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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卫生资金管理制度(3篇)

公共卫生资金管理制度(3篇)

公共卫生资金管理制度是指对公共卫生资金的收支、使用和监管进行规定和管理的制度。

它的目的是确保公共卫生资金的合理、公正和透明使用,以实现公共卫生事业的发展和健康全民的目标。

公共卫生资金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 资金的筹集:包括政府的财政拨款、社会捐赠、医疗保险资金等不同渠道的资金筹集,确保公共卫生资金的稳定来源。

2. 资金的预算和核算:对公共卫生资金进行预算和核算,明确资金的用途和使用方式,及时掌握资金的流动情况。

3. 资金的分配和使用:按照公共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对资金进行合理分配和使用,优先满足关键和急需领域的需求,确保资金的最大效益。

4. 资金的监督和审计:建立资金监督和审计机制,对公共卫生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和审计,防止资金滥用和浪费,保证资金的合法使用和公共利益的维护。

5. 资金的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加强对公共卫生资金的信息公开,提高公众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增加公众参与公共卫生决策的机会。

以上就是公共卫生资金管理制度的基本内容,通过建立和完善这一制度,可以更好地保障公共卫生事业的发展并提高全民的健康水平。

公共卫生资金管理制度(二)公共卫生资金是指用于支持和保障社会公共卫生服务的财政资金。

为了保证公共卫生资金的合理使用和高效管理,需要建立健全的资金管理制度。

下面是一篇关于公共卫生资金管理制度的范文,共____字。

第一章绪论1.1 研究背景和意义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社会对公共卫生服务的需求逐渐增加,对公共卫生资金管理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建立健全的公共卫生资金管理制度,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公共卫生服务的质量和效果。

1.2 研究目的和内容本文旨在研究公共卫生资金管理制度的理论和实践问题,包括资金管理的原则、流程和方法等方面的内容。

通过对国内外相关资料的调研和对实际情况的分析,提出合理性强、可操作性强的公共卫生资金管理制度。

第二章国内外公共卫生资金管理制度概述2.1 国内外公共卫生资金管理制度的发展历程2.2 国内外公共卫生资金管理制度的特点和问题第三章公共卫生资金管理原则3.1 公共卫生资金管理的基本原则3.2 公共卫生资金管理的操作原则3.3 公共卫生资金管理的风险防控原则第四章公共卫生资金管理流程4.1 公共卫生资金的筹集流程4.2 公共卫生资金的分配流程4.3 公共卫生资金的使用流程4.4 公共卫生资金的监督流程第五章公共卫生资金管理方法5.1 资金预算管理5.2 资金审批管理5.3 资金使用管理5.4 资金监督管理第六章公共卫生资金管理制度的运行情况和问题分析6.1 国内公共卫生资金管理制度的运行情况6.2 国内公共卫生资金管理制度存在的问题和挑战6.3 国内外公共卫生资金管理制度的比较分析第七章公共卫生资金管理制度的改进措施7.1 完善公共卫生资金管理的法律法规7.2 增加公共卫生资金的筹集途径7.3 加强公共卫生资金的使用监督7.4 强化公共卫生资金管理的信息化建设第八章结论8.1 研究成果总结8.2 研究的不足和展望通过以上八个章节的分析,本文全面而系统地研究了公共卫生资金管理制度的理论和实践问题,提出了一系列改进措施。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管理方案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管理方案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管理方案一、背景公共卫生是确保人民身体健康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领域。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由政府主导,面向全体居民提供的一系列全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促进全民基本健康水平的提高。

为了保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的有效使用,制定本管理方案。

1.中央财政拨款。

2.地方财政拨款。

3.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和医疗机构的自筹资金。

三、资金管理原则1.平等公正原则: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分配应按照人口数量、疾病负担、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进行合理分配,保证各地区和人群能够享受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2.专款专用原则: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应严格按照项目计划和预算进行使用,不得挪作他用。

3.财务透明原则: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的收支情况应进行公开和监督,确保资金的使用情况透明、公正。

4.资金监管原则: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和医疗机构应建立完善的资金监管制度,确保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和效益性。

四、资金使用流程1.资金申请阶段:a.各地卫生健康部门根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需求,编制项目计划和预算。

b.提交项目计划和预算给上级卫生健康部门进行审核和批准。

2.资金拨付阶段:a.上级卫生健康部门审核通过后,将资金按照批准的金额拨付给各地卫生健康部门。

b.各地卫生健康部门收到资金后,按照项目计划和预算进行资金使用。

3.资金使用阶段:a.各地卫生健康部门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要求,严格执行资金使用流程,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

b.每年结束后,各地卫生健康部门应向上级卫生健康部门报告资金的使用情况,包括项目执行进度、资金使用情况、效果评估等。

4.资金监督阶段:a.上级卫生健康部门对下级卫生健康部门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资金的合理、规范和高效使用。

b.社会各界、媒体和监察机构可以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五、资金使用范围1.全民健康档案建设和管理。

2.常见疾病防控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管理方案例文(三篇)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管理方案例文(三篇)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管理方案例文____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管理方案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更好地管理和使用____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优化项目资金的配置和监督,确保项目资金的合理使用和效果的最大化,制定本管理方案。

