭疽疫源地具有以下两个特点
▪ 顽固性:炭疽具有以 土壤保菌为主要形式, 其芽胞可在土壤中存 活数十年并不失去其 致病力,从流行病学 观点来看,确实难于 消灭
人类炭疽病的发病和致死机制
▪ 炭疽杆菌的致病性及其毒素 ▪ 致病力强的炭疽杆菌有两种质粒,即毒素
质粒(PXO1)和荚膜质粒(PXO2) ▪ 强毒菌株失去了PXO1则变成弱毒菌株,如
失去了PXO2就变成无荚膜菌株
2020/3/5
炭疽杆菌的致病性及其毒素 ▪ 细菌的致病作用仅发生在机体内 ▪ 有学者们观察到机体内生长的炭疽杆菌
炭疽流行病学及防控
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祝小平 2012.4
2020/3/5
概要
▪ 炭疽是由炭疽杆菌(Bacillus anthracis)
引起的一种人畜共患传染病。人间炭疽 病的发生,在正常情况下(除生物战外) 是尾随于畜疫之后 ▪ 本病曾广泛流行于欧洲、亚洲、非 洲、大洋洲和美洲
2020/3/5
▪ 记载炭疽的最早文献可能即圣经 ▪ 古代印度文献曾记载有牛炭疽 ▪ 古罗马也曾报道炭疽为牛羊马的不治之症

《炭疽诊断》2020版解读

《炭疽诊断》2020版解读

《炭疽诊断》2020版解读一、起草背景炭疽诊断标准是炭疽病例诊断的重要依据,1997年原卫生部发布了GB 17015-1997《炭疽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2008年对该标准进行了修订,发布了WS 283-2008《炭疽诊断标准》。

该标准自实施以来,对规范我国炭疽的诊断发挥了重要作用。

随着近年来国内外相关研究的不断发展,各种检测方法逐渐完善,国际上炭疽诊断标准相继被修订,根据我国目前的炭疽诊断标准实施经验和研究成果,有必要修订和完善我国的炭疽诊断标准。

本次修订对于炭疽病例的诊断及疫情的及时正确处置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二、使用范围标准规定了炭疽的诊断依据、诊断原则、诊断和鉴别诊断,适用于全国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对炭疽的诊断。

三、修订的主要内容本次修订最主要的变化之一是修改了实验室检查依据:增加了核酸检测方法、抗原检测方法、暴露动物标本或暴露环境标本的细菌分离培养;另外抗体检测方法中增加了胶体金免疫层析法。

核酸检测方法是近年来发展的重要检测方法,在许多疾病的快速诊断上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世界卫生组织及美国CDC等都把核酸检测方法列为重要的诊断依据,我国近几年也对核酸检测方法进行了验证与评价,发现该方法具有很高的灵敏度和特异性,因此将这一检测方法纳入诊断依据。

免疫层析方法检测炭疽芽胞杆菌抗原和抗体的方法也早已经发展出来,经使用验证,发现该方法的灵敏度不高,但特异性很好,将这一方法纳入诊断依据可以提高炭疽的确诊率。

在炭疽疫情处理过程中,经常会有一些病例由于抗生素早期使用、采集标本不及时等原因,各种检测方法均为阴性不能得到诊断,在世界卫生组织以及美国CDC的标准中,确定的环境暴露也可以作为诊断依据。

依据近些年炭疽疫情的处置经验,暴露动物标本或暴露环境标本中分离到炭疽芽胞杆菌,可以作为病例诊断的间接证据。

由于修改了诊断依据中的实验室检查项目,诊断部分也相应做了较大修订。

保留原有病例分类,炭疽病例仍然分为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及确诊病例,重新规定了临床诊断病例和确诊病例的定义。

炭疽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GB17015-1997)

炭疽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GB17015-1997)

《炭疽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GB17015-1997)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人炭疽的诊断标准及人炭疽发生后的处理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保健、卫生防疫机构对人炭疽的诊断及处理。

