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绿色加道地”中药材标准(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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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要项目说明 本标准共有检查项目 40 项,严重缺陷项为 7 项,内容分为组织管理、基础建设、绿
色生产、道地特征,质量管理五大体系。以下就部分重点项目内容进行说明。 第 1 条:是否成立由地方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组成或申报单位主要负责人牵头的领导 组织。 第 2 条:是否成立申报组织机构。
该标准涉及到符合绿色加道地特征的中药材品种的申报,由于道地药材种植区域的特 点,该品种可能会涉及到几家药材种植户或合作社,也有可能省内的几家单位分别申报同一 品种,更可能是当地政府主持申报,因此,申报单位之间的协调非常重要。为便于申报,建 议以下机构可以单独或联合申报:各级政府、中药材专业协会、专业合作社、规模较大的种 植专业户、中药(饮片)生产企业。
起草小组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指导下,认真学习《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绿色加地道”中药材品牌建设意见(皖政办【2011】82 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加快中药材产业化发展意见(皖政办【2010】68 号)》、《安徽省中药材产业化“十 二五”发展规划》等文件,根据我省实际情况和如何准确把握“绿色加地道”中药材品牌 的定位及应发挥的作用等反复研究讨论,同时查阅了大量的资料,参考了相关行业的的标 准,拟定提纲,并进行了广泛的调研。省局领导亲自组织召开汇报会和座谈会,组织省农 科院、省中医学院、省农业大学、省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的相关领域专家和多家在省内有 影响的中药材种植养殖企业的相关负责人进行认真的讨论研究,经多次修改,起草了本标 准(试行)。
□□
37 中药材的农药残留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
□□
*38 中药材质量是否符合现行中国药典标准或地方标准规定, 并经市 □ □
级以上药检所检验合格。
39 是否有监管队伍并建立监督管理制度。
□□
40 是否建立相互制约的监督机制和奖惩制度。
□□
附件 1:安徽省“绿色加道地”中药材标准(试行)的起草说明 (一)起草依据
进度。
4 是否有品牌建设经费(每年投入在 5 万以上)。
□□
5 是否有专门的研发(队伍)人员或有科研院所作为攻关和技术支撑。 □ □ 基础建设
6 是否具备基本的仪器设备或与科研院所共建实验室或共用实验室。 □ □
7 是否对品牌建设(队伍)人员以及种植(养殖)人员定期培训。 □ □
8 基地是否规划合理,规模种植(养殖)。
第 3 条:是否制定品牌建设实施方案、品牌建设管理办法,明确申报品种的名称、类别、产 地范围;明确品牌建设工作内容、工作程序和工作进度
该项是严重缺陷项,意在评价申报单位是否明确了申报的品种以及产地范围,尤其是中 药材产地范围的划分,应根据文献资料以及当地种植现状,科学科学合理的划分并明确药材 产地范围。 第 4 条: 是否有专门的研发(队伍)人员或有科研院所作为攻关和技术支撑。 第 5 条:是否具备基本的仪器设备或与科研院所共建实验室或共用实验室。
□□
9 基地是否建立完善的生产管理体系。
□□
10 是否做到田间生产管理记录册齐全,种植(养殖)户生产记录填写 □ □
规范真实。
*11 肥料使用是否符合绿色食品肥料使用相关国家标准。
□□
*12 病虫害防治措施是否符合绿色食品农药使用相关国家标准。
□□
13 是否在同一区域或同一合作社内建立“统一供苗、统一生产操作规 □ □
(四)结果评定
安徽省“绿色加道地” 中药材品牌标准检查项目共 40 项,其中严重缺陷项目(条款
号前加“*”)7 项,一般缺陷项目 33 项。评定标准如下:
项 严重缺陷项目
目 一般缺陷项目
结
果
0
≤6 项
通过
0 ≥1 项
>6 项 0
不通过
附件 2:安徽省“绿色加道地”中药材标识及释义
标识由上、中、下三部分组成:上方寓意阳光,下方寓意土地,中间的绿色植物(迎客松) 为安徽标志,寓意着绿色加道地中药材的产地生态环境良好、无污染。(牡丹或灵芝:为 安徽省知名度极高的道地药材之一,体现道地药材含义),下方文字注明发证单位。
绿色生产
程、统一投入品供应和使用、统一回收和加工统一销售”“五统一” 生产管理制度,并实施。
*14 是否制定了农药、化肥等投入品采购、发放、使用和监督等管理办 □ □
法。
15 基地用水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
16 是否制定了基地保护区管理办法。
□□
17 基地方圆 5 公里和上风向 20 公里范围是否有污染源的企业。 □ □
22 种植(养殖)地经纬度、海拔高度、降雨量、土壤酸碱度、污染情 □ □
况等自然条件是否符合申报品种生长特性的要求。
*23 是否提供申报品种的市场认可度、知名度、种植面积、产量、品质、 □ □ 道地特征
疗效等资料。
