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类别的分类标准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非银行金融机构全面推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非银行金融机构全面推行资产质量五级分类管理的通知(银监发[2004]4号 2004年2月5日)各银监局,银监会直接监管的信托投资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 为促进非银行金融机构加强资产风险管理,全面准确地识别、反映和监控资产风险,合理计提资产损失准备,加强不良资产管理与处臵,决定从2004年起在非银行金融机构全面试行资产质量五级分类。
为保证非银行金融机构资产质量五级分类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非银行金融机构资产风险分类指导原则(试行)》(见附件)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试行范围。
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对全部资产试行资产质量五级分类。
信托投资公司只对其自营业务部分进行五级分类。
二、试行依据。
《非银行金融机构资产风险分类指导原则(试行)》是各非银行金融机构实行资产风险分类的基本依据。
各非银行金融机构可根据《非银行金融机构资产风险分类指导原则(试行)》,结合本公司资产的种类和特征,制定资产质量五级分类的具体标准,并报银监会或当地银监局备案。
在资产分类过程中,不得将“一逾两呆”简单地对应到五级分类。
三、组织管理。
各机构要制定实施资产风险分类的内部管理办法,就资产分类的操作、认定、审核等工作程序、工作要求,以及相关部门在分类工作中的职责作出明确规定,对内部管理部门的职责作适当调整,落实资产分类责任部门,保证资产分类结果的真实和准确。
同时,各机构要加强资产风险分类的业务培训和资产质量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
各机构应通过资产分类工作,发现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从而改善和加强日常管理,从内部消除影响资产质量的不利因素,提高风险管理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
四、报告要求。
各机构应以2003年12月31日的资产为基数进行第一次分类,并将分类结果于2004年4月15日前报银监会或当地银监局。
从2004年第二季度开始,每季后15个工作日内报送上季度的资产质量五级分类结果及其与上期相比的变化情况。
债权类别及其分类标准有哪些
债权类别及其分类标准有哪些
债权是源于债⽽产⽣的请求特定⼈为特定⾏为(作为和不作为)的权利,是指债权⼈按照合同的约定或依照法律的规定,有权要求债务⼈为⼀定⾏为或不为⼀定⾏为,包括给付请求权,给付受领权和债权保护权。
根据债权的法律性质,请求标的和所处状态,可对债权做如下分类:
1、根据债权的法律性质,可以把债权划分为未经依法确定的债权和已经依法确定的债权。
在此,未经依法确定的债权称为⾃然债权,已经依法确认的债权成为法定债权。
前者如有⼀⽅提出异议,将成为有争议的债权,需要双⽅当事⼈进⼀步协商或通过司法途径加以裁判⽅能确定:后者已经法院裁判,具有强制执⾏⼒。
2、根据债权的请求标的,可将债权区分为⾦钱请求权,即⾦钱债权和⾮⾦钱债权。
公司经营中经常发⽣的⾦钱债权如货款,加⼯款,租⾦等须以⼀⽅交付货币⽅能实现的债权;⾮⾦钱债权则如交货,货物运输,技术服务等以某种⾏为实施后⽅能实现的债权,这种债权不是直接以⾦钱为内容,⽽是直接表现为为⼀种⾏为,⼀种物或者智⼒成果。
⾮⾦钱债权⼜可根据标的的特性分为物的交付请求权和⾏为请求权。
3、根据债权所处状态,债权可以分类为到期债权和未到期债权。
未到期债权⼜称预期债权,当债权请求期届满时,预期债权则转化为到期债权。
在贸易往来中,并⾮所有债权⼀定要到期⽅能实现,未到期债权除了债务⼈⾃愿提前履⾏之外,法律规定出特定的情形(如债权⼈发现债务⼈有抽逃资⾦转移资产以逃避债务,或信⽤丢失等情形)时,债权⼈可以要求债务⼈提前履⾏债务,这也是对债务⼈的⼀种特殊保护。
债权债务清查明细表怎么填
债权债务清查明细表怎么填依据国法律的规定,企业进⾏清算的时候,就需要对债权和债务进⾏登记,⽽债权登记对于债权⼈来说是⾮常重要的,影响到债权能不能实现的问题,那么债权债务清查明细表怎么填?下⾯由店铺⼩编为读者进⾏相关知识的解答。
债权债务清查明细表怎么填债权债务明细表的作⽤是为了完整,准确,清晰的记录好企事业单位在某⼀特定时期内的所发⽣的债权债务关系,因此它的填写需要遵循⼀定的格式并能清晰准确的体现相关信息。
⼀般⽽⾔,债权债务明细表格内容的上⽅应加粗⼤写注明“债权债务明细表”字样,表上⽅应在两边分别注明编制单位名称和截⾄⽇期,在表格的下⽅要注明主管领导(盖章),财务负责⼈,制表⼈等信息。
表格中表头应由类别,序号,债权/债务⼈名称单位,币种,⾦额,债务/债权发⽣事由,经办⼈,发⽣⽇期,应收/应付⽇期,备注等部分组成,可根据需要添加必要信息类别。
