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职业学院2017年普通专升本工作细则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2021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选拔工作方案》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2021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选拔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公布日期】2021.05.08•【字号】内教高函〔2021〕20号•【施行日期】2021.05.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2021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选拔工作方案》的通知各高等学校:《2021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选拔工作方案》已经自治区教育厅厅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把握政策,遵照执行。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2021年5月8日2021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选拔工作方案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1〕10号)部署精神和工作要求,为了做好2021年全区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以下简称“专升本”)选拔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形式2021年全区专升本选拔工作继续采用院校之间签署协议的方式,由举办2021年专升本教育的各本科高校(以下简称“接收院校”)和推荐高职(专科)学生参加专升本选拔的本专科院校(以下简称“推荐院校”)协商开展。
同一学生不得参加两次及以上选拔。
二、选拔范围(一)具有我区普通高等教育学籍的2021年应届高职(专科)毕业生。
应同时满足以下3项要求: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
2.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专科毕业证书。
3.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推荐院校各专业排名前50%(排名方式由推荐院校确定);(2)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3)就读期间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的毕业生;(4)世界技能大赛、中国技能大赛和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等一类赛的一、二、三等奖获奖学生;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国家级金奖、银奖、铜奖获奖学生。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升本科选拔工作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升本科选拔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公布日期】2017.03.27•【字号】内教高函〔2017〕16号•【施行日期】2017.03.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升本科选拔工作的通知内教高函〔2017〕16号各有关高等学校:现将2017年我区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选拔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选拔原则按照我厅下发的《关于继续实行专科升本科选拔制度的意见》(内教高字〔2001〕7号)确定的原则进行选拔。
二、选拔范围普通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
取得专升本资格的学生随下一届(本科三年级)相同或相近本科专业就读。
三、选拔要求1.2017年,各高校各专业专升本比例总体控制在本届高职(专科)毕业学生总数的5%以内;跨校选拔由选送院校和接收院校协商确定升本比例,不得将同一专业的学生选送至两个及以上本科学校,禁止同一学生参加两次及以上选拔。
各院校要根据实际情况遵照上述原则确定专升本学生数量。
2.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号)精神,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实行招生计划单列,选拔比例控制在申请人数的30%,考试内容和选拔办法由报考学校确定。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继续学习的高职(专科)学生,在所就读学校参加专升本选拔。
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免试入读普通本科。
取得高职(专科)学历后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申请参加普通高校专升本选拔的学生需到指定高校报名。
医学类和相关医学专业的学生到内蒙古医科大学报名,参加内蒙古医科大学的选拔;其他专业的学生到内蒙古农业大学报名,参加内蒙古农业大学的选拔。
申请人员请于2017年4月20日前与所报考学校教务处联系。
关于推荐龙彩洁等119名优秀专科生

关于推荐龙彩洁等119名优秀专科生升入本科学习的公示根据《桂教高教〔2013〕19号关于做好2013年普通高校“优秀专科生选拔制”专升本工作的通知》精神和《梧州2013年“优秀专科生选拔制”工作实施细则》的具体工作要求,经学生自愿报名,学生所在单位选拔推荐,教务处进行复核,经我院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现推荐他们升入我院本科学习。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
对拟推荐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13年5月21日前把意见邮寄和直接送梧州学院教务处,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5827400。