第二条本管理方案适用于____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的管理,涉及资金的拨付、使用、监督和绩效评估等环节。

第三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预防保健、疫情防控、健康教育和卫生服务能力建设等。

第四条项目资金主要从政府财政拨付,可以接受其他社会捐赠等非财政拨款。

第五条资金使用单位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项目资金的用途范围,稳妥、合理、透明、高效地使用项目资金,确保资金的合法性、规范性和效益性。

第六条资金使用单位应加强财务管理,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和账务档案,确保资金的安全和稳定。

第七条资金使用单位应定期报告项目执行进展和资金使用情况,接受财政部门、审计部门的监督和审计。

第八条资金使用单位应当依法公开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和工作成果,接受公众的监督和评价。

第二章资金拨付第九条资金拨付由项目资金的出资单位(一般为财政部门)负责,按照项目计划和资金使用计划进行拨付。

第十条资金拨付应当及时、准确,拨付金额应与项目计划和资金使用计划相符。

第十一条资金拨付应采取银行转账等安全、快捷的方式进行,确保资金的安全和稳定。

第十二条资金拨付前,资金使用单位应提供相关的项目执行进展报告和资金使用计划等文件,接受资金出资单位的审查和核准。

第三章资金使用第十三条资金使用单位应按照项目的具体需要和资金使用计划,开展相应的项目活动。

第十四条资金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项目资金的管理制度和流程,确保项目资金的合理使用和安全管理。

第十五条资金使用单位应进行项目资金的分类管理,明确资金的用途和责任人。

第十六条资金使用单位应根据项目需要,及时制定资金使用计划,合理安排资金的使用节奏和规模。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管理方案范本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管理方案范本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管理方案范本:一、项目背景本项目是为了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覆盖率和质量,促进全民健康,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而设立的。

项目资金来源于政府财政拨款,专项用于支持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相关工作。

二、资金管理原则1. 专款专用原则。

严格按照项目预算用途规定,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2. 费用合理性原则。

确保项目费用合理、符合实际情况,杜绝浪费和奢侈。

3. 严格监管原则。

建立健全的资金管理制度,加强监督和审计,确保资金使用合规、透明。

4. 绩效评估原则。

定期对项目进展和成效进行评估,及时调整和改进工作方案,确保项目达到预期效果。

三、资金使用范围1. 人员经费:包括项目执行人员工资、津贴、奖金等支出。

2. 采购物资:购买项目所需器材、设备、药品等物资支出。

3. 差旅费用:项目相关人员出差所产生的交通、食宿、通讯等费用支出。

4. 宣传推广费用:开展宣传推广活动所产生的费用支出。

5. 其他相关支出:经评审确认的其他与项目相关的支出。

四、资金管理流程1. 项目预算编制:项目执行单位根据工作计划制定项目年度预算,报相关部门审批。

2. 资金拨付:经相关部门审批通过后,将资金按照预算拨付至执行单位指定账户。

3. 资金使用:执行单位根据预算计划,按照规定范围使用资金。

4. 资金监管:执行单位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和监督制度,确保资金使用合规。

5. 资金结算:项目执行单位应及时进行项目结算,按照相关规定提交结算报告。

五、资金管理责任1. 项目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和指导项目执行单位的资金使用情况。

2. 项目执行单位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预算计划使用项目资金,保证资金使用合法、规范。

3. 财务部门应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监管,确保账目清晰、资金安全。

4. 审计部门应定期开展审计工作,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六、项目效果评估1. 项目执行单位应定期进行项目效果评估,向主管部门提交评估报告。

2. 项目效果评估主要包括项目实施情况、服务覆盖率、服务质量等方面的评估。

公卫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公卫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公卫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一、总则1.本制度的制定目的是规范公共卫生项目专项资金的管理行为,确保专项资金的合理使用和绩效评估,提高项目资金的利用效率。

2.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使用公共卫生项目专项资金的项目单位、机构和人员。

2.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包括项目设备采购、人员招聘、科研经费、宣传费用等相关费用。

三、资金申请与审批1.项目单位在资金需求前应提前递交资金申请报告,包括项目描述、预算、资金用途等内容。

2.资金审批由负责公共卫生领域的主管部门进行,如果资金申请未获批准,项目单位应及时修改申请报告进行重新申请。

四、资金使用与监督1.项目单位应根据资金申请报告的内容按照合理用途开展资金使用活动。

2.资金使用过程中,项目单位应建立相应的财务制度,确保专项资金的合规使用。

3.项目单位应完善资金使用的台账,每笔资金的使用情况应有明确的记录和凭证。

4.审计机构可随时对项目单位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核,项目单位应积极配合并提供所需的相关文件和材料。

五、绩效评估和报告1.项目单位应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对项目的绩效进行评估,并编制评估报告。

2.评估报告应包括项目的目标达成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效益等内容。

3.评估报告应及时提交给主管部门,并公开向社会公众发布。

六、违规处理和问责1.对于违反专项资金管理制度的行为,主管部门有权进行相应的处理和问责。

2.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资金滥用、挪用、虚报等。

3.主管部门可采取警告、罚款、停止资金拨款等措施进行惩处。

七、附则1.对于本制度没有明确规定的问题,由主管部门进行解释和决定。

2.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以上是一份公共卫生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制度的草案,旨在规范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行为,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效益性。