2.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2.1 炭疽由炭疽芽孢杆菌引起的一切人类感染,其中包括症状不典型的轻型病例。

动物炭疽在本标准中均专门指明,如称为炭疽病畜等。

2.2 就地隔离在诊断地点或家中隔离炭疽病人。

2.3 感染来源炭疽病人获得感染的来源。

其中包括传染源,指炭疽病人、病畜或其尸体,以及被炭疽芽孢污染的环境及各种物体。

3.炭疽病人的诊断3.1 诊断依据3.1.1 流行病学病人生活在已证实存在炭疽的地区内,或在发病前14日内到达过该类地区;从事与毛皮等畜产品密切接触的职业;接触过可疑的病、死动物或其残骸,食用过可疑的病、死动物肉类或其制品;在可能被炭疽芽孢杆菌污染的地区从事耕耘或挖掘等操作,均应作为流行病学线索。

3.1.2 临床表现3.1.2.1 体表感染型(皮肤)炭疽:在面、颈、手或前臂等暴露部位的皮肤出现红斑、丘疹、水疱,周围组织肿胀及浸润,继而中央坏死形成溃疡性黑色焦痂,焦痂周围皮肤发红,肿胀,疼痛不显著。

引流该部位的淋巴结肿大且常化脓,伴有发热、头痛、关节痛等。

少数严重病例,局部呈大片水肿和坏死。

3.1.2.2 经口感染型(肠)炭疽:急性起病,发热,腹胀,剧烈疼痛,腹泻,通常为血样便或血水样便。

可有恶心、呕吐,呕吐物中含血丝及胆汁。

可累及消化道以外系统。

3.1.2.3 吸入感染型(肺)炭疽:高热,呼吸困难,可有胸痛及咳嗽,咯粘液血痰。

肺部体征常只有散在的细湿罗音。

X射线的主要表现为纵膈影增宽。

常见胸腔积液。

3.1.2.4 脑膜炎型炭疽:可继发于3.1.2.1~3.1.2.3各型,也可能直接发生。

剧烈头痛,呕吐,项强,继而出现谵妄、昏迷、呼吸衰竭,脑脊液多为血性。

3.1.2.5 炭疽败血症:可继发于3.1.2.1~3.1.2.3各型,也可能直接发生。

炭疽诊断标准和处理原则

炭疽诊断标准和处理原则

❖ 致死因子是最强力的毒素;只要有一分子的 毒素进入细胞;就会100%地造成细胞死亡 于是;细胞的死亡便形成了组织损害和溃疡 损伤破溃进入血管;使细菌入血;随血流到达 全身各处;而破溃出体表或进入腔道;会使 细菌排出体外
❖ 如果这种损害发生于皮肤;即为皮肤炭疽;这 种炭疽的病变较为典型;可以作为诊断的依 据;如果发生在肠道;那么溃疡就会引起严 重的疼痛和血便
❖ 因此;在标准中;仍然规定了炭疽病人必须隔 离 国外曾有一种主张;认为皮肤炭疽可以门 诊治疗;无须隔离 我国的专家研究后;认为 仍然不甚稳妥;还是隔离为好 这样;炭疽病 人的隔离与其他烈性传染病的隔离;还是有 一些区别 炭疽隔离的目的;主要不是为了阻 止人与人之间的传染;而是为了防止污染面 积的扩大
❖ 侵及肺脏时;细菌会随痰排出;或在咳嗽时以 飞沫的形式喷出;透过血脑屏障;会造成脑 膜刺激征;而且脑脊液通常呈血性;当其侵 袭血管时;随着血管内皮细胞的损害;凝血成 分被大量消耗;以至在病人的濒死阶段;不会 凝固的血液从各腔道中流出;其中含有大量 的细菌;会造成严重的污染;并会引起新的感 染
❖ 随着感染的进展;免疫也会发生 如果在特异 性免疫产生的时候;体内的细菌数量还不算 多;那么病人就能痊愈;在循环血液中出现抗 体
❖ 应当注意;标准中列举的症状只是炭疽的典 型症状;还有多种不典型的和轻型的形式存 在 因而;临床表现只是提示我们注意炭疽的 诊断;而不能决定诊断 正是由于这种原因;
标准的定义中特别指出:炭疽是指炭疽芽 孢杆菌引起的一切感染;并不必定存在典型 的黑色溃疡
❖ 诊断需要有流行病学依据
❖ 由于上面所说的;炭疽的临床表现可以与 许多其他疾病雷同;因而考虑炭疽诊断时; 需要流行病学证据的支持 标准中列举的 流行病学证据;是根据和平时期通常发生 的情况;也就是说;人类的炭疽基本上均来 源于感染的动物 在生物战或遭到恐怖分 子生物袭击的条件下;当然应当加上接触 可疑物品的历史

