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事故事件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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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事故事件回顾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事件回顾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事件回顾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安全生产是企业发展的重要保障,事故、事件回顾管理制度旨在通过对已发生的事故、事件进行详细的分析和总结,及时发现问题,加强安全监管和管理,防范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公司的正常运营。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内发生的所有安全生产事故与事件的回顾管理。

三、定义和分类(一)安全生产事故:指因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管理措施不到位或其他原因导致的人员伤亡、设备损坏、环境破坏等不良后果的事件。

(二)事件:指未造成人员伤亡、设备损坏或环境破坏等不良后果的突发事件或潜在风险。

四、管理流程1.事故、事件发生与报告a)事故、事件的发生应立即报告各相关部门,并通知应急抢险队伍进行紧急处置。

b)相关部门收到报告后,按照事故、事件的性质和级别进行分类,并尽快成立事故、事件的调查组。

2.调查与分析a)调查组要全面深入地对事故、事件进行调查,收集相关证据和信息,并详细记录。

b)调查组应查明事故、事件发生的原因、责任和处理过程,分析事故、事件的影响和教训。

3.事故、事件回顾与总结会议a)调查组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事故、事件回顾与总结会议。

b)会议应对事故、事件的原因和责任进行分析和讨论,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和整改计划。

4.整改措施的制定和实施a)会议确定的改进措施和整改计划应由相关部门按时制定和实施。

b)相关部门应对整改措施进行跟踪和督促,确保改进措施的有效实施。

5.经验总结与宣传a)调查组应及时总结和宣传事故、事件的处理经验和教训,提高员工对安全生产的重视程度。

b)根据事故、事件的性质和级别,可以在企业内部或外部进行经验交流和宣传。

五、责任追究对因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管理措施不到位或其他原因导致的事故、事件,应按照相关规定,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评估与改进针对事故、事件处理过程中的不足和问题,可以定期或根据需要进行评估,并及时进行改进,提高事故、事件处理的效率和质量。

安全事故管理制度(七篇)

安全事故管理制度(七篇)

安全事故管理制度一、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工作(生产)区域中所发生的和工作(生产)有关的伤亡事故,均需统计上报、分析和处理。

二、工伤事故分类,按gb6441-86国标执行。

三、伤亡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最先发现的人,必须立即报告其主管领导;主管领导必须立即转报至仓库安全员和安全领导小组。

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仓库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必须在____小时内,分别报告上级公司和当地劳动、工会、检察部门。

四、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应保护好现场,因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故扩大,需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

伤亡事故现场,必须经劳动部门和人民检察院或事故调查组同意,才能清理。

五、轻伤事故发生后三天内,由所在部门负责填报《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给仓库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发生重伤事故后十天内,重大伤亡事故十五天内,特别重大伤亡事故三十天内,组织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查明原因。

明确性质(责任事故、自然事故、政治事故),分清责任,提出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和拟定防范措施,撰写事故调查报告书,分别上报。

事故调查组的组成按事故的严重程度分级负责:1、轻伤事故和一般未遂事故,由所在部门负责组织。

2、重伤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由仓库级负责组织。

3、重大伤亡事故,由上级公司组织,会同当地劳动、检察、工会共同调查。

六、全面开展事故的经济损失统计工作。

在调查事故时,应对事故所造成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按实际情况如实计算,不得遗漏,并填入事故“登记表”、“调查报告书”和“月报表”中及时上报。

七、在查清伤亡事故情况后,必须对事故进行责任分析。

通过事故调查所确定的事实,根据事故发生的物质原因、人为原因和管理原因,按有关人员的职责、分工和在生产过程中的作用,追究其所负的责任,并按事故所造成的影响和经济损失大小,提出恰当的处理意见。

八、确定事故责任者的原则1、因设计上的错误和缺陷而发生的事故或造成严重后果的,由设计者负责。

2、因施工、制造、安装和检修上的错误或缺陷而发生的事故或造成严重后果的,由施工、制造、安装、检修、检验者负责。

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五篇)

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五篇)

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1、目的为做好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保障广大职工在生产过程中安全与健康,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____13____),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单位发生安全事故后的管理工作。

3、定义3.1生产安全事故是指在生产经营领域中发生的意外的突发事故,通常会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使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中断的事件。

3.2伤亡事故是指在册职工(包括计划内合同工、临时工)在本岗位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或虽不在本岗位劳动,但由于本单位的设备和措施不安全,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不良、管理不善、以及单位行政指派到单位外从事本单位的活动,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即微伤、轻伤、重伤、死亡)。

3.3微伤事故指职工负伤后损失工作日在____日以上、经劳动部门劳动能力鉴定没有伤残级别的伤害事故。

3.4轻伤事故指微伤以上、重伤以下的伤害事故。

3.5重伤事故指职工负伤后,经医师诊断为残疾,或者可能成为残疾,或者伤势严重的伤害事故。

3.6死亡事故指造成人员死亡的伤害事故。

4、职责4.1总务部负责____或参与事故的调查和取证管理,监督事故后整改措施落实管理,负责参与因公伤亡事故的调查、善后处理管理。

4.2总务部负责申报工伤认定、传递信息、统计、分析、汇总管理,负责工伤人员伤残等级鉴定管理,办理工伤保险待遇赔付管理。

4.3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事故报告、抢救、____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整改和事故善后管理,工伤认定及劳动能力鉴定的申报资料管理和旧伤复发的申请办理管理。