在实际操作中,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细化和完善。

卫生院公共卫生资金管理制度

卫生院公共卫生资金管理制度

卫生院公共卫生资金管理制度卫生院公共卫生资金管理制度万荣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我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障专项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更好地为全县居民提供公共卫生服务,根据财政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5〕311号)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项目资金用于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实施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重型精神疾病患者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卫生监督协管11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工作成本补助。

今后国家调整项目类别及范围,按新的规范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县卫生行政部门、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其他相关医疗卫生机构(项目执行单位尚不具备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所需条件,所委托的具备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

第四条项目资金安排按照“统筹使用、倾斜基层、专款专用、绩效考核”的原则,实行预拨和结算相结合的拨付办法,既要保证11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全面开展,又要根据目标任务的.比重,合理安排项目资金,确保年度目标任务完成。

第五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的使用和管理要体现两个结合,一是经费管理采取预算管理和项目管理相结合;二是经费核拨以工作数量和质量相结合。

第二章资金拨付第六条根据本年度上级财政对我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和县级财政配套资金数额,结合我县城乡实际常住人口,确定我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拨付总额。

第七条各项目实施单位要于每年年初编制当年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计划和用款计划,并连同上一年度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报县卫生局。

先由县卫生局财务室与公共卫生股审核汇总,报县卫生局负责人批准后,将预拨资金拨付到各项目服务单位。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管理方案(三篇)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管理方案(三篇)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管理方案一、背景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市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公共卫生服务的需求也日益增加。

为了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共卫生服务的需求,各级政府不断加大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投入力度。

为了更好地管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资金,确保资金的使用效益和公平公正,制定本方案。

二、目标本方案的目标是合理使用和管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提高公共卫生服务的质量和覆盖率,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共卫生的需求。

三、资金来源____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的来源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中央财政拨款:中央政府根据当年财政状况和公共卫生服务需求,向各地方政府拨款。

2. 地方财政拨款:各地方政府根据本地区公共卫生服务需求,提取一定比例的财政资金用于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3. 社会捐赠:各级政府鼓励社会各界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进行捐赠,并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

四、资金管理原则1. 公开透明原则:资金管理过程应公开透明,向社会公开资金的来源、使用情况和效益。

2. 公平公正原则:资金使用应公平公正,不能有偏袒或歧视的现象。

3. 高效使用原则:资金应高效使用,确保用于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资金能够最大限度地发挥效益。

4. 监督管理原则:建立专门的监督机构,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五、资金管理流程1. 资金申请:各地方政府根据当地的公共卫生服务需求,制定年度资金申请计划,并提交给上级政府审批。

2. 资金分配:上级政府根据各地方政府的申请计划和中央财政拨款情况,进行资金分配,并通知各地方政府。

3. 资金使用:各地方政府根据分配到的资金,按照预算和使用计划,使用于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并及时报销相关费用。

4. 资金监督:建立专门的监督机构,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并定期向社会公开资金的使用情况和效益。

5. 资金结算:各地方政府应及时对项目资金进行结算,确保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和准确性。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管理方案模板(二篇)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管理方案模板(二篇)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管理方案模板一、项目背景与目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国家为了提升全民健康水平,保障人民群众基本卫生需求而设立的专项资金。

本项目的目标是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优化公共卫生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质量,使全体人民享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促进人民身心健康发展。

二、资金管理的原则:1.公平公正原则:专项资金的使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资金使用的公共性、平等性和合理性。

2.科学规范原则:根据项目需要,制定科学合理的资金使用计划和管理制度,确保资金的有效使用和精确监管。

3.监督管理原则:建立健全的专项资金监督管理体系,加强资金使用过程的监督和审计,确保资金使用情况真实、合规、透明。

三、资金来源:1.中央财政拨款:中央财政每年拨款一定金额作为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开展。

2.地方财政配套:各级地方政府按照中央财政拨款的比例配套拨款,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运行和发展。

四、资金用途: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以下方面: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建设:包括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基础设施的建设、改扩建和设备采购。

2.医疗服务补贴:对基层医疗机构开展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供必要的经费补贴。

3.人员培训和队伍建设:用于卫生人员的培训、考核和绩效评估,提高医疗资源的质量和能力。

4.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宣传推广:用于宣传推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政策、知识和技能,提高公众的健康意识和素养。

5.其他支出:用于项目的其他必要支出,如行政管理费用、差旅费、办公用品费等。

五、资金使用程序:1.资金需求计划:各级地方政府根据项目需求和经费预算编制资金需求计划,并报送上级政府审核。

2.资金申请与拨付:各级地方政府按照资金需求计划向上级政府提出资金申请,并按照程序进行资金拨付。

3.资金使用管理:各级地方政府按照资金拨付程序进行资金的核对、审计和使用管理。

4.资金使用报告:各级地方政府每年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报告,包括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效果评估和问题反馈等。

