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系2011届毕业生组织关系转移注意事项
毕业生党组织关系接转须知
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须知一、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的要求转移党员组织关系,要由本人亲自办理......或由党组织派人办理手续,不得委托他人特别是非党员代办。
党员在接到组织关系介绍信后,要妥善保管,要在介绍信注明的有效期内....,亲.自.到有关部门办理接转组织关系的手续。
如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接转手续,介绍信就自行作废。
对于无正当理由,6个月不转组织关系,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应按党章规定,作自行脱党....处理。
党员在办理接转组织关系介绍信过程中,若遇特殊情况,不能在有效期内与介绍信指定的党组织接上关系,必须在有效期内...重开介绍....向最后开出介绍信的有关部门反映,并一定要信。
组织关系一定要交给党组织,不要错误地将介绍信交给人事或劳工部门。
而且必须遵照《党章》,明确自己最后被编入哪一个党支部,并向党支部书记报到,这样才能算是组织关系得以最终落实。
报到后,要注意及时交纳党费,如果不知向谁交纳党费或被拒收,必须立即向最后接收本人介绍信的同志询问以搞清情况,绝不能糊涂拖延。
二、明确组织关系转移单位的党组织(一)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由学院党委集体办理....。
....,由党员本人签收(二)在本省范围内,各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机关、企业、学校、科研院所等党的基...层委员会....(不含企业、大专院校的分党委),可直接相互转接组织关系。
去外省的应先开至省.委教育工委组织部........(由校组织部代办,委托学院党委操作........)。
(三)已落实工作单位的党员,必须及时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所去单位的党组织(学校党委组织部→工作单位党委);已落实好工作单位的党员,所去单位党组织不健全的,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所去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的党组织。
浙江省内选调生(选聘生),其党员组织关系一律转往设区市委组织部。
即“中共××市委组织部”。
去向单位填写“选调生(选聘生)”。
毕业生党员转移组织关系须知
6-5参考资料12,毕业生党员转移组织关系须知毕业生党员转移组织关系须知1、党员组织关系,是指党员与所在党组织(党支部)的隶属关系。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办理组织关系接转的凭证。
按时接转组织关系,是党员的组织观念的体现。
2、所有党员,一旦学习、工作单位变动以后,必须及时转移党员正式组织关系,由新的工作单位党组织编入支部。
没有转移党员正式组织关系的党员,在新的工作单位党组织内不能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换言之,没有转移党员正式组织关系的党员,不视作新的工作单位党组织管理的党员)。
3、党员要妥善地保存自己携带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决不允许伪造、涂改、损毁“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4、“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一经开出,必须在有效期内到接收地党组织办理接转手续(过期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作废)。
及时接转党组织关系是党员组织观念和组织纪律性的表现。
对于那些无正当理由,不及时转移组织关系,导致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过期的,应给予严肃的批评和教育。
其中超过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应按照党章规定作自行脱党处理。
提醒:到新单位报到后,不要简单地把组织关系介绍信交给单位后,不理不问,而应进一步落实,以确保组织关系及时接转。
5、“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开出后,由于特殊情况确实无法接转的,要在有效期内,及时与原所在二级学院、部党组织联系解决。
6、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一旦丢失,党员要及时向所在单位的党组织报告。
对丢失介绍信的党员,所在党支部应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还应给予适当的党纪处分。
对于“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丢失后没有及时报告,造成组织关系无法正常接转等后果,由本人自负。
党委组织部2008年6月8日。
办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须知
办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须知毕业是每位大学生人生的重要时刻,对于党员同学来说,办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也是必要的一步。
下面,将为各位毕业生党员详细介绍办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的须知。
一、办理时间为确保党员组织关系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毕业生党员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的时间原则上为毕业前一个月至毕业后一个月。
请各位同学提前了解具体时间和地点,并合理安排自己的时间,确保顺利完成手续。
二、办理地点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的办理地点为所在学校党委组织部。