5、管理程序5.1事故等级划分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a特大安全事故,是指造成____人以上死亡,或者____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____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b重大安全事故,是指造成____人以上____人以下死亡,或者____人以上____人以下重伤,或者____万元以上____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c较大安全事故,是指造成____人以上____人以下死亡,或者____人以上____人以下重伤,或者____万元以上____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d一般安全事故,是指造成____人以下死亡,或者____人以下重伤,或者____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安全生产事故、事件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事件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事件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事故、事件的管理,及时控制和处理安全生产事故、事件,防止和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安全生产事故、事件的报告、调查、处理、分析和改进等工作。

第三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原则,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第四条公司应当建立安全生产事故、事件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明确事故、事件的报告程序、调查组组成、调查处理程序和责任追究等内容。

第五条公司应当加强安全生产事故、事件的信息收集、统计、分析和披露工作,提高事故预防能力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六条公司应当加强安全生产事故、事件的考核和奖惩,对在事故、事件处理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事故、事件责任人依法进行处理。

第二章安全生产事故、事件报告第七条公司应当建立安全生产事故、事件报告制度,明确事故、事件的报告程序、报告内容和报告时限。

第八条公司员工发现安全生产事故、事件,应当立即报告现场负责人。

现场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故、事件发展,并在1小时内报告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

第九条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事故、事件调查处理,并在2小时内报告公司领导和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十条公司应当建立安全生产事故、事件报告档案,保存事故、事件报告原始资料,便于查询和追溯。

第三章安全生产事故、事件调查处理第十一条公司应当建立安全生产事故、事件调查处理制度,明确调查组组成、调查处理程序和责任追究等内容。

第十二条安全生产事故、事件调查组由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人力资源部门、财务部门、技术部门等相关人员组成,必要时可以邀请外部专家参与。

第十三条调查组应当及时收集事故、事件相关信息,分析事故、事件原因,查找事故、事件暴露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形成调查报告。

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重大事件管理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重大事件管理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重大事件管理制度一、引言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重大事件是指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导致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社会影响等严重后果的事件。

为确保企业正常运营、减少生产安全风险、保障员工安全与健康,制定和落实一套完善的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重大事件管理制度势在必行。

本文旨在阐述一套高效、科学的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重大事件管理制度,以提高企业防范和处理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

二、管理目标与原则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重大事件管理制度的目标是保障员工生命安全、消除生产安全隐患、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和重大事件的发生。

核心原则包括预防优先、综合管理、全员参与、法律依据、责任倒查、事故追责等。

三、组织责任1.企业应设立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

2.企业应配备足够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为其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技能提升机会。

3.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应明确,各级人员应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责任并按照制度执行。

四、安全风险评估与防控1.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定期对生产环节中的潜在危险因素进行评估与分析。

2.在评估的基础上,制定相应的安全防控措施,包括工艺安全、设备安全、人员培训等方面。

3.企业应全面推行安全生产标准化,确保每个环节都符合相应的安全要求。

五、事故应急预案与处理1.企业应编制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各级人员的职责和行动计划,以快速有效地处理突发事故。

2.在事故发生时,企业应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进行紧急救援和抢险工作。

3.事故后,企业应及时清理现场、排查隐患,并实施事故调查与分析,总结经验教训。

六、员工安全教育与培训1.企业应定期开展员工安全教育活动,提高员工对生产安全的意识和责任心。

2.针对不同岗位,企业应制定相应的安全培训计划,并确保培训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3.员工在进入工作岗位前,应接受安全培训,并对相关安全操作规程进行签字确认。

七、安全监督与检查1.企业应配备专业的安全监督员,负责对生产现场进行定期的安全监督和检查。

安全生产事故事件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事件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事件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和调查处理条例》,为规范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落实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生产事故上报指: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伤亡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规定,及时、如实地向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报告;特种设备发生事故的,还应当同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接到报告的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如实上报。

第三条未遂事故的定义为:凡因操作不当,维护不周、设备管道在制作、安装过程中存在固有缺陷等各种原因,已构成事故发生条件,足以酿成事故,幸亏及时发现,得到挽救,侥幸未造成严重后果者,称为未遂事故。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XXXXXXXXXXXX,包含承包商的管理。

第二章事故等级划分第五条公司事故等级划分(以下简称事故)按照事故严重性及影响区域分为以下等级:(一)特大事故:一次死亡3人以上,或重伤7人以上,或死1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死2人同时重伤3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不含100万元)事故。

(二)重大事故:一次死亡1-2人,或重伤4-6人,或轻伤9人以上,或直接经济丧失100万元以下事故。

(三)较大事故:一次重伤2-3人,或轻伤6-8人,或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下事故。

(四)一般事故:一次重伤1人,或轻伤3-5人,或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下事故。

