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热点政策问答和个人所得税政策问题的答复
税收政策热点解答
不仅包括合伙企业 当年分 回的 6 0万元 , 还包括留存在合伙企业 的
扣除分回利润后的 留存所得 4 (0 — 0 万元 。可见 , 0 10 6 ) 该公 司投 资 者其应纳税所得额既不是根据会计利润计算 的 8 O万元 (6 10÷2 , ) 也不是按合伙企业分 回的 6 0万元来确定 的。需要提醒 的是 , 财税
担的应纳税所得额为 10万元 , 0 也就是说 , 其应纳税所得额的构成
伙企业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用不超过当年销 售( 营业 ) 收入 1%的部分 , 5 可据实扣除 ; 超过 部分 , 准予在 以后 纳
税年度结转扣除。合伙企业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业 务直接相关 的业务招 待费支出 , 按照发生额 的 6 %扣除 , 0 但最高 不得超过 当年销售( 营业 ) 收入 的 5 0 %。
费支 出分别在工资薪金总额 2 1%、.%的标准 内据 实扣除。 %、4 2 5 合
企业 的应纳说所得额中 , 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如上例 , 合伙企业
中的公 司,应就其从合伙企业分得 的所得 6 o万元 ,并人其公 司 21 00年的应纳税所得额中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 假如汇缴 时经纳
税调整 , 确定该合伙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为 20万元 , 0 由该公 司应分
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所以 , 若企业为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
则可按此 比例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口
得税。 也就是说 , 合伙企业要按照所缴的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生的生活费用 , 不允许在税前扣除 。 企业生产经营和投资者及其家
分别进行 汇算清缴。
合伙 人是公 司的, 其从合伙企业的所得 , 无论是否分配 , 在 是 当年分配还是以后 年度分配 ,均应在所属纳税年度 内申报缴纳所 得税。 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伙人在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 清缴时 , 应 将当年在合伙企业所享有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份额计入
所得税税务处理中的常见问题与解答
所得税税务处理中的常见问题与解答在个人和企业生活中,所得税是一项重要的财务事项。
然而,许多人对于所得税的处理有一些困惑和问题。
本文将解答所得税税务处理中的常见问题,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处理所得税事务。
一、所得税是什么?所得税是一种针对个人和企业所得利润的税收。
根据税法规定,个人和企业需要根据其所得利润缴纳所得税。
所得税的目的是为了国家财政收入,以支持政府的运转和公共事业的发展。
二、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有哪些?个人所得税的计算主要基于个人的所得额和税率两个要素。
所得额是个人在一定时期内从各种来源获得的全部收入,减去法定的费用、损失和专项扣除后的金额。
税率是根据个人所得额的不同区间而有所不同的税率。
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可以参考税法相关规定或者咨询税务专业人士。
三、企业所得税的计算方法有哪些?企业所得税的计算方法相对更复杂一些,需要考虑多个因素。
通常情况下,企业所得税的计算基于企业的所得利润和税率两个要素。
所得利润是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的总收入减去各项费用、损失和免税额后的金额。
税率根据企业所得利润的不同区间而有所不同。
此外,不同国家和地区对企业所得税的计算方法也会有所不同,需要参考相关税法规定或者咨询税务专业人士。
四、什么是税前扣除?税前扣除是指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或企业所得税时,可以在所得额中减去一定的费用、损失或专项扣除的数额。
税前扣除的目的是为了减少个人或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从而减少应缴的所得税额。
五、如何申报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通常需要在一定的时间内向税务机关进行申报并缴纳。
具体的申报方法和时间限制根据当地税务机关的规定而定。
一般来说,个人需要准备相关的税务文件和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税务机关提交申报材料,并根据要求缴纳相应的个人所得税。
六、如何申报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的申报方法和时间限制也根据当地税务机关的规定而定。
一般来说,企业需要根据规定的时间表填写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税务机关提交申报材料。
企业所得税汇缴的30个热点问题解答(天津国税局)-财税法规解读获奖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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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所得税汇缴热点问答之一
2017年02月24日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1.问:企业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的一次性补偿金如何税前扣除?答:企业与受雇人员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给职工的一次性补偿金,在不超过天津市政府相关部门规定标准的部分,可以在税前扣除。
2.问:企业差旅费支出如何税前扣除?答:纳税人可根据企业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自行制定本企业的差旅费报销制度留存企业备查。
其发生的与其经营活动相关的、合理的差旅费支出允许在税前扣除。
纳税人发生的与其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的差旅费,应能够提供证明其真实性的有效凭证和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在税前扣除。
差旅费的证明材料应包括:出差人员姓名、地点、时间、工作任务、支付凭证等。
3.问:企业发生工伤、意外伤害等支付的一次性补偿如何在税前扣除?答:企业员工发生工伤、意外伤害等事故,由企业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向其支付的经济补偿,凭生效的法律文书和银行划款凭证、收款人收款凭证,可在税前扣除。
(TPSZSMART按:@所有人呵呵!这种才是不需要发票的啊!)