炭疽病处置工作制度

炭疽病处置工作制度

炭疽病处置工作制度一、目的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处置炭疽病疫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炭疽病的预防、控制和处置工作。

三、组织架构1.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全国炭疽病的预防、控制和处置工作的统一领导、协调和监督。

2. 地方各级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炭疽病的预防、控制和处置工作。

3.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炭疽病的监测、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和疫情处置等工作。

4. 医疗机构:负责炭疽病的诊断、治疗和隔离工作。

5. 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动物炭疽病的预防、控制和处置工作。

6. 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助做好炭疽病的预防、控制和处置工作。

四、预防措施1. 宣传教育: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宣传炭疽病防治知识,提高人民群众的自我防护意识。

2. 监测预警:建立健全炭疽病监测预警体系,定期开展炭疽病监测,及时发现和报告疫情。

3. 生物安全管理:加强动物防疫监管,落实免疫、消毒、监测、无害化处理等生物安全管理措施。

4. 环境治理:加强环境治理,保持卫生整洁,消除炭疽病传播隐患。

5. 个人防护:教育群众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避免接触病死动物和疑似病死动物。

五、疫情报告和处置1. 疫情报告:发现炭疽病病例,应当立即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

2. 疫情调查: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确定疫情范围和严重程度。

3. 疫情处置:根据疫情调查结果,当地卫生健康委员会应当组织制定并实施疫情处置方案。

4. 隔离治疗:对炭疽病病例实行隔离治疗,防止疫情扩散。

5. 疫区防控:对疫区实行封控,防止疫情扩散。

六、培训和演练1. 培训:定期组织炭疽病防治知识的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和防疫人员的业务水平。

2. 演练:定期开展炭疽病疫情处置演练,提高炭疽病疫情的应对能力。

七、责任追究1. 违反本制度,未履行炭疽病预防、控制和处置职责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皮肤炭疽伤口处理内容总论

皮肤炭疽伤口处理内容总论

一、引言皮肤炭疽是由炭疽芽孢杆菌引起的急性传染病,主要通过皮肤伤口感染。

炭疽芽孢杆菌具有很强的传染性和致病性,感染后病情严重,甚至危及生命。

因此,及时、正确的皮肤炭疽伤口处理对于控制病情、降低死亡率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皮肤炭疽伤口的处理原则、具体方法及注意事项等方面进行论述。