(五)轻微事故:一次轻伤1-2人,或直接经济损失2000元以下事故。

(六)零伤亡事故未发生人员伤亡,直接经济丧失500元以下事故。

第六条按照得逞事故、变乱可能形成的危害,将得逞事故、变乱划分为严重、较大、一般三级,进行分级管理。

(一)凡重点部位、重大危险源,关键设备等存在缺陷,如泄漏,运转设备有异常响声,振动超出设定值,重要参数严重偏离工艺指标等属于重大未遂事故事件。

严重得逞事故、变乱由公司管理掌握,如发生严重安全变乱将直接胁安全生产,岗位应按照事故上报流程进行上报。

安全生产事故、事件回顾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事件回顾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事件回顾管理制度1. 目的和适用范围本制度旨在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事故、事件回顾管理机制,通过对事故、事件的回顾与分析,找出问题根源并采取措施,以防备和降低安全生产事故和事件发生的可能性,保障员工生命资产安全。

适用于公司全部员工以及相关外部协作单位。

2. 定义和要求2.1 安全生产事故:指在生产和工作过程中发生,造成人员伤亡、资产损失或环境破坏的事件。

2.2 安全生产事件:指在生产和工作过程中发生的、未造成人员伤亡、资产损失或环境破坏,但具有潜在风险的事件。

2.3 回顾管理:对安全生产事故、事件进行全面回顾和分析,并订立相应的防备和改进措施。

2.4 回顾小组:由相关部门和人员构成,负责对安全生产事故、事件进行回顾和分析。

3. 管理程序3.1 事故、事件的报告: 3.1.1 任何员工在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或事件后,应立刻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报告。

3.1.2 部门负责人在接到报告后,应立刻组织并启动回顾小组。

3.1.3 回顾小组应尽快打开工作,全面了解事故、事件的情况和原因,并进行记录。

3.2 事故、事件的回顾与分析: 3.2.1 回顾小组应召集相关部门负责人和专业人员,共同进行安全生产事故、事件的回顾与分析。

3.2.2 回顾与分析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事故、事件的发生经过和现场情况描述;—造成事故、事件的原因、责任和影响;—公司内外部因素对事故、事件的影响;—相关部门在事故、事件中的工作表现和处理情况;—对事故、事件的防备和改进措施建议。

3.3 问题整理和总结: 3.3.1 回顾小组应对事故、事件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理和梳理,并订立相应的改进措施。

3.3.2 改进措施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修订或完善相关的工作程序和工艺流程;—强化员工培训和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定期检查和维护设备,确保正常运行;—加强与外部协作单位的沟通和合作,共同落实安全责任。

3.4 改进措施的实施和监督: 3.4.1 相关部门应依据回顾小组提出的改进措施,订立实施计划,并及时落实。

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精选7篇)

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精选7篇)

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精选7篇)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篇1)为加强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及时报告、分析、调查和处理生产安全事故,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保证安全生产,根据《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一、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

二、发生事故后,负伤者或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项目经理、科室负责人等有关责任人;项目经理或相关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科学的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有关规定立即如实向公司安全管理部或相关主管部门报告,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销毁有关证据。

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事故发生的施工现场概况;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3、事故的简要经过;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5、已经采取的措施;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三、当发生事故后,在立即组织抢救的同时,必须及时向安全管理部报告,除电话汇报外,还需进行书面报告。

安全主管部门知道情况后,立即用电话将事故简要情况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保险公司报案,报告时间不得晚于事故发生后2小时。

四、发生伤亡事故时应当保护事故现场,根据《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规定迅速采取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

因抢救伤者和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并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

伤亡事故现场,必须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事故调查组同意后才能清理。

五、事故发生后,要立即根据事故严重程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成立事故调查组。

事故调查组应按照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从生产、技术、设备、管理制度等方面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范文安全生产事故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因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制度,导致人员伤亡、设备损坏、环境破坏等严重后果的事件。

为了加强对安全生产事故的预防和管理,我公司制定了以下的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安全生产事故的预防和管理,保障员工和设备的安全,维护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内所有员工及相关管理人员,并应当严格执行。

第三条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应当坚持预防为主、整体推进、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四条坚持责任明确、措施有效、落实到位、处罚有力的原则,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

第五条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草拟和修订,并报公司领导审批后正式发布。

第二章安全生产事故的预防第六条公司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事故的预防工作,将安全生产纳入公司的重要议事日程。

第七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

第八条公司要加强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第九条公司要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员工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条公司要落实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第十一条公司要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时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相关资质证书。

第十二条公司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和相关人员的安全责任。

第十三条公司要加强对承包商和供应商的安全管理,确保他们的行为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第十四条公司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统计和报告制度,及时上报安全生产情况。

第三章安全生产事故的管理第十五条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公司应立即组织抢救和处理,并保障被确诊为工伤的员工第一时间得到治疗。

第十六条在安全事故调查中,必须进行详细的询问和调查,收集事故发生时的证据。

第十七条对安全事故的责任要进行明确的界定,对于因违反公司安全规定造成事故的员工,要依据公司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安全生产事故处理及报告制度(4篇)

安全生产事故处理及报告制度(4篇)