公卫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公卫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牛寨中心卫生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总则一:为规范和加强我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的管理,保障专项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为全乡居民提供公共卫生服务,根据相关财务制度的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指: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儿童保健、妇女保健、老年人保健、慢性病管理、重性精神疾病管理。

三:项目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为全乡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工作成本补助和劳务补助。

四:专项资金必须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分配、专款专用、追踪问效的原则,实行项目管理。

资金的拨付一:根据本年度上级统筹拨付我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确定我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总额。

二:每年年初制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计划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并连同上一年度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报县卫生局。

三:卫生院根据卫生局下拨的预拨资金,结合各村常住人口和实际工作完成情况可以预拨部分资金和兑现已完成本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总额。

四:按照《盐津县201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标准》和《牛寨乡201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方案》具体要求,开展对各村卫生室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情况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确定资金拨付总额。

五:对村卫生室因未全部完成目标任务而扣减的资金,作为奖励资金对完成目标任务的村卫生室进行奖励。

资金的使用一:对下拨的专项资金核算与管理统一归口到单位财务部门,按项目设置专账核算。

严禁体外循环,并明确专人负责,项目不得相互混用,确保全面、真实地反映资金使用情况。

二:专项资金账户的银行存款核算与单位的基本账户不得混用,其具体要求按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三:卫生院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并负责对村卫生室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进行日常考核,依据考核结果将专项资金补助到村生室。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管理方案例文(3篇)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管理方案例文(3篇)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管理方案例文____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管理方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并优化____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确保资金合理配置、有效监督及效益最大化,特制定本管理方案。

第二条本方案适用于____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的全面管理,涵盖资金拨付、使用、监督及绩效评估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专项资金旨在支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疾病预防、疫情防控、健康教育推广及卫生服务能力提升等关键领域。

第四条资金来源主要为政府财政拨款,同时欢迎并接受社会各界合法捐赠等非财政性资金。

第五条资金使用单位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确保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合规性、透明性及高效性。

第六条强化财务管理,建立健全财务内控机制及档案管理体系,保障资金安全稳定。

第七条定期向财政部门及审计部门报告项目执行进展及资金使用情况,主动接受监督与审计。

第八条依法公开项目资金使用详情及工作成果,接受社会公众的广泛监督与客观评价。

第二章资金拨付第九条资金拨付工作由出资单位(通常为财政部门)依据项目计划及资金使用计划负责实施。

第十条确保资金拨付的及时性、准确性,拨付金额需与项目计划及资金使用计划严格对应。

第十一条采用银行转账等安全、高效的资金划拨方式,保障资金流转的安全性与稳定性。

第十二条资金拨付前,资金使用单位需提交详尽的项目执行进展报告及资金使用计划,经出资单位审核通过后实施拨付。

第三章资金使用第十三条资金使用单位应紧密围绕项目实际需求及资金使用计划,有序开展各项公共卫生服务活动。

第十四条建立健全项目资金管理制度与流程,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与安全性。

第十五条实施资金分类管理,明确资金用途及责任人,实现精细化管理。

第十六条根据项目实际需求,科学制定资金使用计划,合理安排资金投放节奏与规模。

第十七条加强资产管理,确保项目资金购置的资产得到有效利用与妥善保管。

第十八条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财务制度要求,准确填写财务报表及账务凭证,确保资金使用的合法性与规范性。

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管理方案范本

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管理方案范本

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管理方案范本____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管理方案一、总则为了更好地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资金管理,确保专项资金的有效利用和合理分配,促进全民健康事业的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本方案适用于____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的管理,所有相关单位和人员都必须严格按照本方案的规定进行操作。

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的来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主要来源于以下渠道:1. 中央财政拨款:中央政府每年根据国家预算安排一定的财政拨款,用于支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2. 地方财政拨款:各级地方政府按照中央政府的要求,在本级财政预算中拨款给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3. 社会捐赠:社会各界可以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捐赠资金,捐赠方式可以是现金或者其他形式的捐赠。

4. 其他收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可能还会有其他收入,如政府购买服务等。

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的管理机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的管理主要由以下机构负责:1. 中央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制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的政策和管理办法,指导和监督各级地方政府的资金使用情况。

2. 各级地方政府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制定本地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的具体实施办法,管理和监督本地区的资金使用情况。

3.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机构:负责具体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并按照规定使用资金。

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的管理程序1. 资金拨付中央财政拨款和地方财政拨款由中央卫生健康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进行拨付,并密切监督资金使用情况。

社会捐赠的资金由中央卫生健康部门进行统一管理,按照项目需求进行分配使用。

其他收入由各级地方政府卫生健康部门进行核算和管理,并按照项目需求进行分配使用。

进账款项需要在到账后的3个工作日内入账,并及时进行登记。

2. 资金使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机构按照工作计划和项目需求,提出资金使用申请,并经属地卫生健康部门审核后,报送至中央卫生健康部门。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管理方案(2篇)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管理方案(2篇)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管理方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国家为满足公众基本卫生服务需求而实施的一项重要举措,具有重要的社会意义和公益价值。

为了更好地管理和使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确保其有效发挥作用,我们制定了以下管理方案。

