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学生项目)说明——给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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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学生项目)管理要求——给学生

一、申报阶段要求:

1、项目类别为自由探索项目。《申请书与任务书》中“申报单位承诺”由学院签字盖章。

2、项目经费预算原则上只包含:差旅费、学术交流和合作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如有特殊需求,请填写科技处《河海大学科技事项申请审批表》(科技处网站表格下载中可下载),阐明缘由,向科技处申请。

3、申报阶段材料由学院统一收齐10月26日前报研究生院,具体材料如下:

纸质材料:项目《申请书与任务书》(一式三份)。

电子材料:《申请书与任务书》、《项目信息汇总表》。

二、项目执行阶段要求:

1、项目负责人必须严格按照《关于印发<河海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河海校科教〔2011〕11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2、项目经费报销严格按照项目预算执行。项目经费预算一经批复原则上不予调整,如有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请填写《河海大学科研项目预算调整申请表》(科技处网站表格下载中可下载),逐级申请审批,审批通过后方可调整。

三、结题阶段要求:

1、项目结题由学院组织专家考核,研究生院进行抽查。对考核不通过的项目,学校有权收回项目经费。

2、学生尽量在立项第二年完成所承担的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项目经费必需在当年用完。

3、《验收报告》有格式要求,请按规定表格填写。财务签字盖章,审计签字盖章。“审核意见”中所在单位审核意见由学院签字盖章,专家组审核意见由评审专家签字。

4、审计处审核时需带齐三份材料①、《申请书与任务书》②、《验收报告》

③、财务支出明细清单。财务支出明细清单在财务网站查询。

5、附件材料:包括论文、专利、获奖、会议证明等。

6、项目结题要报送学院的具体材料如下:

纸质材料:项目验收材料按《申请书与任务书》、《验收报告》、研究报告、附件材料的顺序装订成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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