安全生产事故处理及报告制度安全生产是企业生产经营的首要任务,也是企业发展的基础,对于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然而,事故是无法完全避免的,一旦发生事故,就需要及时、准确地处理和报告,以便迅速采取相应措施,避免事故造成更大的损失。

为了确保安全生产事故的处理和报告工作规范、科学、有效进行,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事故处理及报告制度,下面是一个____字的安全生产事故处理及报告制度的例子:一、安全生产事故处理制度1. 事故处理的基本原则:(1) 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紧急预案,迅速组织人员进行救援和抢险,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2) 事故处理应以保护人员生命安全为第一优先,同时注重保护环境和减少损失。

(3) 事故处理应及时、准确,严肃追究事故责任,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2. 事故处理的程序:(1) 事故发生后,立即通知有关部门和人员,迅速组织抢险救援工作,保护人员安全和减少损失。

(2) 组织事故调查小组进行事故原因的分析和调查,明确事故责任和处理措施。

(3) 根据事故调查结果,追究事故责任并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对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4) 汇总和分析事故数据,总结经验教训,加强安全管理,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5) 完善事故处理记录,做好事故的回访和纪录,以便后续处理和管理。

3. 事故责任的界定:(1) 事故责任的界定应根据事故发生的原因、后果和责任人的行为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

(2) 事故责任在法律上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进行判定,企业应积极配合司法机关进行调查和处理。

(3) 事故责任应分清直接责任和间接责任,对于直接责任人和间接责任人分别进行追责和处理。

(4) 对于事故责任人应及时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包括警告、罚款、停职、解聘等,情节严重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 事故处理的监督和检查:(1) 事故处理应由企业安全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和监督,确保事故处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重大事件管理制度(5篇)

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重大事件管理制度(5篇)

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重大事件管理制度一、事故分类与管理⒈事故按性质分类可分为生产事故、设备事故、质量事故、交通事故以及火灾事故、爆炸事故、环保事故、伤亡事故。

⑴生产事故,指生产操作过程中,因违反工艺流程、岗位操作法、误操作或控制不当等造成原料、半成品或成品损失的事故。

⑵设备事故,指生产装置、动力机械、电气及仪表装置、输送设备、管道、建筑物、构筑物,由于各种原因造成损坏、损失或流产的事故。

⑶质量事故,指生产过程中因违反国家和企业规定的有关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出现原料、中间体、成品使用差错以及混淆、混药、异物混入或变质等问题,使该物料不符合既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物料损失或整批退货的事故。

⑷交通事故,指在企业生产活动区域内,因违反交通运输规则或由于其他原因,造成车辆损坏、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故。

⑸火灾事故,指发生着火,造成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的事故。

⑹爆炸事故,指由于某种原因发生化学性或物理性爆炸,造成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的事故。

⑺环保事故,指发生生产或“三废”处理不当造成环境污染,使周围职工、居民和行人受到危害或影响周围农业生产的事故。

⑻伤亡事故,指企业员工(包括在厂内施工作业的外来人员)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的事故。

⒉生产事故、爆炸事故和伤亡事故由生产部门负责管理;产品质量事故由质量检验部门负责管理;基建工程质量事故由基建部门负责管理;交通事故由安全生产或交通管理部门负责管理;设备事故由设备动力部门负责管理;火灾事故由防火管理部门负责管理;环保事故由环保部门负责管理。

各职能部门应按分类管理的要求,进行调查、统计和存档。

⒊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企业各类事故的综合统计,各职能部门应按时将事故情况报送安全生产管理部门。

二、生产安全事故的抢险与救护⒈公司、车间、班组及危险岗位必须制订应急救援预案,并加强演练,对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进行防范。

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应当根据预案的要求进行抢救,妥善处理,切忌盲目涉险,以防事故的蔓延扩大。

安全生产事故事件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事件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预防事故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生产、施工、运营等环节,涉及各类安全生产事故事件。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安全生产事故事件的报告、调查、处理和预防,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第二章职责第四条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本制度的管理和监督,协调各部门共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第五条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安全生产事故事件的调查、处理和预防,并定期向安全生产委员会报告。

第六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事故事件负有直接责任,确保本部门安全生产事故事件的及时报告、调查和处理。

第七条员工对本部门安全生产事故事件负有报告义务,不得隐瞒、谎报或者迟报。

第三章报告与调查第八条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事件时,事发部门应立即组织人员进行现场处置,并立即报告安全生产管理部门。

第九条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调查组进行现场调查。

第十条调查组应查明事故原因、责任,提出处理意见,并形成调查报告。

第十一条调查报告经安全生产委员会审核批准后,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发布。

第四章处理与预防第十二条对安全生产事故事件的处理,应根据事故原因、责任等因素,采取以下措施:(一)对事故责任者进行批评教育、通报批评、经济处罚等处理。

(二)对造成事故的直接责任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对事故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

第十三条企业应根据安全生产事故事件调查结果,制定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第十四条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安全生产事故事件进行统计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五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由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本制度旨在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预防事故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