24 是否制定了保护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和可持续发展的方 □ □
案。
25 品种来源及鉴定是否规范真实可信。
18 畜禽养殖场粪水是否经过无害化处理。
□□
19 基地路桥涵站闸设置是否合理,基础配套设施是否齐全,田间路面 □ □
是否整洁平坦,有绿化,生态环境优良。
20 是否有历史渊源的说明(历史文献资料表明申报品种为道地药材) □ □
21 是否提供申报品种的野生物种情况、人工栽培(养殖)历史、当地 □ □
栽培(养殖)历史等资料及历史文献资料。
30 是否制定药材内控质量标准
□□
31 是否制定药材包装、运输、储藏、标准操作规程
□□
32 是否制定药材采样标准操作规程
□□
33 是否制定药材采收加工标准操作规程
□□
34 是否制定药材检验准操作规程
□□
质量管理
35 提供历年来基地质量控制及检测数据,提供至少三批样品的自检报 □ □
告。
*36 中药材的重金属含量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
研发队伍或人员以及基本的仪器设备对于中药材的质量控制以及道地药材的质量保证 是非常重要的,若种植户或合作社本身不具备上述条件,可以和科研院所共建或共用实验室。
第 11 条:肥料使用是否符合绿色食品肥料使用有关国家标准。 该条的检查,应通过与种植户座谈、访问、实地检查、核查生产记录,若发现生产中
使用了禁用肥料,实行“一票否决”制,验收按“不合格”处理。 第 12 条:病虫害防治措施是否符合绿色食品农药使用相关国家标准。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绿色加道地”中药材品牌建设的意见》(皖政办 [2011]82 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中药材产业化发展意见(皖政办【2010】 68 号)》、安徽省中药材产业化“十二五”发展规划(皖食药监(2011)75 号)文件精神, 参照《中药材 GAP 认证检查评定标准(试行)》及《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验 收办法》制定本标准(试行)。 (二)起草过程
一、 安徽省“绿色加道地”中药材标准(试行) (征求意见稿)
分类
检查项目
是否
1 是否成立由地方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组成或申报单位主要负责 □ □
人牵头的领导组织。 组织管理 2 是否成立申报组织机构
□□
*3 是否制定品牌建设实施方案、品牌建设管理办法,明确申报品种的 □ □
名称、类别、产地范围;明确品牌建设工作内容、工作程序和工作
肥料、农药等投入品目录。 第 36 条:中药材的重金属含量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
现行版中国药典对于重金属含量有规定的品种应符合药典要求,药典未收载的品种则参 照国家有关标准执行。 第 38 条:中药材质量是否符合现行中国药典标准或地方标准规定, 并经市级以上药检所检 验合格。
申报品种应符合现行版中国药典相关项下的规定,若该品种药典未收载,则应符合地方 标准规定,并应经市级以上药检所检验合格。
该条的检查,应通过与种植户座谈、访问、实地检查、核查生产记录,如发现生产中 使用了禁用农药或农药使用剂量、方式、安全间隔期等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实行“一 票否决”制,验收按“不合格”处理。
第 14 条:是否制定了农药、化肥等投入品采购、发放、使用和监督等管理办法 申报单位应制定专门的基地投入品管理办法,定期公布基地允许使用、禁用或限用的
□□
26 生产所用的种子繁育材料的来源是否有说明和相应的记录。
□□
27 申报品种的质量特色(感官及理化特征)是否有说明。
□□
28 是否有质量管理部门和相关技术人员,负责生产及加工全过程的监 □ □
Hale Waihona Puke Baidu
督管理和质量控制
29 是否配备与中药材生产规模、品种检验相适应的场所、仪器和设备 □ □
或依托科研院所对药材进行检验
色生产、道地特征,质量管理五大体系。以下就部分重点项目内容进行说明。 第 1 条:是否成立由地方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组成或申报单位主要负责人牵头的领导 组织。 第 2 条:是否成立申报组织机构。
该标准涉及到符合绿色加道地特征的中药材品种的申报,由于道地药材种植区域的特 点,该品种可能会涉及到几家药材种植户或合作社,也有可能省内的几家单位分别申报同一 品种,更可能是当地政府主持申报,因此,申报单位之间的协调非常重要。为便于申报,建 议以下机构可以单独或联合申报:各级政府、中药材专业协会、专业合作社、规模较大的种 植专业户、中药(饮片)生产企业。
起草小组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指导下,认真学习《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绿色加地道”中药材品牌建设意见(皖政办【2011】82 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加快中药材产业化发展意见(皖政办【2010】68 号)》、《安徽省中药材产业化“十 二五”发展规划》等文件,根据我省实际情况和如何准确把握“绿色加地道”中药材品牌 的定位及应发挥的作用等反复研究讨论,同时查阅了大量的资料,参考了相关行业的的标 准,拟定提纲,并进行了广泛的调研。省局领导亲自组织召开汇报会和座谈会,组织省农 科院、省中医学院、省农业大学、省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的相关领域专家和多家在省内有 影响的中药材种植养殖企业的相关负责人进行认真的讨论研究,经多次修改,起草了本标 准(试行)。