在办理时请携带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信息登记和转移手续。
三、办理须知1.准备材料办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时,请准备以下材料:(1)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3)党员证原件及复印件;(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5)党内材料:个人思想汇报、组织关系介绍信等。
请务必带齐材料,并保持材料的完整和正确。
2.信息登记办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时,需进行信息登记。
请认真填写相关表格,并核对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特别注意姓名、党员证号、联系方式等关键信息的准确性,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3.转移手续在信息登记完成后,党员同学需进行转移手续。
具体操作为提交相关材料,包括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党员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
相关工作人员将审核所提交的材料,并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审核通过后,党员同学将获得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办结的证明文件,以及个人党籍证明。
四、注意事项1. 提前了解建议各位毕业生党员提前了解所在学校党委组织部对于办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的具体要求和流程。
可以通过学校官方网站、党委组织部门公告或直接咨询相关负责人了解详情,以免耽误办理进度。
2. 材料准备请提前准备好办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所需的材料,并核对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如有遗漏或错误,请及时补充或更正,避免手续办理不全或被退回。
关于做好2011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的通知
中共安徽师范大学委员会组织部文件…2011‟11号关于做好2011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的通知各学院党委、各有关部门、各毕业生党员:2011届毕业生即将离校,为做好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党建材料归档工作(跟学籍档案走,夹在入党志愿书中,不另外寄发)(一)材料装档1、正式党员装档材料: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登记表、综合考察材料、预备党员转正申请书、预备党员考察表等六类材料。
2、预备党员装档材料: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预备期间的思想汇报、团组织推优表、党校学员考核表、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登记表、群众座谈会记录、综合考察材料、预备党员考察表等九类材料。
3、入党积极分子和入党申请人:相关组织发展材料装入《发展党员材料袋》,密封后由本人交与接收单位,以便所在单位及时了解毕业生在校期间的政治态度和实际表现,继续做好培养、考察和发展等后续工作。
(将交给学生本人)(二)注意事项1、建党材料要重点检查材料是否完备、入党手续是否齐全;预备期满的是否已办理按期转正手续等。
发现问题要及时向学院党委汇报,并在毕业生离校前妥善解决。
2、留校工作的毕业生党员,其建党材料按要求归档后,交由人事处档案室保管。
考取本校研究生的毕业生党员,其建党材料按要求装档后,暂留原学院,开学后由研究生学院统一接收保管。
除留校工作和在本校读研外,学校不保留毕业生党员的建党材料。
3、毕业生党员不需归档的其他材料,由各学院党委按有关规定保留。
二、组织关系转移工作流程(一)工作流程1、6月18日前,各学院党委认真填写《2011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党员要填的表格)(按省外、省内、留校类别依次填写)和《2011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情况统计表》(需要做的表格),加盖公章后报校党委组织部,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邮箱ahsdzzb@。
毕业生党员接转组织关系注意事项
毕业生党员接转组织关系注意事项1.接转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要注意哪些问题?(1)组织关系转往校内其他单位或省内的党员:在新单位报到后,及时跟进新的党组织在党务信息管理系统内组织关系的接收进度,落实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情况。
主动在新的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活动,缴纳党费,做党所分配的工作。
(2)组织关系转往省外的党员:①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变动组织关系的凭证,不可遗失。
确实不慎丢失,党员要及时向原所在学院党委(总支)报告。
经审查如确系本人不慎丢失,且未超过有关期限的,经本人申请,学院党委(总支)批准,可予以补转。
对丢失介绍信的党员,应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还应给予适当的党纪处分。
②务必在有效期内到介绍信开具的党组织及时办理落实党员组织关系手续。
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有效期为:外省市60-90天。
逾期介绍信自行作废。