在对应“类别”的下⽅应先分为“债权”和“债务”两⼤类,在“债权”雷的后⾯应填写“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和应收补贴款等⼩类;在“债务”⼤类的后⾯应填写“借款、应付及预收款项”等⼩类,最后需要在表中适当位置插⼊每⼀⼩类的总计以及“债权/债务”⼤类的总计,备注栏下可注明债权债务的实际收取和偿还情况,还可以注明其他特殊情况。
破产债权应如何申报破产债权应如何申报:1、应申报的破产债权的范围。
破产法(试⾏)第三⼗条规定:“破产宣告前成⽴的⽆财产担保的债权和放弃优先受偿权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为破产债权。
”如果债权⼈未依法律的规定申报债权,则其程序法与实体法上的权利均归于消灭,即债权不复存在。
破产法(试⾏)第九条规定:“逾期未申报债权的,视为⾃动放弃债权。
”2、申报破产债权的期限。
申报破产债权的期限是指法律规定或法院指定的债权⼈向法院或其指定机关申报债权的期间。
破产法(试⾏)第九条规定,⼈民法院应当在受理破产案件后10⽇内通知债务⼈并发布公告。
债权质量分类法
债权质量分类法
债权质量分类法是一种评估债权风险的方法,根据债权的质量将其分为不同的等级。
这种方法通常用于评估银行贷款、企业债券等债权类资产的风险程度和潜在收益。
根据不同的评估标准,债权质量分类法可以有多种不同的分类方法。
其中一种常见的分类方法是将债权分为五类,即正常类、关注类、次级类、可疑类和损失类。
1. 正常类:债权人能够正常还本付息,没有任何违约风险。
2. 关注类:债权人目前能够还本付息,但存在一些不良迹象或负面因素,需要关注其未来的还款能力。
3. 次级类:债权人目前已经无法按时还本付息,需要依靠抵押物或者担保人来保障还款。
4. 可疑类:债权人已经处于违约状态,无法还本付息,且抵押物或担保人无法承担还款责任。
5. 损失类:债权人已经无法还款,且即使采取法律手段也无法追回欠款,可以视为坏账。
在债权质量分类法的应用中,需要对各种因素进行综合评估,包括借款人的信用记录、财务状况、经营状况、行业风险等。
同时,还需要根据市场环境和经济形势进行动态调整。
债权质量分类法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管理风险和获取潜在收益。
通过合理的分类和评估,可以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策略,例如对不同类别的债权采取不同的催收措施、调整利率政策等。
同时,也可以根据分类结果对债权进行合理的定价和配置,以实现资产的最大化收益。
债权资产分析报告
债权资产分析报告1. 引言债权资产分析报告是对特定债权资产的详细研究和评估,并提供有关该资产的信息和分析。
本报告旨在帮助读者了解债权资产以及与之相关的特定情况和风险。
2. 债权资产的定义和分类债权资产是指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益,如贷款、债券或其他形式的债权。
根据不同的标准,债权资产可以被分为不同的类别。
常见的债权资产类别包括:银行债权、企业债权、个人债权等。
3. 债权资产的特点债权资产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 固定收益:债权人可以通过利息和还款收到稳定的现金流。
- 优先级:债权通常享有优先偿付权,在债务人破产时优先于其他权益得到偿付。
- 有限风险:相对于股权投资而言,债权投资的风险较低且较为可控。
- 期限性:债权通常有明确的到期日,到期后债务人需要按约定偿还本金和利息。
4. 债权资产分析的目的债权资产分析的目的是评估债权资产的价值和风险,以便投资者可以做出明智的投资决策。
债权资产分析的重点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债务人的信用状况:评估债务人是否有能力按时偿还债务。
- 债权的抵押担保:了解债权是否有担保,以及担保的价值和可变现性。
- 债权的利率和到期日:分析债权的利率水平和到期日对投资回报的影响。
- 债权的流动性和交易性:评估债权的流动性和可变现性,以便投资者可以根据需要进行买卖。
5. 债权资产分析的方法债权资产分析通常采用以下几种方法: - 财务分析:通过分析债务人的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评估债权的价值和风险。
- 市场分析:通过研究债券市场和相关经济数据,了解债权的市场行情和投资机会。
- 法律尽职调查:评估债权的法律风险和合规性,确保债权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
- 评级机构报告:参考独立评级机构对债权的评级报告,了解债权的信用状况和评级水平。
6. 债权资产分析的风险和挑战债权资产分析也面临一些风险和挑战,包括: - 不可控风险:宏观经济、政治和法律环境的变化可能对债权资产产生不利影响。
11-1 公债的特征概念与类别
公债的特征概念与类别同学们好,作为这一讲的关键词,公债是当下中国以及世界各国的一个焦点和热点话题。
我们用一句对联来形容,那就是“公债私债无处不在,中国外国哪国没有”,如果要再加一个横批,那就是“债太多”!那么不管债是多是少是好是坏,为了减少无谓的争论,我们需要对公债进行一个必要的界定。
通常从哲学上来讲,公债的概念可以从事物的质和量两个方面的特殊性进行描述和解释。
国内不同的学者对公债的理解是不一样的。
第一种观点认为国家以债务人身份向国内和国外筹借的借债,借款就成为公债。