4.问:企业支付的违约金税前扣除应提供哪些证明材料?答:违约金是合同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时,由违约的一方对另一方当事人支付的用于赔偿损失的金额。
属于增值税应税范围的违约金可凭发票、当事双方签订的合同协议在税前扣除;不属于增值税应税范围的违约金可凭当事双方签订的合同协议、支付凭证(即银行划款凭证或生效的法律文书)、收款方开具的收款凭证在税前扣除。
5.问:融资租赁方式取得的资产税前扣除应提供哪些材料?答:企。
所得税问题回答.doc
二、企业所得税收入管理18、会计收入与应税收入是否相同?答:所得税的核算是建立在会计核算的基础之上,但由于会计与税收的目的不同,遵循的原则、方法和制度不同,会计制度规定有一部分经济行为不作为收入处理,而税法规定在计算所得税时应作为收入处理。
因而税收收入包含会计收入,收入的范围大于会计收入的范围。
19、企业减免或返还的流转税是否要缴企业所得税?答:企业减免或返还的流转税,除国家另有规定明确用途外,应并入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这里的“国家另有规定明确用途”目前是指:一是自2000年6月24日起至2010年底前,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的政策,所得税款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二是自2000年6月24日起至2 010年底前,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集成电路产品(含单晶硅片),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的政策,所得税款用于研究开发集成电路产品和扩大再生产。
(除上述以外,如果企业能提供国务院、财政部及国家税务总局明确用途的文件的,也按此规定执行。
)20、企业取得国家财政性补贴和其他补贴收入是否要缴企业所得税?答:企业取得国家财政性补贴和其他补贴收入,除国家另有规定明确用途外,如在2003年底前,对中国储备粮总公司及其直属粮库的财政补贴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都应并入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21、企业取得的地方财政返还补贴等收入是否要缴企业所得税?答:企业取得的地方财政返还补贴等收入,应并入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22、企业收到财政局的出口贴息是否应作收入交纳企业所得税?答:企业收到财政局的出口贴息,应并入收入交纳企业所得税。
23、企业将自产商品用于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非生产机构、捐赠、赞助、集资、广告、奖励等如何处理?答:企业将自产商品用于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非生产机构、捐赠、赞助、集资、广告、奖励等,应视同对外销售处理,计算交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个人所得税热点政策问答
企业所得税热点政策问答(2022年第一期)1、跨年度发放的工资应在哪个期间扣除?问:企业2022年底前已计提未发放的职工工资及奖金是否可在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税前扣除?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22]3号)文件规定:“税务机关在对工资薪金进行合理性确认时,可按以下原则掌握:(一)企业制订了较为规范的员工工资薪金制度;(二)企业所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符合行业及地区水平;(三)企业在一定时期所发放的工资薪金是相对固定的,工资薪金的调整是有序进行的;(四)企业对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已依法履行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五)有关工资薪金的安排,不以减少或者逃避税款为目的。
”根据上述规定,如果企业在2022年底前已计提且明确到个人的工资费用、已经代扣了个人所得税,符合上述5个原则,而且企业在汇算清缴期限内完成发放,可认定为纳税年度实际发生,在上述工资薪金支出所属纳税年度可以税前扣除。
在汇算清缴期限终了后补发上年或者以前纳税年度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的,应在工资薪金支出实际发放年度税前扣除。
2、企业返聘已退休人员费用能不能作为工资薪金税前列支?问:企业返聘已退休人员费用能不能作为工资薪金税前列支?答: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而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离退休人员再次被聘用的不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因此返聘已退休人员费用不能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在税前列支,而应作为劳务报酬凭合法有效的票据才干在税前列支.3、发给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的一次性补偿是否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企业发给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的一次性补偿是否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答: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所得税的税务咨询与问题解答
所得税的税务咨询与问题解答所得税是一种国家对个人、企事业单位进行征收的税种,是个体经济活动和经营活动中产生的所得的一种税收。
在征收和申报所得税过程中,人们常常会遇到各种问题,需要咨询与解答。
本文将为读者提供有关所得税的税务咨询与问题解答。
一、所得税的基本概念与征收范围所得税按照税收法的规定,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事业单位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是指个体经济活动或者工资、薪金所得等个人所得所应缴纳的税款;企事业单位所得税是指企事业单位根据所得额和税率确定的应缴纳的税款。
不同的所得税范围和税率适用,需要根据个体和企事业单位的具体情况进行申报和缴税。