③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转移组织关系,不参加党的组织活动,或不缴纳党费、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应按党章规定,以自行脱党处理。
2.毕业生党员接转组织关系时常出现哪些问题?①填报接收组织关系党组织名称时,未亲自向对方单位核实,想当然的填报,致使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填写错误,无法转接。
②离校时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所去单位党组织报到。
造成组织关系介绍信过期失效,当地党组织不予接收。
③组织关系介绍信转出后不及时接转,粗心大意致使介绍信丢失。
④把组织关系与入党材料混为一谈,错误地认为入党材料随档案转出,即组织关系转出,造成组织关系长期滞留学校。
⑤组织观念淡薄,长期不转组织关系,不交纳党费,不与组织联系,直到找到满意的工作,才想起组织关系或预备党员离校后,未找到工作(或忙于考研),便把转正的事抛在脑后,但因拖延时间太久,按党章规定已造成自动脱党的事实。
有问题请及时联系学院党委(党总支),联系人:;联系电话:。
华南理工大学党委组织部。
办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须知20110607
办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须知党员组织关系,是指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的隶属关系。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组织关系接转的凭证。
每位毕业生党员在离校时都应及时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一、关于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接转单位党组织(介绍信抬头)的要求说明中组部规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须逐级接转,介绍信接转单位党组织(即介绍信抬头处填写单位)应是符合中组部要求的与介绍信开出党组织权限对等的单位党组织。
党员组织关系接收单位是指党员具体所去单位。
1.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往吉林省高校工委所属的45所高校,使用加盖学校党委组织部公章介绍信接转单位党组织(介绍信抬头)填写“某某高校党委组织部”。
例:东北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党委组织部。
2.转到省内其他单位和省外单位使用加盖吉林省高校工委组织部公章介绍信(1)如果到外省市(非直辖市)、县政府及下属的地方政府,国有、事业、合资、民营等各类单位的,组织关系接转单位党组织(介绍信抬头)应为县级及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组织部(直辖市的区委组织部)。
(2)如果到中央直属机关各部门、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及中央一级人民团体的机关党委或其下属的部门工作的,组织关系接转单位党组织(介绍信抬头)应为“中央直属机关各部门、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及中央一级人民团体的机关党委”。
(3)如果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部门工作的,组织关系接转单位党组织(介绍信抬头)应为“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机关党委(工委)组织部”。
(4)如果到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各工作委员会或其下属的单位工作学习的,组织关系接转单位党组织(介绍信抬头)应为“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各工作委员会组织处”。
(5)如果到金融、证券、保险等部门及其省级分支机构、派出机构和直属单位工作的,组织关系接转单位党组织(介绍信抬头)应为以下党组织: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交通银行、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中国再保险公司及其省级分支机构(含中国人民银行跨省区分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跨省区监管办公室)、派出机构和直属单位党委组织部;中国投资银行、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党委组织部及其省级分支机构党组织;招商银行和中国民生银行及其分行(含派出机构、直属单位)党委组织部。
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须知
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须知毕业班党员同学:首先祝贺你圆满完成学业,在政治、思想和学习上取得了丰硕成果。
预祝你在新的人生旅途上一帆风顺、事业有成!根据有关规定,在你毕业离校时,应及时地将党员组织关系从你现在的党组织转移到所去地区或单位的党组织。
党员组织关系的转移将由各分党委、党总支在毕业生离校前集中办理。
为了使你能顺利地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我们将有关事项特别通知和提醒你,希望你能认真、仔细地阅读,以便及时准确地办理好自己的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一、明确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的原则:1、毕业生党员离校前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出,不能滞留在学校。
2、党员组织关系的转移由党员本人在各学院集中办理的时间到学院办理。
3、已经落实学习或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应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所去单位的党组织。