二、皮肤炭疽伤口处理原则1. 隔离:一旦发现皮肤炭疽患者,应立即将其隔离,避免病原体传播。

2. 清洁:对伤口进行彻底清洁,清除坏死组织,防止感染扩散。

3. 消毒:使用有效的消毒剂对伤口及周围皮肤进行消毒,杀死病原体。

4. 抗菌治疗:根据病原菌对抗菌药物的敏感性,选择合适的抗菌药物进行治疗。

5. 抗毒素治疗:对于病情严重者,可使用炭疽多价抗毒素进行被动免疫治疗。

6. 支持治疗:纠正水电解质紊乱,补充营养,增强患者免疫力。

三、皮肤炭疽伤口处理方法1. 伤口清洗(1)用肥皂水和清水清洗伤口及周围皮肤,清除泥土、污物等。

(2)用生理盐水或0.1%苯扎溴铵(新洁尔灭)等消毒液冲洗伤口,去除坏死组织。

2. 消毒(1)使用碘伏、聚维碘酮溶液等消毒剂对伤口及周围皮肤进行消毒。

(2)对深部伤口,可用酒精棉球擦拭消毒。

3. 抗菌治疗(1)根据病原菌对抗菌药物的敏感性,选择合适的抗菌药物进行治疗。

(2)一般推荐使用青霉素、头孢菌素类抗生素,疗程为10-14天。

4. 抗毒素治疗(1)对于病情严重者,可使用炭疽多价抗毒素进行被动免疫治疗。

(2)抗毒素使用剂量及疗程需遵医嘱。

5. 支持治疗(1)纠正水电解质紊乱,保持水电解质平衡。

(2)补充营养,增强患者免疫力。

(3)给予充足休息,避免过度劳累。

四、皮肤炭疽伤口处理注意事项1. 严格隔离:患者应住单人病房,避免病原体传播。

2. 伤口处理时,医护人员应穿戴防护用品,如口罩、帽子、手套、隔离衣等。

3. 清洁伤口时,避免用力挤压,以免引起感染扩散。

4. 消毒剂的选择应遵循药物敏感性试验结果。

5. 抗菌药物治疗期间,需密切观察患者病情变化,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皮肤炭疽的处理原则内容分析

皮肤炭疽的处理原则内容分析

一、引言皮肤炭疽是由炭疽杆菌引起的一种严重传染病,主要通过接触感染动物或其产品而传播。

炭疽杆菌产生毒素,可导致严重的局部和全身性反应。

因此,对于皮肤炭疽的处理原则至关重要,以下将对此进行详细分析。

二、皮肤炭疽的处理原则1. 早期诊断与治疗早期诊断是治疗皮肤炭疽的关键。

一旦出现疑似症状,如局部红肿、水疱、溃疡等,应立即就医。

治疗原则如下:(1)抗生素治疗:首选青霉素,也可使用四环素、链霉素等抗生素。

治疗期间,患者需定期复查血常规、肝肾功能等指标,以确保药物剂量适宜。

(2)抗毒素治疗:对于病情严重者,可考虑使用炭疽抗毒素。

抗毒素治疗需在抗生素治疗的基础上进行。

2. 局部治疗(1)局部清洁:保持创面清洁,可用生理盐水或0.1%苯扎溴铵(新洁尔灭)溶液清洗。

(2)局部用药:可使用高锰酸钾溶液外擦,或使用磺胺软膏、点定等局部用药。

(3)禁止切开引流:避免手术或其他挤压处理,以防炎症扩散。

3. 全身治疗(1)加强营养支持:给予高蛋白、高热量、高维生素的饮食,以增强患者抵抗力。

(2)纠正电解质紊乱:根据患者病情,调整电解质平衡。

(3)对症治疗:如出现发热、头痛、关节痛等症状,可给予退热、镇痛等对症治疗。

4. 隔离与消毒(1)隔离:患者应进行严密隔离,直至症状消失、创面愈合、分泌物或排泄物培养2次阴性(相隔5日)为止。

(2)消毒:对患者的衣物、用具、被服、分泌物、排泄物及病人用过的敷料等均应严格消毒或烧毁。

对可疑污染的皮毛原料应消毒后再加工。

5. 预防措施(1)加强卫生宣教:普及炭疽病的防治知识,提高公众的防病意识。

(2)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防止皮肤受伤,如有皮肤破损,立即涂搽3%~5%碘酒,以免感染。