二、所得税的申报与缴纳1. 个人所得税申报:个人所得税申报主要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费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等各类收入的申报。
个人应根据税务部门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个人所得税的申报,如逾期未申报将产生相应的罚款。
2. 企事业单位所得税申报:企事业单位所得税申报需要对企业所得额进行计算,并根据税务部门的规定进行申报。
企业应按照税法规定的时间,向税务部门提交企业所得税的申报表及相关材料,如逾期未申报或虚假申报将面临法律责任。
缴纳个人所得税和企事业单位所得税的方式和时间,具体由各地税务部门规定,需要根据当地的具体政策要求执行。
三、所得税的税务咨询与问题解答在个人所得税和企事业单位所得税的申报和缴纳过程中,常常会遇到各种问题,如税种选择、税收优惠政策的适用、税务处理程序等等。
以下是一些常见问题的解答:1. 如何确定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是根据个人的所得额和个税起征点来决定的。
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是指个人所得额达到一定数额后,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应根据个税起征点和所得额计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金额,并在规定时间内向税务部门缴纳。
2. 企事业单位所得税的减免和优惠政策如何申请?企事业单位可以根据税法规定的相关政策,申请企事业单位所得税的减免和优惠,如创新型企业所得税减免、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等。
如何妥善解答纳税人关于税收优惠政策的常见疑问
如何妥善解答纳税人关于税收优惠政策的常见疑问税收优惠政策是国家为了鼓励企业发展和个人创业的一种政策手段,通过减少纳税人的税负来激励他们的积极性。
然而,由于税收优惠政策的复杂性和变动性,纳税人在申报纳税或享受优惠政策时常常会遇到各种疑问和困惑。
本文将就纳税人常见的疑问,探讨如何妥善解答。
一、税收优惠政策与适用范围1. 纳税人疑问:什么是税收优惠政策?哪些人或机构可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税收优惠政策是国家为鼓励经济发展和个人创业,通过减少纳税人的税负来激励他们的一种政策措施。
主要适用于合法注册的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符合条件的个人纳税人。
2. 纳税人疑问:税收优惠政策的适用范围包括哪些方面?税收优惠政策的适用范围涵盖多个方面,比如:企业所得税优惠、个人所得税优惠、增值税优惠、消费税优惠等。
具体适用范围还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规定来确定。
二、常见疑问解答1. 纳税人疑问:如何申请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申请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前,首先要了解具体的政策内容和申请条件。
一般情况下,纳税人可通过向税务部门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并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办理。
具体申请办理方式和材料要求可以咨询当地的税务机关或查阅相关政策文件。
2. 纳税人疑问:个人如何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个人如欲享受税收优惠政策,首先要确保自身符合相关的条件限制。
例如,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一般适用于创业者、高新技术人才、科研人员等,可凭相关证明材料向税务部门申请享受优惠。
3. 纳税人疑问:企业如何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需要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进行申报和申请。
比如,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可根据不同的扶持对象、扶持方式和地区等不同情况,按照要求办理相应的申报手续,并提交相关的申请资料。
4. 纳税人疑问: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是否会面临风险?虽然税收优惠政策目的是为了鼓励企业和个人创新创业,但有时可能出现一些滥用和违规申请的情况,这可能导致相关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
因此,在申请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时,纳税人应严格遵循规定,避免违法行为,以免影响企业信誉和经济发展。
一般纳税人的税收政策解读与疑难问题解答
一般纳税人的税收政策解读与疑难问题解答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一般纳税人成为了中国税收体系中的重要主体之一。
然而,税收政策的不断调整和复杂性给一般纳税人带来了一系列的问题与困惑。
本文将对一般纳税人的税收政策进行解读,并回答一些常见的疑难问题。
一、税收政策解读1.1 增值税政策增值税是一般纳税人最常接触的税种之一。
根据现行政策,一般纳税人必须按照规定的税率和规程缴纳增值税。
企业可以通过计算销售额和购买额之间的差额,然后按照适用税率计算应缴的增值税额。
1.2 企业所得税政策企业所得税是一般纳税人需要了解和遵守的重要税种之一。
根据税务局的规定,一般纳税人的企业所得税应按照企业实际利润和税率来计算。
可以使用抵减递延税款、差异处理和企业所得税分红等政策来优化企业的税务结构和缴税金额。
1.3 个人所得税政策个人所得税也是一般纳税人需要关注的税种之一。
根据税法规定,个人所得税是针对个人收入进行征收的一种税种。
纳税人应按照自己的劳动收入、财产收入、利息和股息、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等进行申报和缴税。
二、常见疑难问题解答2.1 如何成为一般纳税人?成为一般纳税人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
首先,企业必须具备相应的法人资格。
其次,企业应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的生产经营场所和财务核算制度。
最后,企业在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前应符合税务局的税务登记要求。