4、尚未落实工作单位或工作单位党组织不健全的毕业生党员,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以及所去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的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
直到落实工作单位或工作单位党组织健全后,再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入工作单位。
5、升本或留校其他单位工作的毕业生党员,党员组织关系按校内程序接转;留在学校本单位学习的党员,不需要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但仍需在院系集中办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时到院系核实和进行相关的登记。
二、需要注意的一些问题和相关要求:1、在转接组织关系前,党员自己应明确接收单位,并务必与接收党员组织关系的单位组织部门取得联系,明确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的党组织名称和所去单位的全称,绝不能随意填写。
转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党组织或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的,要征得对方同意。
2、拿到组织关系介绍信后,请注意以下事项:①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变动组织关系的凭证,应妥善保管,千万不可遗失。
②留意介绍信上的有效期和党组织名称,务必在有效期内到介绍信开具的党组织及时办理党员组织关系手续。
关于做好2011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修改)
关于做好2011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的通知各二级学院党总支:今年,我校毕业生党员有一千多人,接收单位分布在全国各地,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时间紧,任务重。
为了做好此项工作,确保毕业生党员按时离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成立机构为了顺利做好2011届毕业生党组织关系转移工作,各二级学院须成立2011届毕业生离校党组织关系转移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2011届毕业生的党组织关系的转移工作。
小组领导由二级学院负责党务工作的领导担任,成员由毕业班辅导员、毕业班党支部书记、学生党员3名组成,6月15日前将小组成员的姓名、联系方式的纸质名单报学校党委组织部审批备案,电子版发送至组织部邮箱:zzb@。
二、开展毕业生党员离校教育培训工作1.各二级学院党总支要通过多种途径加强对毕业生党员党性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等教育,旨在增强党性修养,保持党员的先进性,做文明离校的带头人。
2.各学生党支部在毕业生党员离校前,须举办党员组织关系接转等知识培训。
三、具体工作1.各二级学院党总支要充分做好毕业生党员摸底工作,准确及时地填写《渭南师范学院( )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登记表》(见附件1)及《渭南师范学院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
领导小组要对汇总结果认真核实审核,并与6月15日前交校党委组织部备案,同时申请领取介绍信编号段及介绍信。
2.对尚未审批的毕业生预备党员和临近毕业前预备期已满一年的预备党员,各二级学院要抓紧审批,并在6月15日前报组织部审核备案。
3.开转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在变更工作单位时必须办理的转移手续,是党员政治身份的证明。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必须由党员本人携带。
毕业生到单位报到时,要及时将组织关系介绍信交给转往单位党的组织部门,参加组织生活。
(1)各二级学院党总支组织关系转移领导小组要在6月15日至6月22日间按照学校党委组织部下发的号段,选派2-3名毕业生党员(要求认真、负责且钢笔字好)在本学院统一为毕业生党员填写组织关系介绍信。
组[2011]号关于做好2011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的通知
粤工贸院组[2011]29号关于做好2011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通知各党总支部:为做好2011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的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离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原则1、毕业生正式党员的组织关系原则上要求在毕业时转出。
2、毕业生党员的组织关系转移严格按照中组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的通知》(中组发[2004]10号)的要求办理。
已经落实了工作单位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到所去单位党组织;尚未落实工作单位或就业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将党的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父母所在单位的党组织,或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本人要主动与接收党组织关系有关部门联系)。
3、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由学生本人持各系开出的“毕业生党员党组织关系转出申请”到组织部开具“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4、毕业生预备党员入党材料,原则上可暂存学校保管一年,待转为正式党员后三个月内迁入学生本人人事档案存放单位。