第二种观点认为公债是国家和政府以信用为基础在向国内外筹措资金的过程中所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也就是国家或政府以债务人的身份采取信用的方式,通过借款和发行债券的方式取得资金的行为。
第三种观点认为政府举借的债务就成为国债或公债,第四种观点认为国债就是国家举借的债,包括内债和外债。
第五种观点认为公债就是公共债务,是政府向团体公司个人或别的政府所举借的债务,反映的是以国家为主体的一种分配关系。
如何来理解公债呢?这里有必要做出几点说明:第一,公债通常是与私债相对应的,它是从不同的一个主体角度。
公债与私债相比,它的核心的区别不在债而在于公,我们通常把它理解为公共或公共部门可能更为妥帖。
第二,从债务主体的角度有必要对国家或政府做一个区分,因为国家通常我们认为是一个集合体的概念。
能代表国家的通常是一个国家的最高级别政府中央政府。
从政府的角度理解公债,我们会发现政府是一个政治经济实体,它有不同的层级,所以中央政府债务也会有地方政府的债务。
第三,公债的核心是债权债务关系而不在乎其形式。
有时候政府以有法律效应的承诺的方式来出现,那么只要它的债权债务关系成立,而不在乎是否以债券的方式来出现。
所以基于上述三点,对公债可以下如此的定义:公债就是以公共债或公共部门的债的简称,具体是指各公部门以公共信用的方式举借的各类债务。
基于上述理解,我们可以做进一步的精细化分析。
偿债能力的分类标准-概述说明以及解释
偿债能力的分类标准-概述说明以及解释1.引言1.1 概述债务是一个经济活动中常见的现象,无论是个人还是企业,在特定的情况下都可能需要借贷来满足资金需求。
债务的管理和偿还能力对于个人和企业的财务健康至关重要。
评估一个实体的偿债能力是非常重要的,它能够帮助我们了解其还款能力和财务风险。
本文将探讨偿债能力的分类标准。
偿债能力是指债务人履行合同义务、按时足额归还债务的能力。
一个偿债能力良好的实体能够按时偿还债务本息,而一个偿债能力较差的实体则可能面临还款困难甚至违约的风险。
因此,对于借贷双方来说,评估债务人的偿债能力是至关重要的。
在评估偿债能力时,通常会采用多种分类标准。
一种常见的分类标准是根据实体的财务状况来进行划分,例如根据资产负债表中的债务比例、流动比率、偿债比率等指标进行评估。
这些指标可以帮助我们了解实体的流动性和财务稳定性,从而评估其偿债能力的好坏。
另一种常见的分类标准是根据实体的还款来源来进行划分。
一些实体可能有稳定的、可预测的现金流入,如稳定的工资收入或长期租赁合同收入。
而另一些实体可能依赖于不稳定的、不可预测的现金流入,如投资收益或销售收入。
对于前者而言,其偿债能力相对较强;而对于后者而言,其偿债能力相对较弱。
此外,还有其他一些分类标准,如根据经营能力、市场前景、产业竞争力等来评估偿债能力。
这些分类标准的选择取决于评估实体的具体情况和目的。
总之,评估偿债能力是一项复杂而重要的任务。
通过采用适当的分类标准,我们能够更好地了解实体的偿债能力,为借贷双方提供决策参考,同时降低风险并保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在接下来的章节中,我们将进一步探讨偿债能力的分类标准以及其对实体财务健康的影响。
1.2 文章结构文章结构:本文将按照以下三个要点来讨论偿债能力的分类标准。
首先,我们将介绍第一个要点,即偿债能力的定义和意义。
其次,我们将深入探讨第二个要点,即偿债能力的主要分类标准。
最后,我们将总结第三个要点,归纳出偿债能力分类标准的重要性和应用价值。
第一章 债权概述
种类之债是指以种类物为标的物的 债。 种类之债的特征在于其标的物为种 类物,于债成立之时当事人仅以一 定的数量和质量确定标的物。
种类之债的法律意义在于:
第一,债的标的物是不特定的,具有 可替代性。因此,于债成立之时,当事 人需要确定标的物的数量和质量。如标 的物的数量和质量不确定 或不能确定, 则债不成立。 第二,在约定的标的物发生毁损灭失 时,一般不发生履行不能 。因种类之债 的标的物具有可替代性,因而在债的标 的物交付前发生灭失的,不免除债务人 交付实物的义务,债务人须以同等的种 类物履行债务。
近代大陆各国民法典多承袭罗马法, 但又以《法国民法典》和《德国民法典》 为代表。《法国民法典》几乎照搬罗马 法旧制,将债的发生分为合意与非合意 两类,前者主要指契约,后者则包括准 契约(指无因管理和非债清偿)、侵权 行为和准侵权行为,而《德国民法典》 对罗马法稍作修正,将契约、无因管理、 不当得利及侵权行为作为债的发生原因。
5.债权具有平等性 数个债权人对于同一债务人先后发生 数个债权时,各债权具有同等效力(有 担保的债权具有优先性),债权不发生 排他效力。但物权采“一物一权主义”, 原则上同一标的物之上不得有互不相容 的数个物权存在,故物权具有排他效力。 而同一物上有数个物权时,其效力有先 法 律的规定,债务人所负担的应为特 定行为的义务。
连带债权的法律效力 1.对外效力 连带债权人中任何一人受领全部给 付时,全体债权人的债权皆归消灭。 2.对内效力 各债权人仍应按确定份额享受债权, 受领全部给付的债权人对超出其份 额的部分,应偿还给其他债权人。
四、简单之债与选择之债
简单之债是指只有一种给付作为标的 的债,也称不可选择之债或单纯之债。 简单之债可因合同而产生,也可因法律 规定而产生(如《民法通则》第119条)。 选择之债的给付标的经特定后,即成为 简单之债。 选择之债是指在数项给付中,依当事 人的选择而确定一项作为给付标的的债。
重整计划方案