附件:梧州学院推荐就读的优秀专科生名单梧州学院2013年5月14日附件梧州学院推荐优秀专科生名单一、电子商务本科1人(北海职业学院1人)龙彩洁二、电子信息工程本科1人(梧州学院1人)邹开宇三、法学本科2人(梧州学院2人)韦翠华、王诗颖四、工商管理本科73人(桂林山水职业学院4人,柳州城市职业学院18人,梧州学院17人,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3人,北海职业学院16人,广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1人)桂林山水职业学院生源(5人):黄美庆、杨世海、吴城、汪送文、李树根柳州城市职业学院生源(18人):易诗涛、李昕蓉、梁湘璇、谭海盼、蒋玲、梁孟彬、王媛、梁云高、韦彩涛、蒋晨虹、何秀森、卢兰丽、覃金花、梁柳、唐芬、周燕玲、杨淑婷、潘娟梧州学院生源(17人):叶新、陈金妮、陈映锜、林茵、孙苗、陈芳敏、王东玲、危茨、段永鹏、麦允睿、艾雪娜、宋萍、黄智甄、袁军强、李晓静、李露、邵勇刚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生源(16人):霍思明、张青青、韦筱礼、李丽、莫美琴、梁慧霞、韦少华、伍小艳、宾孔梅、胡恩熙、韦朝仕、杨诗诗、杨极、韦娇、吴燕昆、冯洁北海职业学院生源(16人):黄滨、黄越华、李秋芳、邸楠、温鹃妃、梁碧萱、蒋秋霞、王丽娟、禹瑛、罗丽萍、林青平、李智燕、黄琦、闭艳海、韦丹阳、韦春娜广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生源(1人):谢海军五、国际经济与贸易本科14人(梧州学院4人,广西英华国际职业学院3人,北海职业学院7人)梧州学院生源(4人):毛辛凤、吴陈婷、李莎莎、龙燕琴广西英华国际职业学院生源(3人):农彦安、谭媛媛、卢宁斌北海职业学院生源(7人):刘意芳、廖姣珍、钟幸享、黄方清、覃密甜、王美玲、甘梅六、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本科5人(梧州学院5人)孟长健、王立涵、莫庆树、赵倩、吴利安七、林产化工本科12人(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12人)刘祥凤、黄维洁、何小月、沈东艳、黄学宽、江承美、余洋、冯程、冯正委、江晓凤、熊丽丽、龙莉八、旅游管理本科1人(梧州职业学院1人)曾海萍九、软件工程本科1人(梧州学院1人)李丽斌十、小学教育本科6人(梧州学院6人)赵舒婷、吴梅英、骆晓明、林巧丽、陈丹、林慧玲十一、艺术设计本科1人(梧州职业学院1人)谭舒文十二、英语本科2人(梧州学院2人)莫艺飞、刘海燕。
北海职业学院岗位设置首次任职和晋级实施方案

北海职业学院岗位设置首次任职和晋级实施方案为深化我院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设置管理制度,逐步建立科学合理、运转高效的人事管理机制,提高我院办学质量和办学效益,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桂人发〔〕号)、《自治区人社厅关于抓紧做好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签订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发〔〕号)、《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学院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桂人发〔〕号)、《北海市人事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通知》(北政人发〔〕号)、《关于抓紧做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首次岗位聘用工作的通知》(北人社发〔〕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经批复的岗位设置方案及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以确保我院岗位设置管理及人员聘用工作的规范顺利实施。
一、指导思想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利于优秀人才成长和发挥作用,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调动全体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我院各项事业的发展。
二、基本原则坚持科学设岗、统筹兼顾的原则;坚持优化结构、精干高效的原则;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坚持平稳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
三、实施范围与对象我院正式在编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均适用本实施方案。
四、组织领导机构我院已成立北海职业学院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成员名单如下:组长:林旺兴、林起发副组长:陆忠进、邱桂莲、刘克勤、汪卫星成员:李永玲、陈莉雅、梁均红、招耿春、陈宇媚、傅文芳钟莹、邹才杰、王隆富、梁天珍、周建民、刘振权包才华、尹云霞、陈治坤、刘显佐、陈卫办公室主任:李永玲(兼)副主任:李曼、陈莉雅(兼)成员:徐世举、朱新琰、何东海、冯德亮五、经市人社局核准的岗位总量、岗位类别、结构比例及最高等级(一)岗位总量根据市编办核定的编制数,确定我院的岗位总量为个。
北海职业学院信息

北海职业学院信息BEI HAI ZHI YE XUE YUAN XIN XI简报第八期北海职业学院办公室2009年5月18日目录我院召开2009年党建工作会议 (2)我院第二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开班 (3)我院召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献良策、谋发展”座谈会 (3)北海市高校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座谈会在我院召开 (4)我院举行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辅导报告会 (5)文传系积极探索贯彻实践教学理念的新路子 (5)文传系07艺术设计专业期中作业联展 (6)学院基本建设速度再次加快 (6)我校旅游商贸系部分骨干教师赴区内优秀院校考察 (7)我院积极应对甲型H1N1流感 (7)我院召开2009年党建工作会议3月6日,我院召开了2009年党建工作会议,院领导;各处室、系部正副职领导和各分团委书记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了自治区2009年高校党建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和部署了我院的党建工作。
学院党委刘芬书记在讲话中指出,当前我院党建工作的根本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六次全国高校党建会议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改革创新高校党建工作,促进学院又好又快发展,为学院内涵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
为实现这一根本任务,要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紧密联系实际,突出实践特色,抓好关键环节,推动广大党员干部树立符合科学发展的思想观念,促进解决制约学院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构建有利于学院科学发展的制度机制,实现学院的新发展。
二是加强学院领导班子建设,努力提高科学谋划学校发展的能力,依法办学、科学管理、民主管理的能力,统筹协调人才培养、知识创新和社会服务的能力,加强和谐校园建设的能力,以及应对突发事件、驾驭复杂局面的能力。