(3)疫苗接种:对从事畜牧业、畜产品收购、加工、屠宰业等工作人员和疫区人群,每年接种炭疽杆菌减毒活菌苗1次。

三、总结皮肤炭疽的处理原则主要包括早期诊断与治疗、局部治疗、全身治疗、隔离与消毒以及预防措施。

早期诊断与治疗是关键,局部治疗和全身治疗需综合运用,隔离与消毒和预防措施可降低炭疽病的传播风险。

炭疽疫情控制应急处理预案

炭疽疫情控制应急处理预案

炭疽疫情控制应急预案炭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是由炭疽芽孢杆菌引起的一种人与动物共患传染病,主要存在于食草动物和牲畜群落之中,并能造成环境的广泛污染。

由于炭疽芽孢具有对外界环境极强的抵抗力,造成这种污染常持续存在。

人类主要通过接触患病的牲畜、进食感染本病的牲畜肉类、吸入含有该菌的气溶胶或尘埃,及接触污染的毛皮等畜产品而罹患本病。

包括皮肤炭疽、肠炭疽和肺炭疽,其中肺炭疽照比甲类传染病处理。

为保证在肺炭疽疫情发生和流行时高效、有序地进行应急处理,最大限度地减轻肺炭疽疫情造成的危害,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结合我市具体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一般预防措施1、加强卫生防病的宣传教育,提高人们自我保护意识。

健全疫情报告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对死因不明的牲畜,兽医未诊断前不剥食。

2、与畜牧部门及时沟通,做好牲畜检疫。

掌握当地发病情况,疫区范围和感染程度。

3、对有关从业人员,作好个人防范。

皮毛工厂作业车间要加强通风。

4、对皮毛等动物原料强调在收购站就地检疫。

可疑牲畜或从外地运来的牲畜要隔离、检疫五天。

5、预防接种:可对牲畜、人进行预防接种,一般半月后可产生抗体。

二、应急反应标准发生1例及以上肺炭疽病例;或1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3例及以上皮肤炭疽或肠炭疽病例;或1例及以上职业性炭疽病例。

三、疫情报告1、责任报告单位和报告人: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为责任报告单位;责任报告单位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检疫人员、疾病控制人员、个体开业医生及疾病监测信息管理工作人员为责任报告人。

2、报告时限:各责任报告单位或责任报告人发现病人或疑似病人时,城镇应于2小时、农村应于6小时内以电话或计算机网络向当地疾控机构报告疫情。

三、发生疫情时的处理1、核实疫情,确定诊断,封锁疫区。

2、炭疽病人处理原则(1)隔离炭疽病人由做出疑似诊断时起,即应隔离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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炭疽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GB 17015—1997^~`前言炭疽(Anthrax)是由炭疽芽孢杆菌(Bacillus anthracis)引起的一种人与动物共患传染病,主要存在于食草动物和牲畜群落之中,并能造成环境的广泛污染。

由于炭疽芽孢具有对外界环境极强的抵抗力,造成这种污染常持续存在。

人类主要通过接触患病的牲畜、进食感染本病的牲畜肉类、吸入含有该菌的气溶胶或尘埃,以及接触污染的毛皮等畜产品而罹患本病。

本标准规定了炭疽病人的诊断标准及诊断后所必须进行的处理原则。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为标准的附录;附录C及附录D为提示的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流行病学微生物学研究所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爱芳、董树林、刘秉阳、俞东征。

本标准由卫生部委托技术归口单位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负责解释。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人炭疽的诊断标准及人炭疽发生后的处理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保健、卫生防疫机构对人炭疽的诊断及处理。

2 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2.1 炭疽由炭疽芽孢杆菌引起的一切人类感染,其中包括症状不典型的轻型病例。