2.2 如何申请增值税开票资质?一般纳税人在申请增值税开票资质时,首先需要提供相关的申请材料,包括企业的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其次,还应提供开票培训证明、增值税会计账簿等财务材料。
申请一般纳税人资质后,可以向税务局申请领取增值税专用发票。
2.3 如何合理避税?合理避税是企业优化税务结构和减少缴税金额的重要手段之一。
一般纳税人可以通过采用合理的税务筹划和优化的资金结构,合法地减少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降低企业所得税的缴纳金额。
同时,企业还可以通过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和遵守相关的税法规定来实现合理避税。
税务工作人员的税务咨询热点问题解答
税务工作人员的税务咨询热点问题解答税务工作是一个复杂而又重要的职业,税务工作人员需要不断学习和了解最新的税法政策,以便能够为纳税人提供准确的税务咨询和服务。
在实践中,税务工作人员经常会遇到一些热点问题,下面将针对一些常见的问题进行解答。
一、个人所得税问题个人所得税是每个纳税人都会面临的问题,下面是一些常见的个人所得税问题的解答。
1. 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是根据个人的收入和相关扣除项目进行计算的。
首先,需要确定个人的收入类别,包括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
然后,根据个人的收入额和适用税率进行计算,最后扣除个人所得税的减免项目,如子女教育、赡养老人等。
具体计算方法可以参考税务局的相关规定或咨询税务工作人员。
2. 个人所得税的减免项目有哪些?个人所得税的减免项目包括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住房贷款利息等。
根据个人的具体情况,可以享受相应的减免项目。
例如,如果纳税人有子女正在接受学前教育或普通高中教育,可以享受子女教育费用的减免。
如果纳税人赡养了年满60周岁的老人,可以享受赡养老人的减免。
3. 个人所得税如何申报?个人所得税的申报需要填写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给税务机关。
个人所得税的申报可以通过纸质申报或网上申报的方式进行。
具体的申报流程和要求可以咨询税务工作人员或参考税务局的相关规定。
二、企业所得税问题企业所得税是企业经营过程中需要面对的税务问题,下面是一些常见的企业所得税问题的解答。
1. 企业所得税如何计算?企业所得税的计算是根据企业的利润和适用税率进行计算的。
企业的利润是指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的收入减去相关的成本和费用。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所得税的适用税率为25%。
具体计算方法可以参考税务局的相关规定或咨询税务工作人员。
2. 企业所得税的税前扣除项目有哪些?企业所得税的税前扣除项目包括生产成本、费用和税前损失等。
生产成本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直接和间接成本,如原材料、人工工资、制造费用等。
所得税申报常见疑问解答
所得税申报常见疑问解答一、什么是所得税申报?所得税申报是纳税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将个人或企业的所得信息按照一定格式和要求报送给税务机关的行为。
通过所得税申报,纳税人应当按规定的时间、方式向税务机关报送完整、准确的所得税纳税信息,以便税务机关核定和征收个人所得税或企业所得税。
二、谁需要进行所得税申报?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和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以下纳税人需要进行所得税申报:1. 个人:包括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
2. 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组织:包括国有企业、集体经济组织、外商投资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合伙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
三、个人所得税申报有哪些常见疑问?1. 如何确定个人所得税的税务登记类别?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应缴税人员的税务登记类别有以下几种:居民个人、非居民个人、外籍个人和无居民个人。
2. 如何确定个人所得税的纳税期限?纳税期限一般分为月度和年度,月度纳税期限为当月的15日,年度纳税期限为次年的5月31日。
3. 如何确定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是指纳税人在一定年度内获得的各项所得额减除减免项目后的余额。
4. 如何确定个人所得税的税率和税额?个人所得税税率为分档计税,根据不同的税率档次计算个人所得税税额。
5. 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的减免额?个人所得税减免额根据法律规定以及税务部门的相关政策进行计算,减免额有固定额度和比例两种形式。
四、企业所得税申报有哪些常见疑问?1. 如何确定企业所得税的纳税期限?企业所得税的纳税期限一般为当年度利润分配决策后的3个月内,由企业自行选择。
2. 如何确定企业所得税的纳税基础?企业所得税的纳税基础是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的应税所得额减除减免项目后的余额。
3. 如何确定企业所得税的税率和税额?企业所得税税率分为一般税率和优惠税率,根据企业的类型和所得情况选择适用税率来计算企业所得税税额。
4. 如何填写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填写企业所得税申报表时,应根据已获得的纳税信息填写相关内容,并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进行填报。
税收政策热点解答
税收政策热点解答
问 : 业 自建 厂 房 投 入 使 用 半 年后 进 行 扩建 。 生 扩 建 费 用是 企 发
问 : 商 投 资 企 业 以 前 享 受 过 “ 免 三 减 半 ” 收 优 惠 . 营7 外 两 税 经 年后要注销 。 否需要补缴税款? 是
企业因 国家无偿收 回土地使用权而形 成的损失 ,可作为财产损失
按照有关规定税前扣除 。
所得 。 因此 , 中国公 民在境外博 彩所得 , 应按偶然 所得应税项 目计
征个人所 得税 , 适用 比例税率为2 %。 0
问 : 业 由于 投 资 者 投 资 未 到位 而发 生 的 利 息 支 出 。 否在 企 企 能 业所得税前扣除?