三是加强学院基层党组织建设,不断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四是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校园思潮,认真做好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和统战工作,增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2017年山东专升本免试名单·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李海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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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红霞 邵晴晴 赵金潇 黄悠然 许平 贾玉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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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7年高职院校招生培养改革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7年高职院校招生培养改革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6.12.20•【字号】粤教高函〔2016〕289号•【施行日期】2016.12.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7年高职院校招生培养改革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粤教高函〔2016〕289号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教育局,各高等职业院校,地方高校师范分院,省属中职学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创建现代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试点省的意见》(粤府〔2015〕12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府〔2016〕17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2017年拟继续开展高职院校招生培养改革试点工作。
现就申报事宜通知如下:一、试点内容自主招生、三二分段、五年一贯制。
具体见附件1-3。
二、工作要求(一)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教育局应统筹协调本区域高职院校和中职学校,系统设计,精心组织,做好高职院校“三二分段”和“五年一贯制”试点申报工作。
对省教育厅已专门批复同意的区域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校企“三元融合五年贯通”等试点项目,佛山、东莞市、顺德区教育局应组织有关试点职业院校一并申报。
(二)各高职院校应科学论证,根据专业人才培养需要,结合各种招生方式特点,统筹协调制定2017年招生培养改革工作方案。
(三)各高职院校、中职学校应严格执行考试招生政策,严格考试招生管理,规范考试招生行为,诚信招生,阳光招生,不以虚假宣传和欺骗手段进行招生,杜绝有偿招生、开招生培训班等违规违纪现象。
对近年招生培养改革试点出现问题的,省教育厅将采取减少试点招生计划、取消试点资格等处理措施。
广西专升本条件

广西专升本条件广西专升本是指广西地区通过专升本考试,即高起本考试,达到普通本科层次的一种高等教育升学形式。
参加广西专升本考试的学生,一般需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相应工作经验的技能人员。
广西专升本主要面向具有一定实践经验和特定职称的职业技能人员,包括中级技师、高级技师、初级工程师等。
2. 具备相应的学历背景。
根据广西专升本的政策规定,一般要求学生具有相应的大专或中专学历,或者在职期间通过自学考试获得相应的学历证书。
3. 年龄限制。
广西专升本一般要求学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但在少数情况下,也允许年龄超过35周岁的考生参加专升本考试。
4. 录取报名。
广西专升本考试具有一定的人数限制,通常需提前申请和报名,并按照招生计划进行选拔录取。
广西专升本考试的报名流程一般分为以下几个步骤:1. 申请报名。
学生需提供相关材料,包括个人身份证明、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如果有的话)、工作经历证明等。
申请报名的截止时间和具体要求可查询当地教育招生部门的相关信息。
2. 参加笔试。
广西专升本考试一般有综合素质和专业课笔试两部分,综合素质考试主要测试学生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综合能力等,专业课笔试则主要测试学生在自己所学专业领域的知识和能力。
3. 参加面试。
笔试合格的考生将进入面试环节,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素养、综合能力和沟通表达能力等。
4. 入选与录取。
根据笔试和面试的成绩,学校将综合评定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择优录取。
需要注意的是,广西专升本的招生政策和录取条件可能会根据不同学校和不同专业有所不同,具体要求可参考当地教育招生部门的招生简章和政策文件。
总之,广西专升本是一种通过考试升学的途径,学生需具备一定的学历背景和工作经验,并通过笔试和面试的选拔录取。
通过专升本考试,学生可以进一步提升自身的学历和能力,提高就业竞争力。
2017年辽宁省统招专升本新政策

2017年辽宁省统招专升本新政策2017年关于辽农省的专升本统招有哪些政策,关于统招专升本有哪些值得关注的地方。
小编给大家整理了关于2017年辽宁省统招专升本新政策,希望你们喜欢!2017年辽宁省统招专升本新政策省内有关高等学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的精神,进一步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满足高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多样化需求,促进高等教育的有机衔接,经研究,2016年我省继续开展应、往届高职高专合格毕业生通过考试选拔升入本科学校学习的试点工作(以下简称“专升本”),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招生对象1.凡经我省域内高等职业院校招生,并列入国家招生计划已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的专科层次应、往届合格毕业生和参加我省组织的中职升高职统一招生考试的专科层次应、往届合格毕业生,以及经批准参加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考试改革试点、订单式培养、紧缺人才培养、一村一名大学生等单招试点的专科层次应、往届合格毕业生,均可报考与所学高职专业相同或相近(同类专业)的本科高校本科专业。
根据《高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和《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目录》中专业分类的相关要求,由生源学校具体严格掌握。