重整计划方案展开全文破产重整制度,是指具有一定规模的债务人企业出现破产原因却仍有再生希望时,经利害关系人申请,在法院干预下对该企业实施强制管理以使其复兴的法律制度,是对陷入困境的债务人企业进行拯救的法定程序。
破产重整参与主体包括债务人、债权人、出资人等各方利害关系人,因此时多方主体利益协调与博弈过程。
一、重整计划草案的参与主体重整计划草案是指债务人或者管理人编制的有关复兴公司并偿还债权人债务的初步方案,是重整程序中各利害关系人权益最集中体现的文件。
常见的资产重组方式包括股权转让、资产剥离、资产置换、定向增发(上市公司)。
由于重整后的公司对重组方具有吸引力,如何从众多潜在投资人中选择合适的重组方,是重整计划草案制作人必须要考虑的问题。
对于重组方的选择,其要满足重整程序对于重组方可能提出的要求,如对清偿债务提供资金支持或者提供担保,对职工给予安置等。
在实践中,若重组方能够为重整提供资金支持或担保,则会对重整程序起到大力的推进作用。
在一些案例中,重组方还为债权的清偿资金来源,这样能够提高重整状态下的清偿率,也有利于重整计划草案的通过。
因此,重组方的经济实力是挑选重组方的重要因素之一,同时也应当通盘考虑重组方的软实力,最终目的是选择有实力的重组方为重整程序提供有力支持。
另一方面,如果是上市公司重整,则重组方自身也要满足证券监管部门对于资产重组所提出啊的要求:首先,草案制定人需要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如公司股本结构、公司重组后的基本利润要求等确定注入资产的基本要求,并以此作为重组方的入围条件。
其次,对于符合入围条件的重组方,则需要进行下一步的法律和财务方面的尽职调查。
在调查过程中,应重点关注重组方的历史沿革、资产权属是否清晰、盈利能力、商业信誉等。
最后,在调查哦重组方的同时,还应根据重组方所属行业及该行业未来发展趋势等进行判断。
在重整程序中,债权人、出资人、重组方等利害关系人的利益与破产企业休戚相关,会对重整计划的制定、实施以及整体破产重整案件的走向等产生重要影响。
国债的基本概念和类别汇总1篇
国债的基本概念和类别汇总1篇国债的基本概念和类别 1国债的基本概念和类别国债又称公债,是__为筹集财政资金而发行的一种__债券。
它以国家信用为基础,由__通过法定程序和途径向投资者出具,承诺在一定时间支付利息和到期偿还本金的债权债务凭证。
由于国债的发行主体是国家,所以在一国债券市场中它往往具有较高的信用度。
作为一种重要的融资__和金融工具,国债的优势主要体现在三个特征上:一是安全性高。
国债以国家信用作为还本付息的保证,出现亏损只会发生在国家破产的情况下,一般情况下几乎不存在违约风险。
从安全级别上看,堪称理财产品之最。
二是流动性强。
相较于其他金融理财产品,国债的信用等级较高,在市场上容易变现。
国债持有人可按自己的需要和市场的实际状况,灵活地转让国债,以提前收回本金和实现投资收益。
三是收益稳定,价格波动幅度相对较小。
虽然市场利率、债券价格、市场供求关系等都是影响国债收益的因素,但与其他融资__或金融工具相比,国债整体收益稳定,价格波动的幅度较小。
在国债收益方面,国债价格与市场利率之间的关系常常成为广大投资者们讨论的热点。
如何利用两者的关系从而达到金融资产配置利益最大化是投资者们非常关注的问题。
一般来说,作为利率类金融产品,国债的价格与市场利率呈反向变动关系,即当市场利率上升时,国债的价格下跌;当市场利率下跌时,国债的价格则会上升。
市场利率的变动引起债券价格的变动,从而给债券的买卖带来差价。
市场利率升高,债券买卖差价为正数,债券的投资收益增加;市场利率降低,债券买卖差价为负数,债券的投资收益减少。
市场利率与国债价格的这种关系,使得人们在持有金融资产的安排上可以在货币与国债之间__选择,灵活配置。
如果预期利率将下跌,人们可能倾向于少存货币、多买国债,以便将来国债价格上涨时卖出获利。
反之,如果预期利率上升,人们倾向于多存货币而少持国债,即把手里的国债转换为货币,以避免将来在国债价格下跌时遭受损失。
随着市场利率的升降,投资者如果能适时地买进卖出债券,就可获取更大的债券投资收益。
非银行金融机构资产风险分类指导原则
非银行金融机构资产风险分类指导原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非银行金融机构资产风险管理,改进资产分类方法,提高资产质量,特制定本指导原则。
第二条本指导原则所指的资产风险分类,是指按照风险程度将资产划分为不同档次的过程。
第三条资产风险分类要以资产价值的安全程度为核心,合理评估资产的风险和实际价值。
第四条评估非银行金融机构资产质量,采用以风险为基础的分类方法(简称资产风险分类法),即把资产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五类,后三类合称为不良资产。
第五条资产风险分类应坚持全面性原则,通过风险分类,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资产质量的实际状况。
第六条通过资产质量五级分类应达到以下目标:(一)揭示资产的实际价值和风险程度,真实、全面、动态地反映资产的质量;(二)发现资产使用、管理、监控、催收以及不良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加强对资产的风险管理;(三)为判断资产损失准备金是否充足提供依据。
第二章债权类资产分类的标准本指导原则中所称“债权类资产”包括:各种贷款(含抵押、质第七条.押、担保等贷款)、租赁资产、贴现、担保及承兑汇票垫款、与金融机构的同业债权、债券投资、应收利息、其他各种应收款项等。