答: 根据《 政部 、 财 国家税务总局关 于企业补贴 收入 征税等 问 题的通知》 财税[ 9 5 8 号 ) ( 19 ] 1 规定 , 企业取得 国家财政性补贴和其 他补贴收入 , 除国务 院、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 规定不计入损益者 外 ,应一律并人实际收到该补贴收入 年度 的应纳税所得额 。企业 2 0 年取得 的返还 土地出让金 , 07 属于财政性 补贴收入 , 国务 院 、 但
固定资产在未足额提取折 旧前进 行改扩建 的 , 如属于推倒重置 的 ,
该资产原值减除提取折 旧后的净值 ,应并 入重 置后 的固定资产计
税成本 , 在该 固定 资产投入使用后的次月起 , 并 按照税法规定 的折
号) 规定 , 外商投资 企业按照《 商投资企业和外 国企业所得税法》 外 规定享受定期减免税优惠 ,0 8 20 年后 , 企业生产经营业务性质或经 营期发生变化 ,导致其不符合 《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热点问题解答整理
国家税务总局热点问题解答整理2012-1-30答疑1、企业持有中国铁路建设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是否缴纳企业所得税?问:企业持有中国铁路建设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是否缴纳企业所得税?答:依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建设债券利息收入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99号)规定,对企业持有2011年~2020年发行的中国铁路建设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中国铁路建设债券是指经国家进展改革委核准,以铁道部为发行和偿还主体的债券。
企业持有中国铁路建设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不属于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免税收入,应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2、农产品初加工,加工费能否列入免税范畴?问:农产品初加工,加工费能否列入免税范畴?答:依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布〈关于实施农、林、牧、渔业项目企业所得税优待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8号)第五条第一项规定,自2011年1月1日起,企业依照托付合同,受托对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享受企业所得税优待政策的农产品初加工范畴(试行)的通知》(财税〔2008〕149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享受企业所得税优待的农产品初加工有关范畴的补充通知》(财税〔2011〕26号)规定的农产品进行初加工服务,其所收取的加工费,能够按照农产品初加工的免税项目处理。
3、外购大包装润滑油经简单加工改成小包装,或者外购润滑油不经加工只贴商标的行为,是否缴纳消费税?问:单位和个人外购大包装润滑油经简单加工改成小包装,或者外购润滑油不经加工只贴商标的行为,是否缴纳消费税?答:依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消费税若干具体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25号)第四条“关于对外购润滑油大包装改小包装、贴标等简单加工的征税问题”规定,单位和个人外购润滑油大包装经简单加工改成小包装或者外购润滑油不经加工只贴商标的行为,视同应税消费税品的生产行为。
单位和个人发生的以上行为应当申报缴纳消费税,准予扣除外购润滑油已纳的消费税税款。
个人所得税问题答疑
个人所得税问题答疑1.问:母公司发放董事长奖励基金,年末一次发放,发放对象具有不确定性,大部分为子公司员工,请问应按哪个税目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答: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规定:“(一)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因此,母公司发放给部分员工的董事长奖励基金,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可以适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的计税办法代扣代缴,但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2.问:请问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三类企业的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是否参照《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也就是说交通运输设备最低折旧年限为4年,电子设备最低折旧年限为3年?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的通知》(财税[2000]91号)文件第六条规定:“凡实行查帐征税办法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试行)》的规定确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1997]43号)文件第三十七条第三款规定:“电子设备和轮船之外的运输工具以及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工具器具家具等折旧年限不短于五年。
”因此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查帐征收时除轮船之外交通运输设备和电子设备的最低折旧年限不得短于五年,不得仿照企业所得税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3.问:中国境内个人从多处所得的工资薪金应如何纳税?扣除标准是多少?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7年第85号)规定:“第六条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一、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二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企业个人所得税申报的常见问题解答
企业个人所得税申报的常见问题解答个人所得税是指自然人因从事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等而取得的所得,按法定比例缴纳给国家的一种税费。
一、个人所得税申报的法定义务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以下个人所得税纳税人需履行个人所得税申报的法定义务:1.从事全日制劳动收入的纳税人,每月发放工资收入的,其单位应按月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纳税人可通过国家税务局官方网站下载并填写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所在地税务机关进行申报。
2.从事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等非工资性所得的纳税人,应在取得所得的次年1月至6月之间,向所在地税务机关进行年度个人所得税申报。