2.2016年,继续对具有辽西北五市(朝阳、铁岭、阜新、锦州、葫芦岛)户籍的师范类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进行定向招生试点。
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和“下基层”服务期满后接受本科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09〕6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号)精神,继续实施我省本科高校定向招收我省高校范围内,具有普通高职(专科)学历,已服义务兵役的退役士兵通过专升本考试接受本科教育,其专升本招生计划实施单列。
二、招生学校和招生专业我省2016年高职专升本考试的招生学校和招生专业随招生计划文件另行公布。
专升本课程免考管理办法

南开大学现代远程教育学院课程免考暂行管理办法(专升本)1、参照《南开大学现代远程教育学分制课程免考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对专升本学生在其它高等教育机构中本科或本科以上层次教育中学习并通过的课程,具体做如下免考规定。
2、专升本凡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可以提出课程免考申请;每个专业最多允许学生免考5门课程。
3、财务管理、会计学、工商管理、金融学专业专升本学生,如果专科为财经类专业,或已经具有会计中级以上职称者,可以申请免考《基础会计学》。
4、本院专科以下专业毕业生,继续就读本院学习专升本相关专业的可申请以下课程的免考:5、其它可以申请免考的公共课程:(1)凡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免考专升本《大学英语》课程:●已具有国民教育系列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且毕业年限未超过六年者;●非英语专业,获得大学英语等级考试CET四级或以上级别证书者,或者参加改革后的CET考试,且成绩已达到420分(限于2006年1月1日前的英语四、六级考试);●非英语专业,获得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或以上级别证书者;●非英语专业, 获得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成人高等教育本科学士学位英语水平考试合格证书者;●非英语专业,入学注册时年龄满40周岁者;●非英语专业,户籍(以身份证为准)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学生。
(附《少数民族界定》)●公共外语为日语,获得日本语能力测试(JLPT)四级或以上级别证书;●公共外语为日语,获得大学日语四级证书;●公共外语为俄语,获得大学俄语四级证书;●已参加全国专升本网络统考,且成绩合格。
(2)凡在高等教育机构本科或本科以上层次学习过《邓小平理论概论》课程,成绩合格,且取得本科学历未超过六年者,可以申请免考《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课程。
6、已通过人力资源管理师资格认证四级或以上考试者,可申请免考专升本《人力资源管理》课程。
7、已通过全国外销员考试者,可申请免考专升本《国际贸易实务》课程。
关于印发《辽宁省2011年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升入本科学校继续学习招生考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辽招考办字[2011] 35号关于印发《辽宁省2011年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升入本科学校继续学习招生考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有关高等院校: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2011年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升入本科学校继续学习工作的通知》(辽教发[2011]9号)文件要求,结合我省招生考试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辽宁省2011年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升入本科学校继续学习招生考试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四日主题词:专升本招生方案通知抄报:省教育厅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 2011年3月14日印发辽宁省2011年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升入本科学校继续学习招生考试工作实施方案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2011年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升入本科学校继续学习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结合我省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升入本科学校继续学习的招生考试实际情况,为做好今年的招生考试工作,研究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报名1.凡列入国家招生计划并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的专科层次应届合格毕业生和参加我省组织的中职升高职统一招生考试的应届合格毕业生均可按招生学校要求及专业相近的报考原则进行报名。
2. 参加教育部组织的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改革试点的考生,毕业时可对口参加当年我省所组织的专升本考试。
3.2011年继续在铁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和朝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办学点对具有辽西北五市(朝阳、铁岭、阜新、锦州、葫芦岛)户籍的高职高专毕业生进行定向招生试点。
4. 参加我省组织开展的春季招生试点、订单式培养、紧缺人才培养、一村一名大学生等单独招生改革试点的考生,毕业时不能参加当年我省组织的专升本考试。
各生源学校负责进行考生资格审查和报名工作,并于3月18 日到省招考办领取《考生报名信息表》、《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及《报考录入软件》。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于3月21日至27日持学生证、居民身份证到本人所在学校报名。
报考定向招生的辽西北五市考生报名时,需持学生证、居民身份证和户口本到本人所在学校报名。
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吉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教育工作的通知