动物炭疽在本标准中均专门指明,如称为炭疽病畜等。

2.2 就地隔离在诊断地点或家中隔离炭疽病人。

2.3 感染来源炭疽病人获得感染的来源。

其中包括传染源,指炭疽病人、病畜或其尸体,以及被炭疽芽孢污染的环境及各种物体。

3 炭疽病人的诊断3.1 诊断依据3.1.1 流行病学病人生活在已证实存在炭疽的地区内,或在发病前14日内到达过该类地区;从事与毛皮等畜产品密切接触的职业;接触过可疑的病、死动物或其残骸,食用过可疑的病、死动物肉类或其制品;在可能被炭疽芽孢杆菌污染的地区从事耕耘或挖掘等操作,均应作为流行病学线索。

3.1.2 临床表现3.1.2.1 体表感染型(皮肤)炭疽:在面、颈、手或前臂等暴露部位的皮肤出现红斑、丘疹、水疱,周围组织肿胀及浸润,继而中央坏死形成溃疡性黑色焦痂,焦痂周围皮肤发红,肿胀,疼痛不显著。

引流该部位的淋巴结肿大且常化脓,伴有发热、头痛、关节痛等。

少数严重病例,局部呈大片水肿和坏死。

3.1.2.2 经口感染型(肠)炭疽:急性起病,发热,腹胀,剧烈疼痛,腹泻,通常为血样便或血水样便。

可有恶心、呕吐,呕吐物中含血丝及胆汁。

可累及消化道以外系统。

3.1.2.3 吸入感染型(肺)炭疽:高热,呼吸困难,可有胸痛及咳嗽,咯粘液血痰。

肺部体征常只有散在的细湿罗音。

X射线的主要表现为纵膈影增宽。

常见胸腔积液。

3.1.2.4 脑膜炎型炭疽:可继发于3.1.2.1~3.1.2.3各型,也可能直接发生。

剧烈头痛,呕吐,项强,继而出现谵妄、昏迷、呼吸衰竭,脑脊液多为血性。

3.1.2.5 炭疽败血症:可继发于3.1.2.1~3.1.2.3各型,也可能直接发生。

严重的全身中毒症状,高热、寒战,感染性休克与弥漫性血管内凝血(DIC)表现,皮肤出现出血点或大片淤斑,腔道中出现活动性出血,迅速出现呼吸与循环衰竭。

在循环血液中可检出大量炭疽芽孢杆菌。

3.1.3 实验室检查结果3.1.3.1 皮肤损害的分泌物,痰、呕吐物、排泄物,或血液、脑脊液等标本中,显微镜检查发现炭疽芽孢杆菌。

3.1.3.2 细菌分离培养获炭疽芽孢杆菌(详见附录A)。

3.1.3.3 血清抗炭疽特异性抗体滴度出现4倍或4倍以上升高(详见附录B)。

3.2 诊断3.2.1 疑似诊断具有3.1.2.1典型皮肤损害,或具有3.1.1流行病学线索,并具有3.1.2.2~3.1.2.5的临床表现之一者。

3.2.2 临床诊断具有3.1.3.1的镜检结果及3.1.2.1~3.1.2.5的临床表现之一者。