□□
37 中药材的农药残留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
□□
*38 中药材质量是否符合现行中国药典标准或地方标准规定, 并经市 □ □
级以上药检所检验合格。
39 是否有监管队伍并建立监督管理制度。
□□
40 是否建立相互制约的监督机制和奖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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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安徽省“绿色加道地”中药材标准(试行)的起草说明 (一)起草依据
进度。
4 是否有品牌建设经费(每年投入在 5 万以上)。
□□
5 是否有专门的研发(队伍)人员或有科研院所作为攻关和技术支撑。 □ □ 基础建设
6 是否具备基本的仪器设备或与科研院所共建实验室或共用实验室。 □ □
7 是否对品牌建设(队伍)人员以及种植(养殖)人员定期培训。 □ □
8 基地是否规划合理,规模种植(养殖)。
第 3 条:是否制定品牌建设实施方案、品牌建设管理办法,明确申报品种的名称、类别、产 地范围;明确品牌建设工作内容、工作程序和工作进度
该项是严重缺陷项,意在评价申报单位是否明确了申报的品种以及产地范围,尤其是中 药材产地范围的划分,应根据文献资料以及当地种植现状,科学科学合理的划分并明确药材 产地范围。 第 4 条: 是否有专门的研发(队伍)人员或有科研院所作为攻关和技术支撑。 第 5 条:是否具备基本的仪器设备或与科研院所共建实验室或共用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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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基地是否建立完善的生产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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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是否做到田间生产管理记录册齐全,种植(养殖)户生产记录填写 □ □
规范真实。
*11 肥料使用是否符合绿色食品肥料使用相关国家标准。
□□
*12 病虫害防治措施是否符合绿色食品农药使用相关国家标准。
□□
13 是否在同一区域或同一合作社内建立“统一供苗、统一生产操作规 □ □
(四)结果评定
安徽省“绿色加道地” 中药材品牌标准检查项目共 40 项,其中严重缺陷项目(条款
号前加“*”)7 项,一般缺陷项目 33 项。评定标准如下:
项 严重缺陷项目
目 一般缺陷项目
结
果
0
≤6 项
通过
0 ≥1 项
>6 项 0
不通过
附件 2:安徽省“绿色加道地”中药材标识及释义
标识由上、中、下三部分组成:上方寓意阳光,下方寓意土地,中间的绿色植物(迎客松) 为安徽标志,寓意着绿色加道地中药材的产地生态环境良好、无污染。(牡丹或灵芝:为 安徽省知名度极高的道地药材之一,体现道地药材含义),下方文字注明发证单位。
绿色生产
程、统一投入品供应和使用、统一回收和加工统一销售”“五统一” 生产管理制度,并实施。
*14 是否制定了农药、化肥等投入品采购、发放、使用和监督等管理办 □ □
法。
15 基地用水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
16 是否制定了基地保护区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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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基地方圆 5 公里和上风向 20 公里范围是否有污染源的企业。 □ □
22 种植(养殖)地经纬度、海拔高度、降雨量、土壤酸碱度、污染情 □ □
况等自然条件是否符合申报品种生长特性的要求。
*23 是否提供申报品种的市场认可度、知名度、种植面积、产量、品质、 □ □ 道地特征
疗效等资料。
24 是否制定了保护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和可持续发展的方 □ □
案。
25 品种来源及鉴定是否规范真实可信。
18 畜禽养殖场粪水是否经过无害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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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基地路桥涵站闸设置是否合理,基础配套设施是否齐全,田间路面 □ □
是否整洁平坦,有绿化,生态环境优良。