3.从事财产租赁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转让所得等有关财产性所得的纳税人,应当在次年1月至6月之间,向所在地税务机关进行年度个人所得税申报。
二、个人所得税申报的常见问题解答1. 是否每个纳税人都需要申报个人所得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只有个人取得了规定范围内的所得,并且符合税务机关规定的免征、应税所得额的标准时,才需要进行个人所得税申报。
单一来源的工资、薪金所得,通常由单位代扣代缴,无需个人再次申报。
2. 个人所得税如何申报?个人所得税申报可通过国家税务局官方网站下载相应的申报表格,并按照规定填写相关信息,再将填好的纸质表格交至所在地税务机关。
也可以通过国家税务局提供的在线申报系统进行电子申报,简化办税流程。
3. 如何确定个人所得税的税率和税款金额?个人所得税的税率和税款金额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各项法律法规执行。
根据纳税人的应税所得额,查阅个人所得税税率表,找到对应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从而计算出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金额。
4. 个人所得税如何减免?个人所得税减免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标准,每月可以依法扣除的基本生活费、赡养老人费等。
税费热点问题一问一答手册
税费热点问题一问一答手册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税费热点问题及其解答:
1. 什么是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收入的一种税收。
政府通过征收个人所得税来获得财政收入,并调节社会财富分配。
2. 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涉及到收入类型和扣除项目。
一般来说,应纳税所得额是个人收入减去税法规定的扣除项目后的余额。
根据不同的收入类型,有不同的税率和计税方法。
3. 企业所得税是什么?
企业所得税是对企业利润征收的一种税。
政府通过征收企业所得税来增加财政收入,并促进企业发展。
4. 如何计算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的计算涉及到企业的利润和税法规定的扣除项目。
一般来说,应纳税所得额是企业的利润总额减去税法规定的扣除项目后的余额。
根据不同的企业类型和行业,有不同的税率和优惠政策。
5. 增值税是什么?
增值税是对商品和服务增值部分征收的一种税。
政府通过征收增值税来增加财政收入,并促进商品和服务的流通。
6. 如何计算增值税?
增值税的计算涉及到商品的销售额或服务的营业额和税法规定的税率。
一般来说,应纳税额是销售额或营业额乘以税率。
根据不同的商品或服务类型,有不同的税率。
7. 印花税是什么?
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中书立的凭证征收的一种税。
政府通过征收印花税来增加财政收入,并规范经济活动行为。
8. 如何计算印花税?
印花税的计算涉及到所书立的凭证和税法规定的税率。
一般来说,应纳税额是凭证金额乘以税率。
根据不同的凭证类型和行业,有不同的税率和优惠政策。
面试热点税务知识问题
面试热点税务知识问题税务知识是企业和个人在日常经营和生活中不可忽视的重要内容。
无论是在求职面试还是实际工作中,了解税务知识都能为个人增加竞争力。
在税务领域,有一些热点问题经常被用来考察应聘者的税务专业素养。
本文将介绍一些常见的面试热点税务知识问题,供大家参考。
一、增值税相关问题1.什么是增值税?增值税的基本计税方法是什么?2.请解释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区别。
3.增值税税率有哪些?分别适用于哪些商品和服务?4.请解释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和退税的规定。
5.什么是增值税发票?增值税发票有哪些种类?请分别解释其用途和核验方法。
二、企业所得税相关问题1.什么是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有哪些?2.请解释企业所得税的税率和计税方法。
3.企业所得税的税前扣除项目有哪些?请列举几个常见的扣除项目并说明其计算方法。
4.请解释企业所得税的税收减免政策,包括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和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
5.什么是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汇算清缴的计算方法有哪些?三、个人所得税相关问题1.什么是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有哪些?2.请解释个人所得税的税率和计税方法。
3.个人所得税的税前扣除项目有哪些?请列举几个常见的扣除项目并说明其计算方法。
4.请解释个人所得税的税收减免政策,包括子女教育、赡养老人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5.什么是年度汇算清缴?年度汇算清缴的计算方法有哪些?四、税务稽查与税务风险防范1.请解释税务稽查的目的和手段。
2.企业在税务风险防范方面有哪些措施和建议?3.个人在个人所得税风险防范方面有哪些措施和建议?4.请解释税务风险的评估和管理方法。
5.什么是反避税规定?请列举几个常见的反避税规定并说明其适用范围。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面试热点税务知识问题,通过对这些问题的认真学习和回答,可以提高自己在税务专业方面的竞争力。
当然,税务领域的知识非常广泛和复杂,还需要不断学习和实践来提升自己的专业水平。
希望以上内容对你有所帮助,祝你在面试中取得优秀的成绩!。
会计实务:15个税收热点问题解答(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12366)
15个税收热点问题解答(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12366)问题1、以分期付款方式购入的无形资产,累计摊销的起始年限按照合同约定购入开始还是全部发票都取得以后开始计算?答:按照合同约定的年度开始计算,如果当年分期取得的发票大于税法的摊销金额,则不需要做调整,否则,进行调增。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财会〔2000〕25号)第四十六条规定:“无形资产应当自取得当月起在预计使用年限内分期平均摊销,计入损益。
如预计使用年限超过了相关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或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该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按如下原则确定:(一)合同规定受益年限但法律没有规定有效年限的,摊销年限不应超过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二)合同没有规定受益年限但法律规定有效年限的,摊销年限不应超过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三)合同规定了受益年限,法律也规定了有效年限的,摊销年限不应超过受益年限和有效年限两者之中较短者。
如果合同没有规定受益年限,法律也没有规定有效年限的,摊销年限不应超过10年。