第八条债权类资产风险分类五类资产的定义分别为:正常:交易对手能够履行合同或协议,没有足够理由怀疑债务本金及收益不能按时足额偿还。
关注:尽管交易对手目前有能力偿还,但存在一些可能对偿还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
次级:交易对手的偿还能力出现明显问题,完全依靠其正常经营收入无法足额偿还债务本金及收益,即使执行担保,也可能会造成一定损失。
可疑:交易对手无法足额偿还债务本金及收益,即使执行担保,也肯定要造成较大损失。
损失:在采取所有可能的措施或一切必要的法律程序之后,资产及收益仍然无法收回,或只能收回极少部分。
第九条使用资产风险分类法对债权类资产进行分类时,考虑的主要因素包括:(一)交易对手的还款能力;(二)交易对手的还款记录;(三)交易对手的还款意愿;(四)资产的担保;(五)资产偿还的法律责任;(六)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内部管理和控制。
债权的种类有哪些
债权的种类有哪些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
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义务。
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民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
债权的种类有哪些?接下来由我为大家详细介绍。
债权的种类有哪些根据企业破产程序中各种债权的特点,债权可分为以下类别:1、以债权的权利主体为标准,可分为:以破产人为义务主体,以相对人为权利主体的债权和以破产人的管理人为权利主体,以破产人的债务人为义务主体的债权。
以破产人为义务主体,相对人为权利主体的债权,称为破产债权,是企业破产程序中最普遍、最常见的现象。
这种债权经依法申报,权利人即有权成为债权人会议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并依照法定清偿顺序参加分配。
以破产人的管理人为权利主体,以破产人的债务人为义务主体的债权,是由管理人行使的财产请求权,从广义上说,也属于债权,但并非破产债权。
《企业破产法》第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
对于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对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提出异议的,或者拒不履行义务的,依照该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经管理人或相对人申请,可由受理破产案的人民法院按民事诉讼审理。
2、以清偿顺序为标准,可分为:优先清偿权:即破产费用、共益债务;第一顺序债权。
即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列入职工个人帐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第二顺序债权。
即破产人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用和所欠税款;第三顺序债权。
即普通破产债权,包括银行和其他债权人未设定财产担保的债权。
3、以债权的设定破产人是否了财产担保为标准,可分为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和无财产担保的债权。
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享有优先受偿权;无财产担保的债权为普通债权。
4、以债权人是否在法定期限内申报债权为标准,可分为:已申报债权、补充申报债权和未申报债权。
上市公司司 法重整要点
上市公司司法重整要点在市场经济的浪潮中,上市公司可能会面临各种困境,司法重整成为了帮助其摆脱困境、实现重生的重要途径。
那么,上市公司司法重整到底有哪些要点呢?一、司法重整的启动条件上市公司要启动司法重整程序,通常需要满足以下几个关键条件:1、出现破产原因这意味着公司已经无法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2、具有重整价值公司的业务、资产或者技术等方面存在一定的优势和潜力,通过重整有可能恢复盈利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3、获得申请主体的合法申请一般来说,申请主体包括公司自身、债权人或者出资额占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等。
二、重整计划的制定重整计划是司法重整的核心文件,其制定需要综合考虑多方面的因素。
1、债务重组对公司的债务进行梳理和分类,通过协商、减免、展期等方式,减轻公司的债务负担。
2、资产重组评估公司的资产状况,对不良资产进行剥离、出售,同时引入优质资产,优化资产结构。
3、经营方案调整重新规划公司的业务布局和经营策略,可能包括调整产品线、拓展市场渠道、优化管理架构等。
4、出资人权益调整根据重整的需要,对股东的权益进行调整,例如缩股、让渡股份等。