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吉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教育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6.12.08•【字号】吉教学字〔2016〕11号•【施行日期】2016.12.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关于做好2017年吉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教育工作的通知吉教学字〔2016〕11号有关高校: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高教强省的战略部署,培养具有实践创新能力的应用型人才和具有就业竞争力的技能型人才,同时也为满足部分高职高专学生继续求学的愿望,经研究决定,2017年继续开展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教育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选拔对象、比例、方式选拔对象:具有应届毕业资格的省内各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学生。
选拔比例:全省应届高职高专毕业生总数的5%。
选拔方式: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选拔考试,按成绩和比例择优选拔。
二、学制模式实施"3.2"和"2.3"两种"专升本"教育模式。
"3.2"模式是:三年制高职高专毕业生,本科学制2年;"2.3"模式是:二年制高职高专毕业生,本科学制3年。
三、"专升本"学校、专业学校(16所):白城师范学院,北华大学,长春大学,长春工程学院,长春工业大学,长春师范大学,长春中医药大学,东北电力大学,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吉林工商学院,吉林化工学院,吉林建筑大学,吉林警察学院,吉林农业科技学院,吉林师范大学,吉林医药学院"专升本"专业的设置以振兴吉林老工业基地紧缺专业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本科专业为主,共开设27个"专升本"专业。
"3.2"学制模式的专业:财务管理,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商务,法学,工程管理,工商管理,汉语言文学,护理学,环境设计,会计学,机械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金融学,康复治疗学,能源与动力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市场营销,土木工程,物流管理,小学教育,学前教育,医学检验技术,英语(双语方向),制药工程,临床医学(本科学制3年),口腔医学专业(本科学制3年)。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全区普通专升本招生工作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全区普通专升本招生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公布日期】2024.03.04•【字号】•【施行日期】2024.03.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全区普通专升本招生工作的通知各高等学校:为贯彻落实《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15号)要求,进一步增加高职高专毕业生升学机会,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培养更多更好应用型人才,经研究,决定2024年继续开展普通专升本招生录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招生对象(一)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按政策录取的我区普通高校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培养学生)。
(二)完成高职高专学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包括我区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高专毕业生及在校生(含新生)在我区应征入伍并退役的大学生士兵,区外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高专毕业生及在校生(含新生)在我区应征入伍并退役的大学生士兵。
二、招生条件(一)应届毕业生选拔条件。
1.基本素质。
政治表现和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较好的专业素质。
2.学习成绩。
在校学习期间已修完高职高专教学计划(最后一个学期除外)规定的课程并且考试(查)成绩合格,所有考试(查)科目平均成绩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学生的前60%。
招生的各本科高校可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对学生的英语和计算机能力提出相应的具体选拔要求。
3.优先选拔条件。
在满足基本素质和学习成绩要求的情况下,入选世界技能大赛集训队队员的学生,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广西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华职业教育创新创业大赛和广西中华职业教育创新创业大赛,获自治区级一等奖(金牌)或国家级三等奖(铜牌)及以上奖项的学生,参加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含原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及我区选拔赛,获区赛金奖及以上奖项项目团队排名前5的学生,获得自治区级“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称号的学生,不占下达计划指标直接升本。
2017版专升本人才培养方案

2017版专升本人才培养方案洛阳理工学院教务处目录关于修订2017版专升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说明 (1)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专升本)人才培养方案 (3)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专业(专升本)人才培养方案 (9)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专升本)人才培养方案 (15)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专升本)人才培养方案 (20)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专升本)人才培养方案 (25)土木工程专业(专升本)人才培养方案 (29)工程管理专业(专升本)培养方案 (35)环境工程专业(专升本)人才培养方案 (40)工商管理专业(专升本)人才培养方案 (45)财务管理专业(专升本)人才培养方案 (50)英语专业(专升本)人才培养方案 (55)汉语言文学专业(专升本)人才培养方案 (60)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专升本)(机器人方向)人才培养方案 (65)关于修订2017版专升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说明为适应经济社会需求和学校转型发展对人才培养工作的新要求,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开展2017级专升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特提出以下说明:1.人才培养方案要符合学校总体的办学定位和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定位。