企业应认真贯彻执行,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安全生产事故、事件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事件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事件管理制度整理编制时间:202X年X月X日安全生产事故、事件管理制度为规范本单位生产生活及工作次序,确保本单位相关工作有序正常运转,根据单位发展需要,结合单位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安全生产事故、事件管理制度》,望本单位职工严格执行!第三条拟定本制度的目的:为加强事故、事件工作管理,规范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信息的报告与处置工作,保证信息渠道畅通,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有关损失。

第四条生产安全事故、事件的报告工作,务必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各单位主要承担人对其准确性与及时性承担。

第二章适用范围第五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属各单位生产安全事故、事件的管理。

第三章事故、事件报告要求第六条事故、事件报告程序事故、事件发生之后,事故、事件首先发现者,立刻报告本单位承担人;单位承担人接到报告后,务必立刻报告至本单位总调度室(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值班室、下同)、安全环保部;总调度室承担人应根据事故、事件的严重程度,向本单位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报告;重伤以上的事故由本单位应急救援总指挥、副总指挥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第七条事故、事件报告时,要报清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者姓名、工种、伤害程度及初步了解事故简要经过与原因以及已经采取的措施并在24小时内将事故快报上报至安全环保部(遇节假日顺延)。

事故单位、总调度室对接报的事故、事件应在当班的调度日志中如实相关的记录并妥善保存。

第八章事故发生之后,事故发生单位承担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刻启动事故相应应急方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安排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与财产损失。

第九条发生重伤以上事故,本单位承担人按要求于1小时内向上级主管单位与市安全生产监管与督查管理局报告。

第十条事件发生之后,事件单位立刻向调度室、安全环保部汇报,由安全环保部安排相关单位会同对现场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才能生产。

第十一条本单位所有人身事故、事件;职业病;设备事故、事件;火灾;交通事故、事件;相关方投诉;未遂、违章等都应按以上规定进行上报。

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3篇)

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3篇)

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安全生产事故的管理,确保安全生产,保护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的内容包括:安全生产事故的定义、责任分工、事故预防、事故调查与处理、事故信息报告、应急救援等。

第四条所有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人员要严格遵守本制度的各项规定,确保事故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本制度的修订和解释权归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部门。

第二章安全生产事故的定义第六条安全生产事故是指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由于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或者本单位规章制度,导致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第七条安全生产事故分为一般事故和重大事故。

一般事故是指伤亡人数在3人以下、财产损失在10万元以下的事故。

重大事故是指伤亡人数在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在10万元以上的事故。

第三章责任分工第八条安全生产事故的责任主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企业经营者:负有最终责任,要确保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制定和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措施。

2.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组织安全生产的培训和宣传工作,监督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的执行情况。

3. 一线工人和管理人员:要按照企业的安全生产制度和规章制度进行工作,确保生产过程中不发生事故。

第九条安全生产事故的责任追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对于一般事故的责任追究:(1)企业经营者要进行内部调查,找出事故原因,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2)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要进行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依法依规对责任人进行处罚。

(3)当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时,责任人还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 对于重大事故的责任追究:(1)企业经营者要组织成立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全面深入的调查,找出事故原因,完善安全生产制度。

(2)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要依法依规对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罚,并报请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批复。

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重大事件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重大事件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重大事件管理制度范文1.制度目的和依据本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公司的生产运营过程中,实施有效的安全管理措施,预防和控制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重大事件的发生。

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生产运营单位,包括生产车间、仓库、办公楼等各种工作场所。

3.责任和义务3.1 公司负责人有安全生产的最终责任,要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和持续改进。

3.2 生产运营单位负责人要制定并执行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3.3 公司各级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并支持生产运营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

3.4 所有从业人员都有安全生产的义务,应当积极参与安全培训和演练,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

4.安全生产责任制度4.1 公司负责人要明确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确保生产运营单位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级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

4.2 生产运营单位负责人要建立并落实自身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确保单位内部的安全生产工作得到有效的组织和实施。

4.3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要明确每一层级负责人的职责和权限,确保安全工作的落实和执行。

5.安全生产管理措施5.1 制定并执行安全生产目标和计划,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与具体岗位的安全职责,要求各级负责人履行安全管理职责。

5.2 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制定相应的风险防控措施,建立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制度。

5.3 建立和完善安全培训制度,确保员工掌握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并进行定期的安全演练和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安全应急能力。

5.4 加强安全检查和监督,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制度,确保安全隐患及时发现和整改。

5.5 建立和完善事故报告和调查制度,确保事故的发生及时报告,并进行深入的调查和分析,总结教训,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6.安全奖惩制度6.1 对于安全工作有出色表现的员工,公司应给予表彰和奖励,以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安全工作。

6.2 对于违反安全规章制度或者发生安全事故的行为,公司要按照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惩罚和处理。

安全生产事故处理及报告制度(五篇)

安全生产事故处理及报告制度(五篇)

安全生产事故处理及报告制度一、总则1、为了及时地了解和分析事故原因,掌握事故规律,吸取事故教训,以便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的重复发生,明确事故管理程序及职责,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称事故,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并造成生产中断、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重大险情的事件。