三、债权申报与审查1、债权申报债权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包括债权的性质、金额、有无担保等信息。
2、债权审查管理人会对申报的债权进行审查,确认债权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
3、债权分类根据不同的法律规定和重整的实际情况,将债权分为有财产担保债权、职工债权、税款债权、普通债权等不同类别。
四、出资人权益调整在司法重整中,为了实现公司的重生,往往需要对出资人权益进行调整。
1、股份让渡股东可能需要让渡部分或全部股份,用于引入战略投资者或清偿债务。
2、缩股减少股东持有的股份数量,以增加公司的每股净资产。
3、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通过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再将新增股份用于偿债或引入新的投资者。
五、信息披露上市公司在司法重整过程中,必须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投资者和公众的知情权。
债权法第一章
多数人之债是指债的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两人或两人以上的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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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特定之债与种类之债
按照债的标的物的不同属性而划分。 特定之债是指以特定物为标的的债。
种类之债是指以不特定的种类物为标的的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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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解
标的物替代
商定或指定后,原则上不能
特 定 之 债 与 种 类 之 债 比 较
确定前可以
毁损灭失的,债务人有责, 转化为损害赔偿之债
这世界是变 化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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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债务
债务是指债务人依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所负担的应
为特定行为的义务。特点:
1、债务究其本质来说,是债务人负担的不利益。 2、债务的内容具有特定性。 3、债务包括给付义务和附随义务。协助、照顾、告知、保 管、保密、说明、保护等。
4、债务具有拘束力与法律强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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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债的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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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债的特性
(一)从社会关系的属性来看,债反映的是动态的财产流转关系。 财产与人身、归属与流转。 (二)从主体方面来看,债是特定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特定与不 特定。(合同法65条) (三)从客体方面来看,债的客体是债务人的特定行为。给付行为
与有形物体。
(四)从目的上看,债权需通过债务人的特定行为才能实现。 (五)从发生原因来看,债的关系依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而发生。
☆教学目的:介绍债的含义、特征及其与物权
的区别,债的效力,债的分类及意义。
☆思考题:
1、债的概念。 2、债的分类。
3、债权与物权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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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考重点
1、债的特性:注意债的效力及于第三人的特殊情况。 2、债的特点:物权与债权的区别。 3、债的分类:按份之债与连带之债;特定之债与种类之 债、简单之债与选择之债的区分。
债券投资手册 债券基础知识