2.人才培养方案制订要遵循高等教育规律和人才培养规律,要对生源情况进行深入调研,充分考虑学生的专科知识结构和学科背景。
在培养目标、培养要求的确定,课程设置、课程安排等方面,既要照顾学生专科学习的基础,逐步强化,循序渐进;也要兼顾学生未来发展的需求,确保培养目标明确、课程设置与衔接合理,以实现学生的自我发展、和谐发展和个性发展。
3.强化实践教学环节。
加强专业实践、综合实践和创新创业实践的构建。
实践环节比例原则上与本科专业一致。
4.学期教学时长为19周,专升本专业学生应修总学分90学分左右,注意平衡分布各学期教学环节课时数。
5.依据学院实际和专业特点灵活设置毕业环节评价考核方式。
6.培养方案中提出的目标要求、知识、能力、素质,必须有相应的课程(教学环节)支撑。
广西22届专升本政策

广西22届专升本政策
广西专升本政策通常指的是广西自治区对于非全日制普通高校
专科毕业生升读本科的相关政策规定。
根据广西自治区的相关文件
规定,一般来说,非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毕业生指的是在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成人高校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获得专科学历的毕业生。
这些毕业生如果想要升读本科,需要符合一定的政策规定。
首先,根据广西自治区的政策规定,非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毕
业生升本科需要符合一定的工作年限要求,一般来说是需要有一定
的工作经验,具体的年限标准可以根据当地政策进行了解。
其次,
需要符合学历要求,包括专科毕业生的毕业成绩、学业表现等方面
的要求。
同时,还需要通过相关的考试或者选拔,例如需要参加成
人高考或者自主招生考试等。
另外,广西自治区对于专升本的政策也可能会根据不同年份进
行调整和修改,因此在了解政策时需要及时关注当地教育部门发布
的最新文件和通知,以获取最准确的政策信息。
总的来说,广西专升本政策是为了鼓励非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
毕业生通过一定的途径和条件,提升其学历水平,促进个人职业发
展和社会进步。
希望以上信息能够帮助到你对广西专升本政策有一个初步的了解。
北海职业学院

北海职业学院安全稳定工作制度汇编(2015年9月修订)目录第一部分:学院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预案(一)北海职业学院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预案总案(二) 北海职业学院维稳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方案(三)北海职业学院校园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处置预案(四)北海职业学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五)北海职业学院消防应急预案(六)北海职业学院防汛应急预案(七)北海职业学院地震应急预案(八)北海职业学院新生军训安全预案第二部分:学院安全稳定管理制度(一) 北海职业学院突发事件处理报告程序办法(二) 北海职业学院安全稳定工作例会制度(三)北海职业学院网络安全工作制度(四) 北海职业学院值班制度(五)北海职业学院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六)北海职业学院校园公共场所治安管理制度(七)北海职业学院周边安全治理制度(暂行)(八)北海职业学院与有关部门开展学校安全工作协调制度(九)北海职业学院安全稳定工作先进个人、先进集体评选办法第三部分:学院师生安全管理制度(一)北海职业学院大型活动、外出活动管理办法(二)北海职业学院顶岗实习学生安全管理规定(暂行)(三)北海职业学院假期学生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四)北海职业学院学生宿舍安全用电管理规定(五)北海职业学院学生晚休管理规定(六)北海职业学院学生日常管理信息报送工作制度(七)北海职业学院外籍教师安全管理制度第四部分:后勤服务及财产安全管理制度(一)北海职业学院安全工作检查制度(二)北海职业学院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三)北海职业学院电房安全管理制度(四)北海职业学院用水安全管理制度(五)北海职业学院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六)北海职业学院交通安全管理制度(七)北海职业学院食品卫生安全管理规定(暂定)(八)北海职业学院食堂管理制度(九)北海职业学院实验(实训)室管理办法(十)北海职业学院图书馆安全管理制度(十一)北海职业学院财务工作安全管理制度(十二) 北海职业学院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制度第五部分:岗位安全职责(一)北海职业学院保卫人员岗位职责(暂行)(二)北海职业学院辅导员工作职责(三)北海职业学院宿管员岗位职责(四)北海职业学院校医岗位职责(五)北海职业学院涉密人员管理制度附件:学院各楼的撤离路线图北海职业学院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预案总案(修订)(北职党〔2015〕9号)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教育部、自治区党委和政府、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高校学生安全稳定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导精神,预防各类突发事件,积极、稳妥、快速、高效地做好学院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维护正常的教学、科研、学习、生活秩序,为我院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广西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与高职高专教育衔接试点工作实施细则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广西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与高职高专教育衔接试点工作实施细则桂考委办(2010)27号关于下发〈广西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与高职高专教育衔接试点