”问题2、增值税发票项目没有填全可以抵扣吗?答:1.《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8号)第九条规定: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一条规定专用发票应按下列要求开具: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7号)第二十八条规定: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税局官方解答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14个热点问题
一、小型微利企业1.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是什么?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8号)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税〔2023〕13号)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上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2.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需要办理什么手续?答: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和年度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时,通过填写纳税申报表的相关内容,即可享受优惠政策,无需进行专项备案。
3.简化小型微利企业年度申报的措施有哪些?答:为切实减轻小型微利企业纳税申报负担,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有关措施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58号),推出简化小型微利企业年度纳税申报措施。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A100000)为小型微利企业必填表单。
(2)《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A000000)中的“基本经营情况”为小型微利企业必填项目;“有关涉税事项情况”为选填项目,存在或者发生相关事项时小型微利企业必须填报;“主要股东及分红情况”为小型微利企业免填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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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热点政策问答和个人所得税政策问题的答复(2011第一期)企业所得税热点政策问答(2011年第一期)1、跨年度发放的工资应在哪个期间扣除?问:企业2010年底前已计提未发放的职工工资及奖金是否可在2010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税前扣除?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文件规定:“税务机关在对工资薪金进行合理性确认时,可按以下原则掌握:(一)企业制订了较为规范的员工工资薪金制度;(二)企业所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符合行业及地区水平;(三)企业在一定时期所发放的工资薪金是相对固定的,工资薪金的调整是有序进行的;(四)企业对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已依法履行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
(五)有关工资薪金的安排,不以减少或逃避税款为目的。
”根据上述规定,如果企业在2010年底前已计提且明确到个人的工资费用、已经代扣了个人所得税,符合上述5个原则,而且企业在汇算清缴期限内完成发放,可认定为纳税年度实际发生,在上述工资薪金支出所属纳税年度可以税前扣除。
在汇算清缴期限终了后补发上年或者以前纳税年度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的,应在工资薪金支出实际发放年度税前扣除。
2、企业返聘已退休人员费用能不能作为工资薪金税前列支?问:企业返聘已退休人员费用能不能作为工资薪金税前列支?答: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
而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离退休人员再次被聘用的不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因此返聘已退休人员费用不能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在税前列支,而应作为劳务报酬凭合法有效的票据才能在税前列支。
3、发给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的一次性补偿是否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企业发给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的一次性补偿是否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答: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前款所称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
因此一次性补偿可以在税前扣除。
但不纳入工资薪金总额。
4、通讯费补贴如何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企业发放的通讯费补贴如何在税前扣除?答:按照国税函[2009]3号等文件的精神,结合以往规定,自2011年度起,对企业发放的通讯费补贴明确在福利费列支。
2010年度和以前年度企业已按原规定发放的通讯费补贴如已作为期间费用在税前扣除的,不再追溯调整。
5、企业按照自定标准发放的差旅费补贴如何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企业按照自定标准发放的差旅费补贴如何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答:按照国税函[2009]3号等文件的精神,2011年起企业按照企业自定制度中发放标准、据实发放的差旅费补贴明确按期间费用在税前扣除;2010年度和以前年度企业按照企业自身制度中发放标准、据实发放的差旅费补贴如已作为工资、薪金在税前扣除的,不再追溯调整。
企业以差旅费补贴名义发放给职工的、与出差无直接关系的补贴仍应按工资、薪金相关规定判断能否在税前扣除。
6、出差的误餐补助是否取得发票才可列支?问:我公司业务人员出差时,填列出差的误餐补助一般都没有发票,对于此项是否一定需要取得餐饮发票才可以列支?如果没有餐饮发票,是否可以凭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填列报销?答:对于企业据实给出差职工的差旅费补贴可以在税前扣除,并不一定需要取得餐饮业发票,可凭企业制定的标准及规章制度制表发放。
7、对给离退休人员发放的节日慰问、生活补助等费用可否在税前扣除?问:企业对给离退休人员发放的节日慰问、生活补助等费用可否在税前扣除?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 号)规定,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以下内容:(一)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用和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
(二)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