一、资金管理目标1.合理分配和使用专项资金,满足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实施需要。

2.确保专项资金使用的公平、公正和透明,防止滥用、浪费和贪污。

3.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实施质量和效果,提升公众的卫生健康水平。

二、资金管理原则1.依法合规: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财政管理制度执行,确保资金管理合法合规。

2.公开透明: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接受社会监督。

3.严格审计:对专项资金的使用进行定期审计,确保资金使用合规和效益。

4.分类管理:按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性质和投入范围进行分类管理。

5.绩效导向:强化绩效考核,鼓励项目单位创新和提高运行效率。

三、资金管理措施1.专项资金的筹集(1)预算拨款:国家根据需要安排相关预算拨款。

(2)社会捐赠: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提供捐赠资金和物资。

2.专项资金的分配(1)按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总体规划和实施计划,确定资金分配比例和范围。

(2)根据不同项目的性质、地区需求和实施效果进行差异化分配。

3.专项资金的使用(1)项目申报:项目单位根据实际需求编制项目申报书,明确项目的目标、内容、预算和计划,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资金审批:专项资金管理机构按照预算执行和项目实施的要求进行审核和审批。

(3)资金支付:按照项目进展和资金需求,及时支付专项资金给项目单位。

(4)绩效考核:对项目单位进行绩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调整资金支付和使用。

4.专项资金的监督和审计(1)日常监督:专项资金管理机构对项目单位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和检查。

(2)定期审计: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定期审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社会监督:鼓励公众、媒体和监察机关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举。

公共卫生资金管理制度范本

公共卫生资金管理制度范本

公共卫生资金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共卫生资金的管理、保障公共卫生事业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共卫生资金包括一切用于公共卫生事业的资金,包括国家和地方预算拨款、各类资金补助、捐赠款等。

第三条公共卫生资金的管理应遵守透明、公正、合规、有效的原则。

第四条公共卫生资金的使用应按照提供单位的要求及预算计划进行,不能超支、滥用和挪用。

第五条公共卫生资金的管理责任由相关部门负责,具体实施人员应履行管理职责。

第六条任何个人和部门都不得利用公共卫生资金谋取个人利益,严禁违规操作、贪污腐败。

第二章资金申报和审批第七条公共卫生资金的申报和审批应按照规定的流程和程序进行。

第八条公共卫生资金的申报单位应提供真实、完整、准确的申报材料,包括项目名称、资金用途、申请金额、预算计划等。

第九条公共卫生资金的审批单位应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保申报内容符合规定要求,审批决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第十条公共卫生资金的审批结果应及时通知申报单位,并建立相关档案记录。

第三章资金拨付和使用第十一条公共卫生资金的拨付应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式进行。

第十二条公共卫生资金的使用应严格按照拨付单位要求和预算计划进行,不得擅自改变项目用途。

第十三条公共卫生资金的使用应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包括项目进度报告、资金报账等环节。

第十四条公共卫生资金的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资金使用合规、有效,杜绝浪费和挪用行为。

第十五条公共卫生资金的使用单位应及时报送资金使用情况,并定期进行自查和监督。

第十六条公共卫生资金的使用单位发现资金使用问题,应立即报告拨付单位。

第四章监督和检查第十七条公共卫生资金的管理单位应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确保资金使用合规、有效。

第十八条公共卫生资金的使用单位应主动接受管理单位的监督和检查,积极配合进行相关工作。

第十九条公共卫生资金的管理单位可以委托专业机构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资金使用符合相关要求。

基本公卫服务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基本公卫服务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基本公卫服务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篇:基本公卫服务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基本公卫服务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我站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的管理,保障专项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为管辖区域居民提供公共卫生服务,根据区卫生局和社区中心的要求和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项目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对辖区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工作成本补助。

第三条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的使用和管理主要体现两个结合,一是经费管理采取预算和项目管理相结合;二是经费核拨以工作数量和质量相结合。

第四条专项资金必须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分配、专款专用、追踪问效的原则,实行项目管理。

第五条根据本年度区卫生局对我站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补助数额,结合辖区实际服务人口,确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

第六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传染病报告和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等。

第七条按照有关规定为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并认真执行财务会计制度,加强资金管理。

对于按规定免费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居民收费。

第八条对下拨的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并明确专人负责。

项目不得相互混用,确保全面、真实地反映资金使用情况。

第九条按规定使用补助资金,根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偿参考标准,将补助资金用于相关的人员支出以及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所需的耗材等公用经费支出;专项资金不得作为其他用途,不得与其他经费混用。

第十条补助资金用于为居民提供政府统一规定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范围内的各项服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挤占和挪用;不得将专项资金用于项目规定用途之外的工作,不得用于基本建设或事业经费等。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规范支出项目的规定:1、允许支出的项目:用于相关的人员支出以及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所需必要的耗材等公用经费支出。

公共卫生资金管理制度

公共卫生资金管理制度

公共卫生资金管理制度一、总则1. 为了加强公共卫生资金的管理,保障资金的合理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及其所属的公共卫生机构,包括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机构、健康教育机构等。