5、毕业生预备党员组织关系,由学生本人向所在系党总支部申请将组织关系转出或保留学校,并按系党总支部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6、毕业生正式党员办理党组织关系托管手续,必须持有各系批准的暂缓就业证明,到学院党委组织部办理党组织关系托管手续。
党组织关系可在学校托管二年,暂缓就业期满后,按要求转出党组织关系。
7、离校时没有申请,无故将党组织关系滞留学校超过6个月以上,原则上按照自动脱党处理,不再办理接转组织关系事宜。
二、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程序1、请各党总支部于6月13日前以书面形式把盖好章的《2011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登记表》报党委组织部审核,并将最终电子版通过OA上传党委组织部。
2、6月14日至学生毕业前,党委组织部集中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
3、毕业生党员办理离校手续时,按照学院《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的有关通知要求,到学院党委办公室领取组织关系介绍信。
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通知
关于2011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等事项的通知全体2011届毕业生党员:为切实做好2011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组织关系转移手续1、毕业生党员离校前须向所在党支部交清党费,所有毕业生党员的党费统一交至6月份。
2、毕业生党员在办理毕业离校手续同时,要将党员组织关系一并转出,学校及各系党组织不留存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
3、对已确定接收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其组织关系介绍信开往接收单位党组织;对未确定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其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
4、为保证组织关系转移工作顺利,各位毕业生党员应于6月6日前将组织关系转移去向报告系学生党支部,以便填写《邵阳学院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递登记表》(按邵阳市内、邵阳市外分别填写),报送学院党委组织部。
5、毕业生党员组织介绍信,应由自己携带,妥善保管,并及时交给转入地党组织。
由于工作单位或户口所在地党组织不接收介绍信等原因而无法接转组织关系的,必须及时回校或通过其它方式与学院党委组织部或原所在系党总支联系,不得丢失、涂改、撕毁介绍信。
在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有效期内未办理转接手续,被视为自动脱离党组织,学校不再为其补办组织关系转移介绍信。
6、择业过程中单位出现异动的,其组织关系应由接收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党组织另办理转移手续,不应退回学校。
如关系转出三个月内必须退回、转换的,学校组织部凭原开出的介绍信另予办理转换手续。
二、其他要求1、离校前夕,毕业生党员应明确党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的有关规定和程序,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由本人在组织关系介绍信有效期内到组织关系转入地办理转接手续,避免出现违反组织关系转移程序、转错接收单位、组织关系丢失、组织关系材料在个人手中逾期滞留造成组织关系过期失效或不能按期转正等问题;2、毕业生党员离校后应牢记党员身份,切实履行党员义务,按期交纳党费,主动保持与转入地党组织的联系;3、毕业生党员在走上新的工作岗位后,应继续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努力创造优秀业绩,为党旗增辉,为母校增光。
关于做好2011届毕业生党员组织档案和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1届毕业生党员组织档案和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的通知
各党总支:
2011届学生即将毕业,为确保毕业生党员顺利离校,要切实做好毕业生党员组织档案交接和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档案的转移
各党总支负责人要认真核查学生党员的档案材料,填写《学院毕业生党员组织档案转移登记表》(附件1),一式二份,一份报送学生处,一份自留备查。
档案材料按学生处规定的时间交接与装档。
二、组织关系的转移
(一)各党总支负责人按《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和《组织关系介绍信》填写说明(附件2)的要求,摸清毕业生党员所去单位党组织的地址与名称,填写《学院2011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附件3),于7月1日前将此表电子版发至组织人事处核对,
(二)组织人事处于7月1日开始为各系毕业生党员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各党总支派一人到组织人事处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三)《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由各党总支统一发给毕业生党员,要求他们妥善保管,在有效期内与所去单位党组织接上关系。
三、注意事项
(一)毕业生党员的组织档案交接和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以党总支为单位进行。
(二)要注意做好材料的整理和归档
1、应认真核查毕业生党员组织档案材料,确定应有档案材料完整后,方可归入本人档案。
2、毕业生预备党员离校前,党总支应检查是否给他们建立了《预备党员考察登记表》,是否按季度填写了考察意见,没按时完成的应补上,随同《入党志愿书》等材料一并归入本人档案,便于新单位党组织接着考察,为按期转正做好准备。
