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700字作文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700字作文
篇一: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夏活蒂•勃朗特写的《简•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书中的主人公简•爱有着一颗坚强高尚的心灵,她那顽强的精神常常地打动了我,使我迫不及等地几乎一口气读完了这本世界名著。
简爱自幼父母双亡,寄人篱下,饱受欺凌。后来,她
进了孤儿院,一个朋友也没有,院长很坏,她让简•爱擦桌子、拖地,稍微碰了一下,她就要打简•爱。简•爱受尽了磨难。后来简爱和一位名叫海伦的小姑娘成了好朋友, 但几年后海伦就身患绝症去世了,简•爱很伤心,她又没有朋友了。
就这样,简•爱在孤独中渐渐长大了。她贫穷、矮小,
貌不惊人,但她凭着一颗坚强高尚的心灵,自尊自立,当上了一名家庭教师。这个家的主人脾气很温和,他待简• 受很好,他们很快就相爱了。然而,就在他们真心相爱的时候,简•爱发现主人还有妻子,简•爱不愿沦为情妇, 她伤心地离开了。后来,男主人因为发疯的妻子放火烧了庄园,女主人在火灾中死去,男主人也因此失明。就在男主人绝望孤独的时候,简•爱又回到了男主人的身边,经过了种种艰难,他们终于获得了最真诚、最珍贵的爱情。
“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这是简•爱的真实写照。她经历了风风雨雨,最终获得了最真诚的爱情。这本书的开头和结尾有着鲜明的对比,还突出了中心,那就是只要你付出了努力和汗水,总会有好结果。从一个小女孩到亭亭玉立的大姑娘,简•爱唯一不变的是善良、坚强和自信。她以一个心灵高洁,维护
自尊的女性形象,深受广大读者喜爱,这也是这本书一百年来久盛不衰的原因之一。
生活中,像简•爱一样的人很多,他们历尽了磨难,
以善良的心赢得了别人的信任,从而也结出了甜的果实。
生活需要真诚,需要付出,愿天下善良的人们终有好报。
篇二: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最近我读了一本名叫《小公主》的书。自从读了这本书后,我突然明白了成长中是一定要经磨难的。而经历过磨难的人,成功后,才会变得更加璀璨、闪亮。
这本书主要写了一位善解人意的贵族女孩儿莎拉。克鲁在一所名叫“明钦小姐优等女子学院”的学校发生的点点滴滴的幸福、感人、悲哀的事情。当然,在最后莎拉以幸福的结局在我们这些读者的眼里画了一个完美的句号。
这又是一本很值得我们深思的书。全书完全的显露出了一个充满友爱的世界和充满人情味的生活。从莎拉充当暴躁女孩洛蒂的“小妈妈”到莎拉一直努力帮助胖女孩埃芒加德学法语;从莎拉友好对待小苦工贝基到莎拉唯一的亲人一爸爸去世后,贝基、
埃芒加德洛蒂努力安慰莎拉等事件,都很令我感动。
其中,我最喜欢第九章一“米奇塞德克”。这一章讲了
在莎拉十二岁生日当天,莎拉爸爸去世的消息传到这所学校的校长一一明钦小姐的耳朵时,明钦小姐一怒之下,把莎拉赶到了阁楼里,让她当女仆。莎拉在阁楼里结识了一个老鼠伙伴这只老鼠长得很古怪,像一个长着灰色八字胡的小矮人。所以莎拉叫它“米奇塞德克”。每天,莎拉都从厨房拿来一些残余食物来喂“米奇塞德克”,她与"米奇塞德克”建立了奇特的友谊。一次,埃芒加德来阁楼里看莎拉,当她看到“米奇塞德克”时,吓得浑身发抖。后来,在莎拉的调节下,她也与“米奇塞德克”成了好朋友。
在最后,莎拉在爸爸的合作伙伴一一名印度绅士的帮助下,拥有
了一所钻石矿。从此,莎拉又过上了那公主般的生活。
一本书读完了,而我却有些意犹未尽,我觉得莎拉暗
暗告诉我:以善良对待别人,就会得到幸福的回报。
篇三: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书是人类的好朋友,古人云“书中自有黄金屋。”我有一本
爱不释手的书,书名《可乐小子错别字王国历险记》。
这本书是我过生日时爸爸跑了几个店,终于买到的这套书中
的最后一本。所以我更格外珍爱。
这本书的封面上画着四个小朋友在一个城堡里和一群野猪
斗争呢。其中一个小朋友好象在说“你们这群可恶的野猪,让我
们消灭你们!”
我的这本新书不但封面好看,故事也很精彩,故事的四个主人公:可乐、橙橙、何毛毛、许多四个人。他们有不知不觉来了奇异世界,这个国家的国王只会写错别字,例如把瓜子城写成了“爪”子城;把名珠城写成了名“猪” 城;把黄纱巷写成了黄“沙”巷;把治病林写成了“致” 病林,把沉默河写成了沉“没”河。结果瓜子城的人头上都长着爪子;明珠城的人都变成了猪;黄纱巷天天刮着沙尘暴;还倒致进治病林治病的人全都得了更厉害的怪病;进沉默河的船全都沉没了,但英勇的四个小伙伴最终靠机智战胜了邪恶的国王。
我非常喜欢故事里英勇机智的可乐,因为他不怕困难,
勇往直前。我要学习他的这种精神,做一个有用的人。
为了看这本书我可是废寝忘食,不是忘记睡觉,就是忘记吃饭,妈妈说从来没见过一个人看书看成这样的,吃饭看、睡前看,睡醒接着又看,就连上厕所也不忘记拿着看,迷恋的程度已经达到走火入魔的程度了,妈妈说我要再这样看就没收我这本书呢,哈哈,我只有稍稍收敛了些, 在她看不到的视线里继续我的最爱。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希望大家能和我一样多读好书,一本好书不但能让我们受益非浅,还能教会我们一些道理,能让我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让我们一起在书的海洋中尽情地遨游吧!
篇四: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有的人也许喜欢漫画书,有的人也许喜欢哲理书,还有的人也许喜欢文学书而我喜欢的童话书虽不有名但足以让我受益匪浅,它的名字叫《一头灵魂出窍的猪》!
这本书是现代作家杨红樱阿姨的笑猫日记中的一本,是我和妈妈逛书店时,突然看到的,我死活和妈妈纠缠着,最后妈妈还是帮我买下它了。
一进家门,我马上捧起它,津津有味地读起来了,原来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只能像马一样奔跑、能像鸟一样飞翔、常常在夜色中静静思考问题的猪(黑旋风),在地震时活了下来,它被人们成为最坚强的猪,于是好玩的故事接二连三的发生了……
可是读后我还是有一丝疑惑,猪就是猪,怎么可能灵魂出窍呢?为了这个问题我再次仔仔细细地读了一回,最后我明白了,是因为黑旋风有自己的理想,在地震中它想的不是死亡而是希望,所以它灵魂出窍了,在艰难的条件下生存下来了,同时我也被里面的许多主人公感动了,比如老老鼠,它为了帮黑旋风逃出展览馆,献出了自己的尾巴,又比如花花,用奶水养活了黑旋风和雪猪的孩子阴阳小猪,还比如黑骑士,发生地震后,它成了搜救犬,救出了许多人,却不幸失去一条腿……但是最让我感动的是黑旋风,它有愿望有理想,在地震中,想象着自己的美好未来,忘记了口渴忘记了饥饿,所以它活了下来,正因为这种信念,它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