二、资金来源1. 公共卫生资金主要来源于政府预算拨款、专项资金、捐赠和其他合法渠道。

2. 各级政府应当将公共卫生工作纳入财政预算,保障公共卫生事业的基本投入。

3. 鼓励社会各界通过捐赠等方式支持公共卫生事业的发展。

三、资金使用原则1. 公共卫生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严禁挪用于其他用途。

2. 资金使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和效率。

3. 资金使用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规定,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

四、资金管理1. 设立专门的财务部门或指定专人负责公共卫生资金的管理工作。

2. 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包括资金申请、审批、拨付、使用、核算、监督等流程。

3. 定期进行财务审计,确保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和合理性。

五、资金使用范围1. 公共卫生资金主要用于疾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宣传、环境卫生监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等方面。

2. 对于大型设备购置、基础设施建设等重大项目,应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进行申报和审批。

3. 对于日常运营费用,应根据实际需要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控制成本。

六、监督检查1.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定期对下属公共卫生机构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对于违反资金管理制度的行为,应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3. 鼓励社会公众参与监督,对公共卫生资金使用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2. 各公共卫生机构应根据本制度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

基本公卫服务项目专项资金管理规定

基本公卫服务项目专项资金管理规定

基本公卫服务项目专项资金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央和地方财政拨付的基本公卫服务项目专项资金的管理。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的基本公卫服务项目专项资金,是指由中央和地方财政拨付给基本公卫服务项目的资金,包括财政拨款和其他收入。

第四条基本公卫服务项目专项资金的管理应当坚持“预算管理、明确责任、依法用款、有效监督、绩效评价”的原则。

第五条基本公卫服务项目专项资金应当按照“有清单、有计划、有监督”的原则进行管理,确保专项资金安全、合理、高效使用。

第六条基本公卫服务项目专项资金应当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公认的原则使用,不得私分、挪用、侵占或者任意调整。

第七条中央财政部门应当按照中央财政预算和有关政策规定拨付基本公卫服务项目专项资金。

第八条地方财政部门应当按照地方财政预算和有关政策规定拨付基本公卫服务项目专项资金,并及时通知项目负责单位。

第九条基本公卫服务项目负责单位应当按照预算和计划,合理安排专项资金使用,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核算和报账。

第十条基本公卫服务项目专项资金的使用应当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章项目资金的安全管理第十一条基本公卫服务项目负责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项目资金安全管理制度,确保专项资金安全使用。

第十二条基本公卫服务项目负责单位应当依法设立专项资金账户,并按照有关规定将专项资金存放于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

第十三条基本公卫服务项目负责单位应当每年编制专项资金使用计划,并报送地方财政部门备案。

第十四条基本公卫服务项目专项资金的划拨和支付应当按照财政部门的要求和程序进行。

第十五条基本公卫服务项目专项资金的划拨和支付应当以项目负责单位的申请为依据,经财政部门审批后进行。

第十六条基本公卫服务项目专项资金的拨付应当及时进行,不得滞留或者挤占。

第十七条基本公卫服务项目专项资金的使用不得超过项目负责单位所在地方财政部门核定的项目预算。

第十八条基本公卫服务项目专项资金的使用不得用于其他用途,不得由项目负责单位自行调整专项资金使用计划。

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管理制度

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管理制度

xx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为规范我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顺利实施,根据《xx县2010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遵县卫食药通[2010]41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专项经费的设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所需经费由中央、市、县三级财政预算安排,主要用于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2009年,我县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为15元/人/年,其中:中央财政补助12元/人/年、余下由市县两级财政补助。

二、资金使用范围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提供九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人工、耗材和必要的公用经费等补助。

三、资金统筹形式及测算方法(一)“县级统筹”“县级统筹”是指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及业务指导机构统一安排用于全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资金。

主要包括:县级宣传、培训、督导支出;全县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所需的表、卡、册、归档管理等材料的统一制作及村医预防接种经费和必需设备的统一支出;县疾控保健机构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所需的业务指导、培训及冷链运行资金在县级统筹资金内安排。

(二)乡镇统筹“乡镇统筹”是指除去“县级统筹”资金外的部份,结合各乡镇辖区常住人口数(以上年度统计数据为准),对乡镇卫生院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行“打包”补助。

其统筹范围为各乡镇辖区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所需的人工、耗材和必要的公用经费等支出。

乡镇统筹资金按照“结余留用、不足不补”的管理原则,结余资金不得用于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无关的项目。

各镇乡统筹资金计算成本公式为:全县乡镇统筹资金总预算÷全县人口数×统筹乡镇人口数=镇乡统筹资金。

(各乡镇统筹资金安排)四、资金拨付方式(一)资金申报单位专项资金的申请请单位为各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乡镇卫生院及县级业务指导机构。

(二)资金拨付1、县级统筹安排资金按照县级统筹范围内支出。

2、乡镇统筹资金拨付分:预拔、申报、考核后拨付的三种形式。

公卫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制度11.doc

公卫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制度11.doc

公卫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制度[1]1 王爱召中心卫生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总则一:为规范和加强我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的管理,保障专项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为辖区居民提供公共卫生服务,根据相关财务制度的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指: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协管、儿童保健、妇女保健、老年人保健、慢性病管理、重性精神疾病管理。