债券投资手册债券基础知识点击:401 来源:本站原创发布:2007-7-31第一部分债券基础知识一债券及其基本要素债券是政府、金融机构、工商企业等机构直接向社会借债筹措资金时,向投资者发行,并且承诺按规定利率支付利息并按约定条件偿还本金的债权债务凭证。
债券的本质是债的证明书,具有法律效力。
债券购买者与发行者之间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债券发行人即债务人,投资者(或债券持有人)即债权人。
债券的基本要素主要由以下几个方面构成:1、债券的票面价值。
债券要注明面值,而且都是整数,还要注明币种。
2、债务人与债权人。
债务人筹措所需资金,按法定程序发行债券,取得一定时期资金的使用权及由此而带来的利益,同时又承担着举债的风险和义务,按期还本付息。
债权人定期转让资金的使用权,有依法或按合同规定取得利息和到期收回本金的权利。
3、债券的价格。
债券是一种可以买卖的有价证券,它有价格。
债券的价格,从理论上讲是由面值、收益和供求决定的。
4、还本期限。
债券的特点是要按原来的规定,期满归还本金。
5、债券利率。
债券是按照规定的利率定期支付利息的。
利率主要是双方按法规和资金市场情况进行协商确定下来,共同遵守。
此外,债券还有提前赎回规定、税收待遇、拖欠的可能性、流通性等方面的规定。
二、债券的特征债券作为一种重要的融资手段和金融工具具有如下特征:1、偿还性。
债券一般都规定有偿还期限,发行人必须按约定条件偿还本金并支付利息。
2、流通性。
债券一般都可以在流通市场上自由转让。
3、安全性。
与股票相比,债券通常规定有固定的利率。
与企业绩效没有直接联系,收益比较稳定,风险较小。
此外,在企业破产时,债券持有者享有优先于股票持有者对企业剩余资产的索取权。
4、收益性。
债券的收益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投资债券可以给投资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带来利息收入;二是投资者可以利用债券价格的变动,买卖债券赚取差额。
三、债券市场的种类债券市场是发行和买卖债券的场所,是金融市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债券的特征与类型.ppt
2019-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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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重点内容(1)
9、不动产抵押公司债用作抵押的财产价值不一定等于发生的债务额,当 某抵押品价值很大时,可以分为若干次进行抵押
10、发行国际债券的信用级别评定必须由国际资信评估机构进行
11、债券与股票的异同点:两者都是有价证券、筹措资金的手段、两者 的收益率相互影响;权利不同、目的不同、期限不同、收益不同、风险 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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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偿还期限 附息债券 凭证式债券 中期国债 建设国债 实物国债 金融债券 不动产抵押公司债 可转换公司债 外国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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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重点内容
1、通过沪深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发行和交易的债券---记账式债券,其交 易效率高、成本低、安全性好
2、龙债券利率的确定基准是伦敦银行同业拆放利率
3、买入注销是指发行人在债券未到期前按市场价格的债券而注销债务
以国债为主要投资对象的基金 以上市股票为主要投资对象的基金 以货币市场的投资工具为主要投资对象的基金 投资组合等同于市场价格指数的权数比例的基金 以黄金或其他贵金属为主要投资对象的基金 以金融衍生为主要投资对象的基金
以基金资产的长期增值为投资目标的基金
以获取当期最大收入为投资目标的基金
以取得收入和资产增值进行平衡为投资目标的基金
非流通国债 不能流通转让的国债
按发行本位分类
实物国债 以某种商品实物表明面值的国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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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国债 谢以谢本你国的或观外看国货币表明面值的国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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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金融债券和公司债券
12、我国金融债券发行中的重大事件