3、法人是事故管理第一责任人。

二、事故分类1、按事故性质分为:责任事故:由于人的失误、失职及管理原因造成的事故。

自然灾害事故:人力不可抗拒的非人为因素造成的事故。

破环事故:有预谋的人为破坏事故、事件。

2、按事故内容分为:重大险情事故。

发生事故的条件已经具备,或者虽然发生了事故,但因某种原因侥幸或者因处理及时得当而未造成财物损失和人员伤亡的事故。

设备事故。

机械、工艺、动力、运输等设备、设施及仪器、仪表、工具的非正常性损坏,造成财产损失或影响生产的事故。

人身伤亡事故。

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和生产有关的人身伤亡事故。

三、事故处理程序事故处理不论大小均应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职工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1、事故紧急处理事故发生时,当事人和现场工作人员应认真做好报告、抢救和保护现场等事项。

(1)一旦发生事故,当事人及现场工作人员要立即向事故发生部门、安全管理部门或有关领导报告;同时立即设法控制事故蔓延和抢救伤员。

(2)现场保护:事故发生后,要立即封锁保护现场,除抢救需要外,禁止无关人员入内,防止人为或自然因素破坏现场。

未经安全管理部门或事故调查组现场勘查同意,不得以任何借口、理由擅自清理现场。

(3)有关领导及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要立即组织抢救,重大事故要迅速组成临时抢救领导小组,统一指挥。

2、事故报告(1)当事人或现场人员应向事故单位报告,单位应向安全管理部门报告,重大事故可直接报告给领导。

(2)一般事故应在发生事故后当日内报告到有关部门,重、特大事故应立即报告。

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重大事件管理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重大事件管理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重大事件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和重大事件的预防、应对和处理,保障企业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生产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和重大事件,包括火灾、爆炸、坍塌、中毒、环境污染等。

第三条企业应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和重大事件应急预案,明确组织机构、职责分工、预防措施、应急程序、救援资源等信息,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应对。

第四条企业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五条企业应建立健全事故报告和统计制度,及时、准确地报告、统计、调查、处理和统计归档各类事故,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

第二章预防措施第六条企业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防止事故的发生。

第七条企业应根据生产工艺和设备的特点,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如防爆、防毒、防尘、防噪声等,确保员工的安全和健康。

第八条企业应建立健全设备维护和保养制度,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九条企业应加强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条企业应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制度,采取措施减少生产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防止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第三章应急程序第十一条企业应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和重大事件的应急预案,明确组织机构、职责分工、预防措施、应急程序、救援资源等信息,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应对。

第十二条企业应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检验应急预案的实施效果,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和完善。

第十三条事故发生后,企业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队伍进行救援,同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

第十四条企业应根据事故的性质和严重程度,采取相应的救援措施,如灭火、疏散、救治、控制污染等。

第十五条企业应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查明事故原因,认定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管理制度范文(4篇)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管理制度范文(4篇)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管理制度范文一、总则为规范和加强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保护国家和企事业单位的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国家和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三、报告制度1. 各部门和岗位对于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应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安全管理部门和具备安全监管职责的单位报告。

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原因、伤亡情况和采取的应急措施等。

2. 上级主管部门、安全管理部门和安全监管单位应根据报告情况,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核实和调查,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事故原因分析和处理建议。

3. 各级主管部门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安全生产事故的情况,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材料和信息。

四、调查处理制度1. 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工作应由专门的调查组负责,组成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

2. 调查组应在事故发生后的第一时间展开调查工作,对事故现场进行勘察和取证,了解现场情况和事故发生过程。

3. 调查组应按照事故发生的程序和规定进行调查,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和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分析和判断事故的直接原因和根本原因。

4. 调查组应向上级主管部门提交调查报告,并提出事故处理和预防措施的建议,以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5. 上级主管部门应对调查报告进行审查,对调查组提出的建议进行评估和决策,确保事故的处理和预防工作得到及时有效的落实。

五、责任追究制度对于安全生产事故的责任追究,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行。

责任追究的主体包括事故直接责任人、事故间接责任人和事故管理责任人等。

1. 事故直接责任人是指在事故发生过程中直接负责事故的发生的人员,包括操作人员、维修人员等。

2. 事故间接责任人是指在事故发生过程中承担某种责任但不是直接负责事故的发生的人员,包括监管人员、管理人员等。

3. 事故管理责任人是指在事故发生过程中对于管理失职导致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的人员,包括安全管理人员、主管领导等。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制度(8篇)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制度(8篇)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制度第一条为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有效处置安全生产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根据《安全生产法》,结合本州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应急预案,系指安全生产事故预案。

应急预案管理应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监督、指导应急预案的制定、培训、演练和宣传教育等工作,协调相关应急预案的衔接关系,对应急预案所涉及的资源和保障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条应急预案必须经制定单位____论证和____,并经实施应急预案有关单位认可,由制定单位发布,印送与应急预案实施有关的单位。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报送上一级政府及其安监部门备案;政府各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报送同级人民政府及其安监部门备案。

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所属各级单位都应当针对本单位可能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制定应急预案和有关作业岗位的应急措施。