三:项目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卫生院、村卫生室,为辖区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工作成本补助和劳务补助。

四:专项资金必须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分配、专款专用、追踪问效的原则,实行项目管理。

资金的拨付一:根据本年度上级统筹拨付我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确定我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总额。

二:每年年初制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计划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三:卫生院根据卫生局下拨的预拨资金,结合各村常住人口和实际工作完成情况可以预拨部分资金和兑现已完成本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总额。

四:按照《达拉特旗201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标准》和《王爱召中心卫生院201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方案》具体要求,开展对各包片职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情况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确定资金拨付总额。

资金的使用一:对下拨的专项资金核算与管理统一归口到单位财务部门,按项目设置专账核算。

严禁体外循环,并明确专人负责,项目不得相互混用,确保全面、真实地反映资金使用情况。

二:专项资金专项支出,不得和卫生院其他支出混用,其具体要求按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三:卫生院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并负责对村卫生室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进行日常考核,依据考核结果将专项资金补助到村生室。

资金监督一:有关职能科室要加强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的日常监督,对不按规定用途使用专项资金的,应当及时制止和纠正。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管理方案范本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管理方案范本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管理方案范本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卫生服务项目的顺利实施,特制定本管理方案。

第二章资金管理的性质和目标本管理方案所指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是指由政府拨付给卫生部门的用于执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资金。

本管理方案的目标是确保专项资金的安全、合理和高效使用,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顺利实施。

第三章专项资金的管理流程1. 专项资金的拨付(1)卫生部门在按照相关政策和程序申请专项资金后,经过资金审核和评审后,由财政部门拨付专项资金到卫生部门的指定账户。

(2)接到专项资金拨付的卫生部门应及时核对拨付金额和账户信息,并确认资金的准确到账情况。

2. 专项资金的使用(1)卫生部门应按照项目需求和实施计划,合理安排专项资金的使用。

(2)专项资金的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确保使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3)卫生部门应加强对专项资金的跟踪和监督,确保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真实、准确。

3. 专项资金的监督和评估(1)卫生部门应建立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和评估机制,定期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

(2)监督和评估的内容包括专项资金的使用是否符合相关政策和法规,资金的流向是否合理,项目的进度和效果等。

第四章专项资金的管理措施1. 资金管理人员的配备(1)卫生部门应配备专业的财务管理人员,负责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

(2)财务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知识,能够独立完成专项资金的核算和管理工作。

2. 资金使用的程序和要求(1)卫生部门应建立完善的资金使用程序,确保专项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2)资金使用的要求包括:项目申请、资金核算、支出审批、支出凭证的制作和归档等。

3. 资金监督和反馈(1)卫生部门应建立专项资金的监督机制,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2)监督包括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可以通过定期检查、随机抽查、财务审计等方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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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卫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制度1
中五井乡卫生院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总则
一:为规范和加强我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的管理,保障专项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为全乡居民提供公共卫生服务,根据相关财务制度的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指: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儿童保健、妇女保健、老年人保健、慢性病管理、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卫生监督。

三:项目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乡卫生院、村卫生室,为全乡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工作成本补助和劳务补助。

四:专项资金必须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分配、专款专用、追踪问效的原则,实行项目管理。

资金的拨付
一:根据本年度上级统筹拨付我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确定我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总额。

二:每年年初制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计划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并连同上一年度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报县卫生局。

三:卫生院根据卫生局下拨的预拨资金,结合各村实际工作完成情况可以预拨部分资金或兑现已完成本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总额。

四:按照《平顺县201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标准》和《中五井乡201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方案》具体要求,开展对各村卫生室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情况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确定资金拨付总额。

五:对村卫生室因未全部完成目标任务而扣减的资金,作为奖励资金对完成目标任务的村卫生室进行奖励。

资金的使用
一:对下拨的专项资金核算与管理统一归口到单位财务部门,按项目设置专账核算。

严禁体外循环,并明确专人负责,项目不得相互混用,确保全面、真实地反映资金使用情况。

二:专项资金账户的银行存款核算与单位的基本账户不得混用,其具体要求按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三:卫生院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并负责对村卫生室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进行日常考核,依据考核结果将专项资金补助到村卫生室。

四:各单位凡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要按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及时做好归档工作,以便接受上级部门的检查与监督。

资金监督
一:院委会要加强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的日常监督,对不按规定用途使用专项资金的,应当及时制止和纠正。

二:建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评估机制,将专项资金的落实、管理、使用情况以及项目实施的绩效作为考核评价的主要内容,制定考核实施方案,每半年进行考核评估一次,考评结果作为分配专项补助资金的重要依据。

三: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挤占和挪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不得将专项资金用于项目规定用途之外的工作。

四:院委会将不定期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情况及专项资金使用等情况通报,提高项目实施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主动接受监督。

中五井乡卫生院
2011.1
公卫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制度[1]1
王爱召中心卫生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总则
一:为规范和加强我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的管理,保障专项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为辖区居民提供公共卫生服务,根据相关财务制度的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指: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
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协管、儿童保健、妇女保健、老年人保健、慢性病管理、重性精神疾病管理。