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各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各市、县自考办:为了贯彻落实自治区自考委、教育厅《关于在我区开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与高职高专教育衔接试点工作的通知»(桂考委(2010)3号)精神,更好地推进专本衔接试点工作的开展,现将《广西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与高职高专教育衔接试点工作实施细则》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广西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与高职高专教育衔接试点工作实施细则主题词:自学考试衔接试点细则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2010年8月6日印发(共印100份)一、主考高校申报(一)专本衔接专业的主考高校,必须是具备相应专业学位授予权的普通高校,其中师范类专业的主考高校必须为师范院校或开设师范专业的普通高校。
(二)普通高校在我区现有自学考试面向社会开考的本科专业目录中选取拟开办的专本衔接专业,并向自治区自考办提交书面申请报告。
每个普通高校原则上只可申办1-5个专本衔接专业。
(三)自治区自考办根据申办高校的办学特色和办学优势,对普通高校开办衔接专业的申请予以批复。
专本衔接专业原则上在各主考高校间不重复开设。
(四)经自治区自考办批复成为衔接专业主考高校后,普通高校应指定专门的部门(一般为继续教育学院)负责专本衔接工作的开展,并配备与事业规模相适应的专职管理人员。
二、专业开设(一)高职高专院校要根据生源状况和办学条件,按与本校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原则,确定衔接专业后向主考高校申报。
连续两年没有生源的专业应予停办。
已停办的专业,如再开办,需向主考高校重新申请。
(二)主考高校按照自学考试面向社会开考相应专业计划的课程设置,界定沟通课程和衔接课程,并根据专本衔接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设置实践与应用课程,制订出具体的衔接专业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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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职业学院2017年优秀高职生选拔升本工作实施细则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全区高校优秀高职高专生选拔升本工作的通知》(桂教高教〔2017〕8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优秀高职生选拔工作有序地进行,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选拔对象“优秀高职高专生选拔制”的选拔对象仅限于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按政策录取的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在籍毕业班学生。
我院本次推荐选拔对象仅限于我院2016届高职在籍毕业班学生。
具体拟合作院校及专业情况详见附表(附件9,升本专业仅供参考)。
二、选拔条件(一)政治表现和思想品德好(操行良好以上),身体健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较好的专业素质。
(二)在校学习期间按时注册(截止时间2017年4月10日)并已修完专科教学计划(最后一个学期除外)规定的必修课程且各考试(含考查)科目成绩合格,所有考试(含考查)科目平均成绩(以期评成绩统计)排在同年级同专业(方向)学生前40%内,其中公共选修(含体育课)、就业指导课不计入课程总门数,但成绩必须合格(因身体等原因获准免修者除外)。
(三)英语和计算机基础较好,接收“优秀高职高专生选拔制”学生的各本科院校可以根据本校实际情况提出相应的具体选拔要求。
根据广西师范大学2017年专升本工作推荐条件,相关专业推荐升本同学的英语要过B级。
(四) 获得自治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优秀毕业生”称号,或经学校选拔并在校内公示无异议、报自治区教育厅备案的优秀毕业生者,在满足前三款条件的情况下,不占下达计划指标。
在同等条件下,获得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或者获得自治区级及以上相关专业职业技能竞赛奖的学生优先选拔。
(五)凡有违纪处理记录者,不予选拔。
三、选拔方式及比例(一)各系应在学生自愿报名的基础上,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学生在校期间(除最后一个学期外)所有考试(含考查)科目平均成绩(以期评成绩统计)排名先后顺序进行选拔。
排名在前的学生因个人原因放弃升入本科学习的,须有本人签名的证明材料,其他学生方可依次递补录取。
递补的学生,必须在符合第三条“优秀专科生选拔制”选拔条件范围内选拔。
(二)各系经“优秀高职高专生选拔制”选拔升入本科学习的学生,不得超过所在系同年级、同专业毕业班学生人数的5%;与自治区九大创新发展领域领域相关的部分专业[其中物流管理(港口物流方向)、港口物流设备与自动控制、轮机工程技术、食品营养与检测、电子商务专业升本比例可放宽至15%,详见附件6];专升本去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的学生可在上述比例限制基础上再放宽5个百分点。
根据去年的招生情况和区域分布,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按指定的专业(见附件7)接收升本学生。
同一学校同一专业原则上只准升入一所本科学校(专升本去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的学生不受此限制);同一学校不同专业之间录取计划数原则上不作调剂使用,若某一专业符合条件且意愿升本的学生人数未达到限制数值,须经教育厅审核批准后方能调剂给另一专业升本使用。
(三)“优秀高职高专生选拔制”实行专业对口选拔的原则,即选拔的学生只能升入与其原专科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本科专业学习。
四、教学管理按“优秀高职高专生选拔制”选拔升入本科的学生升入本科院校后,以单独编班为主、插班为辅;对专升本学生,可参照录取新生的办法办理户口迁移、学生档案移交、党团关系转移等有关手续。
五、学籍学历管理及待遇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院校继续学习后,按本科院校学生的学籍和证书管理办法进行管理,毕业后,颁发所在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根据《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学〔2002〕15号)要求,学校颁发毕业证书内容填写“在我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起止时间按升入本科实际时间填写。
学制按升入的本科专业的学制填写。