20 是否有历史渊源的说明(历史文献资料表明申报品种为道地药材) □ □
21 是否提供申报品种的野生物种情况、人工栽培(养殖)历史、当地 □ □
栽培(养殖)历史等资料及历史文献资料。
30 是否制定药材内控质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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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是否制定药材包装、运输、储藏、标准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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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是否制定药材采样标准操作规程
□□
33 是否制定药材采收加工标准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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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是否制定药材检验准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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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管理
35 提供历年来基地质量控制及检测数据,提供至少三批样品的自检报 □ □
告。
*36 中药材的重金属含量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
研发队伍或人员以及基本的仪器设备对于中药材的质量控制以及道地药材的质量保证 是非常重要的,若种植户或合作社本身不具备上述条件,可以和科研院所共建或共用实验室。
第 11 条:肥料使用是否符合绿色食品肥料使用有关国家标准。 该条的检查,应通过与种植户座谈、访问、实地检查、核查生产记录,若发现生产中
使用了禁用肥料,实行“一票否决”制,验收按“不合格”处理。 第 12 条:病虫害防治措施是否符合绿色食品农药使用相关国家标准。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绿色加道地”中药材品牌建设的意见》(皖政办 [2011]82 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中药材产业化发展意见(皖政办【2010】 68 号)》、安徽省中药材产业化“十二五”发展规划(皖食药监(2011)75 号)文件精神, 参照《中药材 GAP 认证检查评定标准(试行)》及《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验 收办法》制定本标准(试行)。 (二)起草过程
一、 安徽省“绿色加道地”中药材标准(试行) (征求意见稿)
分类
检查项目
是否
1 是否成立由地方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组成或申报单位主要负责 □ □
人牵头的领导组织。 组织管理 2 是否成立申报组织机构
□□
*3 是否制定品牌建设实施方案、品牌建设管理办法,明确申报品种的 □ □
名称、类别、产地范围;明确品牌建设工作内容、工作程序和工作
肥料、农药等投入品目录。 第 36 条:中药材的重金属含量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
现行版中国药典对于重金属含量有规定的品种应符合药典要求,药典未收载的品种则参 照国家有关标准执行。 第 38 条:中药材质量是否符合现行中国药典标准或地方标准规定, 并经市级以上药检所检 验合格。
申报品种应符合现行版中国药典相关项下的规定,若该品种药典未收载,则应符合地方 标准规定,并应经市级以上药检所检验合格。
该条的检查,应通过与种植户座谈、访问、实地检查、核查生产记录,如发现生产中 使用了禁用农药或农药使用剂量、方式、安全间隔期等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实行“一 票否决”制,验收按“不合格”处理。
第 14 条:是否制定了农药、化肥等投入品采购、发放、使用和监督等管理办法 申报单位应制定专门的基地投入品管理办法,定期公布基地允许使用、禁用或限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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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生产所用的种子繁育材料的来源是否有说明和相应的记录。
□□
27 申报品种的质量特色(感官及理化特征)是否有说明。
□□
28 是否有质量管理部门和相关技术人员,负责生产及加工全过程的监 □ □
Hale Waihona Puke Baidu
督管理和质量控制
29 是否配备与中药材生产规模、品种检验相适应的场所、仪器和设备 □ □
或依托科研院所对药材进行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