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政务服务大数据库建设方案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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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政务服务大数据库建设方案
(2016-2017年)
为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运用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加快建设统一的政务服务大数据库,实现全省各部门、各层级、各领域数据共享,有效支撑全省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应用,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建设思路。
围绕优化政务服务、提升政府效能,以支撑全省“一门式、一网式”政务服务应用为重点,率先构建覆盖政务服务各环节的网上办事数据库,逐步拓展完善专题数据库和公共基础数据库,形成我省政务服务大数据库;以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应用为抓手,建立健全共享协同的数据库建设机制;以省政务数据中心为依托,打造系统架构统一、省市分级建设管理、全省共建共享的政务服务大数据库技术支撑体系,提高政府智慧化服务水平和群众办事满意度,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和服务型政府建设。
(二)建设原则。
——统筹规划、规范管理。突出顶层设计,统筹规划全省政务服务大数据库建设,优化完善数据提供、维护、共享、使用追溯及监督评估等环节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统一的标准规范和管理制度,向各级政府和部门提供统一的政务服务数据库应用,提高行政效率。
——整合资源、共建共享。完善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机
制,充分利用现有各类电子政务资源,按照统一数据标准规范,有效整合资源,避免重复建设。推动各级政府部门借助政务服务数据库开展行政业务应用,以应用促进共建共享,切实发挥政务数据价值。
——统一架构、互联互通。结合省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和各级政府及部门业务应用实际,建立兼容、开放、可扩展的政务服务大数据系统架构,支撑全省跨区域、跨部门的数据交换共享和系统应用,形成“上下左右”互通互联、共享共用的全省政务服务大数据库应用环境。
——急用先行、保障安全。立足我省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业务应用需求,急用先行、由易到难,率先建设网上办事数据库,逐步拓展专题数据库并完善基础数据库。建立健全安全保障机制,强化数据提供、汇集、共享和应用等的全过程管理,加强数据库系统的安全保护。
(三)主要目标。
到2017年底前,基本建成数据采集能力强、智能分析应用广、开发共享程度高、体制机制较完善的政务服务大数据库,促使我省各级政府和部门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的流程优化、材料简化,支撑“一门式、一网式”政务服务应用,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服务型政府建设。
二、建设内容
围绕全省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应用,建设覆盖政务服务各环节的网上办事数据库,支撑“一门式、一网式”政务服务应用;建设企业情况综合、公共信用信息、文化遗产资源等政务服务专题数据库,以及支撑部门业务应用的数据库;完善人口、法人、
地理空间、宏观经济等基础数据库,形成各类数据库相互联动的政务服务大数据库。
(一)建设网上办事数据库。
1. 服务对象基本信息数据库。建立以公民身份证号码为唯一标识的自然人服务对象基本信息数据库,以及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标识的法人服务对象基本信息数据库,在此基础上将网上注册用户与服务对象信息相关联,实现网上办事一次登录、全网通办。(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信息中心牵头负责,省直各部门和各地市配合)
2. 政务服务过程数据库。建立完善数据标准,整合全省事项申办、受理、审批、办结等各办理过程情况数据,形成政务服务过程数据库,记录事项办理全过程,实现审批和服务事项在线监管,推进审批过程公开透明,实现阳光政务。分析挖掘服务环节数据,优化办事流程,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和公共服务质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信息中心牵头负责,省直各部门和各地市配合)
3. 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管理库。加快全省统一的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管理系统建设,推动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在线申请、在线受理、在线审批,以及省、市、县三级事项动态管理,为相关业务全省通办、异地办理提供支撑。(省编办、经济和信息化委、信息中心牵头负责)
4. 政务电子证照库。落实《广东省政务电子证照管理暂行规定》,建设全省政务电子证照系统,根据网上办事业务需求梳理证照应用目录,逐步汇聚各级政府和部门的各类许可证、执照、许可证书、资格证、资质证、合格证书、批准文件、证明文件及其他行政许可证件的数据电文,建立省、市两级政务电子证照库,
逐步减少纸质证明材料的使用,方便群众办事。(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会省编办、信息中心牵头负责,省直各部门和各地市配合)
5. 业务办理资料库。研究建立网上办事申报材料数据标准规范,通过省公共申办审批平台和各部门业务系统,汇聚服务对象业务办理申报材料和信息,形成业务办理资料库。在此基础上将服务对象基本信息与服务环节数据、业务办理资料数据进行关联,建立服务对象网上办事电子档案,支撑申报材料重复使用和资料少填少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会省编办、信息中心牵头负责,省直各部门和各地市配合)
6. 政务服务历史记录库。围绕网上办事服务需求,整合服务对象在省网上办事大厅及各部门网上办事窗口、各地市网上办事分厅的浏览、搜索、咨询、投诉等情况信息,建立政务服务历史记录库。在此基础上,分析挖掘政务服务优化需求,精准把握群众办事行为,实现主动服务和精准推送服务,增强智慧化服务能力。(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会省编办、信息中心牵头负责,省直各部门和各地市配合)
7. 数据应用历史记录库。针对各级政府部门对有关数据库及其数据的应用,建立数据提供、共享交换和使用等情况的数据应用历史记录库,有效分析各类政务数据的使用情况,促进数据的及时更新和广泛应用,挖掘提升数据价值。(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会省编办、信息中心牵头负责,省直各部门和各地市配合)
8. 政策数据库。主要存储事项经办单位为履行职能所制定的工作任务、工作方式、办事步骤和具体措施等政策内容,作为公民和法人办事的政策依据,供公民和法人在办事各个环节随时调用查阅。(省编办、信息中心牵头负责,省直各部门和各地市
配合)
9. 法规数据库。主要存储地方性法规和规章,作为事项经办单位履行职能及公民、法人办事的法律依据,供公民和法人在办事各个环节随时调用查阅。(省编办、信息中心牵头负责,省直各部门和各地市配合)
10. 权责清单库。主要存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等权责事项,列明职权名称、职权依据、行使主体等内容,为政府全面履职和群众办事提供清楚指引。(省编办、经济和信息化委、信息中心牵头负责,省直各部门和各地市配合)
11. 规划数据库。主要包括主体功能区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人口规划、区域规划、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生态建设规划、水资源综合规划、海洋功能区规划、交通规划等内容。(省编办、经济和信息化委、信息中心牵头负责,省直各部门和各地市配合)
(二)建设政务服务专题数据库。
1. 企业情况综合数据库。加快建设企业情况综合数据平台,运用大数据技术采集汇总企业数据,形成全省企业情况综合数据库,加强数据综合利用,支撑企业情况综合工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负责,省直和中央驻粤有关部门配合)
2. 公共信用信息数据库。建设完善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整合各地、各部门信用信息,为社会公众提供查询注册登记、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各类信用信息服务,为政府部门开展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提供信用信息服务。(省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省工商局、编办、经济和信息化委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