生产经营单位所属单位和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报经上一级管理单位____。

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民用____器材生产、经营、储运单位的应急预案,以及生产经营单位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应急预案,应当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报安全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生产经营单位涉及辐射、城市公用事业、道路交通、火灾、铁路、民航、水上交通、渔业船舶水上安全以及特种设备、电网安全等事故的应急预案,依据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备案,并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抄报安全监管部门。

第六条应急预案制定单位应当对与实施应急预案有关的人员进行上岗前培训,使其熟悉相关的职责、程序,对本单位其他人员和相关群众进行培训和宣传教育,使其掌握事故发生后应当采取的自救和救援行动;生产经营单位还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岗位应急措施的培训;应急预案所涉及的有关单位对应急预案中明确的与其相关的职责应当____落实。

第七条应急预案在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适用范围、条件,有关应急资源情况,以及与相关预案的衔接关系等发生变化时,或发现存在问题时,应当及时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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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事故事件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和调查处理条例》,为规范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落实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生产事故上报指: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伤亡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规定,及时、如实地向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报告;特种设备发生事故的,还应当同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接到报告的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如实上报。

第三条未遂事故的定义为:凡因操作不当,维护不周、设备管道在制作、安装过程中存在固有缺陷等各种原因,已构成事故发生条件,足以酿成事故,幸亏及时发现,得到挽救,侥幸未造成严重后果者,称为未遂事故。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XXXXXXXXXXXX,包含承包商的管理。

第二章事故等级划分第五条公司事故等级划分(以下简称事故)根据事故严重性及影响区域分为以下等级:(一)特大事故:一次死亡3人以上,或重伤7人以上,或死1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死2人同时重伤3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不含100万元)事故。

(二)重大事故:一次死亡1-2人,或重伤4-6人,或轻伤9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事故。

(三)较大事故:一次重伤2-3人,或轻伤6-8人,或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下事故。

(四)一般事故:一次重伤1人,或轻伤3-5人,或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下事故。

(五)轻微事故:一次轻伤1-2人,或直接经济损失2000元以下事故。

(六)零伤亡事故未发生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500元以下事故。

第六条按照未遂事故、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将未遂事故、事件划分为重大、较大、一般三级,进行分级管理。

(一)凡重点部位、重大危险源,关键设备等存在缺陷,如泄漏,运转设备有异常响声,振动超出设定值,重要参数严重偏离工艺指标等属于重大未遂事故事件。

重大未遂事故、事件由公司管理控制,如发生重大安全事件将直接威胁安全生产,岗位应按照事故上报流程进行上报。

(二)凡可燃气体,压力管道发生泄漏,设备基础下沉、重要的自调装置失灵,联锁失灵,或因操作不当、气体成分变化引起的超温超压等属于较大未遂事故、事件。

较大未遂事故、事件由部门管理控制。

接到岗位的事件报告,主管部门、班组的主要负责人应迅速组织人力物力对事件进行处理,采用倒机运行、隔离切断、盲板抽堵等措施消除泄漏,调整指标、恢复正常工况。

如不能达到目的,则组织装置停产处理。

凡非易燃易爆介质的低压设备、管线,设计有备机的小型运转设备,发生的泄漏,运行异常、排放导淋堵塞等情况属于一般未遂事故、事件。

(三)一般未遂事故、事件由班组管理,属于设备问题的填写检修联单,由维修工负责处理,可以倒机处理的先倒机,然后将有问题的设备经工艺处理后交出检修。

暂时无法彻底处理的应采取措施防止事件进一步扩大,在事件点挂牌警示,并将情况如实填写在安全事件台账上。

待装置停车一并进行处理。

第三章涉险事故管理第七条涉险事故为涉及危险可能酿成的事故,控制涉险事故最重要的时控制好涉及危险作作业。

涉险作业主要是指涉及危险的作业,涉险作业如果没有制定严格的操作流程和管理制度,或制度执行不严,或因操作不当,极易发生事故。

涉险作业包括动火作业、进入设备、容器内作业、高处作业、抽加盲板作业、带压堵漏等作业均属于涉险作业,涉险作业必须遵守特殊作业安全技术规程。

办理特殊作业安全许可证,并经有关人员审核批准后方可开始作业。

第八条在禁火区内进行动火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化工安全生产禁令》之动火“六大禁令”。

动火前必须把动火现场的易燃物清除干净,与生产系统隔绝后进行通风置换,经分析合格方可进行动火,动火作业完成后检查清理现场方可离开。

进入容器进行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化工安全生产禁令》之进入容器的“八个必须”。

进行安全隔绝后通风置换,有毒有害气体分析及氧含量分析合格,按规定佩戴防护用具方可进入容器内作业,并安排专人进行监护。

从事抽加盲板作业应指定专人抽加,穿戴好防护用品和器具,使用防爆工具,并有专人负责监护。

盲板的制作应国家标准要求,抽加盲板一定要在泄压后进行,在易燃易爆系统抽加盲板,还要保持系统微正压,防止空气的吸入,操作人员必须佩戴好防毒面具。

拆卸法兰螺栓时应隔一至两个松一个,缓慢进行,确认无液体或无压力后,方可将螺栓拆下。

抽加盲板必须确认部位,准确挂牌,做好盲板台帐,以防发生误漏造成事故。

高处作业必须佩带安全带,作业时应使用合格的脚手架、吊架、靠梯、跳板、安全带等进行工作。

患有不适合高空作业病症的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高空作业地下严禁站人,脚手架上禁止堆放重物。