三:项目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卫生院、村卫生室,为辖区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工作成本补助和劳务补助。

四:专项资金必须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分配、专款专用、追踪问效的原则,实行项目管理。

资金的拨付
一:根据本年度上级统筹拨付我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确定我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总额。

二:每年年初制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计划和基
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三:卫生院根据卫生局下拨的预拨资金,结合各村常住人口和实际工作完成情况可以预拨部分资金和兑现已完成本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总额。

四:按照《达拉特旗201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标准》和《王爱召中心卫生院201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方案》具体要求,开展对各包片职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情况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确定资金拨付总额。

资金的使用
一:对下拨的专项资金核算与管理统一归口到单位财务部门,按项目设置专账核算。

严禁体外循环,并明确专人负责,项目不得相互混用,确保全面、真实地反映资金使用情况。

二:专项资金专项支出,不得和卫生院其他支出混用,其具体要求按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三:卫生院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并负责对村卫生室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进行日常考核,依据考核结果将专项资金补助到村生室。

资金监督
一:有关职能科室要加强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的日常监督,对不按规定用途使用专项资金的,应当及时制止和纠正。

二:建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评估机制,将专项资金的落实、管理、使用情况以及项目实施的绩效作为考核评价的主要内容,制定考核实施方案,每半年进行考核评估一次,考评结果作为分配和核拨专项补助资金的重要依据。

三: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挤占和挪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不得将专项资金用于项目规定用途之外的工作。

四:卫生院将不定期对村卫生室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情况及专项资金使用等情况通报,提高项目实施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主动接受监督。

王爱召中心卫生院
2013.1.10
公文保密管理制度8
* 公文保密管理制度
*
* 一、公文管理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有关保密法规,遵守党的保密纪律,确保党和国家秘密安全。

二、凡属本局秘密、机密、绝密文件的收发、登记、传办、清退、销毁,均由办公室统一负责。

涉密文件实行专人、专室、专柜、专包、专夹管理。

三、在拟制公文时,应当根据公文的内容和工作需要,严格划分密与非密的界限;对于需要保密的公文,要准确标注其密级。

公文密级的变更和解除由发文机关或其上级机关决定。

四、秘密公文在印制过程中要有严格的保密措施,严格限制接触范围,绝密级公文要指定专人印制。

使用计算机打印秘密公文,必须采取技术保密手段。

要严格控制涉密文件的印制份数,不得擅自多印多留,对印制过程中产生的废版、废页和校样要随时销毁。

严禁复印“三密”文件,妥善保管各种公文,严防泄密现象。

五、发送涉密文件要在封、包、袋上标明所装公文的最高密级;有时限要求的,要标明紧急程度;绝密文件还应写明收件人。

秘密公文必须通过机要交通、文件交换站或机要通信部门传递,不得通过普通邮件传递或他人代送;递送机密级以上公文和密码电报,必须两人同行、专车接送。

秘密公文通过计算机或传真机传输,必须采用加密装置。

密码电报不得明传、翻印、复制,答复密码电报必须用密电,答复明电不得用密电,明电密电不得混用。

六、“三密”文件不得横传,阅文者不得从文件夹中抽出文件,不准把“三
密”文件带回家或带到公共场所。

涉密文件必须当日阅读、当日归还保密室,不得擅自扩大文件阅读范围。

凡代表本局出席各种会议的文件材料须交办公室专簿登记、传阅。

七、内部发行带有密级的内参资料由办公室统一征订,每期按总订数统一编号发至相关室或个人,签字领取,年终归还办公室。

八、记录在计算机存贮介质(软磁盘、光盘)上的公文,要按正式公文实行专人管理,尤其是写有秘密公文的存贮介质,要与同密级公文采取同样的保密管理措施。

九、公开发布局机关的公文,须经发文股室的分管领导签批。

经批准公开发布的公文,同正式印发的公文具有同等效力。

标有密级的公文公开发布后,原公文即行解密。

十、复制或汇编上级发改部门,同级和上级党委、政府的秘密公文,须经发文机关批准或授权。

翻印件应当注明翻印机关名称、翻印日期和份数;复印件应当加盖复印机关戳记。

复制的公文应当与正式印发的公文同样管理。

未经发文机关批准,不得将上级机关的秘密公文录入计算机。

公文汇编本的密级
按照编入公文的最高密级标注并进行管理。

十一、绝密级公文应当指定专人管理,并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

十二、秘密公文在会议上分发学习讨论,一般应在会议结束时收回。

与会人员经批准带回的秘密公文,应当及时交公文管理人员登记、保管,个人不得留存。

十三、借阅公文,要严格履行批准、登记、签字、移交、回收、清点、核查、注销等手续,用后及时退还。

秘密公文不得私自带出办公室,确因工作需要必须携带秘密公文外出的,须经委局主管领导批准并采取安全措施。

工作人员调离工
作岗位时,应当将个人保管和借用的公文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移交、清退。

十四、本局涉密公文等相关资料不得出售给废旧物资收购部门,须由保密室定期监督销毁。

销毁秘密公文必须严格履行登记手续,经主管领导批准后,由两人以上监销,不得丢失、漏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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