学习期满且成绩合格的学生,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有关规定申请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学生毕业时,按国家有关本科毕业生的就业政策执行。
六、其他有关问题(一)系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优秀高职高专生选拔制”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进行选拔,防止弄虚作假。
凡有违反规定选拔录取的学生,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入学资格,并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二)各系部推荐选拔升入本科学习的优秀学生名单,必须在学院网页和学院内张榜公示7天以上。
(三)各系部严格按照优秀专科高职生选拔升入本科学习推荐表、排名一览表、汇总表等要求如实填写相关材料,统一使用2017年“优秀高职高专生选拔制”附件表格格式。
(四)我院签订协议的本科院校及录取专业,待与本科院校落实后另行发文,最终收费以各本科院校实际收费标准执行。
(五)学院推荐符合条件学生升本,录取名单以教育厅公布“优秀专科生选拔制”专升本录取名单为准。
八、本实施细则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学校优秀专科(高职)生选拔升入本科学习学生推荐表2.各科考试平均成绩排名在前40%以内的同年级同专业学生学生名单一览表3.广西普通高校优秀专科(高职)生选拔升入本科学习学生汇总表4.优秀专科(高职)生升本科推荐情况统计表5.公示文件格式(参照格式)6.自治区九大创新发展领域相关的部分专业7.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拟接收升本的专业8.升入本科学习承诺书(参照格式)9.自动放弃升入本科学习情况说明(适用均放弃公办(二本)本科院校和民办(独立)学院升本资格,参照格式)10.2017年拟合作院校及专业情况一览表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学校优秀高职高专生选拔升入本科学习学生推荐表推荐院校名称__________________类别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填表说明1.“推荐表”封面“类别”是指学生的类别,应填写“普通专科”或“高职”。
2.一律用钢笔填写,填写内容要具体、真实,字迹要端正、清楚。
3.表一“拟升入院校及专业”栏,应填写与原专科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本科院校的专业。
4.表一可由学生本人填写,“本人简历”一栏从初中起按时间顺序填写。
5.表二至表五由学校有关部门、教师(干部)填写,在相应位置签字并盖上公章;表三“课程成绩表”由教务处盖上公章。
6.将英语等级考试、计算机等级考试及获奖证书的复印件按顺序附于推荐表之后(一并装订)。
表一表二注:1.按学期先后顺序逐个学期填写。
2.此表为样表,各校也可从本校学籍库中导出自行打印。
附件2各科考试平均成绩排名在前40%以内的同年级同专业学生名单一览表推荐学校:(盖章)填报部门:(公章)注:1.平均成绩是指五个学期各考试(查)科目总成绩的平均数;2.此表应盖上教务处或高专高职院公章;3.排名在前面的学生本人放弃升入本科学习的,须附本人签名的证明材料于此表之后(按顺序装订)。
如放弃升入本科学习的学生因实习等原因未能及时填写本人签名的证明材料,学校须要求其补填,并按规定报送。
—13—附件3广西高校优秀专科高职生选拔升入本科学习学生汇总表推荐学校名称:(盖章)全校优秀高职高专选拔总数:人。
联系人:联系电话:—14—优秀高职高专生升本科推荐情况统计表推荐学校名称(盖章)注:基础比例为该高校该专业的一般升本比例,新增比例为升入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新增的5%。
公示根据北海职业学院2017年优秀高职生选拔升本工作要求,经选拔推荐,现确定×××等名同学为推荐对象,现公示如下:×××男××系2014级××××1班成绩排名第××,推荐升入××××本科院校××××专业×××女××系2014级××××1班成绩排名第××,推荐升入××××本科院校××××专业公示期自即日始4日,即4月×日—4月×日,凡对上述同学推荐有意见者,请及时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系专升本领导小组反映。
联系人:×××联系电话:××××××××××××系2017年×月×日16附件61718附件7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拟接收升本的专业(一)广西大学行健文理学院:法学、会计学、新闻学、旅游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汉语言文学、风景园林、人力资源管理、艺术教育、美术教育、英语、土木工程、自动化、审计学、建筑电气智能化、广播电视学、广告学、市场营销、环境设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二)广西民族大学相思湖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税收学、烹饪与营养教育、播音与主持艺术、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动画、软件工程、英语、旅游管理(三)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信息科技学院:通信工程、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气工程自动化、环境设计、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电子商务、财务管理、商务英语、物联网工程、软件工程(四)桂林理工大学博文管理学院:工程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财务管理、工程造价、测绘工程、土木工程、旅游管理、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勘查技术与工程、地理信息科学、网络工程(五)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学前教育、汉语言文学、数学与应用数学、英语、体育教育、视19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汉语国际教育、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金融学、工商管理、音乐学(六)广西科技大学鹿山学院:土木工程、公共事业管理、食品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车辆工程、汽车服务工程、自动化、机械工程、物联网工程、工业设计、英语、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七)广西中医药大学赛恩斯新医药学院:护理学、药学、中药学、中医学、针灸推拿学、药物制剂、市场营销(八)广西外国语学院:越南语、英语、行政管理、泰语、人力资源管理、金融工程、审计学、网络工程、艺术设计学、汉语国际教育、法语、播音与主持艺术(九)南宁学院:交通运输、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财务管理、会计学20附件8升入本科学习承诺书本人×××,×××系×××专业×××级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