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非在编员工队伍状况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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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非在编员工队伍状况调查报告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办学规模的急剧扩大,原有职工队伍已无法满足各方面工作的需要,高校人员短缺矛盾日益突出。因此,高校中出现了一类特殊群体——非事业编制职工(又称“外聘员工”或者“临时工”),即在高校内工作及生活,但未被纳入高校人事规划和管理范围之中,或者说他们仅有劳动关系在高校,人事等其他关系均不在高校,仅以工资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

近年来,高校非在编员工队伍日益壮大,他们在学校教学、科研和后勤服务等领域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已成为我国高等教育追求内涵发展和实现办学目标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据资料显示,北京高校非事业编制职工已占事业编制职工的

1/5,特别是高校后勤集团中使用非事业编制职工的比例高达80%以上;另有相当一部分高校仅非事业编制职工中的进城务工人员就占在册职工的1/4甚至1/3。(如南京师范大学、南京理工大学等)①虽然这一群体人数众多,但现实中的许多障碍使他们长期游离于工会组织之外,合法权益由于缺乏组织化保障而得不到有效维护。自从2008年新的《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之后,高校非在编职工备受关注,与之相关的新闻报导和学术研究随之成为社会热点。所以,解决好高校非事业编制职工的入会问题,通过工会来保障他们的各

项权益,建立与高校之间的和谐劳动关系,已成为高校工会工作中一项紧迫而又具有现实意义的新课题。

基于此,我们对陕西省高校的非在编员工队伍状况展开调查。采用问卷调查和深度访谈相结合的方式,选取了西安外国语大学、西北政法大学、西安石油大学、西安邮电学院、西安美术学院、西安航空职业技术学院、陕西职业技术学院七所公办高校和西安翻译学院、西安欧亚学院两所民办高校作为样本,共发放问卷280份,回收问卷245份,有效回收率为87.5%。本次调研所关注的问题主要是:公办高校与民办高校的非在编员工在经济、文化、组织、劳务以及发展状况各方面有何差异,他们共同面临的困难有哪些,各自存在的问题是什么,导致这些困难和问题出现的原因在哪里,如何才能有效解决。我们希望通过对现状的调查、问题的分析和原因的探求,为高校的正常运转和良性发展建言献策。

一、非在编员工的基本情况

本次调研的九所样本高校的员工总数为9940人,其中公办高校员工总数为7031人,非在编职工有2637人,占在校职工总数的37.5%;民办高校员工总数为2909人,因为民办学校没有事业编制,所以全部员工都为非在编人员。

参加调研的非在编职工的基本情况见下表:

(1)性别:男性占52.2%,女性占47.8%;(2)年龄:集中在20岁到40岁之间,其中20岁以下的占总数的4.1%,20-30岁的占37.1%,30-40岁的占30.6%,40-50岁的占17.8%,50岁以上的占10.6%;(3)政治面貌:中共党员占29.4%,团员占20.4%,民主党派占0.4%,群众占49.8%;(4)学历:拥有研究生文化程度者占总数的2.9%,大学文化程度者占37.1%,中学文化程度者占33.9%,职校毕业的占10.2%,小学文化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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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的占11.8%,未上学的占4.1%。(5)工种:主要分为两大类,第一类是从事教学辅助和技术岗位的员工,第二类是从事餐饮、安保等后勤服务岗位的员工,公办高校中这两类员工的比例分别为33.8%和66.1%;民办高校中这两类员工的比例分别为57.6%和42.4%。

二、生活状况分析

1.经济状况

表1 月平均收入

收入是衡量经济生活状况的最重要指标,也是高校非在编职工自身最为关注的问题,直接关系其切身利益。从统计结果看,公办高校中的非在编员工月平均收入集中在600-1000元之间,而民办学校的员工收入大多为1500-2000元。运用SPSS软件对调查数据进行相关分析发现,公办高校非在编员工的月平均收入与所从事的工种之间在0.01水平上显著相关,这说明他们的收入与工种关系密切,不同工种之间的工资水平差别较大。如从事教学辅助和技术岗位的员工月平均收入可达2000元或以上,而从事后勤服务类的员工月平均收入大多为

600-1000元之间。

2. 文化状况

表2 学历

公办高校非在编员工的学历层次不高,中学毕业者最多,其次是大学、职校和小学,还有一些从未上过学,研究生毕业者人数比例最小;民办学校中,大学毕业者人数比例最大,其次为研究生和小学。这一方面是因为招聘途径不同,公办高校的非在编职工大多通过熟人介绍进入,人情关系的因素较大,对学历要求不高;民办高校基本上属于公平竞争,是市场行为,学历自然成为求职者的重要砝码。另一方面是因为公办高校的非在编员工主要从事后勤服务工作,较少人从事教学辅助、行政管理等岗位;而民办高校中的教学人员也属于非在编人员,所以整体学历水平比较高。

3. 组织状况

表3 加入工会组织的情况

公办高校的非在编员工中,“已加入工会”的比例为23.1%,“正在申请”的比例为17.7%,“未加入”比例占59.1%;民办高校的职工中,“已加入工会”的比例为94.9%,“未加入”的比例为5.1%。在被问及“是否可在学校加入党团组织”时,公办高校中选择“可以”的占52.7%,选择“不可以”

占47.3%;民办高校中全部选择“可以”。关于召开员工大会的情况是,公办高校中,选择“不定期开”的占36.0%,“定期开”的占30.6%,“偶尔开”的

占25.8%,“从不开”占7.5%;民办高校中选择“不定期开”的占13.6%,“定期”的占69.5%,“偶尔开”的占16.9%,无人选择“从不开”。

数据显示,民办高校的员工不论是从加入工会组织的人数比例、加入党团组织的政策,还是召开员工大会的情况来看,都比公办学校的组织化程度要高一些。 4. 劳务状况

表4 是否签订劳动合同

公办高校与非在编人员“已签订劳动合同”的比例是91.4%,“未签订”的有8.6%;民办高校与员工“已签订劳动合同”的比例是96.6%,“未签订”的有3.4%。公办高校与非在编人员所签订的合同形式有:“单位聘用”73.1%,“临时帮工”19.9%,“劳务输出”1.6%,“其它”1.4%;民办高校与员工签订的合同形式全部为“单位聘用”。对于购买三金的情况,公办高校中“已购买”的有19.4%,“未购买”58.1%,“部分购买”18.3%,“正在办理”4.3%;民办高校中“已购买”59.3%,“未购买”8.5%,“部

分购买”30.5%,“正在办理”1.7%。

可见,自新《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以来,各高校与非在编员工在签订劳动合同方面的工作已经相当完善。但在处理为他们购买三金、办理保险等社会保障问题时,很多公办高校仍持观望态度,并不明显表态。相比之下,民办高校对员工的社会保障较好,“已购买”和“部分购买”三金的比例总共达到89.8%。

5. 发展状况

表5 参加业务培训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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