3、在递转毕业生党员档案材料时,交接双方都要进行登记,互留存根并签名,确保档案材料不丢失。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九日
1。
毕业生组织关系转介注意事项
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介注意事项
一、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的转递方法:
1.已经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应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往所去单位党组织;
如所去单位未建立党组织,应当将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党组织,也可转移到单位所在地行业主管部门党组织或县级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
2.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户口所在地县级及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
3.按国家及学校有关规定选择将户口两年内继续保留在学校的毕业生党员,可将党员组织关系保留在学校相应党组织。
二、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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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介注意事项:
1.已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如所去单位已建立党组织,应向所去单位确认接收组织关系部门的具体名称及其他相关要求;如所去单位未建立党组织,应向所去单位确认可接收组织关系的党组织具体名称。
2.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有效期限为:跨省转递一般为90天;省内转递一般为60天;杨凌示范区内转递一般为30天。
毕业生党员离校后注意在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有效期限内及时转接组织关系。
3.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缴纳党费,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
所以毕业生党员离校后六个月内仍然没有办理组织关系转介手续的,请及时与学校原属分党委(总支)相关老师联系,说明情况。
再版:关于2011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的说明
目录1、关于做好2011年毕业生党建工作的通知 (1)2、毕业生党员组织发展工作档案材料交接单(一)武汉纺织大学毕业生党员材料交接单 (3)(二)湖北财经高等专科学校毕业生党员材料交接单 (4)3、毕业生入党积极分子档案材料交接单(一)武汉纺织大学毕业生入党积极分子材料交接单 (5)(二)湖北财经高等专科学校毕业生入党积极分子材料交接单 (6)4、关于2011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的说明 (7)5、党员组织关系转出流程 (12)6、毕业生接转组织关系联系人 (13)7、省内介绍信例(一)武汉纺织大学 (14)例(二)武汉纺织大学外经贸学院 (15)例(三)湖北财经高等专科学校 (16)8、省外介绍信例(一)武汉纺织大学 (17)例(二)武汉纺织大学外经贸学院 (18)例(三)湖北财经高等专科学校 (19)关于做好2011年毕业生党建工作的通知各分党委:为了配合学校做好毕业生离校工作,现将2011年毕业生党建工作通知如下:一、认真做好毕业生党员的思想教育工作各分党委要结合学校关于毕业生教育活动的统一安排,对毕业生党员进行专题教育,按照党章的规定和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具体内涵,结合最近几年就业形势的新变化和毕业生党员走向社会后的成长道路的新特点,向毕业生党员提出要求,开展有针对性的思想工作,发挥毕业生党员在文明在校、文明离校中的模范带头作用。
二、认真做好学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材料的归档工作1、对在校学习期间递交过入党申请书但毕业前尚未发展的入党积极分子,由各院分党委将其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参加党校学习培训材料、党组织培养考察材料等一并归入毕业生人事档案。
2、对正式党员、预备党员的材料(含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预备党员考察写实簿》等原始材料)一并归入毕业生人事档案。
3、所有归入毕业生人事档案的相关材料,各学院要做好移交手续并备查。
详见《武汉纺织大学届毕业生党员材料交接单》和《武汉纺织大学届毕业生入党积极分子材料交接单》等(组织部网站上下载)。
毕业生党员党组织关系转移应了解和注意的几个事项
编号:_____毕业生党员党组织关系转移应了解和注意的几个事项学校:_________教师:__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此文内容仅供参考,可自行修改)第1 页共4 页毕业生党员党组织关系转移应了解和注意的几个事项一、关于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的问题1、一个原则:就是所有毕业生党员在办理毕业离校手续时一定要将自己的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出学院(已办理暂缓就业协议的同学除外)。
组织关系转移的原则:三个字:“跟人走”。
即已找到就业单位的同学一定要将自己的党组织关系转到自己的工作单位,组织关系一定要跟着自己走,这样便于参加党组织活动,也便于党组织管理。
2、组织关系怎么转?有两类情况:一是工作单位有党组织的,组织关系转到所在单位党组织。
二是工作单位没有党组织的,或暂时没有找到工作单位的,则要将党组织关系转到本人户籍地(即父母所在地)党组织(户籍所在地党组织一定要接收)。