第一次发行金融债券是1982年,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在日本东京 证券市场发行了外国金融债券
非银行金融机构资产风险分类指导原则(试行)
非银行金融机构资产风险分类指导原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非银行金融机构资产风险管理,改进资产分类方法,提高资产质量,特制定本指导原则。
第二条本指导原则所指的资产风险分类,是指按照风险程度将资产划分为不同档次的过程。
第三条资产风险分类要以资产价值的安全程度为核心,合理评估资产的风险和实际价值。
第四条评估非银行金融机构资产质量,采用以风险为基础的分类方法(简称资产风险分类法),即把资产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五类,后三类合称为不良资产。
第五条资产风险分类应坚持全面性原则,通过风险分类,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资产质量的实际状况。
第六条通过资产质量五级分类应达到以下目标:(一)揭示资产的实际价值和风险程度,真实、全面、动态地反映资产的质量;(二)发现资产使用、管理、监控、催收以及不良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加强对资产的风险管理;(三)为判断资产损失准备金是否充足提供依据。
第二章债权类资产分类的标准第七条本指导原则中所称“债权类资产”包括:各种贷款(含抵押、质押、担保等贷款)、租赁资产、贴现、担保及承兑汇票垫款、与金融机构的同业债权、债券投资、应收利息、其他各种应收款项等。
第八条债权类资产风险分类五类资产的定义分别为:正常:交易对手能够履行合同或协议,没有足够理由怀疑债务本金及收益不能按时足额偿还。
关注:尽管交易对手目前有能力偿还,但存在一些可能对偿还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
次级:交易对手的偿还能力出现明显问题,完全依靠其正常经营收入无法足额偿还债务本金及收益,即使执行担保,也可能会造成一定损失。
可疑:交易对手无法足额偿还债务本金及收益,即使执行担保,也肯定要造成较大损失。
损失:在采取所有可能的措施或一切必要的法律程序之后,资产及收益仍然无法收回,或只能收回极少部分。
第九条使用资产风险分类法对债权类资产进行分类时,考虑的主要因素包括:(一)交易对手的还款能力;(二)交易对手的还款记录;(三)交易对手的还款意愿;(四)资产的担保;(五)资产偿还的法律责任;(六)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内部管理和控制。
债权的种类有哪些
债权的种类有哪些
债权是得请求他⼈为⼀定⾏为的民法上权利。
那么债权是怎么分类?债权的种类基本有哪些呢?下⽂店铺⼩编为⼤家整理了有关知识,欢迎阅读了解!
债权的种类有哪些
按照不同标准有以下⼏种类别:
⼀、法定之债与意定之债。
(发⽣原因及债的内容是否以当事⼈的意志决定)
法定之债包括侵权损害赔偿之债、不当得利之债、⽆因管理之债及缔约过失之债。
意定之债主要是指合同之债。
⼆、特定物之债与种类物之债。
(标的物属性得不同)
三、单⼀之债与多数⼈之债。
(债的主体双⽅⼈数)
四、按分之债与连带之债。
(各⽅各⾃享有得权利或承担得义务及相互间关系)
按份之债的各债务⼈只对⾃⼰分担的债务份额负清偿责任,债权⼈物权请求各债务⼈清偿全部债务。
在连带责任中,连带债权⼈在任何⼀任接受了全部履⾏,或者连带债务⼈的任何⼀任清偿了全部债务时,虽然原债归于消灭,但连带债权⼈⼈或连带债务⼈之间则会产⽣新的按份之债。
五、简单之债与选择之债。
(债的标的有⽆选择性)
六、主债与从债。
(两个债之间的关系)
主债是从债存在的依据,从债的效⼒决定于主债的效⼒,主债消灭从债也随之消灭。
七、财物之债与劳务之债。
(债务⼈的义务是提供财物还是提供劳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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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类别的分类标准
为简便、快捷识别债权类别与性质,统一债权类别的标准,同时通过分类识别债权的风险关注程度,为债权分类管理提供依据,特制订债权类别分类标准并进行以下说明:
一、分类的目的与意义
通过债权分类,实行债权分析标准化,实现通过分析发现风险关注债权,以便制订分类催收管理方案。
二、分类的顺序及其说明
一级分类风险级别
1、一级分类(4种):
(1)、有钱不还;
(2)、没钱不还;
(3)、没钱想还;
(4)、有钱还款
2、二级分类(17种):
(1)、人机失踪;
(2)、机器已扣押;
(3)、服务纠纷;
(4)、保险纠纷;
(5)、账目问题;
(6)、跨区域;
(7)、合伙纠纷;
(8)、入错行;
(9)、连环购机;
(10)、大客户;
(11)、低首付;
(12)、家庭(个人)问题;
(13)、逾期利息问题;
(14)、工程款难结;
(15)、多台机器(其他品牌);
(16)、销售承诺;
(17)、特例。
三、以上分类方法即日起实行。
债权管理部
2010-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