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资产证券化出表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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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租赁资产证券化出表问题研究

本文选择了国内首只在会计上实现真实出表的商务部主管融资

租赁公司发行的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南方骐元-远东宏信(天津)1号”作为案例分析对象,以判断基础资产出表流程为脉络,结合具体交易

结构以及内外部因素分析对基础资产出表影响。论文在阐述融资租赁资产证券化的相关研究的基础上,对原始权益人概况、产品的资产池、信用增级方式和资产证券化产品基本信息等方面进行了介绍,接着从法律角度和会计角度对影响基础资产出表的因素进行了分析。研究结果显示真实出售和破产隔离是基础资产出表的保障;对证券分级、流动性支持、超额本金及利差的合理设计是实现基础资产出表的必要措施,同时优良基础资产质量和活跃的二级市场对基础资产出表有很大的促进作用。本文结合相关分析及我国实际,从融资租赁公司角度和政策制度角度提出了相关建议。我们认为,融资租赁企业要有效利用资产证券化实现基础资产出表,主要可通过以下方式实现:挑选质量

优良基础资产及多企业联合提供基础资产;合理设计交易结构降低次级持有比例;设置程度适中的超额本金和利息覆盖;寻求更强力度外

部信用支持以及可以设计基础资产部分出表来释放部分风险资产。此外我们建议通过允许运用信托模式以实现真正破产隔离、改进相关法规使租赁物所有权随基础资产一起转移、增强融资租赁资产证券化产品的二级市场流动性以及统一风险报酬测量模型与细化金融资产的

计量方法等来完善相关制度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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