3.2.3 确定诊断获得3.1.3.2或3.1.3.3任何一项实验结果。

4 炭疽病人处理原则4.1 隔离炭疽病人由做出疑似诊断时起,即应隔离治疗。

原则上应就地隔离,避免长距离运送病人。

4.2 治疗治疗开始前,首先采取标本以备确定诊断。

以抗生素治疗为基础,同时采取以抗休克、抗DIC为主的疗法,并根据情况辅以适当的对症治疗(详见附录C)。

4.3 病人污染环境消毒病人的废弃物品必须焚毁,所有受到污染的物品也尽可能焚毁。

污染的环境和不能焚毁的物品使用有效方法消毒(详见附录D)。

病人出院或死亡后,病人所处的环境应行终末消毒。

4.4 病人尸体处理炭疽病人死亡后,其口、鼻、肛门等腔道开口均应用含氯消毒剂浸泡的棉花或纱布塞紧,尸体用消毒剂浸泡的床单包裹,然后火化。

5 感染来源的确定与处理病人被确诊患炭疽后,均应尽力确定其感染来源,并加以适当的处理,以避免继续发生感染。

5.1 采集流行病学资料接诊疑似炭疽的病人时,须尽可能地询问其发病前的接触史,从而发现可疑的感染来源。

5.2 确定感染来源对可疑的感染来源应采样进行细菌学检验,以确定是否确为炭疽芽孢杆菌污染。

在动物组织标本中,镜检发现炭疽芽孢杆菌;或在各种来源的标本中分离培养获得炭疽芽孢杆菌,可以确定为感染的来源。

5.3 感染来源的处理原则对已确定的感染来源,进行以下处理:a)隔离与治疗病人;b)处死或隔离治疗病畜;c)消毒炭疽芽孢杆菌污染的物体和环境;d)对在污染地区内或其周围活动的所有牲畜实施免疫接种,每年早春进行一次。

附录A(标准的附录)炭疽细菌学检查A1 标本的采取A1.1 采取标本时必须遵循的两条原则A1.1.1 尽可能在抗生素治疗开始前采取标本。

A1.1.2 除必要时并在具备操作病毒细菌条件的实验室内,不得用解剖的方式获取标本。

所需的血液与组织标本,均应以穿刺方式取得。

A1.2 血液标本所有的疑似人类病例和病畜,都应采取血液标本,标本量至少应满足下列检查的需要:a)涂片进行显微镜检查;b)接种培养基进行细菌分离培养;c)分离血清检查抗体;d)常规血液检查。

A1.3 粪便与呕吐物标本表现消化道症状的可疑病人收集粪便或呕吐物标本,特别注意选取其中混有血液的部分,置无菌容器中。

A1.4 痰与咳碟标本表现为呼吸道症状的可疑病人应收集其痰液标本,无痰液者,应取供细菌分离培养用的培养基,打开平皿盖置病人口鼻10cm处;令病人对平皿咳嗽,然后迅速盖上平皿。