带压密封堵漏作业应检查核实泄漏点的部位、形状、大小、周围的腐蚀情况,系统内的温度、压力、介质,泄漏情况及作业现场的环境,制定堵漏施工方案,落实安全措施。

准备好专用卡具、工器具、和个人防护用品。

作业时必须指定专人进行现场监护。

第四章事故上报第九条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应依据公司相关要求首先对现场做好力所能及的应急防范及处理措施。

同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严格遵照公司下发的事故上报流程(详见附件1)上报至公司相关部门及领导,情况紧急或者遇到无法联系事故单位负责人等特殊情况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越级向上级单位报告。

事故上报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二)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三)事故的简要经过;(四)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五)已经采取的措施;(六)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事故报告按事故台账表填写。

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时,应当及时补报。

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七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第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迟报、漏报、谎报和瞒报事故的行为:(一)报告事故时间超过规定时限;(二)因过失对应当上报的事故或者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类别、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等内容遗漏未报;(三)故意不如实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类别、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等内容;(四)故意隐瞒已经发生的事故。

第十一条事故发生后,应当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第十二条事故发生后,相关人员应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任何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

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第十三条任何部门和个人应当支持、配合事故抢险救援,并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

事故抢险救援中可能发生重大危险或者造成更大损失的,抢险救援现场主要指挥人员在听取专家意见后,可以决定暂停或者终止抢险救援。

第五章事故事件防范措施(1)规章制度措施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企业安全管理的基础,其作为有效约束、控制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这种人为不安全行为的主要措施,是各级领导、管理人员和每一个员工在安全工作上的规范标准和行为准则,而建全和落实规章制度,则是预防事故的必需条件。

根据公司内部安全工作实际和生产发展情况,以及市场经济发展带来新的要求,对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进行了重新修订、汇编,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安全制度体系,从而使公司的安全生产有章可循,安全管理得到了制度化、标准化。

(2)安全教育措施违章作业究其根源,在于操作者安全意识的淡薄。

要控制和防止违章作业,就必须认真抓好安全教育,本公司坚持实施入厂职工三级安全教育,坚持对调岗和换岗职工的三级安全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

而抓好安全教育,首先要抓好领导和管理人员教育培训。

公司的安全生产责任人都经过了安全管理培训教育,取得相关的资格证。

公司积极组织职工进行日常性安全教育,要求生产班组每周进行安全学习活动,员工之间交流安全生产经验、心得。

公司也积极组织职工进行生产技能和安全知识学习,通过派出去培训学习和公司内部组织培训学习,如安全月活动,积极促进职工,特别是生产技术骨干的生产技术技能水平,从而使职工对安全生产形成深刻的思想认识。

除此之外,公司还对每次事故进行认真调查处理,通过事故现场分析会,对职工进行事故教训教育,使职工从血的事实中吸取教训,对事故提高警觉,明确违章作业与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克服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

(3)安全防护措施我们在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的同时,应认真积极消除机械设备的不安全状态,因为它是造成机械伤害事故的一个直接原因之一,加强机械设备的不安全状态,有效地控制了操作者冒险作业的不安全行为,以防止事故的再次发生。

可见,在使用机械设备过程中,必须根据其运行和操作情况,按照有关安全技术要求认真落实安全防护措施。

对机械设备要做好日常性检查和维护保养工作,检查其操作机构以及相关的配置是否达到配置要求,检查保险装置和制动装置,是否正常,是否处于受控状态,消除隐患和带病运行情况,从而使机械设备处于安全状态下运行,防止设备出现失控、误操作等情况,对操作者造成伤害。

做好生产环境的安全检查,检查区域布置是否合理,特别是设备的区域布置,使得其工艺流程直线化,减少和消除因机械设备布置不合理而影响操作人员的操作和通行。

第六章事故调查第十四条事故调查处理应当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经过、事故原因和事故损失,查明事故性质,认定事故责任,总结事故培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追究责任。

第十五条未造成人员伤亡但造成1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较大事故,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委托对事故进行调查,应成立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并将事故调查报告报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只造成人员轻伤,或者未造成人员伤亡但造成1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一般事故,由单位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事故调查处理报告应当报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备案。

第十六条事故发生后,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成立事故调查组,并应履行下列职责:(一)事故调查处理应当实事求是,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二)及时准确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三)查明认定事故性质和事故责任;(四)根据公司相关制度,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五)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六)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第十七条事故调查组有权向有关部门和个人了解与事故有关的情况,并要求其提供相关文件、资料,有关部门和个人不得拒绝、阻碍或者干涉。

第十八条事故调查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事故发生单位名称、地址、所属行业、经济类型、隶属关系等概况;(二)事故发生经过、类别、事故救援和善后处理情况;(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四)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五)事故责任的认定;(六)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七)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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