3、暂缓就业的毕业生党员怎么办理组织关系?暂缓就业的毕业生党员的党组织关系在暂缓就业期间保留在我院,即仍留在你原所在系(院)党组织。
暂缓就业的党员在毕业离校时要做的是:第一,应持暂缓就业协议来院党委组织部备案,并留下联系方式;第二,要去原所在系(院)党总支,留下一份暂缓就业协议和联系方式,以便党组织联系和管理。
二、需要注意的几个事项:1、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身份的证明,要妥善保管,不能丢失。
如意外丢失,则要立即到开出介绍信的党组织说明情况,视情况再作处理。
第 2 页共 4 页2、党员拿到由我院党委组织部开具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后(有注明“有效期”),要及时到所去的党组织办理组织关系接转手续,绝不能拿在手里、揣在口袋里变成“口袋党员”。
一旦过了有效期,这张组织关系介绍信就失效作废了,你再拿出来也没用了,你这个党员就自动消失了。
特别提醒大家的是:如果在党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有效期内你所去的单位变了,一定要立即持原介绍信到我院党委组织部重新开具去新单位党组织的介绍信。
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注意事项120612用
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注意事项亲爱的毕业班党员同志们:首先祝贺你们圆满地完成学业,为了使你们顺利接转党员组织关系,现就接转党员组织关系过程中应注意事项说明如下:1、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离校前必须转出。
学校不保留已毕业学生党员的党组织关系。
2、务必与接收党员组织关系的单位组织部门联系,核实能够接收你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党组织名称,然后按党员组织关系接转要求填写。
所去单位党组织不健全的,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所去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的党组织或单位所在地或居住地或县以上人才市场的党组织;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
党员组织关系转到县以上人才市场,首先要办理人事代理;转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党组织的,要征得对方同意。
3、认真核准在登记表和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上的隶属党组织名称、姓名、性别、年龄、民族、正式或预备党员、身份证号码、接收党员组织关系的单位以及联系电话和所在基层党委通讯地址是否正确,并请注意接转党员组织关系的有效时间,确保准确无误。
4、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不能涂改,到当地后,工作单位有变化,或介绍信台头不对,需要重新更换介绍信时,一定要把原介绍信交回学校组织人事处,在有效期内组织人事处才能重新开出介绍信。
5、一定妥善保管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遗失不予补办。
到工作岗位后,应持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尽快同党组织联系,务必在规定的有效期限内接转党员组织关系。
需逐级接转的党员组织关系应逐级接转。
因本人原因,无故超过有效限期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应视为无效,学校不再补办;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接转组织关系的,按党章规定,应视同自行脱党。
6、毕业的预备党员,到新单位后一定要及时与党组织取得联系,按时交纳党费,过组织生活,要定期向组织写思想汇报,到期写转正申请书申请按期转正。
7、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联由接收单位基层党委填好并盖上公章,由基层党委或党员本人按通讯地址寄回学校组织人事处。
2011年党组织关系转接注意事项
组织关系转接等事宜的安排一、组织关系转接(一)请各院系在组织部网站或群共享中下载《毕业生党员登记表》,关于此表有以下要求:1、所有毕业生党员都要按班级顺序填入表格,万一有组织关系未及时转出的党员,“台头”一栏空着,“组织关系去向”栏填“待定”。
2、要求所有党员组织关系必须转出我校。
因支教、考研等原因档案暂留在我校的,也要求组织关系转到支教地等。
3、党员档案材料与其他档案材料不得不分开的情况下,预备党员可将组织发展材料单独用档案袋封好后盖党总支的章后由毕业生本人交给接收组织关系地,正式党员若不是接收组织关系地非要组织发展材料,则最好不要单独封存以免遗失,可让学生先问清楚接收组织关系地是否非要党员档案。
(仅限于组织关系材料与其他档案材料不得不分开的情况,且院系应在登记表“备注”栏中做好记载)。
4、每栏都要登记清楚,不要将某栏如身份证号空着。
(二)给毕业生办理组织关系转接前,请务必先让毕业生确定好转到何处,以及单位隶属关系,特别是落实了工作单位的,先让学生本人问清工作单位是否建立了党组织,单位是否接收组织关系。
让他们尽量不要改来改去,以免浪费介绍信及人力。
(三)凡是党员所在单位已经建立党组织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党组织;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所在地或其居住地党组织,也可转移到行业主管部门党组织,或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
(四)暂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或父母工作单位党组织或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但转关系前一定要与转入单位联系协商,经同意后方可转。