A1.5 脑脊液标本表现脑膜刺激症状的病人,腰椎穿刺获取脑脊液,标本量参照A1.2的要求。

A1.6 尸体标本食草动物死于炭疽时,通常会从口、鼻、肛门等腔道开口流出血液,这种血液应是首先采取的标本。

如果血液已渗入土壤,则应收集混有血液的土壤作为标本。

没有血液流出,或已不可能获取血液标本时,可通过穿刺心脏获得血液或穿刺肝脏等实质性脏器获得组织标本。

A1.7 肉类标本如果怀疑罹患炭疽的家畜已被宰杀,或对商品肉类进行常规检查时,可剪取小块肉类标本。

如有可能,特别应剪取肝脏、脾脏等富含血液以及含淋巴组织的标本。

A1.8 毛皮或其他可疑污染物品标本剪取小块毛皮或其他可疑物品,剪碎置无菌试管内,加适量无菌生理盐水浸泡。

A1.9 水标本检查水体污染时,用广口瓶收集水样。

如须取深层水样时,将带盖广口瓶伸入水中,然后将用绳系住的瓶盖提起。

A1.10 土壤标本在牲畜死亡或宰杀的地点,应取土壤标本以供检查。

A2 显微镜检查所有来自病人、病畜或尸体的标本,都应首先进行显微镜检查。

A2.1 复合负染法将标本或悬液滴在载玻片上,立即加等量的炭素墨水,混匀推片。

待干燥后滴加95%乙醇数滴,干燥后再以1%结晶紫液染1min,用水冲洗,干后用油镜检查。

如果发现在细菌与炭素颗粒之间存在明显的、连续的间隔带,即说明细菌的周围存在荚膜。

液体标本(如血液、脑脊液)和悬液标本(如粪便或混有血液的土壤)在能够采取标本后立即进行显微镜检查的情况下,推荐使用复合负染法。

A2.2 荚膜染色法将标本涂片或印片干燥,妥善包装后带回实验室,按常规方法固定,以美蓝染液染色3~5min (如荚膜不清晰,染色时间可稍延长),水洗、干后镜检。

菌体呈蓝色,而荚膜呈红色。

组织印片标本,或制片后无法立即进行显微镜检查,或进行大面积普查时,推荐使用荚膜染色法。

A2.3 显微镜检查结果判定来自病人、病畜或尸体的标本中如发现由较宽的荚膜环绕的、两端平齐的粗大杆菌,特别是镜下发现大量、纯一通常呈竹节状的该种细菌,而且没有明显的其他细菌污染时,炭疽的诊断便可确立。

A3 细菌分离培养A1 中所列的全部标本,均应进行细菌分离培养。

A3.1 培养基炭疽芽孢杆菌的分离培养应同时用两种培养基进行:常规的血琼脂平板和选择性平板。

后者按如下处方配制:蛋白胨2g EDTA 0.03g氯化钠0.5g 乙酸亚铊0.004g醇母浸膏粉0.5g 水杨素1g0.2%溴麝香草酚蓝(BTB)1.2mL 琼脂粉1.8g加蒸馏水至100mL,调pH至7.6,121℃灭菌20min,冷却至45~50℃时,加入:多粘菌素B(3000u/mL水溶液)0.1mL,溶菌酶(30000u/mL水溶液)0.1mL,混匀后倾注平板。

A3.2 标本处理在正常情况下应当无菌的标本,如血液或脑脊液,直接涂布上述两种平板,每平板0.1mL,组织标本应先以无菌剪刀剪开一断面,在培养基表面压印,然后以白金耳涂开。

所有污染的和陈旧的标本,均应首先制成悬液。

根据标本中含菌量的多少,可将悬液适当稀释,或经自然沉淀除去粗大沉淀物后,再3000r/min离心30min,取富集的沉淀物。

将所得的悬液67℃加热15min,冷却后涂布上述两种平板,每平板0.1mL。

A3.3 挑选可疑菌落上述平板在37℃孵育过夜或24h后,检查是否长出可疑的炭疽芽孢杆菌菌落。

炭疽芽孢杆菌在血琼脂平板上的形态为:灰白色、不透明、中等大小,常不规则,表面呈毛玻璃样,周围无溶血环。

炭疽芽孢杆菌在选择平板上菌落较血琼脂平板上为小,具有类似表面特征,菌落呈蓝绿色。

但是,若遇菌落形态与以上描述完全一致但呈黄色的菌落,也应进行A4的鉴定步骤。

A4 炭疽芽孢杆菌鉴定将上述可疑菌落挑出,划线接种于普通营养琼脂平板之上,在划线区内分别贴上浸有诊断用炭疽芽孢杆菌噬菌体和青霉素的纸片。

37C孵育过夜或24h后,在两种纸片的周围均出现明显的抑菌环,便可判定为炭疽芽孢杆菌。

在病人、病畜或尸体中分离获得炭疽芽孢杆菌,炭疽的诊断便可确立。

附录B(标准的附录)炭疽血清学检查B1 标本的采取在不具备细菌学检验条件时,或者发现可疑的炭疽病人时,病人已经接受了抗生素治疗的条件下,可依据血清学检验结果确定对病人的追溯诊断。

由于诊断必须由双份血清做出,需要特别强调急性期血清的采取。

首份血清应在首次检视病人时采取,通常应一次采取血液标本供涂片镜检,细菌分离培养,血清学检查及常规的血液检查使用。

血清分离后置4℃保存,待获得恢复期血清后,一同进行抗体检查。

恢复期血清应在发病后15日左右采取。

B2 酶联免疫吸附试验(ELISA)采用酶联免疫吸附试验来检测病人血液内针对炭疽芽孢杆菌保护性抗原的抗体,试验方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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