(三)按照其他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路费等。
参考《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242号)文件规定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应计入职工福利费内。
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包括离休人员的医疗费及离退休人员其他统筹外费用。
虽然离退休人员已经不再为企业提供劳务,应当纳入社会保障体制予以保障,但由于目前我国社会保障水平仍然比较低,企业为他们支付统筹外费用,实质上属于延期支付福利。
因此,企业为本企业离退休人员发放或支付的统筹外费用,暂定可按照职工福利费相关规定在税前扣除。
需要注意的是,企业给离退休人员发生的费用要符合企业的相关制度、不以避税为目的。
但在企业重组情况下,涉及的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则按照《财政部关于企业重组有关职工安置费用财务管理问题的通知》(财企[2009]117 号)执行,主要有以下特殊要求:一是按规定从重组前企业净资产中预提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由重组后企业承担人员管理责任的,重组后企业发放或支付的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从预提费用中直接核销,不作为企业职工福利费。
二是企业实行分立式重组,将离退休人员移交存续企业或者上级集团公司集中管理,并将按规定预提的统筹外费用以货币资金形式支付给管理单位的,管理单位发放或支付的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从专户中列支,也不作为管理单位的职工福利费。
三是企业在财政部财企[2009]117号文件实施前完成重组,重组后企业将离退休人员移交上级集团公司集中管理,但当时未预提并划转相应资金的,重组后企业定期向上级集团公司缴纳费用,应当纳入职工福利费;上级集团公司代为支付的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不纳入上级集团公司职工福利费8、福利费中列支的职工医疗费用是否可在税前扣除?问:企业给职工报销医疗费用能否在税前扣除?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三条关于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规定,《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税法释义中也可以计入劳动保护支出)、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按照其他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路费等。
根据上述文件规定,如果企业建立了普遍适用的报销制度,那么企业给职工报销的、获得医疗保险补偿以外的部分可以在福利费中扣除。
9、“五险一金”已交数与计入损益数不一致是否需纳税调整?问: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中,“住房公积金”与“各类社会保障性缴款”的账载金额,是进入当期损益的数额还是当期已交的数额(假定当期已交数与进入损益的数不一致)?答: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企业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
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在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内,准予扣除。
根据上述规定,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中,“住房公积金”与“各类社会保障性缴款”的账载金额当期按已交的数额填列,如果进入当期损益的数额和当期已交的数额不一致,在所得税汇算清缴的附表三调整。
10、用于研发的设备单价30万以下是否可一次计成本?问:财税[2006]88号文中第三条关于加速折旧中规定,“企业用于研究开发的仪器和设备,单位价值在30万元以下的,可一次或分次计入成本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这条优惠政策现在是不是已经没有了?如果已按一次或分次计入成本费用的,能否加计扣除?答:根据《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国税发〔2008〕116号)第四条规定,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公布的《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07年度)》规定项目的研究开发活动,其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实际发生的下列费用支出,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规定实行加计扣除。
……(四)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折旧费或租赁费……该文件把“按规定一次或分次摊入管理费的仪器和设备”排除在可加计的“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折旧费”之外。
据此,2006年1月1日以后企业新购进的用于研究开发的仪器和设备可以按照财税[2006]88号文中第三条规定“企业用于研究开发的仪器和设备,单位价值在30万元以下的,可一次或分次计入成本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其中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应单独管理,不再提取折旧。
”按规定一次或分次摊入管理费的仪器和设备不属于加计扣除范围。
11、以前年度按固定比例预缴,今年结算时补交的土地增值税如何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今年企业在土地增值税结算时补缴了较大金额的税款,估计以后年度没有利润可以弥补,能否追溯调整到整个开发项目各年度?答:企业正常经营年度“以前年度按固定比例预缴,今年结算时补交的土地增值税”如果在补交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中不足扣除的,应按照企业亏损处理,不得追溯调整以前年度应纳税所得额。
特殊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按规定对开发项目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后,在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时,如注销当年汇算清缴出现亏损,可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注销前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2010年第29号)规定的方法计算出其在注销前项目开发各年度多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并申请退税在所属年度扣除。
12、补提以前年度折旧能否税前扣除?问:我公司在2011年1月汇算清缴时,发现少提了2009年及2010年的固定资折旧各5万元,2010年少提的折旧因汇算清缴尚未结束,可以调整2010年的应纳税所得额,那么2009年少提的折旧如何处理,也可以在2010年度调整吗?答:《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