(三)、(四)用通俗的语言说就是,落实了工作单位且单位接收组织关系的,让毕业生先问清楚单位隶属关系,要转到工作单位所在的基层党委;未落实工作单位或工作单位不接收组织关系的,毕业生党员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或父母工作单位党组织,或随档案一起转到人才交流中心等,但要提前与转入党组织联系好,对方同意才可转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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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电机专”电气系2011届毕业生组织关系转移情况说明
注意事项:
★对于派遣到以下单位的同学,需向用人单位组织部门确认介绍信抬头的书写方法:
①公司、企业,尤其是跨省或地区的大中型集团公司;
②外企中国分公司;
③银行、保险、铁路、民航等单位;
④科研院所、医院、报社等企事业单位;(主要为国有单位、事业单位)
2、组织关系派往单位原则上应为毕业生党员离校后的工作单位(按照学校就业指导中心下发的就业派遣表)。
暂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党员应采用两种办法确定其党员组织关系去向:
一是将组织关系转往原生源(高考建档时所在地)所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人事厅、人才流动服务中心或所在市、县人事局);
二是联系父母工作单位或居住地的街道办、居委会、村委会,经同意后转入上述单位党组织。
3、毕业生党员切记:
一定要在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有效期内接转组织关系(党章规定:党员6个月未交纳党费或不参加党组织生活,按自行脱党处理)。
(1)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应由党员本人携带,党员要妥善保管好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以免遗失,遗失组织关系介绍信原则上一律不予补办。
注意不要把组织关系介绍信弄脏。
(2)党员到新单位后,应及时将组织关系介绍信交给所在单位党组织,并提醒接收组织关系的基层党委在接收党员后一个月内将介绍信回执邮寄或传真至该党员原组织关系所在学院,党员应及时询问回执情况。
(3)党员领取组织关系介绍信时请务必确认所填各项信息是否准确。
组织关系介绍信不能随意涂改,若组织关系介绍信中组织关系抬头等相关信息填写错误,或党员工作单位发生变动需要办理改派时,党员本人应在介绍信有效期内到学校党委组织部给予更正或重新开具。
重新开具时,必须交回原开具的党员介绍信。
(找系办学生工作相关老师)
(4)对于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办理组织关系或遗失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毕业生党员,将按照《党章》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4、毕业生党员到单位后,请注意查询党员材料是否寄到(应随人事档案寄出),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学校联系。
毕业时为预备党员的,需及时到单位转接组织关系,办理转正手续。
以下可供参考:
一、签约到四川省委、省政府、省各厅局、省教育学院、省社科院、省卫生干部管理学院、省国资委等单位或者下属单位的党员组织关系转到四川省直属机关工委组织部。
二、签约到四川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南交通大学、西南财经大学、成都理工大学、成都中医药大学、西南民族大学、成都信息工程学院、西华大学、成都体育学院、四川音乐学院、成都电子机械高等专科学校、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四川烹饪高等专科学校、成都东软信息技术职业学院、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四川天一学院、成都医学院、中国民航飞行学院等19所学校的党员组织关系直接转到该学校党委组织部。
签约到省内其他高校的党员组织关系转到该学校所在地的市、州委组织部,成都大学转到成都市委组织部,西南石油大学转到南充市委组织部,四川理工学院转到自贡市委组织部,西南交大峨眉校区转到乐山市委组织部。
三、签约到外省高校的,学校组织关系如果是某省教育工委直接管辖的,转到该省教育工委,如不是该省教育工委直接管辖的,转到高校所在地的地、市、州委组织部。
部分省市要求:江苏高校——江苏省委教育工委组织处;湖南高校—湖南省委教育工委组织部;广东省高校——广东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组织处;山西省高校——中共山西省高校工委组织部;北京市高校——北京市委教育工委组织处;重庆市高校——重庆市委教育工委组干处;上海市高校——上海市科教党委组干处。
具体转接党组织如不确定的,请毕业生联系签约单位后确定其党组织关系转接。
四、签约到成都市中小学的,学校属公办性质的转到所属的成都市委组织部或者区委组织部。
民办学校如果组织关系没有在当地教育局的,学校关系在四川省人才交流中心的转到四川省直属机关党组,学校关系在成都市人才交流中心的转到成都市委组织部。
五、签约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银监局,大连、宁波、厦门、青岛、深圳市银监局,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招商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及其省级分支机构,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诚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等单位的,党员组织关系直接转到其单位的党委组织部。
向用人单位组织部门确认介绍信抬头的书写方法。
六、签约到成都市非公有制企业的,企业关系在四川省人才交流中心的转到四川省直属机关党组,企业关系在成都市人才交流中心的转到成都市委组织部。
七、签约到其他县市单位的,党员组织关系转到单位所在地的县委组织部或者市委组织部。
八、毕业派遣前没有签订单位的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回生源所在地(高考材料建档时所在地)的县委组织部或者市委组织部。
以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