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节测试审计抽样工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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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节测试中审计抽样工作指南

一、前言

1.为了规范细节测试中审计抽样工作,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01号–财务报表审计的目标和一般原则》、《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21号–重要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31号–针对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实施的程序》以及《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4号–审计抽样和其他选取测试项目的方法》制定本指南。

2.本指南主要目标在于指导审计人员在执行细节测试过程中如何确定选取测试项目的方法,确定重要性水平。如果采用审计抽样,如何进行样本设计、选取样本并实施审计程序、评价样本结果等工作,以实现细节测试的工作目标。

二、适用范围

1.本指南中的审计抽样适用于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对于其他审计项目可参照执行。

2.在实施细节测试过程中,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选择审计抽样或其他选取测试项目的方法,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实现审计目标。

三、细节测试中选取测试项目的方法

1.在确定实施细节测试审计程序范围时,应根据与所测试认定有关的重大错报风险和对审计效率的要求,选取适当的测试项目方法,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实现审计程序的目标。

2.细节测试选取项目的方法包括选取全部项目、选取特定项目和审计抽样。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单独或综合使用这些方法。

3.选取全部项目测试是指对总体中的全部项目进行检查。当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考虑选取全部项目进行测试:

➢总体由少量的大额项目构成;

➢存在特别风险且其他方法未提供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由信息系统自动执行的计算或其他程序具有重复性,对全部项目进行检查符合成本效益原则。

4.存在特别风险的项目主要包括:

➢管理层高度参与的,或错报可能性较大的交易事项或账户余额;

➢非常规的交易事项或账户余额,特别是与关联方有关的交易或余额;

➢长期不变的账户余额,如滞销的存货余额或账龄较长的应收账款余额;

➢可疑的或非正常的项目,或明显不规范的项目;

➢以前发生过错误的项目;

➢期末人为调整的项目;

➢其他存在特别风险的项目。

5.选取特定项目测试是指对总体中的特定项目进行针对性测试。根据对被审计单位的了解、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以及所测试总体的特征等,可以确定从总体中选取特定项目进行测试。选取的特定项目通常包括大额或关键项目、超过某一金额的全部项目。

6.根据判断选取特定项目实施检查,通常是获取审计证据的有效手段,但按照这种方法所选取的项目实施审计程序的结果,不能推断至整个总体。当总体的剩余部分重大时,还应考虑是否需要针对该剩余部分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通常情况下选取特定项目测试金额达到总体金额的70%,可不再执行其他选样测试程序。

7.对于能够预知更可能发生错报的账户余额或交易类型,通常情况下会选取全部项目测试或选取特定项目测试。但对于为实现审计目标需要进行测试的其他账户余额或交易类型,由于缺乏特别的了解,此时选择审计抽样更为有用;另外,当总体中项目数量太大而导致无法逐项审查,或者虽能逐项审查但需耗费大量成本时也可能使用审计抽样方法。

8.审计抽样是指对某类交易或账户余额中低于百分之百的项目实施审计程序,且所有项目都有机会被选取。通过获取与被选取项目某一特征有关的审计证据,以形成或帮助形成对总体的结论。

9.在细节测试中,通常情况下,对于存在性/发生认定、或对某些金额做出独立估计(如陈旧存货的价值)审计时实施审计抽样,目的在于通过对总体中具有代表性的一部分项目实施审计程序从而评估总体的某一特征,并根据样本的测试结果推断未测试项目的结果。

10.选取测试项目的方法之逻辑关系图

选取测试项目的方法之逻辑关系图

四、重要性水平和可容忍错报

1.在计划审计工作时,应当确定一个可接受的重要性水平,以发现在金额上重大的错报。在确定计划的重要性水平时,需要考虑对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的了解、审计的目标、财务报表各项目的性质及其相互关系、财务报表项目的金额及其波动幅度。同时,还应从性质和数量两个方面合理确定重要性水平。

2.由于财务报表审计的目标是通过执行审计工作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因此,应当考虑财务报表层次的重要性。只有这样,才能得出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的结论。在制定审计策略时,应当确定财务报表层次的重要性水平。

3.确定多大错报会影响到财务报表使用者所作决策,是运用职业判断的结果。通常先选择一个恰当的基准,再选用适当的百分比乘以该基准,从而得出财务报表层次的重要性水平。

4.对基准的选择有赖于被审计单位的性质和环境。通常选择一个相对稳定、可预测且能够反映被审计单位正常规模的基准。例如,对以盈利为目的的被审计单位,来自经常性业务的税前利润或税后净利润可能是一个适当的基准;而对收益不稳定的被审计单位或非盈利组织,选择税前利润或税后净利润作为判断重要性水平的基准就不合适,净资产可能是一个适当的基准;对于金融、保险企业或其他资产大、盈利小的企业,选择资产可能是一个适当的基准;收入适用于微利企业。

5.在确定恰当的基准后,运用职业判断合理选择百分比,据以确定重要性水平。一般

6.在计算重要性水平时,如果能够明确选择某一基准的,可直接选择,例如,上市公司选择利润总额作为基准。如果不易直接选择的,通常会选择相关联的两个基准,例如,收入与资产总额(或利润总额与净资产),分别乘以适当的比率,按两种方法计算后比较选择相对较低的数值作为计划重要性水平。

7.在确定重要性时,通常考虑以前期间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本期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本期的预算和预测结果、被审计单位情况的重大变化(如重大的企业购并)以及宏观经济环境和所处行业环境发生的相关变化。例如,在将利润总额作为确定某被审计单位重要性水平的基准时,利润总额应为持续经营业务或经常性业务利润。因情况变化使该被审计单位本年度利润出现意外的增加或减少,可能认为选择近几年的平均净利润作为确定重要性水平的基准更加合适。

8.重要性水平在项目中一般可根据调整类型设立为2个,即,对利润影响与资产负债表重分类,如重分类调整较少则也可仅设一个即对利润影响的重要性水平。一般重分类调整重要性水平为对利润影响重要性水平的5-10倍。考虑平衡工作效益和项目风险,项目最低重要性水平目前暂定为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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